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的建议及其理由。
为了向国家供应货币,我谨建议,议会任命40名专员,组成一纸币管理委员会,直接向议会负责,由这些专员任命并领导自己手下的办事人员。
这些专员有权发行纸币,他们发行的纸币用于支付时人们必须接受。
任命一议会委员会来监督纸币的发行,纸币管理委员会的专员不得进入该委员会。
纸币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每年在降灵节和圣马丁节开会两次;它们各自的工作开始于每届任期前的10天,结束于每届任期后的10天。
我谨向议会提出三种发行纸币的方法,由议会鉴别哪种方法最稳妥。
1. 授权纸币管理委员会以普通利率贷放以土地担保的纸币,贷放额不超过土地价值的一半或2/3。
2. 按照土地的充足价值,也就是根据用银币计算的20年左右的地租收益,发行纸币。把担保的土地转让给纸币管理委员会,从而土地归纸币管理委员会所有。在一定期限内或期满时可以赎回担保的土地。
3. 按照土地的充足售价发行纸币,土地归纸币管理委员会所有,不能被赎回。
任何人只要向纸币管理委员会付足款项,便可以获得转让给该委员会的债券、土地或房产。
纸币管理委员会只接受自己发行的纸币,不接受其他任何货币。
不得强迫任何已经订约接受纸币的人接受银币或其他金属货币。
纸币管理委员会每次最多发行50 000镑纸币,只要有25 000镑库存纸币,就不能另外发行纸币。
纸币管理委员会发行的纸币量在一年半内不得随意变动,一年半以后,若下届议会不加以限制,可以根据需求的变化决定发行量。
凡想从纸币管理委员会那里得到纸币的人,必须在每届任期开始前的一个月通知所需要的数额并出具可以用来担保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凡想支还纸币的人,必须在每届任期开始前的10天通知该委员会。
每届纸币管理委员会必须公布所发行的纸币额、借贷情况以及所发行的不同纸币的最大编号。
任何人只要发现两张编号相同的纸币,或发现一张编号大于公布号数的纸币,都可以获得100镑的奖赏。
纸币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办事人员掌管20 000镑纸币,负责兑换业务。
任何议会议员都可以检查纸币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纸币管理委员会发行纸币、放款和转让所有权等项业务活动, 一律在降灵节和圣马丁节进行,届时必须有20名纸币管理委员会的专员和1/3的监督委员会委员出席。
纸币管理委员会的收入中,超过管理费和损失赔偿费的部分,一律以退税的方式用于奖励国家的出口和制造业。
纸币的价值最多只能比银币的价值高10%,以使订约用纸币付款的人在得不到纸币的情况下知道该付多少银币。
议会应作出这样的决议,即议会每次开会首先应讨论国内的货币供应情况,如果发现情况对国家不利,可以决定增发纸币或收回一部分纸币。
纸币发行条例颁布3个月后,苏格兰货币和外国货币都应降低到英格兰的水平。英格兰克朗降低到60便士,其他货币按照所含白银的多寡相应降低。40便士币降低到38便士,新马克降低到 便士,旧马克根据所含白银的重量相应降低,杜卡东降低到68便士,元根据所含白银的重量相应降低,几尼的流通价值不超过22先令。
4个月之后,除了英格兰硬币外,支付中既不接受苏格兰硬币(纸币发行条例颁布后铸造的硬币除外),也不接受外国硬币,这些硬币只能当作生银卖给造币厂。
凡向造币厂出售旧硬币或银块的人,都将从造币厂得到足值的新硬币,它们分别是12便士币、6便士币和3便士币,成色为11德涅,12便士币的重量为3德罗波(drops) [10] 3格令,其他硬币的重量与此成比例。铸币费从专门为此而设立的基金中支付。
纸币发行条例颁布后的三个月内,新硬币的流通价值分别为13便士、 便士和 便士。
