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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灾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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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题为“论灾”,是对自然灾害问题展开辩论。文学根据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把春生、夏长、秋成、冬藏这一自然发展规律与仁、德、义、礼相比附,胡说什么“好行善者,天助以福”,“好行恶者,天报以祸”,这就是“天灾之证,祯祥之应,犹施之望相报,各以其类及”。他们还攻击秦始皇推行法治是“逆天望以快暴心”,弄得“国家破灭,身受其殃”,妄图改变汉武帝的法治。大夫则提出“道古者稽之今,言远者合之近”的进步历史观,他向“往古疑今、非人自是”的腐儒提出一连串的问题,这是屈原《天问》的继承和发展,闪烁着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当然,大夫用阴阳五行说来解释自然现象,认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有直接的相互制约和决定的关系,这也是错误的。

大夫曰:巫祝不可与并祀,诸生不可与逐语(1),信往疑今,非人自是。夫道古者稽之今(2),言远者合之近。日月在天,其征在人(3),灾异之变(4),夭寿之期(5),阴阳之化,四时之叙(6),水火金木(7),妖祥之应(8),鬼神之灵,祭祀之福,日月之行,星辰之纪(9),曲言之故(10),何所本始,不知则默,无苟乱耳(11)。

【注释】

(1)逐,追随。逐语:随声附和。

(2)稽:考查。

(3)征:征兆。

(4)灾异:指水、旱、兵、荒、虫、疫等所造成的灾祸。

(5)夭:夭亡,未成年的人死去。寿:长寿。

(6)叙:同“序”,次序。

(7)水火金木:指五行言。为取句法整齐,省去“土”字。

(8)妖祥:凶吉。

(9)星辰:星的总称。纪:运转。

(10)曲言:详细说明。之:其。

(11)苟:随便。乱耳:乱人听闻。

【译文】

大夫说:不能和巫婆、神汉一起参加祭祀,不能随声附和你们这帮儒生,因为你们迷信古代,怀疑现实,反对别人,自以为是。要谈论古代的事必须考查今天现实,说远处的事必须联系眼前实际。日月在天上,其征兆却在人间。灾祸异常的变化,人们寿命的长短,阴阳的变异。四季交替的次序,水火金木,凶吉的报应,鬼神的灵验,祭祀的福祥,日月的运行,星辰的运转,详细地说明它们的原因,它们本来是怎样产生的,你们不懂就不要作声,不要随便乱说,乱人听闻。

文学曰:始江都相董生推言阴阳(1),四时相继,父生之,子养之,母成之,子藏之(2)。故春生、仁,夏长、德,秋成、义,冬藏、礼。此四时之序,圣人之所则也。刑不可任以成化,故广德教。言远必考之迩,故内恕以行(3)。是以刑罚若加于己,勤苦若施于身。又安能忍杀其赤子以事无用(4),罢弊听恃而达瀛海乎?盖越人美蠃蚌而简太牢(5),鄙夫乐咋唶而怪韶濩(6)。故不知味者以芬香为臭,不知道者以美言为乱耳。人无夭寿,各以其好恶为命。羿、敖以巧力不得其死(7),智伯以贪狼亡其身(8)。天灾之证,祯祥之应(9),犹施与之望报,各以其类及。故好行善者,天助以福,符瑞是也(10)。《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11)。”好行恶者,天报以祸,妖灾是也。《春秋》曰:“应是而有天灾(12)。”周文、武尊贤受谏,敬戒不殆(13),纯德上休(14),神祇相况(15)。《诗》云:“降福穰穰,降福简简(16)。”日者阳,阳道明;月者阴,阴道冥(17);君尊臣卑之义。故阳光盛于上(18),众阴之类消于下;月望于天(19),蚌蛤盛于渊(20)。故臣不臣,则阴阳不调,日月有变;政教不均,则水旱不时,螟螣生(21)。此灾异之应也。四时代叙而人则其功,星列于天而人象其行。常星犹公卿也(22),众星犹万民也。列星正则众星齐(23),常星乱则众星坠矣。

【注释】

(1)江都:汉武帝为诸侯王刘非的封地。邑都在江阴(今江苏省扬州市)。董生:即董仲舒,汉代广川人。少治《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武帝时屡对策,为帝所重,拜为江都相。后废为中大夫。复因言灾异,下狱论死,获赦。后为胶西王相,以病免。董仲舒为汉代儒家学派代表人物,主张“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宣扬“天人感应说”及“天不变道亦不变”论,反对汉武帝的盐、铁官营政策。著有《春秋繁露》等书。《汉书》有传。董仲书所著《春秋繁露》中,有《阴阳经》、《阴阳终始》、《阴阳义》、《阴阳出入》等篇。

