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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直指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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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宗三十四世丹霞沙门 函是天然 疏

嗣法门人 今释澹归 阅

今辩乐说 较

△二十七耳根圆通。分二。初述因修。分二。初遇佛承教。

尔时观世音菩萨。

梵语阿那婆娄吉底输此云观世音。法华如来释云。苦恼众生。一心称名。菩萨观其音声。即得解脱。此彰菩萨。大悲所成。故能一心称名。菩萨即观。观即解脱。感应自然。不关心念。本经菩萨自释云。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又自其因地。在闻性中。发本妙明。圆照十方也。听而曰观者。循听脱根。凝于心目。故于果门亦能观众生音声。根门互用耳。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时有佛出现于世。名观世音。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闻准华严十信。思准十住。修准十向行地。盖以十信。本从闻解。成信满足。方始入住。住则安住自心。发根本慧。而后起向行地。以至金刚三昧。是为三摩地也。

△二奉教成证。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

初于闻中即指闻性。初观闻性。便是入流。盖由六根流逸奔尘。此不随流。而返观根性。故曰入流。当入流时。便远尘境。故曰亡所。动即尘境。静即入流时。恐涉静相。此正显深达根性。动静二相。了不相涉也。

如是渐增。闻所闻尽。

上是遣境。以动静二相属境。动静不涉。惟真根性。此乃遣根。会归如来藏心。则能所俱尽矣。

尽闻不住。觉所觉空。

闻根既尽。将恐住于觉慧。故曰尽闻不住。非不住于尽闻也。夫有觉即有所觉。此觉性所为不能常妙。菩萨于此自知转位。故曰觉所觉空。

空觉极圆。空所空灭。

前空觉慧。盖彰转位之机。以显本觉真空极其圆妙。此复言空所空灭者。正明此旨。非更有空所空而灭之也。

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夫动静了闻根尽。觉慧空。空相灭。是生灭既灭。则如来藏真寂灭性。了然常住。故曰寂灭现前。所谓涅槃妙心也。菩萨于此入三摩地。十方如来于此证大涅槃。当无岐路矣。

此自初于闻中。以至寂灭现前。长水孤山皆分配闻思修慧。于理无碍。盖以菩萨总标从闻思修入三摩地。按文可证。然愚以为不必分者。谓从根性发明。初必亡所了根。以显见性明彻。次必尽觉遣空。以极性觉妙圆。此佛知见。因即该果。始必彻终。若进修促延。大有时节。法本圆通。根非克定。或渐或顿。或前后互见。或一时遍阅。固未可一例也。且菩萨自叙。亦当时所历。或此日对机。必约先得人空。后遣法执。务使分照前文。似非择法。聊为拈出。以俟知音。

上初述因修竟。

△二陈果德。分三。初获果德。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已上圆满觉性。此乃从性起用。再言本妙觉心者。非谓此时乃合。原此本妙觉心。生佛同体。今与诸佛同体。故能同一慈力。即与众生同体。故能同一悲仰。悲仰谓众生悲仰。亦由觉心所熏。自生悲仰。亦由慈力所召。令生悲仰。惟同悲仰。益显慈力耳。

△二彰妙用。分三。初三十二应分七。初总标。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达一切法如幻。故能息缘反根。由闻思修。成就金刚三昧。亦云如幻三昧。此如幻金刚三昧。十地以后所证。不出正真觉慧。喻如金刚。不可破坏。而能破坏一切烦恼。庄严自他。起如幻用。变化国土。不动道场。随感而应。故三十二应。皆由众生所感。自然而应。非真有身入也。

△二圣身。分四。初佛身。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已入三摩地。犹假进修。尚滞胜解。此当极微细所知愚。故菩萨为现佛身。令其解脱。观音菩萨。为过去古佛。以大悲故。退居权位。此虽述其往因。安知非当时一生补处。长水乃谓登住已久。能现上位。以致诸疏纷辩可讶也。

△二独觉身。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独觉厌喧乐静。求自然慧。故曰寂静妙明。此现独觉。为示同事。而实以佛乘默令解脱。菩萨内秘。多出于此。

△三缘觉身。

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辟支迦罗此云独觉。亦云缘觉。长水云。前但自悟。此依教悟。观十二因缘。作流转还灭二种观法。缘断胜性谓胜性因缘断而显也。

△四声闻身。

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知苦断集。修道证灭。此声闻法。大乘皆有之。华严地上四谛。属圆教收。涅槃为二乘说四谛法。兼示真实。此令解脱。亦因其所习。别寓圆解。非为成就本乘也。以上现圆。皆自其所期。盖于将证之时。指其未证。故云有学。

上二圣身竟。

△三天身。分七。初梵王身。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大梵初禅第三天。金光明经云。大梵天王。说出欲论。此现梵王。示方便土。盖就其欲心明悟。诱进归真。若实报梵王。则出欲但成净法。

△二帝释身。

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为修十善众生。现帝释身。为说上妙十善。成就正因。非但成就天报也。帝释欲界第二天。释此云能。以其能降伏阿修罗故。帝者三十二之主。帝释华梵兼举也。

△三自在天身。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自在欲界顶天。梵语提婆䟦提。此云他化自在天。假他所作。以成己乐。即魔王也。或云六天之上。别有魔宫。亦自在天摄。

△四大自在天身。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别行云。大自在即色界顶摩醯首罗也。华严称色究竟。智论云。过净居天。有十住菩萨。号大自在。十住经云。大自在天。光明胜一切众生。涅槃献供。大自在天最胜。清凉云。三乘中。立此为净土。是报身所居。约实是十地菩萨摄报之果。多作彼主也。

△五天大将军身。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天大将军即天帝释神将。又四天王各有八将。而韦䭾为上首。国土即指四洲国土。

△六四天王身。

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四天王欲界第一天。在须弥山。各居一面。金光明经云。四天王白佛云。我等四王。二十八部。百千鬼神。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是故我等名护世主。

△七四天王太子身。

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大吉义经云。护世四天王。各有九十一子。姿貌端正。有大势力。皆名曰帝。四天王合有三百六十四子。能护十方。

上三天身竟。

△四人身。分九。初人王身。

若诸众生。乐为人王。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人王有五种。四转轮。一粟散。谓如粟之多而散处也。金轮王四天下。银轮王三天下。铜轮王二天下。铁轮王一天下。粟散即四天下中各分邦土。教育人民。五王皆修十善深浅轻重之报。亦有菩萨示现。护持正法。诱进天下。于其政治。可以验知。大集经云。国王护法。增长三种精气。一地精气。谓五谷丰熟。二众生精气。谓形貌端严。无诸疾疫。三善气精气。谓修施戒信等。

