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论衡

福虚篇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题解】

王充在本篇驳斥了行善可以得天福佑的荒谬说法,故篇名曰:“福虚”。当时社会上流传行善的得福,干坏事的遭祸,而福与祸的报应,都是由天来决定的说法,并宣扬楚惠王吞吃蚂蟥“有仁德”,得“天佑”,不仅“病不为伤”,而且还治好了原来的“心腹之积”。对此,王充态度鲜明地指出,楚惠王根本没有“仁德”,而是“不肖之主”,如果天保祐他,就是“天祐不肖人也”。他还举一些帝王的寿命为例,说明“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长”、证明天并不是按照善恶来“赐年”。王充进一步分析了“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这种说法广为流传的社会原因:一是“贤圣欲动人为善”编造出来的;二是一般人出于无知,错误地把偶然巧合当作“天赐祸福”的必然报应;三是大臣为了讨好君主,显示自己有预见而杜撰的。

【原文】

20·1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阳恩(1),人君赏其行;阴惠(2),天地报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徒见行事有其文传(3),又见善人时遇福,故遂信之,谓之实然。斯言或时贤圣欲劝人为善,著必然之语(4),以明德报;或福时适(5),遇者以为然(6)。如实论之,安得福佑乎?

【注释】

(1)阳:外露,公开。恩:恩惠。这里作好事讲。

(2)阴:暗中。惠:恩惠。这里是好事的意思。

(3)根据文意,疑“徒”夺一“不”字。行:经历。文传:文字记载。

(4)著:用。然:这样。文中具体指行善得福,为恶遭祸这类事。

(5)这句话使人费解,疑是“善人时适福”之脱误。有上文“又见善人时遇福”,可证。

(6)刘盼遂认为:“或福时适遇者以为然”,“此九字文辞不属。意亦与上文沓复,疑是衍文。”录此,以供参考。

【译文】

世人议论做好事的福至,干坏事的祸来。福与祸的报应,都由天定。人做出来,由天报应。公开做了好事,君主会奖励他的操行;暗中做了好事,天地会报应他的德行。不论贵、贱、贤、愚的人,没有认为不是这样的。由于他们不仅看见过去的事例有文字记载,又看见做好事的人时常得福,所以就相信了,认为确实是这样。这话或许是圣贤想规劝人们做好事,用一定会行善得福,为恶遭祸的说法,来表明有德必得好报;或许是做好事的人当时碰巧得福,遇见这种情况的人就认为行善得天好报这种情况是确实的。如果按照实际情况来判断,怎么会有上天赐福保佑的事呢?

【原文】

20·2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1),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问(2):“王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谴之而不行其罪乎(3)?是废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国人闻之也。谴而行诛乎(4)?则庖厨监食者法皆当死(5),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见之也(6),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贺曰:“臣闻天道无亲,唯德是辅(7)。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为伤。”是夕也,惠王之后而蛭出(8),及久患心腹之积皆愈(9)。故天之亲德也,可谓不察乎(10)!曰,此虚言也。

【注释】

(1)楚惠王:春秋时楚昭王的儿子,名韦。春秋战国之际楚国君主。公元前488~前432年在位。菹(u租):酸菜。得:这里作发现讲。蛭(h@至):蚂蟥。

(2)令尹:春秋时楚国最高的官职,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相。

(3)行:这里作治讲。

(4)根据文意,疑“行”后脱一“其”字。与上文“行其罪”语气相同,可证。(5)厨:章录杨校宋本作“宰”,可从。下同。

(6)见之:疑“之见”之误倒。下文有“如恐左右之见”,可证。

(7)德:这里是有德行的人的意思。是:结构助词,使宾语提前。

(8)后:后室。这里指后宫的厕所。

(9)及:这里作同时讲。积:病症名。一般以积块明显,痛胀较厉害,固定不移的称作积。

(10)以上事参见《新序·杂事四》。

【译文】

楚惠王吃凉酸菜发现有蚂蟥,于是就吞食了,之后腹部得病不能吃东西。令尹问安道:“君王怎么得这病的?”惠王回答说:“我吃凉酸菜发现有蚂蟥,想如果责备厨师而不治他们的罪呢?这是破坏法令而使自己威严建立不起来的做法,我没有这样做的原因是怕百姓知道。要责备并给予他们惩罚呢?那厨师和管膳食的人按法律都该处死,心又不忍。我害怕左右的人看见,于是就吞食了。”令尹离开自己的座位再次叩拜并恭贺说:“我听说天道是没有亲疏的,只帮助有德行的人。君王具有仁德,靠天的帮助,病不会造成伤害。”这天晚上,惠王去后宫厕所排出了蚂蟥,同时病了很久的心腹积块也全都痊愈了。所以上天是爱护有德行的人的,这还能说不清楚吗!我说,这是句假话。