3个月以后,成色为11德涅的银块和银器每盎司的售价为5先令2便士,每盎司黄金的售价为5镑。
我建议发行的纸币的价值将同白银相等,因为它有土地担保,而担保的土地所能换得的银币额同纸币所能换得的银币额相等。很显然,如果有人遭受损失,管理委员会只要动用1/4的收入,便足以赔偿损失而有余。
这种纸币将不像银币那样不断跌价。商品或货币之所以跌价,是因为供给量增加或需求量减少的缘故。纸币管理委员会将根据需求的变化发行或收回纸币,因而纸币的价值将保持不变,市面上流通的纸币量将总是和需求量相等,不多也不少。
如果规定用纸币偿还的债务可以用银币来偿还,那么纸币的价值就不会上升到银币以上,而会随着银币价值的下跌而下跌。不过,由于纸币是不同于白银的一种货币,所以它的价值不像银币那么易变。
虽然市面上需要多少货币议会就可以下令发行多少货币,但议会却无从知道国家对银币的确切需求额。如果银币的供给量少于需求量,土地所有者就会遭受损失,因为100镑银币的价值会因此而提高,从而可以从土地所有者那里买到较多的商品。如果银币的供给量大于需求量,货币所有者就会遭受损失,因为100镑银币的价值会因此而下降,从而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将减少。
如果有人提供可靠的担保品要求得到货币而纸币管理委员会拒绝给予货币,那遭到拒绝的人便会陷入困境,国家也会遭受损失,因为,借钱人是不会把借到的钱保存起来的,而如果货币得到使用,即便使用者遭受损失,也会给国家带来利益。
如果纸币管理委员会不接受退还的货币,货币所有者就会陷入困境,因为他拥有货币而不知道怎样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供给量将大于需求量,货币的价值将下降。
根据我提出的方法,货币的供给量将永远等于需求量,因而货币的价值将保持不变,50年以后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将和现在一样,除非商品的价值因其自身的供给与需求变化而发生变化。
假设200年前就建立了纸币管理委员会,那时土地的价值以14年的租金计算,放款利率为10%,每查尔德粮食的价格为8先令4便士,并以土地担保发行纸币。那么,那时的8先令4便士纸币就将相当于现在的1查尔德粮食,相当于现在的8镑6先令4便士银币,因为银币供给量的增加大于需求量的增加,面值也一再被改变,其价值将下降为200年前的1/20。土地所有者出售粮食所获得的报酬也不会减少,因为纸币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将是银币的20倍。
土地同其他商品相比价值较为稳定,因为土地的供给量不会增加,而所有其他商品的供给量却有可能增加。随着习俗的变化,人们会不使用某些商品而使用另一些商品。例如,人们可以不再用燕麦做面包,而用小麦做面包,不再用白银做货币,而以土地担保发行货币,不再用白银做餐具或其他东西,而使用其他金属或更合适的合金。在上述情况下,随着用途的减少,商品的价值将降低。但土地的用途却不会减少,一切东西部产自土地,人们可以根据需要在土地上生产不同的东西,因而土地的价值必然保持不变。假设小麦使用较多,燕麦使用较少,由于土地既可以用来生产小麦又可以用来生产燕麦,所以人们将利用土地来生产用途最广、价值最高的东西。
这种货币不会因为本身是货币而价值有所增加,因而接受者肯定不会遭受损失,虽然一定期限以后它便不再是货币。土地由于充当发行货币的担保品,其价值会增加,但增加额不会大于白银价值的增加额,因为,虽然土地被当作发行货币的担保品,但它的其他用途却没有因此而减少,而白银却不可能既充当货币又当餐具使用。不过,由于土地的供给量要大于充当货币担保品的需要量,所以土地增加的价值不会大于银币增加的价值。
