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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郡志卷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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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记二

常熟县

常熟县,在府北一百五里。

《题名记》:

常熟为县,其来久矣。旧为毗陵郡南沙县,至梁改为常熟。自梁历唐,由唐迄于伪吴,几数百年。前尹是邑者,姓名莫或纪录,故不得而考。本朝太平兴国中,钱氏以图籍归于京师。始于县令蒋文怿,至元丰初知县宣德郎刘拯,求得其姓名凡四十有二人。列之版榜,置于厅压角。自此来尹者,至则书之。观其间相继登金门,上玉堂,仪羽台开,正位枢极,盖翩翩焉,未见其止。余因承乏,虑版榜不足以久传。于是命工镌之于石,立于厅之左。阙者补之,庶为不朽之传。宜观名列,以劝方来。俾尹斯邑者,知夫儒之效,恺悌及民,福延百里。庶几乎刊石而无愧也。

绍兴二十一年九月,鲁国曾慎记。

***

顺民仓,常熟县仓也。建于治平二年,记于熙宁元年。

所淑《常熟县新建顺民仓记》:

治平二年,河内向侯作新仓成,常〔尝〕语予其始终曰:吾至之初,见太守永川陈侯,席未暖。陈侯曰:常熟,大县也。考其民版之数,至四万户。岁输之粟,至八万石。有仓,污庳迫窄,才容四分之一。滨江之民,远者百里。水浮陆走,稛载而至。仓或既盈,则累数夕而不得输于州。又病其远,此一不便。职是,岁常散蓄于浮屠之居,廊廉皆满。盖藏弗谨,涂坚弗完,得无有以诲盗哉,此二不便。盖迟君之来也久矣,君亟图之。君〔吾〕退而自惟:仓廪,盖今天下郡县之无务。京师兵储、禄廪之出入,一皆仰给于东南。兹又为东南之剧,岁入之粟,它郡莫加厚焉。吾邑虽不腆,其敢后其所先务邪?矧其弊又如此之甚,宜陈侯有以告吾也。及吾视事之日,见吏民间其所疾苦,尤为不便者凡几。然而献计者,又皆不出吾陈侯之议也。于是访县方〔之〕北,得隙地数十亩以营筑焉。始召民而谕其所以作之之意,民既病此久矣,莫不奔走以听命。咸愿治材于家,请期日合众材以成之。既而至期,仓遂以成。予谓二侯皆能以材名于世,所至莫不著见风迹。至于兴利、去害、便民,皆其所素畜,沛然而有余。夫以沛然有余之材,相与协谋,治其因民所欲之役。其成也,宜其不劳而功多。其榜曰“顺民”,盖得之矣。若夫世之从政者,利害较然。居前畏谤忌谗,𫍰𫍰然不肯一日出其力。则有诿曰爱民,斯不远哉。夫爱民莫如古人,古之人有为。岂天作而地生?斯亦出于民而已耳。姑视利害之如何。岂顾可为而不为,乃曰爱民哉?此大不然。昔者子产当日以其乘与,济人于溱洧。孟子谓之惠而不知为政,凡以此也。向侯亦以予言为然。因刻之于石,俾来者考焉。

时熙宁元年三月十一日,将仕郎、前守沂州临沂县县令所淑记。

杨备《常熟县诗》:

远逼江垠傍海,落帆多是两来船。

县廷无讼乡闾富,岁岁多收常熟田。

淳熙元年,邑令陈映再为记,属龚颐正为之文。

上方驻跸临安,于时吴门视周畿内,汉三辅,唐同、华,我旧京之陈、郑也。衣冠之所鳞集,甲兵之所云萃。一都之会,五方之聚。〔土〕腴沃壤,占籍者众。虽前代与全盛时,犹不可同年语。府邑之事,宜其倍称。况乎府库之出内,狱市之浩穰,盖不待较而知者。环府之邑五,而常熟居其望焉。时主客以户计者,八千九百七十有二,而今五万一千一百卅八。夏赋,金钱为缗二千八百,其币帛匹合万二千六百,而奇弗详。秋租,谷粟七万六千余斛。乃今折帛为缗者十万二千三百,而斛则损其旧二千。邑之事,其倍称何如哉。

今其邑从事于民者如是。而邑复濒海道,直故疆沂、密、菜〔莱〕全齐在望。刺利规恢,舟师所宿,则实居今日之要害。风樯连林,夜严震海。资粮巨万,以日馈给。营缮百须,以时调度。苟有不至,责且乏兴。若民兵之事,又如是重。以府所倚集,月四大万。版籍输委,风雨寒暑不渝。比为令者,材或不济。负罪投劾而去者,项背相望也。则壁记之不列,何以自竿朝夕,庸少惰乎?陈映不佞,爰来亦既年所。事定得间,始阅次中兴以来为令者,至映人名氏授受,月而日之,才石壁端,以告来者。

