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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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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二日,万几1无旷,庶事所以用康也。夙夜匪懈,靖共2尔位,王事所以贤劳也。故敬事而信,为道国3之要。先事后食,为纯臣之义。王言如纶,其出如綍4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言所自也。涓涓弗塞,将成江河。星星弗灭,将至燎原。凡事之大者,莫不起於其小;是以谨乎小,而大可理也。国之人事在戎,兵戎之为祸至烈,残民命,耗国帑,兵戈所指,邑里为墟。然揆其致衅之始,皆由政乱民愁,而上不知。财殚力竭,而吏不恤。以致外寇乘虚,边圉不靖。内讧交作,家室靡宁。虽张杀伐之威,成戡定之功,而元气凋残甚矣。是故圣明之世,慎选守令,惠养元元5。重农事,以厚民生。兴文事,以正民俗。平讼事,以和民风。人事既修,天心自顺。灾眚不作,景福会昌。洪范休咎之徵,皆本五事实6,良有以也。南平建置於东汉之末,六朝纷纭,五代割据,其事靡得而详焉。自宋而后,文明大启。迄於明、清,彬彬盛矣。姑撮其大者,以著於篇。

【校】

旧本“王言如綍,其出如纶”应为“王言如纶,其出如綍。”

【注】

1.万几:旧指皇帝日常处理的纷繁的政务。

2.靖共:恭敬。共通恭。

3.道国:治理国家大事之意。

4.王言如纶,其出如綍:语出礼记。缁衣,后称诏令为纶綍。

5.元元:庶民,众民。史记?孝文本纪:“以全天下元元之民。”

6.五事:指貌、言、视、听、思。书?洪范:“敬用五事。”

大 事

建安元年,孙策遣贺齐代韩晏,领会稽南部都尉,受商升降,侯官既平。建安八年,建安、汉兴、南平复乱,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破降群贼,复立县邑。

武帝永定元年,陈宝应乱闽中,豪帅往往立砦自保。武帝令肖乾往谕以顺逆,所在款附,就除1建安太守。天嘉二年,留异反,宝应助之,因逼建安,乾单使临郡,不能守,弃郡避闽中。时宰守并受宝应署置,乾独不屈。

乾符二年,曹州人黄巢倡乱,横行天下。五年破虔、吉、饶、信等州。因刊山开道七百里,直趋建州崇安,镇将邓光布率兵御之,中流矢死。而沙县被屠戮。巢顺流而下,过延平,遇风雷雨雹。贼由福州攻杀而去。

【注】1.除:授官职。

天圣三年,知南剑州曹修古建学馆於州城西山之巅。市田饩士1为诸郡倡。庆历三年,始诏天下修学校,置师儒官。我州建学先二十年,文化之盛,自是启之。建炎中,建寇范汝为遣叶彻来寇延平。摄南剑知州张御之,彻中矢死。其二子复来,与统制官任士安夹攻,大破之。

绍兴元年,范汝为复乱,宣武副使韩世忠奉诏讨之,亟领步卒三万,水陆并进,次2剑潭,贼焚桥遁。绍兴元年,建寇魏阿拥众数千,寇南剑州,通判朱倬擒获之。是年,广东人袭富聚众数千,流劫闽境,围南剑州,又犯沙县,知县万锷大破於浮流镇。二年七月,诏蠲3诸州被兵家田税。

淳祐间,峡阳寇作,知南剑州徐元杰,擒渠魁4八人斩之,余悉平。

德祐二年,丙子夏五月,益王即位福州,以文天祥为右丞相兼知枢密院事。七月,天祥开府南剑州,复邵武军。

【注】

1.市田饩士:买田地给养诸生。

2.次,停留。

3.蠲:减免。

4.渠魁:旧时统治阶级称武装反抗者的首脑。

德祐二年,益王广王入闽时,黄万石降元,以尝为漕使,欲取全闽为己功。汀、建诸州谋从万石送款,闻二王至,复闭门以拒万石。南剑州守臣林起鳌,遣军逐之,万石败走,其将士多来归,兵势稍振。八月,以王积翁为福建提刑招捕使,兼知南剑州,备御上三郡。九月,元阿刺罕寇建宁府,执守臣赵崇釠。积翁弃城去,走行都,遣人纳款於元。十一月,元军寇福州,积翁为内应,与知州王刚中以城降。

