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这是议员们最后一次和谐共事。基本原则上达成的一致,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政策上也是一致的;在将这些原则运用于宪法的时候,派别间的分歧就出现了。
从网球场誓言到宪法大辩论这段时间,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温和派,或者也可以称为自由主义者。穆尼埃是他们的谋略家,克雷蒙特·通纳勒和拉里·托朗达尔是他们的雄辩家,马卢埃则是他们不那么显山露水的顾问。他们希望通过分权和多重制衡,能使他们的国家跟英国、美国一样自由。他们希望用三种办法来控制代议士:成立另一个议院,国王拥有否决权,国王拥有解散议会的权力。不过,他们的成功有赖于大臣们的支持和保守分子的配合。在他们看来,宪法只是调节和约束国民意志的一种手段;然而,在他们的对手、那些在浪潮汹涌之际掌权的人士看来,宪法则是实现民众意愿的一种工具。
民主派拒绝约束人民,不愿用英国的方式或美国的分权模式治理人民自己。当时,工人阶级并没有集中到城镇,因为工业化时代还只是刚刚露出晨曦,因而我们很难理解,第三等级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兴趣,为未来的冲突准备了素材。民主派领导人是迪波尔、拉梅特(lameth)和巴尔纳弗;有时,他们也得到西哀士的帮助;有时,塔列朗也会帮上一把;有时,他们的死敌米拉波也能助一臂之力。
不擅长处理国事的贵族则拥有两位强有力的辩论家:卡萨莱斯(cazalès),人们说他是富克斯的人,但他在不演讲的时候,很少跟富克斯在一起;另一位是莫里(maury),后来成为红衣主教和巴黎大主教,他的人品要比他的才能更低劣。贵族的人数占到国民议会的近三分之一,保持着议会内的均衡,他们其实是有力量制定一部1814年那样的宪法的。
这三个派别在多事的9月都干了些什么,导致了什么样的后果,就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问题。
从8月27日到10月1日这五个星期中,大家都投入到宪法大辩论中。宪法要维持在《人权宣言》所限定的狭窄界限之内,那个宣言宣称,人民授予全部权力,但它却不能行使任何一种权力。各方都有人对这一限制大为不满,因而他们对这一条给出了相反的解释。有些人希望设计出一种能够保证国民的意志通过其代理人始终主宰一切的机制,有些人则觉得,他们可以阻止这种情形发生。他们竭力争取建立一种更为宽泛的结构,试图沿着共和主义或保王主义的方向,打破那道壁垒。
这场讨论是由与教士的一场小小争执拉开序幕的。教士们注意到,在《人权宣言》中,引人注目地删除了国家教会的条文。他们担心,他们可能遭到剥夺,国教建制可能被打破。他们最开始时的那股热情立刻降温了。神职人员一次又一次地要求对天主教的地位予以承认。然而,他们的努力每次都遭到拒绝。教士们迅速地形成了一种情绪,莫里曾说过下面一句话,即表达了这种情绪:“现在提出的措施能够使宪法获得生命;但是,我们将投票否决它。”
8月31日,委员会提出了一个方案,拉里在一篇讲话中进行了解释,这个讲话属于当时最出色的演讲词之一。他坚持立法机构应该分立,而行政机构应当统一,他认为,这是自由政府的本质所在。几天后,米拉波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他说,危险并不来自国王,而来自代议士们,因为他们可以像英国法律所允许的那样,排斥陌生人而自己关门秘密讨论;他们也可能宣称自己是永恒的,并可以逃避任何控制。而借助国王,共和国将能拥有一种牵制他们的手段。国王是人民反对僭权的议员们的天然盟友,这些议员有可能形成一个新兴贵族阶层。立法机构应当只享有临时的强制权。国王才应当是人民的永恒的代表。从公众利益的角度看,拒绝给予国王以权力是错误的。在这里,我们已经能够部分地看出后来被拿破仑大大引申的理念了。
9月4日,穆尼埃站出来为自二己的方案进行辩护。在几个问题上,各方的看法其实并没有太大分歧。人们事实上都承认,没有国会,不能进行统治;国会必须每年开会;国会通过的法案需征得国王的批准;国会应当由平等的选区、间接的选举产生,选举权应与财产有一定联系。穆尼埃又进一步退让说,宪法不应赋予国王以否决权,大臣不能成为国民议会代表;能够提出法律动议的不能是国王,而只能是国民议会,国民议会应该有权拒绝接受提案。大家争论的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人民的代表是否应当受到上议院、受到国王的解散权和某种绝对的或临时的否决权的制衡?
