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哲学中与今日意识中的一个根本问题
人类自文化初开群聚而居以来,有意无意间就时常遇到一个很难满意解决的问题,就是个人与团体的关系的问题。到底是个人为团体而生存,或团体为个人而存在?个人的利益高于团体的利益,或团体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许多的哲学家,一谈到政治社会问题时,也不免要对此煞费心思。有的时代,甚至这是哲学界的中心问题。团体高于一切的说法,可称为全体主义;个人高于一切的说法,可称为个体主义。两种主义的竞争,在各国之内与国际之间,都是人类目前的切肤问题。共产主义与各形各色的社会主义,都是有全体性的;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都是有个体性的,但这些名词,今日都与入主出奴的情绪搅在一起,所以本文只能用全体主义与个体主义两词,希望可以少引起一点情感的联系作用。并且当局者总不免迷惑,为摆脱我们今日所难避免的局内成见,我们似乎可对从前一个相似的时代加以研究,虽不见得能使我们解决今日的问题,但最少可叫我们对当前的局面有比较客观而深入一层的了解。在整个的人类史上,于史料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可说欧西的中古时代是对全体与个体的关系最为注意的,当时的第一流思想家都费大部的精神去推敲这个问题。
中古哲学讨论这个问题时,采取的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方式:就是共相对特相的关系。“形而上者谓之道”,共相是形而上的;“形而下者谓之器”,特相是形而下的。古今世界有无数的马,各马之间无论颜色、身材、速率、性格,以及身心的一切琐碎之点,没有两匹马完全相同。每一匹马是一个特相,并且是很“特别”很“独特”的特相。每个“特相”的马都是我们能见能闻能触的形下之器。但虽无两马相同,我们却毫不犹豫的总称古往今来所有的坐乘为“马”。似乎在一切能见能闻能触的形而下的马之外与之上,还有一切的马所以为“马”的原理,一个不可捉摸而仍然非常实在的形而上之道。否则既然没有两匹马相同,我们安能总称所有类似而不相同的四足物为“马”?一切的马所以为马的根本之理就是共相。
中古哲学家中,一派特别注意共相,认为形而上的道是唯一的实在,形而下的器只是偶然的外相,一切马所以成马的根本性质才是重要的;并且只有这个共相是实在的,一切个别的马不过是马的共相的临时表现而已。这一派的说法,在当时称为唯实主义:唯有共相是实在的。对立的一派,正正相反,所取的是一种常识的态度。具体的当然就是实在的,实在的当然就是具体的。并且只有具体的才能称为实在,只有一个一个的马古往今来实际的存在。虽然没有两匹马完全相同,但所有的马之间有许多主要的公同点,例如善走、可乘,特别是啸声,独有的鬃形等等。我们为便利起见,总称一切赋有以上各种特征的四足兽为“马”,这个“马”只是人类为自己的便利所定的“名”,本身并非实在。这一派称为唯名主义:一切所谓共相都是人定的名称,只有每个特相才是实在的。
这两派的思想,互相争辩甚烈。当初他们只谈一些不相干的例证,如马、狗、舟、车、花、木之类。但不知不觉间,他们就把注意力转移到比较切身的问题,如教会、上帝、国家等。按唯名主义的说法,教会只是许多信徒所组合而成的团体的“名”,实在的只有个个的信徒。教会属于信徒,教会可存可废,全听信徒的便利。教会为信徒的利益而存在,并不能绝对的支配信徒。这种推论当然是大逆不道,绝非当时定于一尊的教会所能接受的。再如教会对于上帝有所谓三位一体的信仰,上帝是三而一的,“三”虽然不能放弃,但当时特别著重于“一”。若按唯名的说法,所谓上帝的“一”只是虚名,实际却有三个上帝。但由正统教义的立场来看,否认上帝的“一”是荒谬绝伦的异端,必须彻底的扑灭。再者,中古时代虽尚没有特别清楚的国家观念,但当时有一个所谓神圣罗马帝国,在时人的政治意识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唯名主义也把它与教会同样的推翻,当然也非它所乐意承认。
