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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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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那年冬天,爱德华在外打猎时出事了。多年来,他习惯骑难以驾驭的马,但凡听说哪儿有烈马,他就跃跃欲试。他知道自己是个出色的骑手,从来不怕展示自己的本领,也总爱嘲笑别人技术比他差,或胆量比他小,因此偏爱不好对付的牲畜。见别人指着他说“这人骑得真好”,他就得意;见别人骑的马反抗挣脱或不肯跳越,他最爱开的玩笑就是冲他们嚷嚷:“你好像跟你的伙计不怎么合得来,要不要试试我的?”说完,便用马刺踢踢马肚子,策马腾跃。对于胆小的猎手——他们找树篱低矮处跳越,或是穿过大门而非翻越大门——他总是很刻薄。谁要是说跳跃很危险,爱德华便会大笑一声,马上跳给那人看,一边策马,一边叫嚣道:

“我要是你呀,我可不跳,说不定会栽跟头。”

他刚买了匹杂色马,花了没几个钱,因为它跳跃不稳定,而且有个坏毛病,腾跃时喜欢晃动一条前腿。他一拿到手就骑了出去,一开始的两道树篱和一条水沟它都轻松越过。爱德华心想,他又一次占了便宜,没花什么钱就买到了一匹猎马,只要驾驭得当,就能像小羊一样乖。他骑马前行,来到一道立柱围栏[用垂直的柱子打入地面,柱子之间连接多根水平栏杆,这种乡村风格的围栏多见于马场。]前。

“来,我的美人,考验你真本事的时候到了。”

他策马慢跑,夹紧双腿;马没有扬起前蹄,而是突然往旁边闪避打圈。

“不,别这样。”爱德华说着,把它勒回原地。

他踢了马刺,马慢跑起来,但还是不肯跳起。这回,爱德华生气了。此时,亚瑟·布兰德顿朝这边驰骋而过,他可有好多旧账要算呢,便趁机大声嘲笑。

“你干吗不下马走过去呢?”他一边嚷嚷,一边从爱德华身边骑马跃过那道围栏。

“我要么跳过去,要么摔断脖子。”爱德华咬着牙说。

但他两样都没有如愿。他准备第四次跳跃,用短马鞭抽打它。马前身跃起,接着一条前腿晃动,咚的一声摔了下来。

爱德华重重地摔倒在地,昏迷了片刻。等他恢复意识,发现有人顺着他的脖子往下倒白兰地。

“马伤着了吗?”他问,压根没想着自己。

“没有,马没事。你怎么样?”

猎场上正好有个年轻的外科大夫,他骑马过来。“怎么了?有人受伤了?”

“没有。”爱德华边说,边挣扎着站起身来,以为自己闹出了洋相,感到有些不快。“人家还以为,你们这些人从来没见过谁从马背上摔下来过。我可是三天两头见你们当中大部分人摔下来的。”

他走到马的身旁,脚踩上马镫。

“你最好还是回家,克拉多克,”外科大夫说,“我估计你有点受惊了。”

“回什么家。该死!”爱德华正要骑上去,便感觉胸口最上面一阵疼痛,“我想我摔断了哪儿。”

外科大夫走上前,帮他脱掉外套,扭动爱德华的胳膊。

“疼吗?”

“有点。”

“你摔断了锁骨。”外科大夫检查了一下说。

“我还以为是哪儿摔碎了。骨头要多久才能长好?”

“只消三个星期。不必担心。”

“我不担心,但我想我起码一个月不能打猎了。”

爱德华被送去拉姆齐大夫那儿,大夫给他包扎好,送他回到莱伊府。伯莎见他坐双轮马车回来,吃了一惊。爱德华此时已恢复了好脾气,笑着解释事情的经过。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不过被绷带包了起来,感觉像个木乃伊,不知道该怎么洗澡。我担心的是这个。”

第二天,亚瑟·布兰德顿来看他。“你终于遇到对手了,克拉多克。”

“对手?差远了!过一个月我就没事了,到时候我还会骑出去。”

“我要是你呀,我可不会再骑那匹马,犯不着。那匹马有晃腿的毛病,会让你摔断脖子的。”

“呸,”爱德华不屑地说,“我骑不了的马还没生出来呢。”

