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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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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契丹乘朝廷有西夏之忧,遣使来言关南之地。地是石晋所割,后为周世宗所取。富弼奉使,往见契丹主曰:“两朝继好,垂四十年,一旦求割地,何也?”契丹主曰:“南朝违约,塞雁门,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将以何为?群臣请举兵而南,吾谓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获,举兵未晚。”弼曰:“北朝忘章圣皇帝之大德乎?澶渊之役,苟从诸将言,北兵无得脱者。且北朝与富弼中国通好,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所获;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故劝用兵者,皆为身谋耳。今中国提封万里,精兵百万,北朝欲用兵,能保必胜乎?就使其胜,所亡士马,群臣当之与,抑人主当之与?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群臣何利焉?”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弼又曰:“雁门者,备元昊也。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城隍修旧,民兵亦补阙,非违约也。”契丹主曰:“虽然,吾祖宗故地,当见还耳。”弼曰:“晋以卢龙赂契丹,周世宗复取关南地,皆异代事,若各求地,岂北朝之利哉。”(边批:占上风。)既退,刘六符曰:“吾主耻受金币,坚欲十县,何如?”弼曰:“本朝皇帝言:‘为祖宗守国,岂敢望以土地与人?北朝所欲,不过租赋耳,朕不忍多杀两朝赤子,故屈地增币以代之。’(边批:占上风。)若必欲得地,是志在败盟,假此为辞耳。”明日契丹主召弼同猎,引弼马自近,谓曰:“得地则欢好可久。”弼曰:“北朝既以得地为荣,南朝必以失地为辱,兄弟之国,岂可一荣一辱哉?”猎罢,六符曰:“吾主闻公荣辱之言,意甚感悟,今唯结姻可议耳。”弼曰:“婚姻易生嫌隙,本朝长公主出嫁,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哉。”弼还报,帝许增币。契丹主曰:“南朝既增我币,辞当曰‘献’。”弼曰:“南朝为兄,岂有兄献于弟乎?”(边批:占上风。)契丹主曰:“然则为‘纳’。”,弼亦不可,契丹主曰:“南朝既以厚币遗我,是惧我矣,于二字何有?若我拥兵而南,得无悔乎?”弼曰:“本朝兼爱南北,(边批:占上风。)故不惮更成,何名为惧?或不得已而至于用兵,则当以曲直为胜负,非使臣之所知也。”契丹主曰:“卿勿固执,古有之矣。”弼曰:“自古唯唐高祖借兵突厥。当时赠遗,或称献纳,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边批:占上风。)岂复有此哉?”契丹主知不可夺,自遣人来议。帝用晏殊议,竟以“纳”字与之。(边批:可恨。)

〔评〕富郑公与契丹主往复再四,句句占上风,而语气又和婉,使人可听。此可与李邺侯参看,说辞之最善也。弼始受命往,闻一女卒,再往,闻一男生,皆不顾。得家书,未尝发,辄焚之,曰:“徒乱人意。”有此一片精诚,自然不辱君命。

译注:

译文

契丹趁着西夏人侵犯宋朝边境的时候,派遣使者前来要求归还关南的土地。这是五代时期石敬瑭为求契丹骑兵帮,割让给契丹的土地之一,后来由后周世宗夺回。富弼奉命出使契丹,见到契丹主说:“两国修好已经有40年了,为什幺现在突然提出割地呢?”契丹主说:“宋朝违背了盟约,派兵防守雁门关,增辟水塘,整修城墙,征调民兵,这是要干什幺呢?本王的臣子们都要求本王立即出兵南下,我的意思是先派使者要求割地,如果宋朝不答应,再出兵南下也不迟。”富弼说:“北朝难道忘了真宗皇帝(章圣皇帝)的恩德吗?当年澶渊之役,如果当时真宗皇帝采纳了将军们的意见,北朝士兵有谁能够活着回去呢?再说北朝和中国修好,君王可以独自享有所有的好处,而臣下没有丝毫的利益。一旦双方交战,如果胜利,功劳归大臣所有;如果失败,君王却要承担战争中所有的责任。因此臣子劝君王用兵,无非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中国疆域辽阔,精兵百万,北朝想要出兵,一定会取得胜利吗?就算侥幸获胜,阵亡的士兵,损失的战马,这责任是由群臣来承担,还是由君王您来承担呢?如果两国修好,每年君王都可以享受到赏赐的金银、丝绢,您的大臣能从中分到什幺好处吗?”契丹主听后连连点头。富弼接着说:“防守雁门关是为了防备西夏元昊;辟建水塘是由何承矩开始兴建,这些事在两国订盟之前就已经有了;至于修墙是因为城墙过于老旧了,而征调民兵也是为了递补军中的遗缺,并没有违背任何盟约啊。”契丹主说:“就算南朝没有违背盟约,但关南是我祖先的土地,也应当归还。”富弼说:“后晋以卢龙地贿赂契丹,周世宗又从契丹人手中夺取回来,这些都是前朝的事了,如果各自索要旧地,北朝能得到什幺好处吗?”(边批:占了上风。)富弼告辞退下。刘六符对富弼说:“我王认为每年接受南朝的岁币是一种耻辱,如果我王坚持要求宋割地,你认为如何呢?”富弼说:“本朝皇帝曾经说:‘要为祖先固守国土,不敢随便割让土地。北朝希望得到的,无非是土地所产生的租税收,朕不忍心看到两国的无辜百姓因为战争而丧命,因此可以增加每年的岁币来代替割地。’(边批:占了上风。)如果北朝坚持要土地,那就是成心撕毁盟约,割地仅仅是个借口罢了。”第二天契丹主邀请富弼一起打猎,其间将富弼叫到身边说:“如果契丹得到土地,那幺两国的友谊还可以长久保持下去。”富弼说:“假如北朝会因得到土地而荣耀,那幺南朝必会因失去土地而感到屈辱难过。宋、契丹是兄弟之邦,怎幺能做令一个觉得光荣,一个觉得屈辱的事呢?”狩猎结束以后,刘六符对富弼说:“听完我王和先生所谈有关荣辱之事后,很有感悟,我想如今只有两国结为亲家才能巩固两国的友谊。”富弼说:“婚姻很容易会产生摩擦。再说本朝长公主出嫁的时候,陪嫁的嫁妆不过才十万元钱,哪里比得上每年获赠的岁银呢。”富弼离开契丹后,便回国向仁宗报告了经过,仁宗答应增加岁银。契丹主说:“南朝既然答应每年再增加岁银,盟约上也就应该写成‘献’岁银了。”富弼说:“两国既然结盟为兄弟,南朝是兄长,哪有兄长给弟弟东西称之为‘献’的道理呢?”契丹主又说:“那称之为‘纳’如何?”富弼还是坚持不妥协。契丹主说:“宋既然答应每年给本王丰厚的岁银和丝绢,害怕本王会南侵,改一个字又有什幺关系呢?如果我率领军队南下,宋难道就不后悔吗?”富弼说:“两国人民的生命宋都兼爱,(边批:占了上风。)因此希望两国能够和平,这哪里是害怕呢?如果真是到了不得已的地步,非得两国交战不可,将会以理之曲直来决出胜负,那幺结果就不是充当和平使者的我所能预料的了。”契丹主说:“你不要太固执了,其实改动一两个字,在历史上早就有过先例了。”富弼说:“历史上只有唐高祖曾经因向突厥人借兵,为了酬谢突厥人,或称之为‘献纳’。可是后来突厥可汗颉利被唐太宗擒获。现在怎幺能让那样的情形再现呢?”契丹主知道没有办法说服富弼,就私下派遣使者到宋朝议和。结果仁宗采纳晏殊的意见,竟然采用了“纳”字。(边批:可恨。)

评译

富弼和契丹主先后进行了四次面谈,句句话都占了上风,而语气温和、态度委婉,让人很容易接受。富弼的这番说辞,可以和李邺侯相媲美,是外出使臣谈话的最高境界。富弼第一次奉命前往契丹的时候正好遇上自己的女儿死了,第二次再去契丹的时候,家中添了一个男孩,但是富弼都没有回家探望。收到家书也没有拆阅就顺手烧毁了,他说:“看家书只会扰乱我的思绪。”有这样一片忠诚,自然也就能做到不辱君命了。

注释

1提封:疆界以内的领土。

2刘六符:时为契丹翰林学士。

3献:藩臣贡物,曰献。

4纳:意同贡献,亦附属国贡物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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