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一
己卯之春,葆善从舅氏读书阅微堂。于时科举增律诗。舅氏授经之余,亦时以是督葆善。且告之曰:“试律固诗之流也,然亦别试律于诗之外,而后合体裁。又必范试律于诗之中,而后有法度格意。顾之诗体者,皆薄视试律不肯言,言试律者又往往不知诗体。众说瞀乱,职是故也。然使人人不屑言之,将唐贤轨度尽汩没于坊贾之手,于含吐性情、鼓吹休明之本旨,不大相左乎?”因举案上唐试律,句句字字为葆善标识。葆善敬录藏之,积半岁余,得若干首。重请舅氏点勘,缮写成帙,以备遗忘,且以公之同志者。
是岁中元前三日,葆善谨识
跋二
此书以己卯六月脱稿,从游诸子,偶以付梓。七月中,余往山西典乡试,诸子亦匆匆入闱,未及校正,坊人率尔印行。今岁偶覆阅之,字多讹误,因重为点勘;又随笔更定十余处,字数无多,易于剞劂,遂再刊此本,而识其本末于后。
庚辰九月,昀又书于绿意轩
注解:
[1] 据前后文义,此段两“好”字似应作“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