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
6月10日,星期五,下午3时30分
数小时之后,屋子里一片沉寂,雷恩先生悄悄登上阁楼,爬上通屋顶的小梯子,推开活门,跳上滑溜的屋顶。一名身着雨衣手撑雨伞的刑警万般无奈地靠在烟囱上站岗。雷恩愉快地跟他问好,无视于滴在衣服上的雨水,走过去往烟囱管漆黑的里部窥探。虽然他知道如果有手电筒,可以看得见分隔死者房间和实验室那座墙的墙头,但此刻他什么也看不见。他站在那里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向刑警挥挥手道别,又经过活门循原路下楼。
到了二楼,他四处张望,所有卧室的房门都开着,走道上空无一人,他迅速把门扭一转进入实验室。墨修从正在阅读的报纸后面抬起头来。
“哎,哎呀!”墨修热诚地招呼,“如果不是雷恩先生还会有谁,真高兴看到你,我从来没被派遣过这么无聊的差事。”
“这我相信。”雷恩喃喃应道,两颗眼珠滴溜溜地转。
“能看到一张正常人的脸可真好,我说,”墨修一副亲昵的口气说,“这里头静得像坟墓一样——嘿,嘿!”
“确实如此……墨修,你帮我做一件事。或者说是帮你屋顶上的同事做一件事。”
“谁——克劳斯?”墨修一头露水地问。
“我想那是他的名字没错,请上去屋顶陪他,他好像难过得很,需要有人陪伴。”
“噢,”墨修两只脚不安地挪来挪去,“呃,这个,我不知道,雷恩先生。老大的命令很严格——我不可以离开这间房间。”
“责任都在我身上,墨修,”雷恩有点不耐烦地说,“请你上去!而且你在上面可以帮我看得更紧。这几分钟我不要任何打扰,如果有人想上屋顶去,把他吓走,可是不必太凶,记得。”
“呃,”墨修迟疑地说,“好吧,雷恩先生。”他拖着脚步走出实验室。
雷恩灰绿色的眸子灼灼发亮。他尾随墨修走到廊道,等到墨修上楼看不见人影了,他才打开隔壁死者房间的房门进去。房间里没人,他迅速穿过房间到俯视花园的窗边,看所有窗户都关好上栓,又走回房门,把里面的门锁先锁上,跑出廊道,把门拉上来关紧,然后推推看,确定锁住了,然后他闪进实验室,从里面把门锁紧,脱下外套,卷起袖管,动手工作。
第一个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壁炉。他碰一碰壁炉架,头俯下来探一探石砌拱门的底下,又缩回来,倒退几步……他踟躇一会儿,又四处张望几眼,卷盖书桌被火烧得差不多了,那个铁档案柜他先前已经检查过,烧得半焦的衣橱呢?不可能。他下巴一收,弯下腰,毫不犹豫地穿过壁炉的外墙,在外墙和作为炉背的防火墙中间站直身子。这面摸起来十分光滑的黑色老砖墙,几乎和雷恩的头顶一样高,而雷恩的身高比六英尺还多一点。他从背心口袋拿出一根小小的铅笔型手电筒,用那盏微小的光线扫视隔间墙的砖块,不管他指望发现的是什么,结果是徒劳无功,整面墙的砖块全砌得工工整整。虽然如此,他仍敲一敲、戳一戳每一块砖块,看看有没有哪一块是松的。最后,承认至少在实验室这一面找不出什么来,他站直了身子,目测这面隔间墙的高度。他衡量,即使对一位高龄绅士而言,也还不至于难以攀登。思量之下,他把铅笔型手电筒往墙头上一摆,两手抓住墙缘,把自己顶上去。他翻墙而过,在卧室那一面落地的身手之敏捷轻快,真是令人赞叹,虽然六十岁了,他的肌肉仍象年轻人一样矫健,当他翻墙而过时,感觉到从烟囱管滴下来的雨水,轻轻地打在他的头顶和面颊。
在卧房那一面他重复先前的步骤寻找松动的砖块,依然徒劳无功。此时他眉宇间已露出懊恼的神色。他再度把自己顶上防火砖墙的墙头,但是这次他像个骑士似地跨坐在上面,手电筒四处照射。
他几乎立即愣了一下,懊恼的眉头舒展开来。大约比头高一英尺,在烟囱管的管壁上,有一块显然松动的砖头,四周的胶泥都剥落了,而且比旁边的砖头要凸出来一点。雷恩的手指像铁钳一样抓住那个小砖头,然后往外一拉,差点失去平衡跌下地,因为砖头非常松,轻轻地拉一下就拉出来了。他小心地把砖块放在两腿之间的墙头上,然后把手电筒的光线集中在漆黑的长方形砖洞里。
被人费力剥开放大的洞里面,有一个白色发亮的东西!