反对穆尼埃的人中间,有几位是他的私人朋友,他们提出跟他进行谈判。他们准备接受他的两院制和国王绝对否决权的设想。但作为交换条件,他们要求,参议院对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只具有暂停性否决权(suspensive veto),国王也不能拥有解散议会的权利;应当定期召开立宪会议,以修改宪法。这些让步表示了他们的虚弱。立宪派仍然处于上风,8月31日,竭力鼓吹设立上议院的朗格勒斯(langres)主教以499票对328票当选为议长。如果说立法机构一分为二的设想确实属于多数意见,那么,他们提出的讨价还价条件则是单边的,民主派得到的将多于其付出的。穆尼埃为了继续维持那些认为他能够成功说服的人士的支持,拒绝做这笔交易。由于盟友们的背叛,他已经放弃了很多本应坚持的东西,而他提出的方案已经非常接近于后来使法国繁荣发展的那套宪制。
尽管如此,这次谈判的失败在宪法历史上也是一桩致命事件。如果有更灵活的技巧,对局势有更全面的了解,穆尼埃或许能够拯救他所依赖的保障自由的措施之一半。而最后,他却失去了全部。在那次会议上他拒绝作出让步的东西,在国民议会上却遭到了拒绝,再也没有人跟他开出他所拒绝的那个出价了。这个立法机构的会期为两年,于是,解散议会的权力也就没有用了。修订宪法的权利到了现实中,也没有想象中那样会导致剧烈的变化,因为在过去的86年中间,法国已经制定了14部宪法,也就是说,平均每六七年就有一个根本性变化。最后一点,在还没有决定参议院该如何组成之前,讨论参议院的否决权完全是无的放矢。自由派事业的这次惨痛失败,乃是由于他们缺乏必要的行事技巧,而不是由于他们的计划太过保守。穆尼埃倾心于某种世袭的贵族院;而8月4日以后,根本不会有人再考虑这一设想。而他也知道这一困难,尽管相当勉强,还是让步了。他又把国王的绝对否决权看得过于重要,不过,并不是这一点导致那次会议谈崩。他得到过拉法耶特的支持,这个拉法耶特的表现跟在消灭王权时一样令人畏惧;他所厌恶的米拉波有时也支持他。连西哀士都乐意设立两个议院,甚至可以设立三个,只要它们本质上仍是一院就行,也即分三组进行讨论,但选票则统一计算。西哀士还提出,到了一定时候,应当重新恢复一院三级的制度,这样,就会形成三个等级的人民的融合,就跟孕育万物的大地一样。
穆尼埃和他的一些朋友值得我们铭记,这些人并不像他们说过的观点那样为人周知,他们真诚地热爱自由;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渴望自由,并不是因为自由能给他们自己带来什么好处,而是为了自由本身,尽管获得自由的过程是艰难的,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充满了危险。他们让手段服从于目的,从来不把实现原则的条件当成终极原则的某种显现。为了保证《人权宣言》的实施,他们对未来的立法机构保持着警惕,因为立法机构不可能改进《人权宣言》,而只会危及它。他们希望制宪议会能够尽可能约束和限制以后成立的议会,因为任何人都不应当获得如此巨大的权力,竟然以整个人民的真正代言人的身份说话。
由于某种异乎寻常的运气,国民有时会作出明智的反应。但可以肯定,他们不会总是这样。国民是有感情的;他们也有偏见;他们经常是非常无知的;他们也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他们可能会由于某种邪恶的传统而堕落。他们不大可能会同意,权力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反而不如掌握在对他们行使权力的那些人手里;他们也不大可能承认,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并不能高于人民所遵守之法律。我们可以想象,他们会乐于通过立法机构,削弱《人权宣言》所规定的那些旨在保护少数和弱势者的保障措施。民众的意见是会迅速变化的,现在,它就已经变得更有利于暴力,更诱人犯罪了。《人权宣言》的一份草案就已经显示了这一点,它的起草者也承认,根据自然的法则,一个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做他喜欢做的事情;为了逃避压迫,可以进行压迫、监禁和破坏。
