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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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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埃勒里·奎因用这样的感慨来回忆当前这一幕:“我把诺克斯的这次启示,作为我成熟的标志。这次启示,整个儿改变了我对自己的认识,以及对自己能力的认识。”

连篇累牍的精心推理,能说会道的夸夸其谈,一下子全都成了脚下的一堆破烂。要不是其中还掺合着个人大失面子的强烈因素的话,本来还不致于造成他如此难堪的自我感觉。他一直自鸣得意,原以为自己分析得多么高明,多么头头是道……正是那个场面——在威名显赫的诺克斯的面前——原来促使他打算乘此显显身手,却不料反而使他无地自容,羞愧得脸上发烫。

他此刻正在竭尽全力控制自己的脑子,设法消受这些反驳了自己主观想法的活生生事实,设法忘却自己曾是这样一个少不更事的大学二年级生。阵阵微痛袭扰着他的头脑,搅乱了他的思维活动。但是有一件事,他是清楚的——他必须在诺克斯身上打主意。诺克斯的声明不寻常啊。诺克斯是第三个人。卡基斯——根据茶杯的线索,案情对卡基斯不利,可是第三个人——论点被推翻啦……双目失明!难道这同样也是捕风捉影的推论吗?应该回到这一点上,另求解答……

总算天幸,当他在椅子里蜷缩着身子的时候,大家都没来理会他。探长连连发问,使这位大亨应接不暇。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呀?诺克斯怎么会跟格里姆肖搞到一块儿去的呢?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诺克斯转动灰眼珠,严肃地打量着探长和桑普森两人,讲了事情的始末。大致是这样:诺克斯原是卡基斯最好的主顾之一,三年前卡基斯找上了诺克斯,要做一笔奇怪的买卖。卡基斯声称拥有一幅堪称无价之宝的画,愿意出售给诺克斯,但是有个条件,就是诺克斯必须答应永远不拿这幅画示人。多怪的要求啊!这引起了诺克斯的警惕。是什么画呢?为什么要这样鬼鬼祟祟?卡基斯显然很坦率。他说,这幅画原属伦敦的维多利亚博物馆所有。该博物馆估计它价值一百万美金……

“诺克斯先生,要一百万美金吗?”地方检察官问道,“我对艺术品不大内行,不过我知道,即使是名画,百万美金也是了不起的大价钱呀。”

诺克斯微微一笑。“百万美金对这幅名画,并不算多么了不起,桑普森。这是莱昂纳多的画。”

“莱昂纳多·达·芬奇?”

“对。”

“但是我知道他的一切伟大作品都已——”

“这一幅,是维多利亚博物馆几年前发现的。十六世纪上半叶,达·芬奇多打算为佛罗伦萨的维肖宫的大殿作壁画,结果壁画并未完成,他就把构思的细节图作成这幅油画。个中原委,说来话长,我此刻也不想细说。此画名为《夺旗之战》,维多利亚博物馆自称这是珍贵的发现。这件新发现的达·芬奇作品,要按我说啊,百万美金真是不贵。”

“请继续,先生。”

“我当然要问问清楚,卡基斯是怎么把它搞到手的。好像从来没有听到市面上有过这张画呀。卡基斯含糊其辞——言下之意仿佛他正担任该博物馆在美国的代理人。博物馆不愿把这事张扬出去,他说——英国人如果得知此画已经出了英伦三岛,那就会在全国引起一场抗议的风暴。真是美得不可方物。他居然把它弄了出来。我舍不得放弃。终于按卡基斯的开价买了下来——七十五万美金,拍板成交。”

探长点点头。“下文怎样,我已经有点儿数了。”

“是呀。一个礼拜之前的星期五,一个自称是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人来拜访我——照理是根本不会放他进来见我的——然而,他在一张便条上涂了几个字,‘夺旗之战’,要仆人送进来给我,这就使我非见他不可了。他是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人,生就一对老鼠眼睛。精明极了——是个老油子。他告诉了我一个惊人消息。大意是说,我正正当当从卡基斯手里买进的那幅达·芬奇作品,根本不是博物馆卖出来的——它是偷出来的赃物。是五年前从博物馆偷出来的。就是他,格里姆肖,偷的,对此他直言不讳。”

地方检察官桑普森这时已经完完全全被吸引住了;探长和佩珀也全都朝前倾着身子。埃勒里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望着诺克斯。

诺克斯继续往下讲,不慌不忙,不动感情,简洁明了。格里姆肖化名格雷厄姆,进了维多利亚博物馆当职员,五年前,想方设法把那幅达·芬奇多作品偷到手,携画潜逃美国。这一胆大包天的盗窃案,直到格里姆肖出境之后才被发觉。这时他早已来到纽约,私下把画卖给了卡基斯。卡基斯是正派人,可他是个艺术迷,能把一件稀世奇珍据为己有,这不能不使他动心。他决定买下来;格里姆肖以五十万美金的价格卖给了他。但在交款之前,格里姆肖由于早先造假货的罪名在纽约被捕,送进了兴格监狱吃了五年官司。在这期间,格里姆肖关了两年之后,卡基斯大概由于投资失败,亏损了大部分手头可动用的财产;他手头周转不开,只好把这幅画转让给诺克斯,上面已经讲过了,以七十五万美金成交,诺克斯听信了卡基斯所编造的那套说法,压根儿不晓得此画乃是贼赃。

