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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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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货币的产生及其职能 。充当过货币的各种商品。金和银成为世界货币的原因。货币的职能。货币的属性。二、 货币的价值 。贵金属材料具有很高价值的原因。货币的数量理论。开采贵金属材料和价格的变化。价格的巨大革命。贵金属材料开采量的新的增长。三、 铸币和货币制度 。单本位体系和复本位体系。格雷歇姆规律。英国金单本位制。法国复本位货币制。劣币制。四、 纸币 。纸币与信用凭证的区别。纸币的价值。贴水。商品货币的价值。世界纸币。纸币流通的弊端。恢复货币本位的方法。集聚。贬值。五、 俄国纸币 。俄国纸币的历史。向金单本位制的过渡。六、 对货币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的总评价 。

一、货币的产生及其职能

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交换是比较简单的过程。而商品同货币进行交换却是另外一件事。这种复杂化首先是什么原因呢?商品与商品直接交换不是更简单吗?

在古代和中世纪,人们认为货币是作为立法行为的结果而产生的。这正是人们认为货币起源于国家的最令人瞩目的特点的原因,即它的属性是公共需求物品。出售商品很困难,但花钱买商品既容易又方便,钱能获得想要的一切东西。

这种货币属性是特殊立法行为的结果。但是,对货币历史的实际研究证明,最初创造货币的立法行为是不存在的,而货币总是不知不觉地和缓慢地出现,正像其他很多自然社会产物一样,例如,语言和习惯等等 [9] 。未必能指出历史上最初出现货币的时刻。在所有民族中,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必然会出现货币。除了人们不管有什么协商之外,交换本身在自己发展的一定的并且很早阶段中会产生货币。实物交换即产品与产品不借助货币的交换,会碰到很多不便和困难。在实物交换中,只有在交换的双方相互需要对方的产品情况下,才能完成交换。然而下列情形比较罕见,即必须做到交换的每一方所需要的产品数量正好是对方提供交换的产品数量。这种在相应数量上的相互需求的吻合显然是很少见的。与实物交换这两种困难相联系的第三种困难,是很难确定投入交换的产品价值,因为当时不得不通过交换该产品的许多其他产品的价值来确定该产品的价值。必须进行长时间的价格平衡,因为对产品价值进行一定的计量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有这些实物交换的不可逾越的困难,就造成在某些发达的交换中自然产生,也可以说是在交换中固定形成了货币。这样一来,某一种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就进入交换,即得到商品的人不直接需要它,但是可以把它销售给另一个人。这种商品在销售上不存在更大的困难,而且大家都愿在心目中认定它的这种属性,这种商品就是原始货币。

同时,突出的是,在交换的初期阶段,货币不是一种,而是许多种商品,在它们的价值之间,一般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出现一系列的价格平衡。例如,在古代日耳曼,采用6头猪=1头牛,成年奴隶=1匹马,24舍非尔 [10] 黑麦=16舍非尔小麦=12舍非尔大豆=120只鸡,等等 [11] 。由于习惯所固定的这些关系具有不变性,所以每个人在交换中能够轻而易举地接受其中任何一种商品,而且它的价值是固定的。商品一般具有所凝固的价值,起着货币的作用,确切些说,这些商品就是原始货币,而最初不是指定为某一种商品,而是整个一类商品。 [12]

但是,在这种商品中,远远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同样地适用于货币的作用,也不是所有的商品同样地都能为人们愿意采用。在某一民族中,在一定的时间内最为适用于货币的某些商品便逐渐地分离出来。例如,在狩猎民族中,兽皮和皮毛自然成为货币;在游牧民族中,各种牲畜就是货币;在农业民族中,农业产品,如小麦、大米、玉蜀黍和烟草等成为货币。任何地方,不能用作货币的物品极少。在新几内亚,采用鱼类;在挪威,采用干鳕鱼;在阿比西尼亚,采用食盐。在某些国家,几乎越来越普遍地用金属(且不说贵金属)当作货币,例如,铁、锡、铅和铜。在中非洲,把各种布匹当做货币。在野蛮民族中间,经常把珠串当做货币。亚当·斯密指出,在苏格兰制钉地区,钉子曾起着货币的作用,等等。

在这些不同的货币商品中,有一些特别能起货币作用,并在广泛地区内和较长时间内作为货币使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多半是装饰品变成这种国际货币。例如,在印度洋广阔区域内,直到最近,成串的货贝当钱使用。其原因在于,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当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劳动满足自己的主要消费时,装饰品是最为重要的贸易物品,也是最为广泛需要的物品。

在装饰品中,有一类物品本身最为适用于国际货币的作用,这就是贵金属。因此,我们实际见到,在世界上,除了某些民族和国家存在某种协议之外,都是逐渐自然地或自发地把稀有金属(金和银)当做钱使用。在各种商品之间,可以说为起到货币的作用而进行过竞争,金和银确切地说是金在这种竞争中成为了胜利者。

为什么?因为金和银由于自己具有天然的特性而更加适合做钱用。这些金属材料最能履行货币职能。

货币职能主要有三种,也可以说只有三种。第一种,货币是商品价值的尺度 ;第二种,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工具 ;第三种,货币是法定的支付手段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发挥职能是很理想的,它可以测定商品的价值,不需要像在测量物品长度时,我们手里握着俄尺那样握着货币。货币作为交换的工具或者法定的支付手段,已经是发挥职能的实际形式,也就是说,为了用钱购买东西或者抵偿债务,需要自己拥有钱。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这两种职能之间有紧密的联系。两种职能互为前提。没有价值平衡,交换是不可能的,而价值平衡是在交换中完成的。

这两种职能不需要特别的阐述。另外,应说明一下货币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职能。这种职能确定货币与现行法律制度之间的联系,这也是与前两种职能不同之处。前述两种职能是自发产生的,而且不需要国家的核准。相反,货币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的职能,是由国家建立的,因为立法者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应用何种物品抵偿债契,而这种物品因此就成为了货币。

格奥尔格·克纳普不久前曾试图改革全部货币学说,认为货币最为本质的特征在于货币是法定的支付手段。实际上,货币在现代国家中按自己制定好的形式,首先是一种法定支付手段,而且因此成为价值的通用尺度和交换的通用工具。国家以其威严的权力规定:一切重大债务可以借助某某货币符号的支付来抵偿,正如国家以其威严的权力规定邮局发送的信件需要贴上某某邮票一样。从宣布一定的法定支付手段符号之日起,货币就成为国家公民之间抵偿一切可能支付债务的唯一手段。然而,由于相互支付义务本身包括极为重要的私人财产关系,所以,法定的支付手段自然成为公共需要的物品,而且作为通用的交换工具和通用的价值尺度开始发挥职能作用。但是,国家尽管在法律形式上可以完全自由地认定经济流通的任何一种物品为法定支付手段,或者为此制造一种新的符号(纸币),但是经济生活使这种自由受到一定的和非常狭窄的限制。不是所有的物品都能同样适合发挥货币职能的作用,而且国家因此被迫只能把下述经济物品宣布为法定的支付手段,即按其自然特性,最能适合履行货币两种基本职能(通用的价值尺度和通用的交换工具)的经济物品。经济生活可能不承认这种国家所宣布的法定支付手段,那时,国家把法律上的货币变为实际货币的一切努力将成为徒劳的。甚至于在断头台的威胁下,也不能迫使法国社会承认革命政府发行的纸币。 [13]

从法律形式的观点来看,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货币职能是原始的,而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的货币职能是派生的,因为国家宣布某些物品为法定支付手段,其目的在于促使公民利用这些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的物品。相反,从经济的观点来看,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工具的货币职能是原始的,而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货币职能是派生的,因为为了使某一物品能够完满地履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它就自己的本性来看应当适合履行前两个职能。在历史上,金子的这些职能远远超越通过缓慢发展而从中逐渐产生的法律职能。

从上述货币基本职能中产生以下派生职能,如:1.价值贮存手段 (货币同宝物一样);2.价值转移手段 (在货币转寄的情况下);3.信贷工具 (发放债款)。在这些派生的职能中,每一种职能都是来自基本的职能,但是,在逻辑上不同于基本职能。例如,货币作为宝贝来发挥职能,仅仅是因为货币是交换工具和法定的支付手段罢了。同样如此,货币其他派生职能也都是起源于基本职能。

执行货币职能的物品(首先是其基本职能)也就充当了货币。因此,货币的定义如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中 ,执行通用的价值尺度 、通用的交换工具和法定的支付手段等职能的物品就是货币 。

货币职能如此,而如果金和银又成为了世界货币,那仅是因为这些金属正是由于本身具有天然的特性而能出色地执行上述职能的缘故。

首先,金和银(近来只有金)最适合作为价值标准。尺度单位本身不能在量上遇到变化。价值尺度在价值上不能摆动。因而,我们看到,贵金属的价值即便发生波动,但是比较其他商品的价值波动要小得多。贵金属的价值,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正如金子作为装饰品,在价值上不像必需品那样波动大(按价格波动的一般规律)。但是,主要问题在于金子的年开采量与社会掌握的贮备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金子饰物的需要和利用,最终不会是消灭它(例如像面包那样),而是把它保存下来。所以,贵金属的贮备量年复一年地在增加(当然,有部分贮备量在利用的过程中被消灭掉,但是这部分很小);而且尽管贵金属的年产量波动比粮食年产量要大一些,但是这些波动与社会掌握的贵金属贮备量的波动要小一些。

全世界黄金总贮备量在1900年达到近二百亿卢布。至于在同一年黄金的产量还没有达到五亿卢布,即是黄金贮备量的四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下一年黄金产量即使再大幅度增长,但这种情况对社会掌握的黄金总贮备量的影响仍然是很小的。

货币作为交换工具,在经济学上的含义上应当是可分割的 ,因为它的价值应当同物品数量成比例,即使在分割的情况下,也依然存在。

例如,马在经济含义上是不可分割的。至于贵金属是可以分割为任何部分而并不减少任何价值。

其次,仍然由于货币作为交换工具,应当是便于随身携带 的即容易掺和在一起,为此,它应当具有很高的价值,因为它的价值越高(在一定的重量条件下),那么用于掺和的同一数量的价值所用的耗费就越小。

在这一点上,金子具有很高的价值,所以比其他大多数商品值钱。例如,很容易想象,在铁的价值很低时,要掺和铁币将是多么地困难。

再次,对作为宝贝的货币职能来说,在贮存的条件下,货币本身的不变性 是很重要的。在大气作用下不发生变化的贵金属,尤其适用于这种货币职能。其次,贵金属具有均质性 和简单的差异性 (重量、叮当声、外形),同样这也是交换工具所必备的。

这就是贵金属成为世界货币的一些基本原因。只有贵金属或多或少具有对成为货币商品所要求的那些特性,正因为这样,金和银才成为世界货币。金和银不是最理想的货币,但是在人类试验过的一切货币中,它们是最好的货币。

十六和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们(重商主义者)认为国家一切财富都是货币。当然,他们并没有愚蠢到那种程度,好像觉得除了金银之外,社会不需要任何东西。不过,他们确信:国家拥有的金银数量能决定国家的经济实力,而且由此把贵金属当做主要财富。反对这种观点的一派势力是斯密的学说,它认为货币也和其余一切商品一样。那么货币究竟是什么呢?是商品,还是别的?

