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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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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八

明二〈武帝正德十四则 世宗嘉靖四十五则 穆宗隆庆六则 神宗万历四十则 熹宗天启五则 悯帝崇祯十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卷

水灾部汇考八

明二

武宗正德元年,大水。

按《全辽志》:正德元年秋七月,辽阳大水,平地深丈馀。按《江南通志》:正德元年秋七月,大水。

正德二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二年,山阴海溢,溺者万计。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宜章大水。

正德三年,河溢。

按《山东通志》:正德三年,单县河溢,害稼,漂溺居民庐舍殆尽。

按《浙江通志》:正德三年,馀、杭大水,钱塘雨红水。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五月,蒲圻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三年六月,岢岚州太谷大水坏城垣,漂溺居民千馀人。

正德四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四年,嘉兴、湖州、馀姚大水。

按《江西通志》:正德四年夏六月,大水。

正德五年,大水。

按《江南通志》:正德五年,苏州大风,决水,田庐渰没,浮尸蔽川。

按《浙江通志》:正德五年,处州、湖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正德五年,辰州大水。

正德六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夏六月,赵城大水,城东北大水,波涛汹涌,城不浸者三版。

按《湖广通志》:正德六年,应山大水。五月,蒲圻大水,漂没庐舍。

正德七年,海溢,滇池溢。

按《浙江通志》:正德七年,绍兴海溢,溺死者甚众。按《广西通志》:正德七年冬十一月,漓江水合。

按《云南通志》:正德七年,滇池水溢,荡柝昆阳州民居百馀所,溺死者无计。

正德八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八年秋八月,沁源大水,时无云而雷,风雨随之,沁源平地水深丈馀,漂没民田四千顷。按《广东通志》:正德八年春三月,新宁大水。

正德十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年,杭州大水。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年夏六月,新宁大水。秋七月,潮州大雨水,民多溺死。

正德十一年,大水,汉水溢。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一年,馀、姚水灾。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四月,新会大水,宜城大水入城。襄阳汉水溢,齧新城及坼溃者数十丈,施州大水坏城,漂民居。八月,汉川、应城、华容大水,荆州大水。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秋,苍梧、博白大水。正德十二年,大水,汉水溢。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二年,武昌、汉阳大水,荆州大水,安陆汉水溢,田庐漂没,民多溺死。

正德十三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纪》:正德十三年,江西大水。

按《山东通志》:正德十三年,章丘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三年,湖州、宣平、景宁、泰、顺、台州大水,馀、姚、上虞飓风,海溢。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武昌、汉阳、黄州大水。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三年秋八月,龙𩰚于顺宁,澜沧江涌,水高百丈,行者七日不渡。

正德十四年,河涨,泉涌,水溢。

按《陕西通志》:正德十四年,河涨倾沔县,岐山县润德泉久涸,复涌出。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四年,嘉兴、湖州、馀、姚、萧山大水。按《湖广通志》:正德十四年六月,安仁霖雨,水溢山崩,流杀八十九人,坏田七百馀顷。

正德十五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正德十五年,衢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五年夏,武昌大水,至冬不涸。按《四川总志》:正德十五年,江津水溢,舟入县署,官民露处石子山,三日乃消。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五年夏四月,清远大水。

