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童区寄传[1]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已上[2],父兄鬻卖,以觊其利[3]。不足,则盗取他室[4],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5],力不胜,皆屈为僮[6]。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7]。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8]。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9],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10]。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11]。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12]。寄伪儿啼[13],恐栗为儿恒状[14]。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僮大骇。将杀童,遽曰[15]:“为两郎僮[16],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僮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17],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18]。刺史颜证奇之[19],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20],而讨杀二豪,岂可近邪!”

【注释】

[1]童区寄:童,童子。区:姓;寄:名。

[2]毁齿:换乳牙,儿童大概在七岁时换牙。

[3]觊:觊觎,贪图。

[4]他室:别人家。

[5]鬣:长须。

[6]僮:随从,仆人。

[7]幺弱:幼小柔弱。

[8]滋耗:更为减少。

[9]区寄:人名。

[10]从事:官职名。杜周士:人名。

[11]郴州:地名,一说为柳州。荛牧:打柴放牧。

[12]逾:超过。虚所:集市。

[13]伪:假装。

[14]恒:通常。

[15]遽:急忙,赶快。

[16]郎:仆人称主人为郎。

[17]白:告诉,禀报。

[18]愿:老实。

[19]颜证:人名。

[20]秦武阳:战国时期燕国的勇士,十三岁时就杀了人。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