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继续发展 从西晋王朝崩溃以后,北方流亡南下的农民与江南的土著农民(包括俚、“蛮”等各少数民族在内)这两支生产大军,在江南的生产战线上会师。由于他们并肩劳动,辛勤开发江南,从公元317年到公元589年这两个半世纪当中,江南的农业生产在两汉、东吴的原有基础上,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东晋政权建立初期,北方的农民,如海潮似地涌向江南,江南的人口突然激增。一时麇集在城市里还没有从事生产劳动的北来侨民,数“以十万计”,消费者多于生产者。因此,江、扬诸州都发生过大饥荒,三吴沃壤,尚且“阖门饿馁,烟火不举”(《太平御览》卷35引《王洽集》),“江州萧条”,更是“白骨涂地,豫章一郡,十残其八”(《晋书·王鉴传》)。所以增加农业生产总量,解决粮荒,是当时的急务。从东晋政权建立起以至南朝陈亡为止,不管在客观上,每一代王朝如何以巨额捐税和经常的战争重担来压在自耕小农的头上,加速了自耕小农的破产,而每个王朝的意图却总想巩固这一小农阶层,使他们成为王朝牢固的剥削对象,而且慑于无数次的东晋、南朝农民革命运动的巨大威力,事实上也不得不注意到有关于巩固自耕小农阶层的这一工作,使脱离了土地的流民,重新和土地结合起来。作为东晋、南朝政权主要支柱的世家大族呢,他们在支持东晋建立起侨寓政权同时,也在江南火耕水耨的地域中,建立起他们的庄园来。在流离混乱中,世家大族大量地吸收荫附的部曲、佃客以从事发展自己的庄园经济,而流徙民庶也不得不依属于世家大族以求得到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俾便从事生产以图生存。这种在江南各地通过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而发展起来的庄园制度,就使以前被剥夺了土地和脱离了土地的流民,以依附农民身份,重新复归于土地,复归于农业。
这样,新的生产力终于发展起来,尽管它的发展速度极为缓慢。在东晋初年,江南的粮荒问题,有如上述,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南北劳动人民两支生产大军,他们用无比坚韧的力量,战胜了自然,给社会创造出无数物质财富,使江南地区在农业的发展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沈约《宋书》孔季恭等传论说:“江南之为国盛矣。……地广野丰,民勤本业(农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会土(会稽)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直一金,(今陕西鄠邑区)、杜(今陕西西安市南)之间(汉时关中农业发达地价高昂之处),不能比也。荆城(荆州)跨南楚之富,扬郡(扬州)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二百多年时间,江南经济有了空前的发展。江、浙的太湖流域和浙东的会稽,江西的鄱阳湖流域,湖南的洞庭湖流域,都变成东晋、南朝的粮仓。就是交广一带,自从东汉初年任延把犁耕的方法推广到那一带之后,经过了五六百年,垦地面积,亦日益增加,同时由于气候温和,每年稻熟二次,且“米不外散”,故“恒为丰国”(《水经·温水注》)[1]。从刘宋时代起,江南稻米的产量,已将压倒北方,所谓“自淮以北(北朝),万匹为市;从江以南(南朝),千斛为货”(《宋书·周朗传》),家庭纺织业固然还不如北方,稻米生产量则逐渐要超过北方了。
在农业生产技术上,这二百多年中,也发生许多变化,从“遏长川以为陂,燔茂草以为田”(陆云《答车茂安书》)的火耕水耨原始耕作方法,发展到用粪来做肥料[2]。固然火田在当时仍不失为施肥的一种办法,这在南北朝人的诗句中也有所反映,如庾信《归田诗》中有“穿渠移水碓,烧棘起山田”的诗句,徐陵的诗中也有“烧田云色暗”、“野燎村田黑”的诗句,北朝鼓角横吹曲《紫骝马》歌词有“烧田烧野鸭,野鸭飞上天”的诗句,但是从当时的农业技术水平来说,火田已不是唯一的施肥办法,更重要的是粪田了。
麦菽在江南也已开始推广栽植,适宜于旱作的区种法也开始在江南推行[3]。水利灌溉系统,也在过去的基础上推广和整理。东晋时,在曲阿(今江苏丹阳)立新丰堰,“溉田八百余顷”(《晋书·张传》);在吴兴乌程县(今浙江湖州)筑荻塘,“溉田千顷”(《太平寰宇记》卷94);在会稽句章县(今浙江余姚东南)修复汉时旧堰,“溉田二百余顷”(《晋书·孔愉传》)。芍陂(今安徽寿县南)有“良田万顷,堤堰久坏”,宋、齐、梁三代累加修葺[4];雍州穰县有六门堰(今河南邓州西),汉时溉田“至三万顷”(《通典·食货典》),“堰久决坏”,宋元嘉时加以修复,“雍部由是大丰”(《宋书·刘秀之传》);宋末在乌程筑吴兴塘,“灌田二千余顷”(《元和郡县图志·湖州乌程县》);在荆州筑获湖,“堰湖开渎,通引江水,田多收获”(《太平寰宇记》卷146)。齐时筑赤山塘(今江苏句容西南),上接九源,下通秦淮,有石门以为水启闭之节(《梁书·良吏·沈传》)。梁时在豫州(治寿春,今安徽寿县)之“苍陵立堰,溉田千余顷”(《梁书·夏侯传弟夔附传》);在临海乐安县(今浙江仙居)“堰谷为六陂以溉田”(《太平寰宇记》卷127)。那时江南河渠纵横,但是要把这些河道的水流控制起来,用以灌溉田畴和便利运输,就必须依据地势的高下,建立堰闸,使水位的高低可以用人工来调节。尤其钱塘江、曹娥江一带,两江支流汇入两江之口,如钱塘江西岸有柳浦(今浙江杭州市东南候潮门外江干)埭,钱塘江东岸有西陵(今浙江萧山西北二十里西兴镇)埭,曹娥江东岸有南津埭(今浙江上虞梁胡堰),曹娥江西岸有北津埭(今上虞曹娥堰),均遏水为埭,作水楗数所,以为水位高低调节之用,旱则开楗,引江水以利灌溉,涝则闭楗,以避免江水的淹溃[5]。讲求水利的结果,稻米的产额自然增加。同时,在江南有无数湖沼,只消在湖沼的四周筑起堤塘来,使四山的水流向河渠,而不是蓄存湖中,这样,湖面自然缩小,便能开辟出无数良田来。这种新辟的湖田,土壤肥沃,又不怕旱,收获量比起一般稻田来,会高得多。南朝对这种湖田,也大力加以垦辟,如会稽有回踵湖,始宁(今浙江上虞西南)有湖,宋元嘉初,世族大地主陈郡谢灵运请求政府拨给他作私产,想把它“决以为田”(《宋书·谢灵运传》);孔灵符为会稽太守,上书请求朝廷批准把山阴县贫民迁徙到余姚、鄞(今浙江奉化东五十里)、(今浙江宁波东)三县境内,“垦起湖田”,以后“并成良业”(《宋书·孔季恭传子灵符附传》)。这样一来,江南的农业生产,自然有很大进展,无怪能压倒北方,成为全国最富饶的地区。
手工业商业的发展 南朝的手工业也有了发展。家庭纺织业比以前有了更大的进展,在这一时期内,养蚕缫丝的技术水平大见提高,豫章郡(治豫章,今江西南昌市)“一年蚕四五熟”(《隋书·地理志》),永嘉(郡治永宁,今浙江温州市)等郡蚕一年八熟[6];桑树的栽植也更见普遍[7]。用亚麻来织布的技术,同样有着提高,豫章一带的妇女,“勤于纺绩,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为鸡鸣布”(《隋书·地理志》)。江南的锦织业,过去是不发达的,所谓“江东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于蜀,而吴亦资西道”(《太平御览》卷815引《丹阳记》);刘裕灭后秦以后,把关中的锦工迁至江南,在丹阳(今江苏南京市)斗场成立锦署,从此江南的织锦业便逐步推广了。