“你现在成大块头了,身子骨也不像二十岁的时候那样利索了。再摔一次可就惨了。”

“胡说,老兄!你说这话,别人还以为我有八十岁。我还从没怕过哪匹马,绝不会现在就退缩。”

布兰德顿耸耸肩,没再往下说,但后来单独跟伯莎谈了谈。

“要知道,我要是你,我想我会劝爱德华别再碰那匹马。我觉得他不应该再骑,不安全。要是马有坏毛病,他骑得再好,也救不了他。”

对于丈夫的骑术,伯莎信心十足。他再无能,也肯定是郡里最好的骑手之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劝了他。

“呸,一派胡言!”他说,“听我说,下个月十一号,我们要越过几乎同一片猎场。到时候我要骑它出去,我保证它能越过库尔特田地上的立柱围栏。”

“你太冒失。”

“不,我没有。一匹马有什么能耐我了如指掌。我知道那匹马只要愿意就能跳跃,哎呀,我肯定能让它跳起来。嗨,要是我现在怕了它,就再也别想骑了。一个快四十岁的人摔惨了,就应该马上拼一把,否则就泄了气,再也没胆了。这种例子我见得多了。”

后来,等爱德华身上的绷带拆掉,恢复得不错了,格洛弗小姐恳求伯莎管管他。

“我听说那匹马很危险,伯莎。我觉得爱德华骑那匹马是不要命了。”

“我请求他把那匹马卖了,可他光是笑话我,”伯莎说,“他犟得很,我的话在他那里没什么分量。”

“难道你没有吓坏吗?”

伯莎笑了。“不,我真没有。你知道,他老是骑烈马,从来没受过什么伤。刚结婚时,我常常担惊受怕。他每次出去打猎,我常常会想象,他的尸体躺在担架上被抬回家。但他总是活着回来,我也就渐渐放心了。”

“真不知道你怎么放心得下来。”

“亲爱的,谁也不能提心吊胆连着过上十年。就算在火山上住上十年,也都不怕了。如果没有扶手椅可以坐,你很快就能习惯坐在火药桶上。”

“绝对不会。”格洛弗小姐说,语气坚定,脑海里浮现自己坐在火药桶上的生动画面。

格洛弗小姐身上没有任何变化。时间从她头顶上流逝,却奈何不了她。她看上去仍旧是二十五到四十岁不等的模样,头发也并没有比从前更显褪色,在盔甲似的黑衣之下,那身段依旧如少女一般。她的脑袋里从没有进过一个新的主意或新的想法。她就像《艾丽斯漫游奇境记》中的红桃王后,以她最快的速度奔跑,却一直停留在原地。但在格洛弗小姐身上,过程是逆转的:世界在不断前进,显然越来越快,本世纪临近尾声,她则岿然不动——成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化身。

离十一号还有一天。猎手要在“歇尔和库尔特”猎场会合,就是爱德华上次摔下来的地方。他把拉姆齐大夫请来,让大夫证明他的身子骨结实得很,好让伯莎放心。检查完以后,他把大夫带进了客厅。

“拉姆齐大夫说,我的锁骨比以前还要结实。”

“可我还是觉得他不该骑那匹杂色马。你就不能劝他别骑吗,伯莎?”

伯莎看了看大夫,又瞧了瞧爱德华,面露微笑。“我已经尽力了。”

“伯莎学乖了,不会操这个心,”爱德华说,“她觉得我当堂区俗人委员不怎么样,但论骑马,她对我很放心。对吗,亲爱的?”

“的确如此。”

“你看,”爱德华非常满意地说,“要我说,这就叫贤妻。”

第二天,马牵了过来,伯莎把爱德华的酒壶装满。

“要是我摔断了脖子,葬礼办得风光一些,好吗?”他笑着说,“订一块漂亮的墓碑。”

“亲爱的,你绝不会惨遭横祸。我很确定,你会在一百零二岁的时候寿终正寝,身边有一群子孙围着你哭丧。你绝对是这种命。”

“哈哈!”他大笑,“不晓得打哪儿来的子孙。”

“我有一种预感,我注定要让位给范妮·格洛弗。我确信,此事天数已定。多年来,我总感觉你最终会娶了她。我真可恶,害你等了这么久——尤其是她老惦记着你,可怜的人儿。”

爱德华又大笑。“好啦,再会!”

