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显识经】[1] 二卷。唐·地婆诃罗译。又称《显识经》。收在《大正藏》第十二册。
本经有二译,第一译是隋·阇那崛多译的《移识经》二卷,据《历代三宝纪》卷十二所载,乃开皇十一年(591)十月至十二月之间译成,由费长房笔受。《开元释教录》卷十一记为︰本名《移识经》,新改名《贤护长者会》(本《移识经》无证信序,今《宝积》中者新加之),与《显识经》同本异译。第二译即此地婆诃罗的《大乘显识经》,永隆元年(680)在东都东太原寺译成。
在内容方面,如题号所示,主要在显说识的相关意涵。最初就贤护童真有大福德,光色丰盛,即便是诸王的威相也被遮蔽不现之事,说受其光照的广大乐报,及植于宿世的胜因(曾为法髻比丘,于乐光如来处修行)。其次,贤护提出各种问题,例如︰识的形状,为何名为识?众生死后,诸根乖灭,识往何处去?识的自性如何?舍此身,识又如何受他身?识于来世受种种不同身的理由?今生积福业,来生得报的原因?为何识增长身,诸入随身转变?佛对此等问题,一一地加以解释。
首先说明身的形状如大风,是无色无形的。人死后,识带着受、觉和法,另外受生。识生诸种业报之身,故有‘种’之义。又叙述︰识离此身,受余报的状态;识虽入诸处,但不为其所污染之事;识由何处而入(以卵作譬喻);识在众生死后,因念力成为来生种子;身死迁识,如种子之在地中;识在身无所止;识为本,有受、爱、念;有识,故有觉受,故受身、持业;在识之中,虽不见肉身容貌,不见识根诸入,然父母和合时,识以妙视、妙闻及念等,自己知业取身之报,以肉体为主,形成种种动作(卷上)。
其次,对月实童真说众生随业得报,识之流相续持身,期毕随业之迁徙而受他身;对会中的大药王子,述说识之相、渴爱等。转而对贤护引用诸譬喻,使了解识的罪福,识如何取天、地乃至地狱之身,识不托止于死尸,在壮夫、力象之身,能够好好地保持它,是依于业,说业之性与相;识取大身,没有疲倦,止于危脆的身内;众生生于诸天或地狱之中,也是依于善恶之业。又谈及识的作用和地狱的众生。结尾对贤护说积、聚、阴、不迁,举出此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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