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由于小农农村中保存着男耕女织的原始分工,耕男勤栽桑麻,织妇长年札札机杼[8],其结果,自然使江南各地绢布产量为之激增,因之绢布价格也日见低落。宋“永初(公元420—422年)中,官布一匹,直钱一千”;到元嘉时期(公元424—453年),“物价转贱,私货则束直六百,官受则匹准五百”。到了齐永明初(公元484年),布的价格,“入官好布,匹堪百余”(《南齐书·王敬则传》);绢的价格,每匹也只值三百文了。物价的低落,一方面固然由于货币流通额缺少,即所谓钱荒所造成;而另一方面,也说明绢布生产量是在激剧增加。齐永明六年(公元488年),因江南地区的农产品及家庭手工业制成品价格过低,使作为政府牢固剥削对象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更难维持其不濒于破产的艰难境况,因此,由政府平价收购大宗粮食,并在首都建康及南豫、荆、郢、司、西豫、南兖、雍等州,收购大量丝绵绫绢布等家庭手工业制品[9],根据这一事实来看,可见当时江南各地,无不盛产绢布,虽然以当时江南的纺织业生产水平来说,还赶不上北方,但已给后来——从唐、宋时代起的跃居第一位的江南纺织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魏晋南北朝时,江南地区的西南部,草棉的种植也渐渐发展起来。我国种植草棉的记载,最早见之于后汉时期[10],华峤《汉后书》称:“哀牢夷知染彩绸布,织成文章如绫锦。有梧〔桐〕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太平御览》卷820引)哀牢人居住在今天云南省西部的保山一带,华峤虽是西晋初年人,但他所著的《汉后书》记述哀牢人的事情,却是后汉前期的事,因此可以算作我国记载棉花和棉布的最早资料。华峤书中所说的梧桐木华纺织成的棉布,在与华峤同时的左思的《蜀都赋》里,又称之为布,所谓“布有华”。据左思同时人刘逵为《蜀都赋》所作的注释说:“华者,树名,其花柔,毳可绩为布也,出永昌(郡治不韦,今云南保山东)。”即桐,大概左思也知道把棉花当作梧桐木华,不太妥当,所以采取“桐”字这个音,而另造一个“”字,说明棉花不就是梧桐的花毳。但是到了东晋人常璩著《华阳国志·南中志》时,还是采用了华峤《汉后书》中这段话,而称它为桐华布或帛叠[11]。东晋人郭义恭《广志》载:“木绵濮,土有木绵树,多叶,生房甚繁。房中绵如蚕所作,其大如拳。”(《太平御览》卷791引)从以上这些记载,可以说现在云南保山地区,是我国棉花(草棉和木棉)最早繁植的地方。除了云南保山地区外,魏、晋时期的交、广地区,也是草棉繁植的地区。东吴时人万震著《南州异物志》云:“五色斑衣,以丝布古贝木所作。此木熟时,状如鹅毳,中有核如珠,细过丝绵。人将用之,则治出其核,但纺不绩,任意小抽,相牵引无有断绝。欲为斑布,则染之五色,织以为布,弱软厚致……文最繁缛。”(《太平御览》卷820引)东吴、西晋之间人张勃著《吴录》,其《地理志》谓:“有木绵树,高大,实如酒杯,口有绵,如蚕之绵也。又可作布,名曰白绁,一名毛布”(《齐民要术》卷10《木棉》条引)[12]。晋末宋初人裴渊著《广州记》,也说:“蛮夷不蚕,采木绵为絮。”(《太平御览》卷819引)这都是指交、广一带的草棉及木棉而言的。新疆地区的植棉事业,也发展很早。近年考古发掘的报告和论文中曾提到,在1959年,民丰县北大沙漠中发掘出的东汉墓里,出土了大批织物,其中有两块蓝白印花的食单,都是用棉纤维织造的。还有男尸着的白布裤和女尸的手帕,也都是棉织品[13]。这说明至迟在东汉时期,我国塔里木盆地周围已经种植草棉和纺织棉布了。《梁书·高昌传》载:高昌“多草木,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名为白叠子,国人多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市用焉”。在永昌称棉布为桐花布或布,在交、广称为吉贝(有时又作古贝),在高昌称为叠布,有时又书作绁布[14]。吉贝,据玄应《一切经音义》卷1《大方等大集经》卷15《音义》:“劫波育,或言劫贝者,讹也。正言迦波罗。高昌名叠,可以为布。罽宾以南,大者成树;以北形小,状如土葵,有壳,剖以出华如柳絮,可纫以为布也。”这几句话,把草棉和木棉分别得很清楚。劫贝是吉贝的异译,劫波育的简译。一直到今天,广东、闽南一带,还有叫草棉为吉贝的。由于棉布是交、广一带生产的,因此当时多称之为“越叠”,《晋令》里有“士卒百工,不得服越叠”(《太平御览》卷820引)[15],可见越叠是贵重的物品。梁武帝是以佞佛著名的皇帝,既然信佛教,就得断杀生,蚕茧成丝,在梁武帝看来,杀死蚕的生命太多,罪孽深重!因此他虽贵为帝王,不肯穿着丝绸衣服。史称其“身衣布衣,木棉皂帐”(《梁书·武帝纪》)。木棉和草棉本来不是同一种植物,木棉花的纤维比较滑润,纺起纱来拉力不强,但当时人对棉布究竟是用木棉还是草棉做成,是不十分明确的,因此往往也叫草棉布为木棉布。梁武帝的木棉帐,实际就是草棉布制成的帐子。梁人刘孝绰有《谢越布启》云:“比纳方绡,既轻且丽,珍迈龙水,妙越鸟夷。”(《艺文类聚》卷85引)陈代吏部尚书姚察,有门生送他“南布一端”(《陈书·姚察传》),越布、南布大概都是指草棉布而言的。棉布的使用当时虽然还不很普遍,但已经在逐渐发展起来了,这对此后宋、元、明、清棉花种植事业的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
盐的制造,宋、齐、梁是允许民间私煮的;到了陈文帝时代,开始由政府征收煮海的盐赋。当时江南的吴郡海盐(今浙江海盐),是产盐的重要地区,《太平寰宇记》卷95引《吴郡记》称“海滨广斥,盐田相望”;江北南兖州境内的盐城县(今江苏盐城),也有很多盐场,据当时人阮昇之的《南兖州记》云:“上有南兖州盐亭一百二十三所,县人以鱼盐为业,略不耕种,擅利巨海,用致饶沃。公私商运,充实四远,舳舻往来,恒以千计。”(《太平寰宇记》卷124引)可见盐的制造业也相当发达。
铁的冶铸业,是由政府官营的[16]。江南最有名的冶铸作坊,属扬州的是梅根冶(今安徽贵池东五十里),属荆州的是冶唐(今湖北武昌东南三十里)[17]。各冶制造的器物,除兵器外,多为民间用具,“大则釜,小则鋘锄”(《梁书·康绚传》)。梁时筑浮山堰,用东西二冶铁器数千万斤,沉于堰所,可见当时铁器的产量已经很高。齐梁时人陶弘景云:“钢铁是杂炼生(生铁)(熟铁)作刀镰者。”(《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4《铁精》条引)所谓杂炼生,是指在熔铁炉中,把生铁和熟铁混杂起来冶炼。“洪炉鼓鞲,火力到时,生钢(“铁”之讹字)先化,渗淋熟铁之中,两情投合,取出加捶,再炼再捶,不一而足”(《天工开物·五金篇》),就成质量较纯的钢铁。这种炼法,费工较少,成本较低,因此不独可以制刀剑,也可以制镰刀,对发展生产是有积极意义的。官营冶坊中的冶铸工人,大都是次于死罪一等的囚犯,政府把他们罚充苦工——“补冶”以后,他们的身份是官奴隶。他们中间很多人被剪去头发,带着镣锁来从事无偿劳动,往往没有多久便被折磨死去,他们可以说是受迫害最深重的一个阶层。
《隋书·食货志》称“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因此,银的开采,也极为普遍。晋末,卢循曾在广州开采银矿[18];宋元嘉初,始兴郡(治曲江,今广东韶关市)领下有银民三百多户,专事开采银矿,史称其“凿坑采砂,皆二三丈”(《宋书·良吏·徐豁传》),可是由于当时技术条件低劣,每年因矿坑崩坍而压死的人也很多。又梁末,周文育行至大庾岭,在旅店中与商人赌博,赢“得银二千两”(《南史·周文育传》)。银的流通额,既是这样大,银的总生产量,在全国来说,当然也是一个可观的数目。
煤矿已开始发现和开采。宋雷次宗著《豫章记》,称:“丰城县(今江西丰城西南)葛乡,有石炭二百顷,可燃以炊爨”(《太平御览》卷871引)。既然用煤来煮食物,也可能渐渐用来冶炼铜铁了。
