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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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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七

北齐〈文宣帝天保四则 废帝乾明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天统三则 武平二则〉

北周〈闵帝一则 明帝一则 武帝保定五则 天和六则 建德七则 宣政一则 静帝大象二则 大定一则〉

隋〈文帝开皇七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七则 恭帝义宁一则〉

庶徵典第四十三卷

星变部汇考十七

北齐

文宣帝天保元年,荧惑犯房。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天保元年十二月甲申,荧惑犯房北头第一星及钩钤。占曰:大臣有反者。其二年二月壬申,太尉彭乐谋反,诛。天保八年二月,岁星守少微。五月,犯上将。七月,月掩心。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八年二月己亥,岁星守少微,经六十三日。占曰:五官乱。五月癸卯,岁星犯太微上将。占曰:大将忧,大臣死。其十年五月,诛诸元宗室四十馀家,乾明元年,诛杨遵彦等,皆五官乱,大将忧,大臣死之应也。七月甲辰,月掩心星。占曰:人主恶之。十年十月,帝崩。

天保九年二月,荧惑犯舆鬼。三月,荧惑犯轩辕。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九年二月,荧惑犯鬼质。占曰:斧质用,有大丧。三月甲午,荧惑犯轩辕。占曰:女主恶之。其十年五月,诛魏氏宗室,十月帝崩,斧质用,有大丧之应也。

天保十年,填星犯井钺。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十年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钺,与太白并。占曰:子为元枵,齐之分野,君有戮死者,大臣诛,斧钺用。其明年二月乙巳,太师常山王诛尚书令杨遵彦、右仆射燕子献、领军可朱浑天和、侍中宋钦道等。八月壬午,废少帝为济南王。

废帝乾明元年,荧惑入轩辕。

按《北齐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乾明元年三月甲午,荧惑入轩辕。占曰:女主凶。后太宁二年四月,太后崩。

孝昭帝皇建二年,天狗坠。七月,荧惑入鬼。

按《北齐书·孝昭帝本纪》:皇建二年,时有天狗下,乃于其所讲武以厌之。 按《隋书·天文志》:七月乙丑,荧惑入鬼中,戊辰,犯鬼质。占曰:有大丧。十一月,帝以暴疾崩。

武成帝河清元年七月,太白犯舆鬼。八月,月掩毕。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河清元年七月乙亥,太白犯舆鬼。占曰:有兵谋,诛大臣,斧质用。其年十月壬申,冀州刺史平秦王高归彦反,段孝先讨禽,斩之于都市,又其二年,杀太原王绍德,皆斧质用之应也。八月甲寅,月掩毕。占曰:其国君死,大臣有诛者,有边兵大战,破军杀将。其十月,平秦王归彦以反诛,其三年,周师与突厥入并州,大战城西,伏尸流血百馀里,皆其应也。

河清四年正月,金犯火,金、火、木合在娄。三月,彗星见。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四年三月,彗星见。太史奏天文有变,其占当有易王。丙子,传位于皇太子。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己亥,太白犯荧惑,相去二寸,在奎。甲辰,太白、荧惑、岁星合在娄。占曰:甲为齐。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分有兵丧,改立侯王,国易政。三月戊子,彗星见。占曰:除旧布新,有易王。至四月,传位于太子,改元。

后主天统元年六月,彗星见。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元年六月壬戌,彗星出文昌东北,其大如手,后稍长,乃至丈馀,百日乃灭。 按《隋书·天文志》:六月壬戌,彗星见于文昌,长数寸,入文昌,犯上将,然后经紫微宫西垣入危,渐长一丈馀,指室壁。后百馀日,在虚危灭。占曰:有大丧,有亡国易政。其四年十二月,太上皇崩。