至元十五年,升南剑路,后改延平路。

大德六年,改剑浦,为南平县。

至正十二年,延、建山贼起,黄土寨巡检陈友定讨平之。

至正二十二年,春二月,伪汉将邓克明陷延平路,遂围建宁路。秋八月,汀州总管陈友定率兵至建宁路,大破之,悉复延平诸县。元拜友定福建行省参知政事。

至正二十八年,戊申正月,陈友定以兵据守延平。明征南将军汤和,率师取延平路,执友定,送建康,不屈死。

洪武中,南平剧贼赵子贵为患,知县朱孟常捕置之法。永乐间,延平山寇猖獗。

正统三年,沙寇邓茂七作乱。监察御史柳华奉命巡按于闽,警备盗贼。时承平日久,境内晏然,未闻桴鼓1之声。华至,檄各郡县,凡城郭乡村之中,大小巷道,首尾俱令创立一隘门。门上为重屋,各置金鼓兵戈器械于其上。又于乡村之小者,立望高楼于其中。大者,则立于四维。乃编其各乡民为什伍,而设总小甲以统率之。夜则轮番直宿于隘门之上,鸣鼓击柝,以备不虞。有不从令者,听总小甲惩治之。治之而不悛者,许总小甲闻官处问。由是总小甲各得以号召其乡之人,而无敢或违者。闽藩八郡,盖莫不然。行路所至,警备严肃,气象凛然,若有大寇之将至者,已知其不祥矣。况其所编总小甲,率多强梗狡黠之徒,往往于其事外,别生枝节,以豪夺于民。沙县民有邓茂七者,及其弟茂八,是时实编为其乡之总甲。乡例佃田者,岁还租外,有新米鸡鸭之类,以馈田主,名曰冬牲。至是茂七等,倡乡民革之,田主亦莫如之何。既而倡议,佃者合还租谷,令田主自备脚力担归,不许送至其家。田主因诉于县逮之,茂七等率众拒捕不服。县乃下巡检司追摄,茂七因杀弓兵数人。县以闻上,召官军三百人往捕之。茂七等又聚众格斗,官军杀伤殆尽。至是势不容己,乃刑白马,祭天歃血,誓众举兵反,时十三年之二月也。旁近尤溪县民,亦闻风而起,乌合之众,日以益甚,至十余万人,旋僭称王号,伪署官职,八闽为之骚动。诏遣兵讨之,而以都督刘聚为总兵,都督陈韶、刘德新为左右参将,佥都御史张楷监军,贼犹未下。十四年复命宁阳侯蒋懋为总兵,保定伯梁瑶,平江伯陈懋,崇信伯费钊为副总兵,都督范雄,都督佥事董兴为左右翼总兵。太监曹吉祥、陈梧监军。刑部尚书金濂参赞军务,御史丁瑄纪功。是年茂七率其众来攻郡城,与官军战于水南,为乱兵所杀,福建始平。景泰元年,其余党罗丕等,复率其众寇沙县,朝廷又命范雄及太监廖秀奉御马讨平之。镇守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巡按御史陈员韬,督知县余宽抚恤疮残,招辑流徙。重建公署,虽粗复旧观,然凋弊亦甚矣。朝廷推究祸乱之由,始置柳华于大辟。而当时巡按御吏汪澄、柴文显并罹酷祸焉。

弘治十四年,建州土寇王胡维作乱,肆掠普安等乡。

正德八年,德化县贼郑韩五寇延平府,南平知县曾确购擒之。

嘉靖四十年,永安人刘永祖妖言惑众,结寨于集峰之巅,潜通贼陈明光,从尤溪寇沙县、延平。军门谭伦,都督刘显屯兵延平。郡守周贤宣领军门把总邓子龙,以部兵百八人,战于沙邑琅口,贼大败遁去。

是年古田、宁德、政和等县寇入普安等乡。义总祝士奇、陆天朗率义勇乡兵却之。

【注】

1.桴鼓:指战鼓或警鼓。史记?田叔列传:“提桴鼓,立军门。”

四十一年,古田、宁德、政和等寇掠保福、遵教、普安等乡。

四十二年,古田等寇掠普安等乡。倭寇蔓延郡邑。客兵往来延平,络绎不绝,民无安居。

万历间,山寇吴建等以白莲教惑众,倡乱延、建间。朱都督檄官兵擒之,余党始散。

崇祯间,梅平州贼犯南平,调南营兵剿之。

乙酉闰六月,明唐王聿键,称号於福州。次年二月移驻延平。丙戍七月二十六日,王以兵部主事王士和知延平府。八月二十二日,清征南将军贝勒孛师薄1城下,士和死之,事在顺治三年。

顺治四年,土寇蜂起,延蔓八府。秋七月,吴长文、谢七宝等陷建宁,延平亦先后被掠,进围剑城,总兵张国柱、守道曾延孔却之。

五年二月,葛寇梅南、蓼地,民居尽遭焚烧其名前志失考。

九年,陈统、黄云纪等,分据大挂、漳湖坂各处为乱,副将张天禄擒云纪等贼众四百余人,遂平。

【注】

1.薄:迫近。

十年,余西周文璋窃发,跨踞余东。陈维纲、林新起等劫掠余东等处。官兵获吴进弟、周昌等,维纲、新起投诚,编入保甲。是时李京倡乱於桔溪等处。张有弟啸聚於大外等处。叛贼数百,突入长安等处,蜂掠杀人,擒去男妇缚归。尤溪县十七都漳溪寨官兵捕之,寻溃去。

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反,伪都督曾养性率兵来寇。九月大师至,延民获安全。

康熙五十二年,降谕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繁,地亩并未加广。宜施宽大之恩,共享恬熙之乐。嗣后直隶各省地方官,遇编审之期,察出增入人丁,止将实数,另造清册奏闻。其征收钱粮,但据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仍不许有司於造册之时,藉端需索,用副朕休养生息之意。

雍正二年,县令文国绣奉文,就粮匀丁。

乾隆元年,县令许廷璠查议,具详抚院卢焯具题,奉旨豁免余丁口额银三千三百八十三两六钱零。乾隆三年,於钦奉案内,复免虚苗丁口银三百六十五两九钱。自后丁粮画一,户役害除。

