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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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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七

元〈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二十六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九则 武宗至大三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五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四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元三则 至正十九则〉

明一〈太祖一则 洪武八则 成祖永乐四则 宣宗宣德七则 英宗正统六则 代宗景泰六则 英宗天顺六则 宪宗成化十八则〉

庶徵典第九十一卷

旱灾部汇考七

元世祖中统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中统元年,泽州、潞州旱。

中统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滨、棣二州旱。

中统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八月,彰德路及洺、磁二州旱,免彰德今岁田租之半,洺、磁十之六。壬申,真定路旱。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真定郡及洺磁等州旱。

至元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元年四月,壬子,东平、太原、平阳旱,分遣西僧祈雨。

至元二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西京、北京、益都、真定、东平、顺德、河间、徐、宿、邳旱。

至元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京兆、凤翔旱。

至元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顺天束鹿县旱,免其租。按《续文献通考》:四年秋八月,邵武大旱。

至元五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京兆大旱。

按《续文献通考》:五年,真定旱。

至元六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六月癸巳,敕:真定等路旱,其代输筑城役夫户赋悉免之。九月壬戌,丰州、云内、东胜旱,免其租赋。十月丁亥,广平路旱。

至元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三月戊午,益都、登莱旱,诏减其今年包银之半。七月,山东诸路旱,免军户田租。十月,以南京、河南两路旱,减今年差赋十之六。

至元八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蔚州灵仙、广灵二县旱。

至元九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高丽旱。

至元十二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卫辉、太原等路旱,河间霖雨伤稼,凡赈米三千七百四十八石、粟二万四千二百六石。

至元十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三年,平阳路旱,免今年田租。至元十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四年五月辛亥,以河南、山东旱,除河泊课,听民自渔。

至元十五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四月,命行中书省左丞夏贵等,分道抚治军民,检覈钱谷;察郡县被旱灾甚者、吏廉能者,举以闻。是岁,西京奉圣州及彰德等处水旱民饥,赈米八万八百九十石、粟三万六千四十石、钞二万四千八百八十锭。

至元十六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七月,以赵州等处旱,减今年租三千一百八十一石。是岁,保定等二十馀路旱。至元十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八月,大都、北京、怀孟、保定、南京、许州、平阳旱。

至元十八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平阳路松山县旱,免今年租。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广宁、北京、大定州旱。至元十九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八月辛亥,真定以南旱,民多流徙。

至元二十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年正月壬申,御史台言:燕南、山东、河北去年旱灾,按察司已尝阅视,而中书不为奏免,民何以堪。请权停税粮。制曰:可。至元二十二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五月戊寅,广平、汴梁、钧、郑旱。戊戌,汴梁、怀孟、濮州、东昌、广平、平阳、彰德、卫辉旱。

至元二十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五月甲戌,汴梁旱。癸巳,京畿旱。十一月,平滦、太原、汴梁水旱为灾,免民租二万五千六百石有奇。

至元二十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平阳春旱,二麦枯死,秋种不入土。

至元二十五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二月甲戌,盖州旱,民饥,蠲其租四千七百石。四月丙辰,莱县、蒲台旱饥,出米下其值赈之。九月癸未,甘州旱饥,免逋税四千四百石。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东平路须城等六县,安西路商、耀、乾、华等十六州旱。

至元二十六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六月,桂阳路寇乱水旱,下其估粜米八千七百二十石以赈之。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绛州大旱。

至元二十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四月,平山、真定、枣强三县旱,免其租。秋七月,沧州、乐陵旱,免田租三万三百五十六石。

至元二十九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二月壬辰,山东廉访司申:棣州境内春旱。六月丙子,太宁路惠州连年旱涝。至元三十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真定、宁晋等处旱灾。

成宗元贞元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六月,巩昌、环州、庆阳、延安、安西旱。七月,太原、平阳、安丰、河间等路旱。八月,汴梁、安西、真定等路旱。九月戊戌,高邮府、泗州、贺州旱。

按《五行志》:元年六月,环州、葭州及咸宁、伏羌、通渭

等县旱。七月,河间肃宁、乐寿二县旱,泗州、贺州旱。元贞二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七月,怀孟、大名、河间旱。九月,河间之莫州、献州旱。是年,太原、开元、河南、芍陂旱,蠲其田租。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大名开州、怀孟武陟县、河间肃宁旱。九月,莫州、献州旱。十月,化州旱。十二月,辽东、开元二路旱。

大德元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三月,道州旱,发粟赈之。六月,河间、大名路旱。七月,怀州武陟县旱。八月丁巳,扬州、淮安、宁海州旱。真定、顺德、河间旱。九月丙寅,诏恤诸郡水旱疾疫之家,谕中书省。卫辉路旱。镇江之丹阳、金坛旱,并以粮给之。十月,历阳、合肥、梁县及安丰之蒙城、霍丘自春及秋不雨,并赈之。十一月,常州路及宜兴州旱,并赈之。是岁,济南及金复州水旱,顺德、河间、大名、平阳旱。 按《五行志》:大德元年六月,汴梁、南阳大旱,民鬻子女。九月,镇江丹阳、金坛二县旱。十二月,平阳曲沃县旱。