世宗嘉靖元年,大水。

按《世宗实录》:嘉靖元年秋七月二十四日戊辰至次日己巳,大风雨,江海啸涌,漂没室庐、人畜。

按《大政纪》:嘉靖元年七月,南京大雨水。是月朔,风雨暴至,江水俱溢,倾陷居民数十百家,城垣、宫阙颓圯颇多。守臣以闻,帝谕南京群臣同加修省。

按《浙江通志》:嘉靖元年,杭州、湖州诸暨,龙泉大水。按《湖广通志》:嘉靖元年夏,衡阳大水,城圮。长沙亦大水七日,风雷电大作。

按《广西通志》:嘉靖元年,阳朔大水五日不消,人遭溺甚众。夏五月,全州大水,万乡四都山崩水涌,陷田数百顷。七月,苍梧大水,漂民庐舍万馀。

按《江西通志》:嘉靖元年五月,各府大水,饥。

嘉靖二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纪》:嘉靖二年八月,河南大水,先是四方灾异奏报频仍,帝曰:上天示戒,朕心忧惶。特降敕谕,同加修省。凡关吏治民隐,兴利除害者,切实举行,以回天意。至是吏部侍郎汪俊上言:皇上入继以来,昭德塞违,动无过举。宜足致祥,而顾频告灾眚者,盖以临驭未几,政渐弗终,故天心仁爱,特示警惧,可不幡然慎终,以答天人之望欤。请试言之:陛下登极,一诏百度,惟贞迩来,举措背驰。万民失仰,诏令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罢逐庸回,任用耆旧。尔来师傅重臣,咨询疏阔,任贤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听言如流,迩来事涉戚宦,九卿台谏,执奏不从,听纳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釐革倖位,迩来戚宦之家,藩邸之臣,侯伯锦衣,陈乞日多,慎名器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奸党巨恶,下三法司鞫评。迩来事非机密,悉付诏狱,台谏论列,而不从法司。执奏而被诘,法守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命科道查覈,御马监马匹牛羊,照数会计,继因阎闳渎奏,遂寝前旨,恤民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禁出左道,迩来修设祷祀,溷渎宫庭,禁邪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神气精明,迩来圣躬违和,天颜异旧,岂鼎盛之年,忘在色之戒欤,此保固不能如初也。有一于此,足以干和,况兼之乎。未可诿为适然之故,而不加之意也。疏入,不报。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年,湖州大水三至象山,大风雨,海溢。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年,岳州大水。冬,衡州大水。嘉靖三年,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年秋,归善大水,时积雨弥旬,水骤溢,坏公署、民居,漂没田禾,人多溺死者,郡匿不以闻,及传至,即疏请免是岁秋粮十之二,舆论多之。嘉靖四年,河决,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四年九月,黄河决。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年,处州大水。

嘉靖五年,河决,汉决,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五年七月,河决丰沛。时河水泛溢,丰沛及徐州之西漫为巨浸沛北九甚水东溢逾漕漫入昭阳湖沈沙壅淤漕渠为平运道大阻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五年,徐、淮、兖、济大水,上以灾变命臣工修省。

按《山东通志》:嘉靖五年秋七月,武定大水,害稼。按《湖广通志》:嘉靖五年,汉水决洋渡,初渡口忽陷,城穴有女子衣绛绿,恒坐其上一夕痛哭,河遂决。按《广西通志》:嘉靖五年二月,容县大水,连涨数日,水退见两岸龙车轨迹。戊子,宣化县龙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五年,万泉大水。

按《江南通志》:嘉靖五年六月,黄水陷丰县城,迁县治。嘉靖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萧山、馀、姚大水,无苗麦。按《云南通志》:嘉靖六年五月,𥔲嘉大水。秋,景东水溢,圯桥梁,浸田庐,米价腾贵。

按《江西通志》:嘉靖六年,瑞州临江水。

嘉靖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秋七月,阳和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七年,处州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七年夏五月,阳江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七年,禄丰大水。

嘉靖八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八年,杭州雨黑水。嘉兴、衢州、温州诸暨,新昌、缙云、遂昌、宣平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八年,饶州、广信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八年,澄江大雨,山崩。西浦溪水溢,入西街,坏城屋,损稼。

按《贵州通志》:嘉靖八年,都匀大水,渰城郭。

嘉靖九年,河决,大水。

按《明外史·潘希曾传》:嘉靖九年六月,河决曹县,分三道,东下其经单、丰、沛三邑者,赖长堤障之,得无害,后沙淤满,民多耕作其间,交口颂之。

按《山东通志》:嘉靖九年秋七月,河决武城县。按《湖广通志》:嘉靖九年八月,黄冈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九年正月十六日,苍梧大水,延百家。