假设土地增加的价值为其自身价值的1/4,土地的价值相当于20年的地租,那么价值增加后土地的价值就相当于25年的地租。即使国会收回纸币,那些拥有纸币的人也不会遭受损失,尽管土地会丧失增加的价值,因为纸币的价值是同土地本身的价值(该价值中不包括因为充当担保品而增加的价值)相等的。而如果不再用白银充当货币,则拥有白银的人就会遭受一半或2/3的损失,因为白银的价值将降低到它作为金属的价值。
由此可见,我所建议发行的这种纸币,其价值要比白银稳定,它并没有因为充当货币而价值有所增加,它的价值不易变化,是因为其供给和需求是共同增减的。所以,这种纸币要比银币更加适于充当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更加适于充当交换商品和偿付契约的价值。
货币所必须具备的其他特性是:
1. 易于转让。
2. 两地之间的价值相同。
3. 保存不会遭受损失,也无需支付费用。
4. 分割不会遭受损失。
5. 可以加盖印记。
纸币比白银在更大的程度上具有这些特性。
1. 纸币更易于转手;500镑纸币比5镑银币支付起来更为迅速。
2. 由于更加易于运输,纸币在两地之间的价值也就更加接近。
3. 纸币所占的面积较小,更加易于保存。由于可以向管理当局兑换,因而保存纸币不会遭受损失。消费纸币要比消费白银节省价值,消费纸币会给管理当局带来损失,而消费白银却会给白银所有者带来损失。
4. 分割纸币不会招致损失,因为人们可以拿面额较大的纸币向管理当局换取面额较小的货币。
5. 纸币可以加盖印记,不容易伪造。
大多数贸易国的实践证明,假如纸具有价值的话,它要比白银更加适于充当货币。在荷兰,人们以白银作担保品,把纸当作货币。而根据上面的论述,很显然,在充当担保品方面,土地要比白银具有更加稳定的价值。在英格兰,银行建立起来以前,人们在支付中宁愿接受金匠券,而不愿接受黄金或白银,这就表明,纸币要比黄金或白银更加具有充当货币所必需的一切特性,以至于可以抵消金匠破产的危险(尽管金匠时常破产)。洛克先生在《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一书的第7页上说,金匠只凭他一张票据(通常只是由他的一个手下人签字的一张字据)居然一次得到110多万镑的信贷。
在苏格兰,市面上也流通银行券,尽管银行并没有货币储备,接受银行券与否完全是自愿的。我所建议发行的纸币则具有可靠的担保品,纸币管理委员会要比苏格兰银行或任何其他私人银行更加安全可靠,更能令人满意,因为该委员会的事务较为公开,发行纸币没有任何私利,而且不像银行那样因为出售股份而易于遭受风险。
根据我的建议,将由议会任命纸币管理委员会的专员,后者直接对议会负责;该委员会只具有很小的信用,只要库存有25 000镑纸币,就不能再发行纸币;将由议会任命一个委员会来检查纸币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任何议员都有权检查纸币管理委员会的账目,纸币管理委员会的账目将予以公布;在上述条件下,如果仍有人怀疑纸币管理委员会的作用,那就确实叫人感到奇怪了。
虽然苏格兰银行没有任何库存货币,但其银行券却在自愿接受的基础上在市面上流通;所以有理由认为,我所建议发行的那种纸币也会在市面上流通;尽管是法律使它在市面上流通的,但其价值却不会因此而降低。握有苏格兰银行券的人,并不知道苏格兰银行是否能够保证兑现,债权人也有可能拒绝接受银行券,因此,同强制性流通相比,自愿性流通更加没有保证。
由于银币的价值每隔3个月便降低8% 至9%,又由于苏格兰银行券(这种银行券也是纸做的,所依靠的也是为此而设立的基金)能以普通利率流通,尽管持有这种货币的人在接受时对其可靠性没有把握,也拿不准债权人是否会接受这种货币,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人们将更加喜欢纸币,而不是更加喜欢银币。
有人也许会反驳说,纸币所以会流通,是因为一经要求或在一特定时间可以兑换成白银。
