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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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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卷目录

雨灾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永徽三则 显庆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二则 仪凤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嗣圣二则 神龙一则 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开元七则 天宝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上元二则 代宗广德二则 永泰一则 大历五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八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二则 开成三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二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广明一则 昭宗乾宁一则 天复一则 天祐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二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明宗天成一则 长兴二则 废帝清泰二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开运一则〉

辽〈圣宗统和三则 开泰一则 太平一则 道宗咸雍一则 太康一则 大安一则〉

宋一〈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二则 开宝六则 太宗太平兴国六则 雍熙一则 淳化五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二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六则 天禧二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三则 明道一则 景祐二则 宝元一则 庆历二则 皇祐二则 嘉祐四则 英宗治平三则 神宗熙宁五则 元丰二则 哲宗元祐三则 绍圣一则 元符三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三则 大观一则 宣和二则 钦宗靖康一则〉

庶徵典第七十七卷

雨灾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六年,秋关中久雨。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六年,关中久雨。少阳曰旸,少阴曰雨,阳德衰则阴气胜,故常雨。

太宗贞观十一年七月癸未,大雨,水谷洛溢。

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贞观十一年七月癸未,黄气际天,大雨,谷水溢,入洛阳宫,深四尺,坏左掖门,毁官寺十九;洛水漂六百馀家。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观十一年七月一日,黄气竟天,大雨,谷洛溢。帝引咎,令群臣直言政之得失。中书侍郎岑文本曰:伏惟陛下览古今之事,察安危之机,上以社稷为重,下以亿兆为念。明选举,慎赏罚,进贤才,退不肖。闻过即改,从谏如流。为善在于不疑,出令期于必信。颐神养性,省畋游之娱;去奢从俭,减工役之费。务静方内,不求辟土;载櫜弓矢,而无忘武备。凡此数者,愿陛下行之不怠,必当转祸为福,化咎为祥。况水之为患,阴阳常理,岂可谓之天谴而系圣心哉。十三日,诏曰:暴雨为灾,大水泛溢,静思厥咎,朕甚惧焉。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极言朕过,无有所讳。诸司供进,悉令减省。凡所力役,量事停废。遭水之家,赐帛有差。贞观十五年春,霖雨。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永徽元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六月,新丰、渭南大雨,零口山水暴出,漂庐舍;宣、歙、饶、常等州大雨,水,溺死者数百人。

永徽五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丁丑夜,大雨,麟游县山水冲万年宫元武门,入寝殿,卫士有溺死者。

按《旧唐书·五行志》:永徽五年六月,恒州大雨,自二月至七月。滹沱河水泛溢,损五千三百家。

永徽六年八月,京城大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显庆元年八月,霖雨。九月,括州暴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显庆元年十一月,自八月霜且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显庆元年八月,霖雨,更九旬乃止。九月,括州暴风雨,海水溢,坏安固、永嘉二县。

总章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总章二年六月,括州大风雨,海溢,坏永嘉、安固二县,溺死者九千七十人;冀州大雨,水平地深一丈,坏民居万家。

按《旧唐书·五行志》:总章二年七月,益州奏:六月十三日夜降雨,至二十日,水深五尺,其夜暴水深一丈已上,坏屋一万四千三百九十区,害田四千四百九十六顷。九月十八日,括州大风雨,海水翻上,坏永嘉、安固二县城百姓庐舍六千八百四十三区,杀人九千七十、牛五百头,损田苗四千一百五十顷。

咸亨元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亨元年五月丙戌,大雨,山水溢,溺死五千馀人。

咸亨四年七月,婺州大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婺州大雨,山水暴涨,溺死五千馀人。

仪凤三年五月壬戌,大雨霖。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永淳元年五月,连雨。六月,京师大雨。秋,山东大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五月丙午,东都连日澍雨;乙卯,洛水溢,坏天津桥及中桥,漂居民千馀家。六月乙亥,京师大雨,水平地深数尺。秋,山东大雨,水,大饥。按《旧唐书·五行志》:永淳元年六月十二日,连日大雨,至二十三日,洛水大涨,漂损河南立德弘敬、洛阳景行等坊二百馀家,坏天津桥及中桥,断人行累日。先是,顿降大雨,沃若悬流,至是而泛溢冲突焉。西京平地水深四尺已上,麦一束止得一二升,米一斗二百二十文,布一端止得一百文。国中大饥,蒲州没徙人家口并逐粮,饥馁相仍,加以疾疫,自陕至洛,死者不可胜数。西京米斗三百已下。