道光十九年,降谕廷臣会议,严禁鸦片烟草。章程颁发各直省遵行,予限一年六个月。

咸丰三年,四月间,红巾黄有使作乱,自永安陷沙县。三十日率众数千,围攻郡城。五月十一日,省援剿统带官副总兵李煌,游击常福兵至,延协副将李寿春开城会省援兵,击破之。按:有使即万荣永春州人,业操舟。乱时有使犹在郡城,或告之曰:闻永安乱,名尔旗号,乃大惊走永,不日陷沙县,随下攻郡。贼以红巾裹头为号。时延平协李寿春武探花出身,有勇力,手持大刀四十觔,防守西门外。先遣宋千总士超带兵百名,御之於西芹三门瓦厂。贼由后山抄出包围,众寡不敌,宋千总暨兵丁阵亡三十八人。李协亟回守城,贼数千环攻有日,昧爽贼由东门龙山偷城入。守者睡熟,独一延平卒醒觉,见大炮位移向城将轰,卒见贼已入城,急以晚食余粥於炮门沃之,遂大声疾呼,卒竞为贼所杀。李协闻警,提大刀驰上山杀贼,贼随退,城得以全。初胡道宪应泰闻永乱,即截留饷银,请省兵,事急城闭,复募人泅水赍文请救。至五月十一日,省援军至,李协率兵开城出战,会援军夹攻破之。贼众溃散,沙、永随复。黄有使逃逸,不知所终。

咸丰丙辰六年,知府金万清奉檄往顺昌,查办土匪,扎万全坑,匪众攻围,阵亡。

延、建、邵道袁艮往顺昌,防堵发寇,兵溃殉难而亡。

咸丰丁巳七年,发逆大股围攻建宁府寻1退,延平戒严。八年八月,发逆至大历口乡,团拒之,寻退。

咸丰己未九年,发酋石达开、郭万淙屠顺昌。分股至上洋,及南平界江汜,乡兵力战却之。

咸丰庚申十年,土匪王贵生等蜂起,结寨金井岩。候补道陈维汉奉王制军令,带广勇住扎西芹,擒土匪二十余名,戮於西芹。十二月二十七日,攻金井岩匪巢,破之。

【注】

1.寻:不久。

同治甲子三年八月,总督左宗棠由浙至延,防堵漳州发酋汪海洋之寇,驻扎延平,营扎天地台,及东教场,军令严肃。

光绪丁亥十三年,郡城及洋口,纷传哥老会蠢动。谭制军檄候补道刘麒祥带兵至延,查办拿获滕福标、赖八古、潘和兴先后正法。并办保甲,上游遂安。

二十九年癸卯三月,改道南书院为中学堂。秋设蒙养学堂。

三十年甲辰,始用紫铜元。

三十一年乙巳秋九月,奉文停科,岁考、乡、会试。

三十二年丙午,始设两等小学堂。

三十三年丁未,延平协营考验把总外委。奉文裁延平都司。是年奉文严禁鸦片烟,以十年肃清为限。六月,始禁开设烟馆。七月,设教育会。

宣统元年己酉,选举谘议员。延平六邑,当选者四人。二年,福建省开谘议局於大贡院。是年县设自治研究所,巡警教练所,及商会、农会。九月设劝学所。

三年辛亥正月,县始设禁烟公所,调验吸烟人。乡设去毒支社。三月县开自治议事会,董事会。

秋九月十九日,福州革命。都督孙道仁电至延平,军、商、学界,赞同光复。奉文称黄帝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奉文改用阳历,以是日为中华民国元年一月一日。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元年壬子夏,裁县留府,迁县署於府治。冬十二月,选举省议会议员,并参、众两院议员。

二年癸丑二月,裁府复县,改为县知事,仍治府署。改延、建、邵道,为北路观察使。

三年甲寅春,停办城自治会。改观察使,为建安道尹。改内河水师,为水上警察第二署。四年八月,奉文复设劝学所。

四年乙卯冬十一月,改为洪宪元年一月。次年丙辰三月,复奉文取销洪宪,仍称民国五年。

五年阳历四月,奉文举行道试,旋改六月十七日。监试官、道尹蔡凤,省委典试官吴夔,南平取俊士七各,外属共取四十名。

六年丁巳春,改延平中学校,为省立第四中学校。设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於旧县学,建筑校舍,秋七月开学。

七年秋,蔡道尹设道立甲种森林学校于旧箭道。次年移普通寺。秋七月建筑城市石路,至九年四月工竣。

灾祥附

太平兴国七年七月,溪水暴涨,坏民居一百四十余家。

至道三年,民刘相妻,一产三男。

景德四年六月,山水汛涨,漂溺民居无算。

乾兴元年,麦一本五穗。

天圣四年六月丁亥,大水坏官民庐舍千余区,溺死者百余人。诏赐被灾家米二石。溺死者,官瘗之。九月壬申,雨水坏民居。

皇祐四年九月,禾一本,双茎十二穗。

元丰元年五月,木连理。

元符元年,禾一茎九穗。

隆兴二年正月地震。

隆道六年夏旱。

淳熙四年五月庚子,大水至,於壬寅漂民庐千余家。十六年九月,大火毁民居,存者无几。

绍熙二年四月,淫雨至於五月。

庆元六年五月,大水自庚午至甲戍,漂民庐害稼。

嘉泰二年六月连雨,至於七月大风雨,水害苗稼无算,圮庐舍共三百五十家,溺死者众。

嘉定十七年五月,大水圮郡治城楼、狱舍、官廨。民居凡避水楼上者皆死,朝命福建路监司赈之。

淳祐十二年六月辛丑,大水冒城郭,漂没室庐,死者甚众。是日严、信、衢、婺、台、处、建、剑、邵九郡皆大水,人民死者万数余。清吏奏曰:“唐五行志,取财过度,则阴失其节,而水入仓库。国课所入,未免争直取赢,而商贾告病,此水之所由应也。汉关中大水翼奉以为亲舅后之故。今宜少抑宦官戚畹,庶可以回天意。”帝即日命学士院,降诏罪己。命诸军计院师舆等,往建、邵、南剑等郡赈恤,仍蠲九郡苗米。

