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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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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平人气象》阙文辨

《素问·平人气象》于人以胃气为本后,独言三阳之脉,不及三阴。林亿以为阙文,引《难经》吕广说补之。泉案:三阴之脉行五脏,经于三阳脉后,即言五脏脉,五脏即三阴也。文与《灵·经脉》六阳气俱绝、五阴气俱绝,及《素·经终》六阳、五阴之终例同。盖分手足言之,则六阳;浑举之,则三阳;统言之,则五脏称五阴经。实核之,则五脏言各有当,非一端也。三阳主躯壳,与《脉经》时脉之六经必兼三阴者,相似而不同。《难经》所言,亦系时脉,其动摇几分云云,不可执以例此。五脏主躯内,兼主时,故五脏平脉与四时脉同。

然四时脉通主一身,五脏脉专主一脏,故病脉、死脉之象,则与玉机所云太过不及者不同。

读《灵》、《素》常须识此,勿令误也。林校殊未审。

卷四

仲景法非北学辨

仲景生于南阳,官于长沙,医于京洛。今案其地,皆非北方郡县,而洛称中土尤着。仲景是书,将为前圣集大成,为后世立大法,而斤斤一隅之见,何以为仲景?且历东西晋、南北朝及隋唐,其间建都若邺、若金陵、若长安,几于五方无定。而《外台》所采诸家,半皆当时士大夫在京师者,其尊仲景方,至于天下附应,及宋许白沙当南渡时,去仲景千有余年,而伤寒九十论中,所纪证治,若合符节。可见通人之学,不以方隅限也。其所谓伤寒病则恶寒、体痛、呕逆而已,并不大重,何异之有?若以其处方太峻,则古权量不及今之十一,有《千金》可证,又何异之有?夫天下事,果有二千年来,五方通行,末几而止宜一方者乎?人亦自求所以知仲景者可耳!按《河南通志》云:张机涅阳人。涅阳,即南阳郡之属县名,非有异也。惟张松北见曹操,以川中医有仲景为夸(见《方氏条辨》自序,)则与此异。岂仲景曾入蜀为医欤?要之,蜀亦西南方也。

卷四

《金匮》非论杂病书辨

丹溪谓《金匮》为论杂病之书,以示别于《伤寒论》似也。抑知《金匮》即论伤寒中杂病,非论一切杂病乎!夫痉、湿、 、奔豚气、宿食、呕吐、哕、下利之为寒类,仲景有明文;百合、狐惑、阴阳毒之属寒科,《千金》有成例;疟、痈、咳、心痛、腹满、寒疝、积聚、水气之挟寒,见于《灵》、《素》:中风、历节、心痹、胸痹、痰饮,消渴、黄胆、惊悸、吐衄、下血、瘀血、转筋、狐疝之或由风或由寒,详于《病源》,虚劳必助其阳,肢肿必吐其痰,蛔动必温其胃可见也。其尤着者,中风宜若多端,反取风寒湿杂至之痹为正;下利宜若不一,专以阳脉阳症为顺;肺萎、上气、淋似乎热矣,而萎有甘草干姜汤症,上气有半夏越婢汤症,淋有弦急痛引症。妇人病则尤杂矣,则妊娠、呕吐、产后三症,皆从伤寒法治;经水不论过期、不及期,并主温经汤,是皆以或纯寒或兼寒者言也。若临症者泥此概施,鲜不贻害!作书之旨,自为“寒”字穷其类耳,勿执小异而疑大同。仲景自名其书曰《伤寒杂病论》,自叙其由曰宗族死伤寒,故迄于隋唐总呼伤寒者以此。自林亿校成,始与伤寒分。

而丹溪之说行,近世又以其方论多倚温热,不得其解,则曰此北学也。吁!其蔽甚于丹溪矣。

卷四

两湿温不可合一辨

《难经》湿温,言脉不言症;《脉经》湿温,言症不言脉。何也?盖在《难经》者既属伤寒,则必有头痛、发热等症。又以其脉阳濡弱也。

推得先受温而尺热、口渴在其中;阴小急也,推得后受湿而身疼、拘急在其中:不言症而症可知已。其与《脉经》所言先受湿后受热者迥别。后受湿者,其湿浮于表,与寒同法而减等。小急者紧之减象也。许叔微苍术白虎汤,苍术散湿、白虎治温最合,缘此湿温重在温也。先受湿者,其湿沉于里,与凡湿病同法,故胫冷、胸腹满,其脉当沉,可以白虎概治之乎?头目痛、妄言,是湿甚于里,将与后受之热合化,故禁汗之,虚表以甚里,苍术其可用乎?缘此湿温,虽属中 ,重在湿也。观其所重,两者悬殊,朱奉议见其名同而合之,则奉议之不足与言伤寒也明矣。(三风温准此。)

卷四

温疟辨

《内经》以先热后寒为温疟,与先寒后热之寒疟反对,而以但热不寒为瘅疟,《金匮》瘅、温二疟皆但温不寒,注家不能分别。泉谓疟之命名,本对温而立。冬感于寒及非时之温,至春发者,其状和顺谓之温;夏感于暑及非时之寒,至秋发者,其状酷虐谓之疟。疟有寒、温、无寒,先温而感春寒,则内热为外寒所抑,表实故无寒。曰温疟者,合二病以名之。仲景书言温、言疟,则必言温疟,立言之体宜然。其与《内经》不同者,《内经》主疟,仲景主温也,宜所言之同温矣。若瘅则《内经》、仲景皆主疟,宜所言之不同矣。但此温疟者,“者”字当作“也”,与上文连读,谓瘅、温二疟,并宜白虎加桂方也。不然,自鳖甲煎丸条以下,皆方论并列,何独瘅疟条有论无方乎?徐灵胎批《金匮》本亦云白虎加桂枝汤,此温疟、瘅疟之主方。

卷四

辨柔痉不恶寒之误

《金匮》痉篇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者,名曰柔痉。《脉经》及成本《伤寒》同。近嘉定黄校《脉经》本云不恶寒,一作恶寒。案黄序于所言一作某者,多据元泰定谢校本,谢校本又多据宋熙凝林校本,非不足据也。明刻《医统正脉》林校本有“不”字者,传写误衍。

幸《病源》伤寒痉候录柔痉,亦无“不”字,与元泰定本《脉经》同。明王肯堂校《千金翼》卷九亦云不恶寒,一作恶寒。然则《千金翼》亦有无“不”字者。巢、孙二书,多据《金匮》也。《金匮》又云: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独头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彼经是释痉病之纲,特揭“恶寒”二字,则知痉未有不恶寒者。以经证经,尤为可据。盖刚柔之分,分于汗不分于恶寒也。此一字所关非小,不得不辨。

