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论著。明周应愿著。 周应愿,字公谨,吴江 (今属江苏) 人。此 书成于明万历三年 (1575) 王常辑的 《印薮》 刊行后不久。全书共分20章。内容丰富,于 印学源流及篆法、刀法等论述颇详,特别是 结合书法中的笔法来谈论篆刻中的运刀,触 类旁通,而切中肯綮。如第一次提出 “篆之 三害、刀之六害”,“除此九害,然可通于印” 的观点,还首开 “印品” 之先例,将印分为 神、妙、能、逸四个等次,以逸品中的 “法 由我出” 为最高标准,反映出艺术贵在创造 的思想。王穉登为之作序,时称: “其旨奥, 其辞文,其蕴博,其鉴深,其才宏,以论郁 而沉。称名小,取类大,寓哉言乎。”此书为 明代具有开拓性和代表性的印学理论著作。 《印说》 还独具匠心地运用各姊妹艺术的手 段,从理论上对印章艺术加以探讨,认为诗、 书、画 “与印一也”。故愈能左右逢源,高屋 建瓴,超出一般印论之上。因其多骈体铺陈, 时人亦有 “言多迂阔,不切事情” 之评。加 上后来杨士修的 《印说删》、赵宦光的 《篆学 指南》删节本盛行。致使该书如璞玉藏深山, 湮而不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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