至正四年,夏秋大疫。

六年八月已巳,灾毁官舍民居八百余家,死者五人。

永乐十四年,夏淫雨,七月既望,大水入城。城中地势唯灵佑庙最高,水没正殿,仅余鸱吻1。波浪澎湃,民居物产,荡然无存。溺死人数,不可胜计。

宣德六年,四月水涨,漂流民居。

成化十一年,自四月不雨,至十二月赤地弥望,人民艰食。秋大疫。

成化二十一年,淫雨,自三月至闰四月,溪水泛涌,高十余丈。舟楫由城上往来,经旬少退。五月初水再作,视前加丈许,越五日渐退。损田稼,坏室庐。濒溪民居,物产漂荡尤甚!

十一月己未夜,广丰仓火廒八间,延及预备仓,米谷文牍尽毁。

三十二年八月甲戍夜灾,毁四鹤、西水二城门楼,并公署民庐佛寺凡千余区。

弘治十一年七月望,县吏舍灾,毁县治,及儒学、城隍庙、民居,直抵四鹤门,计千余区。守道王琳檄知县陆嵩赈恤。

十二年正月,大雨连绵,至四月终方止。境内山多崩颓,田遭冲荡,庐舍桥梁漂流,人遭覆压有死者。自五月不雨,至於十二月禾稼薄收,民多饥馑。守巡藩臬闻於朝,命有司赈恤。死者之家,人给米一石。先是有诏,已免民税十二。至是又免四分,是为十之六。

正德四年八月,灾毁公署、民庐、佛寺七百余区,有司赈之。

十二年九月,灾毁卫署城楼军民屋宇,自通衢以及军营,凡九千五百区,有司赈之。

嘉靖四年二月,雨雹。

十一年,彗星见西方。

十四年五月十四夜,西溪大水逆流,东溪水浸至八角楼板不没者三尺,坏民庐甚众。

二十四年十月十七日夜,有星自西流,大如斗,坠地声闻百里。是岁大疫,死者万计。

二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夜,县东南吉溪等乡,北连建安,凡百余里,大水骤至,平衢荡为湖陂,深逾寻丈2,水中光耀照目。近溪民庐漂没,不可胜计,溺死者众。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夜,灾毁官署民居数千间,自东北街至西南街,经晨不灭,有司赈之。

三十四年五月初二日,溪水暴涨,傍岸圩3地多崩。邑令张焘作洚水4赋云:“六月既晦,斗建西方。洚水暴至,居民孔伤。仓卒中夜,荡荡怀襄5寝者方梦,水惊卧床。呱呱子女,乃恋爷娘。牵裳负握,沦胥以亡。亦有逝者,陟陂高冈。返视旧址、宛在中央。朱楼华栋,鱼游上梁。尔家我室,彻彼北墙。埘无鸡犬,栖去牛羊。巨石转壑,危峰堕江。芄芄禾黍,砂砾其场。万亩一顷,漫无四疆。瞿瞿父老,相对凄惶。百有余载,罕觏此殃。予也弗职,弭召灾祥。寤言不寐,食也徬徨。嗟尔众庶,自涤肺肠。凡以告我,以匡弗臧。吉凶消息,天道之常。顺时养晦,惟吾自强。循吏有传,善人有章。庶几交警,以对上苍。”

三十五年夏,大饥,斗米至七十馀钱。秋大疫,死者无数。知府彭澄发仓谷赈之。是年眚6为灾,民间讹言,有海骝精,状如萤,着人衣裙必死。城中并各乡,家击金鼓,如防盗贼,彻夜不眠。有道士数人,鬻符於市,曰:“此足以治怪也。”有司疑即彼所为,捕之,将处以法,道士逸去,怪亦息。

【注】

1.鸱吻:古建筑屋脊上的一种装饰。

2.寻丈:八尺为寻。

3.圩:河边地。史记?河渠书:“故尽河圩弃地。”

4.洚水:即洪水。

5.怀襄:围绕。书?尧典:“荡荡怀山襄陵。”

6.眚:目病生翳。

隆庆三年十二月,灾毁左三巷坊,军民庐四百余家,及延福门,剑浦驿。有司赈之。

六年正月二十日,灾毁天河边坊,军民庐二百二十余家。

万历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午时,郡儒学对山,五色云见,移时不散,是年登科者三人。

二年八月初四日,自未至申,地震有声。

闰十二月十二日,灾毁铁像堂坊,军民庐三百余家,及延福门城楼。有司赈之。

三年五月初五日,大水入城二丈余,漂流西郊外及水南、水东等处,民居二百余家,溺死者不可胜计。是年大饥,有司赈之。

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灾毁西门四鹤桥坊,民居一百余家,拆毁城楼,并县学官舍一座。

六年五月,大水入城丈余,漂流民居数十家。巡抚刘思问祷於城隍,是日雨止水退。十二月二十六日,灾毁开平坊民庐百余家,及府堂左吏廨,拆毁公署数座。按:延城崎岖狭隘,民居稠密,屡罹火患。万历三年,郡守林梓悯民困苦,令民吴侃侃、徐佑、李鎡、许历、蓝襄福等,议置银两,买地砌墙七座,然墙犹未周也。万历六年冬,复遭火患。郡守管大勋捐俸增筑不足者,侃侃、佑鎡等,谕屋主量助拓基,又成二座,总为九座,火患少免。郡守易可久思前人用心之密,阅时久远,或多更变墙之地基,必有侵没者,准坊民呈,录之於志。