“格里姆肖在一个礼拜前的星期二从兴格监狱放了出来,”诺克斯接着说,“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收取卡基斯欠他的五十万美金。据他告诉我,他在星期四晚上找到卡基斯家,索取这笔款子。看来卡基斯的买卖依然没有起色,说是拿不出现款。格里姆肖就要讨还那幅画。卡基斯最后只得承认已经转售给我了。格里姆肖恐吓卡基斯——说如果不付钱,就要杀死他。说完扬长而去,第二天就找到了我家,这我已经讲过了。

“这时,格里姆肖的要求很明确。他要由我来支付卡基斯欠他的五十万美金。我当然不肯。格里姆肖恶狠狠地威胁说,如果不付给他这笔款子,他就要公开揭发我非法占有偷出来的达·芬奇作品。我恼火起来,怒不可遏。”诺克斯越说越恼,眼里要冒出火来了,“我气的是上了卡基斯的当,竟使我落到了如此尴尬的境地。我打了个电话给卡基斯,约定时间让他与我跟格里姆肖会面。约的就是当天晚上——也就是上个星期五的晚上。这种交易是见不得人的,我要求他给我保密。意气消沉的卡基斯在电话里答应把所有的人全都支开,将由他的秘书布莱特小姐引领我和格里姆肖进去,布莱特小姐对于此事一无所知,为人靠得住,不会说三道四。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这是件麻烦事。那天晚上,格里姆肖和我就上了卡基斯家。布莱特小姐把我们领到里面。卡基斯独自一人在书房内等着。大家就开门见山谈判起来。”

脸红到耳根的埃勒里,这时已恢复了常态,他和其余几位一样地全神贯注听诺克斯讲述。

诺克斯说,他立刻就对卡基斯讲清楚,希望这位古董商把格里姆肖摆平,至少应让诺克斯脱掉干系,这场纠葛全是卡基斯让他缠上的。卡基斯心烦意乱,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自称不名一文;但是卡基斯又说,他前一夜,在格里姆肖第一次上门之后,曾经思前想后,决定尽自己仅有的能力来满足格里姆肖。于是,卡基斯拿出了一份新的遗嘱,这是他当天上午起草的,并且已经签了名;这份新遗嘱指定格里姆肖为卡基斯收藏品总库和一切设施的继承人,价值远远超过他欠格里姆肖的五十万美金之数。

“格里姆肖可不是傻瓜,”诺克斯冷冷地说道,“他一口拒绝。他说,如果亲属出头反对的话,遗产就可能到不了他手——况且,即使能到他的手,那也要等哪天卡基斯‘翘辫子’,他说得生动形象。不行,他说,一定要用流通证券或者现钞来付清这笔款子——要当场就付。他说,在这笔交易中他并不是‘放单档’。还有一个同党,那是世界上除他之外唯一知道偷画一事的人,也知道卡基斯买下了那幅画;他还说,在他前一夜会见了卡基斯之后,又与同党碰过头,两人一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馆的格里姆肖房间里,他就告诉了那个同党,卡基斯已把达·芬奇作品转卖给我了。他们不要遗嘱,不要那一类的劳什子。如果卡基斯实在当场付不出的话,那么,他们宁愿接受一张期票,抬头是:付给持票人——”

“这是为了保护那个同党。”探长喃喃自语。

“对。付给持票人。票面是五十万美金,期限一个月,哪怕卡基斯倾家荡产也得筹足这笔款子。格里姆肖一副下流相,嘻皮笑脸地扬言道,我们两个即使杀了他,也得不到一点儿好处,因为他的同党对全部底细都一清二楚,只要他出了什么事,就决不会放过我们两个。至于这个同党是谁,他滴水不漏,只是意味深长地眨眨眼……这个人实在可恶。”“当然啦,”桑普森皱起眉头说,“这个情况使局面全部改观,诺克斯先生……格里姆肖这一手可真厉害,说不定是他同党的手段高强,也许是同党在策划这件勾当吧。不透露同党是谁,这既保护了同党,也保护了格里姆肖。”

“显然是这样,桑普森,”诺克斯说道,“我继续说吧。卡基斯尽管是瞎子,但当即开好了‘付给持票人’的期票,签了字,交给格里姆肖,格里姆肖接了过去,就把它塞在随身带着的破破烂烂的旧皮夹子里。”

“我们找到过那只皮夹子,”探长严肃地插口说,“皮夹里什么也没有啊。”

“这个情况,我在报纸上也看到了。当时,我就对卡基斯说,此事与我无关,我置身事外,你自己去抵挡和应付一切吧。我们辞别的时候,卡基斯这个瞎老头子神情沮丧。他事情做过了头。真是糟糕透顶。格里姆肖和我一同离开这所房子;出去时没有碰见任何人,这对我还算走运。到了外面阶沿上,我对格里姆肖说,只要他不触犯我,我就一概不闻不问。要想算计我,那就试试看吧!那是自找苦吃。”

“诺克斯先生,你最后一次看见格里姆肖是什么时候?”探长问。

“就是那次呀。总算摆脱了他。我在第五大街的转角处,叫了一辆出租车,就回家了。”

“格里姆肖呢?”

