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著述。唐法藏述。一卷。简述《华严经》的宗旨,分为九个部分:一征普眼、二明理事、三辩正因、四融大小、五结成坏、六通二界、七明隐显、八明因果、九达色空。书中谓《华严经》的宗旨最终可归纳为“因果二门”,“因”指“普贤行愿”,“果”指“舍那业用”。认为“因果二位,同一缘起,义不孤行”;“普贤行愿,方号圆因;舍那十身,遂称满果”,从而肯定菩萨修行与成佛的同一性。又强调“法无前后”,反对“从因获果”之说和“即因是果”之说,即既反对把众生与佛完全割裂开来,又反对把佛与众生完全等同。由此主张“因满即果”,“果满即因成”,圆满的普贤菩萨修行即是成佛的体现,成佛的标志又是菩萨修行的完成。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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