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从没想到,在曼陀丽的生活竟是如此有条不紊,这样刻板!今天回忆起来,我还记得第一天早晨的情景:迈克西姆很早起身,早饭之前就穿着停当,开始写信。九点过后好大一会儿,我才应着镗镗的小锣声,慌忙下楼。这时他已快吃完早餐,在削着水果了。
他抬起头来朝我笑笑说:“你别介意,这一套你总得设法适应才好。每天这个时候我是没有空闲的。你知道,管理曼陀丽这么一所大宅,非得把全部时间花上去不可。咖啡和热菜都在餐具柜上。早餐的时候我们不用仆人服侍。”我告诉他,我的钟慢了,另外洗澡多花了点时间,可他根本没听,他低着头读一封信,不知为什么皱着眉头。
我还清楚地记得,早餐的丰盛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甚至使我有点惶然不知所措。在一只银质大壶里盛着热茶,还有咖啡;炒蛋和腊肠在炉子上咝咝冒着热气,另一道热菜是鱼;在另一只特制的炉子上搁着几枚一窝生的煮鸡蛋;在一只银碗里盛着麦片粥;在另一个餐具柜上放着火腿和一方冻腊肠;而在餐桌上刚摆开了面包、吐司,各种各样的果酱和蜂蜜罐。两端是堆得高高的水果盘。我觉得很奇怪,在意大利和法国的时候迈克西姆早饭只吃一客夹心面包卷和水果,只喝一杯咖啡,回家来却摆开这么丰盛的早餐,够一打人吃的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许他对此习以为常,根本不觉得是什么浪费。
我注意到他吃了一小块鱼,我吃了个煮鸡蛋。这么多余下的食物怎么处理呢?这些炒蛋、脆嫩的腊肠、麦片粥、剩下的鱼。也许厨房后门口有些我不认识、一辈子也不会见面的穷人在等着施舍吧,要不,这些东西都一概扔进垃圾桶完事?当然这些我都无从得知。我根本不敢启口过问。
“感谢上帝,幸好我的亲戚不多,不会来多麻烦你,”迈克西姆说。“我只有一个难得见面的姐姐,一个差不多瞎了眼的老奶奶。顺便说一声,我姐姐比阿特丽斯不遂自来,说要来吃顿中饭。我料到她会来的。她大概想见见你。”
“今天就来吗?”我的情绪一下子降到冰点。
“是的。早晨接到她的信,说是今天就来。可她不会在这儿果很久。我想你一定会喜欢她的。这人很直率,想什么就说什么,决不是那种虚伪的角色。她如果对你没有什么好感,就会当着你的面说出来。”
这些话并没有使我得到多少安慰,我倒反觉得一个伪善的人至少不会当面出我的丑,这样是不是更好些。
迈克西姆站起身来,点了一支烟。“今天早上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你自个儿去玩,行不行?”他说。“本来想带你到花园里走走,可我必须跟总管事克劳利碰一次头,我已经好久没过问这儿的事务。哦,对了,克劳利也在这儿吃中饭,你不会反对吧?能对付吗?”