这种说法很有道理,但却不适用于我们现在讨论的情况。苏格兰银行发行的那种纸币的担保品是白银,而我现在提议发行的纸币的担保品则是土地。后一种纸币不比其他商品同黄金或白银有更多的关系。完全可以这样说,人们不愿意出售商品来换取100镑纸币,因为人们不知道半年以后白银的价格是否上涨,用这100镑纸币是否还能购买到与半年以前数量相同的白银;也完全可以这样说,人们将不愿意出售商品来换取100镑银币,因为人们不知道半年以后酒的价格是否上涨,用这100镑银币是否还能购买到与半年以前数量相同的酒。
4克朗银币铸造时虽然与1几尼金币相等,却买不到1几尼金币,所能买到的商品也不到200年前的1/10,可是白银却被当作价值,用来签订契约,尽管其价值每年都在下降,其因为充当货币而获得的价值同当初签订契约时相比也将降低1/3强。而我建议发行的那种纸币的价值却将保持不变,其供给的增减将取决于需求的增减,不仅如此,作为担保品的土地,其价值将与所发行的纸币相等,而且还会有所提高。
人们有充足的理由对银币提出异议,因为银币的价值比其他商品的价值下降得快,很快就会降低到其作为金属所具有的价值。
我建议发行的那种纸币,其价值是不变的:纸币要使自身的价值相对于大量其他商品而言保持不变,就要具有其他商品所没有的特性,因为纸币的价值保持不变取决于其他商品价值的变化。同银币相比,我建议发行的那种纸币具有更可靠的价值,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具有货币所必需的所有其他特性,并具有白银不具备的一些特性,比迄今所知道的任何其他东西更容易做成货币。土地是最有价值的东西,其价值要比其他商品的价值更经常地提高;所以,很显然,以土地作担保的纸币,其价值不仅将与其他商品的价值保持相等,而且还将上升,以致高于其他商品的价值。
因为苏格兰极度缺乏白银,而白银长期以来被当作货币,人们又很想得到白银,所以看来必须把白银的价格限制在每盎司5先令2便士的水平上。但是,如果流入欧洲的白银量大于出口量或消费量,白银的价值很快就会低于纸币的价值。
假设有这样一个岛屿,这个岛屿归某人所有,岛上有100户佃农,每户佃农10口人,共计1 000人。这1 000人在岛上劳作,一部分人种植谷物,一部分人放养牲畜。除了佃农及其家属外,还有300个靠施舍过活的穷人和懒人。岛上没有货币,地租以实物支付。假如某一佃农在一种产品上有剩余而缺少另一种产品,那他就会与其邻人进行物物交换。
该岛上的居民对制造业一无所知;岛上物产丰富,不仅能够满足居民的消费需要,而且还有剩余,可用来同大陆交换布匹以及其他所需要的商品。但是,这种剩余所能换回的商品量刚刚够每年消费之用,因而无论是国内产品还是国外产品,都没有储备来应付灾年,也没有武器,弹药等储备来进行防卫。
我向这个岛的主人建议、如果发行货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话,那300个穷人就会被雇用来加工出口的农产品;而且,由于耕种土地的那1 000人有一半时间无事可干,因而他们也会得到雇用,也就是说等于额外增加了500个劳力、他们将生产出一部分以前从大陆进口的商品,从而将减少进口,并将把出口额增加2—3倍、由此而获得的收入将使他们得到的外国商品量超出消费量,从而能有所储备。
我建议以如下方式发行货币。由岛的主人印制纸币,编号为1、2,等等;4张纸币等于一定数量的谷物。只要4张纸币能够购买到规定数量的谷物,穷人和其他劳动者就会乐于接受纸币,把它作为一天劳动的工资;其原因是,既然可以拿谷物同其他商品作物物交换,那么4张纸币也就可以购买到与那一规定数量的谷物等值的任何其他商品。
该岛的主人为了使4张纸币等于规定数量的谷物,可以把佃农召集到一起,告诉他们今后将收取纸币地租,以纸币续订租约,也就是说,如果应缴纳的规定数量的谷物为100,则佃农就必须支付400张纸币。缴纳给主人的其他实物的价值,按照与谷物交换的价值计算,一切租约都用纸币来签订。
