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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功典第一百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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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部纪事

《通鉴前编》:太昊伏羲氏作甲历,定岁时。〈外纪〉起于甲寅,支干相配,为十二辰六甲,而天道周矣。

黄帝,有熊氏,命大挠作甲子。〈外纪〉帝命大挠探五行之情,占斗刚所建,始作甲子。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谓之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谓之枝。枝干相配以名日。而定之以纳音。

事始,黄帝立子午十二辰以名月,又以十二兽名属之。

《书经》:益稷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

《泰誓》:惟戊午,王次于河朔,群后以师毕会,王乃徇师而誓。〈大全〉林氏曰:《汉·律历志》曰:周师初发,以殷之十一月戊子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至戊午,渡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师行日三十里,凡三十一日渡河。三日三誓师,上篇不言日,以中篇考,当是丁巳日。在河南将渡孟津时,誓而后渡河也。中篇是戊午。既渡而次河北,所誓下篇戊午。明日将趋商郊,誓而后行也。三令五申,谨之至也。

《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蔡传〉甲子二月四日也,昧冥,爽明也。昧爽,将明未明之时也。武成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

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

《召诏》: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

《周礼·春官》: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序事,以会天位。〈订义〉贾氏曰:十有二辰,谓子、丑、寅、卯等。十日谓甲、乙、丙、丁等。《礼记》:檀弓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注〉子卯不乐,言桀以乙卯日死,纣以甲子日死,谓之疾日。故君不举乐。

《月令》: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陈注〉元日,上辛也。郊祭天而配以后稷,为祈谷也。元辰郊后,吉日也。日以干言辰,以支言互文也。

择元日,命民社。〈陈注〉《郊特牲》言:祭社用甲日。此言择元日。是又择甲日之善者欤。召诰社,用戊日。

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陈注〉此月上旬之丁日,必用丁者,以先庚三日,后甲三日也。

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乐。

上丁,命乐正入学习吹。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君南乡于北牖下,答阴之义也。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大全〉马氏曰:日用甲,用日之始,则郊用辛,用日之成也。盖郊所以明天道,故用辛社,所以神地道,故用甲。方氏曰:社必用日之始,何也。盖阳始于甲,而物生阴,极于辛,而物成。地虽以阴而成物,然始地事者,存乎阳。故社用甲,以原其始焉。天虽以阳而生物,然终天功者,存乎阴。故郊用辛以要其终焉。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陈注〉谓周家始郊,适遇冬至,是辛日,自后用冬至,后辛日也。

《左传》:吴申叔仪乞粮于公孙,有山氏曰:佩玉萦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对曰:粱则无矣,粗则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则诺。〈注〉庚西方,主谷。癸北方,主水。

《拾遗记》:始皇起云明台,穷四方之珍木,搜天下之巧工。南得烟丘碧树,郦水燃沙,贲都朱泥,云冈素竹。东得葱峦锦柏,缥檖龙松,寒河星柘,岏山云梓。西得漏海浮金,狼渊羽璧,条嶂霞桑,沈唐员筹。北得冥阜乾漆,阴坂文梓,褰流黑魄,闇海香琼。珍异是集,有二人皆虚腾缘木,运斤斧于云中。子时起工,至午时已毕。秦人谓之子午台。亦言于子午之地,各起一台。二说有疑。

《西京杂记》:贾佩兰云:在宫时,正月上辰,出池边盥濯。食蓬饵以祓妖。祥三月上巳,张乐于流水。

《汉书·食货志》: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搜神记》:贾谊为长沙王太傅。四月庚子日,有鵩鸟飞入其舍,止,于坐隅,良久乃去。谊发书占之曰:野鸟入室,主人将去。谊忌之,故作鵩鸟赋,齐死生而等祸福,以致命定志焉。

《汉书·元帝本纪》:建昭三年秋,使护西域骑都尉甘延寿、副校尉陈汤,挢发戊己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单于。〈注〉《师古》曰:挢与矫同。实不奉诏,诈以上命发兵,故言矫发也。戊己校尉者,镇安西域,无常治处,亦犹甲乙等各有方位而戊,与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说。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处。三十六国之中,故曰戊己也。《王莽传》:莽令天下小学戊子,代甲子为六旬首冠,以戊子为元日昏,以戊寅之旬为忌日。百姓多不从者。《后汉书·礼仪志》:正月上丁,祠南郊。礼毕,次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谓之五供。

《王符传》:明帝时,公车以反支日,不受章奏。〈注〉凡反支日,用月朔为正戌亥朔一日反支,申酉朔二日反支,午未朔三日反支,辰巳朔四日反支,寅卯朔五日反支,子丑朔六日反支。见阴阳书也。