大德二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壬辰,诏以水旱减郡县田租十分之三,伤甚者尽免之。二月丙子,浙西、嘉兴、江阴、江东、建康、溧阳、池州水旱,并赈恤之。五月,平滦路旱,发米五百石,减其直赈之。卫辉、顺德旱,免其田租一年。十二月,扬州、淮安两路旱蝗,以粮十万石赈之。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卫辉、顺德、平滦等路旱。大德三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五月,鄂、岳、汉阳、兴国、常、澧、潭、衡、辰、沅、宝庆、常宁、桂阳、茶陵旱,免其酒课、夏税;江陵路旱,弛湖泊之禁;仍并以粮赈之。九月,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十月,淮安、江陵、沔阳、扬庐随黄旱,免其田租。十二月,甘肃亦集乃路屯田旱,并赈以粮。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荆湖诸郡及桂阳、宝应、兴国三路旱。大德四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三月乙未,宁国、太平两路旱,以粮二万石赈之。五月,扬州、南阳、顺德、东昌、归德、济宁、徐濠、芍陂旱。八月甲子,大名之白马县旱。十一月壬寅,真定路之平棘县旱。

大德五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六月,汴梁、南阳、卫辉、大名、濮州旱。九月丙辰,江陵、常德、沣州皆旱,并免其门摊、酒醋课。是岁,汴梁之封丘、武阳、兰阳、中牟、延津,河南渑池,蕲州之蕲春、广济,蕲水旱。

大德六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正月,陕西旱,禁民酿酒。三月丁酉,以旱、溢为灾,诏赦天下。大都、平滦被灾尤甚,免其差税三年,其馀灾伤之地,已经赈恤者免一年。今年内郡包银、俸钞,江淮以南夏税,诸路乡村人户散办门摊课程,并蠲免之。

大德八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六月,扶风、岐山、宝鸡诸县旱。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凤翔扶风、岐山、宝鸡三县旱。

大德九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五月,大都旱,遣使持香祷雨。以陕西渭南、栎阳诸县去岁旱,蠲其田租。道州旱。六月甲午,凤翔、扶风旱。八月,象州、融州、柳州旱。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晋州饶阳县、汉阳汉川县旱。八月,象州、融州、柳州属县旱。

大德十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五月辛未,大都旱,遣使持香祷雨。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京畿旱。安西春夏大旱,二麦枯死。

武宗至大元年,旱。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二月癸巳,汝宁、归德二路旱,民饥,给钞万锭赈之。五月,渭源县旱饥,给粮一月。

至大三年,旱。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六月,威州、洺水、肥乡、鸡泽等县旱。七月壬寅,磁州、威州诸县旱、蝗。十月,山东、徐、邳等处水、旱,以御史台没入赃钞四千馀锭赈之。 按《五行志》:至大三年夏,广平亢旱。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三月庚寅即位。六月己巳,河间、陕西诸县水、旱伤稼,命有司赈之,仍免其租。

仁宗皇庆元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八月,滨州旱,民饥,出利津仓米二万石,减价赈籴。 按《五行志》:皇庆元年六月,滨、棣、德三州及蒲台、阳信等县旱。冬无雪,诏祷岳渎。

皇庆二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壬子,秃忽鲁言:臣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沙,天文示变,皆由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黜臣等以当天心。帝曰:事岂关汝辈耶。其勿复言。丙辰,以亢旱既久,帝于宫中焚香默祷,遣官分祷诸祠,甘雨大注。诏敦谕劝课农桑。九月,京师大旱,帝问弭灾之道,翰林学士程钜夫举汤祷桑林事,帝奖谕之。十二月甲申,京师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责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京畿大旱。

延祐元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祐元年,大都檀、蓟等州冬无雪,至春草木枯焦。

延祐二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正月,御史台臣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盗起,皆风宪顾忌失于纠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赏罚失当,或狱有冤滥,赋役繁重,以致乖和。宜与老成共议所由。诏明言其事当行者以闻。六月辛丑,以济宁、益都亢旱,汰省宿卫士刍粟。 按《五行志》:延祐二年春,檀、蓟、濠三州旱。夏,巩昌兰州旱。

延祐四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四月,德安府旱,免屯田租。帝常夜坐,谓侍臣曰:雨旸不时,奈何。萧拜住对曰:宰相之过也。帝曰:卿不在中书耶。拜住惶愧。之,帝露香默祷。既而大雨,左右以雨衣进,帝曰:朕为民祈雨,何避焉。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德安府旱。

延祐五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真定、河间、广平、中山大旱。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旱。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即位。四月,左卫屯田旱。六月丁丑,荆门州旱。九月癸巳,沈阳水旱害稼。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黄、蕲二郡及荆门军旱。