“我最后一眼,是瞧见他站在人行道上望着我。我看得清清楚楚,他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狞笑。”

“就在卡基斯房子的前面吗?”“是的。另外还有件事。第二天下午,在我已经获悉卡基斯死讯之后——那是上个星期六——我收到卡基斯写给我的私人信。从邮戳上看,是当天早上卡基斯亡故之前寄出的。必定是星期五晚上,格里姆肖和我刚离他家后,他就写好了,次晨发出的。这信我带来了。”诺克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封信。他递给探长,探长从信封里抽出一张便条,把那字迹潦草的信件大声念了出来:

亲爱的詹姆斯·诺克斯:今夜之事,已使我陷入狼狈不堪的绝 境。但我无能为力。我赔蚀了钱,实属无奈。我原不想连累您,想 不到格里姆肖这恶棍会找上您,也想不到他居然敲诈勒索到您的头 上。我向您保证,从今以后,此事将与您毫无瓜葛。我将设法封住 格里姆肖及其同党的嘴,即使这意味着我也许不得不变卖产业,把 自己收藏品总库的藏件来个大拍卖,而且如果必要的话,我不惜举 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使您蒙受损失的,因为知道这画在您手 中的人,只有你我和格里姆肖——当然还有他那个同党,但我会依 照他们的要求办,以封住他们的嘴。关于这笔达·芬奇的交易,我 未向任何人吐露只字片言,甚至替我经营业务的斯隆也毫不知情。 卡基斯

“必定就是这封信啦,”探长大声说道,“上星期六早晨卡基斯交给布莱特这姑娘寄出去的。字写得歪七扭八。一个瞎子能写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埃勒里平静地问:“诺克斯先生,这件事你没对任何人讲过吧?”

诺克斯咕哝着说:“确实没对任何人讲过。到上星期五为止,我对卡基斯那套谎话始终信以为真——而博物馆方面始终未曾宣扬。经常有人来我家参观我的私人收藏品——来的有朋友,有收藏家,有鉴赏家。所以我一直把这幅达·芬奇作品秘藏起来。从不向任何人透露一点儿消息。而到了星期五之后,我当然更加不会透露了。在我这方面,没有一个人知道达·芬奇这件作品,更没人知道我有这样一幅画。”

桑普森显得有些担忧。“当然喽,诺克斯先生,你明白你现在的处境很特殊吧……”

“嗯?怎么啦?”

“我的意思是说,”桑普森支支吾吾地说,“你手里有赃物,这在性质上是——”

“桑普森先生意思是说,”探长解释说,“从法律上来讲,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胡说八道。”诺克斯突然嘻嘻地笑了,“你们有什么证据呢?”

“你自己承认有这幅画。”

“哼!要是我否认自己曾讲过这些话呢?”

“现在你绝不会否认的,”探长坚定地说,“我能肯定。”

“画就能证明你所讲的话。”桑普森说道;他正在神经质地咬啮自己的嘴唇。

诺克斯不为所动。“诸位,你们拿得出那幅画吗?拿不出达·芬奇的那件作品,你们就是无凭无据。是空口说白话。”

探长眯起了眼睛。“你的意思是说,诺克斯先生,你蓄意要隐瞒这幅画——拒绝交出来,也拒绝承认自己拥有这幅画,是吗?”

诺克斯手抚下巴,对桑普森望望,再对探长望望。“请注意。你们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不对头呀。你们究竟在侦讯什么——是要捉拿凶手呢,还是在追查罪犯?”他仍保持着微笑。

“在我看来,诺克斯先生,”探长站起身来说道,“你采取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态度。我们的职责,就是要查办公共关系中一切犯罪行为。照你这样的想法,你又何必把一切都告诉我们呢?”

“你可讲到点子上啦,探长,”诺克斯轻松地说,“我有两个理由。一是,我打算协助侦破这桩谋杀案。二是,我另有私心。”

“你说什么?”

“我上当了,这就是我所要说的。我花了七十五万美金吃进的那幅画,根本就不是达·芬奇的作品!”

“原来如此。”探长狡黠地望着他,“中了个圈套,是吗?那么,你是什么时候才察觉的呢?”

“昨天,昨天晚上。我拿这画让我的私人专家鉴定了一下。我准保此人靠得住——他绝不会讲出去的;只有这一个人知道我有这幅画;而他是直到昨天晚上才知道的。他认为,这画是出自达·芬奇多一位学生的手笔,也可能是与达·芬奇同时代的洛伦佐·迪·克雷迪的作品——他们都是韦罗基奥的弟子。我现在所讲的,全是复述这位专家的话。技巧上与达·芬奇惟妙惟肖,他这样说——不过他有根有据地从画的本身找出了立论的例证,这些我现在就不必谈了。这幅倒霉的作品,充其量只值几千块钱……我中圈套啦。买的竟是这样一幅画。”“不管怎么样,这画属于维多利亚博物馆呀,诺克斯先生。”地方检察官申明自己的观点,“它应该归还——”

“怎么就能肯定它属于维多利亚博物馆呢?怎么就能肯定我买进的这幅画不是别的什么人发掘出来的摹本呢?就算维多利亚馆藏的达·芬奇作品确实是失窃了,那也不能一口咬定就是我买的这幅呀。也许是格里姆肖搞的一个骗局——我相信是他的骗局。也许是卡基斯的骗局。谁知道呢?所以你能怎么办呢?”

