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问:欧洲人所谓“教名”是什么意思;对欧洲人一般的取名制度的问题也时常有人口头上或书面上提出,现在作一综合性的解答。
我们中国旧日一个人有名又有字,欧洲人只有名而无字。从这一点讲,欧洲人取名的制度比我们简单。但专就“名”来讲,欧洲又较中国为复杂。
在过去欧洲人都信基督教,儿童生后都要到教堂去受洗礼,受洗礼时正式命名。这个名当然是事先由父母或监护人所取定的,不过须要经过洗礼的仪式才算正式的定名。在最简单的情况下,一个人只有此名,连名带姓只有两个字。我们一般所知道的一些西名,无论是出自基督教的《圣经》的,男名如彼得、约翰(拉丁语及多数西欧语音;俄语为“伊凡”)、保罗、约瑟夫、摩西、犹大,女名如玛利亚、伊丽莎白等等;或出于欧洲各族的原始社会时代的,男名如威廉、查理(即“卡尔”)、罗伯特、亨利、路易(法语音;德语及俄语为“路督维克”)、菲德烈、菲迪南,女名如莎罗蒂等等;或宗教史及一般历史上浮出过而成了定型的名称,男名如尼古拉、乔治、巴西路(拉丁语及多数西欧语音;俄语为“瓦西里”),女名如加特林娜等等——这些名称都可作为儿童受洗时的命名。今日欧洲各国,信教的人愈来愈少,许多儿童都不再受洗,但所取的名仍与过去大致相同。因为此名在历史上为受洗时的取名,所以称为“洗名”(baptismal name)或“教名”(christian name);因为这是世传的“姓”以外的每人特命之名,所以又称“命名”(given name);因为此名在习惯上是每人全部姓名的第一个名,所以又称“首名”(first name)。这以上是英文中比较复杂的分别称谓。俄文在此方面比较简单,只用很短的一个字,称之为nmr。
但无论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人物,或今日的一个欧洲人,我们时常会发现他的“姓”前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这种情形在家族比较大,亲友比较多,或社会关系比较广的家庭中特别容易发现。这是因为儿童出生后,意见太多或关系太杂,取名时不能集中于一字的原故。这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意见庞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都有人坚持,有非接受不可之势,那就爽性来者不拒,儿童就有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另一种情形,不是由于亲友意见庞杂,而是由于父母或监护人要对现在的或已故的一位亲友或名人表示尊敬,把那个人的“姓”或“名”也加予初生的婴儿,有时甚至要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表示敬意,儿童的“名”就相当长了。这最后一种情况,“名”可多到三五个以至上十个,在各国王族及贵族的子弟中尤为常见。遇到以上的情况,最后总要决定哪一个为受洗时所用的“名”;如不受洗,也要决定哪一个为“首名”,这是家人亲友呼唤时一般所习用的“名”。
在“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时候,“首名”以外的“名”很少被亲友呼用。自写姓名时,习惯很不一致。有人不怕麻烦,一个字母不漏地全部写出。有人除“首名”写出外,其他的名缩写,只写第一字母(有人连“首名”也缩写,那是另一种习惯,与我们目前所谈的问题无关)。也有人更精简,根本不用“首名”以外的名,只写姓和“首名”两字。例如达尔文的全部姓名为“查理·罗伯特·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但他不喜欢用他那第二个名,普通连缩写的方法都不采用,只自写“查理·达尔文”。
取名,当初都有所指。我们中国自古如此,至今未变,儿童出生后,总是选定一个或两个有所取义的字为名。在西方及欧洲,最初也是如此。例如“约瑟夫”原意为“不断长进”,“查理”或“卡尔”原意为“雄健”,“巴西略”或“瓦西里”原意为“王者气魄”。但到后来,取名所用的字渐渐定型化,原意也不再为一般人所了解,只是“人名”而已。今日我们如果向一个欧洲人问他的名何意,他将瞠目不知所答。今日欧洲也间或还有不用定型化的旧名,而另选一两个仍为人所了解的通用字为儿童命名的,但那是极端例外的事,一般人对这样的父母会认为古怪。
(原载《历史教学》195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