英宗至治元年,旱。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四月,袁州、建昌旱,民皆告饥,发米四万八千石赈之。广德路旱,发米九千石减直赈粜。五月,高邮府旱。六月,临江路旱,免其租。按《五行志》:至治元年六月,大同路旱。

至治二年,旱。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二月戊申,顺德路九县水旱。三月,河间、河南、陕西十二郡春旱,民饥,免其租之半。四月丙寅,松江府、上海县水仍旱。闰五月乙卯,南康路旱,免其租。六月戊辰,扬州属县旱,免其租。丁亥,淮安属县旱,免其租。九月甲子,临安河西县春夏不雨,种不入土,居民流散,命有司赈给。十一月,岷州旱,赈之。十二月辛卯,河南及云南乌蒙等处屯田旱。 按《五行志》:二年十一月,岷州旱。

至治三年三月,旱。八月,泰定帝即位。十一月,旱。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戊午,大同路雁门屯田路旱损麦。 按《泰定帝本纪》:三年八月癸巳,即位。十一月,芍陂屯田旱,赈之。 按《五行志》:三年夏,顺德、真定、冀宁大旱。

泰定帝泰定元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三月癸丑,临洮狄道县,冀宁石州、离石、宁乡县旱,饥,赈米两月。六月己卯,河间、晋宁、泾州、扬州、寿春等路,湖广、河南诸屯田皆旱。是岁,两浙及江东诸郡水、旱,坏田六万四千三百馀顷。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六月,景、清、沧、莫等州,临汾、泾州、灵台、寿春、六合等县旱。九月,建昌郡旱。泰定二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三月乙亥,荆门州旱。五月丙子,潭州、兴国属县旱。六月丁未,新州路旱。七月壬申,顺德、汴梁、德安、汝宁诸路旱,免其租。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潭州、茶陵州、兴国永兴县旱。七月,随州、恩州旱。

泰定三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三月乙巳朔,帝以不雨自责,命审决重囚,遣使分祀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及京城寺观。五月庚午,庐州、郁林州及洪泽屯田旱。六月戊戌,中书省臣言:比郡县旱蝗,由臣等不能调燮,故灾异降戒。今当恐惧儆省,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修德,悯恤生民。帝嘉纳之。己亥,峡州旱,大宁、庐州、德安、梧州、中庆诸路属县水旱,并蠲其租。七月庚申,大名、永平、奉元诸路属县旱。九月戊辰,南恩州旱,民饥,赈之。十一月庚子,怀庆、修武县旱,免其租。己巳,沔阳府旱,免其税。壬午,敕以来年元夕搆灯山于内廷,御史赵师鲁以水旱请罢其事,从之。 按《五行志》:三年夏,燕南、河南州县十有四亢旸不雨。七月,关中旱。泰定四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五月,大都、南阳、汝宁、庐州等路属县旱。六月乙未,汝宁府旱。七月,延安属县旱,免其租税。八月,真定、晋宁、延安、河南等路屯田旱。十月壬戌,龙兴路属县旱,免其租。十一月辛卯,永平路水旱,民饥,蠲其赋。十二月丙辰,大都、保定、真定、东平、济南、怀庆诸路旱,免田租之半。是岁,汴梁、延安、汝宁、峡州旱。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奉元醴泉、顺德唐山、邠州淳化等县旱。六月,潞、霍、绥德三州旱。八月,藤州旱。

致和元年,旱,文宗即位,改元天历,大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五月,泾州灵台县旱。六月,江陵路属县旱。 按《文宗本纪》:自泰定二年至是岁不雨,大饥,民相食。 按《五行志》:致和元年二月,广平、彰德等郡旱。天历元年八月,陕西大旱,人相食。

