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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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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的主题思想

《药》的主题思想是什么,到今天还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我们现在谈谈我们的看法。

首先应该看看鲁迅自己对这篇小说说什么。《〈呐喊〉自序》里面说,“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消极”两个字当然根本上同鲁迅连不起来,但他以为瑜儿坟上的花环是平空添上去的,是他不恤用了曲笔,那么《药》的主题不是歌颂革命的志士,而是揭露“愚弱的国民”(这五个字也见于《〈呐喊〉自序》),换句话说鲁迅是要把他所认识的辛亥革命时代中国社会的不觉醒的程度写出来。我们认为就是如此。

鲁迅在一九二八年还写了一篇《太平歌诀》(《三闲集》),对于探讨《药》的主题思想,这篇《太平歌诀》应该有参考的价值,我们把它完全引了来:

四月六日的《申报》上有这样的一段记事:——

“南京市近日忽发现一种无稽谣传,谓总理墓行将工竣,石匠有摄收幼童灵魂,以合龙口之举。市民以讹传讹,自相惊扰,因而家家幼童,左肩各悬红布一方,上书歌诀四句,藉避危险。其歌诀约有三种:(一)人来叫我魂,自叫自当承。叫人叫不着,自己顶石坟。(二)石叫石和尚,自叫自承当。急早回家转,免去顶坟坛。(三)你造中山墓,与我何相干?一叫魂不去,再叫自承当。”(后略)

这三首中的无论那一首,虽只寥寥二十字,但将市民的见解:对于革命政府的关系,对于革命者的感情,都已经写得淋漓尽致。虽有善于暴露社会黑暗面的文学家,恐怕也难有做到这么简明深切的了。“叫人叫不着,自己顶石坟。”则竟包括了许多革命者的传记和一部中国革命的历史。

看看有些人们的文字,似乎硬要说现在是“黎明之前”。然而市民是这样的市民,黎明也好,黄昏也好,革命者们总不能不背着这一伙市民进行。鸡肋,弃之不甘,食之无味,就要这样地牵缠下去。五十一百年后能否就有出路,是毫无把握的。

近来的革命文学家往往特别畏惧黑暗,掩藏黑暗,但市民却毫不客气,自己表现了。那小巧的机灵和这厚重的麻木相撞,便使革命文学家不敢正视社会现象,变成婆婆妈妈,欢迎喜鹊,憎厌枭鸣,只检一点吉祥之兆来陶醉自己,于是就算超出了时代。

恭喜的英雄,你前去罢,被遗弃了的现实的现代,在后面恭送你的行旌。

但其实还是同在。你不过闭了眼睛。不过眼睛一闭,“顶石坟”却可以不至于了,这就是你的“最后的胜利”。

鲁迅在这里提出了“市民”两个字,我们认为很重要,占据他的思想的中国“国民”,除了他所熟识的“本阶级”以外,就是“这一伙市民”。若中国的农民阶级和新兴的无产者,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鲁迅在早期对之不能有科学的分析,或者没有加以考虑过。当他写《太平歌诀》的时候,中国虽然在大革命失败之后,然而是“黎明之前”,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鲁迅个人则处在“彷徨”时期,“五十一百年后能否就有出路,是毫无把握的。”这是“彷徨”时期的鲁迅比“呐喊”时期苦闷的表现。本来在《药》里,瑜儿坟上的花环应该就是“黎明之前”的象征,作者是极其珍贵它的。《太平歌诀》这一篇短文章特地作一番“枭鸣”,把鲁迅的藏之已久的思想表现得最为突出罢了。借用《太平歌诀》的话,《药》的主题思想是鲁迅认为中国问题是革命者同市民的“厚重的麻木”是“同在”。他极其悲愤:“‘叫人叫不着,自己顶石坟。’则竟包括了许多革命者的传记和一部中国革命的历史。”很显然,这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中国革命的认识,辛亥革命对他留下了极深的记忆。鲁迅所经常考虑的确实是“这一伙市民”的问题。

2

关于小说题材二三事

小说可以写真人真事,就典型的概括性说,真人真事正没有必要的意义。《药》里面的夏瑜是秋瑾的影射,革命志士秋瑾的被杀是真人真事,然而秋瑾是女子,夏瑜则改为男子,所以又并非真人真事。小说里又特别写明“古□亭口”,就艺术形象说,“古□亭口”对读者并没有什么形象作用,而且还要参考故事以外的历史知识,这却是作者要小说起的教育作用,他要人知道秋瑾的被杀。写小说一般不需要注解,故事本身应该是明明白白的,像“古□亭口”之类的注解,不是作者应该加的,是作者要读者替他加的。鲁迅在《病后杂谈之余》(《且介亭杂文》)里面却也无意间替《药》加了一条注解:“轩亭口离绍兴中学不远,就是秋瑾小姐就义之处”。

除了“古□亭口”,此外《药》里面没有需要注解的地方,作者用的是外国小说的形式,读者把前后文联系起来,故事可以读得明白。像当时的兵穿的“号衣”前后有一个大白圆圈,杀人在丁字街口,对于今天的读者说当然加一些注解的好,然而从小说的叙述的手法说都是恰当的,作者是通过小说人物的心理来描写这些细节,不宜也不需写得更多。

关于那个鲜红的馒头,在《狂人日记》里对它可算是有一个注解:“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这个“犯人”并不是革命党,只是当时有这个人血馒头的事实罢了。因为要写秋瑾的故事,集中主题思想,乃写这一篇《药》,把馒头所蘸的血写作革命党的血。我们于此知道鲁迅是怎样选择题材的。

