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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我与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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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研究已经将我们的兴趣过于专一地带到了被压抑上面。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就自我这个词而言,它在适当的含义中,也可以是无意识的,那我们应当对自我的研究多感兴趣一点。迄今为止,我们在研究中的唯一指导就是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区别标志,然而最终我们已经认识到这种区别是多么的模棱两可了。

现在,我们所有的知识全是与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甚至只能通过转变为有意识的方法来了解无意识。但是等等,这怎么可能?我们说“将某种事物变为有意识”是什么意思?怎么才能做到?

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将要开始进行联系的这一出发点。我们已经说过意识是心理机构的“表象”,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将之归结为一个在空间上第一个接触到外界世界的系统的一项功能——所谓在空间上并不只是功能上的意义,在这种场合下,还是结构解剖上的意义。(1)我们的研究太过于将这个感知表面当作出发点了。

所有从外部(感官知觉)和从内部获得的知觉——我们称之为感觉和感情——从一开始都是有意识的。但是那些我们或许以思想进程为名来总结——粗略而不严密地进行——的内部进程呢?它们扮演的是精神能量的替代物,这种精神能量在转变为行动的过程中,会在器官内部的某处受到影响产生转变。它们是向着意识形成的表面推进的吗?还是意识在朝着它们前进?显然这是人们开始认真地采用心理生活的空间观念或者“地形学”观念时会遇到的难题之一。这两种可能性都同样地难以想象,一定会有第三种选择。

我曾在另一个地方提出过(2),无意识与前意识观念(思想)的真正区别在于:前者是在一些未知的物质上进行的,然而后者(前意识)在此之外还与词表象有关。这是表明这两种体系,前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区别标志的第一次尝试,而不是它们与意识的关系。“一个事物如何变得具有意识”这个问题因此可以更便利地描述为:“事物是如何变为前意识的?”答案则是:“通过与与之对应的词表象产生联系而成的。”

这些词表象是记忆的残余物,而它们之前是知觉,并且就像所有的记忆残余一样,它们可以再次变成意识。在我们进一步思考它们的本质之前,我们开始有了一种新的发现,一个成为过意识知觉的事物可以变得具有意识,而所有从内部产生(除开感觉)的任何想要成为有意识的事物必须想办法将自己转变为外在的认知:只有通过记忆追踪的办法才有这样的可能性。

我们将记忆残余看作处在与知觉—意识系统直接毗邻的系统当中,如此,那些残余的情感灌注就可以轻易地从内部延伸到知觉—意识系统的元素当中。我们立刻就会在这里想到幻觉,想到那些最为生动的记忆总是可以同幻觉和外部知觉区分开来。但是我们也会立刻想到,当记忆被记忆系统中仍存在的情感关注恢复时,以及——相反地——当情感关注不是仅仅从记忆追踪中向知觉元素散开来,而是完全地跨过去时,与知觉并没有明显区分的幻觉就会产生了。

词语的残余从根本上是来源于听觉的知觉,因此前意识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有着一种特殊的感官来源。词表象的视觉成分则是次要的,通过阅读获得,并可以在一开始时放在一边。因此除了聋哑人以外,词语的运动印象是作为一种辅助的表明作用。从本质上来说一个词语归根结底是一个之前所听到的词语的记忆残余。

当这些残余是一定的事物时,我们一定不能因为对简单化猜想的喜好就忘记了视觉记忆残余的重要性,或者否认在视觉残余的恢复中,思想进程变为有意识的可能性,而对许多人来说,这是他们最喜欢的方法。对于梦和幻想的研究正如瓦伦东克的观察展示出来的那样,可以给予我们一种关于视觉思考的特性的观念。我们认识到在视觉思考中成为意识的东西只是思想的具体素材,并且这个素材里的各种元素之间的关系是不能被给予视觉表达的,它们乃是专门描述思想的东西。因此,形象思维只是一种极不完全的成为意识的方式。在某些方面,它也比词语思维更接近于无意识进程,并且毫无疑问它在个体发生方面和语系发生方面都要比后者出现得更早。

再回到我们的争论上来。因此,如果这是某种完全无意识的事物变为前意识的方式,那我们如何使一个受到压抑的事物变为(前)意识这个问题就可以这样回答:通过在分析的工作中提供前意识的中间关系来做到这一点。因此意识是停留在它所处的位置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无意识并不会上升成为意识。