“当然不反对,”我说。“我会挺高兴的。”
他捡起信件,走出房去。我记得当时自己很失望,因为在我原先的想象中,第一天的早晨我们应该手挽手到海边去散步,一直玩到人乏兴尽才回来。因为回来得迟,午饭已冷了,我们就在一起单独进餐。吃过午饭。我俩坐在藏书室窗外那棵栗子树下憩息。
这第一顿早饭我吃了好久,故意挨时间,直到弗里思进来,在侍者帷幕后边朝我张望,我才意识到这时已经十点多钟。我顿时跳了起来,觉得很内疚,并为自己在餐桌旁坐得太久说了几句表示歉意的话。弗里思一躬到地,一言不发,他总是这样有礼貌,言行的分寸恰到好处。可是,在他眼睛里我却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惊奇的神色。难道我方才这些话又说错了?也许我根本不该道歉。这样一来反而降低了我在他眼中的地位。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掌握分寸,知道当时当地应该说什么,做什么。看来弗里思也像丹弗斯太太一样,在怀疑我的身分;他也看出,态度自如、举止优雅而有自信,这些决不是我的素质。而是我要花好长时间,也许得经过痛苦的磨炼才得以学到的东西,而要学会这一套,我得屡受煎熬,付出代价。
事实也的确如此。当我埋着头走出房间时,我在门边的阶梯上绊了一下,弗里思跑来搀我,替我拾起掉在地上的手绢,而那名叫罗伯特的年轻跟班,站在帷幕背后,忙不迭扭过脸去,以免让我看到他在窃笑。
当我穿过大厅时,我还听到两人在小声说话,其中一个,大概又是罗伯特,笑了一声。两人大概正在笑话我。我回到楼上,想独个儿关在卧室里安静一会。可是一推开门,我发现使女们正在打扫房间,一个扫地,另一个抹梳妆台。两人惊愕地望着我。我赶快返了出来。原来我又错了,早晨这个时候不该到卧室去,谁都没想到我会冒冒失失间去,我刚才的举动违反了曼陀丽的日常惯例。
我只得轻手轻脚再次下楼,幸好穿着拖鞋,走在石板上倒没有什么声响。我走进藏书室,里面窗户大开,壁炉里柴火已经堆好,但没有点着,因此寒气逼人。
我关上窗子,四下环顾着想找一盒火柴,可是找来找去没找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愿按铃叫人。可是昨晚上炉火熊熊、舒适而温暖的藏书室,此刻简直像座冰窖。楼上卧室里肯定有火柴,但我不愿再去打扰使女们干活,她们的圆脸蛋一个劲儿盯着我瞧,使我受不了。我决定等弗里思和罗伯特两人离开餐厅后,到餐具柜上去取火柴,于是就蹑手蹑脚走进大厅,听那边的动静。他们还在收拾,我听到他们在说话;还有托盘相碰的声音。不大一会儿,一切都安静下来,两人一定是从侍者专用门走进,往厨房方向去了。我穿过大厅,再次走进餐厅。果然,餐具柜上有一盒火柴,我疾步穿过房间,一把抓起火柴。可正在这时,弗里思又回来了。我偷偷摸摸把火柴盒往袋子里塞,但为时已晚,我看到他惊诧地朝我的手掌膘了一眼。
“太太,您要什么?”他问。
“啊,弗里思,”我简直无地自容。“我找火柴。”
他立刻摸出一盒火柴,送到我手里,同时递上香烟。这又着实使我受窘,因为我不吸烟。
“啊,不,”我说。“是这么一回事,藏书室里冷极了。也许是因为刚从国外回来,我觉得这儿的天气很冷,所以我想生个火。”
“太太,藏书室里通常是下午才生火。德温特夫人总是使用晨室的,所以此刻展室里已生了火。当然,要是您吩咐在藏书室里也生火,我马上叫人照办。”
“喔,不必,”我说。“我没有这个意思。好吧,弗里思,谢谢你,我此刻就到晨室去。”
“您如果需要信纸、笔和墨水,那儿都有,太太,”他说。“过去,德温特夫人在早餐后总在那儿写信,打电话,如果您对丹弗斯太太有什么吩咐,家里的内线电话也在那里。”
