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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的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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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纪元前一六九二—一三二四年

一 概论

魏晋南北朝三百几十年间,战乱相寻,几无宁岁,妇女生活,多被蹂躏。但因为纷乱的原故,遂不暇作儒术的提倡,压迫既小,反动易张。所以一方面妓妾声伎最盛,一方面妇人妒忌特别发达。妇人妒忌,是一种对于男子的抗争,可也就是很可怜的抗争了。妇女因为寄生在男子势力之下,不能对等的抗衡,便出之以嫉妒。嫉妒固然不是好事,有时止是无意识的表现,然而是值得同情的。到是妓妾声伎之盛,养成后世亵玩女子的态度,是这时代顶不好的事。

二 婚姻重门第及其流弊

魏行九品中正制,以九品取人,为中正者,分别高下,任意尊卑,惟计门阀官资,故致当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之诮。世族既尊,常恐其品望为寒门所夺,遂高自矜贵,而抑寒门。世族为士,平民为庶,士族又有旧门次门后门勋门之类,界限严格。防守阶级的唯一办法,自然只有不通婚姻。士人不幸与庶族通婚,则群以为耻。而方庶族面,则以一旦偕偶士族为荣幸。即士家坐罪没官之妇女,寒门亦觉难得。东晋如此,南北朝时更甚。齐王源嫁女富阳满氏,沈约奏弹王源,文载《昭明文选》。沈约说:

满氏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

又说:

高门降衡,虽自己作;蔑祖辱亲,于事为甚。此风弗剪,其源遂开;点世尘家,将被比屋。宜置以明科,黜之流伍。使已污之族,永愧于昔辰,方媾之党,革心于来日。

于是他主张:

请以见事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辄下禁止视事如故。

煞尾还说:

源官品应黄纸,臣辄奉白简以闻。

婚嫁原是人家家事,却受别人的干涉,竟要“置以明科,黜之流伍”,当时阶级的严格,可想见了。

北朝婚姻严视阶级更甚。北魏和平四年(民国前一四四九)诏“皇族师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见《魏书·高宗本纪》)太和二年(民国前一四三四)又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得与非类婚偶”。(见《高祖本纪》)

魏以九品中正取人,固然是造成门阀的原因,相习成风,遂至如此。但尚有一个原因,使严限婚姻阶级的,便是北魏诏中所说的“皇族”了。东晋以后,五胡云扰,血统混乱,为标异种族起见,亦不得不严加辨别。

婚姻重门第,流弊很多,约略说来,如:

一、失时 为标榜门第起见,嫁女娶媳,富者固尚奢侈,贫家亦极铺张,世族人家,尤不能甘菲薄,然以经济困难之故,嫁娶每多失时。北魏孝文,曾诏禁止,太和二十年(民国前一四一六)更诏男女失时者,如仲春奔会之礼会合之也没有怎样帮助,所以北周建德三年(民国前一三三八)又有诏云;

自今以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务从节俭,勿为财币稽留。

梁武帝大同五年(民国前一三七三)以七事祷雨,第六事是(命会男女恤怨旷。)凡此皆有失时者之证。然六朝有“拜时”之说,颇可救失时之弊,其礼以纱藏女首,送往夫家,而后拨之,因拜舅姑,便成妇道,无六礼,不合卺。袁子才谓为东汉以后权宜之制,今人养媳,颇类于此。

二、早婚 早婚的习惯,或谓是胡俗所染,但严重门第,也有关系。重门第固可使嫁娶失时,那门第相当而不为经济所困的,反可促之早婚。即如北周的诏语,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便应婚嫁;也可见当时的风尚。北魏献文帝让位时,年仅十七,而孝文已五岁。北齐杀王族高俨时,年才十四,已有遗腹子五人。指腹为婚,亦起此时。梁韦放与吴郡张率,皆有侧室怀孕,因指腹为婚姻。当时此例甚多,故多悔恨之事。

三、劫婚 门第既严,往往有一方求婚,一方不与之弊,故劫婚的风俗,见于此时。北齐高乾求婚于博陵卢氏,门第悬绝,不能如愿,乾与弟昂往劫取之。这种风气,或说古已有之,不过发见于此时,并且直传至今日。

