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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有诛强篇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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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夫国有乱军者,士卒怯弱、器械柔钝、政令不一、赏罚不明,不预焉!所谓乱军者,豪家权臣、阍寺嬖昵,为之军吏,权军之势,擅将之威,公政私行,私门公谒。上发谋,下沮议;上申令,下不行。猛如虎、很如狼,强不可制者,皆谓之乱军,各宜诛之。文宣诛少正卯于两观,而鲁国清;田穰苴斩庄贾于表下,而军容肃;魏绦刃杨干而诸侯服;项籍斩宋义,而天下怖。夫诛豪者,益其威;戮强者,增其权。威权生于豪强之身,

而不在于士卒之庸。豪强有兼才者,则驾而御之,教而导之,如畜鸷鸟,如养猛虎,必节其饥渴、翦其爪牙、绊其足、猰其舌,呼之而随,嗾之而走,牢笼其心使驯。吾之左右豪强无兼才者,则长其恶、积其凶、纵其心、横其志,祸盈于三军,怨结于万人。然后诛之,以壮吾气。故曰:「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为将帅者,国之师,不诛豪强,何以成三军之威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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