△二长者身。

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长者有十德。法华文句云。一姓贵。则三皇五帝之裔。左貂右插之家。二位高。位则辅弼丞相。盐梅阿衡。三大富。富则铜陵金谷。丰饶侈靡。四威猛。威则严霜隆重。不肃而成。五智深。智则胸如武库。权奇超拔。六耆年。则苍苍棱棱。物仪所伏。七行净。行则白圭无玷。所行如言。八礼备。礼则节度庠序。世所具瞻。九上叹。上则一人所敬。十下归。下则四海所归。内合如来十种功德。

△三居士身。

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净名云。若在居士。居士中尊。断其贪着。什曰。外国白衣。多财富乐者。名为居士。按须达维摩诘皆西国长者居士。如此方庞蕴。

△四宰官身。

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别行云。宰是主义。官是功能义。三台以功能辅政于王。故曰宰官。郡邑亦称宰官。宰政民下也。净名云。若在大臣。大臣中尊。教以正法。

△五婆罗门身。

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婆罗门此云净行。净名云。若在婆罗门。婆罗门中尊。除其我慢。什云。广学问。求邪道。自恃智慧。骄慢自在。故名婆罗门。肇曰。秦言外意。其种别有经书。世世相承以道学为业。术数不但占卜推步。一切谈玄说理。不入正道。皆称术数。故凡旁引坚据。以成其说。悉云摄卫。亦非止调养方法也。

△六出家二众身。分二。初比丘身。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梵语尸罗。此云戒。梵语毗尼。此云律。比丘戒凡二百五十条。

△二比丘尼身。

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比丘尼戒。凡五百条。尼此云女。即女比丘也。

上六出家二众身竟。

△七在家二众身。分二。初优婆塞身。

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五戒谓杀盗淫妄饮酒。优婆塞此云近事男。

△二优婆夷身。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优婆夷此云近事女。总上男子。名在家二众。言堪近事大僧也。净名疏云。此云清净士。清净女。

上七在家二众身竟。

△八女主身。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内政如文王后妃德化。女主即指天子后妃。诸侯妇曰国夫人。卿大夫之妇。受命于国。曰命妇。大家如曹世叔妻。皇后贵人。皆师事之。称为大家。

△九童身。分二。初童男身。

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不坏男根谓自幼至长。不犯淫戒。此乃发心梵行。回向出世者。

△二童女身。

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处女即闺女。未嫁之称。爱乐处身。愿终不嫁。不随侵暴。此皆有志为道。我法中所谓童真入道者。

上四人身竟。

△五天非天身。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厌天乐不能进修者。法苑珠林云。夫论天报。识复丰华。服玩光新。身形轻妙。而自在天上。便是魔王。无想定。翻为外道。四空之顶。迷执不轻。六欲之间。迷惑殊重。不能受持般若供养涅槃。憍慢转增。我人愈益。所以头华萎髻。腋汗流衿。宝殿歇光。罗衣聚腻。凭斯净心。悉皆忏悔。契经云。人有三事。胜于诸天。一勇猛。二忆念。三梵行。

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别行云。龙有四种。一守天宫。持令不落。二兴云致雨。利益人间。三地龙。决江开渎。四伏藏龙。守转轮王大福人藏。长阿含云。阎浮提诸龙。有三患。一热风热沙着身。烧皮肉及骨。以为苦恼。二恶风暴起。吹其宫殿。失宝饰衣等。龙身自现。以为苦恼。三诸龙娱乐时。金翅鸟入宫。搏撮始生龙子食之。怖惧热恼。阿耨达池。无此三患。故名无热恼也。

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药叉此云轻疾。旧讹云夜叉。有三种。一在地。一在虚空。一在天。地药叉但以财施。故不能飞空。天药叉以车马施。故能飞空。佛转法轮时。地药叉唱。空药叉闻。空药叉唱。四天王闻。如是乃至梵天。

若乾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乾闼婆此云寻香。帝释乐神。在须弥南金刚崛住。帝释宫欲作乐。烧沉水香。此神即寻香气而往。故名寻香。

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阿修罗此云非天。以谄诈非天行故。阿毗昙论云。以不能忍善。不能下意。谛观种种教化。以憍慢故非善健儿。又非天故。名阿修罗。

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紧那罗此云非人。而头上有角。亦天伎神。小不及乾闼婆。菩萨处胎经云。紧那罗住须弥山北十宝山间。由昔布施之功。居七宝宫殿。寿命甚长。以瞋怒沙门故。八十四劫。常无手足。诸天燕会。与乾闼婆分班上下。天欲奏乐。腋下汗流。便自上天。有紧那罗名头娄磨琴。歌诸法实相。以赞世尊。

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摩呼罗伽此云大腹。什公曰地龙也。肇公云。大蟒腹行者。净名疏云。即世间庙神。受人酒肉。悉入蟒腹。毁戒邪谄。多瞋少施。贪嗜酒肉。戒缓堕鬼神。多瞋虫入其身而唼食之。高僧传。安世高同学。以多瞋堕大蟒身。为䢼亭湖神得度。即其类也。

△六人非人身。

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求不失人身。以为进修者。裴相云。可以整心虑。趋菩提。唯人道为能耳。

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长水云。有形有色蕴。如下休咎精明等。无形无色蕴。如下空散消沉等。有想有四蕴。如下神鬼精灵等。无想无四蕴。如下精神化为土木金石等。此皆非人也。温陵云。六凡不举三涂者。此类幽沈。未能闻法。则以无畏力拔之。

△七总结。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熏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结上三十二应。皆以三昧无作妙力自在成就也。此菩萨如幻金刚三昧。如摩尼珠。映于五色。珠体精莹。此法身清净。大悲所成。能令众生感则必应。如五色入珠。两不相到。而化事周圆。故曰自在成就。

上初三十二应竟。

△二十四无畏。分十五。初总标。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觉心本同。祇为情生智隔。遂为境风所动。菩萨得复本妙。常见众生。处其身心。以慈力故。令生悲仰。令获无畏。如彼怖鸽。入如来影。无所复畏。亦可一验。

△二观声解。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由此观者本与众生同体。一体必通多体。多体必通一体。闻我音声。即得解脱。理固如是也。故知观听不圆。祇无声色所障。脱尘旋觉。感应无方。止在当念耳。

△三入火不烧。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火从心生。起于知见。知见既旋心外无火。我既如是。众生亦然。但解称名。事理无二。

△四入水不溺。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听为声漂。故外以水应。反听旋真。则心浪自息。众生不觉。唯解称名。他力自力。唯佛能知耳。

△五入鬼不害。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妄想如贼。能害涅槃。知心想灭。杀机顿停。众生妄见鬼国。暂尔称名。如归乡土。心鬼已离。谁为害者。