四、溺女 因为婚嫁奢侈,贫人遂不愿养女。《颜氏家训》说:

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陈蕃云,“盗不过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已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传体,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

五、婚嫁论财 既重门第,婚礼便争多较少,由婚礼争多,一变而愈重门第;因为门第高的人家,或者富有,而寒门则不容易有富者。所以婚嫁重门第与重财,几乎互为因果。《颜氏家训》说:“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又说:“世有痴人,不识仁义,不知富贵并由天命,为子娶妇,恨其生资不足倚作,舅姑之尊,虵虺其性,毒口加诬,不识忌讳,骂辱妇之父母,却云教以妇道。……”这种情形,直传至今,舅姑每以妇家寒微或奁资太少之故,恨毒终身,时加虐待。或妇因门第甚高,奁资甚厚之故,傲慢无礼。都是从六朝就有的恶习了。

除上述五种外,还有婚嫁不论行辈,及教女嫉妒等等,都与严重门第有关系。

三 声伎之盛

三国魏时,倡妓业已通行,邯郸淳《笑林》载“某甲”一条,写某甲为霸府佐,尚不解声乐;妓人奏曲赞己,己亦不知:后作主人宴客,召妓具曲,误以药方当曲牌。如此说来。一个做官的若不懂声乐,就不免为人所笑了。倡妓若不通行,何至如此。

东晋天下已乱,特殊的权贵,此倒彼继。很多一旦富贵的人,这些人因为从前艰苦的原故,特别纵情声伎,穷极淫侈,社会上亦无人敢问;声伎之盛,乃为古代与两汉所未见。家里养许多美女,也不是妾,也不是婢,后人称之为“家妓”。如王恺、石崇豪侈相尚,恺置酒时,女伎吹笛小失声韵,便驱杀之。又使美人行酒,客饮不尽,便杀美人。石崇爱妾数十人,常屑沉香末布象床上,使妾践之,无迹者赐珍珠百琲,有迹者即节其饮食令体轻。(上均见《晋书》各本传)崇家厕中,设绛纱帐大床,茵蓐甚丽,令两婢守之,入厕时,两婢进锦香囊。(见《裴子语林》)王嘉《拾遗记》有“石崇婢翾风”一条云:

石氏侍人美艳者数千人,翾风最以文辞擅爱。……崇常择美容姿相类者数十人,装饰衣服,大小一等,使忽视不相分别,常侍于侧。使翾风调玉以付工人,为倒龙之佩。萦金为凤冠之钗,刻玉为倒龙之势。铸金像凤凰之形,结袖绕楹而舞;昼夜相接,谓之常舞。若有所召者,不呼姓名,悉听佩声,视钗色,玉声轻者居前,金色艳者居后。以为行次而进。使数十人各含异香,使行笑而语,则口气从风而飏。……

当时之玩弄女子,有如此者。翾风不久也就因年长而宠衰注2。石崇自己后来因妓绿珠之故,激怒孙秀。秀劝赵王伦矫召杀之,一门皆被害。王恺、石崇之外,狎玩女子的人还很多,如:

《晋书·平原王幹传》——幹前后爱妾死,既殓,辄不钉棺,置后空室中,数日一发视或行淫秽,须其尸坏,乃葬。

《宋书·颜师伯传》——师伯居权日久,伎妾声乐尽天下之选。

《宋书·阮佃夫传》——佃夫执权,妓女数十,艺貌冠绝当时,金玉锦绣之饰,宫掖不逮也。

《宋书·南郡王义宣传》——义宣多畜嫔媵,后房千余,尼媪数百,男女三千人,崇饰绮丽,费用殷广。

《南史·张环传》——环居室豪富,伎妾盈房,有子十余人。

《梁书·羊侃传》——侃性豪侈,善音律,自造采莲棹歌两曲,甚有新致。姬妾侍列,穷极奢靡……延阳斐同宴宾客三百余人,器皆金玉杂宝。奏三部女乐至夕;侍婢百余人,俱执金花烛。

