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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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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哪里存在着所有权,那里的生产品的生产成本就会高过于它的价值

先前的论题在性质上是属于立法方面的;这一个则是属于经济方面的。它可以用来证明以暴力为根源的所有权结果造成浪费。

“生产,”萨伊说,“是大规模的交换行为:要使交换行为具有生产力,就必须使全部劳务的价值由产品的价值来抵偿。如果不具备这个条件,交换就会是不平等的,生产者就付出得多,得到的少。”

要知道,既然价值必须以效用为基础,一切无用的产品就必然是没有价值的,它就不能进行交换;因此它不能用来偿付生产过程中的劳力。

所以,即使生产可以和消费相等,它也永远不能超过消费;这是因为,只有当生产物有用时,才有真正的生产,并且只有在存在着消费的可能性时,生产物才是有用的。因此当每一种产品因过度丰富而变成消费不了的时候,它那没有被消费的部分就成为无用的、无价值的、不能交换的,因而就不能用来偿付任何东西;它就不再是一种产品了。

至于消费,要使它成为一种正当的、真正的消费,它就必须能够重新生产效用;因为,如果消费不是为了生产,那么它所消灭的产品就都成为被取消的价值,一些纯粹损失掉的产品,这个情况就使产品降低价值。人有消灭物品的权力,但他只能消费他所再生产出来的物品。所以在一种正确的经济制度中,生产和消费之间是存在着平衡的。

在以上各点确定之后,让我们假定有一个拥有一千户居民的部落,圈居在一个特定地区的范围之内,对外不发生交往。对我们来说,这个部落可以代表整个人类,因为散布在地球上的整个人类确实是同外界隔绝的。事实上,既然一个部落和人类之间的差别只是数字比例上的差别,其经济结果在任何情况下都将是完全相同的。

其次,再假定这一千户专门从事耕种小麦的居民,每年必须把他们产品的百分之十作为实物息金,付给他们之中的一百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显然可以看出,收益权就等于对社会产品预征的一笔税收。这笔税收是供什么用的呢?

这不会被用来供应那个部落的粮食,因为这种供应和地租毫无共同之处;这也不是用来偿付劳力和产品的,因为那些土地所有人在像其他的人那样从事劳动时,只是为他们自己劳动。最后,这笔税收对于承受人是无用的,因为他们收获的小麦足供他们的消费,并且在一个没有商业和工业的社会中,他们买不到别的物品;他们的收益因此就将失去效用。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既然产品的十分之一是消费不了的,就有十分之一的劳力没有得到报偿:生产物的成本就会高于它的价值。

现在,让我们把三百个生产小麦的人变成各种各样的工匠:一百个园丁和种植葡萄的工人、六十个鞋匠和裁缝、五十个木匠和铁匠、八十个从事各种不同职业的工人,并且,为了使一切齐全,还有七个学校教员、一个市长、一个法官、一个传教士:每种职业都以其特有的产品供应那个部落。现在,总产量是一千,每个劳动者的消费量是一,其中小麦、肉类和其他谷类占零点七;酒和菜蔬占零点一;衣服鞋子占零点零六;铁器和家具占零点零五;其他各种产品占零点零八;教育费占零点零零七;行政管理费占零点零零二;礼拜费占零点零零一。总数是一。

但是那个社会应当偿付一笔百分之十的地租;并且我们可以看到,无论这笔地租仅仅由农民来负担或者由全部劳动者连带负担,结果是一样的。农民按照他须偿付的数字的比例提高他的粮食售价;其他劳动者也跟着仿效,于是,在经过几度动荡之后,平衡就建立起来,每个人都付出差不多相等的数量。如果以为在一个国家中,只有农民才偿付地租,那是极大的错误;偿付地租的是全国的国民。

所以我说,由于征收了百分之十这笔税款,每个劳动者的消费量就减少到下列的情况:小麦零点六三;酒和菜蔬零点零九;衣服鞋子零点零五四;家具和铁器零点零四五;其他产品零点零七二;学费零点零零六三;行政管理费零点零零一八;礼拜费零点零零零九。总数是零点九。

劳动者生产了一,而只能消费零点九,所以他就损失他的劳动代价的十分之一;他的生产物的成本始终高于它的价值。另一方面,那些土地所有人所收取的十分之一也同样是一种浪费;因为他们本人既然是劳动者,就可以像其他的人那样用他们的产品的十分之九来养活自己,他们毫不缺乏什么。即使他们得到双份的面包、酒、肉类、衣着、住房等等,如果他们消费不了,又不能加以交换的话,这种双份的配给有什么用呢?所以地租对他们来说,正像对其余的劳动者一样,是一种浪费,并且在他们的手中毁掉。如果你们扩大这个假设,增加产品的数字和种类,你们仍旧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直到现在为止,我们假定土地所有人是参加生产的,不但像萨伊所说的那样,通过利用工具,并且是以实际的方式和通过他双手的劳动而参加生产的。那么就不难看到,在上述的情况下,所有权是永远不会存在的。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

土地所有人在本质上是荒淫的动物,既缺乏德性,又没有廉耻,他一点也过不惯有秩序和有纪律的生活;他所以爱好财产,那只是因为它可以使他随心所欲地过舒适的生活。因为生活所需得到了保障,他就放纵于无聊的和懒惰的生活;他逍遥终日,追求希奇的事物和新鲜的刺激。有财产的人如果要享乐的话,一定要放弃普通的生活,层出不穷地玩一些奢侈的花样和从事淫秽的娱乐。

我们的一百个土地所有人不是抛弃一笔毁灭在他们手中的地租,从而使社会劳动免于承受这份负担,反而宁愿从事休息。由于这种退却——绝对生产量减去一百,而消费量保持不变,——生产和消费似乎可以保持平衡。可是,首先,既然土地所有人不再从事劳动,按照经济学的原理来说,他们的消费就成为不生产的;因而社会上就不再像先前那样存在着一百个人的劳力得不到报偿的情况,而是有一百个人的产品没有提供劳力而被消费掉;不论在帐册上用哪一种项目来记载亏损,这笔亏损始终没有什么不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原理是错误的,就是与这些原理相反的所有权是不可能存在的。

经济学家们由于把一切不生产的消费看成是一种祸害、一种对于人类的盗窃行为,因而孜孜不倦地劝告土地所有人要有节制、要从事劳动并进行储蓄;他们劝导他们必须使自己成为有用的人,必须对他们从生产方面取得的东西有所补偿;他们对于奢侈和懒惰发出了最激烈的责骂。这种道德学肯定是很好的;可惜它缺乏常识。那个从事劳动的或者像经济学家们所说的使自己变成有用的人的土地所有人,对于他所提供的劳动和效用是得到酬报的;然而,就他不加耕耘而取得收入的那些地产来说,难道他由于上述情况就不是不劳而获了吗?无论他做些什么,他的地位是不生产的并且是罪恶的;只有在他不再是土地所有人时,他才能停止浪费和破坏。

但这还不过是所有权所产生的最小的弊端。无论如何,可以想像到社会要维持一些不劳动的人的生活。社会上永远会有瞎子、残废者、疯人和白痴。它能很容易地养活一些懒汉。在这一点上,不可能的事增多了,变得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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