【原文】

20·3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何则?惠王不忍谴蛭,恐庖厨监食法皆诛也。一国之君,专擅赏罚;而赦,人君所为也。惠王通谴菹中何故有蛭,庖厨监食皆当伏法(1),然能终不以饮食行诛于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庖厨罪觉而不诛,自新而改后。惠王赦细而活微,身安不病。今则不然,强食害己之物,使监食之臣不闻其过,失御下之威(2),无御非之心(3),不肖一也。使庖厨监食失甘苦之和(4),若尘土落于菹中,大如虮虱,非意所能览,非目所能见,原心定罪(5),不明其过(6)。可谓惠矣。今蛭广有分数,长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犹将见之(7),臣不畏敬,择濯不谨,罪过至重。惠王不谴,不肖二也。菹中不当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见,怀屏隐匿之处(8),足以使蛭不见,何必食之?如不可食之物误在菹中,可复隐匿而强食之?不肖三也。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报祐不肖人也。

【注释】

(1)伏:屈服,低头承认。伏法:罪人被执行死刑。

(2)御:控制,统治。

(3)御:阻止,制止。

(4)失甘苦之和:没有把甘苦调和好。

(5)心:意念,本意。

(6)明:这里是揭示、揭发的意思。

(7)眇(mi3o渺):一只眼瞎。将:相当于“得”。

(8)怀:怀藏。屏(b!ng饼):排除。这里作丢、扔讲。

【译文】

考察惠王吞吃蚂蟥,可以看出他是不贤明的君主。有不贤明的德行,上天不会保佑。为什么呢?惠王不忍心责备冷酸菜中有蚂蟥的事,恐怕厨师和管膳食的人按照法律都被杀掉。一国的君主,独断全国的奖励与惩罚;而赦免罪人的权力,也是君主所掌握。惠王用通常责备酸菜中为什么会有蚂蟥的作法,厨师和管膳食的人都该被依法处死,然而最终能不因饮食问题把人处死,并赦免,不判罪,其恩惠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厨师的罪过被发觉而没有杀他,自然会自新,改过以后不再犯。惠王宽恕小罪,使地位低微的人保全了性命,自身也会平安而不生病。现在则不是这样,惠王硬吃下有害自己的东西,让管理膳食的臣子不知道自己的过错,失去了统治臣民的威严,可见没有制止错误的意思,这是不贤明之一。即使厨师和管膳食的人调味不当,或把尘土落在酸菜中,大小如虱子的卵,不是一般注意力所能察觉,不是眼睛所能看见,在推究动机定罪时,没有揭发他的过错,就可以说是极大的恩惠了。现今蚂蟥体宽可以用分来计算,身长可以用寸来衡量,掉在凉酸菜中,就是瞎了一只眼也还能看见,臣子对君王没有怕惧,又不恭敬,挑选洗涤不小心,罪过极大。而惠王却不责备,这是不贤明之二。酸菜中不该有蚂蟥,不能吃就应扔在地上;如果怕左右侍臣看见,可以把它揣在怀里,然后丢在隐蔽的地方,完全可以使蚂蟥不被人看见,又何必吃下去呢?如果不能吃的东西误落在酸菜中,难道能再悄悄地硬吃下去吗?这是不贤明之三。有不贤明的德行,而上天保祐他,这是上天善报保佑不贤明的人。

【原文】

20·4不忍谴蛭,世谓之贤。贤者操行,多若吞蛭之类,吞蛭天除其病,是则贤者常无病也。贤者德薄(1),未足以言。圣人纯道,操行少非,为推不忍之行(2),以容人之过,必众多矣。然而武王不豫(3),孔子疾病,天之祐人,何不实也!