于是,那个写下这一条的人很快就获得了居高临下地支配人民的可怕权力,能够公然对抗政府的政策、政府本身和国民议会:马拉就是这样亮相的。社会上已经流传着一份应当被剥夺公权者的黑名单。有人向国民议会代表投递威胁信;8月底,巴黎正准备向凡尔赛进军,以赶走那些让人讨厌的议员们,只要在他们不再是不可侵犯的时候,他们就会立刻被推上审判台。这些就是自由的第一批果实,这就是自由主义者的应得之份和报酬。谁都不敢断言,在哪个国家,这样的事情不会导致这样的后果。在法国,人们一直相信,社会所急需的正是公民的勇气。复辟时期伟大的演说家德·瑟勒(de serre)曾在讲坛上强调,代议士群体永远是健全可靠的。他的话被他的一位保王主义听众愤怒的喝声打断了,这个人质问他,这些健全的议会是否也包括制宪会议,它以多数表决判处了国王死刑。他的回答在国会历史上是非常著名的:“是的,即使制宪会议也是健全的。如果它不是在短剑下进行思考,我们本来也就用不着那最可怕的犯罪活动了。”
反对上述观点的一方看起来组成了一个团结的阵线,然而,这一阵线由于一步一步地倒向民众而分崩离析了。一般来说,民众也都迫切希望实现政治自由,哪怕为此要付出很大的牺牲。而他们所说的自由,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摆脱现有的、积习很深的东西的压制。自由可能确实还有些别的内容,但他们不大清楚,也不大有把握。欧洲所有的经验都宣示了,行政部门一直在主宰立法部门,即使英国也不例外。因而,以为那些在几百年中有助于维护绝对君主制的力量,在两个月中就已经被摧毁,未免过于荒唐。它们需要被连根拔起,因而,冲突就将是持续不断的。
拯救之道似乎在于下面的原则:所有的权力都来自于人民,任何权力都不得悖逆人民。大众的意志应该通过某些形式表达出来,它不能受到任何障碍的妨阻。它的行动或许可能会被推迟,但不能被取消。它是一切东西的终极的主宰,它不需要向别的什么承担责任,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例外;即使《人权宣言》没有列举的权利,也都是不受限制的。《人权宣言》中规定的那些限制已经足够了,个人自由不需要更进一步的保护了。而国民自己已通过某种方式遴选其代表并对其作出授权指令,因而,国民就没有理由不信任其代表。
在研究这群未来还将发挥作用的公共人物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民族性的因素。将一切历史变化都归结为不同的民族类型或不同民族类型之混合,这样的哲学当然是最为粗鄙不过的,也过于含糊其辞了。有人谈论什么腐朽病态的希腊人、不忠贞的西西里人、傲慢而懒惰的西班牙人、精于算计的瑞士人、爱虚荣而活跃的法国人,都属于这种哲学的表现。然而,在法国,新闻出版自由确实体现了那些知道这种自由之脆弱和力量、那些曾经见识过斯威夫特、博林布鲁克 (1) 和朱尼厄斯 (2) 的人们所不熟悉的一种权力。莫里曾经说过:“我们享有新闻出版自由,因此,我们就享有一切。”1812年,当拿破仑看到他的大军穿过涅曼(niemen)入侵俄国的时候,正吹着马尔布罗克(malbrook)的旋律,他突然停下来大声喊道:“这支军队的力量还没有巴黎的那些歌曲的力量大。”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后来也说,有了新闻出版自由,就不会有值得人们去摧毁的滥权现象了。