火墙共九座

府前坊一开平坊三

铁像堂坊一三魁坊一

威武楼坊一中和坊一

紫芝岭坊一

历来火灾,延烧甚广,赖设高墙,以断火路。乾隆十九年,左三巷铁像堂坊灾,保长翁永誉禀官出示,劝民捐筑火墙银,捐地让墙,竟未筑,以致复灾。窃意民居稠密之处,皆宜建筑,不可缓也。又城中每坊,向俱设有冷铺,以侦缉窃盗,及放火之人。亦设水桶钩绳,救火之具。又谓:水铺,今侦缉不设水铺,或改建或空旷。救火之具,或有或无。思患预防,似不嫌於周密也。

八年十一月四日,灾毁县治仪门,及吏户、礼房,吏廨,并县文牍。

十年五月四日,大水入城近丈,漂流水南、水东民庐二十余家。

十三年冬,府治前灾,毁至四鹤门止。

十五年八月十六日,新建南平儒学,有童子持芝献瑞,复於故处,得紫色、金色、玉色芝各数本。

十九年春疫,民间传染,不相往来。

九月十八日,铁炉坑坊灾。

二十二年荒,斗米一钱五分,军民苦之!知府闻金和,推官余诏,多方议赈。

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日戌时地震,屋瓦有声。虎伤人,不可胜计。有司设法捕获,至三十四年始息。

三十五年县学前灾,毁民房甚多。

三十七年五月初六日未时地震。二十五日大水入城,二十八日方退。水满雉堞之上,漂流官民屋宇,溺死者甚众。冬,镡津坊灾。

三十八年,西郊马坑桥坊灾。

四十年正月七日,大雷电,雨雹。

四十一年晏公庙坊灾,毁民庐二百余家。有司计户赈恤。

四十三年八月十七日,府治前灾,毁民屋上至西门,下至火墙,计百五十余家,有司赈之。

四十四年五月初四日,大水冒城,涨至府前,初五日退。初六日复涨,加二丈。

白西门至东门,坏民舍不可胜计。初七日,酒务巷坊灾。

四十五年五月十一日,日下有红绿晕围绕,历六日方解。

泰昌元年,禾一茎三穗,大有年。

天启二年四月十一日,大风雨雹,自北徂西四十里,民居屋瓦皆飞。

五年十一月府治灾,毁民庐。

七年五月二十三日,雷震南平县门,震毙三人。

崇祯元年饥,斗米二钱。知县吴襄发粟赈之,令富户计口平粜。

六年十一月初七日,晏公庙坊灾,毁民居百余家。

八年七月初六日巳时,灾毁府前坊民居,及西、南、延福、小水四门城楼,各公署、剑浦驿、神祠庙,共十四坊,计三千余家。知县王道焜拜祷,次日卯时方熄。随发赈难民,复捐金三十两,筑威武楼坊火墙一座,以御后患。

九年四月饥,斗米二钱五分,知县王道焜令富户计口平粜。

九月二十三夜府治前灾,毁民庐百余家。

十三年五月,淫雨不止,至十六七日,四乡山崩地裂。折竹主历山崩数十余丈,后塘山崩数十余丈,甚有南崩如夷,北突成山,真所谓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也。

顺治二年二月初八日,大风雨雹,屋瓦皆飞。

三年正月十二日雨雹,大者如拳,小者如弹。

四年二月初六日,地震,屋瓦有声。

四月淫雨不止。

五月山崩田塌。十八日大水至,二十四日方退。城不浸者三版,漂流民物产,不可胜计。进贤坊地沉,深一丈,广十三丈余,坏民居庐十五间。西郊后山裂,阔六尺,深数丈。四乡崩颓,不可枚举。