(2)《春秋繁露·五行对篇》:“河间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对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水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不敢不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行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经也。此之谓也。’”

(3)内恕:设身处地为别人考虑。

(4)赤子:婴儿。这里指人民。

(5)蠃,原作羸,正嘉本、太玄书室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作“蠃”,今据改正。“蠃”通“螺”,俗称田螺。太牢:古代称牛、羊、豕凡三牲曰太牢。今独称牛为太牢。

(6)咋(z6):吆喝。唶(j@):大声呼喊。韶護(h)):商汤时的乐曲名。

(7)羿(y@):即后羿,传说是夏代有穷国的君主,以善射著称。灭夏后相而篡其位,后为其臣寒浞所杀。敖:即“■”,《左传》作“浇”。传说中的古代大力士。巧,原作功,今据张敦仁说校改。巧:指善射。

(8)智伯,解见《毁学篇》注释。

(9)祯祥:吉祥。

(10)符瑞:古称天降吉祥的预兆以为人君受之应,叫做符瑞。

(11)这是《易·大有》文,《系辞上》同。

(12)《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冬,蝝(yuan,蝗虫。)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蝝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幸之者何?犹曰受之云尔。受之云尔者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宜于此焉变矣。”何休注:“上谓宣公交易公田古常旧制而税亩。应是变古易常而有天灾。”董仲舒《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篇》也说:“《春秋》之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者,谓幸国。”这年鲁宣公行“初税亩”,改奴隶主土地所有制为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是适应历史进化规律的革命行动,儒家学派却把天灾说成是对鲁宣公“变古易常”的惩罚。

(13)殆:与“怠”同,松懈。

(14)休:喜欢。

(15)神祇(q0):古代称天神为神,地神为祇。况:同“贶”,恩赐。

(16)这是《诗经·周颂·执竞》篇文。穰穰,原作攘攘,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作“穰穰”,今据改正。穰穰:多的意思。简简:大的意思。

(17)冥:昏暗。日阳明,月阴冥,比喻君尊臣卑。

(18)光,原作先,今据卢文弨说改正。

(19)月望:即望月,指阴历每月十五日。

(20)《吕氏春秋·精通篇》:“月也者,群玥之本也。月望则蚌蛤实,群阴盈;月亏则蚌蛤虚,群阴亏。夫月形乎天,而群阴化乎渊;圣人形德乎己,而四荒咸饬乎仁。”《淮南子·天文篇》:“月者,阴之宗也,是以月亏而鱼脑减,月死而蠃■膲。”又《说山篇》月盛衰于上,则蠃■应于下,同气相动,不可以为远。”

(21)螟螣:田间害虫,这里指虫灾。

(22)常星:即恒星。汉朝避汉文刘恒讳,改“恒”为“常”。

(23)列星:旧时对恒星的别称,又称经星或定星。

【译文】

文学说:从江都相董仲舒开始推演阴阳的变化,四季交替,就像父生子,子养父,母亲抚育儿子,儿子孝养母亲一样。所以春天万物生育象征着仁,夏季植物枝叶茂盛象征着德,秋天五谷成熟象征着义,冬天万物收藏象征着礼。这四季的次序是圣人所遵循的。刑法不能用来完成教化,所以要广泛进行仁德教育。谈远的必须考查近的,所以行动前先要设身处地地考虑一下。这样,施行刑罚就像把刑罚加在自己身上,使别人劳苦就像自己去辛勤劳动一样。又怎么能忍心杀掉他的人民去干一些无用的事情,消耗自己所依仗的力量到遥远的海外去开拓疆土呢?百越人祭祀喜欢用螺蛳和蚌蛤而不用牛、羊、猪,下等人爱大声喊叫而不喜欢好的乐曲。所以,不知味道的人把芳香当作腐臭,不懂道理的人把美好的言辞当成乱人听闻。人的寿命长短,是由各自行为的善、恶来决定的。羿、敖二人因为依仗善于射箭和力大逞凶而不得好死,智伯由于贪婪狠毒而葬送了自己。天灾的验证,吉祥的报应,就像施舍什么希望报谢什么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好行善的人,老天爷就帮助他得到幸福,这是上天的报应。《易》上说:“上天保佑,只有吉祥,没有不利。”好行恶的人,上天用灾祸根应他,这就出现天灾人祸。《春秋》上说:“因为这样做了,才有天灾报应。”周文王和周武王尊重贤人,接受别人的意见,恭敬谨慎而不怠慢,纯厚的德行使上天高兴,天地之神就恩赐他们。《诗经》上说:“天降的福很多,天降的福广大。”日为阳,阳是光明的;月为阴,阴是昏暗的;这就表示君主尊贵臣民卑下的道理。所以阳气光大强盛于上,而众阴则消失于下;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在水中的蚌蛤就丰满。因此当大臣的不像大臣,阴阳就会不调和,日月就会有变异;朝政和教化不协调,水旱之灾就会不时降临,虫灾也会发生。这就是上天对人间灾难的报应。人们仿效春夏秋冬的变化去工作,就会有成就,星星在天上分布、运行,人们就摹拟它们来行动。恒星好像公卿,众星好像万民。恒星端正则众星整齐,恒星乱了众星就会坠落。