中宗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圣历二年七月丙辰,神都大雨,洛水溢。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宁州大雨,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三年六月,宁州大雨,水,漂二千馀家,溺死千馀人。

神龙元年,同官县大雨,水。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元年四月,雍州同官县大雨,水,漂民居五百馀家。

按《旧唐书·五行志》:神龙元年,右卫骑曹宋务光上疏曰:夫灾变应天,实系人事,故日蚀修德,月蚀修刑。若乃雨旸或愆,则貌言为咎,雩禜之法,存乎礼典。今暂逢霖雨,即闭坊门,弃先圣之明训,遵后来之浅术,时偶中者,安足神耶。盖当屏翳收津,丰隆戢响之日也。岂有一坊一市,遂能感召星灵;暂闭暂开,便欲发挥神道。必不然矣。疏奏不省。右仆射唐休璟以霖雨为害,咎在主司,上表曰:臣闻天运其工,人代之而理;神行其化,政资之以和。得其理则阴阳以调,失其和则灾沴斯作。故举才而授,帝唯其艰,论道于邦,官不必备。顷自中夏,及乎首秋,郡国水灾,屡为人害。夫水,阴气也,臣实主之。臣忝职右枢,致此阴沴,不能调理其气,而乃旷居其官。虽运属尧年,而无治水之用;位侔殷相,且阙济川之功。犹负明刑,坐逃皇谴。皇恩不弃,其若天何。昔汉家故事,丞相以天灾免职。臣窃遇圣时,岂敢腼颜居位。乞解所任,待罪私门,冀移阴咎之徵,复免夜行之眚。

睿宗先天二年,大霖雨。

按《唐书·睿宗本纪》:先天二年六月辛丑,以雨霖避正殿,减膳。

元宗开元二年,久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年五月壬子,以久雨禜京城门。

开元五年,巩县暴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开元五年六月十四日,巩县暴雨连日,山水泛涨,坏郭邑庐舍七百馀家,人死者七十二;汜水同日漂坏近河百姓二百馀户。

开元八年,暴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邓州三鸦口大水塞谷,见二小儿以水相沃,须臾,有蛇大十围,张口仰天,人或斫射之,俄而暴雷雨,漂溺数百家。按《旧唐书·五行志》: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夜,暴雨,东都谷、洛溢,入西上阳宫,宫人死者七十人。畿内诸县,田稼庐舍荡尽。掌关兵士,凡溺死者一千一百四十八人。京城兴道坊一夜陷为池,一坊五百馀家俱失。开元十四年,怀、卫等州澍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四年七月甲子,怀、卫、郑、滑、汴、濮、许等州澍雨,河及支川皆溢,人皆巢舟以居,死者千计,资产苗稼无孑遗。开元十五年,鄜州沔池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五年七月,鄜州雨,洛水溢入州城,平地丈馀,损居人庐舍,溺死者不知其数。八月八日,沔池县夜有暴雨,润水、谷水涨合,毁郭邑百馀家及普门佛寺。

开元十六年,久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六年九月丙午,以久雨降囚罪,徒以下原之。 按《五行志》:十六年九月,关中久雨。害稼。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六年九月,以久雨,帝思宥罪缓刑,乃下制曰:古之善为邦者,重人之命,执法之中,所以和气洽,嘉生茂。今秋京城,连雨隔月,恐耗其膏粒,而害于粢盛,抑朕之不明,何政之阙也。永惟久雨者,阴气陵阳,冤塞不畅之所致也。持狱之吏,不有刑罚生于刻薄,轻重出于爱憎邪。《诗》曰:此宜无罪,汝反收之。刺坏法也。《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明慎刑也。好生之德,可不务乎。两京及诸州系囚,应推徒已下罪,并宜释放。死罪及流,各减一等。庶得解吾人之愠,结迎上天之福佑。布告,遐迩知朕意焉。

开元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天宝五载秋,大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宝十二载八月,久雨。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天宝十二年八月,京师连雨二十馀日,米涌贵,令中书门下,就京兆大理,疏决囚徒。