《梁书·曹景宗传》——景宗好内,妓妾至数百,穷极锦绣。

《梁书·夏侯夔传》——夔性奢豪,后房妓妾曳罗谷饰金翠者,亦有数百。

《梁书·鱼弘传》——弘,襄阳人,恣意酣赏,侍妾百余人,不胜金翠,服玩居马,皆穷一时之绝。

《魏书·咸阳王禧传》——禧性矫奢,贪淫财色,姬妾数十,意尚不已。衣被绣绮,车乘鲜丽,犹远有简娉,以恣其情。由是昧求货赂,奴婢数千,田业盐铁,偏于远近。

《魏书·高聪传》——聪有妓十余人,有子无子,皆注籍为妾,以悦其情。及病,不欲令他人得,并令烧指吞炭,出家为尼。

《周书·李迁哲传》——性复华侈,能厚自奉养,妾媵至有数百,男女六十九人。缘汉十余里间,第宅相次,姬人有子者分处其中,各有僮仆侍婢奄阍守之。迁哲每鸣笳导从,往来其间,纵酒饮宴,尽平生之乐。

这都是一般人臣的事,不过就正史所载,略举一二,自然不能详备,至于南北朝的君主,那新兴的还好,亡国的呢,有几个不是荒淫无度的?如宋废帝,如齐东昏,如陈后主,他们的荒淫,都是普通历史上特别著称的。后魏曹彰以爱妾换马,女子的价值,曾不如一马,唯在男性之好否。这样狎玩女子,蹂躏她的身体和人格,女子的生活,怎得不大事低落?故影响后世甚大。

四 元孝友请置妾

东魏孝静帝时(民国前一三七八—前一三三六),元孝友奏请委令百官各以品第置妾。元孝友是拓拔谭的曾孙,其兄彧封临淮王,甚有才学,后以不屈于尔朱氏死,孝友遂袭为临淮王。明于政理,但善事权势;后入北齐被害。东魏虽然并没有置妾的委令,但从他底奏请表里,可看出当时社会背景,一、竞尚妒忌,使男子骛于外淫;二、宗法的观念,益形发达;三、妻的门第高,遂竞于妒:这三种也就是他奏请置妾的原因。

诸侯一娶九女之说,在中古时代是毫不对之怀疑的,元孝友乃得根据此说。又据他说,晋已有广置妻妾之令,“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他说因为这样——

所以阴教聿修,继嗣有广。广继嗣孝也,修阴教礼也;而圣朝忽弃此数,由来渐久。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不幸,生逢今世,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

他以为一妻已成习惯,故——

设令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知,共相嗤怪。

若勉强多娶,不但妇人要分门析居,社会亦加骇怪。而且妇人尚妒,男子每甘于屈服——

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以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犹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

他以为妇人妒忌,是奸淫兆兴的原因;因为男子在家既不快乐,便不能不外淫了。他说:

夫妒之心生,则妻妾之礼废;妻妾之礼废,则奸淫之兆兴: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

他主张:

请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备九女称事。二品备七;三品四品备五;五品六品则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数。若不充数,及待妾非礼,——使妻妾加捶挞则免所居官。

这是他的提议,至于那无子而又不娶妾的呢?他说:

其妻无子而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请科不孝之罪,离遣其妻。

末后他说他这种主张的原因,是怎样为国为家,就是根据宗法组织和门第阶级底观点的,他说:

臣之赤心,义唯家国,欲使吉凶无不合礼,贵贱各有其宜。

又说:

冒申妻妾之数,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裔满朝,传祚无穷,此臣之志也!