3

小说全文的分析

《药》的故事分四个章节叙述。第一节是华老栓怎样买得血馒头。

《药》的形式是外国短篇小说的形式。外国的短篇小说,我们可以把它当作剧本看,在剧本里,先要把故事所发生的时间、地点指出来,再来一个布景,然后人物登场,说话,说话时的动作也在剧本上注明出来(当然更多的是在舞台上表演出来),说话者是谁都在话上写出名字来。所有剧本上的这些环节,在小说里也都有,比如《药》的第一节第一段第一句:“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就是说明故事发生的时间。在剧本里只简单地表明是“秋天的后半夜”就够了,如果需要的话就靠布景,在小说里则靠语言的描写发生作用,鲁迅的《药》的第一句的描写就是的。接着两句:“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这第一句的描写没有法子放到舞台上去,在舞台上也就没有必要。华老栓从睡在床上而坐起身以及擦火柴点油灯的情境,在舞台上也还是有限制的,舞台上揭起幕来只能是已经点了灯的茶馆的屋子。小说的艺术有时比戏剧更能真实地表现生活,然而外国小说导引故事的手段同外国剧本基本上是一致的。我们在讲《药》的时候首先交代这些话,是因为外国小说形式在中国创作上出现《药》是显著的代表作(《狂人日记》和《孔乙己》的叙事方法还没有完全脱离中国原有的),我们应该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接着两段:

“小栓的爹,你就去么?”是一个老女人的声音。里面的小屋子里,也发出一阵咳嗽。

“唔。”老栓一面听,一面应,一面扣上衣服;伸手过去说,“你给我罢。”

这样的格式对中国当时的读者是太陌生了。我们如果了解到西洋的小说基本上同于西洋的戏剧,便知道这样写人物出场,写人物说话,写人物说话时的动作,并没有什么奇怪。这里同剧本不同的只不过说话的老女人的名字没有标明出来,然而这也只是一点表面的差异,说话的老女人是谁,读者从“小栓的爹”的称呼里已经知道,所以下文接着的一段首先就描写华大妈了。我们读这一段:

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交给老栓,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便点上灯笼,吹熄灯盏,走向里屋子去了。那屋子里面,正在窸窸窣窣的响,接着便是一通咳嗽。老栓候他平静下去,才低低的叫道,“小栓……你不要起来。……店么?你娘会安排的。”

小说又到底是小说,人物的动作都靠语言的描写,鲁迅在这里便充分表现他的小说家的本领,把华大妈同华老栓对于一包洋钱的授受该描写得多么真实!我们要注意,鲁迅是用十分同情的笔触写这两个人物的。“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这当然是熟悉生活,从典型的动作上把人物的性格,一个开茶馆的老头儿,一个老女人,一下子让读者认识了。而最难得的,“便点上灯笼,吹熄灯盏,走向里屋子去了”,是真真善于刻划细节,因之也表现了人物。写到这里,华老栓便永远是华老栓,留在读者的脑子里。因为华老栓已经这么真实,而且作者只费了很少的笔墨,所以下文写他走到街上,作者就存心来渲染一下,“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读者也很爱这种渲染,所以然就是华老栓已经是华老栓,不会变成没有个性的人物了,否则渲染就容易失真。鲁迅在《药》里极其成功地掌握了这两种手法,一方面抓住细节白描,一方面渲染,往下我们还要举例。鲁迅的小说格外有乡土色彩,他用了外国形式而格外显得是中国的作品,他善于选择他的时代里的中国生活就是一个原因,《药》里的“灯盏”,尤其是“灯笼”,尤其是“点上灯笼”,“吹熄灯盏”,都是中国生活的画龙点睛。在这一段里,本来是交代华老栓拿了洋钱出去买“药”,同时也要把患痨病的小栓介绍出来,在伟大的作家的手下,艺术就是艺术,不光是交代故事,不光是介绍人物,总要求给读者以形象,鲁迅的《药》确乎是榜样。

第五段写华老栓从自己的家里出来,“走到街上”。这“走到街上”四个字也是作者告诉我们故事发生的地点,从此读者知道这个故事是叙一个城里发生的事情,不是在乡村的市上,如果单从前面对茶馆的叙述看,这个茶馆也可以出现于乡村的市上。“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在鲁迅以前,在中国的小说里,是没有作这样的真实的细节的描写的。今日的青年作家必须学习鲁迅描写黑夜走路就真正懂得黑夜提着灯笼走路的实际,“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接着“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也是实际情形,街上的狗对于点灯笼的人是如此。在没有生活经验的作家的笔下很可能遇着狗就是吠了,那就叫做一般化。接着“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我们已经说过,这是鲁迅故作渲染,这种渲染也是合乎华老栓的心理的。他是一个饱有生活经历的人,他的衣袋里有洋钱,是他开了多少年的茶馆攒下来的,现在拿出去近乎孤注一掷,而他的孤注一掷是非常谨慎的,是他同华大妈两人共同的目的,一生的生活哪有像今夜一样提着灯笼奔往前途呢?所以鲁迅说这个可怜的老人“跨步格外高远”。事实上路是愈走愈分明,因为天亮了。而社会现实,华老栓个人的命运,是黑暗,这个愚昧无知的老年人无法知道。在描写和叙述之中,作者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渲染以墨色,中国的小说也是从鲁迅的《药》才开始有的。中国的诗歌倒向来用过这种手法,像陶渊明的“田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是有名的。小说则一般认为是闲书。是的,是鲁迅把中国的小说庄严起来了。