外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清楚易懂的,然而相反地,内部知觉与自我之间的关系需要特别的研究调查才能发觉。它再一次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疑问,那就是我们将全部的意识归结为一个简单浅薄的意识知觉系统是否是正确的。

内部知觉会产生最多种多样的感觉进程,当让也会产生出现在心理器官最底层的感觉进程。我们对这种感觉和感情知之甚少,那些属于是快乐还是不快乐的系列问题也将仍会被看作它们最好的例子。它们比产生于外部的知觉更为原始、更为初级,它们即便在意识模糊不清时,依然可以产生。我曾在别处表达过我关于它们更大的经济重要性的观点和对于这一点的心理玄学的理由。这些知觉是多室的,如同外部知觉一样,它们也许是在同一时间产生于不同的地方,也许因此具有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特性。

具有令人愉快性质的感觉并没有某种天生的激励作用,然而那些令人不快的感觉却有着最强的激励作用。后者更能促进改变、促进发泄,并且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将不愉快诠释为情感灌注的提高而将愉快看作情感灌注的降低了。让我们将变为愉快和不愉快的意识的这种数量和质量称作心理事件进程中的“某种事物”吧,问题就变成了这“某种事物”是否能在自己所处的位置上变为有意识的,或者是否它必须首先被传递给知觉系统。

临床经验决定了后者。它向我们展示了这“某种事物”的行为就像被抑制的冲动。它能发挥出一种推动力,而不会让自我意识到这种强迫性,直到对这种强迫性的抵抗出现和对发泄反应的迟滞的出现,“某种事物”才立即变为不愉快的意识。同样地,物质需求中产生的张力可以保持无意识,因此疼痛——处于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之间的一种东西——也能够这样,尽管它的来源是外部的世界,它仍然可以表现得像一种内在的知觉。因此,感觉和感情确实也只有通过触碰知觉系统才能转变为意识。如果前进的道路被禁止,它们就不会变成感觉,尽管与它们相契合的“某种事物”在刺激的过程中好像变成了感觉一样。然后,我们以简约的、不完全恰当的方式来谈论“无意识感情”,将它与并非无懈可击的无意识观念相类比。实际上,区别在于与无意识观念相关的环节在无意识观念能够被带入意识之前必须被创造出来,而感情则自己直接发送。换句话说: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区别在涉及感情时便没有什么意义了。这里,前意识退出了——而感情或是有意识的,或是无意识的,甚至当感情依附于词表象时,它们变成意识也不是由于这个依附关系,它们是直接变成意识的。

词表象所扮演的角色现在已经变得非常清楚了。通过它们的干预,内部思想进程被转化成了知觉。就像定理的证明过程一样,所有的知识都有它外部知觉的根源。当出现高度精神灌注的思考进程时,思想实际上已经被认识到了——就好像它们是来自外部并且因此被认为是真实的一样。

在澄清外部知觉与内部知觉还有表面的意识知觉系统之间的关系后,我们就能继续研究得出关于自我的观念了。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它起源于知觉系统这个中心,以接受毗邻记忆残余的前意识为开始。但是正如我们认识到的那样,自我也是无意识的。

现在我认为我将通过跟随一位作家的建议而获得巨大的成果,这位作家出于个人动机徒劳地断言,他与纯粹科学的严谨毫无相关。我所谈到的是乔治·格罗代克,他总是孜孜不倦地坚持说被我们称之为自我的东西从本质上来说在生活中的行为是被动的,并且在他的形容中,我们是靠着一种未知的不能操控的力量“活着”(3)。我们都有着相同种类的感觉,并且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在科学的构建中为格罗代克的发现寻找一席之地。我提议应当对其进行重视,称呼产生于知觉系统并开始于前意识的实体为“自我”,并跟随格罗代克将思维的其他部分,即这个实体所延伸所至的,表现得如同无意识一般的部分称为“本我”。(4)

我们很快就能看到我们是否能为了描述或者理解的目的,能否从这种观点中获得任何好处。我们现在将一个个体看作心理的本我,未知和无意识的心理本我,自我存在于本我的表面,并从本我中产生了知觉系统的核心。如果我们尝试用一幅画来作为示范的话,我们必须附带说明,自我并没有完全包裹住本我,只是在一个程度上覆盖了本我,并且在这个范围类,知觉系统形成了它的表层,或多或少地就像胚胎依赖于卵细胞一样。自我并没有同本我明确地分离开,它的下层部分是并入了本我的。