奏表上后,诏付有司议奏不可,遂未实行。就元孝友的奏表总括说来,见得声伎之盛是一部分权势豪富的人干的事,另有一部分人屈于妒妇,想得妾还不能哩。

五 “妒”性发达的原故与事实

妒是人类的通性,但何以在东晋南北朝时特别发达?其后五代时亦极盛?既是通性,遇着不平,便应激发,遇着压迫,亦应反抗。可是压迫的力过大时,它也就不能激发了。中国每当承平的时代,礼教的势力便会澎涨,礼教认“妒忌”是妇人的恶德,悦夫是妇人的本分,父母告诫谆谆,乡党人言啧啧,在作女时,已极力训练其服从,妒的性能,不得萌孽。结婚以后,到处受环境制裁,逼着你容忍驯伏,故虽有可妒,亦不能妒。东晋以后,时势纷乱,礼教的约束力极小,个性异常发达,妒的性能,遂得在妇女的天赋中复活。(男子也有妒性,但三千年来,男子均极自由,故无由发现其所谓妒。)至于门阀之相高,女子仗其家势,轻视其夫,和声伎之盛,也是两个细因。(人总以为丈夫娶妾,或有外遇,老婆才妒,不知妇妒有并不因丈夫之业已娶妾的。丈夫富贵,其妇恐其娶妾,亦可发生妒意。《韩非子》中有个故事:“卫人有夫妇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溢是,子将以买妾。”足见妒意在妻的心里,不必实有可妒,也可发作。故声伎之盛,不是妇妒的主因。)

东晋时,谢安深好声乐,每以妓女相随,后颇欲立妾,而其妻刘夫人戒视甚严。兄子外甥等知公之意,乃共问讯刘夫人,称《关雎》、《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讽己,因问:“谁撰此诗?”答云“周公”。夫人曰:“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此传为后世佳话,见《妒妇记》。

《妒妇记》,宋虞通之所撰。宋世公主,莫不严妒,明帝疾之,故令通之撰此书。明帝曾赐袁慆妻死,及使人代江作辞婚表,均因恨恶妒忌之故。又宋文帝第六女临川长公主,适东阳太守王藻,性妒,藻别有所爱,公主谗之于废帝,遂逮藻,下狱死,主与王氏离婚。明帝朝,主复上表,乞归王氏,因离婚后再嫁未能,生活孤寂,且在王家,曾留一子,这时欲归王家,抚育其子。从此可见妇女虽可拿妒忌来抗男子,但因在社会上没有相等的地位之故,仍然要罹不幸的。临川公主所上表极凄恻动人,她说:

妾遭随奇薄,绝于王氏;弘庭嚣戾,致此分异。今孤疾茕然,假息朝夕;情寄所钟,唯在一子。契阔荼炭,特兼怜愍。否泰荣枯,系以为命。实愿申其门衅,还为母子。推迁俛,未及自闻。先朝慈爱,鉴妾丹衷;若赐使息彻,归第宅省,仰揆天旨,或有可寻。今事迫诚切,不顾典宪;敢缘恩焘,触冒披闻。特乞还身王族,守养弱嗣;虽死之日,实甘于生。

宋明帝时,尚书右丞荣彦远,以善棋见亲。妇妒,伤其面,帝曰,“我为卿治之,何如?”彦远率尔应曰,“听圣旨。”其夕遂赐药杀其妻。刘休妻王氏亦妒,明帝赐休妾打王氏二十杖。令休于宅后开小店,使王氏亲卖扫帚皂荚以辱之。梁武帝郄后性妒。或云鸧鹒为膳疗妒,遂令茹之,妒果减半,惟多食则面生斑。惩戒妒妇,不可谓不尽;足见妇女寄生在男子腋下,就连这一点反抗也不能有。不过妇女每有很无意识的妒忌,也足增男子之愤懑。然而这又是无知识的流弊了,怎能专责妇女呢?

沈约《俗说》载一条云:

荀介子为荆州刺史,荀妇大妒,恒在介子斋中,客来便闭屏风。有桓客,时在中兵参军,来诣荀咨事。论事已讫,为复作余语。桓时年少,殊有恣容,荀妇在屏风里,便语桓云:“桓参军,君知作人不?论事已讫,何以不去?”桓狼狈便走。

又有“妒妇津”故事一则,《酉阳杂俎》及他书均见载及,云:

相传言晋大始中,刘伯玉妻段氏,字明光,性妒忌。伯玉常于妻前诵《洛神赋》,语其妻曰“娶妇得如此,吾无憾焉。”明光曰,“君何以善水神而欲轻我?吾死何愁不为水神?”其夜乃自沉而死。死后七日托梦语伯玉曰,“君本愿神,吾今得为神也。”伯玉寤而觉之,遂终身不复渡水。有妇人渡此津者,皆坏衣枉妆然后敢济,不尔风波暴发;丑妇虽妆饰而渡,其神亦不妒也。妇人渡河无风浪者,以为己丑,不致水神恐;丑妇讳之,无不皆自毁形容以塞嗤笑也。故齐人语曰:“欲求好妇,立在津口;妇立水傍,好丑自彰。”

这只是一个传说,不必实有其事。即有其事,更不必产生在大始,(大始是晋初元)但既盛传于唐,至少也须是南北朝流传下的。妒,原是爱的极致,在平等的两性关系中,是有相当价值的,但在奴视女性的时代,妒只是一种不得已的可怜的反抗,且只能引起对手方的反感,被目为“恶德。”这也是时代给予的不幸啊。

六 “美”的观念之进步与修饰

美的观念,初甚质朴,《诗经·硕人》云: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这是春秋时形容美的最好的句子了。这其中并没有雕琢装饰的意思。宋玉《神女赋》,写女子之美,着重在“秾不短,纤不长”,体长合度,是言美者所同宗。言女美之大体,则“其状峨峨,何可言极。貌丰盈以庄姝兮,苞温润之玉颜”。分言其眉目则:“眸子炯其精朗兮,瞭多美而可观。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素质干之实兮,志解泰而体闲。”这比《硕人》所形容,精进多了。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写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注重眉,注重齿,注重肌肤,注重眸子、体态和身腰,都很细致。汉魏以后更为精进。蔡邕《青衣赋》有云:

盼倩淑丽,皓齿蛾眉。元发光润,领如螬跻。纵横洁发,叶如低葵。修长冉冉,硕人其颀。绮袖丹裳,蹑蹈丝扉。盘跚蹀躞,坐起低昂。和畅善笑,动扬朱唇。都冶妩媚,卓跞多姿。精慧小心,趋事如飞。中馈裁割,莫能双追。

这比前人的描写,格外深细,而所谓“绮袖”、“丹裳”与“丝扉”,都是穿的东西,足见美的观念,不是从前那纯任天然的了。前章曾说过,梁冀之妻孙寿,作愁眉唬马妆,堕马髻,折腰步,龋齿笑,以为媚惑,足证汉时的美,已须借重于装饰。其后更然。曹子建《洛神赋》云:

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环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这比前人的叙述,并不见若何不同。可是他接下去写道:

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

就极力写衣饰之美了。美的观念,由质朴而进到富丽,汉是过渡的时代,魏晋就是成熟的时代了。妇女在这时候,修饰已甚进步,取悦于男子的方法亦较从前为工。《中华古今注》云:“魏文帝宫人所绝爱者,有莫琼树、薛夜来、陈尚衣、段巧笑,皆日夕在帝侧。琼树始置为蝉鬓,望之缥渺如蝉翼。巧笑始以锦衣丝履,作紫粉拂面。尚衣能歌舞。夜来善为衣裳。皆为一时之冠绝。”《妆台记》云:“魏武帝令宫人扫黛眉,连头眉,一画连心细长,谓之仙蛾妆;齐梁间多效之。”《玉台新咏》载梁简文帝《美人晨妆诗》云:

北窗向朝镜,锦帐复斜萦。娇羞不肯出,犹言妆未成。散黛随眉广,燕脂逐脸生。试将持出众,定得可怜名。

妇女之重视修饰,以及修饰之进步,是这时代重要的表现,然也是历史的自然所演成。

七 后娶与双妻

当时嫡庶之分既严,妾媵的地位低下,正妻亡后,必得再娶,以致很有流弊,《颜氏家训·后娶篇》说:

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子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

后娶的人与前妻之子往往年差不远,以及因此发生的纠葛,直至近代,尚且很多。(后娶的年龄有太相悬殊的,后魏甄琛娶刘缵的孙女,女年未二十,而琛已六十余。)主要的原因,只是宗法底组织太重视嫡庶了。所以“江右不讳庶孽”,妻死之后,即可以妾主家,以后的分争也少些。