埃勒里说:“我提议,今天在场的每个人对于这整件事情严守秘密。”

对此,大家没有异议。诺克斯是这个场合的中心人物。最感到不快的是地方检察官;他激动地对探长附耳低语,探长耸耸肩。

“抱歉得很,我又要重提那件使我丢脸的事了。”埃勒里如此谦虚,倒是少见。“诺克斯先生,上星期五的夜里,那份遗嘱后来究竟怎样了?”

“格里姆肖拒绝接受,卡基斯机械地打开靠墙的保险箱,把遗嘱锁进了保险箱里的一个铁盒内,再关上保险箱。”

“那些茶具呢?”

诺克斯文不对题地说:“格里姆肖和我走进了书房。茶具都在靠近书桌的小架子上。卡基斯问我们喝不喝茶——我们发现,他早已在滤壶里煮着水。我们两个都不喝。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卡基斯给他自己斟了一杯茶——”

“用了一个茶袋和一片柠檬吗?”“对,不过,他又把那茶袋取了出来。但后来讲话讲得起劲,他也根本没喝。茶也凉了。我们在那儿的时候,他没有喝过。”

“茶盘里总共有三只茶杯和茶托,是吧?”

“对,另外两个杯子始终干干净净,没有倒进水过。”

埃勒里用冷冰冰的口吻说道:“我有必要纠正某些错误分析。看来,坦率讲吧,我中了人家的奸计啦。我被马基雅维利

[1] 式的阴谋权术所愚弄。把我摆布得好苦啊。

“另一方面,我们绝不能让个人得失来影响大局。请注意听我讲——你,诺克斯先生;你,爸爸;你,桑普森;你,佩珀。如果我有什么漏洞,请马上指出。

“我被一个老谋深算的罪犯耍弄了。我看得出此人曾煞费一番苦心,故意布置一些假象,诱使我把这些当作线索去得出‘高明的’结论——一个把卡基斯看成凶手的结论。既然我们现在知道,在卡基斯死后的若干天内,脏茶杯只有一个,那么,一变而为三个,就必定是凶手所安下的‘钉子’。罪犯故意只用卡基斯斟满而未喝过的那只茶杯里的茶水,来弄脏那两只干净杯子,然后把水泼到别的什么地方;滤壶里剩余的水,却原样不动地摆着,让我据以作出错误的推理。布莱特小姐一说明她看到杯子原有状态的确切时间,就完全排除了卡基斯自行布置三只脏茶杯这一假象;因为,当布莱特小姐看见三只杯子的原状时,卡基斯早已死了,也早已入土了。只有一个人会具有制造假象的动机,那就是凶手本人——此人布置得井井有条,引导我错疑别处,以便他溜之大吉。“现在,”埃勒里用同样阴冷的口吻继续说道,“至于那条显示卡基斯并不瞎的线索嘛……罪犯必定是事出偶然;他或者是发现了,或者是原就知道,卡基斯的程序表上的顺序,并且他在前厅的桌上看见了百利公司送来的那个包,也许就在他布置茶杯的那个时候,他认为大可利用一下领带颜色上的出入,于是就把包放到了卡基斯卧室的高脚柜抽屉内,使我一查就知,并提供给我一个演绎推理的依据。那么问题来啦:撇开这个‘钉子’不谈,卡基斯究竟是真瞎呢,还是假瞎呢?罪犯对实情知晓多少?目前,对后面这个问题,我想暂且搁一下。

“然而,有一个情况倒很重要。罪犯不可能安排卡基斯在去世的星期六上午系错一根领带。我所据以论证卡基斯视力恢复的整个推理,必有某个环节是谬误的。我们现在还是以卡基斯是真瞎来立论。虽然仍有可能,他并不——”

“可能,未必可靠,”桑普森评论说,“因为,正如你已指出的,如果他突然恢复了视力,他为什么不声不响呢?”

“这话对极了,桑普森。看来卡基斯确是双目失明。这样的话,我的逻辑就错了。那么,怎么解释卡基斯眼瞎而知道自己系着红领带这样一个事实呢?有没有可能是呆米、斯隆或者布莱特小姐曾经告诉卡基斯系的是红领带呢?这倒能解释得通;但另一方面,如果这些人作证时讲的全是实话,那么这些解释仍旧不能落实。要是我们另外找不出令人满意的解释,那么,我们不得不认定那三个人中必有一人在其证词中撒了谎。”

“布莱特那个姑娘,”探长大声说道,“在我的印象里可不是个靠得住的证人。”“凭空猜测是无济于事的,爸爸。”埃勒里摇摇头,“除非我们承认理性不足恃,而我不愿承认……在诺克斯先生叙述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在盘算各种可能性。我发现自己原来的推论中忽略了一个可能性——这个可能性如果属实的话,将令人大吃一惊。因为还存在着一条途径,使卡基斯得以知道自己系的是红领带,而不必靠别人告诉他,也不必他自己能看见颜色……这不难证实,也不难否定。请稍等一下。”