天宝十三年,大霖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载秋,大霖雨,害稼,六旬不止。九月,闭坊市北门,盖井,禁妇人入街市,祭元冥太社,禜明德门,坏京城垣屋殆尽,人亦乏食。 按《韦凑传》:凑子见素为侍郎。十三载,元宗苦雨潦,阅六旬,谓宰相非其人,罢左相陈希烈,诏杨国忠审择大臣。时吉温得幸,帝欲用之。温为安禄山所厚,国忠惧其进,沮止之。谋于中书舍人窦华、宋昱,皆以见素安雅易制,国忠入白帝,帝亦以相王府属,有旧恩,遂拜武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肃宗至德二载,大雨。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德二载三月癸卯,大雨,至甲戌乃止。

按《册府元龟》:至德二年三月癸亥,大雨,至癸酉不止。帝令恤狱缓刑,诏三司条件,疏理处分。甲戌,雨止。

上元元年,恒雨。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上元元年四月,雨,讫闰月乃止。

上元二年,霖雨连月。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霖雨连月,渠窦生鱼。

按《旧唐书·五行志》:上元二年,京师自七月霖雨,八月尽方止。京城宫寺庐舍多坏,街市沟渠中漉得小鱼。

代宗广德元年,大雨,水。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元年九月,大雨,水平地数尺,时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溃去。广德二年,东都大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二年五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东都大雨,洛水溢,漂二十馀坊。

永泰元年,大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九月丙午,大雨至于丙寅。

按《旧唐书·五行志》:永泰元年,先旱后水。九月,大雨,平地水数尺,沟河涨溢。时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溃去。〈按新

书志作广德元年事互异

〉大历四年,恒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四年四月,雨,至于九月,闭坊市北门,置土台,台上置坛,立黄幡以祈晴。

按《册府元龟》:大历四年,自四月雨,连霖至秋,京师米斗至八百,官出米二万石,分场出粜贫人,闭坊市门,置土台及黄幡以祈晴。是日,雨止。

大历五年,大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五年夏,大雨,京城饥,出太仓米减价以救人。

大历六年八月,连雨害秋稼。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历十一年,京师澍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戊子,夜澍雨,京师平地水尺馀,沟渠涨溢,坏民居千馀家。

大历十二年,大雨害稼。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十二年秋,河溢。 按《五行志》:十二年秋,京畿及宋、亳、滑三州大雨水,害稼,河南尤甚,平地深五尺,河溢。 按《韩休传》:休子滉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大历十二年秋,大雨害稼什八,京兆尹黎干言状,滉恐有所蠲贷,固表不实。代宗命御史行视,实损田三万馀顷。始,渭南令刘藻附滉,言部田无害,御史赵计按验如藻言,帝又遣御史朱敖覆实,害田三千顷。帝怒曰:县令,所以养民,而田损不问,岂恤隐意邪。贬南浦员外尉,计亦斥为丰州司户员外参军。

德宗建中元年,幽、镇、魏、博大雨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元年冬,黄河、滹沱、易水溢。按《五行志》:元年,幽、镇、魏、博大雨,易水、滹沱横流,自山而下,转石折树,水高丈馀,苗稼荡尽。

贞元二年,大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二年正月乙未,大雨雪,至于庚子,平地数尺,雪上黄黑如尘。五月乙巳,雨,至于丙申,时大饥,至是麦将登,复大雨霖,众心恐惧。六月丁酉,大风雨,京城通衢水深数尺,有溺死者。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元二年夏,京师通衢水深数尺。吏部侍郎崔纵,自崇义里西门为水漂浮行数十步,街铺卒救之获免;其日,溺死者甚众。

贞元四年,连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四年八月,连雨,灞水暴溢,溺杀渡者百馀人。

贞元八年秋,大雨。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八年秋,大雨,河南、河北、山南、江淮凡四十馀州大水,漂溺死者二万馀人。时幽州七月大雨,平地水深二丈;郑、涿、蓟、檀、平五州,平地水深一丈二尺,郭邑庐里屋宇田稼皆尽,百姓皆登丘冢山原以避之。

贞元十年,恒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年六月,自春不雨,至于是月辛未雨。 按《五行志》:十年春,雨,至闰四月,间止不过一二日。