△六被害刀坏。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熏闻成闻者谓外脱闻根。内返闻性。一根既尔。六根皆然。故曰同于声听也。六根俱亡。性光自寂。直下身心。如太虚空。未有虚空受一切触。众生称名。亦复如是。如失路人。远闻母声。心已自知决无流落。根妄一回。便同真寂。如滴投海。纤巨宁分。

△七鬼不能见。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

熏发闻性。极于精明。则诸暗相。永不能昏。如日升天。阴霾自灭。众生见闻。为声色所惑。持观音名。闻机即转。与本妙明。自然冥合。如透隙光。暗室俱朗也。罗刹此云可畏。鸠槃茶此云木瓜。此神阴如木瓜。行着肩上。坐便踞之。毗舍遮此云啖精气。啖有情及五谷精气故。富单那此云热病鬼。

△八枷锁不着。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

离尘返听。性自圆脱。理缚既销。事岂能系。众生体妙。暂尔路岐。称名宛然。与本无异。

△九贼不劫。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声戕听性。如贼劫良。反听离尘。音响俱寂。称名回心。贼亦无性。慈力遍加。自他相摄。

△十离贪欲。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色能劫目。心与目驰。闻既离尘。观随听返。称名众生。上承悲愿。机感应尔。

△十一离瞋恚。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纯音者得音自相。无有顺逆。故曰无尘。以返闻之根。对无顺逆之境。则无对所对。故曰根境圆融也。随顺根尘。妄见顺逆。乃有瞋恚。持名自反。对待立销。菩萨与众生。同一机杼耳。

△十二离痴暗。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阿颠迦此云极忘。名为毕竟。以毕竟无涅槃性故。即无性阐提。故曰昏钝性障。菩萨返根消尘。则本觉明妙流被身心。内外明彻。自无留碍。且阐提佛性。涅槃已许。祇为痴暗。有而不觉。一称观音。信根才具。性障顿销。更无久近耳。

△十三求得男。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融形融根形也。复闻复闻性也。任性摄入一切世界。而无能入之人。故曰不动道场。一切世界。俱在菩萨性海之中。不落有无。而各随顺。故曰不坏世界。遍供诸佛。绍法空王。世出世间。不二随顺。故一称名。随顺各足。

△十四求女得女。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六根返元。唯一宝觉。自然容现十方。当念不隔。名大圆镜。以显承受十方诸佛一切秘密法门。以一宝明。圆鉴无尽。如女德贞顺。资育群品。有此徽柔。随愿相感。

△十五持名众多无异。并结。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长阿含经云。一日月行四天下。为一世界。如是千日月。千须弥。千阎罗王。千忉利。千梵天。名为小千。即数小千至满一千。名为中千。即数中千复满一千。名为大千。其中须弥山王。四洲日月。各有万亿。皆是一佛化境。号为娑婆世界。此举娑婆世界中有六十二恒河沙数诸法王子。凡所修法垂范。随顺教化众生。各有方便。智慧不同。以显下根本圆通之为真圆通也。修法约自行。垂范约化他。以自行作范转化也。方便谓权。智慧谓实。即权实二智。皆化他事。

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由我修习得真圆通。

本根菩萨自谓所修圆通之本根。指耳门也。从耳门发妙。谓声听元空。与妙觉体合。如水涵天。天水一色。于此会融身心。含育法界。无有边际。故能会多为一。以一摄多。持名功德。准此可知。得真圆通。为对机语。即伏选根之旨。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结施无畏。犹在拔苦居多。此云福备。以显十方一切无不依赖菩萨妙德普及。凡有心者。靡不钦仰。宁有不信释尊。未有敢轻菩萨。此土众生。真受洪庇。

三十二应。为上同慈力。十四无畏。为下同悲仰。此菩萨无缘之慈。无所拣择。而非当机亦不能应。正如一人专忆。一人专忘。则或逢不逢。或见不见。未可决定矣。按三十二应。唯菩萨二乘将证未证。即自现身。作不请友。此菩萨慈力。与当人善根。足当两忆。若诸众生。率未有不求而应者。至于悲仰。则全藉称名。长水疏中。唯言菩萨修因。不及众生悲仰。诸疏虽及称名。但归他力。而于众生自力所感。未详其故。揆之经旨。亦一阙然也。夫群情所蔽。惟在声色。故使闻见外驰。妄生分别。虽至慞惶。犹不知反。一解称名。心有所仰。则耳目不纷。此即离尘返根之一刻耳。故知诸法元虚。妄情可易。自力他力应感交彰。若单荷他力。则恒河国土。尽见救疗。尚有升沉。慈力何与矣。

上二十四无畏竟。

△三四不思议。分五。初总标。

世尊。从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四不思议。从极果所获。故曰修证无上道故。此就悲智圆满之后。大悲所现。机感同时。不由心念。自然而然。名不思议。

△二现首臂目。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秘密神咒。

初妙即亡所。后妙即离根。离根合觉。得真根性。故曰闻心。既已合还本觉。以本觉而言。故曰心精遗闻也。此本觉心精。已脱闻性。则六根圆融。即一即六。即六即一。同一宝觉。随众生感。妙容各现。妙口各宣。无二随顺矣。

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二目。三目。四目。九自。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烁迦罗此云具足。母陀罗此云印。各有妙印也。长水云。首出众圣。法身也。臂能提接。化身也。目以导明。智身也。此亦表法。然总见六根圆通。或少或多。随感而应。极之八万四千者。由众生有八万四千尘劳。菩萨化粗为妙。化局为圆。法尔如是。非关对治。慈威定慧。亦复如是。众生宜慈。即见慈容。众生宜威。即见威容。众生宜定。即见定容。众生宜慧。即见慧容。大悲所成。本无容心。而种种神变。随机各现。不可思议也。

△三现形诵咒。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如声度垣。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是故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旋闻入思。迥脱六尘。反同于声。响应自在。所谓不物于物。故能同物。其形其咒。一随众生。无心而应。涅槃云。如来即是施众生无恐畏者。若放一光。若二若三。若有过者。悉令远离一切诸恶。如来今者具有如是无量势力。若有菩萨得住如是无所畏地。则不复畏贪恚痴生老病死。亦不复畏恶道地狱畜生饿鬼。亦不复畏沙门婆罗门外道邪见天魔波旬。亦不复畏二十五有。是故此地名无所畏地。菩萨住无畏地。得二十五三昧。坏二十五有。如得无垢三昧。能坏地狱有情等。