五年八月,南庠丁祭日,学宫对山五色云见。

六年四月十九日灾,毁开平、铁像二坊民庐二百余家。

八年四月,虎入城爪伤五人。兵民围逐,潜城东深草中,守捕至夜,不知何往。

十二月二十六日,子夜地震,剑潭水跃起数丈,有异声。省志此条作康熙八年。

十年至十四年,郡邑虎患甚多,时或入城伤人,不可胜计。

十一年,梅山地鸣,声如水沸,城北隅皆然,移时而止。是年大饥,斗米五钱六分。此条省志作康熙十一年。

十四年正月至三月不雨,秋禾半收。十一月十二日酉时地震。

康熙四年四月不雨,至八月。

六年九月九日,灾铁像堂及威武坊,民居十余家。

十五年九月西郊外,灾毁民庐数百家,延及学宫双桧。

十八年秋八月黄昏,天河水鸣,是月灾毁铁像堂坊民庐百余家。

十九年十一月,彗星见於西方,初如匹练,长竟天,三旬而灭。

十二月延福门城楼灾。

二十七年三月初三日,县署灾。

三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灾延烧七坊,计民庐一千六百余区,百角楼毁。

三十五年自二月不雨,至於五月,米价腾涌,斗米钱百八十文。知县陈兆声开仓平粜,设粥赈饥,民甚赖之。四月初八日,西郊外灾毁民庐数百家。

三十六年饥,知县陈兆声复设粥平粜。九月广积仓坊灾。

四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威武坊灾,毁民居百余家。

四十四年二月初九日,灾毁威武、中和二坊,民庐二百余家。

四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大水入城丈余,民多赁舟以避,坏民庐舍甚多。

四十八年五月日,雷震县堂左柱。

五十年三月,协镇署灾。九月十一日,子夜地震,屋瓦有声。

五十一年三月初三日,东门外灾,毁民居百余家。

五十三年,蓼地灾,毁民居二十八家。

五十四年八月初三日未刻,雷击普通岭罗氏妇。

五十五年夏,西北峡阳里,诸乡大疫。十二月灾,毁左三巷坊民居九十余家,知府任宗延赈之。

五十六年二月,延福门城楼灾。

五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府治前灾,毁民庐二百余家,延及府大门谯楼,司狱廨舍,南门城楼。巡道刘冲、知府任宗延、通判杨毓健、知县朱夔各赈给有差。

五十七年,汶浆灾,毁民居十所。

六十年,宝龟山灾,毁民居二十八家。

六十一年,南门城楼灾。

雍正二年九月,北门岭仔头火烧民居十余所。

三年十一月,火烧大关帝庙,及民居四十余家。后七日,又烧小关帝庙后民居十余家,有司赈之。

五年春夏疫。三月汶浆灾,毁民居八家。又三月盐价腾贵。

十年九月,城中北门,地震有声。

乾隆元年五月十三日夜二更尽,月华五彩,周围广六七尺,约一更次始退。

八月,火烧祠堂巷王家一所,又烧箭道邱家一所。

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夜,火烧西门外后街民居数十家,几延学宫。

四年火烧四鹤桥坊,民居十所。

五年正月初九日,金砂、葫芦山、灾毁民居十七家,知县初元美动项赈恤。

十二月枧水巷灾,毁民居六家。

六年小儿痘疫。

八年九月初一日,卫后、开平、铁像三坊灾,毁民居二百四十二间。延烧巡道头二门,几及延粮厅仓,知县初元美动项赈恤。是后仓外左右,不许民人架屋。

九月宝龟山灾,毁民居四十家。

九年正月二十四日夜大雨,火烧雄官城民居十余家。十一月二十九日未刻,寿岩里大历口灾,毁民屋二百七十六间。摄县通判金承荫捐赈。十一月三十日,埂埕村灾毁民屋,并拆毁一百三十七间。社神庙一座,烧毙女孩一口,棺柩二具。知县刘辰骏捐恤。

十年九月十八日,梅南下瓦村灾,毁民屋十九间。十月十一日夜,迁乔里官坑村灾,毁民屋十九间,知县裘思通捐恤。

十一年正月,彗星见,六月方灭。三月麻梨村灾毁民屋五间。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亥时,寿岩里大历口新街,洪水冲坏街道四丈五尺,损铺屋七家,淹毙一人,知县苏渭生捐恤。十二月初九日夜,火烧开平坊民居,连拆毁三十余间,知县陶敦和赈恤。

十五年三月初八日,吉田夏坑关帝庙灾,延烧民居三十二间,知县陶敦和赈恤。

七月初九日,大水高过城垛五丈。内大街水深丈余,毁民居四百余间,淹毙男妇三人。漳湖坂淹毙二人。各处桥梁尽圯。石垄坑山崩,压坏民屋三十二间,毙男妇十四人,知县陶敦和赈恤。

十五年夏,有大鸟,一足异状,立於东山头。

十六年,黄金山岭下井鸣,声如小锣,合坊俱闻。次年春壬申,恩科谢纯钦捷亚魁,时论以为响应在是。十月二十夜二更,道南书院地震,床物皆动。月雷击大东门,民人沈丽彩死。十二月十三日,水南上坊曾子清家灾,毁高楼,子清烧毙。

十七年,威远楼灾。三月初七日夜,蓼地灾,延烧民居三百二十八间,知县陶敦和赈恤。

十八年七月十四日酉刻,雷震延福门城楼,火墙崩塌,压毁夫厂民居五间,压毙驿夫民人五人,伤损者无算,知县陶敦和捐恤。

十八年,西竺寺毁。

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戍刻,火烧府前坊民居三十余家,知县陶敦和捐恤。

二十年八月初十日夜,火烧石官岭章家,死者男妇四人,棺二具。八月十五日夜,火烧左三巷、铁像堂两坊,毁民屋百余间,延及延福门城楼柱,知县陶敦和捐恤。

二十二年二月初五日,火烧聚奎坊吴鹏南屋一所。原游居敬宅。

二十三年,龟源村地震,屋瓦有声。

二十四年三月十三日午,火烧五帝庙民居三十余所。是年夏秋之间,榕树生烟,迷离如雾,烟缕直上,树叶尽枯,以为必死,比年复荣,通城皆是,虽七十老人亦讶之!

