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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徒、希腊人、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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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类的观念,世上有好几种:即传统的基督教观念,希腊的异教徒观念和中国人的道教和孔教的观念。(因为佛教的观念太悲观了,所以我不把它包括进去)。这些观念,由它们深湛的讽喻意义上说来,并没有什么分别,尤其是在具有高深的生物学和人类智识的现代人,给予它们一种广义的解释后,更不能分其轩轾,可是在它们原来的形式上,分别仍是存在的。

依传统的正统基督教观念,人类是完善的、天真的、愚笨的、快乐的赤裸着身体在伊甸园里生活。后来人类有了智识和智慧,于是堕落了,这就是痛苦的起因。所谓痛苦,主要的是由于(一)男人方面的流汗工作;(二)女人方面的生男育女的疼痛。为要显示人类的缺点起见,基督教又引进一种人类的新成分,和原来的天真完美相对照。这种新成分就是魔鬼,它大概是由肉体方面去活动;而人类较高尚的天性则由灵魂方面去活动,我不知道“灵魂”在基督教神学里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但是这“灵魂”变成了一种实物,而不是一种机能,变成了一种实质,而不是一种状态;它把灵魂不值拯救的禽兽和人类明确地划分了。

在这里,逻辑便发生了问题,因为“魔鬼”的来源必须解释,然而当中世纪的神学家,用他们平常的学者逻辑去研讨这个问题时,他们便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界。他们不能承认“非上帝”的“魔鬼”和上帝并存永生。所以在无可奈何中,他们只得说“魔鬼”一定是一个堕落的天使,但是这又引起了罪恶的来源问题(因为另外总得有一个“魔鬼”来引诱这个天使去堕落啊!)因此,这种理论便不能使人满意,他们也只好随它去了。虽然如此,这理论却产生了神灵和肉体相对的奇怪观念;这个玄妙的观念至今存在,对于我们的人生观和幸福还有着很大的影响 。

跟踵而至的,便是“赎罪”的理论,这理论依然是由牺牲的观念假借而来;从这个理论推想起来,上帝好像是一个喜欢人间烟火嗅味的神,不愿意无代价赦免人类的罪恶。基督教有了这种理论,人类一下子就可以寻到一个可以赦免一切罪恶的方法,因此人类又找到了获得完美的方法。基督教思想中最奇突的一点就是完美观念。因为基督教是从上古世界的崩溃中所产生,所以有一种着重来世的倾向,拯救问题替代了人生幸福问题,或者替代了简朴生活本身问题。

这观念的涵义就是人类要怎样才能脱离这个腐败、混乱和灭亡中的世界,而到另一个世界里去。因此,就有了永生的观念。这和“创世纪”里上帝不要人类永生的原始说法是矛盾的。根据“创世纪”的记载,亚当和夏娃所以被逐出伊甸园,并不是像一般人所相信的那样,为了偷尝善恶树的果子,而是为了上帝怕他们再度违背命令,去偷吃生命树的果子,因而得到永生: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和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又伸手去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身所自出之土。

“于是把他赶了出去,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和四面转动能发火焰的剑,去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善恶树似乎是在乐园的正中央,生命树却是在靠近东门的地方,据我们知道在那边(左口右基)(左口右路)(左口右伯)还驻守着,以防人类侵犯。

总之,现在还存有一种以为人类是完全堕落的信念,今生的享乐就是罪恶,以为刻苦就是美德,以为人类除了被一种外来的伟大力量所拯救外,不能自救。罪恶仍是今日通行的基督教教义的根本理论。教士在讲道的时候,第一步是使人体会到罪恶的存在,以及人类本性的不良(是传教士应用藏在袖子里的现成药方时的必要条件)。总之,如果你不先使一个人相信他是罪人,你便不能劝诱他做基督教徒。有人曾说过一句颇为刻薄的话:“我国的宗教已经成为一种罪恶的反省,体面的人士不敢再走进教堂了。”

希腊的异教世界是一个绝对不同的世界,所以他们对于人类的观念亦异。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希腊人要他们的神成为凡人一般,而基督教徒则反之,要使凡人跟神一样。在奥林匹克那些确是些快乐的、好色的、谈恋爱、会说谎、好吵架,也会背誓的急性易怒的家伙;正像希腊人那样地喜欢打猎,驾马车,掷标枪——他们也很喜欢结婚,而且生了许多的私生子。讲到神和人的区别,神不过具有在天上会打雷在地上会培养植物的能力而已,他们都是永生的,喝花蜜酿的仙酒而不喝酒——不过用来酿成的果实是差不多的。我们觉得可以和这班人亲近,我们可以背了一个行李,和阿波罗(apollo——司日轮,音乐、诗、医疗,预言等之神)或雅典纳(athene——司智慧,学术技艺,战争之神)一同去行猎。

或在路上拉住麦考里(mercury——商人,旅客,盗贼,及狡猾者之保护神)和他闲谈,正如和美国西方联合电报局的送差闲谈一样。如果谈得很有趣的话,我们可以想象出麦考里说:“不错,好的,对不起,我要走了,要把这封电报送到七十二号街去。”希腊人并不神圣,可是希腊的神却具有人性。这些神跟基督教完美的上帝相较起来是多么不同啊!