卷四

蛟龙病辨误

《金匮》果食菜谷禁忌云: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背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泉谓病得之误食龙精,与蛟无涉。“蛟”当为“咬”字之误,在“龙”字下。病名龙咬者,以龙精入腹,变生小龙,咬人肠胃,故腹满痛不可忍。方下云吐如蜥蝎,可见龙精固能生子于腹中也。作咬为是。古“咬”字恒误作蛟。《灵·厥病》云:肠中有虫瘕及蛟 ,皆不可取以小针,心腹痛,发作肿聚,往来上下行,痛有休止,腹中热喜渴,涎出者,是蛟 也。(今本“发”作“ ”,“作”字下有“痛”字,舛误不可读。兹从《脉经》、《千金》、《外台》引参正。)二“蛟 ”字。《脉经》、《千金》、《外台》引皆作“蛔咬”,而经误且倒,正与此同。以蛟 证蛟龙,尚何疑哉?又案:以夏小正鸣札之义例之,则作咬龙亦可,以先知其咬,后知为龙也。咬 仿此。

卷四

黄疸辨

黄,黄胖也。疸,五疸也。《金匮》原有诸黄、诸疸之别,特疸详而黄略,读者易混,因误认诸黄为即五疸中之黄胆耳!考《病源》黄病候,自黄病至治也,百四十六字,列症甚详,必本之《金匮》逸文。何以言之?一身尽疼,发热,目涩,鼻疼,两膊及项强,腰背急,乃太阳阳明表证,而《金匮》有黄家脉浮,当以汗解,宜桂枝加黄 汤一条,证治相符。大便涩,正阳阳明胃家实症也,而《金匮》有诸黄猪膏发煎主之一条,证治相符。《金匮》既详其治,不应反阙其证,故疑巢说本《金匮》逸文。且以此推之,黄病固有与伤寒同法者,故伤寒亦多病黄。若五疸中之黄胆,则与余疸同属杂病,自不若黄病初起可以伤寒法治之,此其别也。巢于黄病外别有黄胆,与女劳疸、酒疸、谷疸、黑疸同列,而以《灵》、《素》所言黄胆诸条,及《金匮》所言疸而渴者以下三十五字入之黄胆候,较之黄病论绝异,其分别甚严,真善读仲景书者。后人误认《金匮》标目黄胆二字,即五疸中黄胆,因以篇中诸黄云云,皆认为五疸中黄胆,而黄与五疸之治法淆矣。不效,必曰古方难用也,故读书须取其至是者。

卷四

阴黄辨

人但知黄胆之有阴阳,而不知阴阳之何所指也。一闻“阴”字,即确认为虚症而不疑。

此不独于疸为然,而疸之害尤甚。盖疸本湿热所为,无问阴阳,皆当以治湿热为正。的系阴黄,则湿热入深,其候重于阳黄可知,一投补剂,收住湿热,当时虽瘥,而病根终身不拔矣。余见甚多,而卒不可夺。噫!人亦思阴阳之论何自 哉?《金匮》云:疸病发于阴部,其人必呕;发于阳部,其人振寒而发热。然则二疸之别,别于症之浅深,不别于气之虚实。阴以五脏言,谓肺也;阳以六经言,谓三阳经也。仲景书中固有此例。如伤寒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咽喉痛,面赤有斑为阳毒,面青身痛为阴毒。皆是也。后世不明此义,每遇阴症之名,不以为寒而用热药,即以为虚而用补药。元明以来,比比然矣。景岳于阴黄多制补剂,其意岂欲误人哉?良由误认一时之收住为功且速,而不知能料他日复发之真明且远也。《大学》贵知至,信然!

卷四

内风辨

两经无内风之名,始见于《史》一百零五卷《仓公传》“脉来滑者为内风也”一语。盖指外风之入内者,不谓其自内出也。《千金方》亦颇言内风,细绎其指,与仓公同。惟王太仆《素·大奇》肾风注云,劳气内蓄,化而为风,始以自内出者解经风字,然究不言此风宜补也。且《素·水热穴》原肾风明言汗出逢风,是肾风何尝非外入之风,不必如王注所云矣。近世内风之说盛行东南,尝以意别之,乃中风、痹、痱及肝气、肾气等症,但本各有主名,何庸易以混号。且古人惟以中风诸症为外风入内,故制诸续命汤加减之方以治之;惟以肝气诸症为脏气之厥,故制诸七气汤加减之方以治之。若概目为内风,专为补计,则续命不嫌于发散,七气不嫌于走泄乎?夫古人立法,每症皆有百世不易之准,何独风、厥两门,乃至与后世大相刺谬如此耶?噫!异矣。

卷四

人迎气口辨

《灵》、《素》动以人迎、气口对说,而于终始篇专着“太阴”二字于脉口上(太阴谓手太阴。脉口即气口),其言曰: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关格。此一语,正以别人迎于气口也。王注知人迎之不属太阴,因以结喉旁脉当之。盖本《素·阴阳别》三阳在头、三阴在手之论最的。后人不知其所本,粗读古经,转驳王注为谬,而创左人迎、右气口之说,以为本之《脉经》。岂知《脉经》“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四句,一气贯下,与神门诀断两在关后相对,则专谓关前一分之在左者为人迎,故与关后一分之神门并论,非统左三部言也。平人迎条云,左手寸口人迎以前脉实者,阳实也,等语,与《灵》、《素》所言迥殊,细玩“以前”两字自明。《脉经》本不误,后人自误会耳!前人辨此者多,兹不备引,要惟杨上善《太素》注为独胜焉。

卷四

《千金》辨诬

《千金》卷二十六菜蔬类,瓜子主治下云:一名白瓜子,即冬瓜子也,白冬瓜子味甘,微寒无毒,除小腹水胀,利小便,止消渴。苋菜实主治下云:一名马苋,即马齿苋菜也,治反花疮。案:此两条,当是北宋修者所改。何以言之?瓜子乃香瓜子,其与冬瓜异物,人人所知,马齿苋之于白苋菜亦然。凡药名以马称者,皆言其大。经以白苋为主,而白苋大于糠苋,故称马苋,对糠苋之称细苋言,马齿苋既非一物,安得同条?若以同条言之,则是同物。而马齿苋之主治,何以与白苋大殊乎?孙系博学通人,必不若是之谬,缘宋以来,皆误认古人单称瓜者为冬瓜,又见其马字从同,遂以臆改。陶注亦以马苋为马齿苋而辨其异,犹无大误。

呜呼!唐人旧说,被后人窜易者,可胜道哉!