造纸术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四大发明之一。我国古代在发明纸以前,一般用简牍和缣帛作为书写材料。简牍每简只能写几个字或十几个字,木牍虽然可以多写一些字,可是所占空间很大,使用不便。缣帛虽便于书写,但价格昂贵,更是无法普及使用。造纸术的发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世界科学文化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公元1957年,西安灞桥砖瓦厂工地上发掘出汉武帝时的古墓一座,内有米黄色长宽差不多10厘米大小的古纸,虽已裂成碎片,经过化验,证实是大麻纤维(兼亦掺杂有少量苎麻)所造。灞桥纸可说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植物纤维纸。公元1933年,我国新疆罗布淖尔汉代烽燧亭障遗址中,也曾出土一片古纸,其原料为“麻质,白色,作方块薄片。四周不完整”。纸长10厘米,宽4厘米,“质甚粗糙,不匀净,纸面尚存麻箸。盖为初造纸时所作,故不精细也。按此纸出罗布淖尔古烽燧亭中,同时出土者有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之木简,黄龙为汉宣帝年号,则此纸亦当为西汉故物也”(黄文弼教授《罗布淖尔考古记》)。灞桥纸和罗布淖尔纸的考古发现,说明我国造纸手工业的发生和发展,应该推早到西汉武帝(公元前140至前87年)时期。但是早期的麻纸,纸质比较粗糙,表面有较多的纤维束,纤维组织不够紧密,分布不够匀净,麻纸上透眼较多,眼也较大[19]。东汉和帝时,中常侍蔡伦担任主管制造御用器物的尚方令。他总结了西汉以来劳动人民用麻质纤维造纸的经验,改进造纸术,采用树皮、麻头、破布、旧渔网为造纸原料,于元兴元年(公元105年)监制了一批良纸,风行全国,通称“蔡侯纸”[20],从此造纸术就在我国各地推广开来。直到东晋、南朝时期,经过劳动人民不断的改进和提高,在原料方面,除原有的麻、楮皮外,还利用桑皮、藤皮来造纸。纸的原料更容易获得,纸的成本更为降低,纸的生产量也更为增多。王羲之曾一次把会稽郡库存纸九万张送给谢安[21],可见纸的消费量也已随着生产量的增多而增加。当时范宁认为“土纸不可以作文书,皆令用藤角纸”(《初学记》卷21引),可见用藤皮来制成的纸,已普遍使用于公私之间了。藤纸的产地,集中在剡溪(曹娥江上游)一带,而余杭由拳村(今浙江杭州市西旧余杭城南二十八里有由拳山,村在山下)所出的藤纸,也很出名[22]。桓玄曾“命平准作青红缥绿桃花纸,使极精”,又下令政府机关“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太平御览》卷605引《桓玄伪事》),可见纸的功用,到了这时已完全代替了简帛。南朝的建康城中有“银纸官署,齐高帝造纸之所也,尝造银光纸赠王僧虔,一云凝光”(《丹阳记》)。梁简文帝为太子时,与人笺,有“特送四色纸三万枚”之语;梁元帝为湘东王时,出为荆州刺史,曾“上武帝纸万幅,又奉简文红笺五千番”,又云“特送五色三万枚”(见元鲜于枢《笺纸谱》引)。所谓四色、五色系指不同的纸色而言,而不是一纸之中含有四种或五种颜色,但是纸张的花色增多,说明纸的加工制造技术不断地在提高。梁阮孝绪父彦为湘州从事,孝绪随父之任,“不书南纸,以成父之清”(《广弘明集》卷3);陆有答谢安成王(梁武帝弟萧秀)赐西蜀笺纸一万幅启,由此证之,到了南朝中叶,荆、湘和蜀中的造纸业,也开始发展起来了。
漆器制造方面,从当时人所写的《东宫旧事》一书中所留下来的记载来看,有“漆二升魁三”,“长槃五,漆尺槃三十,漆柏炙拌二”,“漆四升杯四十,漆杯子三百”,“漆碗子一百枚”(《太平御览》卷758、759、760引)等等用具,可见漆器的用途非常广泛,可以和唐、宋以后的瓷器的用途等量齐观。因此,《晋令》中特别规定,凡是制造漆器,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在漆器按照一定的规格制成后,还得用朱砂调漆写上制成的年月和制造者的姓名[23]。南齐时,梁州刺史崔庆绪,家财千万,自用的漆器上都题有“日”字。庆绪死后,庆绪的儿子崔慰祖,散家财与宗族,由是“‘日’字之器,流乎远近”(《南齐书·文学·崔慰祖传》),可见当时民间也还普遍使用漆器。
制瓷业在江南也发展起来。制瓷技术是在制陶技术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发明的。地下出土的商、周时期的釉陶或青釉器皿,它的外观和成分已经兼有陶和瓷的某些特点,所以人们叫它做“釉陶”、“原始青瓷”或“原始瓷器”。我国劳动人民在汉代就发明了瓷器。到了三国、两晋和南朝时期,青瓷的制造技术渐臻成熟。近年在安徽亳县(今亳州)元宝坑发掘了曹操家属的墓葬,出土了许多青瓷碎片,釉色光泽,质地纯洁,火候较高,说明当时青瓷的烧造技术,已达到相当水平[24]。南京市出土的东吴甘露元年(公元265年)墓中的青瓷羊,不论造型或釉色,都已相当精美。浙江绍兴东吴永安三年(公元260年)墓中出土带有铭文的明器谷仓,通体青釉,器身周围贴有许多人物鸟兽楼阁,全身青釉的釉色,已显现较深的绿色,施釉亦厚,这说明了这一时期的青瓷比起早期釉薄而作淡绿带黄色的青瓷器来,又大大跨前了一步。江苏宜兴西晋周处墓中的青瓷器皿(如青瓷熏炉等),经过化学分析,它的胎和釉同杭州出土的南宋官窑瓷器的化学成分接近,可见当时青瓷器选土提炼的技术相当进步。南京市西晋永宁二年(公元302年)墓中的青釉鹰形壶,壶腹下部贴附双爪及尾,两侧划刻双翅,造型生动。浙江余姚东晋墓中出土的青釉鸡头壶,鸡头都有颈,曲柄代替了鸡尾,明显地看出造型在不断改进[25]。西晋人潘岳《笙赋》有“倾缥瓷以酌酃”之语,缥瓷(青白色瓷)是青瓷的一种。青瓷窑的分布地区,在今浙江绍兴一带;而缥瓷窑则分布在今浙江温州一带。缥瓷的瓷质不透明,但一般淘炼得都很纯,杂质成分很少,硬度很高。制瓷业经过东晋以来二三百年的发展,不仅产量大增,而使瓷器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而且瓷器的胎质、釉料和烧制技术都有进一步的提高,为隋、唐时期青釉器物制造的突飞猛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江南是水乡泽国,长江及其支流赣江、湘江、沔江(汉水)是当时主要的交通路线;三吴平野的运河网,到南齐时代也已经大体完成。随着水上交通的发展,造船业也更加发展起来。刘宋时的荆州作部,已能“装战舰数百千艘”(《南史·沈庆之传从子攸之附传》)。侯景乱梁时,也有战舰千艘,称作“”,“两边悉八十棹”,鼓棹进退,“捷过风电”(《梁书·王僧辩传》)。当时民间的造船业也相当发达。颜之推说:“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毡帐;及来河北,不信有二万斛船。”(《颜氏家训·归心篇》)《太平御览》卷769引《南州异物志》称东吴时,“外域人……船,大者二十余丈(四十六至五十米),高去水三二丈,望之如阁道,载六七百人,物出万斛(约千吨)”。到了南朝,船只载重二万斛(约二千吨),比之以前,又要超过一倍了。隋文帝灭陈后,下命令说:“吴、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处,私造大船,因相聚结,致有侵害。其江南诸州,人间有船长三丈以上,悉括入官。”(《隋书·高祖纪下》)足见南朝时民间私造的大船很多,才会引起隋文帝的注意而予以没收。
农业技术的提高与收获量的增多,以及手工业的发展,使这一时期内,在江南新建立起来的具有单纯的政治和军事性质的城市的基础上,商业有了萌芽的机会。不过我们在研究商品生产时,不可脱离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不可和经济现象的一切总和失掉联系。在当时的江南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手工业始终和农业结合在一起,没有分离出来,由于这缘故,商品生产在这时并没有多么大的意义,它不过指出交换发展的初步过程而已,我们绝对不能把那时的商业和近代的商业等量齐观。那时国内市场上出现的重要商品,大都只是“绵、绢、纸、席之属”(《宋书·孔觊传》),坐市肆贩卖的虽都是平民身份的商人与其家族成员[26],而从事货物囤积或操纵市场贩运土产的则多为王公贵戚、世家大族[27],因为他们想把庄园里堆积如山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制成品推销出去,他们还借政治势力去经营商业,可以免去一些官吏的留难,尤其是贩卖违禁品,可以免去重税的勒索及关津的盘查[28]。因此,这一时期,不是没有商业,而是在封建制度范围内以及在中古庄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业,它是庄园制度下剩余产品的一种销售形式,它仍是为封建制度服务的。