任何商品只能暂时处于流通领域,商品可以由一手转移到另一手中,可以多次被出卖掉,但是,它的最终使命在于从流通的领域中走出来并进入社会消费。如果这种转移完成不了,那么,这种商品没有完成自己天然的使命,就成为最糟的商品。

相反,货币的使命正是要力争处于流通领域,不脱离流通领域。在货币诸职能中,还没有一种表现为转入社会消费的职能。货币的天然使命在于不是离开流通,而是要永远留在流通内。

任何商品都应当在交换领域内具有满足某种社会需要的能力。所以,商品不能不具有自己的价值。凡是不具有自己独立价值的物品,任何时候都不能算为商品和进入交换。

相反,像上述情形的货币,却不能在流通领域内为任何一种消费服务。所以,不具有任何自己的独立价值的物品而成为货币的情形则没有什么不可能。不能在交换领域外满足任何社会需要的物品可能成为货币。例如纸币就是如此。当然,这是一种最糟的货币,但是最糟的货币毕竟还是货币。任何人不能把纸币称为商品,但人们却认定它的特性是货币。

于是,货币就其内在属性来看,绝非是商品。商品可以成为货币,但是,当它作为货币发挥职能作用时,却不能作为商品发挥职能作用。反过来,它作为商品发挥职能作用时,却不能作为货币发挥职能作用。货币与商品的经济属性的差别,最明显地体现在纸币,即不具有任何内在价值而执行一切货币职能(其中包括价值尺度) [14] 的一张张纸上。

二、 货币的价值

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在货币上面。货币交换价值本身则表现在一切商品上面。换句话说,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就是货币交换价值的体现。那么,究竟什么确定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呢?

当然,金子是商品,任何商品的价格都直接取决于供求关系,而受取决于劳动耗费的生产费用的调节则作用较小。货币商品的价格应当也决定于上述那些因素,但是却是有特殊复杂性的并符合于货币商品特点的因素。

金子的最高价值直接决定于人类拥有这种商品的有限数量,但对它的需要又比较大。这种大量的需要,首要条件是金子作为装饰品具有吸引力。甚至目前,金子已成为整个文明世界的货币金属,但是,金子年产量的1/4到1/3却用于工业需要,而没有用于货币流通的需要。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根据季别尔的计算,金子年产量的一半以上用于工业需要,而在三十年代,甚至达到85%1 工业对金子的需要,总的来说,是因为金子具有消费品的特性。

同时,正如以上所述,社会拥有的金子贮备量与对它的需要量比较,前者是很少的。金子贮备量相对少的原因,首先在于金子生产费用高昂,这是技术原因(金子劳动耗费价值高)所造成的。为了采掘出数所洛特尼克(旧俄重量单位,等于4.266克),必须淘洗数百普特沙子,毫无疑问,金子价值高昂的基本原因就在于很难取得它。 [15]

但是,这一点还没有阐明商品价格,换句话说,即每时每刻都能被观察到的货币交换价值一般水平的变化原因。那么为什么引起这些变化即货币金属本身的价值或者用货币所买到的其他商品的价值变化呢?这样那样的原因应归结为商品价格的变化。假设金子的价值由于某些原因的影响降低了,而其他商品的价值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这一点应当引起商品价格的上涨,但是这种商品价格的上涨完全是另外的原因(在金子价值不变的情况下,商品价值提高了)造成的。对于商品价值,其结果将是一样的,尽管引起的原因不是共同的,而且对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差别很大。

在这个形式中,关于每时每刻都能被发觉的商品价格一般水平的变化原因,直至目前仍然是科学界激烈争论的问题之一。有些经济学家倾向于主要利用货币金属价值的变化来解释上述变化,另一些人企图在商品生产和销售条件中寻找商品价格一般水平变化的原因。

所谓的货币数量理论 认为,在每个具体的国家和具体的时间,商品价格水平,在持久平稳的条件下,取决于国家所拥有的货币数量。如果,在持久正常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增加了,那么根据这个理论来看,一般的价格水平相应地就要提高。相反,就会相应地降低水平。这个理论倾向于把商品价格一般水平的一切实际变化看做是一个国家货币贮备数量变化的结果。

这种理论属于最古老流行的经济理论。早在十六世纪,让·博当根据这种理论解释说,价格上涨是从美洲涌进大量的金银所造成的。这种理论在十九世纪上半叶著名的经济理论家李嘉图的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科学发展,而且,直至目前,在经济学家中还有很多拥护者。

实际上,坚持这种理论的多数经济学家,并不倾向于深入研究这种理论,而且追随他们的全体公众,在关于价格和货币流通的议论中,虽然与科学相对立,但是愿意从所谓“纯正确意见”的观点来讨论这些问题。极少数的经济学家没有受到这种理论的或多或少的影响。 [16]

货币数量论盛行的原因在于它的简单和表面上与通用的价格理论相符合。任何人都不怀疑,市场价格取决于供求关系。价格的一般水平同样也应当取决于供求关系。但是对商品需要表现在什么地方呢?不是表现在别处,而正是表现在用于购买商品的货币上面。所出卖的商品数额就是供应量。看来,由此得出结论,货币数量理论主张,商品平均价格取决于所供应的商品数量和国家手中的货币数量 [17] 。

数量理论是这样来想象问题的,好像在一个国家里,在规定的时刻里,全部货币一次用于购买商品,没有剩余,而商品同样地在规定的时刻里一下子用货币全部买去。例如,我们要知道,携带一定数量货币的商人从远方来到一个国家,他决定把所携带的货币全部用于购买这个国家的商品,而这个国家的居民们同样决定把自己的全部商品出卖给这个商人。在这种情况下,所出卖的商品一般价格水平,当然要用商人货币数额除以所出卖的商品额得的商数来确定,并且根据货币或商品数额的变化而正常地变化。但是,试问:所设想的这幅情景是否起码符合国民经济的实际条件呢?

为了评价货币数量理论的意义,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同样数量的货币可以购买到比与这些货币相应的数额更多的东西,因为货币周转愈快,同样数量的货币愈能买到更多数额的商品。货币周转速度的加快同在增加货币量的条件下去影响商品价格,在意义上完全是相同的,然而货币周转的速度绝非是某种不变值或者变化很小的值。

如果有100卢布要用于购买商品,假如这100卢布这一年内只周转一次,所以利用这些货币额只能买到100卢布的商品;但是,假如同样的100卢布在一年内周转了5次,那么这些同样数量的货币将能买到500卢布的商品,假如同样数额的货币周转了100次,那么将能买到1万卢布的商品。

其次,绝非仅用现款来购买商品,还可以用信贷购买商品,况且信贷购买完全同样地影响商品价格,正如现款购买一样。为了确定社会需求的实际数额,我们应当把全部现款购买(包括与国家货币数量有任何一定比例之外的购买)和全部信贷购买金额加在一起(与国家货币贮备关系不大的购买)。

另一方面,远非国家拥有的全部货币都用于购买商品,因而影响着商品的价格,因为货币不仅执行交换工具的职能,而且还执行一系列其他的职能,如支付手段,价值保存、价值转移和信贷手段等职能,也就是说,在执行这些全部职能的情况下,货币在国民经济中掺和到一起了,并不直接影响商品价格。在上述场合下,价值保存职能尤为重要。当然,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货币不是由个人作为宝贝来贮存的,然而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对固定的巨额货币贮备(银行准备金和私人库存金的形式)产生一种新的贮存需要,以便有可能随时履行自己义务。因此,在每一个国家,都拥有巨额的金银,被无益地放置在银行金库和私人银行,完全不进入流通。

显然,这些没有进入流通的货币不能对商品价格产生任何影响。如果贸易兴隆,生产增长,商品价格上涨,市场需要大量的货币进入周转,那么,所需要的货币数量就要从货币贮备中取出,货币贮备则减少。相反,在贸易衰退的情况下,周转中货币数量就减少,而银行贮备相应地增加。如果,根据国际交换条件,硬币流入一个国家,而市场的一般条件又不需要在国内周转中增加货币,那么,这就要把新流入国内的硬币贮存到银行金库里,因此,国内硬币数量不调节商品的价格,而是商品价格调节周转中的硬币数量 。

货币数量理论的基本错误是把国内的社会需求同国内货币数量看成差别不大或者混为一谈。但是前者和后者不存在任何直接的比例关系。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内的购买和出售总额通常超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货币额的数倍。

例如,计算如下:英国所拥有的硬币和未含金属的纸币总额不超过1亿5千万英镑。但是,仅仅伦敦票据交易所的周转额,在1909年就达到了135亿2千5百万英镑,也就是伦敦信用机构的流转额仅在一年之内就超过全国拥有的各种货币总额1百倍。