“再会。代我向亚瑟太太问好。”

她站在窗边,看他上马。他朝她挥舞手中的短鞭,她也挥了挥手。

冬季的这一天暗了下来,伯莎一门心思读着小说,听到钟敲响五点的时候,颇感意外。她纳闷,爱德华怎么还没回来,于是拉铃要茶点和灯,一边让人把窗帘拉上。要不了多久,他该回来了。

“不知道他是不是又摔了,”她微笑着说,“他真的不该再打猎了,他越长越胖了。”

她决定不等了,便给自己倒了杯茶,把自己安顿妥帖,好够得着司康饼,又能借着光舒舒服服地看书。接着,她听见有辆四轮马车靠近。会是谁呢?

“偏偏这个时候来,真是讨厌!”

门铃响了,伯莎放下书,准备迎客。但没人被领进来,外面传来一片嘈杂的说话声。难不成是爱德华真的出了什么事?她立刻站了起来,走过房间的一半,又停了下来。她听见门厅处有个陌生的声音。

“把这抬哪儿?”

这。这什么?这尸体吗?伯莎感到一阵寒意袭遍全身。她把手搭在椅子上,以免快要昏厥的时候站不稳。门缓缓打开,是亚瑟·布兰德顿,接着他迅速关上身后的门。

“我非常遗憾,出了意外。爱德华伤得很重。”

她看着他,脸色变得惨白,一句话也接不上。

“你必须振作,伯莎。恐怕他的情况很严重。你最好坐下来。”

他支吾了一下,于是,她突然气冲冲对着他。

“他是不是死了,你为什么不说?”

“我非常难过。我们尽力了。他又在那道立柱围栏前摔了,跟那天一样。我想他当时肯定是慌了。我就在旁边,见他鲁莽地冲向围栏,就在马跃起的时候,他勒住了缰绳。结果咚的一声摔了下来。”

“他死了?”

“是的。”

伯莎并没有感觉要昏倒。她能清楚地理解亚瑟·布兰德顿的话,她对自己的清醒有些惊愕。她似乎什么感觉也没有。那个年轻人看着她,好像在等着她哭泣或晕厥。

“要不要叫我妻子来陪你?”

“不用,谢谢。”

伯莎听得很明白,丈夫死了,可这个消息对她似乎没有任何触动。她听了无动于衷,仿佛死的是个陌生人。她发觉自己在寻思,小布兰德顿看到她的冷漠会作何感想。

“你不要坐下来吗,”他说着,搀起她的胳膊,带她坐在椅子上,“我给你倒点白兰地好吗?”

“我没事,谢谢。不用担心我。他在哪儿?”

“我让他们把他抬上楼。我把拉姆齐的助手叫进来好吗?他在外面。”

“不用,”她低声说,“我什么都不要。他们把他抬上楼了吗?”

“是的。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别上去。你会受不了的。”

“我回自己房间。失陪一下可以吗?我想一个人待着。”

布兰德顿把着门,伯莎走了出去,她的脸色苍白,但看不出一丝情绪。布兰德顿走到利纳姆的教区牧师家里,去叫格洛弗小姐上莱伊府,然后他回了家,跟妻子说,那可怜的寡妇吓得昏了过去。

伯莎把自己锁在屋里。她听见房子里嘈杂的说话声。拉姆齐大夫走到她房门口,但她不肯开门。随后,一片寂静。

她对自己内心的麻木感到震惊。这种镇定太不近人情,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她什么感觉也没有。伯莎反复告诉自己,爱德华死了。他就躺在附近,死了——而她不觉悲痛。她想起几年前,她想象他死时自己有多么痛苦。而如今他真的死了,她却既没有昏过去,也没有掉眼泪,反而处之泰然。伯莎藏身屋里,为的是不在陌生人面前落泪,而如今,眼泪就是出不来。在她突然的怀疑得到证实后,她什么情绪都感受不到。丈夫不幸身亡,自己竟如此不为所动,这让她感到震惊。她走到窗边往外看,努力让自己集中精神,努力让自己动容。然而,她几乎毫无反应。

“我准是绝情透顶。”她嘟囔道。

接着,她突然想到,她的朋友见她这么沉着冷静,会怎么说她。她想挤出眼泪,可眼眶怎么也湿润不起来。

门口传来敲门声,还有格洛弗小姐的声音,带着抽抽搭搭的哭腔。“伯莎,伯莎,能让我进来吗?是我呀——范妮。”

伯莎腾地站了起来,但没有应门。

格洛弗小姐再次唤她,泣不成声。范妮·格洛弗身为一个外人,为什么能为爱德华之死而哭泣,而她——伯莎——反倒无动于衷?