《郑康成传》:康成梦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岁在辰,明年岁在巳。〈注〉岁在龙蛇,贤人嗟。

《云仙杂记》:左慈明六甲,能役鬼神,坐致行厨。

《魏台访议》:诏问:何以用未祖丑腊。崇对曰:王者,各以其行之盛,祖以其终腊。水始生于申,盛于子,终于辰。故水行之。君以子祖辰腊,火始生于寅,盛于午,终于戌。故火行之。君以午祖戌腊,木始生于亥,盛于卯,终于未,故木行之。君以卯祖未腊,金始生于巳,盛于酉,终于丑,故金行之。君以酉祖丑腊,土始生于未,盛于戌,终于亥,故土行之。君以戌祖辰腊,今魏据土德,宜以戌祖辰腊。

《晋书·张昌传》:会壬午,诏书,发武勇以赴益土,号曰壬午兵。

《韩友传》:宣城边洪,以四月中就友卜家中安否。友曰:卿家有兵殃,其祸甚重。可伐七十束柴积于庚地,至七月丁酉,放火烧之,咎可消也。洪即聚柴。至日大风,不敢发火,后洪欻发狂,绞杀两子并杀妇,又斫父妾二人,已自经死。

《谢安传》:安自以本志不遂,深自慨失,因怅然谓所亲曰:昔桓温在时,吾常惧不全,忽梦乘温舆,行十六里。见一白鸡而止,乘温舆者代其位也,十六里止。今十六年矣,白鸡主酉。今太岁在酉,吾病,殆不起乎。乃上疏逊位。

《宋书·陶潜传》:潜自以曾祖晋世宰辅,耻复屈身。后代自高祖王业渐隆,不复肯仕。所著文章皆题其年月。义熙以前,则书晋氏年号。自永初以来,唯云甲子而已。

《南史·顾欢传》:欢家势寒贱,父祖并为农夫。欢独好学,年六七岁,知推六甲。

《南齐书·礼志》:国子助教桑,惠度议。郑元以亥为吉辰者,阳生于子元,起于亥。取阳之元以为生物。亥又为水,十月所建,百谷赖兹沾润毕,熟也。

《魏书·道武帝本纪》:皇始二年九月,甲子晦,帝进军讨贺驎。太史令晁崇奏曰:不吉。帝曰:其义云何。对曰:昔纣以甲子亡,兵家忌之。帝曰:纣以甲子亡,周武不以甲子胜乎。崇无以对。

《隋书·礼仪志》:开皇初,社稷并列于含光门内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黑,孟冬下亥,又腊祭之。

隋制:于国城西北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祀,以立冬后亥。

《唐书·历志》:高祖时,傅仁均善推步,为戊寅元历,而以七事考验。其一曰:唐以戊寅岁甲子日登极。历元戊寅日起甲子,如汉太初一也。

《礼乐志》:中春、中秋释奠于文宣王、武成王。皆以上丁上戊。

《张公谨传》:公谨卒,将出,次哭之。有司奏:日在辰,不可。帝曰:君臣,犹父子也。情感于内,安有所避。遂哭之。《云仙杂记》:申王谓:猪既供餐,不宜处于秽处。乃以毡龛粟粥待之。取其毛刷净,令巧工织。壬癸,席滑而且凉。

蜀人,二月,好以豉杂黄牛肉为甲乙膏。非尊亲厚知,不得而预。其家小儿,三年一享。

《舆地纪胜》:三癸亭,颜真卿为处士,陆羽造。

《宣室志》:裴晋公征吴元济,发地得石刻,云鸡未肥,酒未熟。解者曰:鸡未肥,无肉也。肥去肉为己。酒未熟,无水也,酒去水为酉。破贼在己酉乎。果然。

《鸡蹠集》:裴度有遗以槐瘿者。郎中庾威曰:此是雌树生者。度问威年,云:与君同甲辰。度笑曰:郎中便是雌甲辰。

《清异录》:唐内库有一盘,色正黄,圜三尺,四周有物象。元和中,偶用之,觉逐时,物象变更,如辰时花草,间皆戏龙,转巳则为蛇,转午则成马矣。因号十二时盘。《酉阳杂俎》:南中有虫,名避役。应一日十二辰,其虫状如蛇医,脚长,色青,赤肉鬣。暑月时,见于篱壁间。俗见者,多称意事,其首倏忽更变为十二辰状。段成式再从兄寻常睹之。