埃勒里走向电话机,打了个电话到卡基斯家;在座诸人都默默无言地望着他。大家感到似乎面临着某种考验。“请斯隆太太听电话……斯隆太太吗?我是埃勒里·奎因。季米特里奥斯·卡基斯先生在吗?……那很好。请你叫他立刻到中央大街的警察总部来一趟——到奎因探长的办公室来……是呀,我明白。好啊,让威克斯陪他来好了,那么……斯隆太太。你让你那堂兄弟,带一根他堂兄的绿领带来。这话很要紧……不,请别把呆米带着什么告诉威克斯。谢谢。”

他轻摇了一下电话听筒,对警局总机接线员吩咐了几句:“请找特里卡拉,那位希腊语翻译员,要他到奎因探长办公室来一趟。”

“我不大明白——”桑普森开口了。

“对不起。”埃勒里笃定地又点燃另一支香烟,“让我往下讲吧。我们刚才议论到了哪儿?这儿——现在很清楚,把卡基斯当作凶手的整个答案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那个答案立足于两点:第一,卡基斯实际上不瞎;第二,上星期五晚间书房里只有两个人。这第二点,已被诺克斯先生和布莱特小姐推翻了;这第一点呢,我有充分的理由深信,再过一会儿将由我自己来驳倒它。换句话说,倘若我们能够证实卡基斯那天晚上是真瞎,那么,我们就不再有任何理由怀疑卡基斯杀害了格里姆肖。事实上,我们不妨排除卡基斯这一嫌疑犯;只有一个人会需要制造假线索,那个人就是凶手;假线索使卡基斯像个凶手的样子。因此,卡基斯至少与杀害格里姆肖无关。

“现在,根据诺克斯先生的叙述,格里姆肖被谋杀显然是与那失窃的达·芬奇作品有关——这与我原先的推论相去并不太远,”埃勒里接着说道,“有一件事可以证明谋杀动机与偷画有关:当格里姆肖在棺材里被发现的时候,那张诺克斯先生所说的卡基斯开给他的期票,并不在他的皮夹里和衣服里——显然是凶手在勒死格里姆肖的时候拿走了。凶手原打算拿了这张期票去敲卡基斯的竹杠,请记住,格里姆肖是在卡基斯去世之前被杀害的。然而,卡基斯突然死亡,凶手拿到的这张期票实际上就成了一张废纸;因为,卡基斯本人一死,再用这张期票去提取现钱的话,难免招人起疑,必然引起一番调查,凶手可就危险啦。凶手从格里姆肖身上扒去期票的当时,他只知道卡基斯还活着。从某种意义上说,卡基斯之死,使卡基斯的合法继承人交了好运——在那份日渐衰败的产业中省下了五十万美金这笔巨款。

“但又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产生了。”埃勒里住了口,朝办公室四周望望。通向探长办公室的门紧闭着;他走过去,拉开了门,张望了一下,再把门关上,重又回来。“这事是如此重要,”他悻悻然解释说,“我甚至不愿让办事员听见。

“请注意。我刚才讲过,这个唯一需要把罪名转嫁到死者卡基斯头上的人,当然就是凶手。因此,这个凶手必定具有两个特征:其一,凶手既然可以在茶杯上制造假线索,就必须是在葬礼之后,从布莱特小姐看见有两只干净杯子的星期二下午到我们发现有三只脏杯子的星期五这段时间里,能够进出卡基斯家;其二,脏茶杯的整个骗局,制造出只有两个人在场的假象,绝对地有赖于——注意这一点——绝对地有赖于诺克斯先生保持缄默,闭口不谈自己是第三个人这一事实,闭口不谈确有第三个人在场这一活生生的事实。

“我再对后面这一点加以引申吧。我们现在知道,那天晚上有三个人在场。不管是谁后来对茶杯大做手脚制造只有两人在场的假象,这人显然知道确有三人,而且知道这三个是什么人。但是请想想看吧。他既然要警方相信只有两个人在场,那就必须使这实际在场的三个人全都守口如瓶,否则的话就不成其为骗局了。现在,‘两人在场’假象的制造者,当他在星期二到星期五这段时间里故布疑阵的时候,能够确有把握不会开口的,三个人中占了两个——已遭杀害的格里姆肖以及自然身亡的卡基斯。只剩下第三个人,诺克斯先生,是个潜在的检举者,只要他一告发,‘两人在场’的骗局就完蛋了。可是,尽管诺克斯先生还活着,身轻体健,太平无事,而这个玩花招的人却依然搞他的骗局。换句话说,他认为确有把握诺克斯先生不会站出来说话。这一点,清楚了吗?”