“伯莎!”

“哎。”

“给我开开门。啊,我为你感到难过。求你让我进去。”

伯莎慌乱地盯着门,她不敢让格洛弗小姐进来。

“我现在谁也不想见,”她用嘶哑的声音叫道,“别叫我开门。”

“我想我能安慰安慰你。”

“我想一个人待着。”

格洛弗小姐沉默了一会儿,大声哭了起来。

“我在楼下等,好吗?你需要我的时候,拉铃就是了。也许,你过会儿想见我。”

伯莎想叫她走开,却又不敢。

“随你吧。”她说。

又是一片寂静,一种诡异的寂静,比烦人的嘈杂声更叫人煎熬。这种寂静使人神经紧绷,令人敏感至极——叫人不敢呼吸,唯恐打破寂静。

伯莎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像魔鬼一样突然袭来,折磨着她。她惊恐地喊出声来,因为这个想法可怕至极,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她一头倒在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努力打消这个念头。她深感羞耻,用手捂住耳朵,不想听见无形的魔鬼那无声的低语。

她自由了。

她想到这个念头就不寒而栗,却无法将其压制。“竟到了这种地步!”她喃喃自语。

接着,她忆起恋爱之初的时光。她回想起曾经的激情,使她不假思索投入爱德华怀抱的那股激情;回想起曾经的羞辱,当初她发觉他无法回应她的爱时蒙受的惨痛羞辱。她的爱是一团在玄武岩上跳动的火焰,徒劳无益。她回想起幻想破灭后的那般恨,又最终化为麻木。让她此时心寒的正是这种麻木。

她将这两者作比较——对幸福的疯狂渴望与现实中遭受的痛苦——发现人生似乎都白白浪费了。伯莎内心的种种希冀像幽灵般浮现出来,她绝望地看着它们。她期待的那么多,得到的却这么少。想到自己经历的一切,她便心痛得要命。她失去力气,沉浸于自怜之中不能自拔。她跪倒在地,放声痛哭。

“噢,上帝!”她叫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让我这般悲惨?”

她大声啜泣,不愿压抑自己的悲伤。格洛弗小姐心善,候在屋外,以防伯莎想见她,一边默默哭泣。她听见屋内猛烈的啜泣声,便再次敲门。

“啊,伯莎,求你让我进屋。你谁也不见,只会憋得更难受。”

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吃力地站起来,打开了门。格洛弗小姐进了屋,在压倒一切的同情心的裹挟下,她抛却所有矜持,将伯莎紧紧抱在胸口。

“啊,亲爱的,亲爱的,太可怕了。我替你感到难过。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能祷告。”

伯莎纵声痛哭——不是因为爱德华死了。

“你现在能依靠的只有上帝。”格洛弗小姐说。

最后,伯莎挣脱格洛弗小姐的怀抱,擦干了眼泪。

“别逞强,伯莎,”牧师的这位妹妹同情地说,“哭出来倒好。他是这么善良又体贴,还如此深爱你。”

伯莎沉默地看着她。

“我准是绝情透顶。”她想。

“我留下来过夜行吗,亲爱的,”格洛弗小姐继续说,“我给查尔斯捎去口信了。”

“噢,不,千万不要。你要是关心我,范妮,就让我一个人待着。不是我不近人情,我就是谁也不敢见。”

格洛弗小姐心痛不已。“我不想打搅你。你如果真要我走,我就走。”

“我感觉如果不能一个人待着,我会发疯的。”

“你想见见查尔斯吗?”

“不,亲爱的。别生气。别觉得我不近人情或不知好歹,可我什么都不要,只想一个人清静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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