唯名主义虽然是不合正道,唯实主义也不能负起卫道的责任,按唯实的说法,教会为唯一实在的主体,个个信徒只是属于教会而已,根本无足轻重。但当时的教会口口声声说是要解救所有的人,使每个人死后灵魂能升天堂,如何能说个人不重要?并且唯实主义讨论上帝的问题时,若推到逻辑的尽头,就成为泛神论。上帝是宇宙间最高最大的共相,至高无上,大而无外,于是上帝就与宇宙成为一体,宇宙间的一切,包括人类在内,都是上帝的一部分,都是上帝的表现,本身并无独立的存在。追根究底,只有上帝是宇宙间唯一的实在,因为上帝是无所不包的大共相。人类的灵魂即或存在,也不过是上帝神质之一粒的暂时射出,终久是要归还到上帝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既然如此,教会以及一切教会救人升天的信条典礼,可说都是庸人自扰,毫无必需的理由。
两派既然都不妥当,不久就有第三派出来,一个调和折衷的说法。提倡此说的最早名人就是十二世纪的巴黎大学教授阿贝拉。他认为特相与共相都是实在的,但特相很显然是具体而存在的,共相则不可捉摸,共相只存在于特相中。一个一个的马是实在的,但所以实在的原因,就是因为每个马都有“马”的共相贯乎其中,否则不能成马。似此,共相又属非常重要。但共相不可离特相而独立,不顾特相而只谈共相,共相就只为人心中的一种概念。所以阿贝拉的思想,当时称为概念论,这个说法,是否可以调和两极端的主义,是八百年来没有定论的一个问题。当时有许多人攻击阿贝拉,认为他的思想实际仍是一种变相的唯名论,与宗教的正道根本冲突。这种争辩,正在不得开交时,阿贝拉病死,问题也就不了了之地解决了。
共相特相的问题,到十三世纪才得到教会所认为满意的解决方案。亚里斯多德的哲学全集由回教的世界输入欧西,十三世纪的许多哲学家就费全部的精神去吸收消化这位希腊大师的思想。此种潮流的代表人物就是十三世纪中期意大利哲人圣多玛。他认为共相与特相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两者都是实在的,并且是不可分的。宇宙万象,形似混乱,但由畴范与物质的观点去考察,一切却又非常清楚,任何器物都有它所以成为器物之理,就是它的畴范,就是前一世纪哲学界的所谓共相。但每一器物又有它所依据的物质基础,所谓特相的“特”点就是由物质而来。畴范虽然只有一个,但没有两匹马的物质基础完全相同,因而产生了理同器异的现象,个性个个不同的现象。再进一层,畴范与物质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宇宙是金字塔式的,层次甚多,每级为物质,又为畴范,对下级为畴范,对上级为物质。物质为可能性,畴范为完成体;畴范是物质的目的,物质是畴范的依据。例如空气水分肥料推动一粒种子,一棵大树因而长成;种子空气水分肥料是物质,大树是畴范。把树作成门窗梁栋,树就又成为物质,门窗梁栋是畴范。门窗梁栋以及许多其他元素集合而成屋,门窗等又成为物质,屋是畴范。许多间屋合成一座建筑,屋又为物质,建筑是畴范。许多建筑合而成为一所庭园、校园或公署,建筑又为物质,院署是畴范。许多庭园公署和各种类似的建筑集团总合而成一个城市,建筑集团又成了物质,城市是畴范。再往上推,可及于一区、一国,以至天下宇宙。这不过是根据圣多玛的思想所举的一串相联的例证。宇宙间事物就是这样一串一串的无数物质畴范层叠形。宇宙间只有上帝是特殊的,他超脱于宇宙间的一切,他是纯粹的畴范,不杂有任何的物质。但他并非与宇宙无关的,宇宙间各种的畴范都靠上帝而存在。它们存在于上帝的思想中,上帝思想一物而其物存在。对于我们今日这个非宗教的时代,这个说法或者不免显得生硬,但由纯理论的立场来看,这至今仍不失为一种可以说得通的宇宙万象观。因为对于宇宙万象之所由来,我们除非是存而不论,否则非假定一个最后的无因之因不可。称这个无因之因为道,为太极,为太一,为绝对,为上帝,都同样的只是一个理所必有的假定而已。
圣多玛的思想,不久就被教会承认为正宗的哲学,历史上称他的思想为折衷唯实论:他著重于畴范,但不认畴范为绝对的。他对于上帝问题所论的那一套,与我们的主题无关,可以撇开不谈。他对于畴范物质关系的一般说法,却非常重要。物质与畴范,特相与共相,两者间的绝对关系既被打破,所以绝对的唯实论与唯名论也都变成没有意义的论说。讲到教会与信徒,教会当然是畴范,信徒是物质。但教会之所以成为教会,就是因为有信徒,无物质则畴范失所依据。反之,信徒为要实现人类的最高可能性,必须进入教会,物质而无畴范则永远不能达到它的最高目的。物质与畴范,特相与共相,并不是对立的,可说是相依为命的。个体与全体是不可分的,个体主义与全体主义都不妥当。健全稳定的时代,个体不是全体的牺牲品,全体也不是个体的工具,两者相生相成,全体靠个体而成立,个体靠全体而实现。