因为他写的是从来没有人写过的那种法语,他那洪亮而节奏感强烈的句子,冲击着他的同胞们的耳朵,具有巨大的说服力。1824年,他被免除外交部职务时,他的朋友,《辩论杂志》(journal des débts )编辑写信给外交大臣维莱勒(villèle),警告他:“我们已经推翻了你的前任,我们也有足够的力量推翻你。”维莱勒回敬说:“你们是靠保王党人的支持才推翻了我的前任的,现在,除非你们有革命撑腰,否则你们休想搞倒我。”不幸的是,这两个预言最后都变成了现实。夏多布里昂在报纸的协助下,先在1827年搞倒了外交部长,随后在1830年又搞倒了君主制。
1789年9月份,新闻出版自由仅确立四个月,舆论的专断统治就开始在欧洲大陆初显端倪。法国人错误地以为,新闻出版自由是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是全面保障人权的保护神。然而,如果它没有像自由主义的其他机制一样,没有在保护权利之时削弱权力,那它就没有价值。法国人认为,只要人民不受来自上面的压迫,他们也就不用防范来自他们周围的侵害了。于是,舆论所向无敌,人们轻易地屈服了,对于每天包围着他们的舆论,不得不忍气吞声。来自同类人的压迫,似乎不像来自上面的迫害那样令人憎恶。多数派在某种程度上吸收同化少数派,被认为是正当的。由于限制权力的工作已由《人权宣言》完成了,而创制权力的工作则留给宪法,于是,具有不同看法的人们得出了一个一致的结论:源出于人民的权力,不应当被多此一举地分割开来。
除了善于提出想法的西哀士和善于找到权宜之计的塔列朗之外,还有几个群体曾在不同时期与迪波尔领导的派别合作过的。其中包括一些最著名的法学家,他们希望改革法国长期施行的诸多法律和习惯制度,他们成了历届国民议会中的立法者,最后到拿破仑时代,他们终于完成了那部大法典。在敌视君主政体的一切派别中,他们是最有条理、也是最有韧劲的。巴黎律师界的领袖塔尔热(target)是他们中间最活跃的政治人物。当他听说有人计划使政府财政收入处于良好状态时,他说:“如果谁有这么一个计划,那就立刻将其扼杀掉。正是由于财政混乱,国王才给了我们权力。”经济学家跟法律家们一样系统、精确,他们想摧毁的东西更多。通过迪蓬·德·内穆尔,他们的各种理论获得了持久的影响力。
还有两三位未来的吉伦特派人士则主张,人民比议会代表更可信赖,应当由人民来批准宪法,甚至通过投票的方式由人民来决定是否采用某部法律。有两个人,现在还没有跟他们未来的牺牲品分道扬镳,他们提出更进一步的理由反对《人权宣言》,而倾向于将各种权力混为一体。在他们看来,代议和代表是对真正的民主制的背叛。由于人民不可能直接治理自己,由此推导出的原则是,应当让人民不间断地控制其代表,从而尽最大限度让人民接近于自己治理自己。国会代表在国会的投票,应当始终与在报刊、旁听席和人群中表达出来的选民的意愿保持一致。凡是有意识地违背选民授予之权力的行为,都是背信弃义。巴黎人是最高权力中最大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表达出来的意志,要比国会代表间接表达出来的意愿真切得多。这些人士中有一位是巴雷尔,他提出了一个巧妙的方案:每一部法律,必须等待下一次选举结束之后才能审议通过,因为这时,国民已经通过强制性授权指令对这些法律表明了态度。因而,他也反对国王拥有否决权和解散议会的权利。
罗伯斯庇尔不主张推迟通过法律,而是提出将法律留给下届议会来正式批准,他们也可以废除上一届的错误立法。他指出,对权力应当依其所显现的危险的程度而予以监督约束。罗伯斯庇尔认为,目前,不能体现民意的权力所潜藏的危险,超过了他们所代表的权力本身可能带来的危险,这些代表本来应当更好地代表群众的需求和意愿的。他认为,国民应当自己统治自己,国民的意志只有一种,而不能有两种。假如整体不能主宰局部,那么,局部就会主宰整体。因此,罗伯斯庇尔的结论是:现在必须创建足够的权力,以镇压外部的敌人,也镇压内部的敌人;前者威胁着国家的安全,后者威胁着国家的进步;而穷人要改善自己的境遇,就必须牺牲那些曾经压迫过他们的少数。他终于走到了这个逻辑的尽头,经过一番复杂的思想过程,自由的观念转化成了暴力的观念。从西哀士到巴尔纳弗,从巴尔纳弗到卡米尔,从卡米尔到比佐(buzot),从比佐到吉伦特派和后来屠杀吉伦特派的雅各宾党人罗伯斯庇尔,我们看到了一条长长的政治上可能的线索,尽管其间的转换过程被层层遮掩着,其逻辑却是一以贯之的。
