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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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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诸马既得罪,窦氏益贵盛,皇后兄宪、弟笃喜交通宾客。第五伦上疏曰:“宪椒房之亲,典司禁兵,出入省闼,骄佚所自生也。议者以贵戚废锢,当复以贵戚浣濯之,犹解酲当以酒也,愿陛下防其未萌,令宪永保福禄。”宪果以骄纵败。

魏相因平恩侯许伯奏封事,言:“《春秋》讥世卿,恶宋三世无大夫,及鲁季孙之专权,皆危乱国家。自后元以来,禄去王室,政由冢宰。今霍光死,子复为大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势、任兵官,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或夜诏门出入,骄奢放纵,恐浸不制,宜有以损夺其权,破散阴谋,固万世之基,全功臣之世。”

又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封”。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

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宣帝善之,诏相给事中,皆从其议。霍氏杀许后之谋始得上闻。乃罢其三侯,令就第,亲属皆出补吏。

〔评〕永元初,何敞上封事,亦言及此。但在夺沁水公主田园及杀都乡侯畅之后,跋扈已着,未若伦疏之先见也。

茂陵徐福“曲突徙薪”之谋,魏相已用之早矣。

《隽不疑传》云:大将军光欲以女妻之,不疑固辞,不肯当,久之病免。《刘德传》云:大将军欲以女妻之,德不敢取。畏盛满也。后免为庶人,屏居田间。霍光皆欲以女归二公而二公不受,当炙手炎炎之际,乃能避远权势,甘心摈弃,非有高识,孰能及此?观范明友之祸,益信二公之见为不可及。

译注:

译文

东汉章帝时,马太后的几个兄弟先被封为列侯,后以“奢侈逾僭,浊乱圣化”的罪名罢免。之后,窦太后的家族充满朝廷,其权势贵盛一时。窦太后之兄窦宪、弟窦笃都喜欢交结宾客。司空第五伦(复姓第五,名伦)对此上疏说:“窦宪是朝廷的外戚,又掌管朝廷的禁军,可以自由地出入各个官署街门,骄奢氵㸒逸的恶习是相当容易产生的。外边的人都议论说,当年马氏贵戚是因奢侈逾僭而废锢的,现在也应当用窦氏贵戚的奢侈逾僭来洗涮以往,就像要解除醉酒清醒后那种不舒适的感觉还需再用些酒一样。愿陛下能够对他们还没有发展到严重程度时加以防范,使窦宪能够永葆福禄。”以后,窦宪果然以骄纵不法而受到惩罚。

西汉后期,宣帝立平恩侯许伯之女为皇后,后遭到大将军霍光夫人的嫉妒,被其毒杀,而且这件事还未被宣帝知道。为此,御史大夫魏相借平恩侯许伯之事,用皂囊封缄,向宣帝呈进了一封密信。信中说:“《春秋》这部书是指责一个家族世代承袭卿大夫这种非礼现象的,它讨厌宋国的襄公、成公、昭公三世都娶大夫之女,因礼不臣妻之父母,所以去掉了大夫之名,致使公族以弱,妃党益强。也厌恶鲁国季孙氏世专鲁政,认为这些都是危乱国家的。汉朝自后元以来,霍光执政,任命官员的权力开始从皇帝手中离开,一切国家大事均由这个执政的大将军决定。现在霍光虽死,可其子仍为大将军,其兄子掌握着尚书省这个朝廷行政的中枢,其昆弟、诸婿也都把据权势、握有兵权,霍光夫人显及几个女儿都可以恣意出入皇后所居的长信宫,有时候夜里还以朝廷诏令的名义为其开门出入。这样的骄奢放纵,恐怕就渐渐地难以控制了。应当使他们丧失一些权势,破散他们的阴谋,才是朝廷万世的基础,才能保全功臣爵禄的世代相袭。”

根据过去的做法,凡是进上密信的,都要写成二封,在其中一封上署明“副封”,兼任上递书信的先发副封,如果所言不善,就屏去不给上奏。

魏相又因为许伯而专门告诉这些人要去掉副封,以防止密信被他们阻塞或隐藏。宣帝看过密信后十分称赞,分别下诏给能够参与内朝之议的大臣知道,一切都按照魏相所说的办理。这样,霍氏让人毒杀许皇后这件事才被宣帝知道。于是,罢免了霍氏家族中霍光之子、霍光兄霍去病的两个孙子的侯爵爵位,令他们回家闲居,霍家别的亲属也都出朝廷到郡县去做官了。

评译

东汉和帝永元初年,何敞也给皇帝奏书,说到此事。但这已是在窦宪抢夺沁水公主的田园并杀掉侯畅后,那时窦宪的飞扬跋扈已显示出来,所以说何敞不如第五伦更具先见之明。

茂陵人徐福预防灾祸、防患未然的谋略,魏相早已使用了。

《隽不疑传》说,大将军霍光欲把女儿嫁给他,隽不疑坚决推辞不肯接受,不久就因病免官了。《刘德传》也说,大将军霍光想把女儿嫁给他,刘德不敢接受,怕过分显贵,后来免官,成为平民,住在乡间。霍光想把女儿嫁给这两人,他们都不接受。在对方地位显贵之时,还能避免接近权势,甘心放弃富贵荣华,不是有高远的见识,谁能做得到呢?

注释

1诸马:东汉明帝马皇后为伏波将军马援之女,兄弟多为列侯,故称“诸马”。

2第五伦:复姓第五,名伦,汉章帝时擢司空,奉公尽节。

3椒房之亲:指外戚。

4长信宫:皇后之宫,时皇后为霍光之女。

5范明友:霍光之婿,封侯,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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