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的人总把看不懂的文章当作好文章。这不仅中国人这样,外国的平常人也是如此。一个苏格兰的老妈子听人读了本国大诗人的杰作她觉得一点不稀罕,因为写的是农民平常的经验,用的是农民常用的言语。可是,中国不仅平常人这样想,旧式的文人大都脱不了这种的脑筋。他们看见了一个简单的意思用佶屈聱牙的古字陈言写了出来,便摇头的赞叹,他们看见了一个繁复深切的意思用简单明了的话说了出来,便摇头的叹息。然而文章是看得懂的比看不懂的好,几乎可以算是天经地义,文章究竟是传达意思的啊。
自然,文章的看得懂看不懂,不仅仅在字句,大半还在字句所包涵的意思。一个完全没有科学知识的人,当然看不懂高深的科学专著,无论它叙述得如何明白。要不然,谁不能像某先生那样的说:“爱斯坦的相对论有什么难懂?我个个字都识,除了那些符号儿”?可是,就是高深的科学,在一个赫胥黎的手中,一个达尔文,一个罗素的手中,大多数人觉得容易了解了许多。所以一样的一个意思,一样有力的传达出来,一篇文章容易懂,一篇难懂,我们就可以武断的说容易懂的是较好的文章。一样的一个情感,一样有风韵的表现出来,一篇作品容易懂一篇难懂,我们也可以说容易懂的是较好的作品。只有非那样的文字不能传达那意思的奥妙,力量,情调,和风韵,才可以用那样不容易了解的文字。
白话文与文言文的争点,这就是一个。一样的一个意思,一样的叙述,白话可以得最多数的了解,文言少数人,佶屈聱牙,排比四六的古文只有几个人。
可是,白话不都是一样的,犹之文言不都是一样的。白话虽然很“流行”,却不一定都“恶滥”,文言虽然很不流行,却实在是“恶滥”的多。这不是说俏皮话,这是不可磨灭的事实。不过,一方面不仅写白话的人,就是写文言的人也大都承认一般文言无非是“老生常调”,无非是“滥调”,一方面却不仅写文言的人,就是许多写白话文的人还不曾知道好的白话文也是从“字斟句酌”出来的。他们以为夹七夹八的白话写在纸上就是白话文,那无异乎把所有的杂乱无章的东西,只要有“之乎者也”就算作文言文。吴稚晖先生的“狗屁狗屁”自然成极好的白话文字,苏东坡的“嘻笑怒骂”也何尝不是绝妙的文言文章?可是你尽管纸上写满了“狗屁”,你不会成一个吴稚晖,你放量的嘻笑怒骂,人家也不就当你第二个苏东坡。
瞿宣颖先生在甲寅周刊里说的甲寅之文字。自是民国十四年之文字。其所标举。
乃是文言。以对今日之白话。非古文也。岂独不侔于古文。作者之笔墨蹊径不同。靡不自成抒轴。盖虽概目为一体。良不似白话文既限于今日通行之一种。永永自传于槁枯生硬之境。是知欲求文体之活泼。乃莫善于用文言。缘其组织之法。粲然万殊。既适于时代之变迁。尤便于个性之驱遣。
他简直就不懂自己说的是什么。文字是可以表现个性的,白话如此,文言也如此,谁都不限于什么一种。可是,白话文重自我的表现,文言文却重模仿。一个中国人,写的外国字无论怎样好,他的文字的个性的表现力一定不会像一个中国人写中国文字那样的强。同样一个今人写古人的文字,无论怎样的好,终究不能像今人文字的“便于个性的驱遣”。西施是绝世的美人,可是她学了别一个美人的态度就可厌了。东施是丑妇,可是她如果不硬学西施,也不至于被嗤。“好为捧心之妆,适以自翘的丑”的究竟是白话呢,还是文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