大夫曰:文学言刚柔之类,五胜相代生1。《易》明于阴阳,《书》长于五行。春生夏长,故火生于寅木,阳类也;秋生冬死,故水生于申金,阴物也。四时五行,迭废迭兴,阴阳异类,水火不同器。金得土而成,得火而死,金生于巳,何说何言然乎2?

【注释】

1五胜:古以五行生克为帝王嬗代之应。《史记·历书》:“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这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报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集解》:“《汉书·音义》曰:‘五行相胜,秦以周为火,用水胜之。’”《汉书·律历志》同。

2“何”疑为“可”之误。

【译文】

大夫说:“文学谈了阴阳的变化和五行相生相克的事情。《易》对阴阳变化讲得很明白,《尚书》对五行说阐述得很清楚。春天草木出生,复天草木成长,所以春天之后是夏天,春、夏属于阳类;秋天植物成熟,冬天植物死亡,所以秋天之后是冬天,秋、冬属于阴类。一年四季和五行金木水火土时衰时兴不断更替,阴阳是相互对立的,就像水火不能放在同一个容器里一样。金遇到土才能生成,遇到火就会死亡,但秋天(金)偏偏生于夏(巳火),对此你们又如何解释呢?

文学曰:兵者,凶器也,甲坚兵利,为天下殃。以母制子1,故能久长。圣人法之,厌而不阳2。《诗》云:“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3。”衰世不然。逆天道以快暴心,僵尸血流以争壤土,牢人之君4,灾人之祀,杀人之子若绝草木,刑者肩靡于道5。以己之所恶而施于人。是以国家破灭,身受其殃,秦王是也。

【注释】

1母:这里指儒家所谓的根本道德。子:这里指打仗。

2之:代词,指“以母制子”。厌:抑制。不阳:不使阴变为阳(“以母制子”则指以阳制阴)。

3这是《诗经·周颂·时迈》篇文。载:乃,于是。戢(j0):聚集,收藏起来。橐(tu$):古时装弓箭的袋子。这里是装起来的意思。懿(y@):美好。肆:布满。时:即此。夏:即中原,指周统治下的黄河中、下游地方。

4牢:牢狱。这里作动词用,是囚禁的意思。

5靡:同“摩”。“肩靡”,肩与肩互相摩擦,形容人很多。

【译文】

文学说:兵器是凶器,坚实的盔甲,锋利的战刀,是天下的祸殃。只有使用道德制止打仗,国家才能长久存在。圣人效法这种主张,抑制打仗,不使阴变为阳。《诗经》上说:“收藏兵器,装起弓箭,追求美德,恩满中原。”而衰落的朝代却不是这样,他们违反上天的旨意,去满足残暴之心,以人们的死亡和流血去争夺疆土,把别国的君主囚禁在牢狱之中,毁灭别人的祖庙祭祀,杀害别人的后代就像砍伐草木一样,道路上受过刑罚的人成群结队。把自己所厌恶的东西强加于别人。因此造成国家灭亡,自己遭殃,秦始皇就是这样的人。

大夫曰:金生于巳,刑罚小加,故荠麦夏死1。《易》曰:“履霜,坚冰至2。”秋始降霜,草木陨零3,合冬行诛4,万物毕藏。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故非其时而树5,虽生不成。秋冬行德,是谓逆天道。《月令》:“凉风至,杀气动,蜻蛚鸣,衣裘成。天子行微刑,始■蒌以顺天令6”文学同四时7,合阴阳,尚德而除刑。如此,则鹰隼不鸷8,猛兽不攫,秋不搜狝9,冬不田狩者也10。