△四舍身求愍。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愍。

由本根入流。则六根圆脱。无有住着。故所感众生。能舍身财。求哀摄受。慈力所召。因地固然。

△五所求皆获。

四者我得佛心。证于究竟。能于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傍及法界六道众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此证极果。与佛无二。故能彻见六道众生性相平等。故所供亦平等也。求无不得。既显慈力。而妻子寿命。及大涅槃。犹显世出世间二俱平等。众生见二。菩萨一相。无有二观也。

上二彰妙用竟。

△三结本圆通。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地。成就菩提。斯为第一。

初从闻中得真根性。此真根性。亡所尽闻。后入觉心圆照三昧。此圆照三昧。随心所缘。皆得诸法实相。故曰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地者。原因入流而得之。明从闻中发明。非无所发明也。菩萨至此重言所因。亦如华严善财童子。历百一十城。学菩萨道。最后至弥勒所。复令还见文殊。谓汝所见诸善知识。闻菩萨行。入解脱门。满足大愿。皆是文殊威神之力。文殊师利。于一切处。咸得究竟也。盖童子于文殊所。得根本智。故穷诸差别。究竟无别。例此可见。

世尊。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结转彼佛。以明宿因。亦彰方便也。观听者观此听闻。盖谓旋听脱根。凝于心目。六门不系。入迥圆明。周遍法界。万应随机矣。

上四遍徴圆通竟。

△五正示圆修分五。初放光显瑞。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远灌十方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彼诸如来亦于五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并灌会中。诸大菩萨及阿罗汉。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网。

一根返元。六根清净。唯一宝觉。体用无二。故从五根同放光明。以一如来与十方诸如来交光相灌。并及诸菩萨阿罗汉顶。林木池沼。皆演法音。显自他不隔。大小齐彰。一多互融。依正法尔。此根性为诸佛菩萨初心究竟之所共证。而耳门一返。六用流辉。内外虚明。当念圆彻。

是诸大众。得未曾有。一切普获金刚三昧。

金刚三昧即首楞严。一切众生。本来具足。自性清净。一时普获。还得本心也。

即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糅。十方虚空成七宝色。

万行庄严。如宝华。差别智用。如青黄赤白。虚空成色。色空不二。非有非无。理以事彰。事理无碍也。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时不现。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此表宝明空觉。浑合圆融。依正全销。虚空殒灭。唯寂光土。各得相见。呗乃西方之赞咏。赞者从文以结章。呗者短偈以流颂。经云。以微妙音声。歌咏于佛德。

△二敕文殊选根。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汝今观此二十五无学诸大菩萨及阿罗汉。各说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习真实圆通。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

唯言所证。齐一真实。故无优劣。若论入门。各随方便。故有前后。

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此因阿难而普及此界将来。故下文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三拣非圆根。分三。初赞觉元妙。示妄本空。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佛威神。说偈对佛。

文殊为法身妙慧。初证本智法身。能生佛家。根本智满。然后依智起行。今正选根修证。当断根本微惑故。又根本智。差别智。无别体用。须从根本发明故。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

先明觉性。后审差别。觉海者觉体本际。浩瀚静深。如海也。觉海无染无杂曰澄。真妄难名。悟迷莫及。曰圆。又曰圆澄觉元妙。者谓觉体本妙。常照而寂。正见不可以明为觉也。然明必生所。妙亦恒然。当如是知耳。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照性即指觉体。谓照之性也。性觉本明。照必生所。是明不守妙。随照用而妄生。妄不离真。对色空而罔觉。罔觉故性亡。非绝无之亡也。

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照背觉而起妄。则必妄见顽空。所谓晦昧为空也。依空立世界者。前文云。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轮执持世界。此世界所由成也。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者。此原其本一觉性。依妄觉而成迷。迷妄凝结。同于无情。故成国土。然全妄皆真。故众生流转。知觉尚存。此可于日用证知也。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

此原觉性望迷。祇由一念明觉。遂成空昧。而觉海澄湛。寂照恒然。现前虚空国土。真若太清一点。一念回光。迥然超越也。

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世界众生。是有为相。众生生死。转盼成无。劫火洞然。大千亦坏。惟虚空无边。似无迁变。而不知祇在当人向背之间。一念归元。十方销殒。毕竟都无。唯当自证。

△二表方便迟速。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归元之性是一。初归之门乃多。一则门门皆可证入。多则顺逆自分疾徐。故初心当求直捷圆通也。顺逆皆方便。故知顺亦方便。圆觉云。唯除顿觉人。并法不随顺。菩萨每于方便门中常露此旨。

△三正拣非圆。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结暗为色。故曰想结成尘。观色成空。久乃通彻。如优波尼沙陀。观白骨微尘。析色明空。至尘色既尽。妙色密圆。亦自圆通无碍。然以初心洗发精了。宜于虚豁。故非所选。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杂犹云兼也。以音声不止语言。又语言亦自超脱名句。一即含多。此憍陈那所证。以易依语。故在所拣。瑜伽云。佛菩萨是能说者。语是能说相。名句文身是所说相。名身犹云瓶。瓶字画为文身。瓶是土作为句身。名句诠义曰味。故名句依文。味依名句。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香严童子。闻香入鼻。悟香气无所去来。尘气既灭。闻性宛然。此以不恒其觉。谓无依之觉。未易恒一。亦拣初心所难。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觉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药王药上。了知味性。非有非无。非即身心。非离身心。于分别味。发明本觉。此以味性非本恒然。故离分别无知味性。亦拣初心。离分别味。性觉难住也。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䟦陀婆罗。忽悟水因。既不洗尘。亦不洗体。中间安然。得无所有。从此发明。妙触宣明。此言触以所触明。以见离所之妙触。离合俱捐。性难恒常。亦拣初心也。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摩诃迦叶。观尘变坏。悟知空寂。以空寂心修于灭尽。顿空法执。见妙法性。是固能所俱捐也。此拣能所不遍涉者。亦以初心。离于所缘。法性难遍耳。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阿那律陀。因修乐见照明三昧。发明见精。不用眼观。洞见十方。此拣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亦就眼根所见不能具全。以见初心。离根独耀之难洞彻也。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出不能交入。入不能交出。出入各行。故曰无交气。即缺中交。支身支。离即离支。谓入则入身。离则离身。两不相涉。亦即无交气也。周利槃特迦。观息微细。穷尽生灭。悟知此心无生灭地。得大无碍。此以鼻息出入不相涉入。拣初心穷息生灭。于无生灭性。极难依持耳。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味知非因入则不能无端自有。故曰因味生觉了。既因味生。故味亡即灭也。憍梵钵提。观味之知。非体非物。应念得超世间诸漏。内脱身心。外遗世界。法眼清明。此恐离味之觉心难住。故拣初心未易贯彻也。