文宗天历二年,旱。

按《元史·明宗本纪》:天历二年五月,西木邻等四十三驿旱灾,命中书以粮赈之,计八千二百石。马札罕部落旱,民五万五千四百口不能自存,敕河东宣慰司赈粮两月。六月,次忽秃之地。铁木儿补化以久旱启于皇太子,辞相位,乞更选贤德,委以燮理,皇太子遣使以闻。帝谕阔儿吉思等曰:修德应天,乃君臣当为之事,铁木儿补化所言良是。天明可畏,朕未尝斯须忘于怀也。皇太子来会,当与共图其可以泽民利物者行之。卿等其以朕意谕群臣。 按《文宗本纪》:二年三月壬申,以去冬无雪,今春不雨,命中书及百司官分祷山川群祀。四月戊戌,以陕西久旱,遣使祷西岳、西镇诸祠。河南廉访司言:河南府路以兵、旱民饥,食人肉事觉者五十一人,饿死者千九百五十人,饥者二万七千四百馀人。乞弛山林川泽之禁,听民采食。诸王忽剌答儿言黄河以西所部旱蝗,凡千五百户,命赈粮两月。六月,铁木儿补化以旱乞避宰相位,有旨谕之曰:皇帝远居沙漠,未能即至京师,是以勉摄大位。今亢阳为灾,皆予阙失所致。汝其勉修厥职,祗修实政,可以上答天变。仍命驰奏于行在。九月,史惟良上疏言:今天下郡邑被灾者众,国家经费若此之繁,帑藏空虚,生民凋瘵,此政更新百废之时。宜遵世祖成宪,汰冗滥蚕食之人,罢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咸釐正之。如此则天灾可弭,祯祥可致。不然,将恐因循苟且,其弊渐深,治乱之由,自此而分矣。帝嘉纳之。丙子,以卫辉路旱,罢苏门岁输米二千石。十月,湖广常德、武昌、澧州诸路旱饥,出官粟赈粜之。十一月戊午,寇州旱。甲子,庐州旱饥,发粮五千石赈之。江西龙兴、南康、抚、瑞、袁、吉诸路旱。十二月甲午,冀宁路旱饥,赈粮二千九百石。癸卯,蕲州路夏秋旱饥,赈米五千石。壬子,黄州路及恩州旱,并免其租。 按《五行志》:夏,真定、河间、大名、广平等四州四十一县旱。峡州二县旱。八月,浙西湖州,江东池州、饶州旱。十二月,冀宁路旱。

按《通鉴》:天历二年,以张养浩为西台御史丞,时关中大旱,民相食,既闻命,即登车就道,遇饥者赈之,死者瘗之。经华山祷雨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三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民大喜,时斗米十三缗,又率富商出粟及奏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有杀子以啖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济之。且命出其肉遍示阖府官属责其不能赈贷。

至顺元年,旱。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开元,大同、真定、冀宁、广平诸路及忠翊侍卫左右屯田,自夏至于七月不雨。九月,铁里干、木邻等三十二驿,自夏秋不雨,牧畜多死,民大饥,诏命岭北行省人赈粮二石。 按《五行志》:至顺元年七月,肇州、兴州、东胜州及榆次、滏阳等十三县旱。

至顺二年,旱。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夏四月壬申,晋宁、冀宁、大同、河间诸路属县,皆以旱不能种告饥。六月,晋宁、亦集乃二路旱。八月,景州自六月至是月不雨。金州及西和州频年旱灾,民饥,赈以陕西盐课钞五千锭。是岁,冀宁、河南二路旱,大饥。 按《五行志》:二年,霍、隰、石三州,阜城、平地二县旱。

至顺三年,旱。

按《元史·宁宗本纪》:三年八月,文宗崩。是月,冀宁路之阳曲、河曲二县及荆门州旱。九月,河南府之洛阳县旱。

至顺四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顺四年六月己巳,顺帝即位。是月,两淮旱。

顺帝元统元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月,两淮旱,民大饥。十一月,江浙旱饥,发义仓粮、募富人入粟以赈之。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夏,绍兴旱,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淮东、淮西皆旱。

元统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二月癸未,安丰路旱饥,敕有司赈粜麦万六千七百石。三月庚子,杭州、镇江、嘉兴、常州、松江、江阴水旱,湖广旱,自是不雨至于八月。四月,成州旱饥,诏出库钞及发常平仓米赈之。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六月,大宁、广宁、辽阳、开元、沈阳、懿州水旱。八月,南康路诸县旱蝗。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湖广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四月,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秋,南康旱。

至元元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三月,益都路沂水、日照、蒙阴、莒县旱饥,赈米一万石。四月,河南旱,赈恤芍陂屯军粮两月。 按《五行志》:至元元年夏,河南及邵武大旱。

至元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三月,陕西暴风,旱,无麦。五月,婺州不雨,至于六月。是岁,江浙旱,自春至于八月不雨,民大饥。 按《五行志》:二年,蕲州、黄州、浙东衢州、婺州、绍兴、江东信州、江西瑞州等路及陕西皆旱。是年四月,黄州黄冈县周氏妇产一男即死,狗头人身,咸以为旱魃云。

至元六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夏,广东南雄路旱,自二月不雨至于五月,种不入土。

至正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二年,彰德、大同二郡及冀宁平晋、榆次、徐沟县,汾州孝义县,沂州皆大旱,自春至秋不雨,人有相食者。秋,卫辉大旱。

按《王思诚传》:思诚至正二年,拜监察御史,上疏言:

京畿去年秋不雨,冬无雪,方春首月蝗生,黄河水溢。盖不雨者,阳之亢,水涌者,阴之盛也。尝闻一妇衔冤,三年大旱,往岁伯颜专擅威福,雠杀不辜,郯王之狱,燕铁木儿宗党死者,不可胜数,非直一妇之冤而已,岂不感伤和气耶。宜雪其罪。敕有司祷百神,陈牲币,祭河伯,发卒塞其缺,被灾之家,死者给葬具,庶几可以召阴阳之和,消水旱之变,此应天以实不以文也。至正三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七月,兴国路大旱。