按《云南通志》:嘉靖九年秋九月,大水,平地深三尺。嘉靖十年,馀、姚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十一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夏,汉中大水,渭大水,渰没民田庐。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一年,处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一年夏,荆、岳、辰州大水。

嘉靖十二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四月,十三府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二年秋,宣邑水泛,民甚苦之。嘉靖十三年,河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三年,黄河溢三日,水入城门,冲没人畜、田产不可胜纪。

按《陜西通志》:嘉靖十三年五月,庆阳、宁邠、泾阳等州县大水,淹没泾、渭两岸居民畜产无数。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三年,嘉兴、湖州、奉化诸暨,新昌、淳安大水。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三年,兴隆大水。

嘉靖十四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延平府城西溪大水,逆流东溪,浸至八角楼,不没者三尺。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武缘县大水,浚城崩岸,民大流殍。苍梧大水,漂庐舍千馀间,没城郭。人多乘舟筏至冈垄,田庐荡坏。

嘉靖十五年,大水,海潮溢。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六月,临晋大水。七月七日,大雨如注,平地横流,两河泛涨,圮城署,漂溺人畜、田产甚众。

按《江南通志》:嘉靖十五年,扬州海潮溢,高二丈馀,溺死民灶男妇二万九千馀人。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五年,石门大水。

嘉靖十六年,大水,海溢。

按《全辽志》:嘉靖十六年夏,大水。开原、宁远等处坏庐舍,人畜溺死,禾稼淹没。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兴国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六年,海丰海水大溢,居民死者千计。夏五月,肇庆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四月,全州大水,城圮者半,大伤田禾。平乐府水,漂庐舍,害稼。五月,恭城水溢入城,田稼浸没,民大乱。夏,苍梧大水,东南民舍尽没。按《云南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大水,开原、宁远等处坏庐舍,人畜溺死,禾稼淹没。是岁,饥。

嘉靖十七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七年六月,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七年六月,罗田河溢,水入城杀人。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七年秋,武缘县大水,漂流民舍,委积如山。

嘉靖十八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八年,衢州、严州、绍兴、金华大水。按《贵州通志》:嘉靖十八年夏五月,思州大水。

嘉靖十九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九年八月,临县大水,自东山至城下,并无岸迹,约高数丈,城内水与城齐,漂没民居、器物无数,后南城角坏,泄之而出。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九年四月,靖州大雨,水溢,城中深丈馀。柳州黄陂大水。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九年六月,大水自彭县丹景山历崇宁、新繁、新宁、金堂,漂溺庐舍、人畜不可胜纪。嘉靖二十年,潮涨。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年,台州飓风,潮涨,平地水丈馀,溺者无算。

嘉靖二十一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夏五月,吉州大水,漂没城郭、民舍半。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罗源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岑溪大水。

嘉靖二十二年,汾水涨。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襄陵汾水泛涨,中流舟覆,平阳卫马指挥没其中,同没者众。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三月,来阳大雨雹,风拔木,裂瓦,须臾,水溢堂室者六尺。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腾越大水。

嘉靖二十三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灵州、汾州、孝义大水,坏屋舍、田亩。秋七月,黎城大水,山水溃堤,坏庐舍、人畜。嘉靖二十四年,大水。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临江大水,无麦。嘉靖二十五年,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五年秋,景东大水。

嘉靖二十六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六年秋,谷城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夏,肇庆大水。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八月,大雨,郡城街水入民居,淹至半壁,各乡俱水灾。

嘉靖二十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七年,缙云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保康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夏六月,全州万乡四都山裂,水三道汎冲民屋,土田成河。

嘉靖二十八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七月,庆阳大水,夹河两岸二百里许庐舍、货市尽成沙碛,溺死者万馀人。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嘉湖大水。

嘉靖二十九年,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八月,永昌大水,坏民庐舍,人畜溺死者以百计。

嘉靖三十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年,处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年,宜城、光化大水。七月,均州大水。