建康、京口、山阴、寿春、襄阳、江陵、成都、番禺,都是当时商业比较繁荣的城市。
建康是六朝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又是傍长江下游的大埠。平时“贡使商旅,方舟万计”(《宋书·五行志》);“梁都之时,城中二十八万户(以五口一户计,约一百四十万口),东西南北各四十里”(《太平寰宇记》卷90引《金陵记》);“小人率多商贩,君子资于官禄,市廛列肆,埒(等)于二京(长安、洛阳)。”(《隋书·地理志》)都城内有四市,秦淮河两岸,有不少市镇,北岸有大市、自余小市十余所[29],可算是江南最大的都市。京口(今江苏镇江市)“东通吴〔郡〕、会〔稽〕,南接江湖,西连都邑(建康),亦一都会”(《隋书·地理志》)。山阴是两浙的绢米交易中心,“征货贸粒”,“商旅往来”,钱塘、浦阳两江的牛埭税(过堰税),一年之中就可征收到四百余万之多(见《南齐书·陆慧晓传顾宪之附传》)。寿春在淮、泗、汝、颍交错的区域,是南北交通的咽喉,军事攻守的重镇[30],北魏也曾在“南垂立互市,以致南货,羽毛齿(象牙)革之属,无远不至”(《魏书·食货志》)。襄阳是汉水中游的重镇,也是“四方凑会”之处,所以寿春和襄阳两个城镇,在当时都是南北进行物资交换的通商据点[31]。江陵不但是长江上游的政治、军事中心,而且也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所谓“荆州物产,雍(雍州治襄阳)、益(益州治成都)、交(交州治龙编)、梁(梁州治南郑)之会”(《南齐书·张敬儿传》),又是“良皮美罽”的集散地。成都“水陆所凑,货殖所萃”(《隋书·地理志》),既是全国织锦业的中心,又是西南的贸易中心。
广州南海郡的番禺(今广东广州市),是当时海外贸易的中心。从西汉起,中国人就已经带了黄金和丝货,从徐闻(今广东海康)、合浦(今广东合浦东北)一带,开始航行于南海与印度洋上,与南海、印度洋诸国进行贸易[32]。天竺(今印度)的商人在东汉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四年,大秦(罗马帝国)的商人在延熹九年,也开始用“贡使”的名义,从海道到达中国。从这一次通航起,大秦商人往往远涉重洋,到中国来交易[33]。孙权黄武五年(公元226年),有大秦商人秦论到达建业,其后秦论将返大秦,孙权特地派人伴送他回去[34]。刘宋以后,海上交通更有了发展,通商的国家远至波斯(今伊朗)、天竺(今印度)、师子(今斯里兰卡)等国,和南海各国的往来,尤为频繁。即以广州一地而论,梁时海舶往往“每岁数至”,有时甚至一“岁十余至”[35]。繁盛的商业,使南朝政府在国际贸易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宋书·夷蛮传》论称:“若夫大秦、天竺,迥出西溟。……而商货所资,或出交部,泛海陵波,因风远至。……山琛水宝,……千名万品,并世主之所虚心。故舟舶继路,商使交属。”《南齐书·东南夷传》论亦称扶南等国“分屿建国,四方珍怪,莫此为先,藏山隐水,瑰宝溢目。商舶远届,委输南州,故交、广富实,积王府”。同书《州郡志》称:交、广一带“外接南夷,宝货所出,山海珍怪,莫与为比”。因为广州是对外贸易的中心,所以有“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南齐书·王琨传》)的说法。据阿拉伯人古行记的记载,中国的商舶,从公元3世纪中叶,开始西向,从广州到达槟榔屿,4世纪到锡兰,5世纪到亚丁(aden),终至在波斯及美索不达米亚独占商权;到了7世纪之末,阿拉伯人才代之而兴。3世纪中叶正当三国之末,7世纪之末当唐武则天大帝之世,这四百五十年的中间,中国人的航行东西洋之间是比较活跃的[36]。东晋末(公元399年),沙门法显赴印度取经,回国时循海道东归,自印度多摩梨帝(tamluk)出发,“载商人大船,泛水西南行,得冬初信风,昼夜十四日到师子国。……法显住此国二年……即载商人大船上,可有二百余人,后系一小船,以备大船破坏……东下二日……大风昼夜十三日……如是九十日许,乃到一国,名邪婆提(今爪哇)。……复随他商人,大船上亦二百许人,赍五十日粮。……商人议言,常行时正可五十日便到广州”(《法显传》),后遭风被飘到青州长广郡(治胶东城,今山东平度,这里指崂山湾)才登陆。在他所著的行记里,我们可以知道两点:第一是在当时航海设备非常简陋的情况之下,作远海航行,是非常艰巨而冒危险的事;第二是航行于印度洋、马六甲海峡、爪哇海、南海之间的每一条海船,船上往往运载到二百余人,这二百余人中间,又大都是商人。从这里也可以见到当时的海上贸易是相当繁盛的。当时输入的商品,有象牙、犀角、珠玑、玳瑁、琉璃器、螺杯、吉贝(棉布)、郁金、苏合(香料)、沉檀、兜鍪等等[37],输出的商品,仍以绫、绢、丝、锦为大宗[38]。此外也互相进行奴隶买卖,中国的官吏,往往把高凉郡(治安宁,今广东阳江西三十里)的“生口”卖给外国商人,海舶上的外国商人也把南海上的“昆仑奴”运到中国来出卖[39]。
因为南朝商业有了初步发展,政府在商税方面的收入也比较多[40]。在当时,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木材等等,有抽百分之四的契税,卖的人出百分之三,买的人出百分之一[41];货物经过关卡,抽十分之一的关津税[42];此外又有繁重的市税[43],和甚为扰民的过路税[44]。
货币问题的对策 自从东汉王朝崩溃以后,生产力遭到严重的破坏,手工业由于产品缺乏销路而萎缩,商业停滞,农业变成为居民的唯一职业。在这样的情况下,货币必然会近于废弃。所谓近于废弃,不是说完全摒弃货币于市场之外而不用,以《晋书·惠帝纪》所载“帝单车走洛阳,仓卒上下无赍,侍中黄门被囊中赍私钱三千,诏贷用,所在买饭以供宫人”,《魏书·萧宝传》所载“宝脱本衣服,著乌布襦,腰系千许钱,潜赴江畔”二事为例,可见在这一时期,并不是不再使用铸币,而是说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粮食是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产的,衣料也是家庭成员自己来纺织的,这样,市场当然无法扩大,商品交换当然显现出一定程度上的静止形态来了。所以自魏、晋以后,交易往往以谷、帛为主,而铜钱只是以辅助的姿态出现罢了,所谓“自淮以北,万匹为市;从江以南,千斛为货”,就是这种情况的最好说明。
从东晋在江南建国以来,江南没有兴铸过钱,一开始就沿用东吴孙权所铸的大钱;其时“吴兴沈充又铸小钱”,当时称之为“沈郎钱”(《晋书·食货志》),不过沈充不久被杀,所以这种沈郎钱的流通额一定不会多的。经过了七八十年,江南农业生产力逐渐向上昂扬,商品经济随着有了发展,货币的需要量也逐渐在增加。然而因为自东晋以来长久不兴铸钱币的缘故,当时钱币的流通数量极感缺少,必然会形成钱贵物贱等现象。在当时,生产谷、帛的是农民,而有“藏镪百万”的是王公妃主,世族豪强,如果钱贵物贱的这一现象持续下去,只是加速了自耕小农的破产。政府为了要消灭这种现象,以巩固其剥削对象自耕小农这一阶层起见,曾想出各种对策来。有些对策如东晋安帝时(公元402—403年),桓玄辅政,曾主张废止钱币,使用谷、帛(见《宋书·孔琳之传》);其后刘宋时周朗,萧梁时沈约,也曾有此主张[45],他们都想凭政治的强制力量来禁止或限制钱币的行用。然而钱币的逐渐行用,只是商品交换初步发展的结果,而商品交换的初步发展,又是直接受着当时生产力影响的结果,所以桓玄、周朗等这种开倒车的主张,事实上是行不通的。
商品经济的初步发展,既不可能使钱币完全归于废弃而全用谷、帛,于是就不得不开始铸造钱币,以适应当时的需要。在南朝宋元嘉时代,江南的农业、手工业生产一度呈现出东晋以来未曾有过的繁荣气象,商品经济也继续在发展,在“王略开广,声教遐暨,金镪所布,爰逮荒服”的情势下,货币的流通额远远不能适应市场上的实际需要,因此,造成了“用弥广而货愈狭”(《宋书·何尚之传》引沈演之议)的情况,宋王朝乃在元嘉七年(公元430年),开始设立钱署,铸造四铢钱。