岛的主人发行的货币量将与每年的地租额相等,凡是愿意工作的人都将得到雇用,其劳动的价格将用纸币支付。佃农用谷物或所拥有的任何其他商品来换取工人的纸币,主人将收取纸币地租。但是,由于假设工人的消费额仅仅等于两张纸币,因而佃农无法得到主人发行的全部纸币,结果也就没有足够多的纸币来支付地租。假如不想办法补救这种情况的话,由于剩下的纸币掌握在工人手里,而他们又不需要从佃农那里得到更多的商品,于是乎纸币的价值就将上涨。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岛的主人可以发行更多的纸币,从而把欧洲大陆上的一部分穷人和懒人吸引到岛上来,增加消费量,由此佃农便有能力支付契约规定的地租。人口增加对该岛是有好处的,因为这将增加该岛的力量,相对于消费而言,劳动的价值也将倍增。
这种货币虽然只是因为主人允许用它来支付地租而具有价值,但人们却认为它相当于以前缴纳的农产品。
假定该岛的主人用土地来担保土地的价值,具体方法是:每英亩土地的地租为100张纸币,按20年的地租计算,每英亩土地价值2 000张纸币,人们可以按这一价格买卖土地。既然纸币不仅可以购买农产品,而且还可以按合理价格购买土地,那么又有谁不接受它或不用它签订契约呢?
货币并不是用来换取商品的,而是用来充当商品交换的价值尺度。货币的用途是购买商品,因而充当货币的白银没有任何其他用处。
尽管白银是人生产出来的产品,但它却不像土地那样适于充当货币。土地生产出各种东西,而白银仅仅是许许多多产品中的一种。土地的数量不会增减,而白银或任何其他产品的数量则会增减。所以,土地的价值比白银或任何其他商品都可靠。
土地可以改良,对土地的需求有可能增加,因而其价值有可能上升。白银的用途则不可能再增加,其需求不会超过供给。
土地不会丧失其任何用途,因而其价值也就不会降低;白银则可能不像现在这样充当货币,因而其价值有可能降低到其作为金属所具有的价值。
白银还可能丧失其作为金属的一部分用途。由于其他商品可以取代白银的一些用途,因而它必然丧失其作为金属的一部分价值。但是,土地的用途却不会被任何其他商品所取代。
土地可由纸币来代表,从而同白银相比,在更大的程度上具有货币所必需的其他特性。
土地还具有白银所没有的一些适于充当货币的特性。
土地在充当货币的同时,不会丧失任何其他用途,而白银充当货币,就不能再作为金属用于其他方面。
贸易和货币是相互依赖的;贸易衰落,货币便减少,货币减少,贸易便衰落。实力和财富就是人口,以及所拥有的住宅和外国商品;这些都取决于贸易,而贸易又取决于货币。所以,贸易和货币是互为因果的,一方对另一方有直接的影响,也就是说,其中任何一方遭到损害,两者都必然受到影响,因而实力和财富是不稳定的。
如果发行这样一种货币,这种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其外在价值不会被输出,国内对它的需求量也不会减少,则财富和实力就将得到保持,不稳定性就将减少。由于货币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减少,因而贸易也就不会因货币减少而衰落。在这种情况下,该国的实力和财富只会因贸易受到直接损害而遭受威胁。
我建议发行的纸币,其供给与需求将永远相等,因而人们将得到雇用,国家的经济状况将得到改善,制造业将得到发展,国内外贸易将得以进行,财富和实力将得到保持。既然这种货币不会被输出,人们也就不会无事可干,财富和实力的不稳定性也就较少。
所以很显然,土地要比白银更适于充当货币,而且就充当货币而言要比白银更可取,尽管苏格兰出产白银,其原因是:土地的价值更加可靠,土地在更大的程度上具有货币所必需的特性,而且还具有白银所没有的一些特性。因此,土地更适于充当估价商品的一般尺度,人们根据这一尺度来交换商品和签订契约。
如果2 000镑纸币等于价值2 000镑银币的土地,那么这2 000镑纸币就等于2 000镑银币。