总之,我们应当坚决反对货币数量理论,因为该理论所设的“永恒的同等条件”,实际上不是同等的,而是十分变化无常的。 [18] 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在实际中可以观察到的三个条件之下,对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并不产生有力的影响,因为对商品的需求在货币储存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经受相当大的波动,而且这方面有最好的论证,那就是商品价格水平的巨大周期性的波动,而且这些波动最近就存在,并且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它与货币数量有关。在十九世纪,每个十年,在资本主义周期阶段的影响之下(它的实质将在本书结束部分予以阐述),都出现商品价格上涨和下跌的巨波。在上升周期阶段,物价高昂,然后出现危机,物价又急剧下跌。但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不会遇到重大变化。因为在第一阶段,货币从它早先无益被闲置的全部贮备中进入周转,另外,信贷购买额却急剧增加。在第二阶段,周转中的货币数量减少,而无益闲置的硬币贮备量却在增加,同时信贷购买额在减少。可见,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调节周转中的货币数量,而不是货币贮备量调节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

我们知道,在经济史上有两个时代,当时文明人类掌握的贵金属数量大量增加,第一个时代是发现美洲的时代;第二个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发现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矿场的时代。

美洲的发现促使欧洲贵金属供应条件得到根本改造。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是所谓价格的伟大革命。而根据一般的看法,这场革命是由周转中货币量的增加直接引起的 [19] 。

现代人,特别是连让·博当认为:在十六世纪,价格比前一世纪暴涨了9倍。后来,又开始说价格上涨了5倍,斯密认为价格上涨了2—3倍。近来,这个问题的研究者维贝比其前辈拥有相当多数量的事实材料,他得出结论说:“在十六和十七世纪,阿尔萨斯和法国的商品价格平均提高了约1倍;在英国提高了1.5倍;西班牙和英国可以说一样,而在意大利,几乎没有提高或者提高不大。”总之,维贝说道:“奇怪的是,每一项新的研究成果都不得不承认已出现的货币猛跌幅度是很小很小的。” [20]

可见,十六世纪的“价格革命”的范围远没有那些习惯说中世纪商品价格一般水平是稳定的现代人所想象的那样大。但是,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西欧许多国家特别是英国商品价格猛涨的事实是不会令人怀疑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引起商品价格上涨呢?

维贝本人只好得出结论说,引起诸如农业生产多数商品价格上涨(即主要是这些农业产品价格上涨,工厂产品价格上涨较低)这一普遍现象的唯一共同的原因,只能是贵金属,尤其是白银生产扩大所致。但是,维贝的结论完全基于他不能再指出已出现的价格共同变动的任何其他原因。

其实,完全可以圆满地阐明十六和十七世纪价格水平上涨的原因,而且不需要像维贝和当代其他研究者那样依据货币数量理论。首先必须丢下下述念头,说什么农产品价格在100年期间上涨100%~150%纯是一种例外。我们举俄国为例说明,俄国在十九世纪,极为重要的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比例一直是很高的,在这个期间,我们经历过比西欧十六和十七世纪更大的价格革命,但是,要阐释这一革命,未必采用价格数量理论。按照公众舆论,俄国物价上涨的原因在于,在这个期间,俄国货币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而这个过程总是与商品价格上涨同时发生。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不存在对产品的正常的和固定的货币需求。货币经济的发展表现在对家庭生产产品的急剧需要激增,而过去这些产品都是在自然经济的范围生产和消费的。产品开始时按较高价格出卖,因而由自然经济转化为货币经济的过程,正如日常经验向我们证明的那样,必然伴随着过去为自身消费而生产的产品价格一般水平的上涨。例如,我们现在可以经常观察到在自然经济的荒凉地带敷设新铁路线时出现的这种过程。结果是,当地生产的各种产品,尤其是农业产品和各种原料的价格普遍提高。

正因如此,十六和十七世纪,在西欧货币经济迅猛发展中,才应当看到与这个时代有关的价格革命的基本原因 。当时,在西欧,正在形成已存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即新的工业形式在发展,贸易蒸蒸日上,农业经济的条件也在发生变化,有赖于农村的城市也在发展,因而,在这些变化的影响之下,可以看到:在欧洲的极为重要的国家里,过去长期生活在固定不变的环境里的人口在增加,也就是说,这一人口增加主要是指城市而言的。城市的发展与用于农产品货币需求的增长是同等的。所有这一切足以阐释物价不断上涨的原因。因此,只有这种对“伟大价格革命”的阐释才符合事实,而这种事实绝不能被货币数量理论的追随者们企图装入货币数量理论的框框里。

例如,首先不容置疑的是,价格的上涨早在大量的美洲白银流入欧洲之前就开始了(至于谈到黄金,则其开采量相对讲非常少,并且对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早在十六世纪前半叶,价格已经相当大幅度地上涨,而白银仅在该世纪的下半叶才大量地流入欧洲。因此,把习惯看法当作伟大价格革命的原因的格尔菲里赫承认,“货币周转中发生的变化行为”是1560年以前价格上涨的最为重要的原因,也就是在中世纪,贵金属是作为宝贝来保存的,而从新时期到来以后,贵金属就进入流通,而且与此同时,借贷交易也开始发展起来。 [21] 但是,正是这一点体现了货币经济的发展。

如果说,十六世纪前半叶价格上涨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美洲白银的流入引起的,那么为什么把那个过程的持续说成是贵金属数量变化所造成的?

其次,英国表现出的物价上涨最为厉害,应当承认这是非常有特色的。美洲白银不是直接流入英国,但是英国新经济制度的发展过程最为强烈,并且在十六世纪英国曾经历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

如果十六世纪物价普遍上涨是美洲白银的流入引起的,那么,这种情形是可以意料的。物价上涨开始于该世纪下半叶,反映最强烈的是直接获取白银的国家即西班牙。之后,随着在世界一些国家之间逐步地流传着西班牙白银,物价上涨就又席卷了其他国家。

但是,实际给我描绘的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用维贝的话来说,“物价上涨的很大一部分(在西班牙)要标在1560年以前的时间”, [22] 即大量白银刚开始从美洲流入的时候。当时,西班牙本国政治势力正处于极盛时期,开发广阔领土所取得的收入汇集到了西班牙。西班牙政府和西班牙贵族拥有巨大的收入,必然在西班牙造成用于商品的货币需求增长和物价上涨。但是,正如维贝认为的那样,十六世纪物价上涨剧烈的情况发生在英国,况且早在1560年之前,即在西班牙白银通过贸易流入英国之前就开始了。 [23]

坚持对“价格伟大革命”一般阐释的维贝本人,看来也感到这种阐释是站不住脚的,他认为:“当数量理论占优势的时候,并不感到有必要寻找价格革命的其他原因,因为货币数量大量增加的情况无疑是存在的。但是……愈仔细地研究当时的经济史,倾向只认定货币数量的增加才是这场大规模的和深刻的革命的原因就显得愈少。” [24]

当然,在欧洲经济史上,贵金属从美洲的流出并不是无关重要的事实。如果没有这种流出,那么,在十六世纪,欧洲随着其货币经济的迅猛发展,将会感到现金的严重不足,势必就得发展借贷交易或加速货币周转。贵金属从美洲的流出是有利于货币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然而仅仅在这一点上起了促使的作用,但是,绝不能成为“价格伟大革命的最终原因”。

当贵金属的开采量突然不增加的时候,即上一世纪后半叶又成为了另一个时代,这时,锎砂矿和澳大利亚矿场,以及后来大量德兰士瓦金的发现,都提高了世界黄金的开采量,而此后不久,在白金开采的条件下,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在下列表中,将实际的数据分类如下。

金和银的年产量(普特) [25]

年份 金子 银子

1493—1545 395 4730

1546—1645 485 22715

1646—1745 790 22280

1746—1845 1200 41200

1846—1908 14600 163000

发现美洲远远没有引起像在上一世纪后半叶所发生的那种贵金属开采条件中发生的转折。在1851—1860年的10年期间,黄金的开采量与过去50年间黄金平均开采量,几乎提高了9倍,但是白银的开采条件并未发生很大变化。不足为怪的是,很多持货币数量理论观点的经济学家认为,黄金贬值将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尽管试图证实这种贬值,而商品价格的实际变化却截然与其相反,正如英国统计学家索尔贝尔(这方面的杰出权威)所分类的英国平均价格运动证实的那样。

英国的平均价格

1838—1847…………93 1868—1877…………100

1848—1857…………89 1878—1887…………79

1858—1867…………99 1888—1897…………67

在1838—1847年的10年即锎砂矿发现的10年期间,物价不是上涨,而是下跌。到19世纪末,物价比黄色金属开采量猛增时期以前的还要低。对最近几年出现的在各种外文资料中可找到其产生原因的生活费高昂,不利用货币数量理论也完全可以加以充分地阐明(尽管多数经济学家倾向于利用周转中的货币数量的增加来解释这种涨价)。

李嘉图的有利于货币数量理论的主要论据之一是这样一种见解,即如果一个国家的商品价格不是由货币数量来调节,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货币就要流出这个国家。例如,假设一个国家的商品输入超过输出,因此必须用金属来支付自己的过剩输入。如果这种状态持续时间较久,那么该国家最终必然全部失去硬币。但是,毫无疑问,实际上类似这种情况不会存在。显然,存在着某种隐蔽的力量,它能把货币返回这个国家 [26] 。这是什么力量呢?李嘉图认为,不是别的,正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直接影响商品价格一般水平,因为一个国家的货币剩余愈少,则其价值愈高,商品价格下跌愈甚。商品价格的下跌促使土产商品进一步向国外输出并延迟外国商品向这个国输入,可见,商品加紧输出的不能不追随商品的加紧输入,因而货币又返回这个国家。

现有的阻碍货币从一个国家流出的因素是什么,对这一点不能说一点怀疑也没有。相反,取决于自己对外贸易波动的每一个国家,就会周期性地遇到或货币极端缺乏或货币过剩的问题,而这些货币却分散在取决于对外贸易偶然性的各个国家中。事实上,我们看到:货币通常从一个国家向国外每一次大量流出,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货币又从国外向该国家流回。也就是说,存在着一种能保障每一个国家在其国内流通中拥有足够数量的货币的机制。但是,这种机制可以不用货币数量理论就能得到阐释。

