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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县董绮琴十岁时,塾中以“阑中兰”属对,即应声曰:“帘外莲。”顷之,又曰:“篱外梨。”

钱塘汪允庄著有《自然好学斋诗》,其卷首十六章,皆十岁已前作。七岁《赋春雪》云:寒意迟初燕,春声静早鸦。

未应吟柳絮,渐欲点桃花。

微湿融鸳瓦,新泥钿车。

何如谢道韫,群从咏芳华。

吴县戈如芬,诸生载女,《咏凤仙花九岁作》云:凤在丹山穴,仙寻碧海家。

如何谪尘世,偏作女儿花。

临桂况月芬,蕙风词隐之女兄也。年十二三,作楷仿率更,手抄《尔雅》全部,秀劲可。尝秋日侍先母疾,夜半起煮茗,仰见彩云如折叠扇,绕月不周半轮,赋诗云:冰轮皎洁彩云开,疑是嫦娥倚扇才。

我欲笔花分五色,瓣香低首祝瑶台。

闺秀擅清才者夥矣,而唯具卓识者仅见。蔡琬,字季玉,汉军人,尚书谥文良高其倬夫人,著有《蕴真轩诗草》。夫人才识过人,鱼轩所至,几半天下,文良名重一时,奏疏移檄,每与夫人商定,闺阁中具经济之才者。《随园诗话》载文良与某要津不合,屡为所撼,尝咏白燕至第五句云:“有色何曾相假借”,沉思未对。夫人至,代握笔云:“不群仍恐太分明。”盖规之也。

明徐文长撰《四声猿》院本四折。其第三折《替父从军》演木兰事。据曲中关目,木兰立功宁家,与王司训之子成婚。王中贤良、文学两科,官校书郎云云。

按:嘉兴沈向斋《泺源问答》云:问:《木兰词》,说者谓唐初人记六朝事,别有事迹可征否?答曰:少闻之吾乡前辈诸草庐先生云:木兰,隋炀帝时人,姓魏,本处子,亳之谯人也。时方征募兵,木兰痛父耄,弟妹皆稚,慨然代行。服甲胄,操戈跃马而往。历十二年,阅十有八战,人莫之识。后凯旋,天子嘉其功,除尚书郎不受,奏恳省视。

及还,释戎服,衣女衣,同行者骇然。事闻,召赴阙,炀帝欲纳之。对曰:“臣无媲君之礼。”拒迫不已,遂自尽。帝惊悯,赠孝烈将军。土人立庙,以四月八日致祭,盖其生辰也。

据此,则院本云云,唐突已甚矣。惜沈氏所引草庐之说,未详何本。

吴槎客《拜经楼诗话》引初白庵主云:高邮露筋祠本名鹿筋梁。相传有鹿至此,一夕为白鸟所嘬,至晓见筋,故名。

事见《酉阳杂俎》及江德藻《聘北道记》,不知何时始讹为女郎祠也。初白诗曰:“古驿残碑幼妇词,飞蚊争聚水边祠。人间多少传讹事,河伯年年娶拾遗。”诗见《敬业堂手稿》。

按:露筋祠有米海岳所书碑,则兹事沿讹,亦已久矣。

明时自称香光居士者有二。一董文敏,夫人知之矣。《拜经楼诗话》云:明明秀上人,号雪江,嗣法于海盐天宁寺。尝与朱西村、陈句溪诸老结社唱和。予尝得其手迹《萝壁山房图诗并记》,略云:“《萝壁山房图》,乃香光居士为元津济公所绘,笔法精妙。国初诸老宿皆赋咏之。若干年,为西宗意公所得,亦有纪识。复若干年,传于大云庆公。今归东启昕公,昕因号之曰萝壁,盖有慕于昔人者也。呜呼,未百五十年,此卷不知几易主,慨时异世殊,而人生犹梦幻也。然则此卷阅人,诚一传舍耳。东启聊亦坐香光之境,观诸老之言,而进于清净法性中,则斯卷之功不为少矣。嘉靖七年三月,题于嘉会堂。”记中所谓香光居士者,王叔明也。