可以购买土地的东西,将能够购买土地所出产的所有东西,而可以购买土地产品的东西,则能够购买所有其他国内外商品。假设一商人从法国购买来一些酒,他想用卖酒的钱买东西,放款或购买土地,而货币管理委员会不接受银币,许多土地所有者因为要用纸币向货币管理委员会偿还借款,在出售商品或土地时也不接受银币,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这个商人支付纸币,否则他不会从货币管理委员会那里得到一张债券。所以,这个商人在出售法国酒时将乐于接受纸币,因为纸币与银币的价值相等,纸币能够购买到商品、债券或土地,而银币却不行。
上面的论述都假定,白银和土地一样适于充当货币。但实际上,白银的价值是不可靠的,其现有的价值要比其作为金属的价值高许多,而且它不像纸币那样具有货币所必须具备的所有特性,即使具有,也不如纸币具有的程度高。因此,纸币比银币更可取。
有人会说,虽然有可靠担保品的纸币会在国内流通,但它在国外的价值却不会等于它在苏格兰的价值。
苏格兰商品的价值,永远等于相同种类和质量的国外商品的价值,因而能在苏格兰购买商品的纸币,也能在其他地方购买商品或货币。如果1 000镑的哔叽呢和亚麻布扣除所有费用后在国外值1 300镑,那么出口这些货物的商人花1 000镑就会得到1 300镑。
一个国家发行一种货币时,如果这种货币具有名副其实的价值,并具有货币所必须具备的所有其他特性,该国就不必考虑这种货币在其他国家具有多高的价值。另一方面,由于每个国家都力图通过法律保持其货币,因而如果某个国家能够发行一种在国外没有价值的货币,那么该国也就做到了其他国家通过法律没有做到的事。
哪个国家也不会因为其他国家使用白银而保有白银,各国保有白银是因为其他东西没有白银可靠和方便。国家之间的贸易是通过交换商品进行的。如果一个商人输出的货物少,输进的货物多,那在国外必然有一个输出多输入少的人向他供给货币,其原因是,如果在国外没有结余款项,则那个想输入大于输出的人就会受到限制,其输入就只能等于输出,而这正是许多管制贸易的法律力图做到的。
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说我们必须从某些不输入我国商品的国家输入商品 。法国不准输出货币,也不准任何船只输入货物,除非与进口货物等值的法国货物从同一港口输往外国。根据法律,我国的货币也禁止输出。我认为,以法国和我国作为例子不合适,下面我将举一个比较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假设我国的货币在国外没有价值,我们需要丹麦的某些货物,而丹麦不需要我国的任何货物。由于我们需要丹麦的某些货物,这些货物在我国就比另一些需要程度不那么高的货物价值高;卖给其他国家的苏格兰商品的价值,将以丹麦所接受的商品形式,或以外币的形式,运往丹麦,而我们所需要的丹麦商品也将运往我国。因为同直接从我国购买出口商品的国家输入商品相比,商人由此可以赚得更大的利润。
由此而增加的货币,将使现在无活可干的人得到雇用,使已经有工作的人收入增加,从而总产量将增加,制造业将得到发展。如果我国的消费量保持不变,则出口量将增加,将出现顺差。由于汇兑率取决于贸易差额,因而我国的纸币将等于国外较大数量的银币。
假设苏格兰的年产值为150万,英格兰的年产值为4 000万,也就是说苏格兰的年产值仅为英格兰的1/28。但按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人口的多寡而论,苏格兰则是英格兰的1/6。假如有货币雇用人工作,则我们在年产值上也应该是苏格兰的1/6,因为我们享有一些独特的有利条件,足以抵偿英格兰在殖民和东印度贸易方面享有的有利条件。
英格兰通过增加货币量,其经济状况的改善不会像我们那么大。用土地充当货币,我们可以使货币供给量等于需求量。因而我国经济状况改善的程度可以超过1∶6这一比例。但是,如果货币量增加后,我国同英格兰相比,经济状况改善的程度仅为1∶13,则我国的年产值将为300万,相同人口的消费量将不到英格兰的一半;如果消费量保持现在的水平,则相对于英格兰而言,苏格兰的贸易顺差将增加。