【注释】

(1)薄:微,少。这里是差的意思。

(2)推:这里是拿出的意思。不忍:不忍心,怜悯人。

(3)豫:安适。不豫:指帝王有病。

【译文】

不忍心责备厨师和管膳食的人就吞食蚂蟥,世人于是认为贤明。贤者的操行,大多像吞食蚂蟥之类,吞下蚂蟥天就解除他的病,这样贤者永远不会生病。像这样的贤者品德太差,不足以称道。圣人的道德纯厚,操行很少有不对的地方,做出怜悯人的德行,以宽容人过失的事,一定很多。然而周武王有病,孔子生病,天保祐人,为什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呢!

【原文】

20·5或时惠王吞蛭,蛭偶自出。食生物者无有不死。腹中热也。初吞蛭时,未死(1),而腹中热,蛭动作,故腹中痛。须臾蛭死,腹中痛亦上。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积,殆积血也。故食血之虫死,而积血之病人愈。犹狸之性食鼠(2),人有鼠病(3),吞狸自愈(4)。物类相胜,方药相使也(5)。食蛭虫而病愈,安得怪乎!食生物无不死,死无不出。之后蛭出,安得祐乎!令尹见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当死出,臣因再拜贺病不为伤(6),著己知来之德(7),以喜惠王之心,是与子韦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动,无以异也。

【注释】

(1)蛭时:根据文意,疑“时蛭”之误倒。

(2)狸:动物名。俗称野猫。

(3)鼠病:鼠瘘,病名。即颈腋部淋巴结结核。

(4)参见《淮南子·说山训》。

(5)使:这里作克制讲。

(6)臣: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7)德:客观规律。

【译文】

或许是惠王吞下蚂蟥,蚂蟥正好自然被排出。人吃了活的东西在肚子里没有不死的,因为腹中是热的。刚吞下的时候,蚂蟥没有死,由于腹中热,蚂蟥翻动起来,所以腹中感觉疼痛。一会儿蚂蟥死了,腹痛也就停止。蚂蟥的本性吸血,惠王心腹的积块,大概是瘀血。所以吸血的虫死了,瘀血的病也就痊愈了。就像野猫本性吃老鼠,人得了鼠病,吞吃野猫就会自动痊愈一样。物类相互克制,开方配药正是利用它们相克的特点。吃下蚂蟥病痊愈了,这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人吃了活的东西在肚子里没有不死的,死后没有不被排出的。死后蚂蟥被排出,怎么能是天保祐呢!令尹看见惠王有怜悯人的品德,知道蚂蟥进入人腹中肯定要死,然后被排出体外,于是又叩拜又恭贺惠王的病不会造成伤害,是要显示自己知道未来的客观规律,以讨惠王的心欢喜,这跟子韦说宋景公说了三句怜惜人的话火星就会移动离开心宿,太卜在齐景公面前吹嘘自己能使地震动,没有两样。

【原文】

20·6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解(1)。家无故黑牛生白犊(2),以问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3)。”即以犊祭。一年,其父无故而盲。牛又生白犊。其父又使其子问孔子。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复以犊祭。一年,其子无故而盲(4)。其后楚攻宋(5),围其城。当此之时,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此独以父子俱盲之故(6),得毋乘城。军罢围解,父子俱视(7)。此修善积行神报之效也(8)。曰,此虚言也。