身与所触同。各非圆觉观。涯量不冥会。云何获圆通。

觉触之身。与所触之境。望于觉心。知与无知。涯量各异。不能融合也。毕陵伽婆蹉。因觉觉痛。觉清净心。无痛无觉。摄念未久。身心忽空。纯觉遗身。发明无漏。而此乃以身触与觉。涯量不及。盖恐离此身触。则觉性无依。自难冥合。亦拣初机也。

知根杂乱思。湛了终无见。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

知根即意根。谓意知杂想。想湛知亡。才有所观。想念难脱也。须菩提自旷劫来。已证空寂。后蒙如来获发性觉真空。空性圆明。顿入如来宝明空海。印成无学。此以初心发明性觉真空离想难现。故特拣之。

识见杂三和。诘本称非相。自体先无定。云何获圆通。

见识与根色相杂。故曰识见杂三和。根色不偶。则识无所附。既无自相。亦无自体。舍利弗初悟因缘。从佛发明见觉圆明心见发光。光极知见。今拣见识离二无体。谓此初心见觉。离彼三和。心光圆明。难为独露也。

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获圆通。

普贤用心闻。分别众生所有知见。随有众生发明普贤行者。即与摩顶。此因大行之所感发。非初心所办。故曰不能入也。

鼻想本权机。祇令摄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获圆通。

孙陀罗难陀。观鼻端白。谛观凝寂。内发圆明。外成虚净。光洞十方。此拣权机为摄心住。心住成所。非真常住。正虞初心于身心内明世界外虚时。而此觉心难为圆脱。

说法弄音文。开悟先成者。名句非无漏。云何获圆通。

富楼那以辨才无碍。宣说苦空。深达实相。此为根熟善离言说。所得秘密。一涉名句。祇成有漏。故在所拣。

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获圆通。

身谓身识。非但身根。故该身心也。盖以优波离持戒清净。身心寂灭。于此发明。一切通利。今拣非身。乃谓离此身识。无所检束。而此亲印之心。将何遍洽。恐其沦于寂灭耳。

神通本宿因。何关法分别。念缘非离物。云何获圆通。

神通本宿因。此指目连之神通。非法分别识所能发也。以分别缘尘。不能发通。显其因于旋湛。心光发宣。非意识事。法分别者法属意家。故谓法分别。

若以地性观。坚碍非通达。有为非圣性。云何获圆通。

持地菩萨。因平心地。见身微尘。与造世界所有微尘。皆无自性。不相触摩。闻妙莲华。悟佛知见。此拣地性坚碍。属有为法。固自其未证圆通而言。即就初心。虽已发明本智。然离尘空觉。亦非所选。

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如如非觉观。云何获圆通。

月光童子。因作水观。见身中水。与外香水。等无差别。忽然亡身。合真空性。一味流通。得无生忍。以月光所证圆通。望于初发觉心。脱根旋习。恐涉觉观。犹非真实。故曰如如非觉观。谓如如之性。非觉观所证。觉观类初禅有觉有观。不离想念也。

若以火性观。厌有非真离。非初心方便。云何获圆通。

乌刍瑟摩。观身暖气。神光内凝。化多淫心。成智慧火。无碍流通。生大宝𦦨。此拣其以厌离心。非得性离。于初入觉地。反成窒碍。

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对非无上觉。云何获圆通。

琉璃光菩萨。因观身心世界。皆是妄缘风力所动。即于所动发明不动。悟诸实相。今以风观。动寂相待。谓非初心旋习方便。有障圆融。故在所拣。

若以空性观。昏钝先非觉。无觉异菩提。云何获圆通。

虚空藏菩萨。因观四大无依。妄想生灭虚空无二。佛国是同。于同发明。入三摩地。妙力圆明。此拣顽空昏钝。与菩提性。迥然差异。单就空观而言也。若以初心发明性觉真空。所旋习气。不应复作此观。空因背觉而成晦昧。故曰昏钝先非觉。非觉则异菩提矣。

若以识性观。观识非常住。存心乃虚妄。云何获圆通。

弥勒菩萨。因修唯心识定。得成无上妙圆识心三昧。尽空如来国土。净秽有无。皆是我心变化所现。以了如是唯心识故。识性流出无量如来。远离二执得无生忍。今拣识非常住。即使离境存心。亦同生灭。此虽在未曾发明唯心所现所现唯心。然与初入觉心。合觉旋妄之理。亦未圆妙也。

诸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念有生灭。念性元无生灭。若净念相继。则是以生灭念合无生灭性。犹子忆母。如母忆时。忆佛念佛。必定见佛。理事无碍也。大势至菩萨。从念佛三昧。都摄六根。净念相继。所谓都摄六根者。并六根以成一念。摄一念以归念性。此真得三摩地者也。今拣念性无常。防净念未易相继。为初入觉心者所障耳。

拣根拣非现前初心可以旋习成证。而非拣圣也。二十四圣。顺逆方便。各及圆通。当其未至圆通。唯随所重。以为对治。故有在此应拣。在彼应选。殊非一定。知当机宜拣之根。即知对机用拣之意。知用拣之意。然后知用选之心。总以成就初心旋习成证。故凡不可洗发本智究竟差别以极于流光宣耀。则心在所拣矣。今按文殊拣中。首举色尘。以为妄想所结。于初心精了之性。未易洗豁。则所谓不能彻者。须照当机。阿难已经皎然。快得无碍。故选根修证。只为蠲除习障。若分别人法。岂不先悟。此犹为色尘所滞。则即闻根亦难成证也。诸疏于此。但据偈文。愚故谓应有会通耳。华严十住初心。发明自性。已与佛齐。而后起行历向。以至极地。究于差别。无异本智。而亦须一回。故知大乘修证。固不可实法也。

上三拣非圆根竟。

△四正选圆根。分六。初依方便教。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我今白世尊六句。结承佛敕。依方选根。拣二十四圣。非此方根机所宜。如他佛国土。有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以佛菩提树。或以园林台榭。或以众香。不同此方教体必以言宣。众生领解。要因闻入。以所闻之理。对能闻之根。得真闻性。入流亡所。闻尽觉空。成于真寂。此三摩地。实以闻中入也。以言诠教。权实分明。不杂世论。是音清净。以闻听受。得鱼忘筌。会归自己。是闻清净。故有音无闻。有闻无音。皆不成教。音闻互彰。清净各得。此真教体也。教体必顺方宜。选闻乃依根立。故曰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二赞根主。