按《旧唐书·德宗本纪》:十年春,霖雨,罕有晴日。〈按《新纪》云:自春

至六月不雨,是旱也。而《五行志》与《旧纪》俱作霖雨水旱,二说径庭,至此疑新纪之讹。

贞元十一年秋,大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十二年夏四月,岚州暴雨,水深二丈。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十九年,大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九年七月甲戌,雨。 按《五行志》:十九年八月己未,大霖雨。

贞元二十一年秋,连月阴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宪宗元和二年,蔡州大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二年六月,蔡州大雨,水平地深数尺。

元和四年四月,常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四年闰月己未,雨。丁卯,立邓王宁为皇太子。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册皇太子宁,以雨沾服,罢。十月,再择日册,又以雨沾服罢。近常雨也。

元和六年七月,霖雨害稼。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八年五月,大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陈州、许州大雨,大隗山摧,水流出,溺死者千馀人。

按《旧唐书·五行志》:八年六月庚寅,京师大风雨,毁屋扬瓦,人多压死。水积城南,深处丈馀,入明德门,犹渐车辐。时所在霖雨,百源皆发,川渎不由故道。辛丑,出宫女二百车,得人娶纳,以水害诫阴盈也。

元和十一年夏、秋,连大风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五月,连雨。八月壬申,雨,至于九月戊子。 又按《志》:五月,京师大雨水,昭应尤甚。六月,密州大风雨,海溢,毁城郭;饶州浮梁、乐平二县暴雨,水,漂没四千馀户。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一年五月,京畿大雨,害田四万顷,昭应尤甚,漂没居人。

元和十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乙酉,京师大雨,水,含元殿一柱倾,市中深三尺,毁民居二千馀家。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大雨。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二月癸未,大雨。八月,久雨,闭坊市北门。宋、沧、景等州大雨,自六月癸酉至于丁亥,庐舍漂没殆尽。 又按《志》:九月己酉,大雨,树无风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

穆宗长庆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二年七月,处州大雨,水,平地深八尺,坏城邑、桑田大半。

长庆四年正月,敬宗即位。夏,大雨,水。

按《唐书·敬宗本纪》:四年正月,即位。夏,汉水溢。 按《五行志》:四年夏,苏、湖二州大雨,水,太湖决溢;郓、曹、濮三州雨,水坏州城、民居、田稼略尽。

按《册府元龟》:长庆四年六月辛巳,诏曰:近者夏麦垂熟,霖雨稍多,虽不甚损伤,亦是阴阳小沴。囚徒之中,或有冤滥,宜令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同疏理决遣,讫闻。奏其在内诸军,使囚徒亦委本司,疏决。闻奏。

敬宗宝历元年六月,雨,至于八月。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文宗太和四年,大雨。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四年夏,郓、曹、濮等州雨,坏城郭庐舍殆尽。

太和六年,大雨。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徐州大雨,坏民居九百馀家。

开成元年,暴雨,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开成元年七月乙亥,雨。 按《五行志》:开成元年夏,凤翔麟游县暴雨,水,毁九成宫,坏民舍数百家,死者百馀人。

开成四年秋,大雨。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西川、沧景、淄青大雨,水,害稼及民庐舍,德州尤甚,平地水深八尺。开成五年正月,武宗即位。七月,霖雨。

按《唐书·武宗本纪》:五年正月辛巳,即位。八月甲寅,雨。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霖雨,葬文宗,龙輴陷,不能进。

武宗会昌三年,雨霖。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三年九月丁未,以雨霖,理囚,免京兆府秋税。

宣宗大中四年四月,霖雨。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四年四月壬申,以雨霖,诏京师、关辅理囚,蠲度支、盐铁、户部逋负。

大中十年四月,雨,至于九月。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九年,久雨。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九年六月,久雨、禜明德门。

僖宗乾符五年,大霖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五年秋,大霖雨,汾、浍及河溢流害稼。

广明元年秋八月,大霖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昭宗乾宁元年七月,以雨霖避正殿减膳。

按《唐书·昭宗本纪》云云。

天复元年八月,久雨。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祐三年,以久雨禜门。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祐三年九月,诏以久雨,恐妨农事,遣工部侍郎孔绩禜定鼎门,如不止止于三日。

