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外面前厅里的衣帽间前面等着我。我一来,你的目光就亮了起来。你微笑着快步朝我迎来;我马上看出,你没有认出我来,没有认出从前的那个孩子,没有认出那个少女来,你又一次把我当成一个新欢,当成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想把我弄到手。“您也给我一小时行吗?”你亲切地问道——你那副十拿九稳的样子使我感觉到,你把我当做做夜间生意的野鸡了。“行。”我说。这是同样的一个颤抖的、但却是不言而喻地表示同意的“行”字,十多年前在灯光昏暗的马路上那位少女曾经对你说过这个字。“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见面?”你问道。“您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见。”我回答说——在你面前我不感到羞耻。你略为有点惊讶地望着我,眼睛里带着和当年完全一样的那种狐疑、好奇的惊讶,那时我的十分迅速的允诺也曾同样使你感到惊异。“您现在行吗?”你略为有些迟疑地问道。“行,”我说,“我们走吧。”
我想到衣帽间去取我的大衣。
这时我想起,存衣单还在我朋友那里哩,因为我们的大衣是存放在一起的。转去问他要吧,没有一大堆理由是不行的,另一方面,要我放弃同你在一起的时刻,放弃这个多年来我朝思暮想的时刻,我又不愿意。于是,我一秒钟也没迟疑:我只拿条围巾披在晚礼服上,就走到外面湿雾弥漫的夜色*中去了,根本没去管那件大衣,也没有去理会那个情意绵绵的好人,多年来我是靠他生活的,而我却当着他朋友的面使他成了个可笑的傻瓜,出他的洋相:他结识多年的情妇,一个陌生男人打了个口哨,就跑掉了。啊,我内心深处意识到,我对一位诚实的朋友所做的事是多么低贱下流、忘恩负义、卑鄙无耻啊,我感到,我做的事很可笑,我以自己的疯狂行为使一个善良的人受到了永久的、致命的精神创伤,我感到,我把自己的生活从正中间撕成了两半——同我急于再一次吻你的嘴唇,再一次听你温柔地对我说话相比,友谊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我的存在又算得了什么!我就是如此地爱你。现在一切都过去了,都消逝了,此刻我可以告诉你了,我相信,哪怕我已经死在床上,假如你呼唤我,我就会立即获得一种力量,站起身来,跟着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