离苦得解脱。良哉观世音。于恒沙劫中。入微尘佛国。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初二句叹菩萨得真闻性。至寂灭现前。忽然超越。是五住究尽。二死永亡。所谓离苦得解脱也。又二句叹三十二应。又二句叹十四无畏。又二句叹德号互见。智理双融曰妙。清净无垢曰梵。观世音则纯悲应物。无远弗届。有感斯应。不失其时。如潮之有节也。从闻入妙。不曰妙闻。而曰妙音。闻有彼我。音无自他。尘尘皆真。法法如是也。末二句究极利生。拔苦与乐。等世出世。所谓求大涅槃得大涅槃也。

△三赞闻根。

我今启如来。如观音所说。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

此就众生现前。有声皆闻。有闻皆遍。无有远近前后。以显闻性周圆也。以声映闻。以闻涉声。俱无形段。亦无涯畛。性相自他。一时融洽。不因修证。无有等待。耳门之妙。于斯可尽。

目非观障外。口鼻亦复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纷无绪。隔垣听音响。遐迩俱可闻。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

此以五根出闻根之无隔碍。所谓通真实。也遐迩就众生耳根所及。或远或近。俱无障蔽。不如五根乃以圣限也。口鼻与身。皆合方知。亦复然倒下句文耳。

音声性动静。闻中为有无。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

有声为动相。无声为静相。动静在声。而于闻中原无二相也。既无二相。则无声时。俱谓无闻。非无闻性。故知闻性常在。不随音声生灭。故曰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所谓圆离者。闻性湛然。从本如是。迥然于动静有无之外。是为常真实。

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夫以梦想既绝思惟。而犹闻杵宛然。益见闻性出于思惟之外。是岂身心所能及耶。觉乃闻性之体。观乃闻性之用。身摄眼鼻舌三。心指意根。亦五根不齐之意。

△四责多闻劝修。

今此娑婆国。声论得宣明。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声论本以宣明闻性。而众生迷闻日久。但随声教。徒生分别。即使空极玄微。无所销归。反为理障。此即流转。盖责阿难强记。祇益多闻。而对境邪思。几随沦坠。旋流即亡所。所亡闻尽。觉性朗然。祇在反覆之间耳。

阿难汝谛听。我承佛威力。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汝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欲漏不先除。畜闻成过误。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世尊重宣偈云。是名妙莲华。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弹指超无学。乃知金刚如幻佛母三昧。即此闻性也。阿难历劫多闻。一切如来诸秘密门。无不强记。独不能尽除欲漏。此见畜闻之误。古今皆然。岂知声教所宣。发明何事。若能返观闻性。始知秘密祇在目前。尽闻不住。空觉极圆。自性三昧。犹如金刚。一切法森罗。如幻不思议。诸佛如来。俱从此出。所谓佛母也。

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能脱欲谁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

此直指闻性。即真觉心。为在迷位。循声奔逸。名之为闻。若于闻中。入流亡所。则声闻俱尽。声尽则动静不生。闻尽则空觉自朗。谁更复名闻性也。一根既然。六根皆尔。能脱即尽闻不住。此岂非空觉极圆耶。

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销觉圆净。

空华因眼翳而有。喻三界亦因见闻而现。空本无华。眼元无翳。言眼翳者。自觉明一妄。妄有六根。知觉奔逸。不能自复。遂使圆净之体流转根门。无人觉知。瞥尔错过。若解闻中入流亡所。则尘销觉净。岂待销停也。

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此承尘销觉净。净极谓所亡闻尽。故觉体光融。内澄寂照。外含虚空。楞伽所谓性虚空故。迥无所有也。以此虚明寂照之心。观诸世间。岂非梦事。故知三界梦幻。在圆湛体中。如阳焰空华。不落有无。身心超越。如雁过长空。影踪不涉。圆觉云。如器中锽。声出于外。形随心转。心既超越。形影何留。故以在梦之登伽。岂能留汝已寤之阿难矣。

如世巧幻师。幻作诸男女。虽见诸根动。要以一机抽。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

长水以幻师喻真性。又以幻师喻无明。愚谓偏一俱非。当合喻也。盖无明即真。不觉成幻。故有六根男女。其实皆由妄见一机抽动。若见亡机寂。则六用旋复。本无自性耳。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销。成圆明净妙。

上为能喻。此出所喻之法。并明一根返元。六根清净之义也。尘垢应念销。以见悟迷机括转圆之疾。谓迷则全真即妄。悟则全妄即真。本自明妙。常在六门。觉即宛然矣。

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上言尘垢应念销。成圆明净妙。谓尘垢本无自性。明妙本自圆成。昔本无迷。今亦无悟。初心顿彻。更无剩义。十住初心。所为即与佛齐也。此言余尘尚诸学者。正指二执习气。十地后尽。所谓圆融不碍行布也。明极即如来。不言行极者。须知差别智极。但圆本智。总非别事也。

大众及阿难。旋汝倒闻机。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圆通实如是。

此劝旋闻归性。因确指闻性即如来真如妙觉。更无别有。此真圆通也。倒闻谓闻性本妙。迷妄循尘。故谓之倒。以显反闻则闻性自妙。与佛无殊耳。

△五会三世普门。重拣方便。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我亦从中证。非惟观世音。

此赞成反闻为涅槃一路。举过去诸佛。现前菩萨。以为将来龟鉴。引归自己。总见一路涅槃。必无岐路也。

诚如佛世尊。询我诸方便。以救诸末劫。求出世间人。成就涅槃心。观世音为最。自余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舍尘劳。非是长修学。浅深同说法。

初四句原奉佛敕之意。又二句结选圆通。耳根第一。又三句明二十四圣。各随尘劳所重。因事舍离。事谓七大十八界。皆佛威神者起信云。诸修行人。若无诸佛菩萨显庇冥加。决不成就。又二句反明耳门乃三根齐摄。浅深俱证。此可长修。同一说法也。

△六礼藏求加。

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愿加被未来。于此门无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沉沦。但以此根修。圆通超余者。真实心如是。

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及三界二十五有。皆如来藏心之所流现。含真妄以常圆。随迷悟而不立。此不思议境界。文殊菩萨深切着明。念拯未来。愿求加被。毋越此根易为成就。真实心者文殊自谓确从本心。实知实见。非同狥机也。