一些人也许认为,要使我国的年产值增加这么多纯属不切实际的空想,我只希望这些人看一看充足的货币在其他地方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在英格兰,货币增加,年产值也增加;货币减少,年产值也减少。
我相信,我所建议发行的那种纸币由于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将使苏格兰的年产值增加到300万,如果把渔业和其他贸易部门(货币量的增加将使这些部门得到很大改善)考虑在内,增加幅度会更大。但假定年产值仅增加50万,其中1/4用于增加本国农产品和制造品的消费量,1/4用于增加外国商品的消费量和国外开支,1/4用来储存外国商品,1/4为贸易顺差,以白银形式运回国。
假设消费和开支的增加额等于或大于经济状况的改善程度;由于纸币不能输出,因而人们不会无事可做,制造业也不会衰落,因为这种纸币就如同是所继承的不动产。我们可以继续使消费量等于年产值,但却不能降低年产值,也不能使生活水平降低。
如果商品输入额大于输出额,以信贷形式支付差额,则外国人下一年输出的商品额就将减少。同贸易顺差一样,贸易逆差也将限制我们对本国商品和外国商品的消费。
货币管理委员会的收入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刚刚发展起来的对外贸易。出口贸易的发展,将促进制造业的发展。以退税的形式提供的奖励金不仅将促进出口和制造业,而且还将使我国商品恢复以前的声誉,并使它们享有高于他国商品的声誉。
并不是所有商品都有权享受退税待遇,有权享受这一待遇的只是在国外不能赚得合理利润的商品,而且附带有这样的条件,它们的供应必须充分。
凡享受退税待遇的商品,都应加盖退税管理局的章;受托管理退税的人,应保证,如果享受退税待遇的商品供应不足,他将支付这些商品的价格及一切费用。
工业和贸易蓬勃发展时,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很好收,并将有所提高;工业和贸易衰落时,地租则不好收,并将有所下降。以退税的形式提供奖励金可以有效地促进制造业和贸易的发展。只要需要,土地所有者宁愿纳税,也不愿取消退税。
我国之所以比其他国家更需要以退税的形式提供奖励金,是因为我国的制造业没有其他国家发达,我国的商品没有其他国家的商品出卖后得到的利润高,我国的存货要比其他国家的存货少得多;我国商品的质量常受到怀疑,以致人们宁愿购买其他国家的商品而不购买我国的商品。
有人不同意我的建议,说它太新颖,别国还没有实行过。
别国不应成为我国盲目仿效的对象,即它们采取什么措施我们也采取什么措施,我们应看一看这些措施究竟给它们带来了好处还是带来了坏处,我们的情况是不是与它们的情况大不相同,以致对它们有利的措施对我们则是有害和无效的。另一方面,说某一项建议新颖,还没有实行过,也不能成为反对一项好建议的理由。
别国实行某项建议,是因为它们推断出这项建议会带来好处;拒绝某项建议,是因为推断出这项建议会带来害处。因此,英明的国家不应被其他国家所左右,不应盲目效法或拒绝。
我的建议并未遭到拒绝,目前法国实行的实质上就是我的建议,即颁布法律来使纸币在市面上流通,尽管法国采取的一些措施显然阻碍了纸币的流通,但据说在那里纸币和白银、黄金一样,可用来购买外国汇票。
就货币而言,各国并未按某一确定无疑的原则行事。如第25页所述,一些国家与另一些国家采取的方法正好相反,即使同一国家在两个相隔很近的时期也常常采取相反的方法,这并不是因为情况发生了变化,而是因为人们认为,既然所采用的方法未奏效,那么相反的方法也许会奏效。有充足的理由认为,人们尚未正确理解货币的性质。
我所听说的反对该建议的理由,都是能被彻底驳倒的,就我能力所及,我还未发现任何不能被彻底驳倒的反对意见,也未发现任何实施该建议所克服不了的困难。如果我的建议有缺陷或可能带来坏结果的话,那也是我无力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