“谢谢你,弗里思,”我说。
我转身走进大厅,嘴里哼着一支小调,以此来给自己壮胆。我自然不能对他说,我还没到过晨室,前一夜迈克西姆没领我去看过那房问。我知道他正站在餐厅的入口处,看我穿过大厅,所以我一定得装出一种熟谙门路的样子。在大楼梯的左首有一扇门,我鲁莽地朝它走去,一边暗暗祈祷,但愿自己没有走错。可是一推开门,我发现这是一间园艺贮藏室,里面堆着杂七杂八的零碎东西:一张桌子是专供修剪鲜花用的;好些柳条椅堆在墙边;钉子上挂着两三件胶布雨衣。我装出一种目中无人的样子退了回来,朝大厅那头瞥一眼,看见弗里思还站在那里。这么说,我的一举一动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太太,您应该走右手这扇门,楼梯这边的门,穿过客厅,到晨室去。您应该笔直穿过小客厅,然后朝左手转弯。”
“谢谢你,弗里思,”我低声下气地说,不再装模作样了。
我按着他的指点,穿过大客厅。这是间很美的屋子,比例对称,外边是草坪,草坪倾斜着通向海滩。我想这儿大概是接纳公众参观的,要是由弗里思来导游讲解,他一定熟知墙上每一幅绘画的历史,熟知房内每一件家具的制作年代。的确,房间很美,这点我也看得出来,这些桌椅可能都是无价之宝,尽管如此,我可不愿在这儿逗留,我怎么也不能设想自己会坐在这样的椅子里,或是站在这精雕细刻的炉边,把手里的书撂在旁边的桌上。房间肃穆得犹如博物馆的陈列室。在那种陈列室里,壁龛前拉着绳子,门口椅子上还坐着身穿大氅、头戴宽边帽的看守人,活像法国城堡的卫兵。
我赶快穿过客厅,向左转弯,终于来到这间我还没有见过的晨室。
看到两条狗已蹲在炉火前,我心里才好过些。小狗杰斯珀立刻摇着尾巴朝我奔来,把鼻子伸到我手里,那条老母狗听到我走过来,只是抬了抬鼻子,用瞎眼朝着我进门的方向。它用鼻子嗅了一阵,发觉我不是它等待的那个人,于是就咕噜了一声,把头转开,又盯着炉火出神去了。接着,杰斯珀也撇下我,跑到老狗旁边安顿下来,舔着自己的身子,它们像弗里思一样,都知道藏书室在下午以前不生火,因此,很久以来就养成了跑到晨室来度过早上这段时间的习惯。
不知什么缘故,我还没走到窗口就猜到,房间外面一定是石南花丛。果然,在打开的窗子底下聚集着大簇大簇鲜血一般红得过分的石南,就是昨天傍晚我见到过的那些花。它们已经蔓延着侵入车道。花丛中间有一小片草地,那是平整得像地毯一样的苦鲜。草地中央立着一座小小的雕像,那是一个吹着风笛的森林之神。塑像以猩红色的石南花为背景,而小草地则如同戏台,任他在这儿起舞表演。
这个房间不同于藏书室,没有那种霉味儿。这里没有那些年长月久被坐得陈旧了的椅子,没有摊满书报的桌子。藏书室里摊着许多书报,其实并没有人读这些东西,只是老习惯罢了,迈克西姆的父亲,或许甚至是他的老祖父,喜欢这样摆摆样子。
晨室则显示出十足的女性,既优雅又妩媚。看得出来,房间的女主人曾精心挑选每一件家具,因此这儿的椅子、花瓶,乃至每一件小摆设,彼此都很协调,与女主人自己的性格亦相和谐。我仿佛看见她在曼陀丽收藏的宝物中凭着自己高明的直觉,一件一件挑出自己最中意的珍品,把那第二流的、平凡的东西统统撇在一边;她挑得如此有把握,我似乎听见她在发号施令:“我要这件,还有这件,这件。”房间以浑然一体的格调布置,家具都是同一代的制品。因此,房间美得出奇,无懈可击,完全不像向公众开放的客厅那样死板而冷漠。展室栩栩如生,鲜明而光彩夺目,有点像窗下大簇大簇的石南花。我还注意到,石南花并不单单充斥在窗外的草地上,而且已经侵占到房间内部,那娇艳的脸孔正从壁炉架上俯视着我;沙发边的茶几上也有一大瓶;写字桌上,金烛台的旁边,也是它们亭亭玉立的倩影。房间里到处是石南花,连墙壁也染上了血红色,在早上的阳光中浓艳得耀眼。石南是房间里唯一的鲜花,我怀疑这是不是一种有意的安排,这屋子陈设布置成这个样子,也许本来就是仅仅为了摆石南花的吧?不然的话为什么其他房间里都不摆石南花?餐厅的藏书室里也放鲜花,但都修剪得整整齐齐,搁在适当的地位作为陪衬,不像这儿的石南花那么多。