迷本无因。悟非今有。圆觉曰。一切众生。已成佛道。此三世如来。自十信满心。以至等妙二觉。而后证知其为已成佛道。非以理言也。然则何名众生。曰以不自信故。何不自信。曰已成佛故。夫佛不自佛。乃为真佛。众生亦不自众生。乃真众生。此佛所为穷至妙觉。而后知不自佛也。众生所为流尽三涂。而后知不自众生也。知其不自佛。乃能深信众生。知其不自众生。乃能深信于佛。故众生以信佛为初机。佛以信众生为究竟。夫以信众生为究竟。则必不肯使初心之士不能自信。而重言乎修证之涂。以自惑而惑人也明矣。其奈人不自信。故自导知归。次言涂路。终言到家。而不知夫不行而速。不疾而至者。自知归时。久已知之。而必待到家乃始深信。然则佛菩萨于此且当胡为耶。文殊选根曰。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此言初心所悟闻性。而即于众生现前具足圆听。非别有所谓涂路也。又曰。隔垣听音响。遐迩俱可闻。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夫谁不听音。谁限远迩。亦可以日用而证知矣。又曰。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此岂有待修为而后得其常住如是耶。至于梦闻杵音。迥出思惟之外。自闻闻性。俨然三昧之中。垢销应念。明妙圆成。此皆大智所示修证之门。而于耳根反彰直捷。然后知众生已成佛道。始于初心。明知其故。而必至空竟始为亲证。若未究竟。顿捐程涂。苟非其人。祇成过误。又或实指行布。终障圆融。夫以如来出世。为一大事因缘。究而言之。唯佛知见。更有过于涅槃。我道必为魔说。详阅诸疏。尽解直捷之谈。一及修持。辄拘位置。即出吾宗。亦未能免。岂亦复有格格耶。

上四正选圆根竟。

△五闻法获证。

于是阿难及诸大众。身心了然。得大开示。观佛菩提及大涅槃。犹如有人因事远游。未得归还。明了其家所归道路。普会大众。天龙八部。有学二乘。及诸一切新发心菩萨。其数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远尘离垢。获法眼净。性比丘尼。闻说偈已。成阿罗汉。无量众生。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如来将敕文殊选根。从五体放光。灌十方诸佛菩萨。十方诸佛亦从五体放光。灌今如来并在会诸菩萨及阿罗汉等。一时蒙光。普获金刚三昧。至此选根已竟。普会大众。天龙八部。及诸有学二乘。新学菩萨。闻说偈已。皆得本心。远尘离垢。获法眼净。彼获金刚三昧。即此皆得本心也。法眼净准华严十住初心。从十信满足。始云悟本自心。许与佛齐。金刚三昧乃十地所证。初位许与佛齐。则亦应许获是三昧耳。新发心菩萨但当信门。至此入住。自可明证。阿难前已身心皎然。快得无碍。正当初住。今云未得还归。明了其家所归道路。岂非深明地上法行。以几极果耶。发菩提心。是入信位。有讶性比丘尼。先证无学。是又不可以大乘初心较优劣耳。

上二依悟圆修竟。

△三广垂修范。分八。初因阿难乞度未来。总标三决定义。

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集。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门。是中修行。得无疑惑。常闻如来说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自觉己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我虽未度。愿度末劫一切众生。世尊。此诸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欲摄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场。远诸魔事。于菩提心。得无退屈。

心即已悟之心。迹即将证之迹。悲悲往昔之迷。欣欣今日之悟。因自念他。即今垂后。正菩萨真典型也。有佛则必有魔。有真则必有伪。互相建立。自古如然。但依正悟正修。以作人依人范。摄心之路有门。道场之立从法。事师既往。理启如今。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善哉善哉。如汝所问安立道场。救护众生末劫沉溺。汝今谛听。当为汝说。阿难大众。唯然奉教。

安立道场。念后沦溺。正如来本怀。故兴赞词。末世邪说。即出法中。故宜秉戒庄严。作心城堑。事理兼摄。成内外护。是当仰荷慈力耳。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毗奈耶此云调伏。谓调练三业。制伏过非。安法师云。戒律禅定智慧。三者至道之门户。泥洹之关要。什公云。持戒能折伏烦恼。令其势微。禅定能遮烦恼。如四山断流。智慧能灭烦恼。毕竟无余。故涅槃云。有烦恼则无智慧。有智慧则无烦恼。无漏谓不漏落三有。决定谓佛佛如是也。

△二示四决定明诲。分四。初示决定断淫。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

摄心为戒。盖密示一切唯心。非但束身。故下皆云。其心不淫。其心不杀。其心不偷。此以发明自心为本。一切法行。皆庄严自心也。先举淫者。本经缘起当机也。

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清凉云。淫爱惑业。招润生死。圆觉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此性命谓生死根株也。相续轮转之义。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多智禅定。非异色因。今淫心不除。各各自谓成无上道。则为异色因矣。是安得不作异色因果耶。长水云。虽不断欲。而修定得福。随福优劣。故成三品。以邪定力。故得五通。以有漏业。生天魔界。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

具正法眼。令一切人离欲超尘。入佛知见。名善知识。此以贪欲自缚缚他。如来悬记。末世众生。慎宜择法。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此谕阿难转教世人。以先断淫心为第一决定。此戒与小乘不同。虽使执身不行。执心不起。若非明见自心。清净无垢。淫机犹伏。此所为先断淫心也。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祇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沙石成故。

戒定慧从自性生。自性自慧。自性自定。自性自戒。若以淫心修禅定者。非禅定因。岂获成就。故曰此非饭本。沙石成故。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涂。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

佛性为因。涅槃为果。若以淫身。求佛妙果。先非妙悟也。夫真悟佛性。则般若解脱。三德同符。斯为涅槃。如彼妙悟。悉为生死根本。所谓淫因。成轮转果耳。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淫机身心俱断。二乘亦能。至于断性亦无。则非真悟佛性极于究竟未易几及。谓俱生习气。非二乘分。此正深勉阿难究竟菩提也。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盖防末世天魔。入我法中。邪说乱正。为此确示。波旬此云恶者。翻译云。魔王名也。

△二示决定断杀。

阿难。及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带杀修禅。报为神道。然此禅即四禅八定之禅。误以为自性真禅。又如心开亦误认生死根本以为修因。依生死因以为禅定。即不犯杀。亦难解脱。犯即沦坠。因果历然。此相续谓负命索偿也。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五净谓不见。不闻。不疑为我。加自死鸟残。为五也。楞伽曰。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又云。一切众生。从本以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食肉且禁。而况杀乎。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

鬼神邪定。亦能知过去未来事。起信论云。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报终犹寿尽也。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长水云。塞耳修禅。高声行杀。求不闻之道。彰弥露之苦。

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涅槃云。佛告迦叶。若人掘地刈草斫树。斩截死尸。以是业缘。堕地狱不。迦叶言。应堕地狱。何以故。如佛昔为声闻说法。汝诸比丘。于诸草木。莫生恶心。何以故。一切众生。为恶心故。堕于地狱。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涂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