卷四

君火相火辨

火之称君、相也,惟天有,然而人则否。何以言之?《素问》说少阴君火,主春分后六十日;少阳相火,主夏至前后六十日。与厥阴风木、太阴湿土等,同为天之六气。六气惟火、暑为时最长,故分其纯者为君火,烈者为相火。相火亦谓之暑,乃始温终热之义也,故曰惟天有。然至于人身,则左肾水、右肾火,即为诸脏腑所秉气液之源。无一脏无水,即无一脏无火,本与六气火暑之别于四气者不同。论其源委,心亦资源于肾,安得以心为火中之火而君之,肾为水中之火而相之?且心之为火、肾之为水,不过配合五行之位如此,岂谓火结成心、水结成肾乎?心之称君,特十二官比例如此,其为五脏之一则同,然犹有经可据也。至于肾之称相,并无所出,尤不可也。且五脏既皆有火,除心为君外,于分皆为相,何得专以相之称属肾乎? 况心肾既皆有液,则皆为水,何以无君水相水之称乎?可见《六元正纪》之说,断断不可移之人身者也。此等混蒙话头,不可不辟,不辟则道之真者不见。相沿既久,至有以欲火当相火者。噫!医道之难言也。昔徐灵胎曾着《君火相火论》,专论肾火之不合称相,而其义犹未尽当。又移《六元正纪》之说于人身者,宋成聊摄已不免有之,然其是非正不难辨。若云天之二火,可移以论人,则必手臂内侧后廉及心脏皆专有温气,手臂外侧及三焦皆专有热气而可;推之余四气,将谓足经外侧后廉及膀胱皆专有寒气乎?足经外侧前廉皆专有燥气乎?其不可也明甚。而承讹袭谬,日以加剧,盖由《内经》之学,浅尝者多,深思者少耳!

卷四

龙雷之火辨

余素不信“龙雷之火补阳则消”之说,后阅叶桂《景岳全书发挥·本草正》,乃知有先我言之者矣。其言曰:今医家每言龙雷之火,得太阳一照,火自消靡。此言甚是悖理。龙雷之起,正当天令炎热,赤日酷烈之时,未见天寒地冻,阴晦凛冽,而龙雷作者。则知仍因阳亢,而非热药所能治也。若用热药,乃戴阳、格阳,阴极似阳之症。此处尚要讲究明白。按叶说甚当。考龙火得水而燔,遇湿而焰之说,本始于王太仆《素问·至真要大论》注,不过借以形大热之气,不可以寒折之,折之以寒,而热愈不得泄,势必铄尽气血而死。注中所以有物究方止之喻也。至真要篇前列六气,后列治法,则此注当指感症言。如伤寒在表,身热如灼,反宜桂枝之热,不宜石膏之寒,故经文此下有反治云云。义止如此,无俟深求。今因叶说,推原及之叶书,系道光时,其五世孙所刊者。此言在第四卷中。

卷四

甘草粉蜜汤方白粉辨

白粉,说者谓即铅白粉。泉谓经处此方于已服毒药后,是因毒药不效而改治。若铅白粉,仍系毒药,何庸以毒继毒乎?盖此方与伤寒少阴猪肤汤方,皆粉蜜同用。成注白粉益气断利,明是米粉。以彼例此,义可知已。考《外台》治一切药毒方:甘草三两炙,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内粉一合,更煎三两沸,内蜜半两,分服以定止。《千金翼》治药毒不止,解烦闷方:甘草二两炙,白梁粉一升,蜜四两,煎服法与《外台》同。泉据此经为说,粉为米粉无疑。且经云毒药不止者,谓药毒伤其胃气,故蛔动不止。若作毒药杀虫解,则岂甘草粉蜜之甘和,功反过于毒药,而毒药所不能杀者,杀之以平药乎?必无此理。仲景书文义简奥,有当即症求方者,有当即方求症者。余作此篇,即方求症也。

卷四

《金匮》水莨菪辨

水莨菪,不见于他书。《本草经》有莨菪,云苦寒无毒,通神见鬼,多食令人狂走,与此经大同,其言无毒则反。《纲目》直引此经于莨菪下,意谓水莨菪即莨菪也。但莨菪非菜类,又希用,仲景缘何虑其误食?李氏必误。考《百一方》云:菜中有水莨,叶圆而光,生水旁,有毒,蟹多食之,人误食之,狂乱如中风状,或吐血,以甘草汁解之。其论全据此经,而云水莨是。经文“莨”读如艮卦之艮,“菪”字衍也。水茛似水堇,堇为菜属,故云菜中有水茛,以其似堇,故着误食之戒,《百一》所据当不误。且经于上节言钩吻似芹,误食杀人。说者谓钩物似毛茛,此节光茛,正与上反,皆为食芹者辨其似。下节言蛟龙病,又为食芹者洁其治。数节皆特明芹之禁忌,则非茛菪明矣。此种亟当削正而自明已,然无人议及于此,叹读书之难。

卷四

常蜀截疟辨

古治中暑用脑、麝,而治疟用常、蜀、法异意同,何以言之?无形之暑气痹着膈间,蒸痰结固,既非表寒可汗,又非里实可下,必须气烈开提之药,直达病所,追逐其痰,斯无形者失所恃而去。疟须常、蜀,犹暑须脑、麝也,但浅深之别,各有宜耳!今治中暑,尚知遵古,独于常、蜀,佥谓其截疟酿变。然余目验苏州、吴江、震泽等处,其俗呼常山为甜茶,遇疟发辄采鲜者一大把煎服,皆轻者止、重者减,未闻有止后变生者。余踵用其法亦然。夫截之为言,堵塞也。药之能堵截病由者,必其性涩壅,足以遏住经络,斯留邪而酿变,非常、蜀开提之性所及也。为斯说者,盍观《外台》、《圣济》各集汉魏以来千余年诸治疟名方几千首,而用常、蜀者十之八九。

卷四

瘪螺痧辨

光绪纪元之十一年夏秋,有疫盛行于大江之南,其症恶寒、四逆、头疼、体酸、短气、汗出,或吐泻,湖中死者日数十人。人以其指头之肌之陷也,谓之曰瘪螺痧;又以其半日辄死也,亦曰六时痧、曰子午痧。嗣后间数岁或一岁辄复行,至今十年未已。客有问余者曰:何气使然也?古人亦言之否?笑应之曰:天止六淫,人止五志,病虽百变,不出两端,自仲景着论而后,至于唐宋而降,治法备矣。循途守辙,弗之有误,医者之能事毕矣,然而人以为数见不鲜也。其黠者因摘古人之所略,矜言创获,以新一时之耳目。故于热病必称白 ,曰此古书所无也;于喉风必称白喉,曰此古书所无也。如此方可动人听闻,把持由我,而其术易行。呜呼!巧则巧矣,抑思其所用方,果能外古人治热病与喉症之方乎?吾知其名可改,其法不可改也。今瘪螺痧即暑月之中寒耳!其吐泻者即霍乱耳!其正名自在古人论中,所传治瘪螺痧十余味一方及雷公散,皆古人治霍乱及暑月中寒之常法,何奇之有?吾子徒受人愚耳!每见虚弱人手浸冷水久,或猝遇大冰雪,皆令螺瘪,何独为痧异?其痧而死也,死于汗,死于泻,非死于瘪螺。不死于瘪螺,即不言瘪螺也可。