问题在于,货币通常从一个国家的流出不是别的,而是商品向该国家流入的表现,因为货币不是白白地流向国外,而是交换商品。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市场上,商品供应的增加就会有降低商品价格的趋势,这不是因为这个国家的货币数量减少,而是因为商品供应增加。由于鼓励输出和节制输入而出现的商品价格下跌,直接造成贵金属流动方向的变化,并且使贵重金属开始流回原来流出的国家。因此,李嘉图的错误在于他在货币供给范畴内找到了商品价格变化的原因,进而代替了在商品供给范畴寻找这一原因。 [27]

最终,究竟用什么确定商品价格一般水平的变化?用的是商品价值的变化,用的是对于每一种商品及其总和的供求条件的变化。货币的独立价值则是一个很少变化的恒定数值。由于货币的职能的多样性,商品市场上的货币供应自动地适应对货币的需要,这就是稳定性的原因。

当然,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形,货币金属的价值由于受自身诸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并引起商品价格一般水平逆向变化。假如说,采掘黄金的耗费价值下跌到采掘白银的耗费价值,并且黄金的数量相应地增加,那么这就不能不影响黄金的价值,进而影响商品价格,价格可能上涨。黄金开采量的剧增就会扩大从事开采黄金的公民对一切可能的商品的需求。在开采黄金的地区,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就会上涨。这样一来,需要加紧从其他地方向这一地区运送商品。因而,按同心圆来看,提高物价的波浪就逐渐地扩及得越来越远,遍及世界经济的大部分。在发现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黄金时,就出现过类似这种情况,即这些地区的商品价格提高了数倍,其后果是由其他地方向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大量增加输送商品。但是,在这些地区增加黄金开采量所造成的对商品的这种新的需求,就全世界对商品的需求来看,其数量是不大的,而且没有因此对世界市场产生冲击的影响。为了根本改变货币金属的世界价值,要求大量增加黄金开采量,已达到历史上空前的程度。

三、 铸币和货币制度

尽管货币的产生是自然交换过程的结果,但是它为了自身充分的发展,需要国家政权批准承认该物品为货币即法定支付手段。国家的这种批准是以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货币的最本质东西而需要的。货币仅仅依赖国家才能取得自己的独特形式(铸币形式)。铸币是上面印有一定标记的货币金属块,作为国家政府赋予它一定支付效力的证件 。

铸币的原始形式是多种多样:有椭圆形的、有八角形的和四角形的,等等。但是,最终圆盘形的占了上风,取得了经济地位。为了使铸币圆满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必须使它的实际重量与压模所证实的一致。所以,必须把铸币制造成在使用中尽量减少磨损的一种样式,而这种样式就是圆盘式的。球形的铸币更符合上述目的,但这样的铸币在流通中不方便。

使用纯金或银制成的铸币,质地较软,且又容易被磨损,因此造币时,掺入非贵重金属(合金)。配加的合金量一般占铸币重量的十分之一(俄国和拉丁铸币协会成员国德国、奥匈帝国、美利坚合众国的金币;而英国铸币的合金占金币重量的十二分之一)。掺入合金可增加铸币的硬度。但是,铸币仍然要被磨损。铸币重量容许偏离规定的程度由法律确定,而重量不够的铸币要从流通收回。

铸币常常分为足值 的和非足值 的或非纯银 的辅币。第一种铸币是用稀有金属制成的,并且是不受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符合法律规定的重量。第二种铸币是用非稀有金属制造的(或者用银制造;但不是纯银,即在重量上较规定的铸币价值要少一些的),用于小额交易,它的债务偿付受到一定数额的限制。可见,非纯银的辅币不是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而仅仅是国家在支付赋税时才无限制地使用它。

国家确定的支付单位称为货币单位(本位) 。货币单位的金属是商品价值的标准。国家的货币单位由于分类而形成货币体系 。当前,可以(既然金属货币是货币单位)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的货币体系:单本位制 和复本位制 的货币体系。也就是说,货币单位或者是用一种金属(单本位制)制成的铸币,或者是用两种金属按照法律确定的比例,自由铸制两种金属的(复本位制)的铸币。

所有可能类型的货币体系不限于这两种。复本位制是以自由铸制两种金属为前提的,但是这种自由早先完全不被人认识,因为铸制货币金属被视为国家收入的来源。况且,在从前的货币制度中,货币单位通常不是一种金属,而是两种稀有金属即又是黄金、又是白银。

单本位制 在其解释上并没有引起任何困难,因为在单本位制的条件下,用某一种金属(金和银)制造的铸币被确认为货币单位。这绝不意味着,在单本位制的条件下,只用一种金属铸制货币,然而仅仅是用一种金属制造的铸币才是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

在过去利用两种金属制造的货币制度中,还可以分为选择的和并行的货币制度(本位制)。在第一种情况下,允许按债务人所认定的这种或那种金属铸币对全部债务进行支付。在第二种情形下,对于一些债务来说,一种金属被认定为法定支付手段,而对另一些债务来说,则为另一种金属。由此也就定出下列货币制度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特殊协议,可以决定用哪种金属来进行支付。

目前,国家政权尽力设法确认自由铸制货币金属为铸币政策的基本法规,即国家要承担少量的、与铸制开支相适应的(或没有任何支付)费用义务以及承担把私人提供的相应的金属锭制成各种数量的当地铸币的义务。当然,这种自由铸制并没有用于非纯银的辅币。

在复本位制 的条件下,用两种金属(金和银)自由冲制的铸币同时成为货币单位,而且法律还确定了两种金属铸币的比值。两种金属制造的铸币都是法定的支付手段(无限制的)。

复本位制碰到以下困难。在国际市场上,作为商品的金和银的价值比率是由自身条件决定的,而国家政权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对其施加影响。所以,在国际市场上,两种金属块的价值比率与所在国家法律规定的铸币价值比率常常是不一致的。但是,早在十六世纪,英国曾发现过,在流通中不可能同时握有各种内部价值的铸币。英国铸币曾是严重磨损的,但是英国政府却努力改善它的质量,发放足价的流通铸币。但是,结果是足价铸币不能从流通中把非足价铸币排挤出去,相反,足价铸币却从流通销声匿迹了,而在市场上只剩下损坏的铸币。政府曾全力以赴反对这种行径,但都徒劳无益。格雷歇姆曾对这种现象的内在作用做过解释,正因为如此,这种解释也就称做“格雷歇姆定律”,因为已磨损的铸币也会像未被磨损的铸币一样,仍作为法定支付手段,所以任何人都不打算,也不愿意用完好的铸币来支付。各种人都力求把不好的铸币花掉,而把好的铸币再熔化为铸锭,到市场上高价做铸锭买卖。因此,“格雷歇姆定律”提出,如果在流通中存在不同内部价值的(即从价值观点看,其中所含金属的铸币价值不同)但同样都是法定支付手段的铸币,如果在流通中存在劣等铸币,其数量又足以满足流通的需要,那么,劣等铸币就把优等铸币从流通中排挤出去 [28] 。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格雷歇姆定律”完全应用于复本位流通现象。

譬如,假定在国际市场上,银锭(价格)跌落于该国法律确定的标准,但是,该国确定金币和银币价值比值为1∶15.5,而在国际市场上成锭的金子,每磅估价不是15.5磅,而是17磅银子。这时,如果能自由铸制银币的话,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无代价地或者似乎无代价把私人提供的银锭铸制任何数额的银币,那么任何人都能用15.5磅的一块银锭铸制那种在该国家中能交换1磅金币的银币,然后到国外不按标明的价格,而按市场价格即一磅成锭的金子交换17磅银子去出售。这种交易如此有利可图,以致在自由铸制银子的情况下,可从该国流通中,迅速地把金币吸收过来。金币再熔化为锭,流往外国,那里有两种金属铸币的自由市场,而从银锭中铸制的银币将占据金币的地位。可见,在国际市场劣等钱币(高出法律认定价)仍然留在国内,而在国际市场上属于优等钱币(低于法律认定价)却要流往国外。

于是,在复本位制的条件下,当国际市场上,两种货币金属中的一种价格下跌低于该国法律确定的水平时,价格下跌的金属仍然留于流通之中,而在国际市场上其价格较高的金属则离开流通。在复本位制的条件下两种金属同时能够在流通中存在的情况,仅仅是在国际市场上这两种金属得到的估价同在本国内法律确定的估价一样时才行。

在欧洲大多数国家中,过去流通中,既有金币,又有银币,无论哪一种都被确认为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但是,因为不存在铸制的自由,所以一种钱币不能排挤另一种钱币。最初自由冲制银子,发生在1666年的英国。在1717年,金币与银子同时被认定为法定支付手段,造币厂可自由铸制金币。因此,在英国,复本位制被奠定下来。但是,在很短时间内,成锭的金子价格在国际市场上下跌,低于英国法律确定的金子对银子的比率,因而英国逐渐地失掉了银子。在1774年,法律确认只有金子是无限制的法定支付手段,从此英国转用金本位制 [29] 。

相反,1803年,法国确定了复本位货币制。金子和银子的足值货币都被同样确定为法定支付手段(无限制)。允许自由铸制金子和银子,况且金币和银币价值比值法定为1∶15.5。最近这种比值接近于市场比值。但是,不久成锭的银子价格在国际市场上下跌几成。在这一影响下,银币开始代替金币。由于在该世纪五十年代,发现了锎砂矿和澳大利亚矿场,金子对银子的比值,金子的价值亦略微下跌,因而金币在法国开始代替银币。

复本位制无论如何被坚持下来,原因是贵金属和法国法定金属的市场价值差异不是很悬殊的。在1865年,法国、比利时、瑞士和意大利签订了所谓的拉丁货币联盟:规定每个国家采用统一的复本位货币制度并且有义务铸制足值的金币和银币,其数量不限。在1867年,希腊和罗马尼亚也加入了这个联盟。