第六段:“老栓正在专心走路,忽然吃了一惊,远远里看见一条丁字街,明明白白横着。他便退了几步,寻到一家关着门的铺子,蹩进檐下,靠门立住了。好一会,身上觉得有些发冷。”我们已经说过,鲁迅写华老栓、华大妈是用同情的笔触,这里写华老栓看见丁字街而吃惊,又把他写得是很善良的。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疑问,我们在作《药》的主题思想的探讨时,确定《药》是暴露性的作品,鲁迅是写市民对革命者没有感情,并把他后来写的《太平歌诀》拿来作比较,在《太平歌诀》里,鲁迅极其愤慨,哪里有什么同情可言呢?现在对华老栓确乎是同情,那么同情与暴露怎么联系得起来呢?是的,我们可以作一番说明。《太平歌诀》没有接触到具体的人,鲁迅愤慨于一般市民对孙中山没有感情,鲁迅认为这是社会的黑暗面。同样,《药》里面的华老栓是市民,对大清天下造反的人没有感情,拿他的血蘸馒头,鲁迅写《药》就是写“革命者的传记和一部中国革命的历史”,如《太平歌诀》所说的,所以《药》也正是暴露社会的黑暗。然而《药》是一篇小说,在黑暗的社会里给我们写出了许多形象,鲁迅的立场当然是站在瑜儿一面,也就是华老栓一面,所以才愤慨他对革命者为什么这样漠不相关!愤慨他对革命者漠不相关,就是告诉他人民应该同革命者一起了。总之鲁迅是人民的立场,他描写人民的愚昧生活时,他应该同情人民了,因为他是在这里教育人民。我们说鲁迅同情华老栓,与说《药》是暴露性的作品,是不相矛盾的。等到我们分析《药》里面的统治阶级人物时,再看鲁迅对他们的憎恶的感情,便知道鲁迅爱憎分明了。我们一方面很容易接触到鲁迅对他的小说的人物的爱和憎,一方面也丝毫不难辨别他的小说的性质。我们还是回到华老栓看见丁字街而吃惊的善良的形象。他“正在专心走路”,他“忽然吃了一惊”,他为什么“忽然吃了一惊”呢?因为这里是丁字街,因为天正在亮,这里就要杀人!“他便退了几步,寻到一家关着门的铺子,蹩进檐下,靠门立住了。”这一句话也同前面的“点上灯笼”,“吹熄灯盏”一样,真正是华老栓的动作。“好一会,身上觉得有些发冷”,这是在他走一阵子路“跨步格外高远”之后,忽然又站到冷酷的现实面前来了。而在这冷酷的现实面前有他的希望,他的生活的光明,他同华大妈两人共同的,所以他“靠门立住”,就是说他等着。

接着照中国旧小说的写法应该是“话分两头”一类的句子,因为要从说话人口里把另一方面人物介绍出来。《药》却是第一次采用西洋方法,由人物自己登场,登场就说话,话都给“靠门立住”的华老栓听见了,两个人各说了一句:

“哼,老头子。”

“倒高兴……。”

这些人的话老栓是怕听的,是熟悉他们的声音的,而今天是自己衣袋里装了洋钱来买这怕听的话。听了两个人的话,所以小说接着写:“老栓又吃一惊,睁眼看时,几个人从他面前过去了。一个还回头看他,样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这个回头看他的人我们想就是今天的刽子手,那一句“倒高兴……。”也是他指着华老栓说的。他自己是高兴,因为华老栓到了。这时天色本来还不大亮,善良的华老栓又确实吃了惊,他的精神可能有些恍惚,所以他不是很清楚地看见那人,小说特地写着那人“样子不甚分明”。虽说“样子不甚分明”,华老栓已经是他的“食物”了,他是食人的狼。老栓确是害怕。所以小说接着写:“老栓看看灯笼,已经熄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这又是伟大的描写。老栓如果不是吃了惊,天亮了他会自己把灯笼吹熄的,如同在家里吹熄灯盏一样,现在是灯笼自己熄了,熄了他不知道。再一动作就应该是按一按衣袋,是的,“还在”,这两个字的心理与灯笼“已经熄了”对照得多么真实,这就叫做会写人物。而鲁迅在这一段里是告诉读者刽子手已经到了。接着就从老栓的眼里写出许多看众。“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这里面“鬼似的在那里徘徊”,一点也不是空话,是真写得好,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像鬼,这三三两两的人就是鬼徘徊!我们还要记得,丁字街店铺的门都是关着的,街上是阴森的。老栓自己是有很大的事,但旁人是做什么呢?所以“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

接着一段:“没有多久,又见几个兵,在那边走动;衣服前后的一个大白圆圈,远地里也看得清楚,走过面前的,并且看出号衣上暗红色的镶边。——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赶;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这同《水浒》上描写的簇拥法场的情形不一样,这是白描。白描的文章令人吃惊,“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在反革命时代,中国的革命志士不知有多少被拥在这样一大簇人之中,作了这样的记录的第一个是鲁迅!鬼一般的人潮一般向前赶,他们围着看杀革命党人!因为是丁字街,所以他们簇成一个半圆。

接着在白描之后鲁迅又用渲染的手法了:“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鲁迅这样写着,我们可以推想他的悲哀的。同时他认为他必须大胆地诚实地把“愚弱的国民”给读者指示出来。我们于佩服他的爱国的精神之外,又佩服他的新颖的艺术手法,他把一向认为闲书的中国小说提高到哲学地位了,作家有作家的世界观。很分明,这里所反映的作家鲁迅的世界观是从生物学的观点看社会问题,同《头发的故事》里面这一句话是一样的:“阿,造物的皮鞭没有到中国的脊梁上时,中国便永远是这一样的中国,决不肯自己改变一枝毫毛!”这就是“只信进化论的偏颇”,不能用阶级分析方法分析一切人,一切阶级,一切群众,而笼统地有着“愚弱的国民”的认识,仿佛被“造物”,“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这样就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在鲁迅本着他的哲学塑造中国的看客的时候,中国的革命党人就被杀了,小说是这样写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看起来,鲁迅决定要写《药》,是愤慨于愚昧无知的人可以拿革命党的血做迷信物品,他认为这样的人足以为中国市民的代表,对革命党没有感情,完全不知道革命是怎么一回事,而从人物的形象看来,愚昧无知的人倒还是很可同情的,他不能作为市民的代表,鲁迅另外写了许多看客,小说的笔锋完全针对着他们了,——这样《药》的主题思想并没有改变,只是形象更真实了,真实的市民的形象。我们认为鲁迅的小说《药》的产生就是如此。