大家纷纷点头,字字进入耳鼓。诺克斯对着埃勒里的嘴唇,望出了神。“但是,这个诡计多端的人,凭什么知道诺克斯先生不会站出来说话呢?”埃勒里滔滔不绝地接着说道,“唯有当他晓得那件达·芬奇作品的前后经过,唯有当他知道诺克斯先生是在私卖私买的情况下占有这幅画的。这样,也唯有这样,他才可以确有把握,诺克斯先生为了保护自身而绝不会透露出自己是上星期五夜里卡基斯家的第三个人。”

“高明啊,小伙子。”诺克斯说。

“只此一遭。”埃勒里毫无笑容,“在这一点上的最有意义之处,还有待深究呢。诺克斯先生,谁能掌握这幅失窃的达·芬奇作品以及你牵连在内的详细情节呢?“我们来一一排除吧。

“卡基斯,他亲笔信中讲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而且他现已死了。

“你,诺克斯先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除了一个人——但我们仅凭逻辑就能把他排除掉:你告诉了你的专家——这位专家昨天为你鉴定了这幅画,宣称此画并非莱昂纳多·达·芬奇的亲笔:然而你只是昨晚才告诉他——他是来不及伪造线索的!伪造线索是在昨晚之前,因为我是昨天上午发现的。这就排除了你的专家,他是你诺克斯先生亲口告知此画在你手上的唯一的一个人……这个分析似乎毫无必要;你的这位专家其实也并未牵连进此案;他当然没有理由会是本案的罪犯;然而我力求面面俱到,要使自己的立论无懈可击。”

他忧郁地望着墙壁。“还剩下谁呢?只剩格里姆肖了,他已死了。但是——根据你所引述格里姆肖那天晚上在卡基斯家亲口讲的话,诺克斯先生,格里姆肖自称只告诉过一个人——‘那是世界上’除他之外唯一的一个人,我相信你如实转述了格里姆肖的原话,他把偷画的事告诉了此人。这个唯一的人,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就是他的同党。由此可见,那个唯一的人,是仅有的外人,充分了解盗窃古画以及古画落到你手的种种详情,于是一方面可以制造出三个茶杯都已使用过的假象,另一方面又不用担心你会站出来说话!”

“对呀,对呀。”诺克斯喃喃自语。

“从而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埃勒里的声调依然不紧不慢、不喜不忧,“格里姆肖的同党是唯一能够制造假线索的人,而那凶手又是唯一有必要去制造假线索的人——因此,格里姆肖的同党一定就是凶手。同时,根据格里姆肖自己的说法,他的同党就是那个在他送命前夕跟着他一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馆房间里去的人——而这个人,我们不妨认为,上星期五夜里,在你跟格里姆肖从卡基斯家出来之后,格里姆肖见过他,碰头之后他就可能全部知晓那些新遗嘱呀、期票呀,以及你们在卡基斯家作客期间所发生的种种情况。”

“当然啦,”探长沉思地说,“是有所进展,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旧无从着手啊。上星期四夜里跟格里姆肖在一起的那个人,根本不知是何许人。我们对他,一点儿材料也没掌握呀,孩子。”

“这话不错。不过我们至少澄清了几个问题,有了奔头。”埃勒里掐灭了香烟,懒洋洋地望着大家,“还有一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一直存心避免谈到它。那就是——凶手失算了:诺克斯先生并没有封口。现在我倒要问问看,诺克斯先生,你为什么不保持沉默呢?”

“我早告诉过你们了,”银行家说道,“我买进的画,根本不是达·芬奇的真迹。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价值。”

“说得很明确。诺克斯先生讲,原因是他发觉此画实际上并不值钱——再讲得粗野一些吧,那就是,他‘豁出去’了,索性把详情细节和盘托出。然而他只对我们在座这几个人讲!换句话说,凶手,即格里姆肖那个同党,仍旧以为我们丝毫不知道画的事,仍旧认为我们既然抓住了他所制造的假线索,那么我们必然会断定卡基斯是凶手。那么,好吧——我们在这一点上迁就他,在另一点上牵制他。我们不能公开宣称卡基斯是凶手——我们明知他不是。然而我们要引凶手上钩,放出长线,看他下一步怎么走,不妨布置某种圈套,迫使他继续——怎样讲才好呢——继续有所作为。所以,我们先放出话去,把卡基斯当作凶手,并把布莱特小姐的证词抛给大家,让卡基斯是凶手的说法不攻自破;而在此期间,我们绝口不提诺克斯先生来访的种种情况——一个字也不能走漏出去。这样,凶手就会认为诺克斯先生保持了沉默,并且继续寄望于他的沉默,同时他做梦也想不到这幅画并不是价值百万美金的达·芬奇的真迹。”

“他不敢再抛头露面了,”地方检察官喃喃地说,“他会晓得我们仍在缉拿凶手。好主意呀,埃勒里。”

“我们散播出已经根据布莱特小姐的新证词而推翻了卡基斯是凶手的论断。”埃勒里接着说道,“这并不会惊走咱们猎捕的对象。凶手对此是无可奈何的,因为,他毕竟一开始就冒着点儿风险,说不定有人会看出茶杯在外观上有所变动。万一真的有人看出了这个变动,对凶手来讲当然是不幸的,但也未必一定就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切尼的失踪是怎么回事呢?”佩珀问。

埃勒里叹了口气。“当然啦,我的大胆假设,认为格里姆肖尸体是艾伦·切尼埋掉的,这完全是以凶手是他舅舅卡基斯作为前提。如今,我们根据新的事实,不难确定:埋葬格里姆肖和杀害格里姆肖的,乃是同一个人。仅凭现有的材料,我们无论如何也找不出切尼失踪的原因来。对此还需拭目以待。”

机关内部通话器响了,探长起身去答话。“让他进来吧。叫另外那个人在外面等着。”他转身朝着埃勒里。“嗨嗨,孩子。你要的人来了,”他说道,“威克斯带他来的。”

埃勒里点点头。有人把门推开,放进了高大而蹒跚的季米特里奥斯·卡基斯,他穿得倒相当挺括,整整齐齐,但嘴角边挂着迷茫恍惚的狞笑,令人生厌,看起来分外痴呆。大家也看见男仆威克斯心神不安地坐在探长的接待室里,圆顶礼帽紧抱在胸前。外间的门开启了,那位希腊语翻译员,油头粉面的特里卡拉,匆匆走了进来。

“特里卡拉!进来吧!”埃勒里嚷道,接着又转脸望着呆米那骨瘦如柴的手指间捏着的小包。特里卡拉三步并作两步走,脸上带着询问的神色。有人从接待室把办公室的门拉上了。

“特里卡拉,”埃勒里说,“你问问这白痴,吩咐他带来的东西他有没有带来?”