【注释】

(1)解(xi8卸):通“懈”。

(2)犊(d*独):小牛。

(3)享:用食物供奉鬼神。

(4)上言“其父无故而盲”,故疑此当言“其子又无故而盲”。《淮南子·人间训》“子”下有“又”字,可证。

(5)楚攻宋:指公元前595年,楚出兵攻宋一事。距离孔子出生还有四十多年。《淮南子·人间训》也提到此事,不过文中“孔子”均作“先生”字样。

(6)此:则,就。

(7)以上事参见《淮南子·人间训》、《列子·说符》。

(8)行:德行。

【译文】

宋国有个人喜欢做好事,祖孙三代都不懈怠。家中不知道什么缘故黑牛生了白犊,便去问孔子。孔子说:“这是吉祥的征兆,用它去祭鬼神。”于是立刻用白犊去祭祀。过了一年,他父亲的眼睛无缘无故地瞎了。之后,黑牛又生了一头白犊,他父亲又让他儿子去问孔子。孔子仍然说:“是吉祥的征兆,用它去祭鬼神。”又立即用白犊去祭祀。过了一年,他儿子的眼睛又无缘无故地瞎了。那之后楚国攻打宋国,包围了宋城。在这时候,彼此交换孩子来吃,劈开人骨来烧。就唯独因为他父子双眼都瞎了的缘故,可以不登城守卫。等楚军退去,城的包围解除了,他父子的眼睛一齐恢复了视力。这就是修善积德天神报应的证明。我认为,这是假话。

【原文】

20·7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报之,何必使之先盲后视哉?不盲常视,不能护乎?此神不能护不盲之人,则亦不能以盲护人矣。使宋、楚之君合战顿兵(1),流血僵尸(2),战夫禽获(3),死亡不还。以盲之故,得脱不行,可谓神报之矣。今宋、楚相攻,两军未合,华之、子反结言而退(4),二军之众,并全而归,兵矢之刃无顿用者。虽有乘城之役,无死亡之患(5)。为善人报者为乘城之间乎(6)?使时不盲,亦犹不死。盲与不盲,俱得脱免,神使之盲,何益于善!当宋国乏粮的时也,盲人之家,岂独富哉?俱与乘城之家易子析骸,反以穷厄独盲无见,则神报祐人,失善恶之实也。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风寒发盲,围解之后,盲偶自愈。世见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犊祭,宋、楚相攻独不乘城,围解之后,父子皆视,则谓修善之报,获鬼神之祐矣。

【注释】

(1)合战:两军交锋。顿:通“钝”。

(2)僵尸:死尸,这里是死掉的意思。

(3)禽:通“擒”。

(4)华之:春秋时宋国的大臣。结言:口头结盟或订约。结言而退:根据《左传·宣公十五年》的记载,楚军包围宋都九个月,两军相持不下,双方主将华之与子反达成协议,各自退兵。

(5)患:忧患,灾祸。

(6)“为善人”之“为”,通“谓”。

【译文】

宋人父子修善像这样,天神报答他们,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先瞎然后再恢复视力呢?眼睛不瞎经常看得见,就不能保护他们吗?这样天神不能保护眼睛不瞎的人,那么也就不能用使人失明的办法来保护人了。假使宋国与楚国的君主使两军交锋兵器都用钝了,战士流血死掉,被俘虏,死去回不了家,他们却因眼瞎的缘故,能脱身不去打仗,可以说是天神报答他们了。如今宋军与楚军相互围攻,两军并没有交锋,宋国大臣华之与楚军大将子反口头达成协议各自退兵,双方军队都完整地撤回,武器的锋刃没有用坏的。即使有登城的战斗,也没有死亡的威胁。说善人得报应指的是登城守卫这段时间吗?如果当时他们不瞎,也还是不会死。眼睛瞎不瞎,一样能摆脱而免死。天神让他们瞎了眼,对行善的人有什么好处呢!在宋国缺乏粮食的时侯,瞎了眼睛的人家,难道能独家富裕吗?一起参与登城守卫的人家都交换孩子来吃,劈人骨来烧的时候,反而因贫困偏偏瞎了眼看不见东西的,却成了天神报应保祐的人,真是违背了善恶的实际情况。或许是宋人父子以前正好自己因为风寒发病瞎了眼,楚军围城解除之后,失明碰巧自己好了。世人看见他们父子做好事,又用二头白犊祭祀,宋军与楚军相互攻打,唯独他们没有登城守卫,包围解除以后,他们父子的眼睛又都恢复了视力,就说这是修善的报应,得到了鬼神的保祐。

【原文】

20·8楚相孙叔敖为儿之时(1),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对其母泣。母问其故,对曰:“我闻见两头蛇死(2)。向者出(3),见两头蛇,恐去母死,是以泣也(4)。”其母曰:“今蛇何在?”对曰:“我恐后人见之,即杀而埋之。”其母曰:“吾闻有阴德者,天必报之(5)。汝必不死,天必报汝。”叔敖竟不死,遂为楚相。埋一蛇,获二祐(6),天报善,明矣。曰,此虚言矣。夫见两头蛇辄死者,俗言也;有阴德天报之福者,俗议也。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议而必报,是谓死生无命,在一蛇之死。