卷四

驳元阴

近徐灵胎砭赵养葵之改太极也,曰人身有元阳无元阴,大哉言矣!人身如天地,元阳犹《易》之太极;元阳动而为阳,静而为阴,犹两仪也。惟元阳动而为阳之阳,方可以阴字对之;若元阳则无可与匹者,安得有元阴?夫元阳所息曰阳,所消曰阴。阳者扬也,言元阳所发扬也;阴者隐也,言元阳所隐藏也。不观之十二辟卦乎?息则为阳爻,消则为阴爻。阳爻作一象,元阳之实之也;阴爻作一象,元阳不在而位虚也。贵阳贱阴,职是之故。故谓人身有阴则可,谓人身有元阴则不可。至于治病,亦一以元阳为主,元阳虚则培之,亢则抑之。明乎此义,而阴阳二字始得其解。吾于国朝诸医,不能不推尊洄溪一老。

卷四

驳吴喻二家说温疫之非

泉昔着《温疫说》,以证其自时气来,复慨吴又可、喻嘉言之惑人也,而为此驳。吴、喻之言曰:温疫感受,异于伤寒,异于温热,又异于非时寒疫,是天地间另有一种戾气为之。夫谓温疫异于伤寒、温热,与伤寒例合可;谓温疫异于非时寒疫,与例不合,而合犹可(例文以温疫即寒疫之变;)至谓另有一种厉气,则例无此文,不可。天地间止有六气,其浓者即为厉气,厉气有毒,毒者浓也。此外果有另一种气,可与并列为七,何以轩、岐、鹊、景如此神圣,而无一字及之?原大兵荒后所以有疫者,非谓人尸混处之故,以人忧劳倍苦,则正气倍虚,非时之气易入,而为病易深耳!要其所感之气,仍是六气。天何尝特设另一种厉气,以困此身遭兵荒者乎?吴、喻不解例意,妄斥叔和。岂知仲景书赖叔和存,无叔和即无仲景也。

卷四

驳《临证指南》二条

叶氏桂《临证指南》一书,于温热、脾胃最精,似可为初学法。然其可议者不少,如温热类,以神昏为心包络病。考古说神昏属阳明,见于《素》脉解厥逆及《金匮》中风等篇,而《灵》经脉篇释心包络经是动所生病,无神昏不知人之说,则叶氏之于经学可知也。脾胃类,则云阳明阳土,得阴始安;太阴阴土,得阳始运。夫以阴疗阳、以阳疗阴,似也。但胃若虚,自宜以阳药培之,仲景于伤寒下后诸治皆用干姜,义可见也;脾若虚,自宜以阴药培之,仲景于亡津诸治皆用人参,义可见也。自难执一而论。此二条皆徐灵胎所未及驳者,而误人也亦不浅。

卷四

十三科考

十三科有两说:大方家说寒一、内二、喉三、目四、疡五、伤六、金镞七、女八、儿九、痘疹十、针灸十一、祝由十二、符禁十三。明王肯堂《证治准绳》、近王晋三《古方选注》皆如此。祝由家说并符禁于祝由,另立风科以足其数。考祝由无不用符禁者,符禁安得别为一科?中风之病千头万绪,自应另立,不可与内科混。且内科者,主饮食、起居、房室、情志之病,而中风之邪自外致,不自内生,不得属之内科。《史·扁鹊传》扁鹊至洛阳,贵小儿,即为小儿医;至邯郸,贵妇,即为带下医;至周,贵老人,即为耳目痹医。夫耳目痹医,即风科也。则风科之自为一科也,由来旧矣。

卷四

《金匮》马刀考

注家皆谓马刀为疮,形长如马刀蛤。然经文与侠缨对举,侠缨以部位名,而马刀以形似名,俪语不类。马刀当亦部位之名,与侠缨相近。大约是颈侧 肉,在耳之下,而略近于后,下当肩井之上,揣之曲肖马刀者。颈侧 肉之名马刀,犹掌侧白肉之名鱼乎!取于物为假,亦古命名之例。夫生于侠缨之处曰侠缨,则生于马刀之处曰马刀。经之对举,义当如此。《千金》九 篇以马刀 、马刀肩肿二症,与掖下肿、吻伤、四肢不举、喉痹、天牖中肿等,作一例文法。掖下、吻、肢等既是部位,则马刀可推。其尤着者,“马刀肩肿”四字,谓马刀与肩俱肿也。以《千金》证《金匮》,决然已。若疮形之长者,则与圆者何别,而必提出言之?且侠缨之疮未必无长,颈掖之疮未必尽长,又何以别之?详经意不问长否,苟生于颈侧 肉间,总谓之马刀而已矣。

此篇专明《金匮》之马刀,若执是以概近世方书则否。愿用近世书者,勿引《金匮》也。自记。

卷四

命门考

《难经》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案《铜人》任脉有石门穴,一名精路,一名命门,一名丹田,在脐下二寸,三焦募也。

其旁有足少阴四满二穴,一名髓府,去腹中行一寸,足少阴、冲脉之会,是男子之精藏于脐下二寸也。又关元在脐下三寸,左为胞门,右为子户,去腹中行二寸五分,为足少阴、冲脉之会。《病源》三十八,胞门、子户主子精,神气所出入合于中,黄门、玉门、四边主持关元,禁闭子精。关元主藏魂魄,妇人之胞,三焦之府,常所从止,是妇人之胞系于脐下三寸也。

以此推之,精宫高于胞宫一寸,非同一穴,且命门在十四椎下,去二穴远,当是《难经》混称之故耳!其称命门者,名同实异也。男子精自石门离宫,至横骨约四寸而出于玉jing,能射者为有力,不能射者为无力。其与女子交,则茎头当女子中极之下,龙门之次,其泻精正当关元,旁当胞门、子户。故《病源》有胞门、子户不受男精之论。《千金》云:进火之时,当至阴节间而止。《外台》云:下精时入玉门半寸许为佳。此茎头当龙门之证。