9月的第二周,穆尼埃的宪法草案被所有这些力量的同盟给打败了。主要的问题,即是否设立参议院的问题,根本就没有得到认真的讨论。议员们担心,参议院将成为被打败的等级的庇护所,甚至这些等级自己都不为它辩护。因为,他们不希望看到在他们的废墟上又建立起一个新的贵族制度;他们怀疑,政府可能会偏爱那些及时改变立场的少数贵族,而在其他人眼里,他们却是变节者。人们普遍认为,就抵御行政权力而言,单院制议会比两院制力量更为强大。人们设想,到了已经垮台的贵族不再顽固抵抗、国王已经接受其权力削弱的状态之时,再行考虑设立一个参议院。
9月8日,国民议会议长、朗格勒斯主教拉·吕泽纳(la luzerne)受到攻击被迫辞职。次日,议会在贵族弃权的情况下,以499票对89票通过决议,采纳了单院制方案。
9月11日,决定性分裂出现了。穆尼埃坚持要规定国王的不受限制的否决权。辩论形势对他不利。他自己一边的人也承认,国王或早或晚总得屈服于议会。其他人都一致认为,国王只可以在前后两次选举都决心坚持国王所否决的措施之前,坚持自己的意见。他可以抵制一届国会的意志,甚至可以抵制两届国会的意志;但如果第三届国会继续坚持,他就必须让步了。大臣们不可能再坚持国王非要获得绝对的否决权,否则,恐怕连暂停性否决权都没有了。国王自己也给国民议会写了封信,告诉大家,他对临时否决权已经很满意了。穆尼埃不允许朗读这封信,而最后尽管朗读了,也没能影响投票结果。穆尼埃的动议以673票对325票被否决了。在捍卫上议院时,保守派人士背弃了他;穆尼埃在捍卫国王权力的时候,国王又背弃了他。这是一次全面的、最后的惨痛失败。因为他失败之后,也就没有人再致力于追求那种贵族权力受到限制的贵族制的事业了,也无人致力于追求那种国王权力受到限制的君主制的事业了。上一次,民主派以410票的优势获胜,这一次,他们又以350票的优势获胜。为在法国实行英国模式的政制而进行的这番奋斗,最终失败了。
9月12日,穆尼埃和他的朋友们退出了宪法委员会。从获胜的多数中立刻选举产生了一个新的委员会。在这一关键时刻,国王召开了一个秘密的御前会议,在会上,保王党人建议国王到外省寻求庇护。路易十六拒绝听取他们的建议。而现在对自己的胜利洋洋得意的多数派则要求国王正式批准8月4日的政令。9月18日,他以不大常见的才能起草了自己的回复。他采纳了西哀士关于取消什一税的论点。他说,如果大量收入都给予土地,那么,本应当承担最大份额负担的富人,却会得到最多。小地主只能得到一点点收入,而那些根本没有土地的人却会遭到榨取以供养教士。因此,那种做法不能减轻国民的负担,而只是牺牲一个阶层而解除另一个阶层的负担,富人受益,穷人却付出代价。
国民议会坚持认为,废除封建制是宪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国王也应当对此无条件地予以认可。不过他们许诺,在立法机构完成该政令的过程中,会对国王的看法给予最大限度的尊重。国王在次日就对其给予了正式批准。此后,国民议会作出了相当大的让步。9月21日,议员们表决通过,暂停性否决权应当对两届议会均有效。表决结果是728票对224票。