在七十年代,在欧洲货币流通史上出现了新的时期。在五十和六十年代,金子生产量大幅度增长。这一点引起某些国家企图将银本位制改为金本位制。例如,在1872年,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以及后来的荷兰改用金本位制。在1871—1873年期间,德国也采用金本位制(代替银本位制),它认为这种变换会很容易成功,因为同法国战争结束后,它取得了50亿的赔款。金马克(代替旧三马克银币)确定为货币单位。德国的计划曾是很简单:德国拥有大量的银币(三马克银币)储备,打算从流通中将其取出,铸成银锭出卖。银锭购买者可将银子运往法国,重铸制成法国银币,同金币进行交换。这样一来,德国打算将自己的银子销售到法国来,交换后可得到金子。从1873年开始,在德国就开始这种交易。银子从德国流向法国和拉丁货币联盟诸国(那里可自由铸制银子)。在德国出售银子的直接影响下,此外事实上有许多西欧国家已停止将银子作为货币金属使用,也就是失去了最为重要的市场,因而在国际市场上,银子的价格已开始下跌,并很快达到低于拉丁货币联盟确定的1∶15.5的比值,同时在美洲银子生产量大幅度增长,也促使了银子价格的下跌。如果在拉丁货币联盟中复本位制还能有效的话,则拉丁货币联盟诸国必须丧失自己的金子,在这些国家中银子要排挤金子,这是不允许的。因而在1874年,法国作了限制,并且在1878年也就完全停止了自由铸制银子的做法(同样,拉丁货币联盟诸国也照样办理)。

可见,在拉丁货币联盟诸国中,实际上已停止了复本位货币制,并采用新的货币制即所谓的劣币制 。在这些国家中,金子可以自由铸制,但是银子的铸制数量是有限的,只能视政府货币流通的需要而定。但是,旧五法郎足值银币仍然像金币一样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价值尺度呢?是金子,还是银子?因为按银子持有者的愿望,银锭不可能变为银币,所以银锭和银币之间的全部使用价值联系已经丧失掉。在这种情况下,银币的价值是用金币的价值来调节,因为在交换中,用银币可以得到金币(就像辅币的价值是用在交换中可得到的足值币价值来调节一样)。

如果,每5法郎银币的五分之四需要支付20法郎的一块金币,那么5法郎银币的价值也就等于四分之一的20法郎的金币,因而价值尺度在这种情况下就是金子,而银子则类似于辅币,但其本质区别在于,即采用辅币的方式受到限制,而采用足值银币方式,则不受限制。

因此,劣币制不同于复本位制,它的价值尺度 仅仅是一种金属 即金子;而它又不同于金本位制,即法定的支付手段 (无限制)则是两种金属的货币 ,或者是金币,或者是足值的银币,就像拉丁货币联盟诸国所拥有的那约达30亿法郎的货币(足值银)。

一方面,在停止自由铸制银子的影响下;另一方面,又在该金属生产大量增长的影响下,国际市场上银子价格开始大幅度下跌,因而在1902年竟比黄金价格低38.15倍(后来略有上升)。整个世界划分为金币国家(欧洲、北美洲、澳大利亚)和银币国家(亚洲和南美洲)。银子价格下跌的结果是鼓励了使用银币国家的产品出口,而使用金币国家的产品在输入时得征税。例如,印度银卢比价格愈低,则从印度往欧洲输出小麦的出口商愈能收到更多的银卢比(按同一的金价计算)。同时,银卢比的价格愈低,则往印度销售自己印花布的英国棉织厂商收到的金镑愈少(按同一的银价计算)。因此,使用银币的国家在输出自己的商品方面,比使用金币的国家有更大的优势。在这个基础上,欧洲和美洲出现了一种有利于恢复复本位制的宣传倾向。凡是认为银价下跌对己不利的人,都表示赞同复本位制。例如,在美洲,银矿持有者曾是这种宣传的倡导者;在欧洲,则是地主(指望在恢复复本位制时抬高粮谷价格)以及东方的各种商品出口商。在英国,出于同样的缘故赞同复本位制的有棉织厂商。这种宣传在上一世纪八十年代特别强烈,当时欧洲的工业处于极度萧条,企业主抱怨商品价格水平非常低。曾经举行过数次国际会议,讨论复本位制问题,然而都没有收到任何实效。

但是,后来有利于复本位制的宣传逐渐地减少,现在几乎已停止。原因在于,金子完全地占居了国际市场。在1893年,印度停止了银子自由铸制,因为尽管银子价格下跌,还是有利于印度产品出口于欧洲,但是,印度国家金库因这种价格下跌曾经承受了巨大的困难,因为卢比金价愈低,则国家支付外债的卢比愈多。此外,印度存在的货币,就其对金子即欧洲货币的比率来说,在价值上是浮动的,使同欧洲的交易变得困难重重,结果迟滞了欧洲资本流向印度,而印度是缺乏这种资本的国家,非常需要它。制止自由铸制银子乃是停止卢比比值下跌的唯一的手段,此后卢比价值与银子价值之间的任何联系都被切断。日本直接从银币改用金币。金子的开采量(因发现德兰士瓦矿场)激增,现在可以认为整个世界将逐渐地改用金币,因此,国际贸易因世界各国存在各种货币而造成的困难将自然消失。目前,只有中国保持了银币。

四、 纸币

货币产生是作为商品交换发展的自然结果,而且最能畅销的商品成为了货币。但是金属形式的货币本身就是劳动产品,而且是复杂劳动的产品;其转移同样需要劳动。金属货币是最贵重的交换工具,并且社会要耗费大部分的劳动来创造和保持这种交换工具的适应形式,而这工具又不为社会其他需要服务。

假如能够制造这样一种货币,它对社会来说不值分文,而只是一种假定的符号,这对社会来说可能是最适宜的。纸币的宗旨也就在这里,它只是简单的纸制的符号,即象征性的货币形象,能够代替流通中的金属货币和履行其一切职能。

严格来说,具有履行三种基本货币职能的纸制的货币符号,才能称为纸币 ,即交换工具,价值尺度和法定的支付手段。因此,纸制辅币(即被发行机构用金属货币交换来的)并不是纸币,因为兑换用的纸制辅币符号的价值是由交换中所得的硬币来确定的。只有成为交换工具和法定支付手段的非纸制的辅币符号才是 这个词的含义中的纸币 。

瓦格纳说 [30] ,纸币要成为这种科学含义的纸币,必须具备两种特征:“一、与其他货币不能兑换性……,二、相应的国家权力机构应赋予这种纸币成为法定支付手段的特性即货币单位,换句话说,付给它以强制性的市价。”后者不是十分确切的,因为纸币可能不具有强制性的市价(强制性的市价指的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市价接纳货币的指令),例如,我们的纸币仅在1812年告示上才确定有强制性的市价。“在这以前纸币的特点是,纸币的票面价格对居民来说是不一定的,而且也不必接受。纸币取得广泛的使用,仅仅是因为习惯而已 ,即纸币可以支付官款并且纸币比沉重的铜币轻便。” [31] 然而,纸币在票据债务方面却是法定的支付手段。纸币是交换工具和商品价值尺度,可见,尽管纸币没有强制性的市价,但是它毕竟是货币。

那么,用什么来确定纸币的价值呢?纸币就其形式来看,是国家债务,或者是纸币发行机构向执票据者支付一定数额硬币所负的债务。在形式上,纸币是一种由相应的机构发行的不定期的期票。而且类似一切负债凭证的价格,首先均由对支付债务的可靠程度来确定,于是,可以想到,纸币的价值也应由那种斟酌情形而定。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负债票据的价格任何时候都不能超出票据所欠的负债数额,然而纸币的价格却可以低于或高于纸币标示的硬币额。

例如,澳洲纸币首先用银盾标示。在1892年,澳洲银盾纸币在柏林金价为170芬尼,同时,同样重量的银锭也像银盾一样,在柏林估价为130芬尼,这样一来,银盾纸币在价格上比相应数量的银子高出31% [32] 。银盾的市价如同银盾纸币价格,过去银盾纸币市价低于银子,后来逐渐地不仅与银子平价,而且还超过了银子价并抬高了银盾价,使其市价超过同样重量的银锭价格31%(当然,在澳洲不存在铸制银子的自由)。这个例子十分清楚地表明,纸币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而不借用自己价值为债务而支付一定数额的硬币 [33] 。

在纸币长时间存在的国家里(例如,俄国或澳洲的情况),根据纸币支付硬币的国家债务,在确定纸币价值的因素中已失去任何作用,因为这种债务不必履行,也不存在任何实际意义。纸币成为独立的价值尺度,是因为居民习惯用这种货币,并且用其测定一切商品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硬币甚至也成为商品,其价值用纸币测定,而不是用硬币。

下面谈到确定纸币价值的因素时,首先必须严格地划清纸币在硬币中的价值和纸币在一般商品中的价值之间的界限 。

通常,在纸币的价值中,硬币比同一票面价值的纸币具有较高的价值。硬币和纸币相比,前者超出的价值称为贴水。不妨举例说明,在市场上,一块金卢布可卖一卢布五十戈比的纸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取到一块金卢布而要给纸卢布添上的五十戈比就是贴水。相反,如果纸币估价高于金属货币,那么我们就遇到所谓的升水。通常在纸币流通中贴水用于硬币(即在非兑换开的纸币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这种情形比较罕见,那么用什么来确定贴水呢?