至正四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福州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于八月。兴化、邵武、镇江及湖南之桂阳皆旱。

至正五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曹州禹城县大旱。夏,胶州高密县旱。

至正六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镇江及庆元奉化州旱。

至正七年,旱。按《元史·顺帝本纪》:七年四月,河东大旱,民多饥死,遣使赈之。十一月,迤北荒旱缺食,遣使赈济驿户。十二月丙子,以连年水旱,民多失业,选台阁名臣二十六人出为郡守县令,仍许民间利害实封呈省。 按《五行志》:七年,怀庆、卫辉、河东及凤翔之岐山、汴梁之祥符、河南之孟津皆大旱。

至正八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四月辛未,河间等路以连年河决,水旱相仍,户口消耗,乞减盐额,诏从之。五月丁巳,四川旱,饥,禁酒。 按《五行志》:八年三月,益都、临淄县大旱。五月,四川旱。

至正十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夏秋,彰德旱。

至正十一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镇江旱。至正十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蕲州、黄州大旱,人相食。浙东绍兴旱。台州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

至正十三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京师自六月不雨至于八月。 按《五行志》:十三年,蕲州、黄州及浙东庆元、衢州、婺州,江东饶州,江西龙兴、瑞州、建昌、吉安,广东南雄,湖南永州、桂阳皆大旱。

至正十四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怀庆河内县、孟州,汴梁祥符县,福建泉州,湖南永州、宝庆,广西梧州皆大旱。祥符旱魃再见,泉州种不入土,人相食。

至正十五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卫辉大旱。

至正十六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婺州、处州皆大旱。

至正十八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春,蓟州旱。莒州、滨州、般阳滋川县、霍川、鄜州、凤翔岐山县春夏皆大旱。莒州家人自相食,岐山人相食。

至正十九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晋宁、凤翔,广西梧州、象州皆大旱。

至正二十年,大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通州旱。汾州介休县自四月至秋不雨。广西宾州大旱,自闰五月不雨至于八月。

至正二十二年,大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河南洛阳、孟津、偃师三县大旱,人相食。

至正二十三年,大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山东济南、广西贺州皆大旱。

明一

太祖吴元年,旱。

按《明宝训》:吴元年六月戊辰,大雨。先是,太祖因久旱,日减膳素食,宫中皆然,俟天雨复膳。既而雨,群臣请复膳,太祖曰:亢旱为灾,实吾不德所致。今虽得雨,然苗稼焦损必多,纵食肉,奚能甘味。廷臣对曰:昔武王克商,屡获丰年,诗人颂之曰:绥万邦,屡丰年。主上平海内,拯生灵,上顺天心,下慰民望,而忧勤惕厉,感兹甘雨,丰年之祥,其有兆矣。太祖曰:人事迩,天道远,得乎民心,则得乎天心。今欲弭灾,但当谨于修己,诚以爱民,庶可答天之眷。乃诏免民今年田租。

按《浙江通志》:吴元年,杭州四月至六月不雨。

洪武二年,旱。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二年春,久不雨,复告祭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旗纛诸神,祝曰:朕代前王统世治民,当去岁纪年建号之初首值天下,灾旱中原,人民苦殃尤甚。今年自孟春得雨之后,中春再沾微雨,至今又无虽未妨农务之急,而气候终未调顺。伏念去岁,因旱民多颠危,今又缺雨,民生何赖。实切忧惶夙夜静思,惟天地好生必不使下民至于失所。然神无人何以享人,无神何以祀。朕不敢烦渎天地,惟众神主司下土,民物参赞天地化机愿神以民庶之疾苦,哀闻于上天厚地,乞赐风雨以时以成,岁丰养育民物各遂其生,朕感不知报。

洪武三年,旱。

按《明宝训》:洪武三年六月戊午朔,先是久不雨,太祖谓中书省臣曰:君天下者,不可一日无民。养民者,不可一日无食。食之所恃在农,农之所望在岁。今仲夏不雨,实为农忧,祷祀之事,礼所不废。朕已择期诣山川坛,躬为祷之。尔中书各官其代告诸祠,且命皇后与诸妃亲执爨,为昔日农家之食。令太子诸王供馈于斋所。至是日四鼓,太祖素服草履,徒步出,诣山川坛,设槁席露坐,昼曝于日,顷刻不移,夜卧于地,衣不解带。皇太子捧榼进蔬食,杂麻麦菽粟,凡三日。既而大雨,四郊沾足。

洪武五年,旱。

按《大政纪》:洪武五年五月戊午,上忧天久不雨,命皇后妃以下皆蔬食。是夜大雨。皇后具冠服贺曰:妾侍陛下二十年,每见爱民之心拳拳,于念虑之间今兹天旱,陛下诚言所孚,天心感。格遂致雨泽之,应民得足食。妾敢进贺。上曰:人君所以养民也,民与君为一体。民食有缺,吾心何安。幸天垂念获兹甘雨,吾何德以堪。皇后能同心忧勤天下,国家所赖也。

