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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宋·窦材《扁鹊心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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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氏述扁鹊法,其头等方,以艾火烧之,多至五百壮,如风关、气关、命关各五百壮,则一千五百壮矣。二等法则用大丹。三等法则纯用辛热。以为能治死症、大症。小仲景之书,以为但能治小症而已,不足学也。对天立誓,恳挚肫诚。夫窦氏之眼孔.亦只见一时.未能上观千古、下观千古也。在窦氏当日,必有奇效,屡试屡验,遂自信不疑,故敢对天立誓也。不知燥金行疫之时,原宜火攻,窦氏适逢其会耳。按扁鹊自云:吾未能生死人者也。窦氏述扁鹊之法,而反能生死人哉?学者于窦氏法,不可不信,人非阳气不生活.如四时之有夏也,但取其能克金而已;不必全信,以为能治一切诸症,则非矣。汤液医方,自仍当以仲景之法为得中,参之诸家.以补其不备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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