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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旧友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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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尚未见到一个自杀者详细描写过自己的心理活动。这大概是因为关系自杀者的自尊心或出于对自己的心理不感兴趣的缘故。我想在给你的最后这封信中,详细叙说一下这种心理。但我不一定特地告诉你我自杀的动机。雷尼埃[亨利·德·雷尼埃(1864—1936),法国诗人、小说家。由高蹈派走向象征派,遂确立典雅的诗风。其后,又转向新古典主义。作品有诗集《翌日》等。]在他的短篇小说中描写了一位自杀者。这位短篇小说的主人公,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自杀。或许你在报纸的社会栏里看到过因生计、病痛或精神苦恼等而自杀的种种动机吧。然而,根据我的经验,这并非动机的全部,而仅仅是通往动机过程中的表象。自杀者大体都如雷尼埃所说,并不知道为何自杀。正像我们的行动中包含着复杂的动机一样。至少在我,就抱有一种朦胧的不安,这是对于将来的一种朦胧的不安。你大概不相信我的话吧。然而,十年来的经验告诉我,我周围的人们只要不处于同我相近的境遇之中,我的话对于他们来说,犹如风中的歌唱,刹那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我不怪你。……

这两年来,我一直在考虑死。最近,我怀着虔敬的心情阅读曼兰德[菲利普·曼兰德(1841—1876),德国诗人,哲学家。35岁自杀身亡。]。曼兰德抽象的语言,无疑巧妙地描写了通向死亡的路程。然而,我则打算对这件事更具体地加以阐述。在这样的欲望面前,对家人的同情之类,就变得无足轻重了。同时,也促使我对你不得不使用inhuman[英语:冷酷,不近人情。]的语言。要说非人性,那么我也有非人性的一面。

不论任何事情,我都有如实写出来的义务。(我解剖了对于我将来所抱有的朦胧的不安。我以为我在《某阿呆的一生》中已经大致说得很明白了。只是对于我的社会条件——旧时代在我身上的投影,文中有意没有涉及。为何故意避而不谈呢?因为我们每个人,直到今日都多多少少置身于旧时代的阴影之中。我所扮演的角色,除了舞台之外,还包括背景、照明以及多数登场人物,对于这些,我都要写下来。不仅如此,至于社会的条件等,侧身于这个社会条件之中的我本人,对此能否作出清醒的判断,不能不令人怀疑。)——我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才能死得不痛苦。自缢而死,当然是最适合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但是,我一想到自己那副吊死鬼的形态,就无限地感到那是对于美的反叛。(记得当我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只因她的文字拙劣,便猝然失去了爱意。)溺水而死,对于会游泳的我来说,根本无法达到目的。不仅如此,万一获得成功,比起缢死要痛苦得多。撞车而死,这于我也不能不感到是对美的亵渎。借用刀枪而殒命,有可能会因为手抖而告以失败。从高楼上纵身一跃,那同样显得惨不忍睹。鉴于以上种种情况,我决定吞药而死。吞药而死或许比缢死还要痛苦,但有利的是,除了避免对于美的背叛之外,也不会有死而复生的危险。只是寻求这种药物,对我自然并非易事。但我既已决意自杀,我会利用一切机会,将这种药物弄到手。同时,我想获得些毒物学的知识。

其次,我考虑的是我自杀的场所。我死后,我的家人必然依靠我的遗产活命。我的遗产只限于面积一百坪[日本传统计量系统尺贯法的面积单位,一坪约合3.3平方米。]的土地、我的住房、我的著作权和我的两千元存款。我为我自杀后房子不易卖掉而感到苦恼。因而,我羡慕有别墅的资产阶级。你一定觉得我这话很可笑吧?其实,我也觉得自己的话很可笑。不过,考虑这类事情时,内心的确很难过。然而,这种苦恼又实在躲避不掉。我打算自杀时,除家人之外,尽量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尸体。

然而,我一旦选定这一手段之后,又有半分对生命的执着之情。因此,还需要一个突入死亡的跳板。(我不会像红毛人一样,我并不认为自杀是一种罪恶。佛陀对于现世《阿含经》中他的弟子的自杀给予了肯定。那些曲意逢迎之徒,对于这样的肯定,只认为是出于“不得已”,但在第三者眼里,所谓“不得已”,并非在于看着必须悲惨而死的非常奇异的时刻。大凡自杀,对于本人来说,总是“不得已”的。断然自杀之前,还必须富于勇气才行。)能够发挥这种跳板作用的,不用说就是女人了。克莱斯特[海因里希·冯·克莱斯特(1777—1811),德国剧作家,富有创造力的现实主义诗人。一生落魄凄惨,终以自杀了结。]自杀前,屡屡劝说他的朋友(男的)同自己相伴。此外,拉辛也曾邀约莫里哀和佩罗共投塞纳河。不幸的是,我没有这样的朋友。我想和我的红颜知己一道赴死,但这项计划终因我个人缘由而未获成功。其间,我产生了不依靠跳板而死的自信。这并非来自无人伴我共赴黄泉的绝望之心,毋宁说是逐渐变得感伤的我,即便死别也想借此告慰我的妻子。同时,我知道,一个人自杀较之两个人一道自杀容易得多。其中还有个有利的因素,那就是我可以自由选择自杀的时间。

最后,我考虑最多的是,自杀时如何巧妙地躲过家人的眼睛。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对此已经有了自信。(至于具体的细节,考虑到那些对我持有好感的人,不便一一详述。不过即使写在这里,也不会构成法律上的所谓“自杀协助罪”——没有这个滑稽的罪名。如果有这样一条法律,那么犯罪的人就会数不胜数。药店、枪炮店和理发铺,即便推说“不知道”,只要我们人类的言语、表情能表现我们的意志,那么多少也会受到怀疑。不仅如此,社会、法律这些东西本身,也能构成自杀协助罪。到头来,这些罪犯大体上都能保持一副悠然自得的优雅心境。)我冷静地结束了这项准备,如今只等着和死亡玩一场游戏。这之前我的心情,大体近似曼兰德的语言。

我们人类正因为是人兽,所以也像动物一样畏惧死亡。所谓活力,事实上只不过是动物性力量的代名词。我也是一只人兽。不过,一旦倦于食色,就会逐渐失去这种动物性力量。我如今居住在冰一般透明的、有着病态神经的世界。昨晚,我和一个妓女商谈她的要价(!),我切实感到我们人类“为生存而活着”的悲哀。如果能够甘于永眠,即使不会为自身求得幸福,那么也一定能够赢得和平。但问题是,我何时能断然自杀呢?这世界在我眼里,比寻常更加美丽。既热爱美,又一心企图自杀,你一定在嘲笑我的这一矛盾心理吧?不过,世间之美,只会映在临终者的眼睛里。我比别人更加清晰地看到这世间,热爱这世间,并且理解这世间。这一点,使我在无限痛苦之中多少获得些满足。我死后数年之内,请你不要将这封信公诸于世,因为自杀不一定能够像病死那样平静死亡。

附记:我阅读恩培多克勒[恩培多克勒(前493—前433),古希腊哲学家、诗人、政治家和医生。传说他为了证明自己是神,跳入埃特纳火山而死。]的书,深感成为神的欲望是多么迂腐。我只要想到这封信,就不会泛起成神的心愿。不,我只希望做个平凡的人。你还记得二十年前在那棵菩提树下,我们互相畅谈“埃特纳的恩培多克勒”的情景吗?我就是那个时代一心巴望成神的人。

---昭和二年(1927)七月,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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