天统四年六月,彗星见东井。七月,孛星见房心。八月,入天市,犯离宫。九月,入奎、娄。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四年六月,彗星见于东井。 按《隋书·天文志》:六月,彗星见东井。占曰:大乱,国易政。七月,孛星见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东行。八月,入天市,渐长四丈,犯匏瓜,历虚危,入室,犯离宫。九月入奎,至娄而灭。孛者,孛乱之气也。占曰:兵丧并起,国大乱易政,大臣诛。其后,太上皇崩。至武平二年七月,领军厍狄伏连、治书侍御史王子宜,受琅琊王俨旨,矫诏诛录尚书、淮南王和士开于南台,伏连等即日伏诛,右仆射冯子琮赐死。此国乱之应也。

天统五年二月,岁星掩太微。五月,荧惑犯鬼积尸。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二月戊辰,岁星逆行,掩太微竹将。占曰:天下大惊,四辅有诛者。五月甲午,荧惑犯鬼积尸。甲,齐也。占曰:大臣诛,兵大起,斧质用,有大丧。至武平二年九月,诛琅琊王俨,三年五月,诛右丞相、咸阳王斛律明月,四年七月,诛兰陵王长恭,皆懿亲名将也。四年十月,又诛崔季舒等,此斧质用之应也。

武平三年八月,土、木、金合于氐。九月,月蚀娄。十一月,天狗见。十二月,月蚀岁星。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武平三年八月癸未,填星、岁星、太白合于氐,宋之分野。占曰: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侯王。其四年十月,陈将吴明彻寇彭城,右仆射崔季舒,国子祭酒张雕,黄门裴泽、郭遵,尚书左丞封孝琰等,谏车驾不宜北幸并州。帝怒,并诛之,内外兵丧之应也。九月庚申,月在娄,蚀既,至旦不复。占曰:女主凶。其三年八月,废斛律皇后,立穆后。四年,又废胡后为庶人。十一月乙亥,天狗下西北。占曰:其下有大战流血。后周武帝攻晋州,进兵平并州,大战流血。 又按《志》:十二月辛丑,月蚀岁星。占曰:有亡国。至七年,而齐亡。

武平四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五月癸巳,荧惑犯右执法。占曰:大将死,执法者诛,若有罪。其年,诛右丞相斛律明月,明年,诛兰陵王长恭,后年,诛右仆射崔季舒,皆大将死,执法诛之应也。

北周

孝闵帝元年二月,岁星守少微。五月,岁星犯太微上将,太白犯轩辕,月掩心,荧惑犯东井。

按《周书·闵帝本纪》:元年二月,岁星守少微,经六十日。五月癸卯,岁星犯太微上将,太白犯轩辕。七月甲辰,月掩心后星,荧惑犯东井北端第二星。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癸卯,太白犯轩辕。占曰:太白行轩辕中,大臣出令。又曰:皇后失势。辛亥,荧惑犯东井北端第二星。占曰:其国乱。又曰:大旱。其年九月,冢宰护逼帝逊位,幽于旧邸,月馀弑崩,司会李植、军司马孙恒及宫伯乙弗凤等被诛害。其冬大旱。皆大臣出令、大臣死、旱之应也。

明帝二年三月,荧惑入轩辕。六月,填星犯井钺。

按《周书·明帝本纪》:二年夏四月庚午,荧惑入轩辕。按《隋书·天文志》:作三月甲午,荧惑入轩辕。占曰:王者恶之,女主凶。其月,皇后独孤氏崩。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钺,与太白并。占曰:伤成于钺,君有戮死者。其年,太师宇文护进食,帝遇毒崩。

武帝保定元年七月,荧惑入鬼。九月,客星见于翼。十月,荧惑犯太微上将。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元年七月己巳,荧惑入舆鬼,犯积尸。九月乙巳,客星见于翼。冬十月戊寅,荧惑犯太微上将,合焉。