接着就是刽子手拿了鲜红的馒头来了,就是他杀了夏瑜,拿馒头蘸了夏瑜的血,拿来同华老栓做买卖。小说写了下面的两段: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这样刽子手的买卖做成功了,血馒头塞与了华老栓。华老栓对于这种人的眼光是熟悉的,但总是怕的,现在两只眼睛就是两把刀,是自己要来受刺的,有什么法子呢,所以“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然而“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鲁迅笔下的华老栓是多么善良!他的洋钱实在是刽子手从他的手上打劫过去的,刽子手“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我们想一想,这同前面走过华老栓,望着他说一句“倒高兴……。”都是刽子手对于老实人的口吻。从《药》里所写的华老栓看来,他实在是一个可怜的灵魂,只有希望儿子的病好是他自己的感情,其余他的思想、他的动作都是外面的势力强加给他的,他的洋钱是“抖抖的装入衣袋”,他“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这个叫他害怕的东西是刽子手“塞与老栓”,刽子手“一手抓过洋钱”!等到他拿了“药”回家以后,他只机械地说了两句话,一句是两个字向着华大妈答着“得了。”一句是两个字答着花白胡子说着“没有。”如小说第二节、第三节所写的。这便是辛亥革命时代善良然而愚昧,对革命没有理解,对革命党人没有感情的中国的市民。鲁迅本来不是立意写他的善良,是要写他的愚昧无知,这个愚昧无知的人是善良的。愚昧无知的根源,长期封建统治的社会根源,鲁迅还探求不出,他认为人们的颈项伸得很长是“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然而鲁迅确是苦心孤诣地给我们写了一篇《药》,他要革命者正视人们的觉醒程度。我们认为我们的分析是合乎鲁迅当时思想的实际情况的。我们在这里还不要忽过一件事,就是鲁迅的伟大的描写,过通〔通过〕细节写人物,同时显得中国小说的色彩。我们指的是刽子手抢过华老栓手里的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这几句。中国的刽子手善于了却此一段公案,会欺负老实人!这当然是鲁迅熟悉生活,不过这种写法也很像《水浒传》里的写法,写得仔细,不然华老栓还得提着灯笼回家了。若前面“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则是现代小说才有的细节描写。

小说写到这里,封建社会迷信着的失掉了生命的人的血蘸的馒头的一味“药”已经给华老栓买得了,所以接着一段就这样叙着:“‘这给谁治病的呀?’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鲁迅在这里才真是描写华老栓的愚昧无知,用的又是渲染的手法,而且这里的渲染完全是讽刺的。接着就是鲁迅小说的微言大义,写着当时中国社会的黑暗无光:“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暗〔黯〕淡的金字。”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没有前例的带有倾向性的叙述之文,写得非常美丽。所有鲁迅的这些写法,都是从外国文学学习来的。再说,《药》的第一节这最后一段,不等于作者在后来写的《太平歌诀》吗?

第二节写小栓怎样吃“药”。

这一节比较简单,运用西洋小说形式把情节慢慢展开,不是作者用直接的叙述告诉我们,如中国戏剧和小说那样,而是通过作者对人物的描写,读者联系前后的情节自己明白。如华大妈“端过一碟乌黑的圆东西”,当然是前文叙述的放在灶里烧的“那红的馒头”,她对小栓“轻轻说:——

‘吃下去罢,——病便好了。’”

那么,“药”的故事写到这里,老栓一大早去买人血馒头,拿回来给自己的儿子吃,作为治病的“药”,读者已经明白了。

接着描写小栓吃“药”的状况,又是一面白描,一面渲染,白描的部分我们不抄引,我们且看鲁迅是怎样善于渲染的。“他(小栓)的旁边,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里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便禁不住心跳起来,按着胸膛,又是一阵咳嗽。”这是鲁迅从外国文学里学习来的写法,在中国文学里,不论戏剧和小说,是没有这样“仿佛”的句子的。还有,小栓最初撮起那烧黑的东西,“看了一会,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是同样的渲染的句子。这种句子把可怜的小栓的心理和命运写得多么深刻。所以鲁迅的《药》,对中国小说艺术的创造上,是开了许多方便的。而善于创造的人,就是善于向外国学习。

我们又说过,鲁迅小说用了外国形式而格外显得是中国的作品,是他善于选择他的时代里的中国生活,在这第二节里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如这一节开始,写华老栓拿了“药”回家,店面收拾得干净,还没有客人,因为太早了,“只有小栓坐在里排的桌前吃饭,大粒的汗,从额上滚下,夹袄也帖住了脊心,两块肩胛骨高高凸出,印成一个阳文的‘八’字。”这“印成一个阳文的‘八’字”把两块肩胛骨高高凸出的人坐在眼前,令读者害怕!当然,这是过去中国害痨病的青年人的形象,在新中国社会里这种病人已经遇不见,但我们要知道,鲁迅真是对中国事情会写的作家。

我们已经说过,这一节里华老栓只说过一句话,两个字,便是华大妈见他回来问他“得了么?”他答着“得了。”在《药》里是取着外国的戏剧的形式,用了这么的两行:

“得了么?”