四铢钱的铸造数额并不多,因此,不可能尽废古币(汉五铢钱、魏五铢钱、吴大钱、东晋沈郎钱等)而不用;而且顾名思义,四铢钱必然会较以往的五铢钱为轻,“民间颇盗铸,多剪凿古钱以取铜”(《宋书·何尚之传》),便成为自然的趋势。为消除这种弊端起见,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六月,又下诏提高大钱(指古钱)的价值[46],规定大钱一枚抵四铢二枚,以作补救。这一办法的实行,徒然使有钱的人钱更多,穷人生活更加困难,所谓“富人资货自倍,贫者弥增其困”,而且和古钱的轻重比价也不匀称,所以“行之经时,公私非便”(《宋书·何尚之传》)。到第二年五月,就废止了这种办法。
商品经济的继续发展,钱币的需要量越来越大,政府自不得不大量兴铸,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又铸造四铢钱。由于铜的缺乏,这次铸成的钱,“形式薄小,轮廓不成就。于是民间盗铸者云起……百物踊贵”(《宋书·颜竣传》)。武康(今浙江德清西武康旧城)一县,因盗铸钱而被判处死刑的,就有一千多人(见《宋书·刘怀慎传》)。永光元年(公元465年)二月,又铸二铢钱。二铢的重量,顾名思义又要比四铢少二分之一,可是政府却仍旧强制新铸的小钱和从前的大钱等价使用,这样,官钱一出,民间就模仿盗铸,钱币更为滥恶。在这种情势下,到了这一年的九月,政府只得允准民间也可铸钱,但是,这样一来,币制搞得更是混乱异常,“一千钱长不满三寸”,称为“鹅眼钱”;更劣的钱称为“环钱”,“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宋书·颜竣传》),商贾不敢行用。宋明帝泰始二年(公元466年),下令禁用鹅眼、环等劣钱,“专用古钱”(《宋书·明帝纪》)。这两次铸造新钱,不但不能使南朝的商业由于铸币增多之故而获得发展,相反,货币的滥恶引起市场物价的波动,从而使商业的发展发生波折。
自从禁止行用新钱,专用古币之后,货币缺乏的严重情况,又回复到原来的出发点上。
钱币的缺乏,使南齐初年,又出现了钱贵物贱的现象。以绢、布为例,从东晋初年到刘宋永初初年,这一百年间,布价无大变动;从永初初年到元嘉二十七年,这二三十年间,布价跌落一倍,原来一千文一匹的布,跌到五六百文一匹;又过了三四十年,到了南齐永明年间(公元483—493年),布价竟跌落到十倍之多,一匹布只值一百文了。布价的继续下降,一方面固然标志着江南地区绢、布产量的激增;但另一方面,尤其是在南齐的永明时代,主要原因是受了钱荒的影响。物价的跌落,受害最大的自然是生产谷、帛的农民,然而南齐政权不但不注意其剥削对象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利益,相反,竭泽而渔,自永明四年起,在征收租调时,订出了二分取钱、一分取布的折纳办法来;永明五年,又改订为钱、帛兼半的折纳办法,意图利用钱币的缺乏,而要农民缴纳钱币。上缴的钱币,个个必须圆大,在当时古币多被民间剪凿破损的情况之下,农民要找这种符合规格的钱,不是“买本一千,加子七百”(以一千七百钱换好钱一千),便是“以两代一”(纳两钱代一钱),这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可见钱币的缺乏,不但使在江南初步发展过程中的商品经济停滞不前,同时也加速了自耕小农的破产。
“梁初,唯京师(建康)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隋书·食货志》),可见货币并不广泛地在各地区普遍使用,使用的范围还是狭小的,大半也由于钱币缺乏的缘故(当然,主要还是由于那些不使用货币地区在商品交换方面的滞涩)。由于钱币缺少,梁武帝又铸新钱曰五铢与女钱两种。这次铸钱,又因为与古钱的轻重比价不能相等,再一度引起了币制的紊乱。百姓不用新币,专用古币来做交易[47];梁武帝虽然下令禁用古钱,而民间私用,仍是很盛。普通四年(公元523年),梁武帝乃下令尽罢铜钱,改用铁钱,“人以铁钱易得,并皆私铸,及大同(公元535—546年)以后,所在铁钱遂如丘山,物价腾贵,交易者以车载钱,不复计数,而唯论贯”(《隋书·食货志》)。梁武帝这种方策,不仅没有解决当时的货币问题,反而使货币问题,更趋严重。
侯景乱梁,江南生产遭受严重的破坏,商品交换更形滞涩,陈朝境内,铁钱已废而不行,谷、帛的使用更取代了铸币的职能[48]。陈文帝天嘉五年(公元564年)铸五铢钱,宣帝太建十一年(公元579年)铸六铢钱,后又废六铢专行五铢(见《隋书·食货志》)。然而陈的疆域本极狭小,西失梁、益、宁诸州,北以大江为界,“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钱”(《隋书·食货志》),因此,铸币的使用区域,可说是很狭小的。
总的说来,南朝经济是自然经济,当时固然也有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但在广大农村里,交换只是具有偶然的性质,社会上主要的支付工具还是实物,铸币只是以辅助的姿态出现于市场之上,因此,纵然币制紊乱到极点,也只是使谷、帛等的使用范围更加扩大而已。
经济重心的逐渐南移 中国古代的经济重心在北方(较偏于西),据《尚书·禹贡》的记载,古代北方的农业生产,远胜于南方,各州土地依据其肥瘠的程度,分为九等:
雍州……厥田惟上上
徐州……厥田惟上中
青州……厥田惟上下
豫州……厥田惟中上
冀州……厥田惟中中
兖州……厥田惟中下
梁州……厥田惟下上
荆州……厥田惟下中
扬州……厥田惟下下
可见南方在当时来看,还是生产极落后的地区。战国时,魏决漳水灌邺,秦筑郑国渠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北方的水利灌溉事业,在那时已经相当发展。《史记·货殖列传》也说:“关中自、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而当日的南方呢?《史记·货殖列传》称:“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多竹木。豫章出黄金,长沙出连锡,然堇堇(仅仅)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偿)费。”“总之,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窳(苟且惰懒之谓)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可见那时的江南,还谈不到开发,处处都表现出劳动人手不足、生产技术的低下、财富的贫乏来。总之,古代中国的经济重心在北方,而不在南方。
自从东汉政权崩溃以后,接着是西、北少数民族贵族进入内地建立王朝,中原地区曾经长期地蒙受剧烈的破坏,尤其在农业生产方面,土地荒芜,水利失修,生产的发展,受到阻滞。当北方经济进展稍为缓慢有时甚至受到阻滞的时候,南方(较偏于东)却突飞猛进,已经脱离了《史记·货殖列传》里所描写的地广人稀及无积聚而多贫的状态,到了隋唐以后,便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财富最丰盈的地方了。
自东晋建国至陈亡(公元317—589年),这将近三百年间,中原人民大量南下,与江南土著人民在生产战线上会师之后,两支生产大军,辛勤地开发江南,把江南建设得“良畴美柘,畦畎相望,连宇高甍,阡陌如绣”(《陈书·宣帝纪》)。南贫北富的情形,已开始在这三百年内逐渐转变。到了唐朝,数全国财富,就以扬州为第一,所谓“扬一益二”(《资治通鉴》唐昭宗景福元年),韩愈也称“当今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韩愈《送陆歙州诗》序),它简直成为全国的谷仓和衣料的取给地,中国的经济重心,从此由北方移到南方了。所以在隋朝灭陈统一南北之后,首要的事情,就是把南北经济联系起来,这就是以后要提到的开凿运河大工程。