货币数量理论的答案非常简单。根据这个理论,商品价格是由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确定的。存在纸币流通的国家中,贵金属(即硬币)就是货币。因此,硬币在纸币中的价格(即贴水)是由一个国家的纸币数量决定的:纸币数量愈大,则贴水愈多。反之亦然。纸币数量增加一倍,在相等不变的条件下,其对硬币的价值要降低一半,一般来说,纸币对硬币的价值与它们的数量成反比。按照这个观点来看,确定贴水非常简单,即增加一个国家的纸币数量便会提高金子的价格,如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但是,对贴水提高的程度如此解释是非常肤浅的,并且与事实不符。这种解释来源于上面已谈到的站不住脚的货币数量理论。纸币的历史表明,尽管增加发行纸币并且有增加贴水的趋势,但是根本谈不到它们二者之间有什么样的严格比例关系。

我们用假定的例子来解释贴水产生的过程。假设,国家发行一亿卢布纸币以支付在国外订造的船只和大炮等等。但是,在国外,该国家的纸币不能作为支付手段,必需用金子支付给国外供货者。但是,国家没有金子,只好用纸卢布支付货款,显而易见,它的国外供货者只好接受纸卢布以便迅速兑换金子。最终纸币卢布又返回其发行国家,然而从这国家将流出的仍然是那一亿卢布硬币。

假设纸币继续发行,那么国家的硬币将越来越被纸币代替。最终,在这个国家的流通中,硬币将分文不剩,即全部硬币被纸币所代替。在一个国家硬币被排除出流通之前,贴水的出现不具有必然性。当一个国家硬币枯竭而继续发行纸币时,情况就不同了。假设又取得一亿卢布的船只和大炮,为此就要再发行该金额的信用卢布。那么这个国家用什么来支付其国外供货者呢?须知,这个国家的黄金已经枯竭。

一个困难的、甚至似乎不能解决的问题出现了。在一个国家里,纸币是唯一的货币,而其他国家又全然不需要它,但又必须进行支付。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发生贴水,由于贴水的出现,国家要同国外债权人进行结算。债权人取得本国不需要的纸卢布以后,必须出售到国外去,但是须按低价出售,否则他们得不到所需的金子,因此就出现了对金子(纸币的)贴水。这种贴水使发行纸币的国家有可能按下述办法向国外供货者偿还债务。由于出现贴水,这个国家的国际流通的所有商品以当地纸币计的价格就要上涨。输入物品和输出物品的价格(以纸币计)也要上涨。但是,在该国家,输入物品价格的上涨却降低了对该物品需求,换句话说,迟滞了该商品的输入,而该国输出物品的纸币价格的上涨,使往外输出更加有利可图。这就是说,由于出现贴水,减少了由国外向该国的输入却增加了向国外的输出。国家使用输出剩余商品来偿还因用于取得国外商品而发行的纸币所造成的国外债务,也就是说,这个国家用自己的商品来支付。仅仅由于出现了贴水交易,没有硬币的国家可用商品来支付从国外购进的商品。

我们假设,所发行的货币用于购买在国外制造的物品。但是如果这些货币用于购买当地生产的商品,那么其结果可能是相似的。例如,政府用新发行的一亿卢布在国内购买呢绒、麻布和军粮。增加对这些商品的需求,必须抬高其价格。但是国内商品价格的上涨,又必须减少当地产品输往国外和增加国外产品输往该国,因此,新发行的纸币从流通中排挤出相当部分的硬币。当全部硬币从一个国家流出时,再继续发行纸币就会产生贴水,根据以上所述,这种贴水将有迟滞国外输入和扩大当地商品向国外输出的趋势,因此,国家将有可能使用自己的商品来支付从国外的输入。总之,不管是将发行的纸币用于国内,还是用于购买国外生产的物品,在该国家的货币流通领域内,将发生相似的现象。

贴水是在国际交换中而绝不是在国内形成的。因为纸币,它不是贵金属那种世界通用的货币,而是一个国家的地方货币,所以,在国际贸易中,纸币不可避免地要用硬币即贵金属进行交换,而且如果从该国家一方向国外债权者提供的这种货币愈多,则从国外债务人一方对这种货币的需求愈高,那么,当没有可能用硬币进行支付时,纸币对硬币的市价必然下跌,贴水也就必然出现。扩大发行纸币,促使贴水增加,但是,在发行纸币的数量和贴水程度之间不存在任何比例关系,因为在国际贸易中介之下,贴水形成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有时发行量小却比发行量大对国际市场产生更为强烈的影响。例如,如果在一个国家里,工业和贸易发展迅速,相应地对货币的需求增长也很快,那么,新发行的纸币会被国内流通途径耗费掉,一点不会落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新发行的纸币将丝毫不会影响贴水。相反,如果国内工业和贸易处于停滞状态,那么,即使纸币发行量不大,也能大量地增加向国外提供这些纸币,并且大幅度地增加贴水。总之,贴水是在该国收支差额(即该国家对其他国家的支付和其他国家对该国的支付之间的比例)达到平衡所处的那种水平下形成的 [34] 。这种水平本身与纸币发行量之间没有直接比例关系。

下面再谈另外一个问题,即用什么来确定纸币对商品的购买力?新发行的纸币通过两种办法即直接的 和间接的 办法影响商品价格。

一方面,有了纸币,直接地 提高对用这些货币购买商品的需求,因为纸币通过金库和由金库取得薪俸的人员购买一定量的商品的途径进入流通,而任何新出现的购买力就是对商品新的需求。由于一切商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互作用,所以提高一类商品的价格,其趋势将使所有的商品都要提价。

它是如此发生的,例如政府用新发行的货币购买粮食、靴鞋、呢绒、亚麻等军用商品,这同时也提高了那些生产和出售这些商品的居民阶级的购买力,而由于其购买力的提高,所以他们对其他商品需求也随之提高。

所以,随着纸币不断的发行,通常商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工业繁荣就接踵而来。这就是为什么发行纸币在企业界中如此普遍的原因所在。但是,这种纸币发行所引起的工业增长,具有瞬时表现的性质,因为它的原因是外部条件,随着工业增长,商品价格下跌,工业停滞,因而所发行的货币离开流通,被积存在银行里。

发行纸币借助于贴水,对商品价格所产生的间接影响,是比较稳定而持久的。由于贴水,列入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的全部商品价格就会上涨。但是,贴水却间接地强烈影响着只在国内贸易中流通的商品(尽管全力表现出这一影响需要或多或少地一段较长时间)。输入和输出的物品涨价首先导致国内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商品涨价。其次,同外国商品进行竞争的一切国内生产的商品都要涨价,等等。一句话,最终由于贴水的缘故,一切商品都要涨价,尽管涨价的程度不一。贴水转嫁到各种不同的商品价格上,生活费用昂贵,特别是其货币收入不能与生活费用涨价按比例增长的居民阶级更为受苦。这里首先是工人,他们的工资提高会遭到很大的阻力。

但是,似乎会产生一种错误的想法,即一切商品价格同贴水按比例上涨。贴水远远不会全部地转嫁到这些或那些商品价格上,或者甚至一点也不会转嫁(特别是在国内贸易中流通的商品价格)。贴水短暂的变动可能对价格不产生任何影响。这一点正好表示纸币不是简单的金属代用品,而是独立的货币 ,独立的价值尺度。

纸币履行金属货币履行的那些职能,其中也包括价值尺度的职能。纸币本身的价值基础是,国家认定其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然而,国家无力赋予它以任何法定价值,也就是说,纸币的价值是由复杂的经济过程来确定的,其实质上面已经阐述过。

同金属货币比较,纸币最本质的弱点在于,就必要性来说,纸币不是国际通用货币,而是狭窄的地方货币,是纸币发行国家的货币。硬币的购买力丝毫不受因其转到国外而带来任何损害。相反,纸币一旦与其发行国家失去联系就完全丧失自己的购买力。因为在国家政权制定法令时,纸币的价值就被国家权力范围限定住了。因而,只有在该国家的范围,纸币才是货币。

由于纸币超出国家的界限不再作为货币使用,所以纸币在这些界限之外就丧失了价值的稳定性,贴水变动就产生了。但是,贴水变动在某种程度上也转嫁到国家内部的价格上。因此,纸币在国际贸易中的不稳定性,也使国家内部纸币价值产生不稳定性,因为纸币在国家内部变为劣币,不能很好地履行货币的基本职能即价值尺度职能。

但是,如果纸币是劣币的原因在于纸币是地方 货币的话,那么似乎把它变为国际通用 的货币后就能够补救这一点。我们假设所有的文明国家之间签定一项协议,据此,每个国家所发行的并且在其他一切国家又是法定支付手段的,不兑现的纸币就变为统一的世界通用的货币。这时,每个具体国家纸币的发行,当然不能决定于该国家的愿望如何,但是应当根据每个国家和各个国家综合的货币流通的需要由国际协议来调节。那么同金属货币比较,这种纸币是否是劣币呢?不仅不会这样,反而这种纸币比金属货币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它的价值会十分稳定,因为纸币的发行仅仅是由于是由货币流通的需要、而不是由影响贵金属生产的偶然原因决定的。假如社会把现在用于生产货币金属的劳动,保存起来用于社会其他需要,纸币生产也毫不费力。纸币的运送比硬币需要较少的耗费和支出。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主要的交换工具不是金属货币,而是期票了,因为硬币的运送耗费太高。我们假设的纸币在这一方面完全能够代替期票。于是,这确实是一种理想的货币。但是,国际通用的纸币是纯粹的空想,空想的原因不在于纸币是劣币,而在于这种国际协议及其实践不能实现。现实的纸币只能是地方货币,因而也就是最为劣等的货币了。

纸币对国民经济最为不利的一面,就是贴水经常发生变动,因而使整个国民经济也有波动性。在国际支付比例的影响之下,贴水时而增加,时而减少,贸易价格也上涨或下跌,这样使工业和贸易以及国家预算产生严重的失调,因为国家收入是纸币,而国外支付的是金属(例如外债利率)。贴水愈高,则国家预算对这些支付的负担就愈沉重。因此,通过发行新的纸币来抵敷国家预算赤字,对国家无论有多么大的吸引力,纸币流通占主导地位毕竟会成为国家的沉重负担,因而国家力图重新注重金属货币。

完成这种转变有两种方法,即延期偿还 或者货币贬值 。延期偿还的内容是把纸币的市价提高到平价,即法价的水平,并且恢复纸币按法价(al pari)进行兑换。在这种情况下,贴水就消失了,其手段就是从流通中抽回并取消过多发行的纸币,直到贴水消失为止。像英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这些富裕国家,就是用纸币改用金属货币的。

与此相反,在贬值的情况下,法价降至市价。法律承认市价是法价,因而纸币按市价兑换又恢复起来。实现贬值有两种办法,或者在旧金属货币单位不变的情况下,旧纸币兑换成数额相对少的硬币,或者金属货币单位降至同纸币等价,纸币交换成为数额相等,重量上较旧硬币有所减少的新硬币。如果商品价格通常用纸币而不用硬币表现,第二种贬值优于第一种贬值,因为在第二种情况下商品价格的货币没有什么变化,而在第一种情况下则一定发生明显变化。