后梁

太祖开平三年,久雨。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三年六月己亥,以久雨,命官祈祷于神祠灵迹。八月甲午,以秋稼将登霖雨,特甚命宰臣已下祷于社稷诸祠。

开平四年,久雨。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四年五月己丑朔,以连雨不止至壬辰,御文明殿,命宰臣分拜祠庙。八月,车驾西征。己巳,次陜府。是时悯雨,且命宰臣从官分祷灵迹,既而雨,翼日止,帝大悦。九月辛丑,以久雨,命宰臣薛贻矩禜门,赵光逢祠嵩岳。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八月,大雨霖,河溢。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云云。

按《册府元龟》:同光二年八月乙未,敕:旬日霖雨,恐伤秋稼,须命祈止,冀获开晴,可差官分祷祠庙。

同光三年六月,大雨霖。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通鉴》:同光三年六月,雨七十五日始霁,百川皆溢。

按《册府元龟》:同光三年七月丁酉,敕:河南尹依法祈晴。己亥,敕:淫雨稍甚,宜差官分道祈祷。九月辛卯朔,敕:霖雨未止,恐伤苗稼及妨收穫,宜令差官于诸寺观神祠,虔心祈祷,仍令河南府差官应有灵迹处精虔祈止。丙午,敕:霖雨未晴,宜令宰臣尚书丞郎分于寺观祈晴。

明宗天成三年,大霖雨。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成三年七月,霖雨稍甚,命宰臣散于寺观祈晴。八月,汴州稍旱,命丞相祈雨于寺观。

长兴二年,频阴雨。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二年八月丙子,敕:阴雨稍频,虑妨收穫,宜令河南府依古法祈晴。

长兴三年春,久雨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三年三月丙申,帝以春雨稍频,虑妨耕种,宜令河南府依古法祈晴。帝问翰林参谋赵延文:自春以来频雨,何故。奏曰:缘火犯井,所以频雨,兼雷声,似夏并不益,时乞宽刑狱。从之。壬寅,司天奏以时雨过多,请差官祷禜,从之。六月辛酉,命文武百官应在京寺观神祠祈晴。又敕:霖雨积旬,尚未晴霁,眷言刑狱,虑在滞淹,京城诸司系囚,并宜疏理释放。

按《册府元龟》:长兴三年七月,以久雨未晴,分命祷禜。敕:天下州府见禁囚徒,据事理疾速断,决不得滞淹。久雨未晴,恐至淹抑。

废帝清泰元年,久雨。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清泰元年八月甲申,诏曰:霖雨稍频,虑妨收穫,分命朝臣诸祠宇祈晴。乙未,诏曰:苦雨连绵,已踰浃旬,差官祈禜,尚未晴明,宜令宰臣李愚、刘煦、卢文纪、姚顗各于诸寺观虔告。自十一日后霖不止,至是日稍霁。九月己亥,诏曰:久雨未霁,礼有祈禳,禜都城门三日不止,乃祈山川告宗庙社稷,宜令太子宾客李延范等禜诸城门,太常卿李怿、工部尚书崔居俭告宗庙社稷。甲辰,诏曰:霖霪稍甚愆,伏为灾,朕烛理不明,虑伤和气。都下诸狱委御史台差官虑问西都差留守判官藩镇差观察判官刺史州,委军事判官诸县委令录。据见系罪人一一亲自录问,恐奸吏逗遛,致其淹抑昼时疏理,如是,大狱即具奏闻。癸卯,司天监灵台郎李德舟以霖雨为灾。献唐初,太史令李淳风祈晴,法天皇大帝北极北斗寿星九曜二十八宿,天地水三官五岳神,又有陪位神,五岳判官、五道将军风伯雨师名山大川醮法,用纸钱驰马有差。诏曰:李德舟显陈艺术特贡封章,以霖雨之为灾,恐粢盛之不稔,请修祈醮以示消禳恭以天地、星辰、宗庙、社稷雨师风伯皆遵祀典荐,告不亏名山大川,屡行祈祷,今据德舟所陈所司严洁祠祭以表精虔。

清泰二年,以久雨祈晴于嵩山。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清泰二年七月戊辰,以京师苦雨遣左武卫将军穆延辉嵩山祈晴。九月乙酉,京师以大霖雨祈晴。