* * *
[1] 《水经·温水注》: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土,风行象林。知耕以来六百余年。火耨耕艺,法与华同。名白田种白谷,七月火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种赤谷,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谓两熟之稻也。至于草甲萌芽,谷月代种,早晚,无月不秀,耕耘功重,收获利轻,熟速故也。米不外散,恒为丰国。
[2] 《南史·到彦之传曾孙溉附传》:历御史中丞、都官、左户二尚书,掌吏部尚书。时何敬容以令参选,事有不允,溉辄相执。敬容谓人曰:“到溉尚有余臭,遂学作贵人。”……溉祖彦之,初以担粪自给,故世以为讥云。
[3] 《晋书·隐逸·郭文传》:河内轵人也。……洛阳陷,乃步担入吴兴余杭大涤山中……区种菽麦。
《宋书·文帝纪》:元嘉二十一年秋七月乙巳,诏曰:“比年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由播殖之宜,尚有未尽。南徐、兖、豫及扬州浙江西属郡,自今悉督种麦,以补阙乏。”
[4] 《宋书·长沙景王道怜传子义欣附传》:〔元嘉〕七年……迁使持节、监豫司雍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芍陂良田万顷,堤堰久坏,秋夏常苦旱。义欣遣谘议参军殷肃循行修理。有旧沟引水入陂,不治积久,树木榛塞。肃伐木开榛,水得通注,旱患由是遂除(《通典·食货典》作“由是遂丰稔”)。
《南齐书·垣崇祖传》:普通四年冬,始修芍陂。
《水经·肥水注》:肥水又东北径白芍亭东,积而为湖,谓之芍湖,陂周百二十许里,在寿春县南八十里。
[5] 《晋书·孔愉传从子严附传》:时东海王奕求海盐、钱塘以水牛牵埭,税取钱直,帝初从之,严谏乃止。
《南齐书·陆慧晓传顾宪之附传》:永明六年,为随王东中郎长史,行会稽郡事。时西陵戍主杜元懿启:“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元懿如即所见,日可一倍,盈缩相兼,略计年长百万。浦阳南北津及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长四百许万。”
《水经·渐江水注》:浦阳江水东径上虞县南,亦谓是水为上虞江。县之东郭外有渔浦湖……湖之南,即江津也。江南有上塘、阳中二里,隔在湖南,常有水患,〔会稽〕太守孔灵符遏峰山前湖以为埭,埭下开渎,直指南津,又作水楗(水闸)二所,以舍此江,得无淹溃之患。
《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六年胡三省注:“西陵在今越州萧山县西十二里西兴渡是也。”“牛埭即今西兴埭,用牛挽船,因曰牛埭。”“浦阳江南津埭则今之梁胡堰是也,北津埭则今之曹娥堰是也,柳浦埭则今杭州江干浙江亭北跨浦桥埭是也。”
[6] 《太平御览》卷825引《永嘉郡记》曰:永嘉有八辈蚕、珍蚕,三月绩;柘蚕,四月初绩;蚕,四月初绩;爱珍,五月绩;爱蚕,六月末绩;寒珍,七月末绩;四出蚕,九月初绩;寒蚕,十月绩。凡蚕再养者,前辈皆谓之珍,少养之。爱蚕者,故蚕种也。珍三月既绩,出蛾取卵,七月、八月便剖蚕生,多养之。是为蚕。欲作爱者,取珍之卵,藏内瓮器中,随器大小,亦可十纸百纸,盖覆器口,安冷水使冷气折其出势,仅得三七日,然后剖生养之,谓为爱珍,亦爱子。绩成茧蛾,生卵,卵七日又剖成蚕,多养之,此则爱蚕也。
《文选》左思《吴都赋》:乡贡八蚕之绵。
[7] 《宋书·文帝纪》:元嘉八年闰六月庚子,诏曰:“……耕蚕树艺,各尽其力。……”二十年冬十二月壬午,诏曰:“……抑亦耕桑未广,地利多遗。……”二十一年秋七月乙巳,诏曰:“……凡诸州郡,皆令……蚕桑麻,各尽其力……”
《梁书·良吏·沈传》:永嘉元年,为建德令。教民一丁种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丁半之。人咸欢悦,顷之成林。
梁吴均《续齐谐记》:吴县张成,夜起,忽见一妇人立于宅上南角,曰:“明年令君蚕桑百倍。”言绝失之,成自此后大得蚕。
[8] 《南史·垣护之传侄昙深附传》:先是刘楷为交州……昙深……随楷,未至交州而卒。……昙深妻郑氏……仍随楷到镇,昼夜纺织。……居一年,私装了,乃告楷求还。
《南史·程灵洗传》:妓妾无游手,并督之纺织。
《南史·孝义传上》:诸暨东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亲戚相弃,乡里不容。女移父母远住舍,昼采樵,夜纺绩,以供养父母。
[9] 《通典·食货典·轻重》:齐武帝永明中,天下米谷布帛贱,上欲立常平仓,市积为储。六年,诏出上库钱五千万,于京师(建康)市米,买丝绵纹绢布;扬州(治建康)出钱千九百一十万,南徐州(治京口)二百万,各于郡所市籴〔米〕;南荆河州(即南豫州,《通典》避唐代宗讳改,治姑孰,今安徽当涂)二百万,市丝绵纹绢布米大麦;江州(治寻阳,今江西九江市)五百万,市米胡麻;荆州(治江陵,今湖北荆州)五百万,郢州(治夏口,今湖北武昌西)三百万,皆市绢绵布米大小豆大麦胡麻;湘州(治长沙,今湖南长沙市)二百万,市米布腊;司州(治义阳,今河南信阳市)二百五十万,西荆河州(即西豫州,治历阳,今安徽和县)二百五十万,南兖州(治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二百五十万,雍州(治襄阳,今湖北襄阳市)五百万,市绢绵布米。使台传并于所在市易。
[10] 《史记·货殖列传》:“榻布、皮革千石……此亦比千乘之家。”榻布《汉书·货殖传》作“布”。孟康《汉书音义》:“布,白叠也。”颜师古不同意孟康《音义》的解释。颜师古说:“粗厚之布也,其价贱,故与皮革同其量耳,非白叠也。”按孟康释布为白叠,颜师古驳之,极是。布《史记》作榻布,据吐鲁番近年出土文书大谷第3080号:“布一端,上估四百八十文,中估四百七十文,下估四百五十文。”此布即《史记·货殖列传》之榻布及《汉书·货殖传》之布。在唐代高昌市场上,把布(即白叠布,亦即后世之棉布)和布严格分为两类,可证《史记》的榻布或《汉书》的布,决非白叠布。
[11] 华峤《汉后书》这条记载,后来东晋人常璩著《华阳国志》和刘宋人范晔著《后汉书》时,都曾据以改写,收入各自的书中。
《华阳国志·南中志》云:“其梧桐木,其花柔如丝,民绩以为布,幅广五尺以还,洁白不受污垢,名为桐华布,以覆亡人,然后服之,及卖与人。有兰干细布,兰干,僚言也。织成文如绫锦。又有罽旄、帛叠、水精、琉璃,轲虫、蚌珠。宜五谷,出铜锡。”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哀牢夷“土地沃美,宜五谷蚕桑,知染采文绣,罽旄、帛叠,兰干细布,织成文章如绫锦。有梧桐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按“帛叠”即“白叠”。
又按哀牢夷在东汉时,已称草棉布为“帛叠”,盖亦用外来语名之。又三国时吴人著《外国传》云:“诸簿国女子作白叠花布”(《太平御览》卷820引)。诸簿洲,据近人考证,即婆迦之异译,亦即今印度尼西亚之爪哇岛,则当时东南亚国家初亦称棉布为帛叠或白叠。
[12] 李时珍《本草纲目》卷36《木绵》条引张勃《吴录》:“交州、永昌木绵树高过屋,有十余年不换者,实大如杯。花中绵软白,可为温絮及毛布。”
[13] 参考新疆博物馆《新疆民丰县北大沙漠中古遗址墓葬区东汉合葬墓清理简报》,载《文物》1960年第6期;沙比提馆长《从考古发掘资料看新疆古代的棉花种植和纺织》,载《文物》1973年第10期。
[14] 慧琳《一切经音义》卷4《大般若经》卷398《音义》:白叠“其草花絮,堪以为布”。又卷34《转女身经音义》不但明确地提到叠是草棉之花,花如柳絮,而且讲到“土俗皆抽捻以纺成缕,织以为布,名之为叠”。此明指草棉。
叠布又作布,《广韵》下平声二仙“棉”字下云:“木棉,树名。《吴录》云:‘其实如酒杯,中有绵如蚕绵,可作布。’又名曰。”
