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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南平县公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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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古剑津,闽上游雄郡,南平其首邑也。地当孔道,以冲繁闻。溯流1而上,峰嶂回环,溪河湍急,盖成为天堑焉。鼎革以来,频年战争。官斯土者,辄因政局纠纷,席不暇暖。旧有公廨,遂听其风雨飘摇,莫或修葺。余於丁卯暮春,奉檄宰斯邑。初假同善社治事,以湫隘嚣尘不可居。复迁於箭道旧址,虽暂可栖息,而犹弗便於从公也。幸绥靖委员卢公旌旗莅止,谓:临政亲民,发号施令之地,宜宏厥规制,以壮观瞻。特命缮葺南平旧署,乃集绅商议醵资,众咸踊跃。於是鸠工庀材,兴始於五月十日,告成於九月望日。昔之断瓦颓垣,今则易为高甍巨桷。居其间者,虽官书堆几,而神志开朗,忘其案牍之劳。公暇与宾僚,俯仰徘徊,弥复得少佳趣,视旧日湫隘嚣尘之所,相去若天渊矣。署之沿革,志乘弗详。而廨榜尚约略可考。今之县署,为延平府署,清乾隆三十二年知府事傅尔泰建。同治四年知府事张文彬重修。民国元年府制废,遂改为南平县署。迄今岁始议修治,距同治四年重修之期,历时盖五十余载。当多事之秋,大都因陋就简。非卢公提倡,不能兴兹役。非各界襄助,不能观厥成。余与掾吏,鞅掌2余闲,获有偃息优游之乐者,皆出自卢公与都人士之力,虽不能文,乌可以不记。

中华民国十六年九月沈溪洪钟元识

【注】

1.溯流:逆流而上。

2.鞅掌:失容。指公事忙碌,无暇整理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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