《清异录》:余开运中,赐丑未觞法,用鸡酥、栈羊、筒子髓置醇酒中,暖消,然后饮。

《宋史·高丽传》:国俗信阴阳。朝廷使至,必择良月吉辰,方具礼受诏。户部郎中柴成务在馆,踰月。乃移书于国王治曰:书称上日不推六甲之元辰,礼载仲冬,但取一阳之嘉会。治览书,惭惧,遣人致谢焉。

《臧丙传》:丙旧名愚。常梦其父召丙,向空指曰:老人星见矣。丙以寿星出,丙入丁,乃改名焉。

《礼志》:景德四年,判太常礼院孙奭言:明年正月元旦,享先农,九日上辛祈谷祀上帝。《月令》曰:天子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亲载耒耜躬耕帝籍。先儒皆云:元日谓上辛郊天也。元辰谓郊后吉亥也。《六典》《礼阁新仪》并云:上辛祀昊天。次云,吉亥享先农,望改用上辛,后亥日用符礼文。

《梦溪笔谈》:文潞公保洛,日年七十八。同时,有中散大夫程晌、朝议大夫司马旦、司封郎中致仕席汝言,皆年七十八,尝为同甲会。

《彦周诗话》:王丰父待诏岐公丞相之子,其诗精密,人鲜知者。如白发衰天癸,丹砂养地丁,意脉贯串,尚胜三甲六丁之类。

《墨庄漫录》:许洛轩裳,最盛时,号二党。崔鶠德符、陈恬叔易,皆戊戌生。田画承君,李廌方叔,皆己亥生。并居颖昌阳翟,称戊己四先生。

《宋史·薛弼传》:初,颁五礼新书,定著释,奠先圣,误用下丁。弼据礼是正,州以闻,诏从其议。

《东轩录》:程文惠与庞公同戊子年生,程已贵,庞尚小官,尝戏庞曰:君乃小戊子矣。后庞大拜。文惠曰:大戊子却为小戊子矣。

《遁斋闲览》:李安义谒富人郑生,辞以出,安义于门上大书午字,为牛不出头也。

《夷坚志》:蔡州士人,书室见小蠹鱼,陆离蜿蜒,每日巳时见,至午乃隐,日日如此。因捕得,至午乃化为石。奇妙天然,明日巳午,又蠕变如此。后遇京师一内人,曰:此神物,禁中玉兔玉鼠以时见,同此。

《说选》:契丹出军,每遇午日起程。如不用兵,亦须望西大喊三声行之。彼言午是北朝大王之日。

干支部杂录

《易经·蛊彖》: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程传〉甲,数之首,事之始也。如辰之甲乙,甲第,甲令,皆谓首也。事之端也。治蛊之道,当思虑其先后。三日盖推原,先后为救弊可久之道。甲者,事之首。庚者,变更之首。制作政教之类,则云甲,举其首也。发号施令之事,则云庚,庚犹更也。有所更变也。〈大全〉程子曰:甲者,事之始也。庚者,有所革也。自甲乙至于戊己。春夏生物之气已备,庚者,秋冬成物之气也,故有所革别一般气。

巽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程传〉处巽出令,有所变更。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出命更改之道,当如是也。甲者,事之端。庚者,变更之始。十干戊己为中。过中则变。故谓之庚事之改。更当原始要终,如先甲、后甲之义。《诗经·小雅·吉日章》:吉日维戊,既伯既祷。

吉日庚午,既差我马。〈注〉庚午,刚日也。

《乐稽耀嘉》:殷之德,阳德也。故以子为姓。

《尔雅·释鱼》:鱼枕谓之丁,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左传》:凡祀,启蛰而郊疏。汉始以启蛰为正月中。及大初后,以雨水为正月中,迄今不改。今历,正月雨水中。四月小满中。八月秋分中。十月小雪中。注皆以此四句为建寅、建巳、建酉、建亥之月。

《黄帝宅经》:正月,生气在子癸,死气在午丁。二月,生气在丑艮,死气在未坤。三月,生气在寅甲,死气在申庚。四月,生气在卯乙,死气在酉辛。五月,生气在辰巽,死气在戌乾。六月,生气在巳丙,死气在亥壬。七月,生气在午丁,死气在子癸。八月,生气在未坤,死气在丑艮。九月,生气在申庚,死气在寅甲。十月,生气在酉辛,死气在卯乙。十一月,生气在戌乾,死气在辰巽。十二月,生气在亥壬,死气在巳丙。

