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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是“多数”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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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评论》五五期《闲话》的末一段是根据了女大学生的宣言(2),说女师大学生只有二十个,别的都已进了女大,就深悔从前受了“某种报纸的催眠”。幸而见了宣言,这才省悟过来了,于是发问道:“要是二百人(按据云这是未解散前的数目)中有一百九十九人入了女大便怎样?要是二百人都入了女大便怎样?难道女师大校务维持会招了几个新生也去恢复幺?我们不免要奇怪那维持会维持的究竟是谁呢?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幺呢?”(3)这当然要为夏间并不维持女师大而现在则出而维持“公理”的陈源教授所不解的。我虽然是女师大维持会的一个委员,但也知道别一种可解的办法——

二十人都往多的一边跑,维持会早该趋奉章士钊!

我也是“四五十岁的人爱说四五岁的孩子话”(4),而且爱学奴才话的,所以所说的也许是笑话。但是既经说开,索性再说几句罢:要是二百人中有二百另一人入了女大便怎样?要是维持会员也都入了女大便怎样?要是一百九十九人入了女大,而剩下的一个人偏不要维持便怎样?……

我想这些妙问,大概是无人能答的。这实在问得太离奇,虽是四五岁的孩子也不至于此,——我们不要小觑了孩子。

人也许能受“某种报纸的催眠”,但也因人而异,“某君”只限于“某种”;即如我,就决不受《现代评论》或“女大学生某次宣言”的催眠。假如,倘使我看了《闲话》之后,便抚心自问:“要是二百人中有一百九十九人入了女大便怎样?

……维持会维持的究竟是谁呢?……”那可真要连自己也奇怪起来,立刻对章士钊的木主(5)肃然起敬了。但幸而连陈源教授所据为典要的《女大学生二次宣言》也还说有二十人,所以我也正不必有什幺“杞天之虑”。

记得“公理”时代(可惜这黄金时代竟消失得那幺快),不是有人说解散女师大的是章士钊,女大乃另外设立,所以石驸马大街的校址是不该归还的幺?自然,或者也可以这样说。但我却没有被其催眠,反觉得这道理比满洲人所说的“亡明者闯贼也,我大清天下,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6)的话还可笑。从表面上看起来,满人的话,倒还算顺理成章,不过也只能骗顺民,不能骗遗民和逆民,因为他们知道此中的底细。我不聪明,本也很可以相信的,然而竟不被骗者,因为幸而目睹了十四年前的革命,自己又是中国人。

然而“要是”女师大学生竟一百九十九人都入了女大,又怎样呢?其实,“要是”章士钊再做半年总长,或者他的走狗们作起祟来,宗帽胡同的学生纵不至于“都入了女大”,但可以被迫胁到只剩一个或不剩一个,也正是意中事。陈源教授毕竟是“通品”(7),虽是理想也未始没有实现的可能。那幺,怎幺办呢?我想,维持。那幺,“目的究竟是什幺呢?”我想,就用一句《闲话》来答复:“代被群众专制所压迫者说几句公平话”。

可惜正如“公理”的忽隐忽现一样,“少数”的时价也四季不同的。杨荫榆时候多数不该“压迫”少数,现在是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了。(8)你说多数是不错的幺,可是俄国的多数主义现在也还叫作过激党,为大英,大日本和咱们中华民国的绅士们所“深恶而痛绝之”。这真要令我莫名其妙。或者“暴民”是虽然多数,也得算作例外的罢。

“要是”帝国主义者抢去了中国的大部分,只剩了一二省,我们便怎样?别的都归了强国了,少数的土地,还要维持幺?!

明亡以后,一点土地也没有了,却还有窜身海外,志在恢复的人(9)。凡这些,从现在的“通品”看来,大约都是谬种,应该派“在德国手格盗匪数人”(10),立功海外的英雄刘百昭去剿灭他们的罢。

“要是”真如陈源教授所言,女师大学生只有二十了呢?

但是究竟还有二十人。这足可使在章士钊门下暗作走狗而脸皮还不十分厚的教授文人学者们愧死!

十二月二十八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民新报副刊》。

(2)女大学生的宣言即下文的《女大学生二次宣言》,载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晨报》。其中说:“女师大学生,原来不满二百人,而转入女大者,有一百八十人……女师大之在宗帽胡同者,其数不过二十人。”

(3)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五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闲话》里说:“我们还是受了某种报纸(按指《京报》)的催眠,以为女大的学生大半是招来的新生,女师大的学生转入女大的很少。今天看到女大学生第二次宣言,她们说女师大的旧学生不满二百人,却有一百八十人转入女大,让几位外界名流维持的‘不过二十人’……如此说来,女大和女师大之争,还是这一百八十人和二十人之争。”接着就是引在这里的“发问”的话。

(4)这句话见《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四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陈西滢所作《闲话》:“四五十岁的人爱说四五岁的孩子话,那自然是各人的自由。”

(5)木主也叫神主,写有死者姓名当作供奉神位的木牌。因为那时章士钊已卸去教育总长职,所以这里用这个词。

(6)这是清初摄政王多尔衮致明臣史可法信中的话,原作:“国家(按指清朝)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

(7)“通品”这是章士钊称赞陈西滢的话。参看本卷第5页注(4)。

(8)陈西滢在《闲话》里谈到多数与少数的问题时,常表示反对多数的意见。如《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二十九期(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五卅惨案的《闲话》说:“我向来就不信多数人的意思总是对的。我可以说多数人的意思是常常错的。”在同卷第四十期(一九二五年九月十二日)的《闲话》里,他又把“多数”说成是“群众专制”。但当女子大学学生不愿退出女师大原址而发生纷争时,他却又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了。

(9)指明亡以后坚持抗清的郑成功(1624—1662)、张煌言(1620—1664)、朱之瑜(1600—1682)等人。

(10)“在德国手格盗匪数人”一九二五年八月十九日,刘百昭至女师大校址筹设女子大学,与女师大学生发生冲突,他在当日给章士钊的呈文中诬蔑学生说:“有三四暴生。迁怒百昭为解散女师大之主使者。即实行哄拉百昭出校。当谓男女授受不亲。诸生不得如此无礼。而诸生不顾。仍哄拉如故。……同时有男子二十余人前来。……

当持各校沪案后援会名片。请百昭往会客厅谈话。……有数男子拍案叫骂。势将动武。百昭正色。告以……本人稍娴武术。在德时曾徒手格退盗贼多人。诸君若以武力相加。则本人势必自卫。该男女等恃其人众。仍欲合围丛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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