后晋

高祖天福七年二月,暴雨连日。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唐烈祖本纪》:升元六年〈即天福七年〉六月,常、宣、歙三州大雨,涨溢。

出帝开运三年秋七月,大雨,水,河决。

按《五代史·出帝本纪》云云。

圣宗统和元年,霖雨。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元年九月,南京留守奏,秋霖害稼,请权停关征,以通山西籴易,从之。

统和九年六月,南京霖雨伤稼。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二十七年秋,霖雨。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二十七年秋七月甲寅朔,霖雨,潢、土、斡剌、阴凉四河皆溢,漂没民舍。

开泰六年,大雨踰月。

按《辽史·圣宗本纪》:开泰六年戊辰朔,德妃萧氏赐死,葬兔儿山西。后数日,大风起冢上,昼暝,大雷电而雨不止者踰月。

太平十一年,大雨水。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十一年夏五月,大雨水,诸河横流,皆失故道。

道宗咸雍四年秋七月,南京霖雨。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太康七年七月,南京霖雨。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七年七月,南京霖雨,沙河溢,永清、归义、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县伤稼。

大安五年夏四月甲子,霖雨。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蔡州大霖雨,道路行舟。

乾德三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二月,全州大水。 按《五行志》:乾德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蕲州大雨水,坏民庐舍。

乾德四年八月,衡州大雨水月馀。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元年,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元年六月癸丑朔,诏民田为霖雨、河水坏者,免今年夏税。 按《五行志》:开宝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坏民田、庐舍。八月,集州霖雨河涨,坏民庐舍及城壁、公署。

开宝二年,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帝驻潞州,积雨累日未止。九月,京师大霖雨。

开宝五年,京师及河南、北诸州皆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五月乙丑,命近臣祈晴。甲戌,以霖雨,出后宫五十馀人,赐予以遣之。丁亥,河南、北淫雨,澶、滑、济、郓、曹、濮六州大水。六月,诏:淫雨河决,沿河民田有为水害者,有司具闻除租。 按《五行志》:五年,京师雨,连旬不止。河南、河北诸州皆大霖雨。开宝六年七月,单州、濮州并大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八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八年五月辛巳,祈晴。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京师大雨水。六月,沂州大雨水,入城,坏民舍、田苗。

开宝九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九年三月庚寅,大雨,分命近臣诣诸寺庙祈晴。四月己亥,雨霁。秋七月丙戌,命近臣祈晴。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京师大雨水。淄州水害田。秋,大霖雨。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道州大霖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道州春夏霖雨不止,平地二丈馀。

太平兴国四年三月,泰州雨水害稼。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平兴国五年,京师连旬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五月癸卯朔,大霖雨。辛酉,命宰相祈晴。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京师连旬雨不止。太平兴国七年,齐州大风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齐州逮捕临邑尉王坦等六人。系狱未具,一夕,大风雨坏狱户,王坦等六人并压死。

太平兴国八年,河南府澍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河南府澍雨,洛水涨五丈馀,坏巩县官署、军营、民舍。太平兴国九年,淄州霖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淄州霖雨,孝妇河涨溢,坏官寺、民田。

雍熙三年八月,京师大霖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三年八月丁未,大雨,遣使祷岳渎,至夕雨止。 按《五行志》云云。

淳化元年,陇城县、吉州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陇城县大雨,坏官私庐舍殆尽,溺死者百三十七人。吉州大雨。

淳化二年六月,博州大雨。七月,泗州大雨。十二月,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二年十二月癸未,大雨,无冰。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博州大霖雨,河涨,坏民庐舍

八百七十区。七月,泗州招信县大雨,山河涨,漂浸民田、庐舍,死者二十一人。

淳化三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三年九月丙申,遣官祈晴。按《五行志》:三年九月,京帅霖雨。十月,上津县大雨,河水溢,坏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淳化四年,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四年七月丁酉,大雨。九月丙午,自七月雨,至是不止。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陇城县大雨,牛头河涨二十丈,没溺居人、庐舍。 又按《志》:四年七月,京师大雨,十昼夜不止,朱雀、崇明门外积水尤甚,军营、庐舍多坏。是秋,陈、颍、宋、亳、许、蔡、徐、濮、澶、博诸州霖雨,秋稼多败。