卷四

胞门龙门玉门考

《脉经》带下有三门:已产属胞门,未产属龙门,未嫁属玉门。案已产之带,由胎育来,其属胞门易晓;若未产即已嫁,其带应由房室来,而属龙门;未嫁之带,应由邪思来,而属玉门何故?考胞门在关元旁,去脐三寸,再下一寸为中极,一名玉泉,其下有龙门穴,内当交骨孔中。《千金》云:龙门在玉泉下,女子入阴内外际。《翼》云:龙门是阴中上外际是也。女子伤于丈夫之病,多在龙门。何以言之?《千金》云:进火之时,当至阴节间而止。盖谓阴内交骨节间也。《外台》云:下精时入玉门半寸许为佳。盖玉门内半寸许,正当交骨孔间,与男子交时,龙门以屡开而伤,故已嫁之带属此。玉门即阴门,在交骨间,无穴。若未嫁,龙门尚未经开,其因邪思而致营热者,止为病在经络,玉门亦经络外候,故未嫁之带属此。《脉经》分别绝精。又案《病源》云:胞门、子户主子精,神气所出入合于中,黄门、玉门、四边主持关元,禁闭子精。彼论三门浅深同此,则黄门当即龙门。以穴言称龙门,以门言称黄门,各有当也。妊娠为夫所动,则龙门伤,不能持关元,即致胎堕,故《千金》、《外台》诸书治胎落,有灸龙门者。

卷四

白虎病考

唐宋人论白虎病,证治不一,猝不易晓。以泉考之,其别有三。一为年神。《病源》卷四十八云:太岁在卯,即白虎在寅。准此推之,知其神所在,小儿有居处触犯此神者,便能为病,其状身微热,有时啼唤,有时身小冷,屈指如数,似风痫,但手足不螈 耳!又《外台》卷十三,苏孝澄云白虎病,妇人因产犯白虎,丈夫因眠卧犯白虎,其病口噤,手拳,气不出是也。一为粪神。《证类本草》云:白虎鬼古人言如猫,在粪堆中,亦云是粪神。今时扫粪,莫置门下,令人病此。陈藏器云治法,以鸡子揩病者痛处,咒愿送着粪堆头上,勿反顾,不过三次瘥。白虎是粪神,爱吃鸡子也是也。今湖俗名此曰送客人。但古为白虎设,今则沿用而忘所自耳!一为历节风。以其百节皆痛,昼差夜剧,如虎之啮,故名。亦见《外台》。近世谓之白虎历节,治属风家。白虎病须别此三者,斯知古论有条不紊。

卷四

羊胫骨考

宋·朱端章《卫生家宝·产科备要方》卷七追命散方,治妇人血症,方中有羊胫炭,云即炭中圆细紧实如羊胫骨者,取三四寸,却作十余段,别以着灰同烧通红,淬入醇酒中,如此七遍,烘干为末半两。案《纲目》炭火、羊胫骨下,皆不载此方。独《苏沈良方》小儿吞铁方,剥新炭皮为末,调粥服,炭屑裹铁而下云云,与《谈野翁方》误吞铜铁,以羊胫骨烧灰,煮稀粥食,神效云云正合。而《纲目》卷五十二,采谈方乃入羊部,不云即炭。他书亦未有言羊胫骨如朱说者,则讹以传讹久矣。

卷四

四十难义疏

四十难: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声,肾主液。其义难明。泉拟为之疏曰:气之蕴借而征者为色,其发越而透者为臭,其搏击而出者为声,其团聚而流者为液。阳气者升于东,升者阳之始也。尚被阴蒙,不得遽出,蕴借于中,而征中外,则为色。东位肝,故肝主色。

阳气者极于南,极者阳之泄也。盛阳充满,发越于上而为臭。南位心,故心主臭。阳气者衰于西,阳消则阴长,阳不胜阴,反受其烁,则震荡而不靖,于是乎有声。西位肺,故肺主声。阳气者伏于北,伏者团聚而不散,则酿之蒸之而液生焉。北位肾,故肾主液。阳气者和于中央,和者阴阳平。阳主气,阴主质,气与质合而味生焉。中央位脾,故脾主味。五主之义如此。

卷四

订正《素问·通评虚实论》经文并补注

所谓重实者,言大热病气实脉满,是谓重实。

尺肤候周身之寒热。今云大热病,则尺实可知,故下文重虚一段,以尺虚对说。

经络皆实者,是脉急而尺缓也。

今本“脉急”作“寸脉急”。案注脉急,谓脉口急也,是王本原无“寸”字。脉谓脉口,统三部言。尺谓尺肤。候经在脉口,候络在尺肤。后人误以尺缓为切法,因别脉急为寸脉急,而衍“寸”字。若经本有之,注不得截去之。

络气不足,经气有余者,脉热而尺寒也,秋冬为逆,春夏为从;经虚络满者,尺热满脉寒涩也,此春夏死,秋冬生也。

今本脉热、脉寒涩“脉”下皆有“口”字。盖涉注中脉口热、脉口寒而误衍,今从《脉经》削正。上文脉急而尺缓也,亦无“口”字。

何谓重虚?脉虚、气虚、尺虚,是谓重虚。

今本脉虚、气虚作“脉气上虚”。今从林校正。案重虚即重实之反,则当脉症亦反。脉虚反上脉满;气虚反上气实;尺虚反上大热病,以尺虚则身无大热可知也。王注言尺寸俱虚,详其词旨,正释脉虚、尺虚,则王本原不误。

所谓气虚者,言无常也。

注:寸虚则脉动无常。“寸”字乃“气”之误。气为脉气。明经文脉虚之“脉”,专谓寸口,尺虚之“尺”,专谓尺肤,而气虚之“气”,则统谓尺寸营运之气,义深且当。杨上善以膻中不足释气虚,终不若王氏之精也。此注与上注尺寸俱虚相印,欲人互推以见义。写者误“气”作“寸”,则难通矣。易一字义了。

尺虚者,行步 然。

行步 然者,寒懔不能自持之状。盖尺肤本候周身,尺虚则必身寒,与上文重实之大热反对。缘经不质言而形容之,故浅人不得耳!今因注略,故补明之。

脉虚者,不象阴也。

注:不象太阴之候也。何以言之?气口者脉之要会,手太阴之动也。详王意,读象为像。《易》云:象也者,像此者也。

寒气暴上,脉满而实。实而滑则生,实而逆则死。

实谓气实也。寒气暴上,则尺虚可知。上文重实、重虚二端,谓尺、气、脉三者之各极一偏者,此节谓气、脉二者,如上重实而尺独异者。

脉实满,手足寒,头热,春秋则生,冬夏则死。

此节承上脉满实,而言其有寒有热者。

其形尽满者,脉急大坚,尺涩而不应也。如是者,从则生,逆则死。所谓从者,手足温也。所谓逆者,手足寒也。

此气实而脉虚、尺虚者。此经明言尺涩,而以从、逆并言,见尺涩亦有手足温者。可证上文手足寒为气虚,非尺虚,而脉实满、头热,为脉实、尺实也。

消瘅,脉实大,病久不可治;脉悬小坚,病久不可治。

今本脉实大病久下无“不”字。详注云:久病气血衰,脉不当实大,故不可治。是王本原有“不”字。巢氏《病源》云:消瘅之脉,实牢大者死,细小浮者死。巢说正据此经。而云实牢大,云细小浮,则经“坚”字当在“大”字上无疑。且经文是帝问消瘅虚实,则岐伯当明实脉、虚脉以对之。实坚大是实,悬小正是虚,问答相符。不当反列“坚”字于悬小,致令虚实相乱。浮即悬,牢即坚。

