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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释新民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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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云者,非欲吾民尽弃其旧以从人也。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二者缺一,时乃无功。先哲之立教也,不外因材而笃与变化气质之两途,斯即吾淬厉所固有、采补所本无之说也。一人如是,众民亦然。

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祖父传之,子孙继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斯实民族主义之根柢源泉也。我同胞能数千年立国于亚洲大陆,必其所具特质有宏大、高尚、完美,厘然异于群族者,吾人所当保存之而勿失坠也。虽然,保之云者,非任其自生自长,而漫曰“我保之,我保之”云尔。譬诸木然,非岁岁有新芽之茁,则其枯可立待;譬诸井然,非息息有新泉之涌,则其涸不移时。夫新芽、新泉岂自外来者耶?旧也而不得不谓之新,惟其日新,正所以全其旧也。濯之拭之,发其光晶;锻之炼之,成其体段;培之浚之,厚其本原;继长增高,日征月迈,国民之精神,于是乎保存,于是乎发达。世或以“守旧”二字为一极可厌之名词,其然岂其然哉?吾所患不在守旧,而患无真能守旧者。真能守旧者何?即吾所谓淬厉其固有而已。

仅淬厉固有而遂足乎?曰不然。今之世非昔之世,今之人非昔之人。昔者吾中国有部民而无国民,非不能为国民也,势使然也。吾国夙巍然屹立于大东,环列皆小蛮夷,与他方大国未一交通,故我民常视其国为天下。耳目所接触,脑筋所濡染,圣哲所训示,祖宗所遗传,皆使之有可以为一个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家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乡一族人之资格,有可以为天下人之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国民之资格。夫国民之资格,虽未必有以远优于此数者,而以今日列国并立、弱肉强食、优胜劣败之时代,苟缺此资格,则决无以自立于天壤。故今日不欲强吾国则已,欲强吾国,则不可不博考各国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者而取之,以补我之所未及。今论者于政治、学术、技艺,皆莫不知取人长以补我短矣,而不知民德、民智、民力,实为政治、学术、技艺之大原。不取于此而取于彼,弃其本而摹其末,是何异见他树之蓊郁,而欲移其枝以接我槁干;见他井之汩涌,而欲汲其流以实我眢源也。故采补所本无以新我民之道,不可不深长思也。

世界上万事之现象,不外两大主义:一曰保守,二曰进取。人之运用此两主义者,或偏取甲,或偏取乙,或两者并起而相冲突,或两者并存而相调和。偏取其一,未有能立者也。有冲突则必有调和,冲突者,调和之先驱也。善调和者,斯为伟大国民,盎格鲁-撒逊人种是也。譬之跬步,以一足立,以一足行;譬之拾物,以一手握,以一手取。故吾所谓新民者,必非如心醉西风者流,蔑弃吾数千年之道德、学术、风俗,以求伍于他人;亦非如墨守故纸者流,谓仅抱此数千年之道德、学术、风俗,遂足以立于大地也。

第四节 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结果而论及取法之所宜

在民族主义立国之今日,民弱者国弱,民强者国强,殆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有丝毫不容假借者。今请将地球民族之大势,列为一表,而论其所以迭代消长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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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地球民族之大别五,闻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白色种人是也。白色民族之重要者三(白种不止此三派,条顿亦不止彼二派。此不过举其要者耳,此文非考据种族,不必然鳃鳃也)。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条顿人是也。条顿民族之重要者二,其最有势力于今世者谁乎?盎格鲁-撒逊人是也,当其始沟分而居,不相杂侧也。则无论若何之民族,皆可以休养生息于其部分之内。然天演物竞之公例,既驱人类使不得不接触、不交通、不争竞,一旦接触、交通、争竞,而一起一仆之数乃立见。不观于斗蟀者乎?百蟀各处一笼,各自雄也。并而一之,一日而死十六七,两日而死十八九,三日而所余者仅一二焉矣。所余之一二,必其最强者也。然则稍不强者殆而已矣。黑、红、棕之人与白人相遇,如汤沃雪,瞬即消灭,夫人而知矣。今黄人与之遇,又著著失败矣。若夫观白人之自竞也,彼斯拉夫民族,常为阿士曼黎之专制政府与卢马纳及哈菩士卜之条顿人王家所轭缚,至今罕能自伸。拉丁民族,虽当中世时代,曾臻全盛,及其与条顿人相遇,遂不可支。自罗马解纽以来,今日欧洲之建国,无一不自条顿人之手而成。如皮士噶人之于西班牙,士埃威人之于葡萄牙,郎拔人之于意大利,佛兰克人之于法兰西、比利时,盎格鲁-撒逊人之于英吉利,士康的拿比亚人之于丹麦、瑞典、那威,日耳曼人之于德意志、荷兰、瑞士、奥大利。凡此皆现代各国之主动力也,而一皆自条顿人发之成之,是条顿人不啻全世界动力之主人翁也。而条顿人之中,又以盎格鲁-撒逊人为主中之主,强中之强。今日地球陆地四分之一以上被其占领,人类四分之一以上受其统治。而势力范围之布于五洲各地者,且日进而未有已焉。今试就百年来各国用语之人数变迁,列为一表,而知盎格鲁民族之进步,有令人惊绝者。