噫!令秩比京寺月奉逾二万,廪逾四斛。岁入圭田,真〔直〕过六百石。其顾一己之利害去就,而不思其责之塞,将不特能祸其身;千室之邑,亦必有受其弊者矣。而某其敢堕哉?今吾邑之人,或知某不敢堕也。率以淳厚简孚,交相为治。倘如是日,庶乎列名下方其无辱。若夫邑之望,则有巫成所止之山,太伯所葬之墟,言偃所居之里,龚景才所表之间。其风俗之美,犹或可概见。而邑之升置,凡附于府者,有职方氏在,故不记。记其今昔之同异云。

昆山县

昆山县,在府东北七十里。

【补注】

《题名记》:

昆山,秦疁邑也,天下壮哉县。五季云扰,四方棋于兵。吴越虽保有所履,然诗书仁义之事缺焉。国家文经海内,始严令守。淮海王以版图归,时逞公仿治吴最,首赐玺书。褒徙以来,尚旄头紫微间,能即学立夫子庙。北门王公元记之,故比〔此〕地翕然趋于文。至今好学而知礼,尚孝而先信,乃有昔之流风焉。疆岸海江,夷旷沃衍者数百里。一山巍然,怪石错立。井井合阛阓间,又有室屋林壑之胜。士大夫自京都来官者乐之,观游咏歌,未觉身远。其歆艳者,至合省寺赋祖帐之诗。由此以相以辅,小却言语侍从之班,踵相蹑也,而其意依然。

于是二百年间,风流组藉,续续可纪。又建炎间,虏独不侵。荐绅北来,乐其土风而居之。宦游问多胜事,益号佳邑。属岁县计蹙东,顷入者闻其名,相与骇汗,若蹈甚畏。岂先后难易若是不同耶?亦才术限量之或异耶?不然,则今之所谓不足,非古听病耶?曷其趋违异见如此。汉之郎官,上应列星,出宰百里。晋之舍人、洗马,妙天下选。然不更长吏,不得为台郎。

今天于重字民之官,褒庸旌善,使观瞻者以为荣。顾力所底尔,因仍规畏,其可哉。子强至之逾年,劳于耳目思虑之外。乃喟然而叹,信学力之未至,则诹诸前人以矩范焉。然所傅止自崇觐间。益稽史谍碣,识得自雍熙以次五十有六人,序而馋之石。尚俾来者,知前辈优游,庶几勉之。

淳熙丙申六月,缙云叶子强记并书。

嘉定县

嘉定县,在府东北一百四十里,嘉定十年置。

【补注】

《省札》:

朝请大夫、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军府事赵彦橚,朝请〔议〕郎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兼权提点刑狱公事王荣奏:照对平江府管下五县,其境土广袤,无如昆山。而顽犷难治,亦无如昆山。详考其故:盖昆山为邑一十四乡,五十二都,东西相距,几二百余里。县治以迁就马鞍山风水,僻在西北。故西七乡与官司相接,稍循理。自昆山县治东至练祁七十里,自练祁至江湾又七十里,通计一百四十里。其间止有商量湾、杨林两寨,又皆不足倚仗。故东七乡之民,凭恃去县隔绝,敢与官司为敌。不奉命令,不受追呼。殴击承差,毁弃文引。甚而巡尉会合,亦敢结集千百,挟持器杖以相抗拒。自此习成顽俗,莫可谁何。

其害有三:争竞斗殴,烧劫杀伤。罪涉刑名,事干人命。合行追会,不伏赴官,至有经年而不可决者。此狱讼淹延之害。滨江旁海,地势僻绝。无忌惮之民,相率而为寇。公肆剽掠,退即窝藏,殆成渊薮。此劫盗出没之害。豪民慢令,役次难差。间有二十余年,无保正之都。两税官物,积年不纳。只秋苗一色言之,岁常欠四万余石,其他类是。此赋役扞格之害。