二十五年四月初九日,铁像堂灾毁民居三十余间,知县吴宜燮捐恤。六月初一日大风,府仪门倾倒,压毙一人。开平坊旧库墙倒,压毙一人。铁像堂坊新架屋倒,压毙一人。八月十七日戌时,大历后洋村三角坪,灾毁民居一百二十余家,毙男妇十人。

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石垅坑火烧毁民居四十二间。十二月二十三夜,晏公庙火烧民居四十余家,知县赵爱捐恤。

二十八年正月,西郊外兴化寺毁。 月宝龟山民卢海妻,一产三女。九月初七日夜,水南下坊灾,毁民居三十余家,棺柩一具,毙者一人。九月十八夜,晏公庙灾坊,毁民居百余家,棺柩一具。十月二十五夜,左三巷坊灾,毁民居二十余间。十二月十二日汶浆灾,毁民居四十一间,知县赵爱捐恤。

二十九年冬,小儿痘疫。十二月葛坪灾。

三十年二月十五日,龙山野烧,延毁道南祠华表,及飨堂。闰二月初六日子时地震。日南山瓦厂灾毙六人。三月二十八日,雷击保福里漈头,民人饶光节毙。夏饥,斗米三百二十文,知府傅尔泰、知县卫克堉发仓,并劝富户平粜。

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南河涨,水淹漳湖坂,平街二尺余,漂流低田。

三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亥刻,四鹤桥坊灾,毁民屋数十间。

普通岭民人黄天裘妻严氏,一产三男。

三十七年三月三十夜,道前左三巷坊灾,毁民庐九十五家。

六月初十日,王台村灾。

三十八年,田谷大熟,有一本双穗者。

三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三魁坊灾,毁民屋六十余间,延及延福门城楼毁。冬,小儿痘疫。

四十年正月十一日,毁梅山寺坊曹姓屋一所。

四十一年三月十四日午刻,大风雨雹,民居多崩塌。县东隅诸村,雨雹大如瓯,击毙牛羊。漈头洋村灾,毁农居十余灶,伤毙一人。

四十三年三月二十五夜,威武坊灾,延烧民居房屋一百零四间。

四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西芹村灾,毁民舍十五家,毙龚子和妻男女三人。是年宝龟山乡崛当坊,后门井忽涌清泉过井,三日始止。秋间该乡卢家元中举,称为吉兆。他年井复涌黄泉过井三日,续有虎患,人以为异!

四十五年五月初五日,朱地村火烧农居三十一间。十月十六日,王台村灾。

四十六年五月,云盖里田地村灾。八月十七日大风雨雹,屋瓦皆飞。

四十八年五月初二日,溪水大涨,自延福门,东迄小水门,西至左三坊,平街水满二尺余,初四日始退。九月初一日下霜,田禾不实。

四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东溪暴涨,漂流人畜房屋树木,竟一日夜,浮尸狼藉。小瀛洲、大瀛洲二村,水高过屋,崩塌墙屋,不可胜计。米价昂,乡村无觅籴处,剥树皮,掘草根以食。外岐村,黄竹生米,民赖以疗饥。

五十年十月初九,酒务巷坊灾,毁民庐九十余所。

五十一年十月,水南坊灾。

五十四年元旦,大雪盈尺。十一月,西芹火焚民居二十余间。

五十五年七月初一夜,开平坊火,延烧民房一百余间。十一月二十四夜,外岐村灾,延烧民房八十七间。十二月初八日,道前左三坊灾,延烧民居八十余所。

是年三月二十三日,西芹村出虎伤人。自是叠年为患,耕樵过客俱苦之!官募捕弩民设机阱,莫可如何?至嘉庆八年冬患息。计县西长砂、上下开平、大内、大外等村,共被伤者四百余人。宝龟山乡,亦有虎患。

五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大水冒城,平街盈丈,越三日方退。五月,斗米五百文。六月初三日暴雨,县北大岩石孔涌泉,冲倒岩前数围古树十余株。半岩民居几塌,村民以犬血制之,乃止。

五十七年四月初一日,王台村灾,毁民居一百六十余间。六月初二日,晏公庙坊灾,毁民居数十间。初六日普庵堂灾,毁及民居八十余间。

五十八年三月十四日,砂溪覆船,淹毙三十余人。

六十年六月,斗米价五百余。郡守袁秉直甫莅任,出金建郡告籴并劝富户平粜,民赖以安。

嘉庆元年五月,杜溪里,炉下村灾。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地震。

三年,埂埕村,雷毙江姓六岁子。

四年正月初二日夜灾,毁府城隍庙前民屋数间。

四年正月初,夜火灾,毁晏公庙。

五年,雷发外岐村河滨,震毙船梢一人。

七年,云盖里,田地村灾。

九年十二月二十四夜,道前左三巷坊灾,延烧民舍一百二十余间。九月龙溪口村灾,毁民庐七十余间。

十年五月,米价骤昂。延平府李尧栋劝民间殷户平粜,县令刁思卓续开仓平粜。

十二月,西芹村灾,毁民房十余间。

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铁像、卫后、开平三坊灾,毁民居二百九十余间。

十二年五月十五夜,府前坊灾,延烧民庐八十余间。南平县杨桂森赈恤。延烧西门城楼,南平县杨捐俸重建。十月,西芹灾,毁民房二十二所。十二月十九日,埂埕村灾。

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卫后坊叶宅库墙倾倒,压毙民人魏步乾一家妻室子女五口,文武官出资优恤。四月,长安南里,下塘尾村,苍筤竹生实如米,村民采取得十余石,熟而食之,咸以为瑞。闰五月初八日,戌时地震。七月城内地震。