9月15日任命的新宪法委员会花了两周时间完成了他们的宪法纲要,而他们所采纳的原则是,实行单院制,国王没有解散权,授予国王在无法阻止一项立法的情况下搁置它的权力。9月29日,该委员会书记员图勒(thouret)向议会阅读了他们起草的宪法。会场上响起的是图勒的声音,但背后操纵的人却是西哀士。在那个关键时刻,他的成功预示着大革命的灾难,并改变了他在其中的地位。以前,他提出的《人权宣言》草案未被采纳;他提出的取消什一税、恢复国家信用的建议也遭到了拒绝;他提出分开国民议会,部分重建三级会议,并且永远不允许通过普选像一个巨人获得新生那样产生新议会,他的这个有利于行政部门的提议,也没有得到支持。但他依然想给自己的基本理论创造出实施机制,这个理论就是:法律应该体现遵守法律者之意志,而不代表颁布法律者之意志。为此,西哀士废除了历史上形成的省界,而将法国分成区(department,省一级单位)。除了巴黎之外,还将设立18个区。这些区要尽可能按45英里方圆大小来平均划分,因而,其人口和财富大相径庭。而每个区平均地选出9位代表:3位按照地区划分,3位基本上按人口,还有3位则按该地区对于国家收入的贡献来确定。这样,地区、人口数量和财富都分别有所体现。
国民议会代表经过三个层次选举产生。纳税人在最低级的市镇议会中选举产生市镇(commune)的选举人,市镇是一种政治单位,方圆大概15英里;市镇的选举人派出代表到区里,由此选举产生国民议会代表。那些不纳税的人没有资格参与国事,像女人和未成年人,他们享受政府的好处,但由于他们不能自立,所以,他们也就不具备作为积极公民的能力。按照平行的程序,各级议会选举产生地方行政当局。在这里,他所依据的原则是,行使权力的权利必须自下而上获得,而权力的实际行使只能自上而下。
正是这些措施,形成了我们今日所看到的法国的制度;当这些内容在12月成为法律的时候,新宪法的主体已经完成了。它主要是8月4日到9月29日这两个月的成果。而最后颁布实施要到两年之后。没有任何立法性文件比法国人的智慧在第一届制宪国会上之结晶失败得更悲惨的了,因为它只实行了仅仅一年就被废除了。
就在议员们为这部没有经受得起1792年风暴袭击的宪法之制定起草纲要的时候,还发生了很多事情。国家的财政已经崩溃了;神职人员和教会派已经被迫走向了激烈对抗的路线;军队几乎完全解体了,当战争爆发的时候,政府手中根本就没有军队可用。在瓦朗纳斯(varennes)之后,国王在和平的时候没有用处,在危急和遭受入侵的时候,又什么事也办不到;这种局面不仅仅是由于他遭到逮捕、监禁而使王权被废黜,也是因为他的逃跑等于公开承认了他自己对于他所管理的机构的敌意。
9月29日的宪法方案的核心想法,即小省大市的想法,从来没有获得过好评,也一直没有被采纳。西哀士将行政单位放在市镇,这是他起的名字,每个区有9个市镇。他的用意是,这样一来,整个法国就只有720个自治单位。而国民议会所设立的市镇却不是720个,而是44000个,市镇比行政堂区也就大不了多少,这使得行政管理体系支离破碎。乡村的政治智慧取代了拥有35000位居民的镇或地区的智慧。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可悲的结果,既有立法机构的责任,也有宫廷的责任;问题既在于立法本身,也在于我们已讨论过的当时决定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自国王逃亡瓦朗纳斯失败之后,任何君主制政体都不可能获得成功了;但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一政体,即引起穆尼埃和西哀士激烈争论的政体,却并不是一种失败的政体。拒绝英格兰模式并没有导致法国迅速从1791年的政体转向共和政体。然而,曾经占据主流的那个宪法纲要确实存在种种缺陷,它必须承担部分罪责。政治科学强烈要求,必须靠多元和分立来操纵权力,国民议会却青睐整体性和单纯。
法国国会的古老政策几乎已经暗示了某种司法审查法院(a court of revision)的存在,但这种概念在美国最高法院中还没有显示出来呢,要到西哀士提出那些看法之后很久,才能看得出来。可以在各省的议会中建立一个有实权的参议院,但古代的省已经遭到了毁灭,而新的行政区划还没有出现,或者还只是隐藏在人们心照不宣的想象中而已。