我走过去,在写字桌边坐下。使我惊奇的是这个彩色缤纷的精美的房间同时竟也专作办事的地方使用。我本以为,用这样高雅的趣味打扮起来的房间,尽管鲜花多得过分,只不过是一个用来显示装饰美,供人在倦慵时私下休息的去处。可是这张写字桌,纵然纤巧精致,却决不是女人的小玩意儿,由你坐在旁边,咬着笔杆,信手写就短柬便条,然后把吸墨纸台歪歪斜斜地一丢,接着漫不经心地走开。写字桌上设有鸽笼式的文件架,上边贴着“待复信件”、“须保存信件””、“家务”、“田庄”、“菜单”、“杂项”、“通讯地址”等标签。标签是用一手我已熟悉的尖细的草体字写成的。一下子认出这笔迹,简直把我吓了一跳,因为自从把诗集的扉页销毁之后,我还没再见过这笔迹。另外,我也没有想到还会见到它。
我胡乱地拉开一只抽屉,一眼又看见她的笔迹。这回是出现在一本打开的皮封面记事册上,册子的标题是《曼陀丽宾客录》,内容按星期和月份编排,上面记录着来往宾客姓名,他们住过的房间以及他们的伙食。我一页一页翻着,发现册子上记载了整整一年中曼陀丽来往宾客的情况。这样,女主人只需打开册子一看,就知道到今天,甚至到此刻为止,哪一天有哪位客人在她家过夜。来客宿在哪一个房间,女主人为他准备什么样的饭菜。抽屉里还有些雪白的硬信纸,是专供落笔很重的人草书用的,此外还有印着纹章和地址的家用信笺,以及盛在小盒子里的雪白的名片。
我从盒子里取出一张,拆开外面包装的薄纸。名片上印着“m-德温特夫人”的字样,名片的一角还有“曼陀丽”三个字。我把名片放回小盒子,并关上抽屉。突然之间,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袭来;仿佛我是在别人家里作客,女主人对我说:“当然可以,去吧,到我书桌上去写信好了。”可我却在鬼鬼祟祟偷看她的私信,这实在是难以宽恕的行为。现在她随时可能走进房间来,发现我坐在写字桌前,放肆地打开了她的抽屉。
突然间,面前写字桌上的电话铃声大作,把我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以为这f被人逮住了。我双手颤抖着拿起话筒,问道:“哪一位?您找谁?”线路那头传来一阵陌生的嘤嘤声,接着就响起一个低沉粗鲁的嗓音:“是德温特夫人吗?”我听不出说话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恐怕您弄错了吧,”我说。“德温特夫人过世已经一年多了。”我坐在位子上,默默地望着话筒,等候对方回话。直到对方用大惑不解的语气,稍微提高嗓门,再问一遍名字,我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犯了个不可挽回的错误,于是蓦地涨红了脸。
对方在电话里说:“太太,我是丹弗斯太太,我是在内线电话上跟您说话。”我方才失常的表现实在无法掩饰,愚蠢得太不像话,要是不对此有所表示那只会使自己进一步出丑,尽管方才的洋相已出得相当可以了。所以我就结巴费力地表示歉意:一对不起,丹弗斯太太。电话铃把我吓了一跳,我自己也不明白胡说了些什么。我没想到你是找我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内线电话。”
她回答说:“太太,请原谅我打扰了您。”我想,她一定猜到我在这儿乱翻写字桌上的东西。接着她又说:“我只是想问一声,您是不是要找我,今天的菜单是不是合意?”