“得了。”

这样非常明显地显出这种形式的长处,两句极其简单的话,把环境中的两个人物都写出来了;就小说的结构说,把前面的故事都绾住了,往下是吃“药”的事。

这一节最后一段:“小栓依他母亲的话,咳着睡了。华大妈候他喘气平静,才轻轻的给他盖上了满幅补钉的夹被。”这里“满幅补钉”几个字,又是鲁迅对生活的画龙点睛,连同最初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洋钱的叙述,读者对开茶馆的老夫妇的生活状况留下很深的印象了。同时,很明白,鲁迅是用很同情的笔触写的。

在这一节里,于华老栓一家三人之外,作者又给我们写了一个人物,就是驼背五少爷。当茶馆的灶里正在烧馒头时他走进来。“‘好香!你们吃什么点心呀?’这是驼背五少爷到了。这人每天总在茶馆里过日,来得最早,去得最迟,此时恰恰蹩到临街的壁角的桌边,便坐下问话,然而没有人答应他。‘炒米粥么?’仍然没有人应。老栓匆匆走出,给他泡上茶。”在情节的布置上,这里非插进一点什么不可,不然里面烧馒头,接着华大妈叫小栓进去“吃下去罢”,就显得是单调的叙述,不是真实的生活了,而驼背五少爷的进来真是生活,是鲁迅的杰作。鲁迅对他本阶级的人物太熟悉了,随处给以憎恶。今日的青年读者,对旧时代的茶馆,以及城市里在茶馆过日子的人,当然不懂得,不知能欣赏鲁迅的杰作否?

读完第二节,读者知道了这个故事是写人血馒头做“药”,但还不知道是什么人的血,虽然杀人的地方明写着“古□亭口”。第三节作者便要我们知道是什么人的血,这个人是辛亥革命时代的革命党人。

这第三节同第一节一样,是很不容易写的,在这里,茶馆发生了很大的作用,许多人容易集中到茶馆里来,故事的内容便可以和盘托出了。于此,我们推想作者把华老栓选择为一个开茶馆的人,是很费了匠心的,对故事的各个方面有方便,容易写得真实。或者作者是有一定的生活经验作底子的罢。《药》里的人物在这第三节里都出现了,大半是直接出现,少半是间接出现。当然,对于其中的人物,作者是爱憎分明的。首先夏瑜是间接出现,在这一节里还只知道他姓夏,夏瑜的母亲在这一节里也是间接出现,这是敌我两方“我”一方面的人物。老栓,华大妈,小栓,作者也是把他们站在“我”这一方面,哀其愚昧而寄以同情。在敌的方面,间接出现的有管牢的红眼睛阿义,告官的夏三爷,直接出现的首先是姓康的刽子手,其余三个,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都是鲁迅笔下所憎恶的。我们看刽子手出现,(其实读者已经认识他,只不知他姓什么!)“突然闯进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刚进门,便对老栓嚷道:——

‘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要不是我信息灵……。’”无疑的,鲁迅是亲眼见过这种刽子手的,不是模仿旧小说描写他的衣衫腰带。尤其是“胡乱捆在腰间”一句,仿佛很像《水浒》文章,其实鲁迅看见的这种人就是如此。我们今天的青年读者,对于鲁迅时代的生活,读起来也有些像读《水浒》了。接着写老栓夫妇对刽子手的态度:“老栓一手提了茶壶,一手恭恭敬敬的垂着;笑嘻嘻的听。满座的人,也都恭恭敬敬的听。华大妈也黑着眼眶,笑嘻嘻的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便去冲了水。”我们要知道,衙门里干勾当的人,好比这个刽子手,是常日坐茶馆的,他今天因为做了好买卖,就格外高兴要来,所以他来并不是为了要问老栓“吃了么?好了么?”——这样的话便表现他是同老栓开玩笑!他是清早来坐茶馆。老栓夫妇也只是照常做生意,招待顾客,讨顾客的欢喜,而对于像“康大叔”这样的顾客,更是得罪不得的,所以“恭恭敬敬的”,“笑嘻嘻的”,至于昨天从后半夜起的事情,反正自己的洋钱已经给人了,他们是没有法子再关心的,愚昧无知的人一举一动就是这样的,是被外面的势力支配着的。鲁迅的小说之所以令读者感到真实,不是一般的为什么而写什么,真实地表现人物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看接着写刽子手和华大妈:

“这是包好!这是与众不同的。你想,趁热的拿来,趁热吃下。”横肉的人只是嚷。

“真的呢,要没有康大叔照顾,怎么会这样……”华大妈也很感激的谢他。

“包好,包好!这样的趁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

华大妈听到“痨病”这两个字,变了一点脸色,似乎有些不高兴;但又立刻堆上笑,搭赸着走开了。这康大叔却没有觉察,仍然提高了喉咙只是嚷,嚷得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嗽起来。

这时茶馆里就只有刽子手的“嚷”,嚷得华大妈终于“搭赸着走开了”,刽子手并不听见小栓的咳嗽。鲁迅对于刽子手这样的人物,对于茶馆的生活,真是熟悉的。小说家要把自己的主题思想传达给读者,在许多场合依靠细节的描写配合得真实,使得读者是接触生活,不是呆听作者的主题思想。

往下才是这一节的主要篇幅,由花白胡子“走到康大叔面前,低声下气的问道,‘康大叔——听说今天结果的一个犯人,便是夏家的孩子,那是谁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事?’”读者到此方可完全肯定第一节所写的丁字街的事情是杀人,“康大叔”是刽子手,(就外国小说的形式说,是需要用这样的方法来说明故事的)而夏家的孩子是谁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事,又所以引起下文来。说到此,我们又应该附带说一点,外国小说虽然也有些小说作法,但在大作家的手下不显得是小说作法,只显得人物写得生动,好比这里的花白胡子,他既然是花白胡子,他就走到刽子手面前,低声下气叫着“康大叔”,——多么活现一副花白胡子的面孔呵!接着就由刽子手说:

“谁的?不就是夏四奶奶的儿子么?那个小家伙!”康大叔见众人都耸起耳朵听他,便格外高兴,横肉块块饱绽,越发大声说,“这小东西不要命,不要就是了。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拿去了。——第一要算我们栓叔运气;第二是夏三爷赏了二十五两雪白的银子,独自落腰包,一文不花。”

这完全是刽子手的话,他得意洋洋,得了华老栓的洋钱,而他说“第一要算我们栓叔运气”,谁都知道他这句话是陪衬的,他着力的话是“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拿去了”这一句,耸起耳朵听的人也在这一句,鲁迅要我们注意的也在这一句,另外还有夏家的本家告官。不过“告官”两个字还要刽子手再说的时候说出来,现在只说二十五两银子独自落腰包,耸起耳朵听的人也已经知道了罢了。

我们读接着的这一段:

小栓慢慢的从小屋子走出,两手按了胸口,不住的咳嗽;走到灶下,盛出一碗冷饭,泡上热水,坐下便吃。华大妈跟着他走,轻轻的问道,“小栓你好些么?——你仍旧只是肚饿?……”

在刽子手得意洋洋大声说话当中插这一段,表示作者创作的进行总不忘记是表现生活,不肯丝毫显出为解释故事而写的痕迹。小栓的病是不会“好些”的了。害这种病的人就是肚饿,鲁迅把小栓写得多么逼真,一个茶馆里的害痨病的儿子。华大妈问着“小栓你好些么?——你仍旧只是肚饿?……”就表示她知道“药”是白吃的了,她向着“康大叔”堆上笑脸,确乎是不敢得罪他。他,当然更是知道的,所以接着写他“瞥了小栓一眼”。这种描写我们都是应该注意的。我们读小说而为小说的真实性所吸引,与这种细节都有关。

我们读接着的两段:

“包好,包好!”康大叔瞥了小栓一眼,仍然回过脸,对众人说,“夏三爷真是乖角儿,要是他不先告官,连他满门抄斩。现在怎样?银子!——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

“阿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很现出气愤模样。

我们在分析《狂人日记》的时候曾提起过鲁迅在《药》里为什么写这“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对造反表示气愤,一句话,在本阶级当中,无论年老的,无论年少的,鲁迅都作过深心的观察,特地要作记录。这里才开始,用间接的方法,说明这个故事里被杀的人是革命党,“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

接着两段对话又间接地说明这个革命党人是辛亥革命党人,从他说的“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这一句话可以知道;又替我们描写了统治阶级,通过红眼睛阿义与驼背,真是不能写得更简单,更深刻。我们把这两段都抄下来:

“你要晓得红眼睛阿义是去盘盘底细的,他却和他攀谈了。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你想:这是人话么?红眼睛原知道他家里只有一个老娘,可是没有料到他竟会那么穷,榨不出一点油水,已经气破肚皮了。他还要老虎头上搔痒,便给他两个嘴巴。”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壁角的驼背忽然高兴起来。

驼背来得最早,他在壁角坐着,他这时才忽然高兴起来,——从小说的倾向性看起来,这些人分明是反革命派。

我们可以说,第三节往下的文章,类似《狂人日记》的思想感情。狂人说:“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瑜儿也便说打他的管牢的红眼睛阿义“可怜”。不过鲁迅的思想不是简单的,在他的小说里,一方面说“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一方面就说“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药》里把阶级敌人的面孔也描写出来了,瑜儿和红眼睛阿义攀谈是“他还要老虎头上搔痒”,结果“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说话的驼背是多么凶呵!

最后花白胡子说瑜儿的话是“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说。”“‘疯了。’驼背五少爷点着头说。”这同《狂人日记》的情况是一样的。

最后在这一节里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件事,就是鲁迅最后写刽子手的凶狠。当茶馆里的人说“疯了”的时候,“小栓也趁着热闹,拼命咳嗽;康大叔走上前,拍他肩膀说:——

‘包好!小栓——你不要这么咳。包好!’”不但他的话是同小栓开玩笑,他的手拍小栓的肩膀是够小栓受用的,不差于“义哥是一手好拳棒”!我们要学习鲁迅刻划敌人的凶狠。

前面的三节,写的是一天的事情,《药》的故事可说是已经完了,我们假定鲁迅认为可以“包括了许多革命者的传记和一部中国革命的历史”。当然他当时的思想意识里只有他所经历的辛亥革命。革命者的勇敢和光明当然也都写出来了,但作品的主题不在歌颂这一面,用鲁迅自己的话这篇小说是“善于暴露社会黑暗面”的文学。那么这第四节是不是多余的呢?删掉它可不可以呢?完全不可以。鲁迅小说的中国气派,民族风格,又充分表现在这第四节上面。我们应该加以说明。