有此三害,昆山遂为难治之邑,其来非一日矣。盖县方百里,而兹邑广袤倍焉。以一令临之,制驭必有所不能。及养成顽恶,亦地势使然。昨于嘉定七年,准尚书省行下备白札子,陈乞欲于练祁市添置一县。本府已尝委长洲县娄主簿、吴县丘县丞,两到练祁,相视利害。据各官所申,亦以为合置一县。但恐有起盖。廨宇等费,且先添置一尉。然东七乡之顽,根深蒂固,决非邑尉之卑,所能耸动。察其理势,莫若置县之为利便。今斟酌事宜,欲割昆山西乡之安亭,并东乡之春申、临江、平乐、醋塘,凡五乡二十八都,别为一县。就练祁要会之地,置立县治,以嘉定为名。所有东乡:惠安、新安、湖川及西乡:朱塘、积善、全吴、㳌川、武元、水安,凡九乡二十四都,仍属之昆山县。所有其他张官置吏事件,并欲照绍兴府新昌县、处州壶元县,创置一般体例,参酌续次,申请施行。如蒙朝廷拖〔批〕照事祖〔宜〕,特从今来所乞。庶使近畿之邑,无不率化之民。寇盗可弭,赋役可均。于公于私,皆有利益。实郡县幸甚。

十二月九日,奉圣旨:依。仍令是刑司、平江府,条具合施事宜。申,仍公共选辟清强有心力之人,充知县一次。

吴郡志卷第三十九

冢墓

吴太伯墓。《吴越春秋》云:太伯卒,葬于梅里平墟。梅里,今属常熟县。又《史记正义》引《括地志》:太伯冢在吴县北五十里,无锡县界西梅里村鸿山上,去太伯所居城十里。《吴地记》又云:太伯冢在吴县北,去城十里。未详孰是。

吴王阖庐墓,在虎丘山剑池下。《吴越春秋》云:阖闾葬于国西北虎丘,穿土为山,积壤为丘。发五郡之士十万人,共治千里,使象摙士凿池。四周水深丈余,铜椁三重。澒水银为池,池广六十步。黄金珠玉为凫雁,扁诸之剑,鱼肠之干在焉。葬之三日,金精上扬,为白虎据坟,故曰虎丘。《越绝芹》云:阖闾冢,在阊门外虎丘下。池广六十步,水深一丈五尺。铜棺三重,澒池六尺。玉凫之流,扁诸之剑三千,方圜之口三千,盘郢、鱼肠之剑在焉。发卒十万余人筑治之。葬之三日,白虎居其上。二说略有同异,顾坟丘中事,又古今辽绝,无所考验,今两存之。余见“云岩寺”及《往迹》、《冢墓》、《考证》等门。

王禹偁诗:

惜哉吴王墓,秦帝尝开破。

应笑埋金玉,千年贾为祸。

不待虎迹消,已闻鲍车过。

又是骊山头,炎炎三月火。

吴女墓,在阊门外。阖庐女曰滕玉,王与夫人及女会食蒸鱼。王前尝半而与女,女怒曰:“王食鱼辱我”。乃自杀。阖闾痛之,葬于国西闸门外。凿池积土,文石为椁。题凑为中,以金鼎、玉杯、银樽、珠襦之宝送女。乃舞白鹤于吴市中,令民随而观之。使男女与鹤俱入羡门,因发机以掩之,杀生以送死,国人非之,又取土时,其地为湖,号女坟湖。《吴地记》曰:吴王葬女,取土成湖。

皮日休《女坟湖》诗:

万贵千奢已寂寥,可怜忠愤为谁娇?

须知韩重相思骨,直在芙蓉向下消。

陆龟蒙:

水平波淡绕回塘,鹤殉人沉万古伤。

应是离魂双不得,至今沙上少鸳鸯。

齐女坟,在虞山。吴太子娶齐女,女思齐而病。将死曰:令死者有知,必葬我于虞山之巅,以望齐国。阖闾伤之,如其言,葬虞山之巅。(《吴越春秋》)

吴王夫差墓,在阳山。《越绝书》谓:越王栖夫差于余杭山,去吴县五十里,即今名阳山。

《越绝》又云:夫差冢在犹亭西卑犹之位,近太湖。越王令干戈人以一𡏱土葬之。《吴越春秋》云:夫差既伏剑,越王以礼葬之秦余杭山卑犹。宰嚭亦葬其傍。

《史记正义》:夫差栖于姑苏山,转战西北,败于干遂。在苏州西北四十里里安山,有遂山。

夫差义子坟,一十八所。在秦余杭山东。(《吴地记》)