嘉靖三十一年,淮、河溢,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一年八月,河溢,徐、淮时久雨,河水大溢,淮安、徐邳及山东、曹、单诸州县俱罹其患。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十一年秋七月,大水,蒙阴、安丘尤甚,群龙攫石形迹甚多。

嘉靖三十二年,大水。

按《畿辅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夏,保定大水,人畜死无算,百户孟吉园中龙起,火光烛天。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兴县大水,摧城西南角。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五月,麻城大水,黄冈道观河见水怪,大雨,水溢,民溺者以千计。

嘉靖三十三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静乐大水,碾水大涨,冲决城垣、民居、河堤。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春夏,河北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永嘉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武昌、沔阳、公安大水。嘉靖三十四年,河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荥河、黄河溢,泛涨至城下,漂没禾稼。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处州大水。

嘉靖三十五年,大水。

按《赣州府志》:嘉靖三十五年夏四月,大水灌城,七日而水再至视前加三尺,漂没溺死无算。是年,南昌以水灾免存留税粮,借赣关盐税补给宗禄。

嘉靖三十六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六月,广昌、泽州大水,白水溢,坏民居。

嘉靖三十七年,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六月,辽东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永平、腾越大水,坏民田庐数百家。

嘉靖三十八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五月,襄阳大水。九月,复涨。

嘉靖三十九年,伊、洛溢,大水。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庚申,偃师、伊、洛泛滥,害稼。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四月,襄阳、宜城、蕲水、靖州、宝应会同大水。七月,荆州、武昌、岳州大水,金门破寸金堤水至城下高二丈六门皆筑土填塞凡一日水退八月龙阳大水九月黄冈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北胜大水。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江水涨至三山门,秦、淮民居水深数尺。

嘉靖四十年,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年五月,苏、松、嘉湖大水,无稻苗。时霪雨弥月,湖陂俱溢,平地水深丈馀,稻莳俱没。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年,杭州、湖州、衢州俱大水,民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沾益大水,李树结木瓜,后有东川之变。

嘉靖四十一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一年,湖州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夏四月至六月,南昌数府大水。

嘉靖四十二年,青田大水。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四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南昌府属水。

嘉靖四十四年,河决,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四年七月,河决徐沛漕渠堙,时河水泛滥,决徐沛之飞云桥,东流逾漕,入昭阳湖,汎滥而东平地,水丈馀,舟行木末,十日而退。则漕渠湮没无迹矣。上下凡百里,时运艘过沛,才三之二,馀滞不通。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四年,诸暨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荆州、岳州、长沙、宝应、龙阳大水。

嘉靖四十五年,大水。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四十五年丙寅,湖广水破均州城,均州近太和山,时提督太和山太监吕祥奏异常水灾,恳乞赈恤,诏廷臣议之。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辽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江夏水涨入城,光化、荆州、黄梅大水,武昌大水。秋,霪雨害稼。

穆宗隆庆元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隆庆元年七月,谷城大水,入城。

按《广东通志》:隆庆元年五月,连州大水,平地丈馀。按《云南通志》:隆庆元年,嵩明大水,漂没庐舍、人畜。隆庆二年,大水,海溢。

按《浙江通志》:隆庆二年,遂昌、台州大水,温州海溢。隆庆三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三年五月,江南大水,淮、扬皆饥。按《山东通志》:隆庆三年六月,卫河决,馆、陶等处溺死人畜无算。七月,大水漂没田庐无算。