希腊的神不过是另一个种族的人,是一族能够永生的巨人,同时地球上的人却不能够。由于这个背景,便产生一切关于台美特(demeter——司农业的女神)普洛赛宾拿(pmaelvina——地狱的女王)和奥斐斯(orpheus——音乐的鼻祖)等的绝美故事。希腊人对神的信仰是看为当然的,甚至苏格拉底将饮毒酒的时候,也举杯向神祷告,求神使他快一点到另一个世界里去。这点很像孔子的态度。在那个时候,人们的态度必须是这样的;至于希腊精神如果在现代,其对于人类和上帝将取什么态度,我们不幸没有知道的机会。希腊的异教世界不是现代的,而现代的基督教世界也不是希腊的,这是很可惜的。

大体说来,希腊人承认人类是总有一死的,有时还要受残酷命运所支配。人类一接受了这种命运后,便感到十分愉快。因为希腊人酷爱这个人生和这个宇宙,他们除了专心致志,科学地去理解物质世界外,也应注意于理解人生的真美善。希腊人的思想里没有类似伊甸园式的“黄金时代”,也没有人类堕落的讽喻;希腊人自己不过是狄卡思翁(deucalion)和他的妻皮拉(pyrrha)在洪水后,走下平原时,从地上拾起来向后抛去的石子所变成的人类罢了。他们对疾病和忧虑是用滑稽的方法去解释;他们以为疾病和忧虑似一个少妇有一种难于压制的欲望,想打开一箱珍宝——潘多拉的箱子。

希腊人的想象是美丽的。他们大都把人性就当人性看待,但是基督徒或许会说他们是被“总有一死”的命运所支配。但是总有一死的命运是美丽的,人类在这里可以理解,人生可以让自由推究的精神去发展。有些诡辩家认为人性本善,有些却认为人性本恶,可是他们的理论总没有像霍勃王(hob-bes——十五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和卢梭(十六世纪法国的哲学家)的互相矛盾。

最后,柏拉图认为人类似乎是欲望、情感和思想的混合物。理想的人生便是在理论、智慧、真正理解的指导下,三方面和谐地在一起生活。柏拉图认为“思想”是不朽的,不过个人的灵魂之或贱或贵,根据他们是否爱好正义、学问、节制和美而定。在苏格拉底的心目中,灵魂也是一种独立和不朽的存在;他在“费度”(“phaedo”)里告诉我们说:“当灵魂独自存在时,由肉体解放出来,而肉体也由灵魂解放出来的时候,那时除死亡之外还有什么呢?”

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显然是基督教徒、希腊人、道教和儒教的观念上相同的地方。相信灵魂不朽的现代人,当然不能抓住这一点当做话题。苏格拉底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在现代人看来,也许认为毫无意义,因为他的许多理论根据,如化身转世之类,是现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关于中国人对于人类的观念,人类是造物之主,“万物之灵”。在儒家看来,人和天地并列成为“三灵”。如果以灵魂说为背景讲起来,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或都有神灵依附,风和雷是神灵的本身,每一大山和河流都有神灵统治,而且可说即是属于这个神灵的;每一种花都有花神,在天上管理季节,看顾它们盛开凋谢。还有一个百花仙子,他的生辰是在二月十二日。每棵柳树、松树、柏树,每一只狐狸或乌龟活了很长的岁月,达到了很高的年龄,就变成精。

在这种用灵魂说为背景之下,人类自然也被视为神灵的具体表现。这神灵和宇宙间的一切生物一样,是由雄性的、主动的、正的,或阳的成分,和雌性的、被动的、负的,或阴的成分,结合而产生出来的——在事实上不过是对阴阳电原理的一种玄妙的猜测罢了。附在人身上的这种灵性叫做“魄”;离开人身随处飘荡时叫做“魂”(一个人有坚强的个性或是精神充沛时,便称之为有“魄力”)。人死后,“魂”依旧四处飘荡。魂是不常扰人的,但如果没有人埋葬或祭祀死者,那么神灵便会变成“无祀孤魂”来缠扰人家,因此,中国人便定七月十五日为“祭亡日”,以祭祀那些溺死的和客死异乡的鬼。更甚的,假使死者是被杀的或冤枉死的,那鬼魂便到处飘荡骚扰,直到雪冤之后,方才停止。