刘向《列女传》很赞美后母待前人之子慈爱的,则在汉代,恐后母即不易与前人之子相处得好,南北朝时,更是如此。颜之推说后母所以虐视前妻之子,并不是妇人嫉妒而然,只是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都要优先,则不能不设法稍为自己的儿女留地步,便不能不压抑前妻之子了。这种现象,颜氏认为是“门户之祸”。

然晋世有有双妻的,温峤有二妻,俱封夫人;程谅立二嫡;贾充有左右夫人;柳仲武、陈说诸人,皆因离乱,失妻再娶,而其后又得圆聚。贾充之左右夫人,据《世说新语》云,充原娶李丰之女,丰被诛,戚属坐罪,充妻遂与离婚,随家人徙边去。后遇赦得还,充已另娶郭配女,晋武遂特听置左右夫人。(贾充及其两夫人死后,为合葬问题,曾起争端。因郭夫人所生女嫁为皇后,卒以帝力,以郭与贾合葬。)其他也都因门第的关系,不便派分嫡庶。当时议者亦有谓以后至之妻合于礼制之继室者,亦有谓两妻之子互相为服者,在当时也不过是个变态。然至后代,有“两头大”的习俗,即渊源于此了。

八 娶妇标准与胎教

晋武帝为太子纳妃,欲娶卫女,谓卫公女有五可,(一)种贤,(二)多子,(三)端正,(四)长,(五)白。这是历史上有名的故事,后世娶妇论人,几乎都遵此五者为标准。反乎此的,便是(一)种妒,(二)少子,(三)丑,(四)短,(五)黑。拿种之贤妒作第一个标准,足见对于女子是希望其柔顺的。其次便希望其多子;当时观察女子将来多子与否,也只能就其种观察,如果她一脉宗支是蔓衍的,便认其为多子了。希望多子,正表示宗嗣观念之重。其次再讲到她的色貌,端正、长、白,便是美的标准。

不仅多子,并企其子贤,所以胎教是很重要的。胎教的渊源很古,《颜氏家训》说,“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之金柜”;想是根据《大戴礼记》说的。至《博物志》所说胎教,则甚离奇,它说:

妇人妊娠,不欲令见丑恶异物。异类鸟兽食,当避其异常味。不欲令见熊罴虎豹御,及鸟雉食牛心白犬肉鲤鱼头。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听诵诗书讽咏之音,不听淫声,不视邪色,以此产子,必贤明端正寿考。所谓父母胎教之法。故古者妇人妊娠,必慎所感,感于善则善,恶则恶矣。

必慎所感,是不错的,一定全称肯定的说感善则生善,感恶则生恶,未免附会。难道看见了熊罴虎豹御(即交媾)即产生熊罴虎豹么?见了食牛心鲤鱼头,所生子即为牛心或鲤鱼头么?迷信胡说,至于如此。又云:

妊娠者不可啖兔肉,又不可见兔,令儿唇缺。又不可啖生姜,令儿多指。

又云:

妇人妊娠,未满三月,著婿衣冠,平旦,左绕井三匝,映详影而去,勿反顾,勿令人知觉,必生男。

事出不经,毫无道理,莫此为甚。《博物志》,据说为晋张华撰,姚际恒颇不以为然,然亦无他理由,只说其“浅猥无足观”。据他说胎教的话看,“浅猥无足观”已不足为讳,然张华好为图纬方技,本来就有点乌烟瘴气,也不能保证他就不说这样无理的话。《四库目录》谓“原本散佚,后人采其遗文,裒合成编,又杂取他说附益之”,此语似可相信,则其离奇古怪,不足以责张华,只要知道从晋以后,就有这种说法罢了。

九 贞节观念之保守

魏晋南北朝这样乱杂的时代,宜其贞节观念之可以松散,乃竟不然。《北齐书·羊烈传》云,一门女不许再醮。太和中(民国前一四二五前后)于兖州造一尼寺,女之寡居无子者,都叫她出家为尼,住寺中。女子守寡,不是她乐意的,逼着她作尼姑,实在没有道理,然而羊家闺门之誉,竟由是起。《晋书·列女传》跋云:“夫繁霜降节,彰劲心于后凋;横流在辰,表贞期于上德;匪伊君子,抑亦妇人焉。”《北史·列女传》序云:“盖女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可见世道越不好,贞烈越是提倡,诏旌门闾的事越是盛行。