鲁迅自己也说了,瑜儿坟上的花环是添上去的。其实问题不在添上花环,在于《药》的故事有这第四节,也就是“这一年的清明”要上坟,要上坟,瑜儿的坟上不添花环行吗?不但读者的感情不许可,作者的感情也是不许可的,鲁迅在《呐喊》序里说“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是把读者的感情替自己作声援罢了。清明上坟的情节在故事里也是有必要的,因为要说明小栓的病没有“包好”,他是死了,故而描写他的“新坟”。这也许可以成为鲁迅写第四节的原因,但不是重要的。《药》是鲁迅从外国文学学习来的,不但小说形式方面如此,在题材构思上,在渲染手法上,我们认为与安特莱夫的一篇小说——中国译作《齿痛》,有直接关系。然而写到最后,要写一节清明上坟,要上坟,瑜儿的坟上就要添一圈鲜花,我们认为仍然是民族传统的表现,中国民间文学的精华在鲁迅的小说里有了。是的,我们想到了《窦娥冤》。在鲁迅的现实主义的手法之下,当然不能违反自然规律,有古代的“六月雪”,于是瑜儿的坟上很自然地写了一圈鲜花。我们读瑜儿的母亲对瑜儿的坟上“一圈红白的花”的发现,“他(她)想了又想,忽又流下泪来,大声说道:——

‘瑜儿,他们都冤枉了你,你还是忘不了,伤心不过,今天特意显点灵,要我知道么?’他(她)四面一看,只见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便接着说,‘我知道了。——瑜儿,可怜他们坑了你,他们将来总有报应,天都知道;你闭了眼睛就是了。——你如果真在这里,听我的话,——便教这乌鸦飞上你的坟顶,给我看罢。’”这位老母亲的话比瑜儿说牢头可怜的话要显得知道仇恨得多,她要求“将来总有报应”,她应该知道血债要用血来还,比起“六月雪”的愿望来,现实性要大得多。当然,瑜儿坟上的花环是表示辛亥革命失败之后中国还要革命。鲁迅写《药》时的思想感情是如此,历史事实也正是如此,中国由五四运动起中国共产党领导了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瑜儿坟上的花环真表示中国文学的民族风格,也表现鲁迅善于现代化,他把《窦娥冤》一类的古代的浪漫主义变化为现代的现实主义,作者的沉默在这里就是作品的倾向性,不轻于答应,——答应了,辛亥革命失败了,中国还要革命。鲁迅后来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里说,“《药》的收束,也分明的留着安特莱夫式的阴冷”,他所谓“阴冷”,大约指着乌鸦飞了,使得瑜儿的母亲失望。其实,据我们看,这不是阴冷,这还是鲁迅的“热风”,在现代的现实主义作家的笔下,乌鸦是要飞去的,它不能同“六月雪”一样平空地满足人民的愿望,它只是小说的背景。鲁迅的“热风”就表现在坟上的一圈花环,他是极其深沉地思索中国革命的问题。

4

总论“药”

《药》的写作时期比《狂人日记》后一年,是在一九一九年,但它还是在五四运动前写的。它写于一九一九年,而作者鲁迅所思考的还是辛亥革命的问题,也就是旧民主主义革命的问题。他认为辛亥革命的失败是群众对革命没有觉悟,革命离开了群众。这是鲁迅思想比一般知识分子深刻的地方。但群众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群众又如何觉悟?旧民主主义革命能不能成功?这些就不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思想深度所能达到的。然而鲁迅确实想到群众的觉悟是革命的关键问题。只不过他没有阶级觉悟,他以他所认识的一般的市民代表中国的群众。他不能特别考虑到农民阶级,不能考虑到中国社会新兴的无产者。从《药》所反映的看来,鲁迅也还不能认识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领导的,属于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在他看来仿佛夏瑜就是辛亥革命的代表,是他以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中国革命的中心了。这一切都反映鲁迅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因此,我们学习《药》,应该想到毛主席最早的著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是如何考虑国家命运的问题了,中国命运是中国共产党人掌握阶级分析方法的工具因而解决了的。“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中国人必须打破学西方的迷梦,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不能成功,中国要走俄国人的路。毛主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我们现在分析《药》,就完全能够根据阶级分析方法来分析它,同分析中国社会各阶级是一样,作者鲁迅代表了革命的小资产阶级,他是无产阶级最接近的朋友。鲁迅后来说:“得了这一种苦楚的教训之后,转而去求医于根本的,切实的社会科学,自然,是一个正当的前进。”这话当然另外有所指,与我们现在谈的《药》并没有关系。然而我们学习《药》确实可以理解鲁迅后来的言语都有他自己的实际联系,他真正是“转而求医于根本的,切实的社会科学”,“根本的,切实的社会科学”就是阶级分析方法。所以我们读《药》,总是感到亲切的,它属于鲁迅最早的小说,他在辛亥革命失败之后考虑中国革命的问题,这表示鲁迅是无产阶级最接近的朋友,因为五四运动标志着中国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我们从《药》里一点也分析不出鲁迅要走资产阶级道路的因素,他只是愤慨于群众不觉悟。如果他发现群众觉悟的科学的解释是群众自己的阶级觉悟,小资产阶级个人还要经过思想改造,鲁迅便甘心做无产阶级革命的马前卒,后来的事实证明是如此。所以我们读《药》,总是感到亲切的。