在俄国,在1839—1843年期间,坎克林主持的财政部试行第一种贬值。在市场上买1金属卢布,需付3纸卢布钞票。政府逐渐地从流通中抽回纸币并用“国家信用券”代替它,而且把信用券卢布全部兑换为金属卢布。但是,1信用券卢布仅付3卢布50戈比的纸币。按照这种伴随发行新货币(国家信用券代替旧纸币)的办法进行贬值,即全部价格必然要相应地按新信用卢布降低。结果必然引起商品市场的紊乱。最近一次贬值,是维特主持的财政部在1897年用第二种办法进行的。虽然新的纸币没有发行,但是却改变了货币单位。信用卢布的市价接近于2/3的金卢布。政府把金卢布的重量减少了1/3,因此,新的金卢布和信用卢布的市价相等,并在这个基础上恢复兑换。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价格一点没有变动。

应该偏重哪一种做法,是贬值还是延期偿还呢?如果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出发,自然,延期偿还比较好一些,因为贬值是国家性质的破产,即在贬值的情况下,国家放弃履行自己的责任,并不全部抵偿债务,只抵偿一部分。但是从经济的观点出发,问题远非如此简单。如果金属货币的贴水不多,居民不习惯于纸币,商品价格不能随着贴水进行变化,那么,当然应该认为延期偿还比较好。然而,在纸币长期占统治地位和贴水很多的国家里,以及在商品价格已经受到贴水上涨的影响并且价格水平较高的国家里,把纸币市价提高到硬币的水平,等于商品价格的相应下跌,结果破坏了工业生产的正常进程。人为地降低商品价格要引起工业普遍紊乱,这就是在长期存在纸币的国家里,贬值是恢复货币本位最为适宜的办法的原因所在。

五、 俄国的纸币

俄国纸币出现在叶卡捷琳娜二世。1768年,在莫斯科和彼得堡创立了“纸币兑换银行”,宣言声称:它的任务是减轻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职能。纸币银行曾发行了数量上包含了硬币的纸币,而且所发行的纸币必须用金属货币来兑换。假设市民群众认为纸币比金属货币更好一些,因为金属货币(特别是现代流通中一般都用铜币)由于重量关系流通不方便。这些希望是无可非议的,而且纸卢布群众也愿意接收,尽管实际上没有进行兑换。但是,政府迅速地开始利用发行纸币来抵敷自己的需要,在完全忽视宣言承诺的情况下,结果所发行的纸币将完全被硬币储备予以抵敷。在1786年以前,纸币和银子达到等价。所发行的纸币数量在这一年度达到4500万卢布。不久,又数千万地大量发行纸币,接着又成亿地发行了卢布,于是这些卢布的市价开始下跌,被确为25戈比银子。n.n.考夫曼指出:“这种居民创立的新货币单位,获得了国家的估价为理想‘卢布’的四分之一,并按4纸卢布等于1银卢布进行结算,成为人民的固定不变的习惯,在十九世纪前半叶牢固地保持下来。” [35] 但是,由于实际的贴水同这种理想的纸币市价不相符,那么,所谓的“民间贴水”就成为它的修正量。在实际流通中,对理想的纸币市价(25戈比的银价)做了一些补充,即把理想的纸币市价接近于实际的交易所行情(一般超过25戈比的银价)。这种“民间贴水”在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样的,在人民群众对纸币在国际市场上的市价全然无知的情况下,经常是具有偶然性的。因此,俄国国内的货币流通似乎失去了一定的货币单位,因为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居民阶级中,纸币对金属货币的价值是不尽相同的。但是,“民间贴水”的这一事实本身表明,银子同纸币是作为货币进行竞争的。因而,实际上在纸币市价暴跌之后,金属货币开始重新进入俄国并同纸币并列进行流通。对此需要补充一点,纸币长期不具备强制性的市价,也不是必须接受的货币。仅仅在1812年的宣言中,由于表明允许可用纸币、亦可用银子签订债务,这才把接受纸币作为按对银子的市价进行一切货币交易所必需的货币。因此,纸币在1812年取得了强制性的市价,但是一点也没有促使其市价的上涨及其对金属货币的统一估价。恰好在1812年之后,“民间贴水”特别广泛流行。同时,在俄国货币流通中,硬币(银子)也获得了更大的作用。正是这个原因,政府准备通过减少纸币数量的三分之一来提高纸币市价的企图即通过向硬币流回国库来补偿纸币的减少的企图遇到了失败。

这一点迫使政府承认从根本上改革俄国货币流通的必要性。这一改革通过1839—1843年一系列的法律条文予以实施。改革的结果是纸币停止流通并被新的货币即国家信用券所代替,信用券全部换成硬币。3卢布50戈比的纸币等于1卢布的信用券 [36] 。

在克里米亚战争时期,兑换又被停止,贴水重新出现。在后来的土耳其战争时,信用卢布的市价下跌到63戈比金卢布,流通中信用券的数量达到12亿卢布。政府采取了延期偿还的预备措施,但是未能奏效。在八十年代末期,整理公债的念头仍然存在,因而政府倾向于货币贬值。为此目的,把纸卢布行市保持在同一水平上采取措施,在其行市下跌到一定标准之下时,耗费大量金额去购买国外信用券,并在其行市上涨到一定标准之上时,再将其销售出去。采用这些保卫措施已在九十年代前期,将纸卢布的行市保持在67戈比金卢布。

政府,尤其是在维特任财政部长时,开始坚持力争改用金币,尽管社会多数人抵制这一措施。停止实行纸币制度总是会碰到认为纸币制度对己有利的那些社会各阶层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俄国卢布的最低市价有利于地主,因为俄国粮食价格(使用信用卢布)必然高于对金子的贴水。但是这一抵制未能阻止货币改革。其他实力利益,首先是国家工业发展的利益,要求进行改革。维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工业,但是只有在外国资本流入俄国的基础上,工业发展才成为可能,因为外国资本家担心自己的货币在货币本位不稳定国家里受到阻碍。在交换中,资本家要求用同样的纯金来交换。这就决定了改革的命运。

为了不损害地主的利益,政府按1信用卢布为 戈比黄金的最低市价进行贬值,达到按最高市价恢复货币本位可能的目的。在1899年,发布了新的货币令,认定金卢布(含有17.424纯金成数)为货币单位。在私人之间的交易中,接受每笔足值银币(每卢布为50戈比和25戈比)到25卢布,而每笔非足值银币和铜币达到了3卢布。

发行信用券的定额如下:在发行6亿卢布以下时,必须占用半数黄金抵敷,发行超过这一数量的信用券,必须全部用黄金抵敷。

目前,经过维特货币改革后的17年,不能否认改革已取得全面的成效。俄国经受住了艰苦的战争和国内革命,而且没有停止兑换。俄国货币体制稳定的原因在于,用金属货币抵敷信用券的标准高,这项标准已用法律定下来,并且时刻加以坚持。外债使政府有可能完整地保持积蓄的黄金储备。但是,外债显然不是抵敷俄国预算赤字的无限制的来源,因而俄国将来保持金属货币流通将陷于危险状态。

六、 对货币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的总评价

货币在现代经济中的巨大作用引人注目,但是,要阐述这种作用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却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阐述货币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的初次尝试引起了过高地评价这种作用。重商主义者把货币看做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国家财富。从这个观点出发,国家的全部经济实力取决于该国拥有的货币数量。目前,这种观点谁也没有异议,但远不是一些重商主义者的理论有这种过高评价货币在当代经济制度中的作用的弊病。如果说重商主义者把货币当做国民财富的最为重要的形式,那么其他一些人则倾向于把货币当做当代社会整个贫困的原因和当代经济体制主要的和基本的祸害。所谓空想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的代表人物都醉心于通过货币改革来改革现代的制度即通过组织无货币交换(现代词义)从现代社会中把贫困根除掉。

例如,欧文通过下述方式进行论述。现代社会的贫困并不是取决于市场上产品的短缺,而是取决于居民缺少购买手段。目前,这种购买手段就是货币。如果能使居民不借助于货币购买物品,那么贫困也就无影无踪。但是,怎样来组织无货币的交换呢?为此目的,欧文设计这样一种体制即称为工人交易所——每个生产者都可把自己产品交给这种机购出售并在交换中取得自己需要的产品。谁有某种商品出卖,谁就带着该商品找工人交易所,交易所承当关照他们的销售。商品由交易所按照其劳动耗费价值给予估价。交易所发给商品供应者以收据,上面标明在该商品上花费多少工时。在交换中,商品供应者凭着这张收据能够在交易所取到他需要的同等劳动价值的商品。因此,欧文式的工人交易所必需完成双重任务,一方面组织无普通货币手段的商品销售;另一方面使商品价格同劳动价值相适应。

毫不奇怪,欧文式的交易所不能站住脚并会很快地垮台。交易所担负着商品经济中绝对不能解决的任务,第一个任务即提供销售全部商品的可能性之所以不能完成,其原因在于商品经济是非组织的经济,每个人均按自己个人的核算进行生产。因此,要做到生产的商品正是社会所需要的那种数量的商品,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如果一些商品生产的比需要的多,而另一些则生产的少,那么社会劳动比例就遇到破坏,有一部分产品就不能找到销路。任何机构也不能为这些多余商品找到销路。为了有可能把全部商品销售出去,需要按计划组织社会生产,而绝不是在于交换,祸根不在于交换,而在于生产。

因此,欧文的在无组织商品经济中要做到销售全部产品的想法是严重的误解。但是,他犯了这个错误之后,又连续犯了第二个错误,即他认为在无组织商品经济中能使商品价格符合其劳动价值的水平。欧文不了解市场价格波动的作用,市场价格波动在商品经济中对恢复社会劳动比例是多么需要。欧文企图破坏商品经济赖以存在的机制,因为正如以上所述,在商品经济中,商品价格的波动对社会生产起着调节者的作用。把商品价格下跌到一般水平之下,这是促使减少市场上生产超过需求数量的商品生产的唯一手段。

但是,继欧文之后,还有许多同样不了解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社会主义者顽固地坚持这种错误,幻想不通过改变资本家对工人的关系而通过改革货币流通的途径来帮助工人阶级。像欧文一样,蒲鲁东也企图建立贸易银行以期达到欧文式工人交易所那种目的,所不同的是蒲鲁东避开了欧文的第二个错误,他不想根据商品的劳动耗费价值来确定商品的价格。蒲鲁东的任务比较有限,他仅仅想采用市场条件所允许的价格,组织全部商品的无现金销售。但是,这个任务也没有完成,因为社会生产的非组织性使无货币的社会交换成为不可能。