补遗云。酬还宿债。只此一生。舍此则长揖三界矣。央掘罗经云。文殊白佛言。珂贝蜡蜜。皮草缯绵。非自界内耶。佛告文殊。若习近世间物者。是方便法。若物展转来者。则可习近。若展转来。离杀者手。则可习近。文殊言。今此城中有一皮师。能作革履。若自死牛。牛主从旃陀罗取皮。付皮师使作革履。施持戒人。此展转可习近不。佛言。若不受者。是比丘法。若受者非悲。然不破戒。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如淫义释。

△三示决定断偷。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偷心推穷极细。过于不与而取。此生灭事。须人自检。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从名利心生于委曲。皆名偷心。一切智定。悉恶因缘。涅槃所谓善因而得恶果。即指此辈。精灵妖魅。总谓自己侵淫于人。多诸面目。其心无别也。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詃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长水云。奸欺盈抱。潜护如淳。诈伪充怀。隐藏若拙。此四句亦可尽悉其态矣。恐令失心等者谓显异惑众。偷甚不与也。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

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以此处心。即使王候修供。万指围绕。如同行乞。吾人于此。所当内省。

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裨益也。贩买贱卖贵。谓买贱卖贵以自裨益也。涅槃云。我灭度后。是魔波旬。渐当坏乱我之正法。乃至作比丘比丘尼。及阿罗汉等形。以有漏身。称是无漏。坏我正法。乃至说言无四重僧残不定舍堕忏悔众学灭诤等法。亦无偷兰遮五逆一阐提罪。乃至若犯如是等罪。亦无有报。如是说者。并是魔说。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然指然香。舍身微因。即得尽酬宿债。此亦论心。非但论事。盖以正信之心能忍身分也。纵成无为者长水以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方此必酬宿债。谓成无为后。现有为身。尚还宿债。愚谓如来马麦之报。为示当机。应别具眼。兴起行经云。随罗然国。有婆罗门王名阿耆达。请佛及五百比丘。三月夏坐。时有天魔迷惑王心。使还宫内。耽荒五欲。供养六日便止。诸比丘乞食。三日空还。有波罗国马士。告诸比丘。正有马麦。君能啖不。五百匹马日食二升。分半以给比丘。一良马日食四升。分半供佛。佛言。过去毗婆叶佛时。我为婆罗门。名因提耆利。博达四韦。教五百童子。王设会请佛。有一比丘。病不能行。佛及大众食已。为病比丘请食。过梵志山。梵志闻饭香美。询曰。此髡头沙门。正应食马麦。不应食此。诸童子复曰。此等师主。亦应食马麦。时婆罗门。则我身是。五百童子。五百罗汉是。病比丘。即弥勒是。以是因缘。经历地狱。无数千岁。今虽得道。尔时残缘于毗园邑食马麦九十日也。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修禅定者。其心内外一无所重。稍有微系。纵处山林阒无人处。终不成就。岂更偷耶。非真定因。难为定果。如贮漏卮。必无平复。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饿众生。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分衣钵余。施与冻馁。于大集会。合掌礼众。尚有其人。若受捶詈。同于赞叹。已少概见。至于捐舍身分。与众生共。实未曾睹。回不了义将为己解。所闻皆然。愿与吾人深切猛省。惩其相似。勉所未能也。

△四示决定断妄。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是一颠迦。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求己尊胜。是贪名闻。求彼忏悔。是希利养。智论云。经云已除利养名闻。说法无所怖望。是利养法如贼。坏功德本。譬如天雹。伤害五谷。利养名闻。亦复如是。坏功德苗。不令增长。如佛说毛绳缚人。断肤截骨。贪利养人。断功德本。亦复如是。大慈怜愍。为众说法。不为衣食声名势利故说。若我以此虚妄而得供养。与恶贼劫盗得食无异。人着利养。则破持戒皮。断禅定肉。破智慧骨。失微妙善心髓。一颠迦即一阐提。多罗木旧名贝多。此树以刀断则不能复活。三苦海即三涂也。

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未学。唯除命终阴有遗付。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

同事四摄之一。菩萨四摄。一布施。二爱语。三利行。四同事。同事有二。谓同其事业。或现同种族。其意总在赞叹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耳。终不自言者恐类邪人要求利养。示现菩萨。必不如是。轻言未学谓于未学人前轻自泄漏也。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

大妄语。较淫杀盗。其罪尤甚。破淫杀盗。祇能自害。若大妄语。兼能害人。故真有道人。决无谄曲。以谄曲心现有道相。诬罔圣贤。欺诈善类。岂非刻彼人粪作栴檀形。如来所为深却痛绝也。

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因地不真。果招纡曲。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实入三摩地。永无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

因地不真果招纡曲者谓因以成果。果如其因。未有因既虚伪果能真实也。所以菩提心行。内外无遮。自见己过。遇人谦下。常处三摩地中。上沐慈光。下远魔事。愚与同道。法合如是。噬脐杜顺云。若啮脐腹。喻不可及。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阿难已悟成佛法门。唯念末劫邪师过误。重请建立。以标法幢。如来悬示四决定义。亦为波旬潜入我法。真伪难分。故于众前正告之曰。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可谓深切着明矣。何虑至今竟符昔记。世尊曰。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如不断杀。必落神道。如不断偷。必落邪道。又曰。纵得妙悟。纵得心开。亦就波旬各各自谓。众生眩惑。举国失心。设言纵得。以示决非。智者于斯。所宜谛审。未有发明自性而乃岐路若此也。彼所谓妙悟者。亦曰佛之知见而已。夫佛之知见。即众生心是。众生迷心。外逐境缘。起淫怒痴。流转五道。所谓背觉合尘也。若有真悟。自当背尘合觉。而乃随诸境缘。人贪亦贪。人瞋亦瞋。人痴亦痴。揣波旬自谓。亦曰心外无法。总不可得。大用现前。不存轨则而已。然则贪瞋痴法。有耶无耶。有不是无。作业可见。无不应取。作者俨然。现在有中。现同流转。而曰无者。此但借口圣言。以为纵情之助。不知如来所说一切法空。一切法无自性。盖以法从心生。心若不生。法无能住。今生心取法。即是缚因。何逃缚果。楞伽云。受淫怒痴性已。然后妄想计着淫怒痴性非性。彼取有而妄计无。非不取而法自无也。故又曰。宁取有如须弥山。不取无如芥子许。拨无之见。灭佛种性。沦溺后昆。莫此为甚。世有智者。须具择法。当此邪正混淆。稍具正见。岂肯更以口舌起诤。偶疏及此。聊为拈出。以俟天下后世高明自爱。或无河汉吾言。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直指卷第六

音释

大家

(家音姑女之尊称)。

(悬上声诱也)。

(音坤剃发)。

(音垂击也)。

(音利骂也)。

(音孽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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