【注释】

1荠(j@):荠菜,二年生草本植物,花白色,茎叶嫩时可以吃,夏天成熟枯死。《淮南子·地形篇》:“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故禾春生夏死,菽夏生冬死,麦秋生夏死,荠冬生夏死。”高诱注:“荠,水也,水王而生,土王而死也。”即此本所本。

2这是《易经·坤卦》文。履:踩。

3陨零:凋谢零落。

4合:适合。行诛:执行死刑。

5树:种植。

6《月令》,《礼记》篇名。今本《月令》无此文,此当是撮意引用。蜻蛚(li8):蟋蟀。■(ch))蒌:即■■,祭名。■,动物名,虎属。常以立秋日祭兽。国君也以此日出猎,还以祭祀宗庙,故有■■之祭。见《汉书·武帝纪》苏林注。

7“文学”下原有“曰”字,今据华氏活字本、撄宁斋抄本删。

8隼(s*n):一种凶猛的鸟。鸷(zh@):凶猛的鸟。这里作动词用。不鸷,不捕食小鸟。

9搜狝(xian):古时指秋天打猎。

10田:同“畋”,打猎。狩(sh^u):古时指冬天打猎。

【译文】

大夫说:秋(金)由夏(巳)孕育而生,刑罚就逐步执行,所以荠菜和麦子一到夏天就死了。《易》上说:“踩着了霜,坚冰就要到来。”秋天开始降霜,草木凋谢零落,冬天适合执行死刑,万物全部收藏起来。春、夏是万物生长的时候,有利于施行仁政,秋天和冬天是杀藏的时候,有利施行刑罚。所以不按季节种植,虽然能生长,但不能成熟。秋天、冬天施行仁政就是违背自然界变化的道理。《月令》上记载:“凉风到,寒气来,蟋蟀叫,做皮袄。天子施行轻微刑罚,举行立秋祭祀,以顺从上天的命令。”你们文学混淆四时行事,把阴阳硬合在一起,崇尚仁德而废除刑罚。这样,鹰隼就不捕食小鸟,猛兽就不会攫取东西,秋天也不用搜捕野兽,冬天也不用打猎了。

文学曰:“天道好生恶杀,好赏恶罚。故使阳居于实而宣德施,阴藏于虚而为阳佐辅。阳刚阴柔,季不能加孟1。此天贱冬而贵春,申阳屈阴。故王者南面而听天下,背阴向阳,前德而后刑也。霜雪晚至,五谷犹成。雹雾夏陨,万物皆伤。由此观之:严刑以治国,犹任秋冬以成谷也。故法令者,治恶之具也,而非至治之风也2。是以古者明王茂其德教,而缓其刑罚也。网漏吞舟之鱼3,而刑审于绳墨之外4,及臻其末5,而民莫犯禁也。

【注释】

1季:末尾。孟:开始。兄弟排行,有时用伯、仲、叔、季作次第,孟是开始的,季是末尾的,所以说“季不能加孟”。

2《淮南子·泰族篇》:“故法者治之具,而非所以为治也。”《史记·酷吏传》:“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与此皆大同小异。

3语本《史记·酷吏传》。

4绳墨:木匠画直线用的工具。这里比喻规矩或法度。

5及,原作“反”,今据卢文弨说校改。

【译文】

文学说:上天喜欢生存憎恶残杀,喜欢赏赐厌恶惩罚。所以要使阳居于实处而宣扬施行德政,阴在虚处对阳起辅助作用。阳刚阴柔,就像末尾不能放在开头一样。这是因为上天鄙视冬季而重视春天,申张阳而抑制阴。所以君主面向南倾听国事,背靠阴面向阳,看重德政而轻视刑罚。霜雪来得晚,五谷还能成熟。夏天降落冰雹大雾,万物就要受到伤害。由此看来:用严刑治理国家,好比要在秋冬种植谷物使之成熟一样。所以法律是制止邪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国家的最好办法。因此,自古以来圣明的君主都是重德教育而缓用刑罚的。你们法网漏掉的是能吞下船的“大鱼”,而刑罚却用在守法的人身上,对大罪犯只涉及细小的错误,这样,人们没有不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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