卷四

校正《灵枢·经脉篇》经文

起于大指次指之端。

《脉经》此下有“外侧”二字。案:经于诸指端,皆不言何侧。然以穴求之,则《脉经》亦得。

入肘下廉。

《脉经》“入”上有“上”字,两通。“下”作“外”。案:阳明行身之前,不应入肘下廉。本经肘 穴,正当肘外廉,不在下廉,当从《脉经》改正。

从缺盆上颈贯颊。

《脉经》“盆”下有“直入”二字。案经于脉之从此伏行者,通谓之入。本经自巨骨至天鼎无穴,明系缺盆上颈之次,是伏行也。若如今本,似缺盆以前浮行而上颈,于经隧穴道不合。

入下齿中。

《脉经》“齿”下有“缝”字。马注及卷三寒热篇注引皆同,是明时经文尚不误。

颈肿。

《脉经》“颈”作“ ”。案:《素·至真要大论》少阴在泉,民病齿痛 肿。新校正引《甲乙经》亦作“ ”。盖目下曰 ,本经脉挟鼻孔,正当目下,故有 肿一症。若缺盆上颈之次,脉已伏行,不得复有肿症。

起于鼻之交 中。

《素》五脏生成、平人气象注两引皆无“之”字。案:有“之”字则似,“交 ”二字,为脉次之名。详马注云:起于鼻之两旁迎香穴,上行而左右相交于 中。则经原不衍。

上入齿中。

《脉经》作“入上齿中”,与手阳明入下齿中相对。案:上齿属足阳明,下齿属手阳明,经有明文。若混言齿中,则上下莫辨。且本经自鼻至齿至口,明系下行,何得云上入?起于胃口,下循腹里。

《脉经》“口”字在“下”字之下。《素·五脏生成》注引同。马注亦云:起胃下口,循腹里,则经本不误,传写倒之。

以下髀关。

王注《素·五脏生成篇》引无“关”字。

下廉三寸而别,下入中指外间。

《脉经》“廉”作“膝”。“别”下有“以”字。案:本经自中指内间分支至外间,不得云下廉。马注正作下膝,则经文本不误。盖上一支入膝髌中,此支不入髌中,而从膝浮行下三寸而别也。“以”字根据此篇通例应有。

善呻数欠。

《脉经》“呻”作“伸”。盖以善伸数欠为一症也。《礼记》云:君子欠伸。若呻为肾病,不应属胃。

则恶人与火。

《素》脉解及阳明脉解“则”下皆有“厥”字,义长当补。

心欲动,独闭户塞牖而处。

《脉经》“欲”字在“动”下,属为句,无“塞”字。《素·阳明脉解》同。盖古本《灵枢》如是。且《脉解》不释“心动”二字,是上属“惊”字为说。

甚。

《素·脉解》于“病至”作“甚”,“甚”作“病至”,与此互异。释经文当从脉解改正。

盖“闭户牖”以上,为卫气自虚之症;“上高”以下,为卫气大实之症。实者病也。如今本则不可通。

口 唇胗。

《脉经》“胗”作“紧”。案口 属筋病,与脉病不干。“ ”当为“ ”,谓口生疮,与唇胗同为疡症。 本俗书,古无口旁,此经原文必作 ,盖即 之省 ,浅人误认之耳!紧即瘕之假,谓唇疮胗紧,两通。详余所撰《证原》中。

大腹水肿。

案此经皆论症状,不及病因,何独于此言水肿也?《素·脉解》云:所谓客孙络,则头痛、鼻鼽、腹肿者,阳明并于上,上者则其孙络太阴也,故头痛、鼻鼽、腹肿也。彼文是释大腹肿,而无“水”字,亦可见此经衍也。写者以水气门中有大腹水肿之名,因致举烛之误。

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

《脉经》作“得酸与热,则快然而食”。泉案:“后”与“酸”偏旁相似;“气”或作“”,与“热”相似;“衰”与“食”下截相似。故致抵牾。

心下急痛。

《脉经》此下有“寒疟”二字,疑衍。

不能卧。

《脉经》作“好卧不能食肉唇青”八字。案:胃病则不能卧,脾病则好卧。以此论之,《脉经》是也。余义未详。

股膝内肿。

《脉经》“肿”作“痛”,义长。案:肿,卫病;痛,荣病。所生病下,不应错出卫病之症,当从《脉经》改正。

出肘内侧两筋之间。

《脉经》“筋”作“骨”。

入缺盆。

《脉经》此下有“向腋”二字,义匝。

颊肿颈颔肩 肘臂外后廉痛。

《脉经》“颊肿颈颔”四字作“ 颔肿颈”。案:《脉经》之文,合于脉道行次,当补“”字,改“颔”字。

下挟脊贯臀。

《脉经》作“下会于后阴,下贯臀”。案:本经所生病中有痔,痔为后阴病,经有生于后之阴症,必有会于后阴之脉。本篇云:足太阳之正,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与《脉经》文合。此经不应脱去,此脉当从《脉经》改正。

头囟项痛。

《脉经》“囟”作“脑”,“项”作“顶”。案:以本经从巅入络脑论之,《脉经》义长。如马本则项痛一症,与下复,非也。

气不足则善恐。

《素·脉解》作“少气善怒”,是气不足,与善恐当平列,“则”字衍也。自饥不欲食以下至此,皆为气不足所生,何独一善恐也?当从脉解削正。

是为骨厥。

《脉经》“骨”作“肾”。

循胸中。

《脉经》无“中”字。案本篇通例,凡言循者,皆系浮行之脉。若胸中则为脉道伏行之次,当注云若入,不当云循也。经无“中”字,显然。马注亦无“中”字。

布膻中。

《脉经》“布”作“交”。案:马注亦作“交”。则经本不误,否则上言布,下言散,岂不义复。

以屈下颊至 。

《脉经》“颊”作“额”。案本经从耳上角而下,自额至 ,其势顺;自颊至 ,其势逆。

且经果有此环回之脉,亦当云以屈下颊,复上 ,不得如是立文也。急当从《脉经》改正。

下大迎,合手少阳,抵于 。

《脉经》引此有二文:一作“上迎手少阳于巅”,一本与此同,但无“抵”字。案马注亦无“抵”字,则经本不衍,当削正。至“上迎手少阳于巅”,揆之穴道甚合。盖在阳白、眼隼、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之次,于马本较备,必当从《脉经》改正。