淳化五年,大雨水害稼。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五年夏四月癸卯,大雨。八月庚子,大雨。 按《五行志》:五年秋,开封府、宋、亳、陈、颍、泗、寿、邓、蔡、润诸州雨水害稼。

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师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道二年七月,广南诸州并大雨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昭州大霖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五月,昭州大霖雨,害民田,溺死者百五十七人。

咸平五年,京师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五年六月,都城大雨,坏庐舍,民有压死者,振恤其家。秋七月戊戌,幸启圣院、太平兴国寺、上清宫致祷,雨霁,遂幸龙卫营视所坏垣室,劳赐有差。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京师大雨,漂坏庐舍,民有压死者。积潦浸道路,自朱雀门东抵宣化门尤甚。

景德三年八月,青州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青州大雨,坏鼓角楼门,压死者四人。

大中祥符二年,无为军兖州霖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九月乙亥,无为军言大风拔木,坏城门、营垒、民舍,压溺者千馀人。诏内臣恤视,蠲来年租,收瘗死者,家赐米一斛。冬十月甲辰,兖州霖雨害稼,赈恤其民。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升州霖雨。五月,京师大雨。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五月辛丑,京师大雨,平地数尺,坏庐舍,民有压死者,赐布帛。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升州霖雨。五月辛丑,京师大雨,平地数尺,坏军营、民舍,多压者,近畿积潦。

大中祥符四年,久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四年九月戊子,幸太乙宫祈晴。

大中祥符五年九月,建安军大霖雨,害农事。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六年,保安军积雨。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六年六月癸酉,保安军雨,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保安军积雨河溢,浸城垒,坏庐舍,判官赵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

大中祥符八年,坊州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坊州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天禧元年秋七月丁未,霖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天禧四年,京师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秋七月辛酉,京城大雨,水坏庐舍大半。丙寅,以霖雨坏营舍,赐诸军缗钱。九月乙未,以久雨放朝十日。甲辰,减水灾州县秋租。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京师连雨弥月。甲子夜,大雨,流潦汎滥,民舍、军营圮坏大半,多压死者。自是频雨,及冬方止。

乾兴元年二月,苏、湖、秀州雨,坏民田。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仁宗天圣四年,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六月庚寅,大雨震电,京师平地水数尺。辛卯,避正殿,减常膳。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戊寅,莫州大雨坏城壁。

天圣七年春,京师雨弥月。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圣七年,自春涉夏,雨不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刑法志》:七年春,京师雨,弥月不止。仁宗谓辅臣曰:岂政事未当天心耶。因言:向者大辟覆奏,州县至于三,京师至于五,盖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决狱议罪,毋或枉滥。又曰:赦不欲数,然舍是无以召和气。遂命赦天下。

明道二年六月癸丑,京师雨,坏军营、府库。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景祐三年六月,虔、吉诸州久雨。七月,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三年秋七月庚子,大雨雷电。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虔、吉诸州久雨,江溢,坏城庐,

人多溺死。

景祐四年,杭州大风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乙亥,杭州大风雨,江潮溢岸,高六尺,坏堤千馀丈。

宝元元年,建州久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溪水大涨,入州城,坏民庐舍,溺死者甚众。

庆历六年,河东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六年秋七月庚寅,河东经略司言雨坏忻、代等州城壁。

庆历八年,大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三月壬戌,以霖雨,录系囚。六月壬辰,以久雨斋祷。十二月乙丑朔,以霖雨为灾,颁德音,改明年元,减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出内藏钱帛赐三司,贸粟以济河北,流民所过,官为舍止之,赍物毋收算。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恒雨。七月癸丑,卫州大雨水,诸军走避,数日绝食。

皇祐二年八月,深州大雨坏庐舍。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皇祐四年,京城大风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癸未,京城大风雨,民庐摧圮至有压死者。

嘉祐元年,大雨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元年四月,大雨水注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六月乙亥,雨坏太社太稷坛。己卯,诏群臣实对言时政阙失。 按《五行志》:嘉祐二年,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筏渡人。 又按《志》:五月丁未,昼夜大雨。六月乙亥,雨坏大社、大稷坛。八月,河东沿边久雨濒河之民多流移。〈按《纪》作元年,《志》作二年,今照《纪》编次。〉嘉祐三年八月,霖雨害稼。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祐六年,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河北京西淮南两浙江南东西淫雨为灾。闰八月,京师久雨。是岁,频雨及冬方止。