按《明宝训》:洪武五年五月戊午,夏至,祭皇地祇于方丘。礼毕,驾还乾清宫。皇后妃嫔见。太祖曰:方农时,天久不雨,秧苗尚未入土。朕恐民之失望也,甚忧之。汝等宜皆蔬食,自今日始。俟雨泽降,复常膳如故。于是宫中自后妃而下皆蔬食。是夜大雨。诘旦,水深三尺。洪武八年,旱。

按《大政纪》:洪武八年八月,京师大旱。

洪武十一年,旱。

按《四川总志》:洪武十一年,荥昌大旱,饿莩盈路,洪武十四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十四年,金陵久不雨,诏罚守城指挥俸罪其不祈雨也。

洪武二十年,旱。

按《福建通志》:洪武二十年,大旱。

洪武二十六年,旱。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六年夏四月,京师大旱,求直言,录囚徒。

成祖永乐元年,旱。

按《湖广通志》:永乐元年,安乡大旱。

按《广西通志》:永乐元年,平乐大旱。

永乐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永乐三年,台州旱,二麦无收。

永乐十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永乐十四年夏大旱,疫疠。

永乐二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永乐二十一年,温州旱,饥死者盈路。

宣宗宣德元年,旱。

按《湖广通志》:宣德元年夏,嘉鱼大旱。

宣德二年,旱。

按《名山藏》:宣德二年九月,上曰:比闻平阳夏秋亢旱,稼穑不登,他州县皆不以闻,有畏忌乎。其敕山西布按二司察旱伤在所免其赋,令有司加抚绥。毋使流移。十二月陕西旱,命有司开仓赈济。出绢五万匹,绵布十万匹,给其尤艰食者。止一切科徵作书愧诗示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诗曰:关中岁屡歉民食无所资,郡县既。上言能不轸恤之周礼,十二政散货首所宜给帛。遣使者发粟饬。有司临轩戒将命遄往毋迟。迟命下苟,或后施济安所期,吾闻有道世民免寒与饥,循己不遑宁因情书愧辞。

宣德三年,旱。

按《名山藏》:宣德三年六月,太原大同沁汾诸州县旱,上曰:郡县告饥者众,朕发廪劝分无敢后。其令有司熟讲救荒政。

按《陕西通志》:宣德三年,陕西大旱。

宣德四年,旱。

按《大政纪宣》:德四年九月丁巳,山西万泉县丞王琦奏本县旱饥,税粮无收。命户部量免其租税。

宣德八年,旱。

按《大政纪》:宣德八年四月,畿内及河南、山东、山西并奏:自春及夏雨泽不降,人民饥窘,颁宽恤之。诏赈恤之。诏二十一条,蠲免拖欠各项岁派课程及今年夏。税差役并失班人匠免罚,工军民乏食者所在官司验口赈济。六月上以天久不雨祷祀,未应,忧之作闵旱之诗示群臣。

宣德九年,旱。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九年八月河南江西旱灾,敕谕巡抚侍郎于谦周忱抚恤兵民。

按《名山藏》:宣德九年八月,扬镇江苏松常湖广、浙江、江西诸州县旱,皆传恤之。

按《江南通志》:宣德九年大旱,江潮涸竭,麦禾不收,道殣相望。

按《浙江通志》:宣德九年,金华、台州大旱。

按《湖广通志》:宣德九年,安乡、慈利大旱。

按《广西通志》:宣德九年夏五月,南宁府不雨,郡守李晟斋沐虔祷于天宁寺,以副都统茂净典厥职,五日剋应,黑云蔽空,雷电交作,甘霖如注,灯烛尽灭。二刻许,雨晴天净,众僧见殿前砖上有月明识三字,非墨非粉,傍有巨人足迹微湿,人咸异之,有碑存。

宣德十年,旱。

按《湖广通志》:宣德十年夏,慈利大旱疫。

英宗正统元年,旱。

按《名山藏》:正统元年四月,天久不雨,命考察群吏方面及郡守有阙,令遵宣宗皇帝敕旨保举,若犯赃罪,并坐举者,命三法司,有犯罪即会官覆审,毋淹。正统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统三年,处州旱。

正统五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五年三月,畿辅大旱,命刑部右侍郎何文渊说法救荒。

正统七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七年四月,大旱,命右都御史王文同太监兴安审成狱。六月丙辰,畿辅大旱,命吏部右侍郎魏骥赈济饥民。

正统九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九年夏四月,旱,遣官祷雨岳镇海渎。正统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十一年五月,礼部左侍郎王英奏:京师去冬小雪,今春徂夏雨泽不降,种不入土,小民缺食,乞赐赈恤之,恩并臣等省愆戒饬,以回天意。从之。按《湖广通志》:正统十年,黄梅大旱。