【注释】

(1)楚相:即楚国令尹。孙叔敖:春秋时楚庄王的令尹。

(2)《新书·春秋》和《新序·杂事》,“蛇”下有“者”字,可从。

(3)向者:刚才。

(4)是以:因此,所以。

(5)天必报之:下文言“有阴德天报之福者”,故疑应作“天报之福”。《新书·春秋》、《新序·杂事》,正作“天报之福”,可证。

(6)二佑:指孙叔敖没有死和做了令尹。

【译文】

楚国令尹孙叔敖是孩子的时候,看见了两个头的蛇,于是把它杀死并埋掉。回家对着他母亲哭泣。母亲问他原因,回答说:“我听说遇见两个头的蛇的人会死。刚才出去,碰见了两个头的蛇,恐怕就要撇下母亲死去,因此哭泣。”他母亲说:“现在蛇在什么地方?”回答说:“我恐怕后来的人看见,就杀掉埋了。”他母亲说:“我听说暗中有德行的人,天会以福佑报答他。你一定不会死,天肯定要报答你的。”孙叔敖终于没有死,并做了楚国的令尹。埋掉一条两头蛇,得到二次保祐,天报应做好事的人,这是明明白白的。我认为,这是假话,因为看见两个头的蛇就会死,这是老百姓说的;暗中有德行的人,天会报答他福禄,这是老百姓的议论。孙叔敖相信老百姓的话埋掉两头蛇,他母亲相信老百姓的议论,认为一定会有好报,这就是说人的生死不决定于命,而决定于一条两头蛇的死活。

【原文】

20·9齐孟尝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婴让其母曰(1):“何故举之(2)?”曰(3):“君所以不举五月子,何也?”婴曰:“五月子长与户同(4),杀其父母。”曰:“人命在天乎?在户乎?如在天,君何忧也!如在户,则宜高其户耳,谁而及之者(5)!”后文长与一户同(6),而婴不死。是则五月举子之忌,无效验也。夫恶见两头蛇,犹五月举子也。五月举子,其父不死,则知见两头蛇者,无殃祸也。由此言之,见两头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埋一蛇,获二福(7),如埋十蛇,得几祐乎?埋蛇恶人复见,叔敖贤也。贤者之行,岂徒埋蛇一事哉?前埋蛇之时,多所行矣。禀天善性,动有贤行。贤行之人,宜见吉物,无为乃见杀人之蛇(8)。岂叔敖未见蛇之时有恶,天欲杀之,见其埋蛇,除其过,天活之哉?石生而坚,兰生而香,如谓叔敖之贤在埋蛇之时,非生而禀之也。