特里卡拉一进来,呆米就满面春风了。特里卡拉对这痴笑着的呆子,叽哩咕噜讲了几句。呆米使劲点点头,举起了那个小包。

“很好。”埃勒里语气和缓,但两眼逼视,“再问问他,特里卡拉,吩咐他带的是什么?”

简单地交换了几个生硬的字眼之后,特里卡拉说道:“他说,让他带来一条绿领带,从他堂兄乔治的衣橱里拿来一条绿领带。”

“好极啦。叫他把那条绿领带拿出来吧。”

特里卡拉向呆米厉声讲了些什么,呆米又点了点头,就笨手笨脚地去解他那小包上的绳子。解了好久好久——在此期间,一双双眼睛全都紧盯住那十只哆哆嗦嗦的手指,鸦雀无声。最后,他总算胜利地征服了一个难解的扣子,又小心翼翼地把绳子绕成一团,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才打开包裹。扯掉包装纸后——呆米拎起了一根红领带……

一阵喧哗,两位检察官激动得大声惊呼,探长用温和的语气骂娘,埃勒里叫他们平静下来。呆米带着痴头怪脑的傻笑望着大家,无声之中含有等待夸奖之意。埃勒里转身拉开了他父亲办公桌的上层抽屉,翻了一阵子。他终于站了起来,拿着一本记录册——绿色的册子。“特里卡拉,”埃勒里郑重地说,“问问他,这个册子是什么颜色。”

特里卡拉遵命照办。呆米用希腊语回答得十分肯定。“他说,”翻译员用惊奇的口吻报告,“他说册子是红色的。”

“好得很。谢谢你,特里卡拉。把他带出去吧。并且告诉等在接待室的那个人,他们可以回家了。”

特里卡拉抓住这个白痴的胳膊,领他离开了办公室;他们出去后,埃勒里把门关上。

“我认为,”他说,“这表明了我在过分自信的逻辑推理中,是怎么会失之毫厘、差以千里的。我万万估计不到,竟有这样的可能性:呆米是色盲!”

大家点点头。“你们瞧,”他接着说道,“我当时是这样推算的:如果没有人告诉卡基斯他所系领带是红色的,又如果呆米是按照程序表给他准备衣着的,那么,卡基斯之所以知道领带的颜色,必定是由于他能看得见。我却没有考虑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程序表本身也可能不对头。按照程序表,呆米在上星期六早晨应该递给卡基斯绿领带。但我们现在知道,对呆米来讲,‘绿色’这个字眼就等于红色——原来他是个色盲。换句话说,呆米患有一般常见的部分色盲症,他一直把红色当绿色,把绿色当红色;卡基斯知道呆米这个毛病,在拟订程序表的时候,凡是涉及到这两种颜色时,他就会作相应的安排。他如打算要一条红领带,他必须吩咐呆米去拿条‘绿’的来。程序表就是根据这种情况制定的。总而言之——那天上午,尽管卡基斯所系领带颜色不相符合,他却并不需要别人告诉他,也不必自己能亲眼看见,就会知道自己系的是红领带。他并没有‘换’领带——当呆米九点钟离家的时候,他就系着红领带。”

“那么,”佩珀说,“这就意味着,呆米、斯隆和布莱特小姐讲的都是实话啦。总算搞清了这么一回事。”

“一点儿不错。我们还必须研究一下早就应该研究的问题,那个诡计多端的凶手,究竟认为卡基斯是真瞎子呢,还是也像我一样就事论事、自以为是地吃准卡基斯并不瞎呢。现在来猜测,是猜不出什么名堂的;比较可能的是后一种情况;他也许并不知道呆米是色盲;说不定他当时相信,到现在也仍然相信,卡基斯临死之前是能够看见的。不管怎样吧,我们目前无法摸透这个问题。”埃勒里又转身朝着他的父亲,“有没有人记录从星期二到星期五卡基斯家一切来客的名单?”

桑普森回答:“科阿朗记录的。我派了人在那儿。佩珀,名单呢?”