从货币理论的观点出发,在阐明货币在现代经济中的真正作用方面,不借助货币来组织交换的尝试是很有意思的。货币绝不是资本主义世界的统治者,把货币看成是这个法制的全部祸根更是错误的。不是货币,而是资本充满在这个世界里,它有着特殊的社会关系,其基础是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而绝大多数的居民丧失这种资料。至于货币交换的必要性,自然是根据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商品经济所固有的那种无计划性而来的。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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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佩特在上述赫尔弗里希的著作第532页及以后协助撰写的目录。

* * *

[1] 这种观点目前遇到了以克纳普为首的强烈的反对者。他在其极为有趣的著作中(《货币国有论》),发挥了相反的货币理论,该理论基础是“货币是法权制度的产物”(《货币国有论》,第1页)。但是,不论克纳普的许多看法多么俏皮和令人信服,总的来说,它的称为“罢市论”的货币论区别于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就其“金属理论”的术语,是不能被人接受的。货币不是法权的产物,而是交换自然发展的结果。

[2] 舍非尔(3eффeль),旧容积单位,等于23—233升。——译者

[3] 施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2卷,第66页。

[4] 马克思著名的“价值形态”,看来符合历史实际。本文所引用的价格平衡再现了马克思的“扩大价值形态”。参见《资本论》,中文本,第1卷,第77页及以下各页。

[5] 克纳普断定货币是“罢市的支付手段”(《货币国有论》,第31页)。译为通俗的语言,则意味着“法定支付手段”。b.r.热列兹诺夫公正地指出,早在克纳普之前,德国经济学家盖恩在其著作《货币制度方面的错误》中(1900年)曾发挥过这种类似的货币观点。

[6] 对货币的需求是无限的,而对商品的需求则是有限的。货币对任何人都是需要的,而每种具体的商品,只能对某些人需要。但是能否使所有的商品具有成为共同需要的商品能力呢?有些经济学家,例如蒲鲁东曾幻想一种社会组织,在那里一切商品都能像目前货币那样轻易地寻找到销路。但是,蒲鲁东并不了解金和银已经成为作为共同需要的物品的货币了,而不是相反,因为金和银不是作为货币而成为共同需要的物品。换句话说,为了使某种商品成为共同需要的物品,必须使其具备金和银的特性。但是,由于我们不可能赋予其他商品以金银物理化学的特性,所以我们也不能赋予它们以货币的特性。

[7] 瓦格纳:《国民经济货币论》,第347页。但是,金子作为装饰品,其生产费用和价值之间的联系,较比其他多数商品的要疏远得多。正如已指出那样,黄金的年产量仅是其总贮备量的极小一部分。生产费用的变化,应当因此而非常稳定和持久,以便深刻地影响金子总贮备量,进而影响其价值。此外,金子开采本身由于自然条件的关系而不具备正常工业生产的特点,例如,偶然性和危险性因素在金子开采中起着突出的作用。

[8] 最近,关于货币的一篇最新论文的作者劳克林,在列举货币数量理论的现代追随者时,指出了沃盖尔、尼科尔森、戈申、吉芬、马歇尔等等。这些都是非常权威的名字。其中,马歇尔在英国现代经济学家中几乎享有最高的权威,他坚决地向一个议会委员会声称自己赞同货币数量理论。他说道:“我接受现行的理论,主张价格在持久平稳的条件下,通常与充当货币的金属数量成比例地上涨。”(见劳克林:《货币原理》,1903年,第293页。)同样,瓦格纳也在自己关于货币的最新著作中,承认自己在一定的有限意义上是货币数量理论的追随者。《社会经济货币理论》,第204、211页等。

[9] 约翰·穆勒说道:“在其他情况不变时,货币的价值与其数量成反比变化:一定的货币数量的增长,使货币的价值以同样的比例下降,而一定的货币数量的减少,则货币价值将以同样的比例增加。”(《政治经济学原理》,佩平出版社,第2卷,第14页。)

[10] 在十九世纪三十和四十年代,在英国,在数量理论追随者〔主要有o.劳埃德(奥维尔斯顿勋爵)〕直接影响下,由于1844年英国银行章程的变化,货币数量理论曾激起了长期论战。作为这次改革也就是货币数量理论的反对者图克即《价格史》多卷集的作者以及富勒顿显著地与众不同。最近,数量理论仍然多次成为科学讨论的对象。劳克林在自己引的货币著作中,曾用很多篇幅对其进行过批评,但是,劳克林的批评没有效力。最为成功的和令人信服的是施皮特霍夫的批评。(见施皮特霍夫:《数量论》,载《阿道夫·瓦格纳纪念文集》,1905年。)至于谈到瓦格纳,则他尽管对李嘉图学派所叙述的那种数量理论持批评的态度,但仍然认为该理论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按他的意见,“北美洲、大不列颠和大陆上的大规模的工业发展,其相当大的部分在近百年后半期应该算是受到新金币的影响。”(《国民经济货币理论》,第194页)瓦格纳反对这种意见,而在分析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价格运动时,不得不做出结论说:“在这段时间内,证明价格运动与贵金属数量运动有依存关系是不可能的。”(同上书,第445页。)

[11] 例如,像累克西斯那样的权威作者断言:从让·博当时代以来,谁也不能提出严重的和有根据的怀疑来,认为十六世纪价格革命的原因是美洲生产白银所致。(舍恩贝尔格:《政治经济学手册》,第4版、第1卷,第357页)。瓦格纳的说法亦是如此(见《国民经济货币论》,第438页)。

[12] 维贝:《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价格革命史》,1895年,第180页。

[13] 维贝:《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价格革命史》,第192页。

[14] 同上书,第162页。

[15] “西班牙的金银流入英国只能在1560年以后开始的”。(维贝:《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的价格革命史》,第304页)当时,罗杰斯、维贝所依据的资料指出:在十六世纪前四十年,价格尽管是缓慢地、适度地涨,但究竟是上涨了。在前十年,主要日用品、小麦和其他粮谷的货币价值,一般说来,保持前两个世纪的水平。在四十年代,则上涨20%~40%。这一上涨显然令人吃惊(罗杰斯:《英国劳动与工资史》,b.Д.卡特科夫译,1899年,第282页)。

[16] 维贝的上引书,第194页。

[17] n.n.考夫曼:《俄国的银卢布》,1910年,第218页。

[18] 李嘉图 问:“为什么在对输入的商品继续出现需求时,输入国家不能完全失去自己的货币和金属锭呢?”按货币数量理论的意义来回答它。(见《大卫·李嘉图文集》,季别尔译,第313页。)

[19] 在发达的信贷经济条件下,各国之间的货币移动,还受另一种迅速起作用方法调节,即利用贴现率。如果货币流出一个国家,那么,可借用这种方法减少银行的金属积存,即银行现金柜的硬币贮备就会减少。这一点将导致银行为保护自己的金属贮备而开始减少自己的信贷,并且因此而提高贴现率即银行为自己客户期票的贴现的利率。贴现率的提高直接降低全部长期期票的价格,这就是国外对这些期票的需求增加的缘故,并且国外资本开始流入这个国家以购买这些期票,正因为贴现率提高,通常会很快地出现硬币向这个国家倒流。但是,另外在获取信贷方面的困难对商品价格还产生间接的作用,因为贷款愈困难,对需要贷款的所有商人来说,则愈有理由促使他们匆忙出售手中现有的商品储备。所以,提高贴现率面临着引起商品价格下跌的趋势,也就是说从国外吸收货币。只有通过贴现率的手段,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才实际上影响商品价格。但是这种影响是间接的和暂时的,因为,贴现率的平均水平不影响商品价格,而且这种水平本身与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不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贴现率的波动与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的波动有联系,仅仅前者才能引起商品价格的相应波动。无论如何,现代经济具有一种保存一个国家免遭硬币损失的力量。在1897年俄国货币改革的准备时期,充分表现出对上述情形是无知的。俄国报界经常流露出惧怕的看法,说什么:在恢复纸币兑换黄金的情况下,国家很快就会失掉自己的黄金准备,它足以在数年内减少俄国输出自己的粮谷(例如,因为歉收),足以让黄金流往国外交换外国商品。这种表现出来的顾虑并不明白:我们输出减少必然造成输入也减少,这样看来,惧怕一个国家失掉货币是不切实际的。

[20] 为了使“格雷歇姆定律”能够发挥自己的一切作用,需要自由冲制任何一种铸币。如果不存在自由冲制铸币的话,那么劣等铸币(如果其数量受限)可能与优等铸币并行,而前者不会排挤后者。为什么在十六世纪前半叶在流通中不可能保持住英国足值铸币,其原因在于存在大量的已磨损的铸币,足以满足流通的全部需要。在一般的形式中,格雷歇姆定律不仅适用于各种质量的铸币,而且也适用于各种硬币和纸币,因为劣等货币(如果它的数量相当大的话)就具有排挤优等货币的趋势。

[21] 见克纳普:《国家货币理论》,第295页,克纳普阐述的英国货币流通史,与客观实际情况略有出入。

[22] 瓦格纳:《社会主义经济的货币论》,第674页。

[23] 考夫曼:《俄国银卢布》,第184页。

[24] 累克西斯:《纸币本位》,见《政治学辞典》。

[25] “在用纸币的交换中,国家不提供其他某种支付手段,因此纸币不是国家债券,即使表明纸币是债券也罢。”克纳普,《货币国有论》,第42页。

[26] 无论如何,数量理论在对纸币的问题上,比对金属货币问题上有着更大的意义。其原因在于纸币是地方 货币,而金属货币则世界通用 货币。纸币在国家发行纸币的限度之外,不再是货币,因为由此出现贴水,而金币仍然是通行的货币。这就是其价值不稳定的特点所在。

[27] 考夫曼:《俄国的银卢布》,第178页。

[28] 参见n.n.考夫曼货币改革史的货币通论部分,《俄国货币史》,第1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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