巫臣冢,即申公巫臣也。《郡国志》云:在匠门西南,亦曰巫门。

干将墓,在匠门外。干将与区冶同师,其妻曰莫耶。吴王使铸剑二,干将匿其阴,王杀之。《吴地记》曰:匠门,本名干将门,门外有干将墓。后语讹呼为匠门。余见《土物》条。

要离墓,在阊门外金昌亭傍。

专诸墓,在阊门外。

吴孙王墓,在盘门外三里。政和间,村民发墓砖,皆作篆隶,为“万岁永藏”之文。得金玉瑰异之器甚多。有东西银杯,初若灿花,良久化为腐土。又得金搔头十数枚,金握臂二,皆如新。并瓦薰炉一枚,与近世陆墓所烧略相似。而箱底有灰炭如故。父老相传云:长沙王墓。按长沙王,即孙策。又恐是其母、若妻墓。郡守闻之,遽命掩塞。所得古物,尽归朱勔家。洪刍《香谱》亦略载此事。郡人杨友夔为诗序其事为详,但直指以为坚墓,故有高陵之句。按史:坚自葬曲阿。绍兴〔熙〕辛亥,提举常平张体仁始加考订,以为孙氏疑墓,姑从乡人谓之孙王墓。又命郡人举贤良方正滕宬〔崴〕记其事,复以史考之,定为孙策所葬,与世俗长沙王之说稍合。今皆录之。

杨友夔:

阖闾城南荒之丘,昔谁葬者孙豫州。久无过客为下马,时有牧童来放牛。

居然珍宝出光性?识者夜见踪其由。玉环金碗列城市,上花不蚀余千秋。

州家廉问亟封守,贼曹掩骼穷奸偷。已知其中有可欲,亦恐未免无穷忧。

当时义师奋四海,少日已无袁与刘。英雄异世凛如在,暴露无乃为神羞。

人士浮脆无可料,蝼蚁乌鸢从所求。高陵劝尔一杯酒,自古南山能锢不。

滕庞〔岁〕《孙丘墓记》云:

出盘门三里,有高冢,或得其冢砖,有文在侧,曰“万岁永藏”。问其傍老人,曰孙王墓也。又曰,孙氏〔王〕,长沙王也。或传其先世之说。盗尝发取藏金玉,未竟败,获有碑,已断缺不全,止辨有“中平年”三字,复掩之。后郡置窑其旁,取上为砖埴,号官窑。后又以授民,田牧其上。前常平使者创丛冢,建齐升院,与孙墓相附近。院甫成,会徙他官,将去职。一日始得其事,立命其属表之。为之表者不暇询号,题曰先贤墓。今使者以为失事实,不可示久远。即命吴县主簿刘允武订其事,乃具条所得冢傍老人之言以报,属宬〔崴〕记之。

按陈寿《志》:长沙王,字伯符,始受汉爵为吴侯。大皇称帝,追封长沙威王,而其子绍嗣,封于吴。此墓当盗伐时,有杨友夔舜韶者,作诗吊之,乃以为孙破虏墓。陈寿《志》破虏薨葬曲阿,杨诗固已差谬。则所传长沙土者,几是。按中平元年,朱隽表破虏为佐军司马,讨张角。杨盖据碑有中平年字,故定以为破虏,而不考其史。《江表传》载:破寅为隽佐军,留家寿春。长沙王方十余岁,已能与知名士交。周瑜自舒来寿春,劝王徙舒,则碑之所称或为王也。

又寿《志》及裴松所补,孙氏自破虏而下,皆出所葬地,独王不言葬。而王之薨,其将周瑜、吕范皆赴丧了吴。至大皇始用张弦计,自吴徙秣陵,则王之葬,当在吴世。然碑今既不存,欲订而表之。其传疑曰孙王墓者,从俗称也。舜韶《序》其诗又称:盗所得冢中物,有东西银杯、金搔头、金握臂、瓦薰炉,中灰炭犹存。其物皆归未耐家,寅政和内申也。前使者姓詹氏,名体仁,宁元善。今使者姓徐氏,宁子宜。

绍熙二年三月三日记。

汉丞相陆烈坟,在余杭山东二里。(《吴地记》)

山阴县令陆寂坟,在陆烈(墓)东二里。(《吴地记》)

皋伯通坟,在胥门外,今号伯通墩。(《吴地记》)

梁鸿墓,在金昌亭南。皋伯通以要离烈士,梁生清高,因附葬之。《吴地记》云:在太伯庙南,与要离坟相并。陆龟蒙云:伯鸾墓,在吴门金昌亭下几一里。尝作文以祭焉。

龟蒙词云:

先生为五噫之歌,汉天子闻而病诸,南走乎大江之波。奔氏之宇下,志沉潜靡他。自吴粲以举臼,夫人之勒亦多。不怀王〔志〕于将没,适乎道之无颇。比要离之烈魄,冢虽夷而不磨。嗟余后先生之干祀,聊奉奠而来过。俯灌地而仰语,顾先生之谓何。心褊性诞,客他人之宇下不得。故力耕而自获。所以法先生之义,庶五噫之可学。