保定二年闰正月,太白入昴。二月,荧惑犯太微。三月,犯左执法。七月,太白犯鬼。十一月,荧惑犯岁星。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闰正月癸巳,太白入昴。二月壬寅,荧惑犯太微上相。三月壬午,荧惑犯左执法。七月乙亥,太白犯舆鬼。十一月壬午,荧惑犯岁星。保定三年九月,荧惑犯上将。十月,犯左执法。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九月甲子,荧惑犯太微上将。冬十月壬辰,荧惑犯左执法。 按《隋书·天文志》:九月甲子,荧惑犯太微上将。占曰:上将诛死。十月壬辰,荧惑犯左执法。

保定四年二月,荧惑犯房。三月,又犯之。

按《周书·武帝本纪》:四年二月甲午,荧惑犯房右骖。三月己未,荧惑又犯房右骖。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甲午,荧惑犯房右骖。三月己未,荧惑又犯房右骖。占曰:上相诛,车驰人走,天下兵起。其年十月,冢宰晋公护率军伐齐。十二月,柱国、庸公王雄力战死之,遂班师。兵起将死之应也。

保定五年正月,太白、荧惑、岁星合于娄。六月,彗星出三台入虚、危。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正月甲辰,太白、荧惑、岁星合于娄。六月庚申,彗星出三台,入文昌,犯上将,后经紫宫西垣入危,渐长一丈馀,指室、壁。后百馀日,稍短,长二尺五寸,在虚、危灭。

天和元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经天。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二年五月,木、火合于井。六月,月入毕。闰六月,木、金合于柳。七月,太白犯轩辕。十一月,荧惑犯钩钤。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五月,岁星与荧惑合于井。六月甲子,月入毕。闰六月,岁星、太白合于柳。七月,太白犯轩辕。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己丑,岁星与荧惑合在井宿,相去五尺。井为秦分。占曰:其国有兵,为饥旱,大臣匿谋,下有反者,若亡地。闰六月丁酉,岁星、太白合,在柳,相去一尺七寸。柳为周分。占曰:为内兵。又曰:主人凶忧,失城。是岁,陈湘州刺史华皎率众来附,遣卫公直将兵援之因而南伐。九月,卫公直与陈将淳于量战于沌口,王师失利。元定、韦世冲以步骑数千先度,遂没陈。七月庚戌,太白犯轩辕大星,相去七寸。占曰:女主失势,大臣当之。又曰:西方祸起。其十一月癸丑,太保、许公宇文贵薨,大臣当之验也。庚子,荧惑犯钩钤,去之六寸。占曰:王者有忧。又曰:车骑惊,三公谋。

天和三年春三月,太白犯井北辕。四月,太白入鬼。六月,有星孛于东井北,行一月,至舆鬼乃灭。客星见房心,入天市,犯营室,至奎,四十馀日乃灭。九月,太白与镇星合于角。

按《北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三年三月己未,太白犯井北辕第一星。占曰:将军恶之。其七月壬寅,隋公杨忠薨。四月辛巳,太白入舆鬼,犯积尸。占曰:大臣诛。又曰:乱臣在内,有屠城。六月甲戌,彗见东井,长一丈,上白下赤而锐,渐东行,至七月癸卯,在鬼北八寸所乃灭。占曰:为兵,国政崩坏。又曰:将军死,大臣诛。七月己未,客星见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渐大,东行;八月,入天市,长如匹所,复东行,犯河鼓右将;癸未,犯匏瓜,又入室,犯离宫;九月壬寅,入奎,稍小;壬戌,至娄北一尺所灭。凡六十九日。占曰:兵起,若有丧,白衣会,为饥旱,国易政。又曰:兵犯外城,大臣诛。天和四年二月,岁星掩上将,流星出左摄提。五月,荧惑犯鬼。

按《周书·武帝本纪》:四年春二月,岁星逆行,掩太微上将。庚午,大流星出左摄提,流至天津,灭后,有声如雷。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二月戊辰,岁星逆行,掩太微