嘉祐七年六月,代州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大雨,山水暴入城。

英宗治平元年,恒雨。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八月庚寅,京师大雨,水。癸巳,赐被水诸军米,遣官视军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赐其家缗钱,葬祭其无主者。乙未,以雨灾,诏责躬乞言。初,学士草诏曰:执政大臣,其惕思天变。帝书其后曰:雨灾专以戒朕不德,可更曰协德交修。己亥,以水灾,罢乐宴。九月壬戌,雨,罢大宴。乙酉,以久雨,遣使祷于岳渎名山大川。 按《五行志》:元年,京师自夏历秋,久雨不止,摧真宗及穆、献、懿三后陵台。

治平二年,大雨。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庚寅,大雨,地上涌水,坏官私庐舍,漂人民畜产不可胜数。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参者十数人而已。诏开西华门以泄宫中积水,水奔激,殿侍班屋皆摧没,人畜多溺死,官为葬祭其无主者千五百八十八人。治平三年,以水潦为灾,命宰执各举馆职。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治平三年,命宰执举馆职各五人。先是,英宗谓中书曰:水潦为灾,言事者云咎在不能进贤,何也。欧阳修曰:近年进贤路狭,往时入馆有三路,今塞其二矣。帝纳之,故有是命。

神宗熙宁元年,冀州大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年八月,冀州大雨,坏官私庐舍。

熙宁二年,泉州大风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泉州大风雨,水与潮相冲泛溢。损田稼,漂官私庐舍。熙宁七年,大雨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坏陕、平陆二县。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 又按《志》:七年六月,陕州大雨,漂溺陕、平陆二县。熙宁九年七月,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涨。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熙宁十年,洛州沧卫霖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洛州漳河决,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阳河水湍涨,坏南仓,溺居民。沧、卫霖雨不止,河泺暴涨,败庐舍,损田苗。

元丰四年,泰州大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泰州海风驾大雨,漂浸州城,坏公私舍数千楹。

元丰七年,怀州大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怀州黄、沁河泛溢,大雨水,损稼,坏庐舍、城壁。

哲宗元祐二年七月丁卯,以雨罢集贤殿宴。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祐四年,夏秋霖雨。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秋霖雨,河流泛涨。

元祐八年四月,雨至八月。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丁未,久雨,祷山川。 按《五行志》: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昼夜不息,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诸路大水。诏开京师宫观五日,所在州令长吏祈祷,宰臣吕大防等待罪。

绍圣元年,京畿久雨。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圣元年七月,京畿久雨,曹、濮、陈、蔡、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九月丁未,以霖雨罢秋宴。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符二年,久雨。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久雨,陕西、京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坏庐舍。九月,以久雨罢秋宴。

元符三年正月,徽宗即位。七月,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久雨,哲宗大升舆在道陷泥中。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久雨,时钦圣宪肃皇后、钦慈皇后二陵方用工,诏京西祈晴。

崇宁元年,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以雨水坏民庐舍,诏开封府恤赈压溺者。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久雨,坏京城庐舍,民多压溺而死者。

崇宁三年,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八月壬寅,大雨坏民庐舍,令收瘗死者。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久雨。

崇宁四年,恒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四年冬十月,自七月雨,至是月不止。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京师久雨。又自七月至九月,所在霖雨伤稼,十月始霁。

大观三年,阶州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阶州久雨,江溢。

宣和元年,大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骤高十馀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驼冈连万胜门外马监,居民尽没。前数日,城中井皆浑,宣和殿后井水溢,盖水信也。至是,诏都水使者决西城索河堤杀其势,城南居民冢墓俱被浸,遂坏籍田亲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门,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渠将溢,于是募人决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泺,乃平。

宣和六年,京畿恒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秋,京畿恒雨。河北、京东、两浙水灾,民多流移。

钦宗靖康元年,大雨。

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靖康元年四月,京师大雨,天气清寒。又自五月甲申至六月,暴雨伤麦,夏行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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