按《河南通志》:隆庆三年,卫辉大水。

按《浙江通志》:隆庆三年,嘉兴、处州、台州、新昌大水。按《湖广通志》:隆庆三年,荆州、岳州、襄阳、承天复大水。隆庆四年,河决。

按《大政纪》:隆庆四年九月,河决邳州,自睢宁白浪浅,至宿迁小河口,淤百八十里,运船千馀艘不得进。侍郎翁大立言:权宜之计,在弃故道,而就新衢。经久之策,在开淤河,以避洪水。于是都给事中龙光、御史孙裔兴等,皆以为言。请罚治河道。诸臣责以后效,令及时疏塞,以通漕舟。工部覆奏,往时黄河,自刘大夏设官命夫,而河南之患息。自近来改成新河,而丰沛之患息。非必河自顺轨,由人力胜也。今既不能引他水以济漕,而新冲之渠,卒未可就,惟渠决口,如时房村方略,则故道宜可通。至如泇口之议,虽工费不赀,而一劳永逸。比岁之疏凿费,亦自省。令大立躬自相度,调其利害以闻。其管河官员,俱令戴罪任事,俟河通。奏请,上是之。

按《山西通志》:隆庆四年夏,临晋、泽州大水,波涛如雷,倾坏官民庐舍甚多。秋,荥河河涨入城,漂没禾稼、人畜。

按《潞安府志》:隆庆四年,黎城县山水溃堤,坏庐舍,人畜有死者。

按《陕西通志》:隆庆四年六月,清涧县夜雨,水涨冲南门,渰坏居民数百家。华阴河溢数丈,流没人民,浮尸遍野。

隆庆五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隆庆五年,辰州、常德、安乡、华容大水,入城市武林冲淤田地,决堤坏桥。

按《广东通志》:隆庆五年夏五月,韶州大水,英、德官署水深四尺。

隆庆六年,大水。

按《河南进志》:隆庆六年夏,新野大水。

按《江南通志》:隆庆六年七月,黄河骤涨,自徐砀至淮扬下流,悉成巨浸。

按《浙江通志》:隆庆六年,青田大水。

按《江西通志》:隆庆六年,德化、彭泽大水。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江陵、松滋大水。

神宗万历元年,大水,河溢。

按《山西通志》:万历元年,临晋大水,山水数丈,浸及王官谷,漂溺祠庙,时谓二龙相戏。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五月,郧阳、上津、夹河水溢,坏城六十馀丈,漂没民舍无算。咸宁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元年,元江、嵩明大水。

万历二年,大水,海啸。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年,金华、处州大水,嘉兴、温州大风雨,海啸,漂没庐舍。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年,江陵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年九月,暴雨三月,淇水高涨,郡城东西隅尤甚,市可行舟,庐舍倾圮,民畜溺死无数。万历三年,大水,海溢。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年七月,水灾。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年,杭州、馀、姚、上虞大风雨,海溢。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年五月初五日,大水入城。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年十月,曲靖淫潦,没田禾。万历五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五年,台州洚水,害田庐。

万历六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六年五月,钟祥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六年五月,大水,候官、怀安稼损十之八。

按《广西通志》:万历六年夏六月,武缘县大水。

万历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秋七月,赵城汾水溢,齧城西隅。

按《浙江通志》:万历七年,嘉兴大水,民饥。

按《广东通志》:万历七年,新会大雨水。

按《广西通志》:万历七年五月,北流县大雨,漂没城垣、民舍,溺死男妇二十馀人。

按《贵州通志》:万历七年,婺川大水。

万历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九年,嘉兴、湖州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九年七月初九日夜,大水流福安县,巨浪高于敌台,枕尸狼藉,仅存东北二隅。

万历十年,大水。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十年壬午秋七月丙辰朔,十三日戊辰至次日己巳,苏、松诸郡大风,雨,拔木,江海及湖水俱啸,涌常熟、崇明、嘉定、吴江等处,漂没室庐、人畜以万计。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年,嘉兴大风雨,湖水啸涌。衢州大水。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年,瑞州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年,钟祥潜江大水。

按《贵州通志》:万历十年夏五月,普定大水。

万历十一年,大水。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一年五月,东乡大水,城楼、狱舍冲塌,坏民舍二百馀家,财货、米粟漂溺以千计。万历十二年夏五月,都匀大水。

按《贵州通志》云云。

万历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三年,嘉兴大水。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三年,琼州大雨水,漂没人畜以万计。