上将。占曰:天下大惊,国不安,四辅有诛,必有兵革,天下大赦。庚午,有流星,大如斗,出左摄提,流至天津灭,有声如雷。五月癸巳,荧惑犯舆鬼。甲午,犯积尸。占曰:午,秦也。大臣有诛,兵大起。后三年,太师、大冢宰、晋国公宇文护以不臣诛,皆其应也。

天和五年正月,月在氐,晕,白虹贯之,有彗规北斗第四星。九月,金、木合于亢。十月,金、上合于氐。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九月己卯,太白、岁星合于亢。冬十月丙戌,太白、镇星合于氐。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乙巳,月在氐,晕,有白虹长丈所贯之,而有两珥相连接,规北斗第四星。占曰:兵大起,大战,将军死于野。是冬,齐将斛律明月寇边,于汾北筑城,自华谷至于龙门。其明年正月,诏齐公宪率师禦之。三月己酉,宪自龙门度汾水,拔其新筑五城,兵起大战之应也。天和六年四月,荧惑犯舆鬼。六月,荧惑太白合于张。八月,镇、岁、太白合于氐。

按《周书·武帝本纪》:六年四月己卯,荧惑犯舆鬼。八月癸未,镇星、岁星、太白合于氐。 按《隋书·天文志》:四月己卯,荧惑逆行,犯舆鬼。占曰:有兵丧,大臣诛,兵大起。其月,又率师取齐宜阳等九城。六月,齐将攻陷汾州。六月庚辰,荧惑太白合,在张宿,相去一尺。占曰:主人兵不胜,所合国有殃。

建德元年三月,荧惑、太白合于壁。七月,辰星、太白合于井,月犯心中星。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元年秋七月丙午,辰星、太白合于东井。己酉,月犯心中星。 按《隋书·天文志》:三月丙辰,荧惑、太白合壁。占曰:其分有兵丧,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又曰:改立侯王,有德者兴,无德者亡。其月,诛晋公护、护子谭公会、莒公至、崇业公静等,大赦。癸亥,诏以齐公宪为大冢宰,是其验也。七月丙午,辰与太白合于井,相去七寸,占曰:其下之国,必有重德致天下。后四年,上帅师平齐,致天下之应也。九月己酉,月犯心中星,相去一寸。占曰:乱臣在傍,不出五年,下有亡国。后周武伐齐,平之,有亡国之应也。

建德二年二月,荧惑犯舆鬼,入积尸。四月,太白掩鬼西北星,又掩东北星。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六月,月犯心中星。九月,太白犯右执法。十一月,太白掩填,在尾。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二月癸亥,荧惑犯舆鬼,入积尸。五月丁卯,荧惑犯右执法。六月甲辰,月犯心中星。九月癸酉,太白犯右执法。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癸亥,荧惑掩鬼西北星。占曰:大贼在大臣侧。又曰:大臣有诛。四月己亥,太白掩西北星,壬寅,又掩东北星。占曰:国有忧,大臣诛。六月丙辰,月犯心中后二星。占曰:乱臣在傍,不出三年,有亡国。又曰:人主恶之。九月癸酉,太白犯左执法。〈《纪》作右,互异。〉占曰:大臣有忧,执法者诛,若有罪。十一月壬子,太白掩填星,在尾。占曰:填星为女主,尾为后宫。明年皇太后崩。