但是被压抑的也同样并入了本我,并仅仅是它的一部分。被压抑只是因抗拒压抑从而与自我完全割断开,并可以通过本我来与自我发生联系。我们立即明白了基本上所有我们在病理学的煽动下所画的分界线,都只是与心理器官的表面有着关系——这是我们唯一知道的。

我们也许可以补充说,自我戴着一顶“听觉的帽子”——只是从一方面来说,正如我们从理智的分析中得到的一样,可以说这顶帽子是歪着戴的。

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来,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而本我会通过知觉意识这个媒介受到外部世界直接影响的改变。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表面分化的一种延伸。此外,自我似乎在将外界世界的影响带来施加在本我及它的趋向之上,并尽力用现实原则来代替本我中起着无限主导地位的宽宥原则的地位。对自我来说,知觉扮演的角色有如本能之于本我的作用。自我代表着也许会被称作理性和常识的,带有强烈感情的东西,与本我刚好相反。全部这些都是与我们所熟悉的普遍特质相一致的,但是同时,这仅仅被认为适用于一般水平或“理想的情况”。

自我的功能重要性显现在:通常情况下,对能动性的控制会转移到自我的掌控中。如此,它与本我的关系就像是骑在马背上的人,在约束马的强大力量。骑手试着用自己的力量来控制马的力量,而自我则是借用其他力量来做到这一点。这个比较还能延伸得更远一点。如果一个骑手没有与他的马分离开来,那他则会被迫引导马走向它想去的地方,自我也是一样的,它有着将本我的意愿转化为行动的习惯,就好像这是它自己的意愿一样。

除了知觉系统的影响之外,另一个因素似乎在自我的形成和与本我的分化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作用。一个人的身体,尤其是他的外表,是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都会产生的地方。它如同其他事物一样可以被看到,但是对于触觉,它会产生两种感觉,其中的一种是与外部直觉相当的。生理心理学已经充分地讨论了一个人的身体在知觉世界的各种事物中获得它自己的特殊位置的方式。疼痛似乎在这个过程中也起到了作用,我们的器官在病痛中得到新的知识,这也许是我们通常获知我们身体大致情况的典型方法了吧!

自我首先并且首要说来是身体的自我,它并不仅仅是一个表面的实体,它本身即是表面的投射。如果我们想找到一个结构上与它类似的东西的话,我们最好将之看作解剖学家们提出的“皮层生命体”,它倒立与大脑皮质中,竖起脚跟,面向身后,并正如我们所知的,言语区域在它的左手边。

自我与意识的关系已经多次讨论过了,但是在它们的关系中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在这里描述清楚的重要事实。尽管我们无论去哪里都会习惯性地伴随我们的社会和伦理的价值标准,但是我们在听说较为低级的情感的活动场面是无意识的时,我们没有感到惊讶。此外,我们猜想心理功能在我们的价值标准中排名越高,那它就越容易找到通向获得意识的道路。但是在这里,心理分析的经验还是让我们失望了。从一方面来说,但是我们有证据表明,即便是微妙的、困难的,通常需要强烈思考的智力运作都可以在前意识下执行,而不会变为意识。这样的例子是不容置辩的,例如,它们可能发生在睡眠状态下,比如一个人在醒来的一瞬间找到了一个非常困难的数学难题的解法,而他在前一天的苦苦思索中却毫无所获。(5)

但是,还有另一个奇怪得多的现象。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一些人的自我批评和良知的官能——一些非常高级的心理活动——是无意识的,并且在无意识的状态下产生了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分析中,抗拒仍保留在无意识状态这样的例子也绝不是独一无二的了。但是这项迫使我们不顾更好的批评判断而谈论“无意识罪恶感”的新发现要比其他事物更让我们手足无措,并给我们出了新的难题,特别是当我们发现了在众多神经机能病例中,这样一种无意识的罪恶感起到了一种决定性的经济角色,并为复苏的道路设下了强大障碍的时候。如果我们再一次回到我们的价值标准中,我们一定会说不仅自我中最低级的事物,还有自我中最高级的事物都可以是无意识的。因此我们仿佛得到了我们刚才所称的意识自我的证据:自我首先并首要地说来是一种身体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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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超越唯乐原则》。

(2) 见《无意识》。

(3) 见格罗代克著作(1923)。

(4) 毫无疑问,格罗代克是以尼采为榜样,尼采习惯于用这个语法术语来表达我们的本性中的非人格和所谓自然法则主题的东西。

(5) 我是最近才听说这样的例子,实际上这个例子对于我在“睡梦工作”中的描述来说,是个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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