万历十四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四年,沔阳大水。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四年三月,怀集、古城大水,岳山麓崩,鱼鳖尽绝,人涉水多生疽。七月,梧州城大水,南门城内水高一丈五尺,庐舍、田禾尽遭淹没。苍梧漂民舍八百一十六家,藤县二百四十家。郁博北流皆受水害,官发谷赈之。

万历十五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五年,绍兴、宁波大水。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五年,南昌府大水,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五年,大水。

万历十六年,海啸,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六年,嘉兴大水,萧山海啸,坏田万馀亩。缙云大水。

万历十九年,泌水溢,海溢。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九年春三月,泌水溢,流没民田数百顷。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九年,嘉兴大水,乐清海溢。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九年,汉川、钟祥、沔阳、潜江大水。万历二十一年,姚安大水。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二年,河水溢。

按《泽州志》:万历二十二年,高平唐安镇暴雨,河水溢,漂没民居。

万历二十三年,姚安大水。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四年,大水,池塘涌。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嘉兴、湖州、宁波大水。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八月初九日,贺县、阖邑池塘忽涌,城中为甚。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夏五月,安顺州大水。万历二十六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秋,延安大水,漂人畜甚众。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六年,严州洪水,平地十馀丈。万历二十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夏,荥河大水,东乡村落尽被冲没。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夏,鹤庆大水,无麦,民饥。五月,永昌大水。万历二十八年,池水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秋八月,临汾、绛州池水溢。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富民、楚雄、腾越、蒙化、北胜大水,庐舍田禾皆没。

万历二十九年,水溢。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秋七月,荥河水溢,冲坏民田。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九年秋,水漂昭化民居,湮没禾稼,涨入南城,船行于韨。

万历三十年,大水,河决。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年夏五月,高平大水,店头村暴雨,河涨,漂没民田,村后平地忽裂大穴,水入其中,巳复合如故。六月,绛州大水,平地丈馀,漂没北董等村。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年,绍兴飓风,海溢,溺死不可胜计。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年,汉阳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年冬,临安大水,决河堤。万历三十一年,海溢。

按《福通通志》:万历三十一年八月,同安大飓风,海水涨溢,积善、嘉禾等里坏舍,溺人无数。

万历三十二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繁峙、平遥大水,繁峙漂没民居、人口、房屋甚多。平遥汾水泛涨,漂夏秋二禾殆尽。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六月,临安大水,没田庐。万历三十三年,大水,汾水徙。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介休大水,绵山水涨,夜半泛流深丈馀,自南门入,出北门,居民多被害。是日近晚,北门役见一使客,令留门。至二鼓,水径往北门出汾水,徙文水东,民多灾。襄陵大水,汾河泛滥异常,一时滩地,尽皆渗陷。中流忽奔流,忽浪摊,起如峰,船坏,溺死者,殆以百数。

万历三十四年,河溢,大水。

按《畿辅通志》:万历三十四年,束鹿大雨,滹沱河溢,午夜入城,水深数尺。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六月,翼城大水,漂没民居。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黄冈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广西大水。

按《贵州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夏五月,永宁赤水,大水漂三百馀家。

万历三十五年,河决,大水。

按《山东通志》:万历三十五年,河决单县。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黄州大水,舟入城。郧房大水。

万历三十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六年,杭州诸暨大水,民饥。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十八寨大水,没民居。按《江西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南昌府水,大饥。

万历三十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宁波、嵊县、杭州、遂昌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七年五月初八日,邵武大水,冲坏东埧、饶埧、登云桥。二十四日,平地水深三尺,漂去北桥、东桥田亩、庐舍。人民溺无算。光泽、泰宁亦水,二十六日大水入城,本年五月二十四日,建宁蛟水发,冲坏城郭,漂流庐舍,压溺男女以数万计。是日,延平之将乐、顺昌等县,蛟水亦发,所荡村落悉为丘墟。二十六日,漰湃而下,势若奔马,倏忽间会城中平地水深数尺,郭外则丈馀矣,一望瀰漫,浮尸败椽,蔽江塞野,五昼夜不绝。故老相传以为二百年来未睹也。水皆卤浊色,人不敢饮于江者,浃月当事以异灾闻奏,请蠲赈,然是时水旱遍宇内,朝廷亦不能每人济矣。