【注释】

(1)田婴:战国时齐威王的小儿子,盂尝君田文的父亲。一说是齐宣王的异母弟弟。曾为齐相。初封于彭城(今江苏徐州),其后于薛(今山东省滕县南),称薛公,号靖郭君。

(2)举:养育,抚养。

(3)《史记·孟尝君列传》和本书《四讳篇》,“曰”前有“文顿首因”四字,故疑此“曰”前夺一“文”字。按:以下对话是田文长大之后的事。

(4)户:单扇的门,泛指门。

(5)而(n6ng能):通“能”。及:达到。

(6)一:疑是衍文。

(7)福:疑是“祐”之误。上言“埋一蛇,获二祐”,下言“埋十蛇,得几祐”,可证。

(8)无为:这里是不应该的意思。

【译文】

齐国孟尝君田文因为五月五日出生,他父亲田婴责怪他母亲说:“为什么要养活他呢?”孟尝君长大后问他父亲:“你不愿抚养五月出生的孩子,为什么呢?”田婴说:“五月出生的孩子长到跟门一样高,就会克死他的父母。”孟尝君反问道:“人命由天决定呢?还是由门决定呢?如果由天决定,你担忧什么!如果由门决定,那就应该把门增高,谁还能长到跟门一样高!”后来田文长得跟门一样高,而田婴并没有死。所以五月养孩子的忌讳,没有被验证。讨厌看见两个头的蛇,就像讨厌五月养孩子一样。五月养孩子,他的父亲没有死,就知道看见两头蛇的人,没有祸害。由此说来,看见两头蛇本来不会死,并不是他埋掉两头蛇的缘故。埋掉一条两头蛇,能得到二次保佑,如果埋掉十条两头蛇,要得到几次保祐呢?埋掉蛇是怕别人再看见,这是孙叔敖的贤行。贤人的贤行,难道只有埋蛇一桩事情吗?在埋蛇以前的时间里,应该已做了很多的好事。从天那里禀承了善性,一举一动都会是贤行。有贤行的人,应该见到吉祥的东西,不应该只看见会克死人的两头蛇。难道是孙叔敖还没有见到蛇的时候就有罪恶,天想杀他,见他埋掉两头蛇,解除了他的罪过,是天使他活下来的吗?石头本性坚硬,兰草生来幽香,如果说孙叔敖的贤行只在埋蛇的时候,那就不是生来就从天那儿禀承了善性。

【原文】

20·10儒家之徒董无心(1),墨家之役缠子(2),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佑鬼神(3),是引秦穆公有明德(4),上帝赐之九十年(5)。缠子难以尧、舜不赐年(6),桀、纣不夭死。尧、舜、桀、纣犹为尚远,且近难以秦穆公、晋文公。夫谥者行之迹也(7),迹生时行(8),以为死谥。“穆”者误乱之名(9),“文”者德惠之表。有误乱之行,天赐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夺其命乎(10)?案穆公之霸不过晋文,晋文之谥美于穆公。天不加晋文以命,独赐穆公以年,是天报误乱,与穆公同也。天下善人寡,恶人众。善人顺道,恶人违天。然夫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命不长。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载之寿,恶人为殇子恶死(11),何哉?

【注释】

(1)董无心:战国时人,著有《董子》一篇,已散佚。

(2)役:门徒,弟子。缠子:墨家学派的继承人之一。

(3)佑:疑“右”字同音抄误。本书《薄葬篇》有:“墨家之议右鬼”,《案书篇》有:“墨家薄葬右鬼”,可证。右:崇尚,推崇。神:疑为衍文。

(4)是:因此。

(5)九十:《墨子·明鬼下》作“十九”,可从。

(6)缠:本句是责难缠子的话,故疑“缠”是“董”之误。难:驳斥。

(7)谥(sh@是):古代帝王、后妃、贵族、大臣等死后,根据其生平事迹给一个褒贬的称号,叫做谥。帝王之谥,由礼官议上;臣下之谥,由朝廷赐予。《逸周书·谥法解》:“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行出于己,名生于人。”迹:痕迹。

(8)迹:推究,考察。

(9)穆:通“缪”。古代谥法,“缪”表示行为错乱。秦穆公曾用人殉葬,无辜加罪百里奚,故谥号为“缪”。

(10)夺:夺去。这里是缩短的意思。

(11)殇(sh1ng商)子:未成年而死的人。恶死:这里是短命的意思。

【译文】

儒家的门徒董无心,墨家的弟子缠子,相互见面交流学术思想。缠子称颂墨家尊重鬼,因此招致秦穆公有贤明的德行,上帝赏他多活十九年。董子以尧、舜没有受到上帝赏给的年寿,桀、纣也没有夭折来进行反驳。尧、舜、桀、纣的时代就算久远,姑且用秦穆公、晋文公来辩驳。谥号是人生前行为的写照,朝廷考察生前的行为,作为死后的谥号。“穆”是行为错乱的称号,“文”是有道德、贤惠的标志。为什么有错乱的行为,上天赏给他年寿;而有道德、贤惠操行的,上天却要缩短他的寿命呢?考察一下秦穆公的霸业超不过晋文公,晋文公的谥号比秦穆公美。天不给晋文公增加寿命,而偏偏赏给秦穆公的年寿,这说明天对人报应的错乱,跟秦穆公的行为一样。天下的好人少,坏人多。好人遵循道义,坏人违反天意。然而坏人的命长,好人的命短。天不要好人常享有一百年的寿命,坏人早死短命,这是为什么呢?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