建德三年二月,客星出五车,入文昌、北斗魁。四月,星孛于紫宫。十一月,岁星、太白合于危。十二月,月犯岁星于危,又食太白于营室。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夏四月丁巳,有星孛于东北紫宫垣,长七尺。十二月辛卯,月掩太白。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戊午,客星大如桃,青白色,出五车东南三尺所,渐东行,稍长二尺所;至四月壬辰,入文昌;丁未,入北斗魁中,后出魁,渐小。凡见九十三日。占曰:天下兵起,车骑满野,人主有忧。又曰:天下有乱,兵大起,臣谋主。其七月乙酉,卫王直在京师举兵反,讨擒之,废为庶人。至十月,始州民王鞅拥众反,讨平之。四月乙卯,星孛于紫宫垣外,大如拳,赤白,指五帝座,渐东南行,稍长一丈五尺;五月甲子,至上台北灭。占曰:天下易政,无德者亡。后二年,武帝率六军灭齐。十一月丙子,岁星与太白相犯,光芒相及,在危。占曰:其野兵,人主凶,失其城邑。危,齐之分野。后二年,宇文神举攻拔陆浑等五城。十二月庚寅,月犯岁星,在危,相去二寸。占曰:其邦流亡,不出三年。辛卯,月行在营室,食太白。占曰:其国以兵亡,将军战死。营室,卫也,地在齐境。后齐亡入周。

建德四年,月犯轩辕大星。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三月甲子,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有忧,又五官有乱。建德五年三月庚子,月犯东井第一星。六月丁巳,月掩心后星。庚午,荧惑入舆鬼。十月,荧惑犯太微上将。戊午,岁星犯大陵。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十月庚戌,荧惑犯太微西蕃上将星。占曰:天下不安,上将诛,若有罪,其止。六年二月,皇太子巡抚西土,仍讨吐谷浑。八月,至伏俟城而旋。吐谷浑寇边,天下不安之应也。

建德六年夏六月,荧惑入鬼。十月,岁星犯大陵。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六年六月庚午,荧惑入鬼。占曰:有丧旱。其七月,京师旱。十月戊午,岁星犯大陵。又己未、庚申,月连晕,规昴、毕、五车及参。占曰:兵起争地。又曰:王自将兵。又曰:天下大赦。建德七年四月,荧惑犯上相上将。十月,月食荧惑。十二月,大星西流,又入紫宫。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七年四月,先此荧惑入太微宫二百日,犯东蕃上相,西蕃上将,句己往还。至此月甲子,出端门。占曰:为大臣代主。又曰:臣不臣,有反者。又曰:必有大丧。后宣、武继崩,高祖以大运代起。十月癸卯,月食,荧惑在斗。占曰:国败,其君亡,兵大起,破军杀将。斗为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十一月,陈将吴明彻侵吕梁,徐州总管梁士彦出军与战,不利。明年三月,郯公王轨讨擒陈将吴明彻,俘斩三万馀人。十二月癸丑,流星大如月,西流有声,蛇行屈曲,光照地。占曰:兵大起,下有战场。戊辰平旦,有流星大如三斗器,色赤,出紫宫,凝著天,乃北下。占曰:人主去其宫殿。是月,营州刺史高宝宁据州反。其明年五月,帝总戎北伐。后年,武帝崩。〈按是年三月改元宣政,今照《志》分编。〉

宣政元年正月,月食昴。六月,木火金合于井。七月,月犯心前星,荧惑、太白合于七星,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太白入太微。九月,荧惑入太微,犯左执法。十二月,

荧惑入氐。

按《周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丙子,月食昴。占曰:有白衣之会。又曰:匈奴侵边。其月,突厥寇幽州,杀略吏人。五月,帝总戎北伐。六月,帝疾甚,还京,次云阳而崩。六月壬午,癸丑,木火金三星合,在井。占曰:其国霸。又曰:其国外内有兵丧,改立侯王。是月,幽州人卢昌期据范阳反,改立王侯,兵丧之验也。七月辛丑,月犯心前星。占曰:太子恶之,若失位。后静帝立为天子,不终之徵也。丙辰,荧惑、太白合,在七星,相去二尺八寸所。占曰:君忧。又曰:其国有兵,改立王侯,有德兴,无德亡。后年,改置四辅官,传位太子,改立王侯之应也。己未,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凶。后二年,宣帝崩,杨后令其父隋公为大丞相,总军国事。隋氏受命,废后为乐平公主,馀四后悉废为比丘尼。八月庚辰,太白入太微。占曰:为天下惊。又曰:近臣起兵,大臣相杀,国有忧。其后,赵、陈等五王为执政所诛,大臣相杀之应也。九月丁酉,荧惑入太微西掖门,庚申,犯左执法,相去三寸。占曰:天下不安,大臣有忧。又曰:执法者诛若有罪。是月,汾州稽胡反,讨平之。十一月,突厥寇边,围酒泉,杀略吏人。明年二月,杀柱国、郯公王轨。皆其应也。十二月癸未,荧惑入氐,守犯之三十日。占曰:天子失其宫。又曰:贼臣在内,下有反者。又曰:国君有系饥死,若毒死者。静帝禅位,隋高祖幽杀之。