万历三十八年,黔江溢。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八年五月初三日,黔江水涨,冲没隆韨河等街军民房屋。西堤决,城崩廨,溺文卷,漂流人畜,死者千馀,至初七日方消。

万历三十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宁波、缙云大水。

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五月,怀集县大水。万历四十一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夏,绛州、平遥大水,漂没房地,人死者甚众。秋,临汾、襄陵、洪洞、曲沃、赵城、太平、夏县、垣曲、吉州、隰州、宁乡大水,俱议赈济。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七月,泾水暴溢,高数十丈,漂没民居、商货无算。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蕲州、广济大水,没堤。沔阳大水。

万历四十二年,大水,海潮涨。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岳阳大水,涧河水涨,没地亩甚多。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沔阳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夏,海水一日二潮。秋,大水平地数尺,田宅、丘陵多崩坏,漂棺无数。

万历四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三年,诸暨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八月,永福县大水,漂流城郭、田园,人畜渰死无算。

万历四十四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雨如注五六日,泾阳县口子镇人见有羊相𩰚,忽化为龙横截谷口,水须臾而下,推激大石,如万雷声,两旁山为之动,直抵云阳,至三原越龙桥而过,渰没百里,漂七十馀村,白渠以北鲜有存者,数月馀,平地水方尽。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吉安大水,民饥。

万历四十五年,河决。

按《江南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徐州河决。

万历四十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宁波大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辰州大水入城。

万历四十八年,海水溢,大水。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八年七月八日,海水溢。是日,文登大风拔木,发屋压死人畜甚众,伤靖海运船七十馀只。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八年,诸暨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澄江、姚安、广西、安宁、富民、新兴、十八寨、河西大水。

熹宗天启元年五月,梧州大水。

按《广西通志》云云。

天启二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天启二年,处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天启二年,郧阳大水。

天启四年,大水,河决。

按《山西通志》:天启四年,岳阳大水,沁涧水溺,田亩成渠。

按《江南通志》:天启四年六月初二日,奎山堤决,水陷徐州城。

天启六年,大水。

按《束鹿县志》:天启六年七月,大水伤禾稼。

按《陕西通志》:天启六年,延长大水。

天启七年,大水。

按《江南通志》:天启七年十月,飓风大作,太湖水涌没吴江千家。

按《浙江通志》:天启七年,馀、姚、缙云大水。

按《广西通志》:天启七年五月,三江大水,漂没民房甚众。

悯帝崇祯元年,大水,海溢。

按《山西通志》:崇祯元年,清源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元年,两浙大水,海溢,漂溺无算。按《湖广通志》:崇祯元年,汉阳大水。

崇祯二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二年,绍兴大风雨,海溢。

按《湖广通志》:崇祯二年,汉阳大水。

崇祯五年,汉阳大水。

按《湖广通志》云云。

崇祯六年,大水。

按《广西通志》:崇祯癸巳七月,宣化县大水灌城丈馀,近河民舍漂荡殆尽。

按《广西通志》:崇祯六年七月,苍梧大水。

按《云南通志》:崇祯六年,江川大水,湮没城垣,次年迁城。

崇祯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七年,处州、馀姚大水。

按《江西通志》:崇祯七年,夏饶州大水害稼。

崇祯八年,处州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崇祯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九年,处州大水,坏民居。

崇祯十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云云。

崇祯十二年六月,德安大水。

按《湖广通志》云云。

崇祯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三年秋,水,斗米价五钱。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三年七月,内福安大水,漂溺庐舍、人畜无算。

崇祯十四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四年五月二十日,大水,城渰及半。

崇祯十五年,大水。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五年夏,大水。

崇祯十六年三月,苍梧大水。

按《广西通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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