人既是神灵的具体表现,所以在世的时候,当然须有一些热情欲望和精神(vital energy or nervous energy),这些东西无所谓好坏,只不过是一些和人类生活不能分离的天赋的性质而已。一切男女都有热烈的感情,自然的欲望,高尚的意志,以及良知;他们也有性欲、饥饿、愤怒,并且受着疾病、疼痛、苦恼和死亡的支配。文化的用处,便在怎样使这些热情和欲望能够和谐地表现。这就是儒家的观念,依这种观念,我们假使能够和这种天赋的本性过着和谐的生活,那么,便可以和天地并列;关于这一点,我将在第六章末再讲。

然而佛教对于人类的肉体情欲的观念,和中世纪基督教很相同——以为这些情欲是必须割弃的讨厌东西。太聪慧或思想过度的男女有时会默契这个观念,因而去做和尚或尼姑;但在大体上说来,儒家的健全意识并不赞成这种行为。同样,佛教的观念也有点近于道教的意味,认为红颜薄命是“被谪下凡的神女”,因为她们动了凡心,或是在天上失了职,所以被贬入尘世来受这命运注定的人间痛苦。

人类的智能被认为是一种潜力之类。这种智能即我们所谓“精神”,这“精”字的意义和狐狸精的“精”字相同。我在前面已经说过,英语中和“精神”意义最相近的是vitality或nervous energy,这种东西在人生中每天有许多不同的时候,正像潮水那样地涨落不定。一个人生下来就有热情、欲望和这种精神。这些在幼年、壮年、老年和死亡各时期中循着不同的路线而流行。孔子说:“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反过来讲,就是说少年爱色,壮年好斗,老年嗜财。

当着这个身体的、智能的,和道德的资产混合物,中国人对于人类本身所抱的一般态度,可以归纳到“让我们做合理近情的人”这句话里。就是一种中庸之道,不希望太多,也不太少。好像人类是介乎天地之间,介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介乎崇高的思想和卑鄙的情欲之间。这样的介乎中间,便是人类天性的本质;渴求智识和渴求清水,喜欢一个好的思想和喜爱一盆美味的笋炒肉,吟哦一句美丽的诗词和向慕一个美丽的女人,这些都是人的常情。

因之我们感到人间总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要把这社会加以改良,机会当然是有的,但是中国人并不想得到完全的和平,也不想达到快乐的顶点。这里有个故事可做证明。有一个人从幽冥降生到人间去,他对阎王说:“如果你要我回到人间,你须答应我的条件。”“什么条件呢?”阎王问。那人回答说:“我要做宰相的儿子,状元的父亲,我的住宅四周要有一万亩地,有鱼池,有各种花果,我要有一位美丽的太太,和一些姣艳的婢妾,她们都须待我很好,我要满屋珠宝,满仓五谷,满箱金银,而我自己要做公卿,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一百岁。”阎王说:“如果人间有这样的人可做,我自己也要去投生,不让你去了!”

然而合理近情的态度,就是说:我们既有了这种人类的天性,那么就让我们开始做人吧。何况要逃避这个命运,根本是办不到的。不管热情和本能本来是好是坏,空口争论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或者我们反而倒有被束缚的危险。这种近情合理的态度造成了一种宽恕的哲学,觉得人类的错误和谬行都是可以获得宽恕的,不论是法律上的、道德上的或政治上的,都可以认为是“一般的人类天性”或“人之常情”。

至少,那批有教养的、心胸旷达的、遵循合理近情的精神而生活的学者,都抱着这种态度。中国人甚至以为天或上帝也是一个颇为合理近情的人物,他们以为你只要过着合理近情的生活,依着你的良知行事,你就不必再有所怕惧,他们认为良心的安宁是最大的福气,认为一个心地光明磊落的人,连鬼怪也不能侵犯他。所以,只要有一个合理近情的上帝来担任管理那些不合理不近情者的任务,世界便太平无事,诸事顺利了。

专制者死了;卖国者自杀了;惟利是图者变卖他的财产了;有权有势,拥有古董的收藏家(他们是利欲熏心,靠权势来剥削人家的)的儿子们,把他们父亲用尽心机搜罗得来的珍贵,一齐变卖,四散地藏在别人的家庭里了;杀人凶犯伏法了,遭辱的女人得到报复的机会了,难得有个被压迫者会喊着说:“老天爷瞎了眼睛!”(正义不伸)在道家和儒家两方面,最后都以为哲学的结论和它的最高理想,即必须对自然完全理解,以及必须和自然和谐;如果要用一个名词以便分类的话,我们可以把这种哲学称为“合理的自然主义”(reasonable naturalism),一个合理的自然主义者于是便带着兽性的满足在这世界上生活下去。目不识丁的中国妇人说:“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另外还有什么事可做呢?”

“人家生我们,我们生人家”,这一句话蕴藏着一种可怕的哲学。由于这种说法,人生将变成一种生物学的程序,而永生的问题便绝口不必谈了。这正和一个搀着孙儿到糖果店里去,一面在想着五年或十年后便要回到坟墓里去的中国祖父一样,他们在这世间最大的希望就是不至于生下羞辱门第的子孙来。中国人人生的整个典型就是这样一个观念合组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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