按:元王蒙,字叔明,吴兴人,号黄鹤山樵,赵松雪之外孙也。素好画,师巨然、王维,秀润深至,以黄鹤山樵著称,其一号香光居士,世殆鲜有知者。

《拜经缕诗话》云:“唐诗人李,本名虬,将赴举,梦名上添一画成”虱“

字。及寤,曰:虱者,也。乃更名,果登第。可补《唐诗纪事》之遗。“按:昔人命名,取用麟、凤、龙、虎等字夥矣。即龟字,宋已前人犹多用之,不以为讳。至降而用幺眇之昆虫,若氏蛙,范蠡、田,大都近古朴质之风,即亦不甚多见。唐则仅有高蟾、韦蟾,宋有刘蜕,”蜕“从虫旁,非虫名也,此外无闻焉。更名必托意于”虱“,讵非奇绝?且必更名与”虱“同训之字,乃得登第,其理尤不可解。考今字书,”“亦无”虱“训。《玉篇》云:”珠名。“《书。禹贡》”淮夷珠暨鱼“疏:”是蚪之别名,字又作‘蚍’。“《韵会》又作比。《广韵》、《集韵》并同《玉篇》,无它训。李唐人,当时所据字书,容有训”“为”虱“者,今其书已佚矣。

在昔科举之世,士子因梦兆更名,往往擢高第,记载非一,绝无理解可言。

意者,适逢其会,因而故神其说,藉惊世骇俗耶。吾邑陈哲臣先生嘉庆癸酉以第一人举于乡,名守<睿圣>.迨庚辰春,更名继昌,亦以梦,是科遂捷会状。有清一代,三试皆元者,唯先生与长洲钱二人而已。邑故因山为城,东北曰伏波门,有山曰伏波,山下有洞濒江曰还珠。明正德二年,云南按察司副使包裕石刻诗云:岩中石合状元征,此语分明自昔闻。

巢凤山钟王世则,飞鸾峰毓赵观文。

应知奎聚开昌运,会见胪传现庆云。

天子圣神贤哲出,庙廊继步策华勋。

后注云:“伏波岩有石如柱,向离石二尺许。谶云:”岩石连,出状元。‘先生大魁之岁,石果相连,盖滴乳积渐黏属也。“先生名与字之四字,见于包诗后四句者凡三,亦奇。又先生初应童子试,县府院试皆第一,时谓”大小三元“

云。

王昭平先生寄内书见《拜经楼诗话》,朴而雅,语浅而情深,读之令人增伉俪之重,离合之感。书云:深秋离家,今又入夏,京中酷暑,五月如伏。每出门灰汗相并,两鼻如烟,黏涂满面。冷官苦守,殊可叹,殊可笑。屈指归期,尚须半载。日望一日,月望一月,身则北地,梦则家乡,言之则又可悲也。你第二封书久已收,第一封目下才到,寄物尚未收。每欲寄你书,动笔增凄楚,勉强数字,真不知愁肠几回,故不多寄,非忙也,非忘也。你当家辛苦不必言,况未足支费。

我一日未归,遗你一日焦心耳。新儿安否?善视之。计我归,已周岁,可想离别之感。老娘常接过,庶慰我念。只简慢不安,夜间失被,且念及新儿之母,何况于儿,不相顾奈何。我自拜客应酬,强亲书籍之外,唯有对天凝思,仰屋浩叹而已。近来索书者甚多,案头堆积,总心事不舒,皆成烦扰。幸我身如旧,不必念我。唯愿你善摄平安,胜于念我。八姑好否?常随你身伴,勿嬉笑无度,勿看无益唱本。

先生少倜傥,脱略边幅,攻诗古文,能书,嗜词曲,雅擅登场,举天启辛酉经魁。榜发,方杂梨园演《会真记》“草桥惊梦”出,去张君瑞,关目未竟,移宫换羽间,促者屡至,遂着戏衣冠,周旋贺客,时目为狂。见查东山《浙语》。

韩冬郎《香奁诗》:“蜂偷崖蜜初尝处,鹦啄含桃欲咽时。”槎客谓即古乐府“宁断娇儿乳,不断郎殷勤”意。思之思之,诚艳绝腻绝致绝,非三生阅历,半生熨帖不能道。

向来艳体诗,无过“束皙补白华,鲜侔晨葩,莫之点辱”二语。描摹美入姿态,无过曹子建《洛神赋》“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四语。

马鸡出秦州,大倍于常鸡,形如马,遍体苍翠,耳毛植竖,面足赤若涂朱。

宋荔裳观察在北平时,署中尝畜之,为之赋诗。钱塘李考叔和作云:珍禽元不产龙城,陇右携来司五更。

种并岐阳丹凤出,名同天厩血驹生。

耳毛削竹青骢立,距汗夭桃赤兔行。

我亦不甘终伏枥,披星拥剑待伊鸣。

按:“马鸡”可对“麋鸟”。郭卜《翡翠赞》:“翠雀麋鸟,越在南海。”

