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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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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有积极、消极二者:消极之道德,无论何人,不可不守。在往昔人权未昌之世,持之最严。而自今日言之,则仅此而已,尚未足以尽修德之量。盖其人苟能屏出一切邪念,志气清明,品性高尚,外不愧人,内不自疚,其为君子,固无可疑,然尚囿于独善之范围,而未可以为完人也。

人类自消极之道德以外,又不可无积极之道德,既涵养其品性,则又不可不发展其人格也。人格之发展,在洞悉夫一身与世界种种之关系,而开拓其能力,以增进社会之利福。正鹄既定,奋进而不已,每发展一度,则其精进之力,必倍于前日。纵观立功成事之人,其进步之速率,无不与其所成立之事功而增进,固随在可证者。此实人格之本性,而积极之道德所赖以发达者也。

然而人格之发展,必有种子,此种子非得消极道德之涵养,不能长成,而非经积极道德之扩张,则不能蕃盛。故修德者,当自消极之道德始,而又必以积极之道德济之。消极之道德,与积极之道德,譬犹车之有两轮,鸟之有两翼焉,必不可以偏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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