代宗景泰元年,旱。

按《大政纪》:景泰元年四月丙子,南京吏部尚书魏骥会法司因旱,恤刑主决恶逆王刚。翼日雨。或以刚年少欲缓之骥曰:此妇人之仁,天道不时,正为此也。遂决。翼日而雨。又戍卒四人牧马,三人互殴,一人死之。有司却拷讯,三人内一人当之。骥曰:罪一人则情可矜,罪三人则律不合宜。上请卒得旨三人各杖一百,改戍边城。

按《名山藏》:景泰元年五月,旱不雨。

景泰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景泰二年,春夏大旱,斗米二百钱。景泰三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三年十月,凤阳、安庆、浙江、湖广诸府旱。

景泰四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四年七月,旱。

按《云南通志》:景泰四年,昆明、姚安大旱,民多饥死。景泰六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六年五月,旱。

景泰七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七年六月,淮安、扬州、凤阳三府大旱。按《浙江通志》:景泰七年十月,西湖水竭,底成平陆。按《湖广通志》:景泰七年,安乡大旱。

英宗天顺元年,旱。

按《浙江通志》:天顺元年,杭州、嘉兴旱。

天顺二年,旱。

按《浙江通志》:天顺二年,嘉兴大旱,运河竭。

按《湖广通志》:天顺二年,汉阳、汉川大旱,人相食。慈利大旱,自五月至九月不雨,醴陵大旱饥。

天顺三年,旱。

按《名山藏》:天顺三年十一月,湖广旱,饥,命设策赈抚。按《湖广通志》:天顺三年,巴陵、常德大旱。

天顺五年,旱。

按《湖广通志》:天顺五年,兴宁大旱。

天顺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天顺十二年,夏秋旱。

天顺二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天顺二十二年夏,旱。

宪宗成化元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元年三月,以旱灾免陕西延安等处税粮八万七千一百石有奇。

按《陕西通志》:成化元年三月,陕西旱。

成化二年,旱。

按《明通纪》:成化二年二月,江淮旱,人相食。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年四月,河州大旱,人相食。成化三年,旱。

按《江西通志》:成化三年夏,南昌府属三月不雨,大无禾。

成化四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四年五月,京师大旱。六月,以旱灾,免江西、南昌等府卫官民田,并山塘屯田秋粮子粒,凡二百八十八万六千三百馀石。

按《湖广通志》:成化四年,安陆旱。

成化五年,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五年,石门大旱。

成化六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六年八月,以旱灾,免山东、济南、东昌、兖、青、登莱六府农桑丝绢。十月,以旱灾免河南民田夏税三十七万七千七百石有奇,军屯子粒八千六百石有奇。

按《明外史·毛弘传》:弘,字宽叔。成化六年夏,山东、河南大旱,弘请赈。因言:四方告灾,部臣拘成例,必覆实始免。上虽蠲租,下鲜实惠。请自今遇灾,抚按官勘实,即与蠲除。从之。

按《湖广通志》:成化六年夏,应山大旱,民流于荆、襄。成化七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七年二月上以雨泽不降,令群臣条陈阙失。

按《江南通志》:成化七年,扬州大旱,运河竭。

成化八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八年四月,京畿自二月至是月不雨,运河水涸。五月,京畿大旱。十二月,以旱灾免直隶、顺德、真定等府所属并河间卫秋粮九万七千馀石,谷草二百馀束,绵花五十三万馀斤。

按《名山藏》:成化八年四月,京师自二月至是月不雨,大风竟日,运河水涸,遣祭于天地、社稷、山川,复分遣两京侍郎祭告淮渎、东海、山川之神。

按《山西通志》:成化八年,沁州旱。

按《广东通志》:成化八年春正月,广州旱。

成化九年,旱。

按《山西通志》:成化九年,泽州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九年,靖及荆州大旱。

成化十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十年三月,以旱灾免湖广、武昌、汉阳、黄州、常德、辰州、衡州林、长沙七府,成化九年秋粮五十三万五百馀石,武昌、衡州、常德、靖州、沅州、五开、茶陵、黄州、长沙、铜鼓、辰州十一卫子粒二万九千六百馀石。

成化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二年,大旱。

成化十四年,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四年夏,嘉鱼大旱,通山、汉阳大旱。

成化十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五年,缙云大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五年夏,嘉鱼旱。