静帝大象元年四月,太白、岁星、辰星合于井。癸丑,有流星大如斗,出太微,落落如遗火。六月,大流星出氐,入月中。大流星出营室,抵壁月,犯房。七月,荧惑掩房。

八月,荧惑犯南斗。九月,太白入南斗。十月,岁星犯轩辕,荧惑、填星合于虚。十一月己酉,有星大如斗,出张,东南流,光明烛地。

按《周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大象元年四月戊子,太白、岁星、辰星合,在井。占曰:是谓惊立,是谓绝行,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王公。又曰:其国可霸,修德者强,无德受殃。其五月,赵、陈、越、代、滕五王并入国。后二年,隋王受命,宇文氏宗族相继诛灭。六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鸡子,出氐中,西北流,有尾迹,长一丈所,入月中,即灭。占曰:不出三年,人主有忧。又曰:有亡国。静帝幽闭之应也。己丑,有流星一,大如斗,色青,有光明照地,出营室,抵壁入浊。七月壬辰,荧惑掩房北头第一星。占曰:亡君之诫。又曰:将军为乱,王者恶之,大臣有反者,天子忧。其十二月,帝亲御驿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卫数百人,并乘驿以从。房为天驷,荧惑主乱,此宣帝乱道德,驰骋车骑,将亡之诫。八月辛巳,荧惑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且有反臣,道路不通,破军杀将。尉迥、王谦等起兵败亡之徵也。九月己酉,太白入南斗魁中。占曰:天下有大乱,将相谋反,国易政。又曰:君死,不死则疾。又曰:天下爵禄。皆高祖受命、群臣分爵之徵也。十月壬戌,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若失势。周自宣政元年,荧惑、太白从岁星聚东井。大象元年四月,太白、岁星、辰星又聚井。十月,岁星守轩辕。其年,又守翼。东井,秦分,翼,楚分,汉东为楚地,轩辕后族,隋以后族兴于秦地之象,而周之后妃失势之徵也。乙酉,荧惑在虚,与填星合。占曰:兵大起,将军为乱,大臣恶之。是月,相州段德举谋反,伏诛。其明年三月,杞公宇文亮举兵反,擒杀之。

大象二年四月,有大星出天厨,入紫宫。五月,大流星出太微,入翼。七月辛卯,月掩氐东南星。甲午,月掩南斗第六星。岁星、太白合于张,大流星出五车。九月,荧惑与岁星合于翼。甲午,荧惑入太微。十月乙卯,大流星大如五斗,出张,南流,光明烛地。十一月乙巳,岁星守太微。癸丑,荧惑入氐。

按《周书·宣帝静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二年四月乙丑,有星大如斗,出天厨,流入紫宫,抵钩陈乃灭。占曰:有大丧,兵大起,将军戮。又曰:臣犯上,主有忧。其五月,帝崩,隋公执国政,大丧、臣犯主之应。赵王、越王以谋执政被诛。又荆、豫、襄三州诸蛮反,尉回、王谦、司马消难各举兵畔,不从执政,终以败亡。皆大兵起、将军戮之应也。五月甲辰,有流星一,大如三斗器,出太微端门,流入翼,色青白,光明照地,声若风吹幡旗。占曰:有立王,若徙王。又曰:国失君。其月己酉,帝崩,刘昉矫制,以隋公受遗诏辅政,终受天命,立王、徙王、失君之应也。七月壬子,岁星、太白合于张,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车东北流,光明烛地。九月甲申,荧惑、岁星合于翼。