二十三年七月十四日,城市廛灾。

二十五年,无岁,斗米六百文。

道光元年九月二十七日,市廛灾。

十四年五月大水,饥,斗米八百文。

咸丰五年四月十四日,府前坊灾。

八年,饥,斗米七百八十文。四月初八日平粜,五月二十八日开义仓,六月十二日止。

同治元年二月十九夜,明翠阁灾,八月重建。

三年,宝龟山火灾,焚民屋四。

四年 月 日,西芹乡华阳坊灾,延烧民房及店十余栋。是年城饥,斗米六百六十文。五月二十八日平粜,至六月二十八日止。二十九日开义仓,七月十一日止。

八年十二月初五日,东山头坊精忠庙灾,毁古榕树一大株,压毙朱姓一孩。

九年七月十四日,火烧五尚同,吕姓一库屋。三月二十八日,西芹街市灾,毁库屋一栋,店二十间。

十二年,更古乡产一牛五足,牛头一举,足即摇动,放生於无量寺。

光绪二年五月,西溪大水,西门外民屋水浸数尺。延福门城基陷裂,城塌十余丈。米缺,价昂。

丁丑三年闰五月,东溪大水入城,铁像坊至东门大街,水深数尺。父老传闻,国初大水有童谣:“水流延平府”。因以延平府匾送,河水退,知府张国正仿行之。时米价昂,官开粜於天宁寺,运海米接济。

八年秋,有年,斗米三百文。八月彗星见。十月,宝龟、北山乡火灾,尽毁民居二十余家。

九年五六月旱,西路十乡,诣玉皇阁求雨。七月旱,早稻歉收。十月大旱,山田冬稻无收。八月初二日午,三魁坊灾,毁库屋店六十余间。

十一年,有年,斗米二百八十文。

十二年七月十五日大雨,十八日大水入城,较丁丑年水高尺余,东溪漂流房屋无算。知府雷榜荣以延平府直匾加帽靴送,入河禳之,午刻水退。巡道恩良会同雷守、知县秋嘉禾,捐米煮粥,用船载往西北门外,给遭水之不能爨者。

十三年二月二十八夜,威武坊灾,东至邱宅门首,西至后所岭尾。闽王庙边火墙。四月初三初四两夜,昼锦坊地震。八月初二夜,三魁坊灾,即九年八月初二日午刻灾处。八月三十日未刻,府前坊灾,味兰居烟店起,延烧至西城边,毁民屋百余间,即咸丰五年四月十四日灾处。

十四年正月十二夜,卫抚仓坊中街灾。七月初九日,天河坊土地岭灾。

十七年二月,酒务巷坊灾,华光庙毁,延烧民庐四十余间。三月初五早,大风雨,东黑西红,大木斯拔。

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威武坊灾,毁店屋五十余间,即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灾处。西至后所岭,东至叶宅墙边。十一月二十三晚,化剑阁灾。

十九年十二月初四日,铁像坊灾,自庙前东至延福门边火墙。是年东连左三坊,添筑火墙一座,次年三月成。

二十年十二月,中和坊邱宅毁。罗胜巷王宅灾。

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未刻交春时,天主堂叶宅灾。

二十四年十月十二日,铁像坊灾,自火墙西至开平卫后,毁民居二百余间。

二十五年十二月初六至初八日大雪,四山皆白,屋瓦积雪寸余。

二十六年正月初七夜大雪,四山皆白。六月初三日大水,先五月晦,连日大雨,初三夜子刻,泛涨入城,高丈余,府前鹿角架有水。东西两溪,漂流房屋无算。时斗米八百文,十四日开义仓,平粜二十天。九月十五日早,白马庙灾。十二月初四日,龙山道南祠灾。

二十八年六月初一日,县学大成殿灾,两庑及名宦乡贤祠尽毁。七月十三昧爽,西芹乡大街灾,毁店屋四十余间。

二十九年三月初十日傍晚,水东灾。闰五月初七日,后所岭尾叶宅灾。

三十二年,丙午三月初四日黎明地震。六月十八日,茂地乡水暴涨,溺毙男妇十人。上洋田亩崩塌甚多。是月虫食松,鬣长数寸,樵者踏之足烂。斗米七百二十文。七月初一日,开义仓平粜。十二月二十九日,化剑阁楼亭灾。

三十三年夏五月,斗米八百四十文。五月十八日,开义仓平粜,十日殷户续粜。

十一月三十日,镇口坊德胜庙灾,毁民居十余间。先於十月十二日,北路汶浆乡,火毁六十二家。

三十四年五月初八日,水南上坊灾,毁民房十六间。是冬,小孩痘疫多夭。十月,盖头乡火灾一十七家。

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铁像坊灾,延烧设厅庙,六邑公馆。东至道衙前,西至开平坊火墙,毁民庐一百二十三间。巡道彭述会同知府恽毓嘉,知县王扩中各赈粥,发给灾民,洋银二百八十元,分极贫次贫赈之。是年夏四月彗星见。

宣统三年元旦昧爽,天大雷雨。

民国元年壬子一月一日未初,府育婴堂前厅灾。晏公庙左厢灾。六月十八日,开义仓平粜,每斗三百八十文。

二年癸丑春三月,大雨雹。六月,斗米银一元零,十二日,开义仓平粜,每斗四百文。

三年甲寅春正月十七日,马站渡亭灾。四月十七晚,西城外进贤坊灾,毁民屋三间。

四年乙卯春二月,大雨雹。九月,盖头乡火灾,毁二十余家。五年,丙辰冬十二月二十日午,水南太保庙灾。罗源里篁路等乡,冬有虎患数月,纸槽佣工被噬约有十余人。北路各乡竹山,虫食竹叶殆尽,竹多枯。是年冬旱,河水浅甚。

七年,戊午春正月初三日未初刻,地震墙屋动荡,纣一分钟止,城乡皆同。

八年,己未夏六月初五日酉正一刻,地动,屋瓦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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