立法机构与行政部门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权力分立,因为国王面对国民议会的多数无计可施。没有参议院,国王没有立法提案权,没有解散议会权,没有有效的否决权,也无法依靠司法因素或联邦因素。这些缺陷的意义各不相同,但合在一起,却背离了分权原则,而这一原则对于稳定是有益的,对于自由是至关重要的。
应该受到责备的不仅是那些实施了这些措施的人士,还有那些反对这些措施的少数派。穆尼埃把大臣们与国民议会隔绝开来,又拒绝授予国王——也就是他们自己——以提出法案的特权,从而刺激了大臣们的疑心和猜忌。他也赋予了绝对否决权以本来就不具有的重要性;而由于大家都知道他希望第二个议院的议员是世袭的,从而堵塞了设立上议院的一切可能性。当然,曾经为贵族制的崩溃而满心喜悦——尽管这不能说不正当——的人士,更应受到责备。为了不让国王随便进行干预而选择了暂停性否决权,国王当时接受了下面的论点:宪法只能掌握在国民议会手中。但当路易十六对8月4日的政令正当地予以驳回的时候,他却遭到这种论点的反击,国王的否决遭到国民议会的断然拒绝。
在保守派犯下道德上的错误之前,民主派就犯了知识上的错误。他们拒绝设立上议院,因为他们害怕它会被用来奖赏那些在一定程度上被他们打败的那些人士中之某些。他们不希望宪法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于是,他们也没有投票支持那些有可能拯救宪法的措施。革命者大可以把他们算作自己反自由主义的同盟军。
出自宫廷的口号及他们所采取的令人遗憾的方针政策都遭到了报应,这些报应最后都落在了国王头上。9月下旬,一位贵族告诉国王,他对他看到的一切忧心忡忡,准备回到乡下,国王说,“是的,”国王让这位贵族躲避风头,“事态确实日益糟糕,除了采取不受限制的暴行之外,没有别的办法能改进我们的处境。”针对这一段话,著名的教条主义者罗耶尔·科拉尔德(royer collard) (3) 曾在后来说,在大革命中,所有的派别都是真诚的,只有保守派是例外。
从8月底开始,那些在急剧变革过程中操纵着暴民之兴致的巴黎煽动家们,对凡尔赛持续地施加压力。国民议会中非常著名的一位律师图勒在8月1日当选为议长,但他拒绝了这一荣誉。有人曾警告说,他不那么受人欢迎,于是,他面对这一威胁退缩了;面对米拉波所说的有些人正在抵制的那股汹涌而来的潮流,他屈服了。他改变立场投向了另一边,很快成为他们的领导人之一。这个著名人物的这一经历,是刚刚开始的变换门庭的一个例子而已。其后,那些没有个人信念或者缺乏坚持自己信念的人格力量的人,经常会上演这样的戏剧。
由于向下堕落的趋势是如此地显眼,用暴力成功地打倒国王和贵族这一事实教给人们的经验,完全有可能被用于对付国民议会。因此,一些非常严肃的政治人物试图采取某些办法遏制这样的活动。沃尔内(volney)不是一位能言善辩的人,但他是国民议会的文士中最有名的一位,他在9月18日作出了这样的努力。他提议,应当举行一次新的议会选举,这个新议会不应当包括这么乱七八糟的成分,在这里,阶级利益是不应予以考虑的,也不应被人所知。他提出动议,这个新议会应当体现平等。议员们则提醒他不要忘记他们的网球场誓言,也即在法国成为一个宪政国家之前,本届国民议会不能解散。于是,他的抗议无果而终。但在当时的法国思想界,没有谁比这个发出了高声警告的人更完美地属于主流哲学的了。
10月2日,宪法的前几章准备提交国王批准。这一部分包括《人权宣言》,包括整个9月所采纳的那些重要措施。新当选为议长的穆尼埃拿着这些条文去见国王,而正是这些条文,断送了他自己的理想。路易同意作出回复,穆尼埃也没有催促国王。他们两人都幻想,可以拖延下去,最终可能不了了之。5月份的时候,浪潮还很平缓,他们没有意识到,1月份,已经变成了汹涌的激流。到了这个时候,在所有保王党人中自由主义色彩最浓厚的这位人士领导下的议员们,对于这种拖延,是按小时计算的。