十三世纪是封建文化的最高峰,美满的哲学系统也于此时成立。任何稳定美满的时代,有形无形间实际都是服膺此种折衷的哲学思想的。只有在变乱的时代,极端唯实的全体主义或极端唯名的个体主义才占上风。十四世纪,封建文化渐趋破裂,哲学界唯名主义大盛。文艺复兴的运动也萌芽于此时,提倡人本主义,就是个人主义,到十五、十六两世纪间而变成意大利所风行的极端放纵的自私自利主义。同时,宗教改革运动兴起,以个人信仰自由相号召。这一切可说都是推翻封建文化与宗教文化的革命势力。到十七世纪,这种革命运动大致已经成功,以教会以封建为中心的文化局面至此已经消灭,一个新的稳定局面又已成立,历史上称之为旧制度:对内各国完全统一,对外列国维持均势,可说是一个美满的国际局面。后世的人承袭法国革命时的标语口号,对旧制度每多误会。当时的政治是普通所谓专制的,路易第十四世的“朕即国家”一语,最为后人所误解。法国的神学家包隋与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是此种专制政体的代言人,他们的文字,我们今日读来,虽然有时不免觉得繁琐,但我们能很清楚的明了当时对于专制君主的看法。君主不过是整个国家的象征,国家的观念已经很强,但一般人还不能想象一个抽象而无所寄托的国家,他们只能明白以一人为中心的国家形。人民当然属于国家,所以也就当然服从国家的象征,君主。君主的专制就由此而来。同时,国家也不是绝对的,君主对人民的福利必须顾到,人民有上书请愿的权利,实际也有上书请愿的事实。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折衷唯实论的制度,国家与人民相依相成的局面。
旧制度的盛期,也不过百年左右。到十八世纪,尤其是十八世纪的晚期,卢梭一流的革命思想家又起,提倡人权,提倡个人的自由。不久法国的大革命爆发,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推翻旧制度的革命口号。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革命与战乱的狂潮一发不可收拾,直到一八七〇年的普法战后,才算告一段落,欧西的世界渐有呈显小康之象。但一般讲来,法国革命时期的个人主义,势力仍然相当的强大,欧美各国无论表面上如何的安定,骨子里个人主义的地位则嫌太高,所以局面总不能完全的稳定。各形各色社会主义的日趋兴盛,就是对于个人主义的一种自然反响,第一次大战后兴起的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共产主义,以及各种各类的极权主义,代表一种更激烈的反动。第二次大战后的今日,典型的纳粹国家德意志,典型的法西斯国家意大利,杂牌的极权国家日本,虽都已消减,但极权主义的根本潮流不仅没有减退并且有与日俱增之势,与民主主义对立的局面日趋尖锐化。今日以英美为主干的大西洋两岸的各民主国家,大致可说是代表唯名主义、个人主义或个体主义的。今日以苏联为中心的东欧各极权国家,是代表全体主义或唯实主义的,并且其主义并非折衷性,而是属于极端性的,人民完全成为国家的工具,毫无个人自由可言,个人人格的价值几乎全部被否定。这与民主国家的把个人捧得太高,一过一不及,两者都不是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世界若求安定,无论是国内或国际的外界的安定,或一般人心的内界的安定,都必须先求这个根本问题的解决。过于轻视个人的极权主义与过于重视个人的民主主义一日不彻底变质,举世人心的惶惶无主的情境就一日没有解除的希望。
[原载《中央日报》(昆明版)民国三十年三月十日第四版“人文科学”第十期,又载《周论》一卷十五期,1948年4月23日,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