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中的分位制与命数法
我们中国一向在写比较大的数目字的时候,是采取四分位制,欧美各国则采取三分位制。这是因为我们的命数法大致每四位一变:西洋大致每三位一变的原故。自与西洋交通后,我们的政府机关与银行商行,两制并用,时常发生混乱。为避免此种混乱现象,并符合国际习惯,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已于一九五〇年四月下令,规定由五月一日起全国一律采用三分位制,多年纷乱不决的问题至此得到最后的解决。我们现在不要再谈这个问题,而是要谈与此有关的欧洲文字命数法中几个大的命数词在翻译时容易引起错误的问题;这种错误,最少一部是与分位制的不同有关的。为讨论方便,我们先列表如下,然后再依表加以解释:
注:m=million.
b=billion.
t=trillion.
□内字为数名词,与后面各位大数连用。
表中第一行是按法定命位制写出的中国现行命数法(过去曾有各种不同的大亿小亿与大兆小兆的说法,与本文所谈的目前实际的问题无关,一概从略。在本文中我们只依现行的办法命数)。至于西洋,在相当于我们中国的“亿”以前,各国的说法都完全一致。自此以后,就有所谓“大陆制”与“英国制”的分别了;北美合众国采取的是欧洲大陆的办法,所以“大陆制”又可称为“欧美制”。我们的“百万”,欧洲文字中称为million(此字在各种欧洲文字中的写法,大致相同;在俄文中,除字母的形象外,拼法也一样)。一千个million,就是我们的“十亿”,欧洲大陆与美国称为billion;但在英伦,就只称为一千million。英伦的billion,是一百万与一百万相乘之数,等于我们的“兆”;在大陆与美国则称这个数为trillion。英伦又另有trillion,那数目就更大了;但这个大而无当的数目,除在极度专门性的自然科学的特殊场合,很少用到,可以不论。我们现在要提出请大家注意的,就是由欧洲各种文字翻译时,如遇到这类的大数目字,应当特别慎重,以免误译:
(1)过去报纸刊物中,误译billion为“亿”的例,时常发生。过去此种情形发生时所根据的外国文字,几乎都是欧洲大陆的一种文字或美国人写的英文,billion当译为“十亿”。分位制与命数法本是一气相通的。在与欧美的三分位制相应的命数中,billion是一个三分单元的起点;而在中国旧日的四分位制中,“亿”是一个四分单元的起点,所以偶一不慎,就容易把两者相混。这种起点的字,可说是独立的“数名词”,此后的“十”与“百”(欧美)或“十”“百”与“千”(中国),就文法讲,等于形容词,是形容这些独立的“数名词”的。
(2)在不列颠人所写的英文中,billion一字很少遇到。但假如偶尔遇到的话,我们就须特加小心,当把它译为“兆”,我们接触英文的机会相当多,每在英文中遇到此字时,就必须查明撰者的国籍,否则就有发生极大错误的危险。
(3)如果遇到trillion一字,那恐怕一定是欧洲大陆或北美合众国的人写的,也译为“兆”。但假如是英伦人的作品,那就大伤脑筋了,因为我们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当于英伦的trillion的通行命数词。好在这只是一种经院式的讨论,实际上大概不会发生这个问题。
因为我们时常翻译外国文字,又因为在外国文字中时常遇到大写的或用阿拉伯数目字写的较大数字,再加上我们中国传统的命数法与现行的三分位制不能完全恰合,而西洋世界又有两种相差甚大的命数法,笔者建议像上面那样一个命数与分位对照表,今后要在各种常用的工具书、表册、历史、辞典、日记簿、账簿一类的印刷品的前面或后面,大量印制,叫经常从事翻译工作及经常与大的数字打交道的工作人员,随时可以参考,以免发生错误,更可免每次都要统一番脑筋的痛苦。
补论纪年名词译法
本文第二则(见本刊第一卷第六期)商讨西文纪年名词的翻译问题,所论限于以十年为单位的两种说法。此外在欧洲各种文字中还有一个名词,为纪千年单位时所用,在英文为millenni-um,在俄文为tЫcrчeПetne。这个名词,在过去的中文中也有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在最近出版的有关考古学的翻译品中,有人就把它简单的译为“千年”,而称“第一千年”“第二千年”等等。这也与我们从前讲到十年单位时所说的一样,“第一个十年”或“第二个十年”,是可通的中文,却不是好的中文。若无太大的困难,我们似乎应当另创新词。译为“千年”不妥,可从两方面讲。
第一,“千年”一词在我们脑中所引起的是一种年数的意识,而非年代的意识:它叫我们想到的是年数的多少大小,而非年代的先后远近。这个名词有时虽然也作为计年数之用,正如“世纪”与“旬纪”也有时作为计年数之用一样,但在多数的情形下是纪年代而非计年数的。为避免使人印象模糊混乱,最好是另想办法。
第二,译此词为“千年”,曾引起较比把我们主张译为“旬纪”的一词译为“十年”尤为麻烦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世纪不会多过十个十年,勉强说“第一十年”“第二十年”等等尚无大碍,只有“第十十年”令人稍觉可怪。但这个千年单位的名词,虽然在公元后也用,例如我们现在是生活在公元后第二个千年的末尾,但此词用得最多的是在上古史、人类学与考古学中,所牵涉的绝大部分都是公元前的事。公元后,至今尚未满二千年,但公元前的年数是多至不可胜数的。在范围大部属于公元前的几门学问中,往往在提到几万年几十万年前时,也用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个名词;假如提到公元前一万五千年到一万四千年之间的一千年时,我们无论说“公元前第十五千年”或“第十五个千年”,都不仅费舌绕口,并且也使人印象含混,就文字讲,也只能说是很恶劣的中文。我们中国在全世界恐怕是考古学的一个最大宝库,此方面发展的前途不可限量,将来用到这个纪年名词的机会一定很多,我们必须有一个面面顾到的新创名词。
笔者认为此词可译为“仟纪”,一方面躲开通用数目字的“千”字,一方面与“世纪”及“旬纪”协和,一致用那个中国自古以来纪年时所最通用的“纪”字。是否有当,请大家考虑。
这个名词有时泛用,所指的只是千年的数目,而非纪年中整整齐齐的千年单位;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当然只译为“千年”或“岁千年”就可以了。
(原载《翻译通报》1951年第2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