慧琳《一切经音义》卷40《大力金刚经音义》:“妙,《声考》云:‘毛布也,亦草花布也。’经文作,非也。”大概慧琳认为叠布之叠,当作叠,不当写作,是叠的别体字。
叠布有时又作布,《量处轻重仪》:“初是十种衣财……二者劫贝(即吉贝)衣,中国有之,缉花所作,如白之例,京师有也。”按白亦即白叠。叠布、布、布,用一句话来简单说明,指的都是草棉制成的布。到今天,新疆吐鲁番地区仍称棉花为“叠”。
《太平御览》卷820引《魏文帝(曹丕)诏》曰:“夫珍玩所生,皆中国及西域,他方物比不如也。代郡黄布为细,乐浪练为精,江东太末布为白;故不如白叠布鲜洁也。”按曹丕以中国(中原地区)与西域(西部地区)对举,而特别标举白叠布的鲜洁,此白叠布盖来自今新疆地区无疑。
[15] 按《晋令》的内容,后来多被南朝宋、齐继承下来。《宋书·礼志》载:“骑士卒百工人,加不得大绛紫、假结(即髻字)、真珠珥、犀、玳瑁、越叠,以银饰器物,张帐,乘犊车。”内容和《晋令》相同。
[16] 《宋书·百官志》:卫尉……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唐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少府……东冶令一人……南冶令一人……掌工徒鼓铸……江南诸郡县有者,或置冶令、或置丞,多是吴所置。
《南齐书·百官志》:少府……左右尚方令各一人……锻署丞一人……东冶令一人……南冶令一人……。
《通典·职官典》:梁、陈有东西冶,东冶重,西冶轻,其西冶即宋、齐之南冶。
[17] 庾信《枯树赋》:东南以梅根作冶。
《太平寰宇记》卷105池州铜陵县:自齐、梁之代,为梅根冶,以烹铜铁。
《太平御览》卷46引山谦之《丹阳记》曰:《永世(今江苏溧阳南十五里)记》云:“县南百余里铁岘山,广轮二百许里,山出铁,扬州今鼓铸之地。”
《太平御览》卷46引山谦之《南徐州记》曰:剡县有三白山,出铁,常供戎器。
《太平寰宇记》卷120鄂州江夏县:冶唐山,在县东南二十六里。旧记云:“先是晋、宋之时,依山置冶,因名。”
[18] 《太平寰宇记》卷263:岭南道新州,银山出银……卢循采之。
[19] 参考潘吉星先生《关于造纸术的起源》,载《文物》1973年第9期。
[20] 《太平御览》卷605引盛弘之《荆州记》曰:枣阳县一百许步蔡伦宅。其中具存臼,即名蔡子池。伦,汉顺帝时人,始以鱼网造纸。县人今犹多能作纸,盖伦之遗业也。
同卷引《董巴记》曰:东京有蔡侯纸,即伦也。用故麻名麻纸,木皮名榖纸,用故鱼网作纸名网纸也。
同卷引王隐《晋书》曰:和帝元兴中,中常侍蔡伦以故布捣作纸,故字从巾。
[21] 《太平御览》卷605引《语林》曰:王右军为会稽,谢公乞笺纸,库中惟有九万枚,悉与之。
[22] 唐舒元舆《悲剡溪古藤文》:剡溪上绵四五百里,多古藤。……溪中多纸,中刀斧,斩伐无时,擘剥皮肌,以给其业。……异日过数百郡,洎东雒(洛阳)、西雍(长安),历见言书文者,皆以剡纸相夸。
《元和郡县图志》:杭州余杭县由拳村出好藤纸。
[23] 《太平御览》卷756引《晋令》曰:欲作漆器物卖者,各先移主吏者名,乃得作,皆当淳漆著布器,器成,以朱题年月姓名。
[24] 参考安徽亳县博物馆《亳县曹操宗族墓葬》,载《文物》1978年第8期。
[25] 参考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收获》;陈万里先生著《中国青瓷史略》;冯先铭先生《我国陶瓷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载《文物》1973年第7期。
[26] 《隋书·地理志》:丹阳旧京所在,人物本盛,小人率多商贩,君子资于官禄,市廛列肆,埒于二京。
《乐府诗集》引宋《读曲歌》:“家贫近店肆,出入引长事,郎君不浮华,谁能呈实意。”“登店卖三葛,郎来买丈余,合匹与郎去,谁解断粗疏。”是商人女坐列肆卖葛之证。
[27] 《宋书·谢庄传》:上(孝武帝刘骏)始践阼……下节俭诏书……诏云:“贵戚竞利,兴货廛肆……。”
《宋书·吴喜传》:喜未死〔前〕一日,上(明帝刘)与刘、张兴世、齐王(萧道成)诏曰:“……西难既殄,便应还朝,而解故槃停,托云蜀。实由货易交关,事未回展。……兴生求利,千端万绪。从西还,大小,爰及草舫,钱米布绢,无船不满。自喜以下,迨至小将,人人重载,莫不兼资。……”
《梁书·徐勉传》:勉尝为书诫其子崧曰:“……显贵以来,将三十载,门人故旧,亟荐便宜,或使创辟田园,或劝兴立邸店,又欲舳舻运致,亦令货殖聚敛,若此众事,皆拒而不纳。……”
[28] 《南齐书·荀伯玉传》:世祖(萧赜)在东宫……任左右张景真……景真又度丝锦与昆仑舶营货,辄使传令防送过南州津。
《南史·循吏·郭祖深传》:普通七年,改南州津为南津。……由来王侯势家,出入津,不忌宪纲。
[29] 《太平御览》卷827引山谦之《丹阳记》曰:京师四市。建康大市,孙权所立;建康东市,同时立;建康北市,永安中(公元304年)立;秣陵斗场市,隆安中(公元397—401年)发乐营人交易,因成市也。
《隋书·食货志》:“又都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淮水(秦淮河)北有大市百余,小市十余所。”《通典·食货典》作:“淮水北有大市,自余小市十余所。”《宫苑记》及景定《建康志》皆从《通典》。又淮水亦有释为江北之淮水而不释为秦淮水者,然以《宫苑记》及景定《建康志》证之,是指秦淮水以言甚明。
[30] 《晋书·文苑·伏滔传》:〔滔〕著论二篇,名曰《正淮》。其上篇曰:“……彼寿阳者,南引荆、汝之利,东运三吴之富;北接梁、宋,平涂不过七日;西援陈、许,水陆不出千里;外有江湖之阻,内保淮、肥之固。龙泉之陂,良畴万顷,舒、六之贡,利尽蛮越,金石皮革之具萃焉,苞木箭竹之族生焉。……”
[31] 《晋书·苻健载记》:苻雄遣苻菁掠上洛郡,于丰阳立荆州,以引南金奇货,弓竿漆蜡,通关市,来远商。于是国用充足,异贿盈积。
《魏书·崔玄伯传族人宽附传》:为陕城镇将,弘农出漆蜡竹木之饶,路与南通,贩贸来往,家产丰富。
《北齐书·循吏·苏琼传》:旧制以淮禁,不听商贩辄渡。
《北史·高允传族子季式附传》:天保初(天保四年前,公元550—552年)……随司徒潘乐征江、淮间,为私使乐人于边境交易,还京,坐被禁止。
《北史·崔挺传从子季舒附传》:乾明初(公元560年)……出为徐州刺史,坐遣人渡淮平市……为御史所劾。
[32] 《汉书·地理志》: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据日本藤田丰八考证,黄支即《大唐西域记》中之建志补罗konchpura),民俗略与珠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多异物,自武帝以来皆献见。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所至国皆禀食为耦,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亦利交易,剽杀人,又苦逢风波溺死,不者数年来还。大珠至围二寸以下。……自黄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云。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
[33] 《梁书·中天竺传》:汉和帝时,天竺数遣使贡献(从陆路),后西域反叛,遂绝。至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四年,频从日南徼外来献。
《梁书·中天竺国传》:其西与大秦、安息交市海中,多大秦珍物,珊瑚、琥珀、金碧珠玑、琅玕、郁金、苏合。……汉桓帝延熹九年,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来献,汉世唯一通焉。其国人行贾,往往至扶南、日南、交趾,其南徼诸国人少有到大秦者。
《太平御览》卷771引康泰《吴时外国传》:从加那调州乘大舶船,张七帆,时风一月余日,乃入大秦国也。
[34] 《梁书·中天竺国传》:孙权黄武五年,有大秦贾人字秦论来到交趾,交趾太守吴邈遣送诣权,权问方土谣俗,论具以事对。……权以男女各十人,差吏会稽刘咸送论,咸于道物故,论乃径还本国。