杂剧、传奇之属,元人分若干折,后人作<齿句>.明王伯良校注古本《西湘记》凡例,谓:“元人从折,今或作出,又或作<齿句>.出既非古,<齿句>复杜撰,字书从无此字。近讠令《痴符传》,以为‘<齿句>’盖‘<齿台>’字之误,良是。其言谓牛食已复出嚼曰<齿台>,音‘笞’,传写者误以‘台’为‘句’。

‘<齿句>’、‘出’声相近,至以‘出’易‘<齿台>’。“又引元乔梦符云”‘牛口争先,鬼门让道’语,遂终传皆以‘<齿台>’代折。不知《字书》‘<齿台>’本作‘<齿司>’,又作‘司’,以‘<齿司>’作‘<齿句>’,笔画误在毫厘,相去更近,非直‘台’、‘句’之混已也。即用‘<齿司>’,元剧亦不经见。故标上方者,亦止作折“云云。盖元明人制曲以通俗为得体,遣词且然,何论用字。必欲一一订正之,或词意转不可晓,声调亦复失谐,大氐梨园传读之本,讵可与若辈谈小学耶。

东乡罗提督战功见于魏默深《圣武记》详矣。相传罗公临阵不避枪炮,所服战袍为铅丸火烧圆孔无数,然卒不死。尝云:“自顾何人官爵至此,若得死于疆场,则受恩当更渥,苦我无此福分耳。”以不能死于兵为无福,诚忠勇之言也。

富阳周芸皋述其逸事一则:公尝率兵入南山搜余贼,村人苦猴群盗食田粮,晨发火器惊之。公问故,令获一猴来,剃其毛,画面为大眼,备诸丑怪状,衔其口。

明晨,俟群猴来,纵之去,皆惊走。猴故其群也,急相逐,益惊,越山数十重,后竟不复至。兹事颇涉游戏,然亦足征智计云。

同、光朝状元:戊辰洪钧、辛未梁耀枢、甲戌陆润庠、丙子曹鸿勋、丁丑王仁堪。都门有人出对云:“五科五状元,金木水火土。”或对云:“四川四等位,公侯伯子男。”蜀人膺爵赏者,威信公岳钟琪、昭勇侯杨遇春、壮烈伯许世亨、子爵鲍超,男爵未考。

查伊璜识吴顺恪于风雪中,迨后因史案罹祸,顺恪为之昭雪,仅乃得免,兹事艳称至今。然据伊璜所作《敬修堂同学出处偶记》,似乎并无是说。岂当日以其既贵,而故为之讳耶?记云:己亥,余客长乐,潮镇吴葛如以厚币邀余至其军,为语南鄙夙昔艰难诸状。方在席无所指顾,而境内不轨,猝缚至阶下。告余曰:“吾征发而彼遁矣。吾密行内间,不失一矢。未几,而不轨之所恃豪,为戢它不靖几围,奉飞符报命。”葛如曰:“是又内间之转行也。吾左右尚不知之。”葛如能诗,自比武侯,故以六奇为名。大率用兵以计胜,顾名知之矣。时令其长君启晋,晋弟启丰,偕侍余座。晋字长源,启字文源。长源已登丁酉贤书生,而韶秀玉立,工诗,所至辄流连兴怀古昔,疾行五指,篇什繁富,不胜举也。余尝叙其为文,有关戢安之大者,嗣余诗可之选,凡仕宦游历所赋无不及之。专帙东粤,遂入葛如《浈阳峡》一诗。别久之,投余远问,则葛如病而长君晋已修文去矣。

葛如随物故,世相传余初有一饭之德,葛如方布衣野走,怀之而思厚报,其实无是事也。

顺恪字葛如为它书所未见。按:某说部云:吴兴庄某作《明史》,以查伊璜列入校阅姓氏。伊璜知即检举,学道发查存案。次年七月,归安知县吴某,持书出首,累及伊璜。伊璜辩曰:“查继佐系杭州举人,不幸薄有微名。庄某将继佐列入校阅,继佐一闻,即同检举,事在庚子十月。吴令为庄某本县父母,其出首在辛丑七月。若以出首早为功,继佐之功当在吴某上;若以检举迟为罪,则继佐早而吴某后,吴某之罪不应在继佐下。今吴某以罪受赏,而继佐以功受戮,则是非颠倒极矣。诸法台幸为参详。”各衙门俱以查言为是。到部对理,竟得昭雪。

遂与吴某同列赏格,分庄氏籍产之半。

据此,则伊璜连系,缘庭辨得脱,信无顺恪为力之说矣。窃意当时文网峻密,奉行者尤操切,苟非强有力者为之斡旋,虽欲置辩,讵可得乎?矧英石峰岿然尚存,是其一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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