用语比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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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表比较之,则此九十年间,英语之位置,由第五跃至第一,由二千〇五十二万,跃至一万一千一百万,由百分之十二有奇,跃至百分之二十七有奇。骎骎然遂有吞全球括四海之势,盎格鲁-撒逊人之气焰,谁能御之!由此观之,则今日世界上最优胜之民族可以知矣。五色人相比较,白人最优。以白人相比较,条顿人最优。以条顿人相比较,盎格鲁撒逊人最优。此非吾趋势利之言也,天演界无可逃避之公例实如是也。使日耳曼人能自新以优胜于盎格鲁-撒逊,则他日能代之以兴,亦未可知。使斯拉夫人、拉丁人能自新以优胜于条顿人,使黄人能自新以优胜于白人,则其他日之结果亦然。要之现在之地位,则其优劣之数,实如上所云云矣。然则吾所谓博考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而取之以补我所未及者,援取法乎上之例,不可不求诸白人,不可不求诸白人中之条顿人,不可不求诸条顿人中之盎格鲁-撒逊人。

白人之优于他种人者何也?他种人好静,白种人好动;他种人狃于和平,白种人不辞竞争;他种人保守,白种人进取。以故他种人只能发生文明,白种人则能传播文明。发生文明者,恃天然也;传播文明者,恃人事也。试观泰西文明动力之中心点,由安息、埃及而希腊,由希腊而罗马,由罗马而大西洋沿岸诸国,而遍于大陆,而飞渡磅礴于亚美利加。今则回顾而报本于东方焉,其机未尝一日停,其勇猛、果敢、活泼、宏伟之气,比诸印度人何如?比诸中国人何如?其他小国,更不必论矣。然则白种人所以雄飞于全球者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条顿人之优于他白人者何也?条顿人政治能力甚强,非他族所能及也。如彼希腊人及斯拉夫人,虽能立地方自治之制,而不能扩充之,其能力全集注于此最小之公共团体。而位于此团体之上者,有国家之机关;位于此团体之下者,有个人之权利,皆非彼等所能及也。以故其所生之结果有三缺点:人民之权利不完,一也;团体与团体之间不相联属,二也;无防御外敌之力,三也。故希腊人一轭于罗马,再轭于土耳其,三轭于条顿人,数千年不见天日。而斯拉夫人今犹呻吟于专制恣暴政体之下而未有已也。至如迦特民族(罗马一统前之郜儿人,及今之爱尔兰人与苏格兰之高地人,皆属于此族),虽其勇敢之气冠绝一时,而政治思想更薄弱,故惟知崇拜一二膂力之英雄,而国民不有独立团结,虽能建无数之小军国,而无统一之之道,能创大宗教,而不能成大国家。至于拉丁人,则远优于彼等矣,能建伟大之罗马帝国,统一欧陆,能制完备之罗马民法,垂型千年。虽然,其思想太大而不能实施,动欲统治宇内,而地方自治之制被破坏焉,个人权利被蹂躏焉,务张国力而不养人格。故及罗马之末叶,而拉丁之腐败卑劣闻天下。虽及今日,而其沿袭之旧质,犹不能除,好虚荣,少沉实。时则倾于保守,抱陈腐而不肯稍变;时则驰于急激,变之不以次第。若法兰西人,其代表也。百年之内,变政体者六,易宪法者十四,至今名为民主,而地方自治与个人权利,毫不能扩充,此拉丁人所以日蹙于天演之剧场也。若夫条顿人,则其始在日耳曼森林中为一种蛮族时,其个人强立自由之气概,传诸子孙而不失,而又经罗马文化之薰习锻炼,两者和合,遂能成一特性之民族,而组织民族的国家(national state),创代议制度,使人民皆得参预政权,集人民之意以为公意,合人民之权以为国权,又能定团体与个人之权限,定中央政府与地方自治之权限,各不相侵,民族全体得应于时变,以滋长发达。故条顿人今遂优于天下,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盎格鲁-撒逊人之尤优于他条顿人者,何也?其独立自助之风最盛。自其幼年在家庭,在学校,父母师长皆不以附庸待之,使其练习世务,稍长而可以自立,不倚赖他人。其守纪律、循秩序之念最厚,其常识(common sense)最富,常不肯为无谋之躁妄举动;其权利之思想最强,视权利为第二之生命,丝毫不肯放过;其体力最壮,能冒万险;其性质最坚忍,百折不回;其人以实业为主,不尚虚荣。人皆务有职业,不问高下。而坐食之官吏政客,常不为世所重;其保守之性质亦最多,而常能因时势,鉴外群,以发挥光大其固有之本性。以此之故,故能以区区北极三孤岛,而孳殖其种于北亚美利加、澳大利亚两大陆,扬其国旗于日所出入处,巩其权力于五洲四海冲要咽喉之地,而天下莫之能敌也。盎格鲁-撒逊人所以定霸于十九世纪,非天幸也,其民族之优胜使然也。

然则吾之所当取法者可知已。观彼族之所以衰所以弱,此族之所以兴所以强,而一自省焉:吾国民之性质,其与彼召衰、召弱者异同若何?与此致兴、致强者异同若何?其大体之缺陷在何处?其细故之薄弱在何处?一一勘之,一一鉴之,一一改之,一一补之,于是乎新国民可以成。今请举吾国民所当自新之大纲小目,条分缕析,于次即详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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