汉陆绩坟,在阊门外太伯庙西。(《吴地记》)

晋顾和冢,荣之侄。张翰坟,在横山东五里。(《吴地记》)

门下侍郎陆云公坟,在横山。(《吴地记》)

侍中朱桓坟,在横山。(《吴地记》)

兵部侍郎石崇坟,在吴县西六里。(《吴地记》)

黄门侍郎潘岳坟,在石崇坟之西北。(《吴地记》)

上将军顾荣坟,在吴县东南一十七里。(《吴地记》)

偏将军步骘坟,在吴县西北三里一百步。(有碑。《吴地记》。)

将军袁山松坟,在横山二里。(《吴地记》)

江纂墓,江迪子也。木渎孙起卿,顷于天平山下地名上沙,获墓碑。乃以大方博刻之,字画俱存,与石无异。

起卿为赋诗:

家有古冢碑,近自田家获。藏之五六年,末共见竹录,

古苔忙义理,封结殆莫识。偶然嗟其穷,一一为磨剔。

始若漫无文,细寻适可读。文云晋江纂,长夜垂兹刻,

贞石殊不用,块然怔埏埴。合葬无别铭。背面书反复。

一字不涉华,本枝记明白。二父遂兼书,于迪乃宗嫡。[志云:养父谌,本父,迪也。]

考诸晋史篇,真是小出入。字书亦睑劲,然不类镌斫。

汉魏尚丰碑,此独何褊迫?岂时了丧乱,不暇如品式。

于时义熙季,岁次实庚戌。五胡剖中原,典午窜南极。

苟简理宜尔,宁诒不孝责。审订既昭然,疑去喜自适。

历年七百余,瞥尔驹过隙。名节苟不傅,埃化先瓦石。

置兹当眼前,用代铭几席。

梁顾野王墓,在吴县楞伽山下,近越来溪。绍兴问,其碑石虽皱剥断裂,尚巍然植立。后为醉人推仆,石碎于地,今尚有存者。又《吴地记》云:在横小别隅,平地不起坟。

唐陆象先墓,在光福山西,土人皆能指其处。

绰堆,在昆山县西数里,相传为黄幡绰墓。又云,村人皆善滑稽,未详也。堆字本从土、从享、从文,避御名改焉。

陆龟蒙墓。颜荛志其墓,吴子华为祭文曰:“触即碎,潭下月。拭不灭,玉上堕。”(《摭言》)

吏部尚书姚绍之坟,在吴县南五里一百步。(《吴地记》)

***

真娘墓,在虎丘寺侧。《云溪友议》云:吴门女郎真娘,死葬虎丘山。时人比之苏小小,行客题墓甚多。

唐举子谭铢题云:

虎丘山下冢累累,松柏萧条尽可悲。

何事世人唯重色,真娘墓上独留诗。

白居易:

真娘墓,虎丘道。

不识真娘镜中面,唯见真娘墓头草。

霜摧桃李风折莲,真娘死时犹少年。

脂肤荑手不牢固,世间尤物难留连。

鸡留连,易销歇。塞北花,江南雪。

李绅诗序云:

真娘,吴之妓人,歌舞有名者。死葬虎丘寺前,吴中少年从其志也。墓多花草,以蔽其上。嘉兴县前,亦有吴妓人苏小小墓。风雨之夕,或闻其上有歌吹之音。

诗云:

一株繁艳春城尽,双树慈门忠草生。

愁态自随风烛减,爱心难逐雨花轻。

黛消波月空瞻影,歌息梁尘有梵声。

还似钱塘苏小小,祇应回首是卿卿。

王禹偁:

女命在于色,士命在于才。无才无色者,未死如尘灰。

虎丘真娘墓,止址空上堆。香魂与腻骨,销散如黄埃。

何事千百年,一名长在哉?吴越多妇人,死即藏山隈。

无色故无名,丘冢空崔嵬。唯此真娘墓,客到情徘徊。

我是好名士,为尔倾一杯。我非好色者,后人无相哈。

杨备:

冰肌玉骨行追妍,粉作娇云黛作烟。

知有香魂埋不得,夜深岩底月中仙。

***

范文正公祖墓,在天平山三让原。曾祖梦龄,旧名征梦。避皇朝讳,改今名。事吴越,终苏州粮料判官。祖赞时。童子出身,终秘齐监。父墉,从钱仿归朝,终武宁节度,掌书记。天平,吴巨镇。周遭十里,石山而土穴,人以为范氏庆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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