裴,晋惠帝时为国子祭酒,约当民国前一千六百余年,他做一篇《女史箴》,很重贞操,他说:

膏不厌鲜,女不厌清,玉不厌洁,兰不厌馨,尔形信直,影亦不曲。尔声信清,响亦不浊。绿衣虽多,无贵于色。邪径虽利,无尚于直。春华虽美,期于秋实。水璧虽泽,期于见日。浴者振衣,沐者弹冠;人知正服,莫知行端。服美动目,行美动神;天道佑顺,常于吉人。

张华也作一篇《女史箴》,重在柔顺,他说:

妇德尚柔,含章贞吉。婉嬺淑慎,正位居室。……人咸知饰其容,而莫知饰其性;性之不饰,或愆礼正。出其言善,千里应之;苟违斯义,同衾以疑。骥不可以黩,宠不可以专。专实生慢,爱极则迁;致盈必损,理有固然。

他们两人,是晋代有名的学者,他们的话,很可代表当时士大夫对女子守贞的态度。

《晋书·列女传》有陕妇人,谥孝烈贞妇。《南史》羊佩任之乡里,号曰女表。卢元礼妻李氏号曰贞孝女宗,易其里为孝德里。《魏书》兕先氏许嫁彭老生为妻,未娶,彭逼与奸,不从,竟为彭所杀,号曰贞女。这些故事,不一而足。但是也有例外。宋“山阴公主谓帝曰,‘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平均,一何至此’。帝乃为之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见《宋书》)这个故事,为后世所纷议;也许是有的,但断不能如所言之盛,即如宋之后宫,何尝有六,更何尝有宫妃万数?则帝不能恰为置面首三十,亦是明显的事。汉之馆陶公主可以宠董偃,安邑盖公主可以通丁外人,则山阴公主又何尝不可置面首?不过这是个例外,不能说南朝时即有人实行多夫主义的。

十 封爵与受田

古代妇女是无名无爵无谥的。到了汉代。妇女就有有名的了,并且也有有爵赐邑的。高帝封兄伯妻为阴安侯,高后二年封萧何夫人为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乃称太夫人;子若不袭为列侯,则不得称。又常有赐女邑的事。晋代曾设均田制,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次丁女则不课。东晋与南朝间,其法不行,北朝又行之。北齐时丁男受露田八十亩,丁女课四十亩。后又改为成丁者受田百亩,有室者出半。这都是乱后人少,偶尔试行的。并不是常法,行之也未久,不过有这回事罢了。正丁,男女年十六至六十者称之;十五以下至十三,及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了;十二以下及六十六以上则别称老小。

十一 晋代女子之风雅

晋代女子之风雅,有特述之必要,“步障解围之谈,新妇参军之戏”,是卫道先生目为名教荡然的,也是千古流传认为美谈的。王献之与客谈辩,词理将屈,嫂氏道韫遣婢白献之,曰“欲为小郎解围”。乃施青绫步障自蔽,申献之的主张,客不能屈。在“叔嫂不通问”的卫道先生们眼中,自然认为名教荡然了。谢道韫是素被称为“咏絮才高”的,为女时,才情已压倒兄弟辈。即新婚归来,她在叔父谢安面前评其夫凝之道:“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这在卫道先生看来,少不得又要说她不识羞耻了。——谢道韫又是晋代一个特殊的女子。王浑与妇钟氏共坐,其侄从庭过,浑欣然谓妇,“生儿如此,是慰人意”,也不过对其侄满意的表现。钟氏却云“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儿故可不啻如此?”钟氏在丈夫面前以夫弟打诨,非能看破礼教的,怎能做到?他如许允新婚与王公渊新婚时,新妇折服他们的言谈,都是千古的美谈,不见于其他时代的。又如山涛妻穿墉以窥嵇、阮,对于她丈夫和嵇、阮的批评,能恰如三公之意,也是风雅的佳话。总之,东晋一代,礼教的约束力极小,才有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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