入小指次指之间。

《脉经》“间”作“端”,义长。盖小指次指即无名指,非是两指,不当云“间”。

还贯爪甲,出三毛。

《脉经》“贯”下有“入”字。案“三毛”无义,根据足厥阴经经文,当为丛毛。

颔痛。

《脉经》作“角额痛”。袁校本作“头角痛,额痛”。案:本经自颊车下颈,不及颔,不当有颔痛一症。其支脉自目兑 上迎手少阳于巅,必过额无疑,应有额痛一症,《脉经》义长。至“头角痛”三字,即上“头痛”二字之异文,但三阳惟太阳居头之正,得专称头痛,少阳止经头角,自当云头角痛,不当混言头痛也。

循股阴入毛中。

《脉经》“阴”字在“入”字下。案本篇之例,或曰前廉、后廉,或曰内侧、外侧,内廉、外廉,从无以阴阳立名者。根据例当云:循股内廉”,以上文已云“上 内廉”,故省其文曰“循股”。当从《脉经》更正。

则津液去皮节,津液去皮节者则爪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

《难经》“则津液去”句,“皮节津液去皮节者”八字,作“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者”十一字。《脉经》同。“爪”字《难经》作“皮”。《脉经》与经同。“毛先死”《难经》与经同,《脉经》作“气先死”。案:“津液去皮节”无义,《难经》为长。若爪则足厥阴之候,非手太阴之候,不当列此。即《难经》“皮”字,亦与上“皮伤”义复。以经文单承“毛折”二字推之,“爪枯”二字当为衍文。“毛先死”与“毛折”义复。以下四段经文例之,则作“气先死”为的,且与上“气不荣则皮毛焦”允协。又案:上文已云“皮毛焦”,此文复云“皮节伤”,何于皮独详也?古人恐无此重复文法。“皮节”当为“肢节”之误。“肢”古或作“支”,与“皮”形似,故误。

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髦色不泽,故其面黑如漆柴者。

《脉经》“则脉不通”四字下有“少阴者心脉也,心者脉之合也”十二字。

《难经》与经同。《难经》“髦色不泽”作“色泽去”,无“髦”字。案:以上下四节经文例之,则十二字当有。此十二字,是释经文以脉不通,候少阴气绝之故,无者传写脱之耳!“髦”字衍。《素·六节脏象论》云:“心,其华在面,其充在血脉”,是候心者当在面与脉。色不泽谓面色黑,与“故”字紧接,下若有“髦”字,则谓髦发之枯,非谓面色之黑矣。故其以下八字,接得上否?且髦为手太阴之候,何得列此?则脉不荣肌肉唇舌者。

《难经》、《脉经》并作“则脉不荣其,口唇者”,义长。如马本则上下皆不圆,且舌为足厥阴之候,非足太阴之候,自是“口”字之误。

则舌萎。

《难经》、《脉经》并无“舌萎”二字。案:当从彼削正,义见前。

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也。

《脉经》“着”下有“骨”字。案:《难经》云“肉不着骨”,是。经文固有“骨”字。

则筋绝。

《脉经》“绝”作“缩”,义长。

聚于阴气,而脉络于舌本也。

《难经》、《脉经》“气”并作“器”。王注《素·诊要经终论》引亦同。《难经》无“脉”字,义长。

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

《脉经》“急”上并有“缩”字,《难经》同,义长。《难经》无“唇青”二字。案:唇为足太阴之候,非足厥阴之候,虽青色属厥阴,而此篇通例,皆纪经不纪色,其为衍文无疑。

起于腕上分间,并太阴之经。

《脉经》“腕上”作“腋下”。“间”字下有“别走阳明,其支者”七字。案:列缺穴在腕间寸半,不在腋下,疑《脉经》误。意者其正络出腋下,其支络之直入掌中,散入于鱼际者,乃为列缺欤!然鱼际与列缺位不相当,阙疑可也。(案:以他络例之,别走太阴,当从《脉经》次于此。)

取之去腕半寸,别走阳明也。

《脉经》“半寸”作“一寸半”,无“别走阳明也”五字。案考古针灸家说,列缺穴在腕间寸半,于此知经文误倒也,当从《脉经》改正。《脉经》“别走阳明”在“腕上分间”下,故于此无之。

虚则为头强。

《脉经》“头强”作“烦心”。案:手心主脉并无至头者,不得有头强一症。且头强是项筋所生,当属足太阳,列此非也。若“烦心”,则于经“络心系”三字允协,当从《脉经》改正去内踝五寸。

《脉经》“踝”下有“上”字。案:据马注,则经文本有“上”字,今本传写脱之耳!实则挺长。

《脉经》“长”下有“热”字,义长。

卷四

读《经脉篇》书后

此篇书例:以经所从始曰“起”,以连本经之脏腑者曰“属”,以本经萦相表里之脏腑者曰“络”,由此适彼曰“循”,自下而上曰“上”,自上而下曰“下”,过乎他经曰“行”,过乎肢节之旁曰“过”,穿乎其中曰“贯”,并乎两旁曰“挟”,彼此相互曰“交”,巡绕四边曰“环”,直达其所曰“抵”,自外至里曰“入”,本隐忽见曰“出”,直行曰“直”,平行曰“横”,半横曰“斜”,两支相并曰“合”,一支而歧曰“别”,疾行往聚曰“趣”,去此复回曰“还”。

《内经》中句斟字酌,无过此篇,仿佛《禹贡》山脉水道书例。惜乎马元台辈,未能一一注明也。且此篇与《经筋》、《卫气》、《营气》及《素问》所载阴阳大论诸篇,皆古之奇文,当熟读而精通之。而此篇叙营卫各病之原尤切要。故既校其文,复书其书例于后。

卷四

读仲景书书后

读仲景书,而穷源于《灵枢》、《素问》,人知之;读仲景书,当竟委于《千金》、《外台》,人不知。盖《千金》、《外台》之视若僻书也久矣。抑思仲景之书,其文简,其义隐,其症略,其方约,其药省;除伤寒桂枝、麻黄、柴胡、四逆等汤症反复辨论外,大抵为后学发凡起例,未暇致详,墨守其书无益也。惟《千金》、《外台》两书,根柢仲景而推衍之,集九代之精华,成千秋之钜制,元关秘 ,发泄无遗。若能从此上溯,而于其参互合并、厘析移易、变通脱化之处,以意逆志,斯仲景之症类赅、方用神、药例见,久之可以窥其堂奥矣。况有逸论逸方,足补王、林(王,王洙;林,林亿,俱北宋人)之本缺;古说古义,堪砭成、赵,(成,成无己,宋人;赵,赵良,元人之传讹。学人舍是,其何以问南阳之津哉?)夫儒家文宗韩、柳,诗宗李、杜,经义宗陆、孔,书法宗欧、柳,皆唐法也,则唐人之守先传后可知也。惟医亦然。