再看一看《药》对新文学的贡献。《狂人日记》是新文学的伟大的开端,《药》的价值是它表示中国的新文学确实站立起来了。中国的新文学,在它一起来的时候,是新诗和短篇小说两种体裁的东西,确实给人以信心,新的起来了,封建的正统文学注定要灭亡的。但最早做新诗的人都是不放弃旧体诗的人,其后新诗作者转而探讨诗的形式问题,这又说明新诗有问题。短篇小说一直没有疑问。到今天,民族形式和外来形式的问题在短篇小说中间虽也存在着,而外来形式的优点仍然是非常显著的,大跃进当中的短篇小说,还有一种“小小说”,证明这种形式表现新人新事有很大的生命力。因此,我们可以说,现代短篇小说是中国新文学的诞生,它之所以是中国新文学的诞生,与鲁迅的短篇小说又是分不开的。当时对小说的认识虽有片面的地方,不能知道中国古典文学的长篇小说创造了极其丰富的写典型的巨大价值,然而鲁迅的短篇小说之创造新文学与古典文学长篇小说的价值之有待发掘,是两件事,在前进当中应该是并行而不悖。鲁迅在《狂人日记》之后还写了一篇《孔乙己》,这个短篇的艺术成就是很高的,它对新文学的语言工具之美是事实胜于雄辩,但它究竟是小品,它是把中国知识分子“之乎者也”式的生活在新文学异军突起的时候写了一个插曲,它不能继《狂人日记》而开辟而巩固新文学的新的阵地。令人相信中国的新文学确实站立起来了,是《药》在《狂人日记》在《孔乙己》的相继出现而出现。它比前两篇有更完全的新的形式,加之它的刺激人心的内容,一时新的读者认为它压倒古典文学。这当然只能以对新鲜事物有敏感作解释,然而从外国文学学习来的中国新文学,在知识分子当中,能与古典文学的历史相对抗,到了《药》已成定局。在形式上,《狂人日记》、《孔乙己》同旧小说还是有因袭的地方,如叙人物说话,还是如鲁迅自己后来所举的“林冲笑道:‘原来,你认得。’”的形式,是他在《药》里开始改为“‘原来,你认得。’林冲笑着说。”式的形式。这种新的形式很快广泛地被采用了,它有百利而无一弊,在采取提行分段加标点符号的条件之下,而这个条件是完全进步的。就在丰富多采的政论文章如毛主席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面也采用了这样的叙述形式。这个叙述形式虽是从外国文学学来的,在中国过去的书面语言里没有,然而在口语里是有的,所以这件事按其实质与“民族形式”问题并没有关系。这件有益的事在当时偏最遭反对,连《新青年》同人刘半农也反对,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写的《玩笑只当它玩笑》里面还谈到。总之在一切方面《药》把新的短篇小说形式确立了。到了今天我们比五四初期当然要求群众化,但在短篇小说的问题之下,群众化与欧化的短篇小说,矛盾并不大,大跃进当中的短篇小说已经给我们证明了。在文学语言方面,《药》对于写普通话有极大的功劳。跟着起来的作家的写作,都认真地学习描写和叙述的语言了。在中国的旧小说里,如《红楼梦》的语言就是最生动最丰富的,但它表现了两种现象,或者是口语而没有加工,或者丢开口语大用其文言的辞章。鲁迅小说的语言则合乎我们今天严格地写普通话的要求。这方面,《孔乙己》比《狂人日记》进了一步,《药》比《孔乙己》又进了一步。《孔乙己》因为要表现“之乎者也”式的生活,鲁迅虽然是写普通话,但用了许多“之乎者也”之类的玩艺儿,所以语言革新的力量不能突出,不能猛烈。《药》就完全是新的东西,当时的新的读者一读到这样的文章:

西关外靠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候的馒头。

谁都容易感到这是过去所没有的文学语言,这是从外国文学学来的,对中国的新的小说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过去认为小说是“引车卖浆之徒”的读物,现在知道写小说同做诗一样应该用推敲的工夫,不是率尔操觚。中国的读者确实因为鲁迅的小说,对文学的范围开始有了正确的认识,重视小说的语言。

我们在分析《药》的全文的时候,已经把鲁迅白描与渲染并用的手法加以指出,这种手法在中国诗里陶渊明有很好的贡献,小说要待现代的鲁迅。鲁迅是从外国小说来的。《药》与安特莱夫的《齿痛》又有显明的关系。《齿痛》是安特莱夫用《新约》里的人名地名写的一篇小说。在耶苏基督在各各他地方在两个强盗中间被钉上十字架的那一天,有一个耶路撒冷的商人从清早起患齿痛。当耶苏在街上走的时候,人们挤着看,他也看。他的妻说,“他们说他曾医好过瞎子哩!”“阿,可不是么!他也应该能医我的齿痛罢。”跟着他也去看钉十字架。从题材构思上说,鲁迅的《药》可能是受了安特莱夫这篇小说的影响。更从描写的手法上看,确是如此。安特莱夫写商人从清早起齿痛是这样写的:“他的全面庞都发皱,聚在他的大鼻子的周围;鼻子也因为疼痛,变了苍白色,上面搁着一粒冷汗。他这样自己摇摆,又呻吟着,迎接太阳的第一缕光线,——这便是规定去照临那有三个十字架的各各他,因为恐怖与悲哀变了黑暗的太阳。”鲁迅写华老栓拿了血馒头回家:“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这同安特莱夫的渲染的手法是一样的。《狂人日记》与果戈里有关系,《药》与安特莱夫有关系,这说明外国文学对中国新文学是起了借鉴的作用。同时我们必须注意,这些作用都属于技巧方面,鲁迅的思想是鲁迅自己的,是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社会的产物。

最后应该把鲁迅的现实主义再提一下。《药》的构思虽然是鲁迅的“拿来主义”的实践,更重要的,鲁迅小说的倾向性还表现在它同中国民间文学的一脉相承,就是现实主义同浪漫主义结合,他把瑜儿的坟上放上了花环。我们谁都不能否认鲁迅的现实主义包含了浪漫主义的因素。鲁迅的浪漫主义表现他对中国革命的理想。然而鲁迅的浪漫主义还局限于他的现实主义,这个局限又是他当时的世界观的局限性的表现。到了晚期,他认识了人民的力量,他的浪漫主义也发展了,他写了美丽的复仇女神《女吊》。到了今天,我们读毛主席诗词,读大跃进新民歌,我们的思想大为开展,我们的时代特征是革命的浪漫主义和革命的现实主义的结合,表现着共产主义的风格。然而我们读鲁迅在一九一九年写的《药》,总是感到亲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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