整个9月份,在巴黎,由拉法耶特领导的维护秩序的武装力量,与王室控制的蠢蠢欲动的军队之间,彼此高度戒备着对方,准备进行一场殊死搏斗。不断有传言威胁说,要进军凡尔赛,每有这传言,拉法耶特就保证说,他能够平息这场风暴。随着风暴的动静越来越大,他一天一天地使自己成了国家的主宰者。政府对于这种保护关系越来越不满,它的判断是,进攻的危险是可以避免的,不能通过国民卫队司令可疑的忠诚和更为可疑的指挥才能,而应直接诉诸国王。他们召集以效忠国王著名的佛兰德斯步兵团,要其在10月某日开进,这样就有了一千精兵强将。他们抵达之后,军官们被他们在凡尔赛的同事们邀请参加在剧院举行的接风晚宴。这些军官同意了,并提议为国王的健康而干杯。就在这个感人肺腑的时刻,国王和王后驾到。这些人随后表露出来的感情表明,他们对国王的感情,并不仅仅是对待一位获得授权、没有不可废止的权力的政府官员的那种冷静、得体。从这些军人和情绪激动的保王党人的喊声中,人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个人效忠的口气和那种骑士的忠诚与信念。巴黎的煽动家们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再次决心攻占他们觊觎已久的这个地方。
曾经孤独地坚持分权和自由原则的财政总监内克尔,则一天一天地让阵地丧失在自己的敌人和朋友手中,而他自己手中尚存的那点权力,已经成为被遗弃的宫廷的一丝希望所在。内克尔已经知会国民议会,他无法借到贷款,他请求大幅度提高直接税。没有人耐心听他讲话;他就是对米拉波讲的,但米拉波一点没有被他打动。9月26日,内克尔又作出一次努力,获得了他政治生涯中最辉煌的胜利。在一次显然是没有预先准备的讲话中,他描绘了一幅即将到来的国家破产的悲惨图景,他以下面的话结束了自己的讲话:“这些危险就在你们面前,请你们三思!”国民议会被他的这种情绪感染了,全体一致通过了他的提案,他被救了一把。没有任何人知道,在这个人身上竟然还有这么一股强大的力量。
在生命留给他的最后十八个月中,米拉波的影响力和偏好经历了多次变化;但在危急时刻,他有能力控制各个派别。从那一天起,宫廷终于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知道他能够干什么了;他们也知道他的飞扬跋扈的精神如何渴望服务于王室的事业,我们现在就会看到,什么人将试图在为时已晚的时候讨好他并战胜他,什么人在时间未到的时候试图排挤他。
至此,大革命的第一阶段就告结束了,国王遭到囚禁的事就要发生了。接下来的两天,10月5日和6日的事态,构成了一幕完整而连贯的戏剧,是不能分离的,这将是我们下一章讨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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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olingbroke,疑为henry st. john bolingbroke,英国托利党政治家、自然神论哲学家,反对传统的宗教信仰。——译者
(2) junius,1769年到1772年间在伦敦一家报纸连续发表猛烈抨击英国内阁信件的作者的笔名,其真实面目始终不为人知。——译者
(3) doctrinaire,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一群保王党人,他们希望调和君主制与革命,权力与自由,其领袖正是此处提及的科拉尔德。——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