卷四

《伤寒论》跋

仲景书之以伤寒名也,仲景自题之;仲景书之为伤寒作也,仲景自序之。而议者必曰此兼论温热也。何以其书于大书中风、伤寒、风温三条外,但屡言中风若何,伤寒若何,不更言温病若何,热病若何耶?是明明为伤寒尽其变,而特以风温备其例,如泉前篇所云也。议者又执书中有治热方以为难。夫骤而观之,寒药诚若与寒病乖,第思寒之直中于里,可暖之以辛、附;寒之甫受于表,可宣之以麻、桂。若寒已入里化热,而后既格于辛、附之暖,又碍于麻、桂之宣,则舍膏、知、芩、连,将何所用?此时之不得不与温热同治者势也,而所治之病仍从伤寒来,不自温热来。夫伤寒与温热之始异终同,譬如风、寒本异,自一过少阳,则概从柴胡论治,更无区别。倘于斯时指之曰风本与寒同一法也,其为讲伤寒者所许乎?故谓仲景方可治温热则是,谓仲景书兼论温热则非。夫两间药物,止有此数,伤寒已成里热,固宜凉平,温病苟挟表寒,亦资温散,圆机活相,非可以口舌论也。

卷四

《伤寒论》例跋

仲景列四温脉法外,于冬温则仅举其气,湿温则并无其目者,以仲景书以伤寒名,必温之兼寒者,始论及之。若冬温则但温无寒,湿温则兼湿而非寒,例不得入此书,故不论及。其湿篇之湿,虽自湿来,要与湿温全不相似。湿温脉证,自在《难经》、《脉经》中,不可混指也。且仲景于湿已明云与伤寒相似,故此及之。相似者,谓其体痛也。其篇首又云宜应别论,以明其体例之不杂,可谓严矣,安得以湿当湿温,强配《难经》伤寒有五之言乎?又论文于四温前云,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而于四温后云,以此冬伤于寒,变为温病,病之传变、方治如说。两文骤若 牾,必如余说方合。盖冬温所以受而不发者,亦以其有正气之寒束之故也。《灵》、《素》止有冬伤于寒之温,而无冬中于温之温,正以后束之寒,统于专受之寒,词虽融浑,而义特引申。学人必知此,而后仲景此文及《病源》、《千金》、《外台》诸言春温者,始一一了然矣。

卷四

《伤寒论》湿篇跋

仲景以风、湿、寒、暑四气为感症之大数,既自以《伤寒》着其论,以名其书,而不辨夫风、湿、暑之为病若何,即无以明己之独为伤寒设,于是又出类伤寒之论。首列 、次湿,次,若恪循风、湿、暑之序,而汇为一篇。其所谓 者,即风家之专病也。《千金》云:太阳中风,重感寒湿,则为 。于此知 病虽有自伤寒变来者,要自有其正主。推之湿、 ,义亦复然。所谓与伤寒相似者,谓其形证之似,非谓其感受之似也。其形证之似,则 之恶寒,湿之体痛, 之恶寒发热是也。此篇之旨,与平霍乱、平呕哕等篇不同。彼数篇所列之病,虽亦各有正主,第正主之初起,绝不似乎伤寒。且凡风、湿、寒、暑四气所致皆得有之,故但择其关于寒者为论,以尽寒病之发,不必皆始于恶寒发热也。其始于恶寒发热,若 、湿、 三者,反不自伤寒来,则各列正病区而别之,曰太阳所致 、湿、 三者,宜应别论。

夫曰“应别”,则《伤寒论》之专为寒,因可知已。向尝谓仲景为寒因尽其变者以此。

卷四

《伤寒论》太阳篇跋

《伤寒论》太阳篇,大书寒因三条。先中风者,是于有寒有热之邪据其一端言;次伤寒者,以寒之正言;终温者,则以热而兼寒之病,就其所兼言。寒因必列此三者而始备。温与风温虽殊,其为不即发而名温则不殊,故合为一条,而统冠之以太阳病。太阳病则头项强痛矣,以其因寒乃发,故有此证。其文法先言温而后以风温隶焉,何等谨严!夫热而兼寒,自当以温为主,不以所兼为主,故但列脉症于此,以后更不言温病若何,风温若何,如中风、伤寒之必屡屡言之也。义例自分轩轾,不得执是而谓其兼论温热也。若中湿之体痛,中热之恶寒,则皆以其形似伤寒,而因于湿、因于热皆非寒也,与大书之三条悬绝,故另出辨之,不与中风、伤寒、温病同篇。观其分合,可知其指矣。或据《难经》伤寒有五之文,派入此书,遂以湿温当中湿,而罔顾阳濡而弱、阴小而急之脉,与沉而细者不合;以热病当中热,而不顾阴阳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涩之脉,与若微弱、若弦细、若迟者不合。岂知《难经》是约举其类,配合成论,视专为寒因尽其变者,其精粗不可同日语乎!

卷四

读《金匮》书后

仲景着《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以明伤寒初起及伤寒杂出之病。后人宝藏之,改题曰《金匮玉函方》。是以《外台》引之,概称张仲景《伤寒论》,(于原书摘称二字者,犹《肘后备急》单称《肘后》,亦引证家之一例,)《证类本草》引之,概称《金匮玉函方》,一从其初,一从其后也。当时以十六卷文繁而有删本二:其一,就原书逐篇删存要略,并为三卷,题曰《金匮玉函要略方》,后为仁宗时王洙所得;其一,就原书删杂病以下等卷,存脉法、六经及治法、诸可不可等十卷,题曰《伤寒论》,而削“杂病”二字,即今本《伤寒论》也。此书行而删余之卷亡,十六卷原书不可得见矣。故林序云:张仲景为《伤寒论》合十六卷,今世但传《伤寒论》十卷,《杂病》未见其书也。林氏又以《伤寒论》十卷,校《金匮玉函要略方》,知其上卷伤寒文多节略,至中、下卷杂病及方疗妇人,无本可校,虽有节略,不能的知。(以《脉经》卷七、八、九校之,知其是节略。)断去上卷,分中、下二卷为三卷,改题曰《金匮方论》,即今本《金匮要略》也。自是以来,不可复合矣。吁!唐宋人于仲景书任意分并,其不绝仅如线耳。近又移第其文,以就己意,考古者宜何如珍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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