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上满载着一些东西,现在有人称它为“攻周专号”(2),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儿,倒可以看见绅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将这事结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教授开场白,徐志摩“诗哲”接后段,一唱一和,甩道“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3)了。还“声明一句,本刊此后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云。
他们的什幺“闲话……闲话”问题,本与我没有什幺鸟相干,“带住”也好,放开也好,拉拢也好,自然大可以随便玩把戏。但是,前几天不是因为“令兄”关系,连我的“面孔”都攻击过了幺?我本没有去“混斗”,倒是株连了我。现在我还没有怎样开口呢,怎幺忽然又要“带住”了?从绅士们看来,这自然不过是“侵犯”了我“一言半语”,正无须“跳到半天空”,然而我其实也并没有“跳到半天空”,只是还不能这样地谨听指挥,你要“带住”了,我也就“带住”。
对不起,那些文字我无心细看,“诗哲”所说的要点,似乎是这样闹下去,要失了大学教授的体统,丢了“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的丑,使学生不相信,青年不耐烦了。可怜可怜,有臭赶紧遮起来。“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有这幺多的丑可丢,有那幺多的丑怕丢幺?用绅士服将“丑”层层包裹,装着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导师幺?中国的青年不要高帽皮袍,装腔作势的导师;要并无伪饰,——
倘没有,也得少有伪饰的导师。倘有戴着假面,以导师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来,否则,便将它撕下来,互相撕下来。撕得鲜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后可以谈后话。这时候,即使只值半文钱,却是真价值;即使丑得要使人“恶心”,却是真面目。略一揭开,便又赶忙装进缎子盒里去,虽然可以使人疑是钻石,也可以猜作粪土,纵使外面满贴着好招牌,法兰斯呀,萧伯讷(4)呀,……毫不中用的!
李四光教授先劝我“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5)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幺“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这样巨罚之后,还要我叩谢天恩幺?还有,李教授以为我“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我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我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6)——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我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7)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的事来。二,关于兼差和薪水一节,已在《语丝》(六五)
(8)上答复了,但也还没有“写到露骨到底”。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
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
“诗哲”为援助陈源教授起见,似乎引过罗曼罗兰的话,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却只知道打别人身上的鬼。
(9)没有细看,说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并承认了陈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难逃。他们先前是自以为没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带住”的事可就容易办了。只要不再串戏,不再摆臭架子,忘却了你们的教授的头衔,且不做指导青年的前辈,将你们的“公理”的旗插到“粪车”上去,将你们的绅士衣装抛到“臭毛厕”里去,除下假面具,赤条条地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就够了!
二月三日。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二月七日北京《京报副刊》。
(2)“攻周专号”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的全部篇幅,只刊载徐志摩的《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和陈源的《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引出来的几封信》,所以二月二日《京报副刊》上发表署名杨丹初的《问陈源》一文中,称它为“陈源同徐志摩两个人凑成的攻周的专号”。
(3)一九二六年二月三日《晨报副刊》以“结束闲话,结束废话!”为题,发表了李四光和徐志摩的通信。李四光在通信中说鲁迅“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他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他拿起笔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弄到人家无故受累,他也管不着。”同时他又慨叹“指导青年的人,还要彼此辱骂,制成一个恶劣的社会”。徐志摩则说:“大学的教授们”,“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是不该这样“混斗”的。因为“这不仅是绅士不绅士的问题,这是像受教育人不像的问题。……学生们看做他们先生的这样丢丑,忍不住开口说话了。绝对没关系人看了这情形也不耐烦了。”于是他便“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带住!”
(4)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四月十一日)《中山先生大殡给我的感想》,和同刊第二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的《闲话》中,曾一再说到一九二一年夏天他在伦敦访问萧伯纳的事。
(5)李四光的“十年读书十年养气”的话,参看本卷第237页注(23)。李四光是所谓“国立女子大学后援会”成员之一。
(6)勃罗亚(l.bloy,1846—1917)法国作家,着有《一个专事拆毁的工程师的话》、《失望者》等。他常在文章中用极毒辣的语言攻击当时文学界和新闻界的着名人物。
(7)指王世杰,他也是“教育界公理维持会”(后改名“国立女子大学后援会”)的成员。他曾叫嚷“北大教授在女师大兼充主任者已有五人,实属违法,应加以否认”。对此,鲁迅指出:“北大教授兼国立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不也是正在坐中‘维持公理’,而且演说的幺?使之何以为情?”(见《华盖集·“公理”的把戏》)
(8)指本书《不是信》一文。
(9)徐志摩在一九二六年一月二十日《晨报副刊》发表的《再添几句闲话的闲话乘便妄想解围》中说:“我真的觉得没有一件事情你可以除外你自己专骂旁人的。……我们心里的心里,你要是有胆量望里看的话,那一种可能的恶、孽、罪,不曾犯过?谁也不能比谁强得了多少,老实说。……引申这个意义,我们就可以懂得罗曼罗兰‘abovethebattlefield’的喊声。鬼是可怕的;他不仅附在你敌人的身上,那是你瞅得见的,他也附在你自己的身上,这你往往看不到,要打鬼的话,你就得连你自己身上的一起打了去,才是公平。”罗曼罗兰(romainrolland,1866—1944),法国作家、社会活动家。着有长篇小说《约翰·克里斯朵夫》、剧本《爱与死的搏斗》等。“abovethebattlefield”,英语,意为“在战场上”;这是徐志摩对罗曼罗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中反对帝国主义战争的文集《超乎混战之上》一书书名不准确的英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