佩珀拿出一张打字机打出的纸。埃勒里迅速地浏览了一遍。“看来他记录得很齐全。”名单上包括奎因父子在掘墓开棺前一天,也就是星期四,曾经看过的那份记录来客的名单,又加上了从那以后一直到掘墓开棺结束的现场调查会为止的全部来客姓名。列在这份补充名单上的,有卡基斯家一切成员以及下列这些人:纳奇欧·苏伊查、迈尔斯·伍德拉夫、詹姆斯·诺克斯、邓肯·弗罗斯特医生、霍尼韦尔、艾尔德牧师、苏珊·莫尔斯太太;还有死者的一些老主顾,除了已见于上次名单中的罗伯特·皮特里和杜克太太之外,有一位鲁本·戈德堡,一位蒂莫西·沃克太太,一位罗伯特·阿克顿。卡基斯收藏品总库的几名雇员也来过这个住所:西蒙·布勒克恩、珍妮·博姆、帕克·英萨尔。名单最后的几个名字是一些颇有声望的报社记者。

埃勒里把这张纸还给佩珀。“纽约市简直是倾城出动啊,几乎人人都曾到此一游……诺克斯先生,你能保证对达·芬奇画作以及你买进它的整个情况守口如瓶吗?”

“滴水不漏。”诺克斯说。

“你还得保持警惕,先生——一旦出现什么新的情况,你能立刻向探长报告吗?”

“极愿效劳。”诺克斯站起身来;佩珀抢上前去帮他穿大衣。“我曾与伍德拉夫商讨了一下,”诺克斯一面穿大衣,一面说,“这份产业的法律方面事务,就委托给他了。真是一团糟啊,卡基斯显然要被当作未立遗嘱而死亡。希望新遗嘱可别在什么地方冒出来——伍德拉夫说那会使事情更为复杂。如果新遗嘱找不到的话,作为近亲的斯隆太太同意由我担任产业管理人。”

“遗嘱丢了,就让它见鬼去吧,”桑普森不耐烦地说,“反正我总认为,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宣告这个出于要挟的契约是无效的。这遗嘱说不定根本不作数,鸡飞狗跳了一阵,无非是空忙。格里姆肖可有什么亲属啊?”

诺克斯哼哼哈哈地挥了挥手,走了。桑普森和佩珀都站了起来,两人面对面地互看了一眼。“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检察官,”佩珀和颜悦色地说,“你是在想,诺克斯说他买进的那幅画并非达·芬奇真迹——只不过是编出来的,是吗?”

“是呀,你倒一猜就中。”桑普森承认道。

“我也不信那一套,”探长插话了,“管他是不是个大人物,他可是在玩火啊。”“很可能是这样,”埃勒里表示同感,“尽管在我看来这情况并不特别重要。然而此公确是个出名的嗜痂成癖的收藏家,他显然打算不惜任何代价也要保住这幅画。”

“嗨,”老探长叹着气说道,“真是一团乱啊。”桑普森和佩珀向埃勒里点点头,就离开了办公室。探长跟着他们一起出去,去主持一个警察总部的记者招待会。

剩下埃勒里独自一人——小伙子闲着没事,脑子里可闹腾开了。他一支紧接着一支地抽烟,不断回忆起一些使自己气馁的情景。当探长独自回到这里的时候,埃勒里正紧锁双眉,出神地望着自己的鞋子。

“透出去了,”老探长一面在椅子里坐下,一面用低沉的声调说,“我对那些小伙子们透露了原来把卡基斯当作凶手,接着又把琼·布莱特的证词摊给他们,整个儿推翻了前一说法。要不了几个小时,这个消息就会传遍全市,于是咱们这位凶手朋友,就该够他忙的了。”

他抓起通话器喊了几句,过了一会儿,他的秘书匆匆进来。探长口述了一份标明“机密”的电报,致伦敦维多利亚博物馆馆长。然后秘书就走了。

“好吧,咱们等着瞧吧,”老探长很有见识地说,一面把手伸进了鼻烟壶,“要把这幅画的情况搞搞清楚。我刚才在外面跟桑普森商量过。咱们可不能对诺克斯的话照单全收啊……”他用揶揄的目光端详着闷声不响的儿子,“哎,埃尔

[2] ,别这副腔调。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呢。你那套卡基斯是凶手的说法被推翻了,又算得了什么呢?丢在脑后吧。”

埃勒里慢吞吞抬起头。“丢在脑后吗?丢不了啊,爸爸。”他攥起了拳头,茫然地望着它。“如果说这件事给了我什么教训的话,首先一条就是——从此以后,你一旦发现我违背了这个誓言,就马上毙了我:今后我对于自己可能参与的任何案子,在没有把整个罪行的具体情况全部摸得一清二楚、对每一个细小环节全都了如指掌之前,就决不轻易下结论。” [3] 探长对他很关切。“来吧。孩子——”

“我想想自己多蠢呀——我是个忘乎所以、自作聪明、地地道道的大傻瓜……”

“我认为你那个结论,尽管是错的,却十分言之成理。”探长为他辩护。

埃勒里没有回答。他一面揩拭夹鼻眼镜的镜片,一面越过父亲的头顶,呆望着墙壁。

[1] 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家,著有《君主论》一书,主张以权谋术进行统治。所以后世用他的名字来作为施展诡计者的代称。

[2] 埃勒里的昵称。

[3] 这很好地对人们的一些猜测甚至批评之语作出了解释。有评论指出,在已出版的三部小说中,埃勒里似乎总是忽略他父亲的感受,死死隐瞒住他所知或所推理出的案情,直至最后的解答时刻。当我们知道在后来那些案件发生之前,埃勒里曾经立过如此誓言,他奇怪的行为也就变得易于理解了。——j.j.m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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