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按《周书·静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北第一星。

占曰:房为明堂,布政之宫,无德者失之。二月甲子,隋王称尊号。

文帝开皇元年三月,太白昼见。四月,太白、岁星昼见。十一月,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于地。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开皇元年三月甲申,太白昼见。占曰:太白经天昼见,为臣强,为革政。四月壬午,岁星昼见。占曰:大臣强,有逆谋,王者不安。其后,刘昉等谋反,伏诛。十一月己巳,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地。占曰:流星有光有声,名曰天保,所坠国安有喜。其九年,平陈,天下一统。

开皇四年九月癸未,太白昼见。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开皇五年八月,流星数百,四散而下。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戊申,有流星数百,四散而下。占曰:小星四面流行者,庶人流移之象也。其九年,平陈,江南士人,悉播迁入京师。开皇八年二月,填星入井。十月,太白出西方,星孛于牵牛。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二月庚子,填星入东井。占曰: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称兵。其年大举伐陈,克之。十月甲子,有星孛于牵牛。占曰:臣杀君,天下合谋。又曰:内不有大乱,则外有大兵。牛,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后年,陈氏灭。

开皇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有星孛于角亢。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未,有彗星孛于虚危及奎娄,齐、鲁之分野。其后鲁公虞庆则伏法,齐公高颎除名。〈按《纪》作角亢。《志》作虚危奎娄,互异。〉开皇十九年十二月丁丑,星陨于渤海。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二月乙未,星陨于渤海。占曰:阳失其位,灾害之萌也。又曰:大人忧。开皇二十年秋八月,老人星见。十月己未,太白昼见。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太白昼见。占曰:大臣强,为革政,为易王。右仆射杨素,荧惑高祖及献后,劝废嫡立庶。其月乙丑,废皇太子勇为庶人。明年改元。皆阳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验也。

仁寿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月中,数日而退。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庚午,有星入于月中。占曰:有大丧,有大兵,有亡国,有破军杀将。七月甲辰,上疾甚,丁未,宫车晏驾。汉王谅反,杨素讨平之。皆兵丧亡国死王之应。

炀帝大业元年夏六月甲子,荧惑入太微。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甲子,荧惑入太微。占曰:荧惑为贼,为乱入宫,宫中不安。

大业三年三月,长星见西方,竟天。五月,星孛于文昌上将。九月,长星又见南方,竟天。

按《隋书·炀帝本纪》:三年正月丙子,长星竟天,出于东壁,二旬而止。二月己丑,彗星见于奎,埽文昌,历大陵、五车、北河,入太微,埽帝座,前后百馀日而止。五月癸酉,有星孛于文昌上将,星皆动摇。 按《天文志》:三月辛亥,长星见西方,竟天,千历奎娄、角亢而没;至九月辛未,转见南方,亦竟天,又干角亢,频埽太微帝座,干犯列宿,唯不及参、井。经岁乃灭。占曰:去秽布新,天所以去无道,建有德,见久者灾深,星大者事大,行迟者期远。兵大起,国大乱而亡。馀殃为水旱饥馑,土功疾疫。其后,筑长城,讨吐谷浑及高丽,兵戎岁驾,略无宁息。水旱饥馑疾疫,上功相仍,而有群盗并起,邑落空虚。九年五月,礼部尚书杨元感于黎阳举兵反。大业四年,彗见五车。