[35] 《梁书·王僧孺传》:天监初……寻出为南海太守。郡常有高凉生口,及海舶每岁数至,外国贾人,以通货易。旧时州郡以半价就市,又买而即卖,其利数倍,历政以为常。
《南史·梁吴平侯景传子劢附传》:徙广州刺史……广州边海,旧饶,外国舶至,多为刺史所侵,每年舶至不过三数。及劢至,纤毫不犯,岁十余至。
[36] 公元5世纪前半叶(东晋末至刘宋元嘉之世),中国船舶远航至波斯湾。亦思法航(ispahan)人哈姆柴(hamza)及阿拉伯地理家麻素提(masudi)皆记:当5世纪时,幼发拉底河可上航至巴比伦(babylon)古城西南,苦法城(kufa)附近之希拉城(hira),其地居民常见印度及中国之船舶,寄于市房之前。其后波斯湾上之商业,由河之上流,逐渐移于下流,印度、中国之商务,亦随之而下移矣。见张星《中西交通史料汇编》。
[37] 见《宋书·夷蛮呵罗单国》、《天竺迦毗黎国传》,《南齐书·南夷扶南国传》,《梁书·南夷诸国传》。
[38] 张星《中西交通史料汇编》:希腊人科斯麻士(cosmas),生于埃及,少年时为商人,尝航行红海及印度洋,远至非洲东岸波斯湾、印度西岸及锡兰岛等地。著有《基督教诸国风土记》,约成书于公元530—550年之间。科斯麻士称中国为秦尼斯达(tginista),即梵文秦那斯坦那(cinasthana)、波斯文秦尼斯坦(chinislan)之转音也。记云:“吾尝见世间有不避难苦,远往天涯海角以取丝绸者。……产丝国在印度诸邦中为最远者,……产丝国之名为秦策尼国。……秦策尼国在左边最远之境,丝货由陆道经历诸国辗转而至波斯,所需时日,比较上实甚短促,若由波斯而经海道往彼,所需时日实甚久也。……塔勃罗贝恩岛(island of taprobane)为印度洋中大岛,印度人称之曰锡雷的巴(sielediba),岛中有二王,其一所辖境内,商务繁盛,为重要港口,四方商贾鳞集。……印度、波斯及依梯俄皮亚(ethiopia)诸境之船只,来此岛者甚多,岛人亦自有船远航四方,盖此岛地位适居世界之中也。远国如秦尼斯达以及其他输出诸地,运来丝货、伽罗木、丁香、旃檀木等至塔勃罗贝恩岛……以上诸物更由锡雷的巴转运至……波斯……等地……同时岛中亦将其土产输出至东西各国也。……由锡雷的巴更向东为丁香国(clove country,今马来半岛),过丁香国为秦尼斯达国,其地产丝,过秦尼斯达国即无他国矣,盖秦尼斯达以东,为大洋海环绕也。”
[39] 东晋时,色黑者谓之昆仑,昆仑奴指黑肤的马来人。《宋书·王玄谟传》:“孝武(刘骏)宠一昆仑奴子,常在左右,令以杖击群臣。”《南史·恩幸·孔范传》:“后主多出金帛,募人立功。范素于武士不接,莫有至者,惟负贩轻薄多从之,高丽、百济、昆仑诸夷并受督。”这是因为当时外国人流入中国者甚多,故临时召募他们组成一支军队。
[40] 《北史·甄琛传》:宣武(元恪)践阼……琛表曰:“……今伪弊(南朝)相承,仍崇关廛之税;大魏宏博,惟受谷帛之输。……”
[41] 《隋书·地理志》: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
徐陵《与顾记室书》:“吾市徐枢宅,为钱四万,任人(证人)市估,文券历然。”
《宋书·庾登之传弟炳之附传》:上……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
《颜氏家训·勉学篇》: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
[42] 《隋书·食货志》:晋自过江……历宋、齐、梁、陈,……都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其荻炭鱼薪之类过津者,并十分税一以入官。其东路无禁货,故方山津检察甚简。
《晋书·孝武帝纪》:宁康元年(公元373年)三月,“诏除丹杨竹格等四桁税。”
《梁书·武帝纪》大同十一年(公元545年)诏文有“四方所立屯、传、邸、冶,市、埭、桁、渡,津税、田园……游军戍逻,有不便于民者,尚书州郡各速条上,当随言除省,以舒民患。”桁是浮桥,盖石头、方山两津以外,凡是桁渡的地方,也都设立税官,征收过路税。可见桁、渡、津税,已经成为人民的祸患了。
[43] 《隋书·食货志》:晋自过江……历宋、齐、梁、陈……大市备置官司,税敛既重,时甚苦之。
《宋书·武帝纪》:永初元年秋七月……又以市税繁苦,优量减降。
《宋书·文帝纪》:元嘉十七年十一月丁亥,诏曰:“……所在市调,多有烦刻……自今咸依法令,务尽优允。……”
《南齐书·豫章王嶷传》:徙荆州刺史。……以市税重滥,更定格,以税还民。
《南齐书·竟陵王子良传》:子良又启曰:“……司市之要,自昔所难。顷来此役,不由才举,并条其重资,许以贾。前人增估求侠,后人加税请代,如此轮回,终何纪极?兼复交关津要,共相唇齿,愚野未闲,必加陵诳,罪无大小,横没资载。凡求试谷帛,类非廉谨,未解在事所以开容?……”
《梁书·武帝纪》:天监十五年春正月己巳,诏曰:“……关市之赋,或有未允,外时参量,优减旧格。”
《梁书·侯景传》:景既据寿春……辄停责市估……乃抗表曰:“……臣……无所侵物,关市征税,咸悉停原,寿阳之民,颇怀优复。……”
《北史·艺术·陆法和传》:梁元帝以法和为都督、郢州刺史,……列肆之所,不立市丞,牧左之法,无人领受。但以空槛籥在道间,上开一孔以受钱,贾客店人,随货多少,计其估限,自委槛中。所掌之司,夕方开取,条其孔目,输之于库。
《陈书·宣帝纪》:太建十一年十二月己巳,诏曰:“……重以旗亭关市,税敛繁多,不广都内之钱,非供水衡之费,逼遏商贾,营谋私蓄……”
《南史·陈本纪》:税江税市,征取百端。
[44] 过路税除牛埭税外(已见注五),又有巧立名目的道路杂税,如《宋书·孝武帝本纪》载大明八年(公元464年)诏:“东境(指浙江)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杂税。”此处所谓道中杂税,可能既包括津桁税和牛埭税,还兼指其他苛捐杂税。
[45] 《宋书·周朗传》:世祖(刘骏)即位……朗上书曰:“……宜罢金钱,以谷帛为赏罚,然愚民不达其权,议者好增其异。凡自淮以北,万匹为市;从江以南,万斛为货,亦不患其难也。今且听市至千钱以还者用钱,余皆用绢布及米,其不中度者坐之。”
《通典·食货典·钱币》:沈约曰:“……固宜一罢钱货,专用谷帛,使人知役生之路,非此莫由。夫千匹为货,事难于怀璧;万斛为市,未易于越乡,斯可使末技自禁,游食知返。而年代推移,人事兴替,或库盈朽贯,而高廪未充;或家有藏镪,而良畴罕辟。若事改一朝,废而莫用,交易所寄,朝夕无待。……然后驱一代之人,反耕桑之路……”
[46] 所指大钱,据《宋书·何尚之传》:“尚之议曰:‘……又钱之形式,大小多品,直云大钱,则未知其格。若止于四铢五铢,则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识,加或漫灭,尤难分明,公私交乱,争讼必起……’”
[47] 《通典·食货典·钱币》:〔梁〕武帝乃铸钱,肉好周郭,文曰五铢,重四铢三参二黍,其百文则重一斤二两。又别铸,除其肉郭,谓之公式女钱,径一寸,文曰五铢,重如新铸五铢。二品并行。百姓或私以古钱交易者,其五铢,径一寸一分,重八铢,文曰五铢,三吴属县行之。女钱径一寸,重五铢,无轮廓,郡县皆通用。太平百钱二种,并径一寸,重四铢,源流本一,但文字古今之殊耳,文皆曰太平百钱。定平一百五铢,径六分,重一铢半,文曰定平一百。稚钱五朱,径一分半,重四铢,文曰五朱,源出于五铢,但狭小,东境谓之稚钱。五铢钱,径七分半,重三铢半,文曰五朱,源出稚钱,但稍迁异,以铢为朱耳,三吴行之,差少于余钱。又有对文钱,其源未闻。丰货钱,径一寸,重四铢,代(世)人谓之富钱,藏之令人富也。布帛钱,一寸,重四铢半,代(世)谓之男钱,云妇人佩之即生男也。此等轻重不一,天子频下诏书,非新铸二种之钱,并不许用,而趣利之徒,私用转甚。至普通中,乃议尽罢铜钱,更铸铁钱。
[48] 《隋书·食货志》:陈初,承梁丧乱之后,铁钱不行。始梁末又有两柱钱及鹅眼钱,于时人杂用。其价同,但两柱重而鹅眼轻,私家多熔钱,又间以锡铁,兼以粟帛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