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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治教以去苦求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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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民之初,以饥为苦,则求草木之实、鸟兽之肉以果腹焉,不得肉实则优,得而食之饱之饫之则乐;以风、雨、雾、露之犯肌体为苦,则披草树,织麻葛以蔽体焉,不得则忧,得而服之则乐;以虫、蛇、猛兽为苦,则橧巢、土窟以避之,不得则忧,得而居之则乐;以不得人欲为苦,则求妃匹,拥男女,不得则忧,得之则乐。后有智者踵事增华,食则为之烹饪、炮炙、调和则益乐,服则为之衣丝、加采、五色、六章、衣裳、冠屦则益乐,居则为之堂室、楼阁、园囿、亭沼、雕墙、画栋杂以花鸟则益乐,欲则为之美男妙女、粉白黛绿、熏香刮鬓、霓裳羽衣、清歌妙舞则益乐。益乐者,与人之神魂体魄尤适尤宜,发扬开解、欢欣快畅者也。其不得是乐者则以为苦,神结体伤,郁郁不扬者矣。其乐之益进无量,其苦之益觉亦无量,二者交觉而日益思为求乐免苦之计,是为进化。

圣人者,制器尚象,开物成务,利用前民,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竭其耳目心思焉,制为礼乐政教焉,尽诸圣之千方万术,皆以为人谋免苦求乐之具而已矣,无他道矣。能令生人乐益加乐、苦益少苦者,是进化者也,其道善;其于生人乐无所加而苦尤甚者,是退化者也,其道不善。尽诸圣之才智方术,可以二者断之。虽然,圣法之为苦乐也,循环以相生,则视其分数以为进退焉。圣法之为苦乐也,因时而异境,则权其轻重以为去留焉。九界既去,则人之诸苦尽除矣,只有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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