按《隋书·炀帝本纪》:四年九月戊寅,彗星出于五车,埽文昌,至房而灭。

大业九年五月,荧惑入南斗。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五月丁未,荧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长七八尺,于斗中句己而行。占曰:有反臣,道路不通,国大乱,兵大起。斗,吴、越分野,元感父封于越,后徙封楚地,又次之,天意若曰,使荧惑句己之,除其分野。至七月,宇文述讨平之。其兄弟悉枭首车裂,斩其党与数万人。其年,朱燮、管崇亦于吴郡拥众反。此后群盗屯聚,剽略郡县,尸横草野,道路不通,赍诏敕使人,皆步涉夜行,不敢遵路。 按《庾质传》:质为太史令。九年,征高丽,质曰:陛下若亲动万乘,糜费实多。帝怒曰:我自行尚不能剋,直遣人去,岂有成功也。帝遂行。既而礼部尚书杨元感据黎阳反,兵部侍郎斛斯政奔高丽,帝大惧,遽而西还,谓质曰:卿前不许我行,当为此耳。今者元感其成事乎。质曰:元感地势虽隆,德望非素,因百姓之劳苦,冀侥倖而成功。今天下一家,未易可动。帝曰:荧惑入斗。对曰:斗,楚之分,元感之所封也。今火色衰谢,终必无成。

大业十一年夏六月,有星孛于文昌。七月,荧惑守羽林。十二月,大流星坠。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一年十二月戊寅,有大流星如斛,坠明月营,破其冲车。 按《天文志》:六月,有星孛于文昌东南,长五六寸,色黑而锐,夜动摇,西北行,数日至文昌,去宫四五寸,不入,却行而灭。占曰:为急兵。其八月,突厥围帝于雁门,从兵悉冯城禦寇,矢及帝前。七月,荧惑守羽林。占曰:卫兵反。十二月戊寅,大流星如斛,坠贼卢明月营,破其冲輣,压杀十馀人。占曰:奔星所坠,破军杀将。其年,王充击卢明月城,破之。大业十二年五月,大流星陨。七月,荧惑守羽林。八月,大流星出王良阁道及羽林。九月,枉矢二出北斗。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二年五月癸巳,大流星陨于吴郡,为石。七月己巳,荧惑守羽林,月馀乃退。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隤墙。癸丑,大流星如瓮,出羽林。九月戊午,有二枉矢出北斗魁,委曲蛇行,注于南斗。 按《天文志》:五月癸巳,大流星陨于吴郡,为石。占曰:有亡国,有死王,有大战,破军杀将。其后大军破逆贼刘元进于吴郡,斩之。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隤墙;癸丑,大流星如瓮,出羽林。九月戊午,有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于南斗。占曰:主以兵去,天之所伐。亦曰:以乱代乱,执矢者不正。后二年,化及弑帝僭号,王充亦于东都弑恭帝,篡号郑。皆弑逆无道,以乱代乱之应也。

大业十三年夏五月,大流星坠江都。六月,镇星嬴而旅于参,有星孛于太微帝座。七月,荧惑守积尸。九月,彗见营室。十一月,荧惑犯太微。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三年五月辛卯,有流星如瓮,坠于江都。秋七月壬子,荧惑守积尸。九月,彗星见于营室。十一月,荧惑犯太微。 按《天文志》:五月辛亥,大流星如瓮,坠于江都。占曰:其下有大兵战,流血破军杀将。六月,有星孛于太微五帝座,色黄赤,长三四尺所,数日而灭。占曰:有亡国,有杀君。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弑帝也。十一月辛酉,荧惑犯太微。占曰:贼入宫,主以急兵见伐。又曰:臣逆君。明年三月,化及等杀帝,诸王及幸臣并被戮。 按《唐书·天文志》:大业十三年六月,镇星嬴而旅于参。参,唐星也。李淳风曰:镇星主福,未当居而居,所宿国吉。

恭帝义宁二年三月,荧惑入东井。

按《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唐书·天文志》:义宁二年三月丙午,荧惑入东井。占曰:大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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