雷恩的手指伸过去。等他的手再缩回来时,指间已然抓着一张叠折成许多折,被熏得乌黑、肮脏又发黄的白纸。迅速看一眼纸张后,雷恩把它塞进后裤袋,再度弯腰探查洞的内部。有个东西在手电筒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用手去探,在洞内后方一个被挖出来的额外窟窿里,有一支用木塞盖得紧紧的小试管。
他把试管从洞里拿出来仔细观察,眸子里一片阴霾。
管子上没有标签,里面装满白色的液体,经他小心查看,洞里还有一支有橡皮头的滴管,但是他没去碰它。他没有把砖块装回原处,而是从实验室这一面翻到墙下,伸手取下放在墙头上的白色液体试管,弯腰钻进实验室。
此刻他的眼眸是一片惨淡的绿色,绿色掩过了灰色,仿佛正承受着很大的痛苦。
面目阴沉、全身污垢的他,把试管丢进放在一旁的外套口袋里,走到其中一张烧焦的工作桌旁,从后裤袋拿出那叠纸张,慢慢地打开来……全部打开后,那是好几张又薄又粗劣的打字纸,上面密密麻麻一片工整的笔迹。他阅读起来。
雷恩许久后经常指出,这是黑特案调查期间值得注目的时刻。但是从他阅读文件的表情看来,这个发现不但没有使他意气昂扬,反而让他更显颓丧。无怪乎,他愈读脸孔愈阴沉,还时而阴郁地点头,仿佛一些既有的结论得到证实一样;在某个点上,一个全然讶异的表情掠过他的脸庞,但是这种表情稍纵即逝。等读完全文,他似乎迟迟不肯移动,仿佛只要这样极端静止地坐着,就可以停止时间、事件和未来无可避免的悲剧。但是一会儿之后,他眨了眨眼,在身旁的杂物堆里找到纸笔,随即奋笔疾书起来。他写了很久,不辞辛劳地抄下他所找到那份文件的字句。完成以后,他站起来,把副本和原本都塞进后裤袋,穿上外套,掸掉长裤上的尘埃,然后打开实验室的门。他张望走道,外面仍然安静无人。
他站在那里等了很久,静得像死了一样。
最后他听见楼下有动静。他微微一颤,走到楼梯的栏杆旁。从栏杆的缝隙往下看,窥见阿布寇太太摇摇摆摆地正往厨房走去。
“阿布寇太太。”他轻声呼唤。
她吓了一跳仰起头来,“谁——哦,是你!我不知道你还在这里。什么事,先生?”
“能不能麻烦你从厨房拿块面包和——对了,一杯牛奶来给我?”雷恩口气愉快地问。
她定定地站着,拾起眼睛瞪他,然后悻悻地点头,摇摇摆摆地走出雷恩的视线。他以同样的不自然的静止姿态等着,不久她捧着一个托盘回来,上面是一块果酱面包和一杯牛奶,步履沉重地爬上楼梯,隔着栏杆把托盘递给雷恩。
“牛奶快没了,”她猝然开口,“只能给你这么一点。”
“够了,谢谢你。”就在她以同样凶猛的声势踏下楼梯时,他举起杯子开始缓缓地啜着牛奶。但是一等到她走到楼梯底,消失在通往屋后的走廊时,雷恩随即停止,大步踏回实验室,又把门紧紧锁上。
此时他完全清楚自己的下一个行动。他把托盘摆在工作桌上,搜索壁架底下的矮橱柜。由于橱门的保护以及接近地板,这里面所受的损害不大,很快就找到需要的东西。他站起来,手上多了一根以木塞封住的小试管,和他在洞里发现的那根一样。在实验桌的一个水龙头底下把试管冲洗过后,他小心翼翼地把杯子里的牛奶倒进试管里,倒的分量和洞里那根试管里的白色液体相等。等两根试管相似的程度让他满意之后,他把装牛奶的试管用木塞塞紧,把杯子里剩余的牛奶倒在水槽里,爬回壁炉的防火墙,跨坐在墙头上,将装牛奶的试管塞进先前发现原来那根试管的窟窿。他没有去碰洞里的滴管,然后他把折回原状的那叠发黄的纸张放回原位,把那块松砖头摆成原先发现的模样,然后翻下墙来。
他嫌恶地拍掉手上的尘垢,五官皱成一团。
突然间,仿佛想起一件一时遗忘的事情似的,他打开实验室房门的锁,走回来,再度攀越隔开两边壁炉的砖墙,从卧室那边落地。他打开卧室的门锁,踏入廊道,再从已经没有上锁的房门进入实验室。
“墨修!”他警戒地向烟囱上方呼叫,“墨修!”
雨点打在他热烘烘的脸上,一片凉意。
“是,雷恩先生?”传来墨修被烟囱管闷住的声音。雷恩仰头,看见烟囱口上灰色的框框里一个模糊的脑袋影子。
“马上下来,克劳斯留在屋顶上。”
“没问题!”墨修衷心应道,他的脸消失了。一会儿,墨修冲进实验室。“我来啦。”他脸上带着一个称心的微笑,西装上沾满了雨珠,但他似乎一点也不在乎,“找到你要的东西了?”
“啊——不管它了,墨修,”雷恩说,定定地站在房间中央,“有没有人试图上屋顶,烟囱那里?”
“一个人影也没有,什么动静也没有,雷恩先生。”墨修的眼睛瞪得老大,因为雷恩的右手刚从背后伸出来,送一个东西到自己嘴巴里……那是,墨修惊愕地发现,是一块面包。雷恩若有所思地嚼着,仿佛没听说过这个疯狂的波赫土之家1有毒药这种东西。(波赫士,指小说家波赫士,作品以疯狂情节著名。——译注)
他的左手则藏在外套口袋里,紧紧地抓住装有白色液体的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