“啊,”我说。“啊,我想肯定可以的。我是说我对菜单完全满意。你看着办好了。丹弗斯太太,不用征求我的意见。”
“我看您最好还是过过目,”对方接着说。“它就搁在您手边的吸墨纸台上。”
我手忙脚乱地在左近处翻了一阵,终于找到了这张我先前未注意到的纸片,我匆匆扫了一眼:咖喱龙虾、烤牛肉、龙须菜、巧克力奶油冻,等等。这是午饭还是正餐,我不知道。大概是午饭。
“很好,丹弗斯太太,”我说。“挺合适的,确实好极了。”
“您要是想换菜,请吩咐,我马上就叫他们照办。请您看一下,在调味两字的边上我留出了空白,您爱哪一种,就请填在上面。我还不知道您吃烤牛肉时习惯用哪一种调味汁。过去德温特夫人非常讲究调味汁,我总得问过她本人才敢决定。”
“呃,”我说。“呃,这个……让我想一想。丹弗斯太太,我说不上来。我看你们还是按通常的老规矩办吧。德温特夫人喜欢什么,你们就看着办好了。”
“您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吗,太太?”
“不,没有。我真的说不上来,丹弗斯太太。”
“要是德温特夫人在世,我看她肯定点葡萄酒调味汁。”
“那么就用这种调味计好了。”
“太太,请原谅我在您写信的时候打扰了您。”
“不、不,别这么说,你根本没有打扰我。”
“我们这儿都是中午发信,您要付邮的信罗伯特会去拿的,贴邮票的事也归他管。您只要打个电话跟他说一声就行了。倘若您有什么急件要付邮,他会叫人立刻到邮局去寄发的。”
“谢谢你,丹弗斯太太。”说完之后,我手持听筒等着,可她没再说什么。听到对方滴铃一声挂断电话,我才放下听筒。
我的眼光又转向写字桌,望着那些随时备用的信纸和吸墨纸台。我面前的鸽笼式文件架好像在盯着我看,那些上边写着“待复信件”、“田庄”、“杂项”等字样的标签都在责备我为什么闲坐着无所事事。以前曾坐在我这个位子上的女人可不像我这样浪费时间,她伸手抓起内线电话的听筒,干脆利落、斩钉截铁地发号施令,菜单上要是有哪一项不合她的意,她就提笔勾掉。她可不像我这样只会说:“行啊,丹弗斯太太”,“当然啦,丹弗斯太太”。等打完电话,她开始写信,五封,六封,七封,写个没完,用的就是那手我已熟悉的不同寻常的斜体字。她一张一张撕下光滑的白信纸。在每封私人信件底下,她签上自己的名字:吕蓓卡。那个倾斜的r字母特别高大,相形之下,其他字母都显得十分矮小。
我用手指敲击着写字桌面。文件架都已空空如也,没有待复的信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待付的账单。方才丹弗斯太太说,要是有什么急件要付邮,可以打电话给罗伯特,由他叫人送邮局。过去吕蓓卡一定有许多急件要付邮,那些信不知道都写给谁的。也许是给裁缝写的吧:“那件白缎子衣服星期四一定得做好。”也许是写给理发师:“下星期五我要来做头发,下午三点叫安东尼先生等着我,我要洗发、按摩、电烫成形、修指甲。”不,不会。这类信犯不着花费时间,她只要弗里思接通伦敦,打个电话就行了。弗里思会在电话里告诉对方:“德温特夫人要我通知您……”
我用手指敲击着写字桌面。我实在想不出需要给谁写封信。只有范-霍珀夫人。此刻,在我自己的家里,坐在自己的写字桌前,我竟闲得发慌,只能给范-霍珀夫人这样一个我极其厌恶而又永远不会再见面的女人写封信!想到这些,我觉得不免有些荒唐,真是莫大的讽刺!
我取了一张信纸,拿起一支笔杆细巧、笔尖锃亮的钢笔开始写信:“亲爱的范-霍珀夫人”。我写写停停,非常费力,在信上祝愿她旅途愉快,但愿她女儿身体比以前更好,但愿纽约天气晴朗和暖。我一面写,一面生平第一次注意到自己的字迹竟如此歪歪扭扭,不成样子,既没有个性,也谈不上风格,甚至不像出自受过教育的人之手。这笔迹只有一个二流学校的劣等生才写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