成化十九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十九年六月,久旱,漕河淤涸,命户部左侍郎潘荣督治浚通运舟。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九年秋,冠县旱饥,人相食。按《云南通志》:成化十九年夏六月,武定大旱,无秋。成化二十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年五月,京畿、陕西、河南、山东、山西大旱。六月,畿内及陕西、河南、山东皆旱,遣礼部侍郎徐溥代祀岳镇、河渎诸神。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二十年五月京畿、陕西、河南、山东、山西大旱时,各省灾伤礼部,议令各处僧道关给度牒就彼纳米,给与赈济湖广镇守太监韦贵议称饥民南流数多日。有万口经过驱之则恐激变赈之。粮有限,欲行山陕河南北直隶巡抚都御史督令各该州县将新旧流民著该管里长招抚。复业内阁万安等议令山陕二学生员有纳米者廪膳纳八十石。增广纳一百石,俱赴陕西缺粮仓廒上纳本布政司起送国子监读书,挨次选用军民舍馀人等有纳米者,授以军职百户,纳二百石,副千户,二百五十石,正千户,三百石,指挥照例加米,定与卫分带俸又命侍郎耿裕、徐溥祭告西岳、西镇、西海、大河之神,南京兵部尚书王恕上疏曰:臣惟陕西、山西连年灾伤闾阎,小民贫难殷实者少,虽奉上项恩例恐愿纳者寡。焉能济众。访得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今年颇收合,无请敕每处差给事中御史郎中等官三二员,分定府县令其驰驿前去会同彼处抚按督同分守分巡官分投出榜召募,前项僧道生员军民舍馀人等各照米数每石纳银一两,给与文凭关领度牒照阙选用入监读书及为指挥千百户等项,其银就令原差领,敕官南直隶湖广银送陕西、浙江银,送山西、江西银,送河南,俱公同抚按等官差委能干司府官员分投给散缺食人户,令其自行买米救济其各流民之在荆襄者彼处镇守等官既称不可驱治又称无粮赈济,要令该管里老招抚复业缘里老亦多流移料无可差之人就彼有人可差各户,家业已失,田野无望又无口食,岂能回还臣思流民缺食无计,聊生拊循失策必为盗贼,劳师动众所费益多合无将湖广本年该起运南京各仓及兑军秋粮量留一二十万石。又将河南该兑军秋粮留一二十万石,俱运赴荆襄水,次仓赈流民,以销后患仍敕各处抚按提督三司委官,如有流民到于该管地方即便加恩赒恤不许驱逐致令失所,臣又深虑召募僧道生员人等银两,急不能得合无先出内帑银二三十万两,火速发去山陕河南赈济。如内帑不足,请谕贵戚近臣及在京巨富之家那移前去,切不可缓待。后召募有银之日照数酬还,仍乞降诏将被灾府县。今年税粮买办等项尽行蠲免。如此庶几全活生灵潜消,后患易危就安转祸为福矣。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年九月,以久旱,遣吏部左侍郎耿裕、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徐溥祭告西岳、西镇、西海并中岳大河之神。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年秋,不雨,次年六月始雨,饿莩盈野,人相食,诸府州县皆然。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年,安陆大旱,民多殍。

成化二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一年十二月,常州旱灾,免所属武进等五县秋粮十七万二千一百馀石,草六万九千四百馀包。

按《山东通志》:成化二十一年秋,莘县等处旱,人相食。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关中连岁大旱,百姓流亡殆尽,人相食,十亡八九。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均州旱。

成化二十二年,旱。

按《大政记》:成化二十二年十二月冬,旱,无雪,诏吏部查传奉官降四人,黜九人,下六人于狱。厥明大雪,先是,郑时论梁芳被谪陕西,人皆哭送传闻至京,上知之颇厌芳所为,至是无雪,百祷不应,科道复交章论芳乃命中官袁琦传旨:今后内官传奉除官,不论有无敕书俱覆奏明白方行。即日诏吏部降黜,其下狱者皆逃。自军囚者馀尚未斥,而人已称快。厥明大雪,人益欢谓纳谏黜邪格天之应。

按《浙江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台州奉化大旱。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七月,不雨,西安大饥,斗米万钱,死亡载道。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二年,春夏连旱,禾苗俱槁,秋复旱,民多流移。

按《潞安府志》:成化二十二年,大旱,禾尽槁,人相食。成化二十三年,大旱。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三年五月,京师大旱,诏亢旱,踰时田苗枯槁,已尝宽恤刑狱条,示合行事宜内外衙门著实举行。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三年四月谕群臣曰:朕忧亢旱,虔心祈祷,自二十五日为始,各加祗慎毋,或怠荒丁酉分遣勋臣告于天地社稷山川。五月乙卯遣廷臣赍香帛分祷天下山川以祈雨,丙辰敕谕文武群臣曰:上天示戒旱久,田枯民庶惊惶,朕甚悯之。宽恤刑狱,遍祷神。祇雨尚未也。冤未伸欤,用未节欤困未苏欤抑尔百官。罔上而厉下欤。朕已节减用度疏放宫人,尔等各体朕心痛自修省纾。朕忧悯元元之意。按《浙江通志》:成化二十三年,嘉兴诸暨大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祁阳大旱害稼,山竹尽枯。武昌大旱,人相食。常德大旱,道殣枕籍。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三年春,旱,无麦。秋,大旱,无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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