太乙数四时之气,分在四维,行于十二支辰,故有十六神。子神曰地主,言阳气初动,万物在下也。丑神阳德,言二阳用事,布育万物也。艮神和德,言春冬将交,阴阳气和,群物方生也。寅神吕申,言阳气大申,草木甲坼也。卯神高丛,言木气太旺,万物皆出也。辰神太阳,言五阳正盛,飞龙在天也。巽神太炅,言光明发辉,万物洁齐也。巳神大神,言六阳大备,火神司权,万物长盛也。午神大威,言阳谢阴生,火神炳化,刑暴始行也。未神天道,言二阴用事,万物生育也。坤神大武,言阴气施阳,万物杀伤也。申神武德,言金气始旺,肃杀司权也。酉神大簇,言万物成熟,大有品簇也。戌神阴主,言五阴正盛,黄裳元吉也。乾神阴德,言阴中阳生,大有其德也。亥神大义,言六阴大备,水神司权,万物滋也。

《陶朱公书》:金钱,一名子午花。午开,子落。吴人呼为夜落金钱。

《史记·龟策传》:卜禁日,子亥戌,不可以卜。

《汉书·律历志》:日有六甲,辰有五子。〈注〉六甲之中,惟甲寅无子,故曰五子。

《天文志》:正月上甲,风从东方来,宜蚕。

《越绝书·天运历纪》:千岁一至,黄帝之元,执辰破巳。《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篇》:冬月尽,而阴阳俱南还。阳南还,出于寅。阴南还,入于戌。此阴阳所始,出地入地之见处也。

夏月尽,而阴阳俱北还。阳北还,入于申。阴北还,入于辰。此阴阳所始,出地入地之见处也。

《风角书》:春甲寅日,风高去地三四丈,鸣条以上,常从申上来,为大赦期,六十日应。

《京房易传》: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汉书·京房传注》:木利在亥,水利在辰,盛衰各得其所,故乐也。

《汉旧》:仪中黄门持五夜之法,谓甲、乙、丙、丁、戊也。杜少陵诗:五夜漏声催晓箭,正谓戊夜耳。又谓之五更。更,历也,经也。西都赋云:卫以严更之署。后人又呼丙夜为子夜。谓日临子位,于时为子也。又谓半夜为午夜,如日之午也。

《后汉书·苏竟传》:仲夏甲申,为八魁。〈注〉长历,春三月,己巳丁丑。夏三月,甲申壬辰。秋三月,己亥丁未。冬三月,甲寅壬寅。为八魁。

《郎顗传》:今月十七日,戊午徵日也。日加申,风从寅来,丑时而止。〈注〉日在申时也。

白虹贯日以甲乙,见者,谴在中台。

卯酉为革政,午亥为革命。神在天门,出入候听。〈注〉神阳气,君象也。天门戌亥之间,乾所据者。

《皇甫嵩传》:有馀者,动于九天之上。不足者,陷于九地之下。〈注〉九天之上,六甲子也。九地之下,六癸酉也。《白虎通·姓名篇》:殷以生日名子,不以子丑,何。曰:甲乙者,干也。子丑者,枝也。干为本,故以甲乙为名也。《风俗通义》:未之神为稷,故以癸未日,祠稷于西南。水胜火,为金相也。

辰之神为灵星,故以壬辰日,祀灵星于东南。金胜木,为土相也。

戌之神为风伯,故以丙戌日,祀风伯于西北。火胜金,为木相也。

丑之神为雨师,故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东北。土胜水,为火相也。

《参同契》:二土全功章,子午数合三,戊己号称五。君子居室章:发号出令,顺阴阳,节藏器,俟时,勿违卦。月屯:以子申出,以寅戌蒙,用寅戌馀,六十卦各自有日。

《卯酉刑德章》:二月,榆落魁,临于卯。八月,麦生,天罡据酉。子南,午北,互为纲纪。一九之数,终而复始。含元虚危,播精于子。

《五经通义》:祭日,以丁与辛。何丁者,反覆丁宁也。辛者,克自辛也。

《虞翻·易注》: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坤象丧乙,坎象流戊,离象就己。

《晋书·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极。尝以秋分之旦见。于景,春分之夕没于丁,见则治平,主寿昌。《阮籍·通易论》:水,老于辰;金,生于巳;一气之存,终而复起。

《抱朴子·微旨篇》:以执日取六癸上土,以和百叶薰草以泥门户,方一尺,则盗贼不来。

《登涉篇》:按《州公城名录》:天下分野,灾之所及,可避不可禳。山岳皆尔。大忌:不可以甲乙寅卯之岁正月、二月,入东岳。不以丙丁巳午之岁四月、五月,入南岳。不以庚辛申酉之岁七月、八月,入西岳。不以戊己之岁四季之月,入中岳。不以壬癸亥子之岁十月、十一月,入北岳。

入山大忌:正月午,二月亥,三月申,四月戌,五月未,六月卯,七月甲子,八月申子,九月寅,十月辰未,十一月己丑,十二月寅。入山良日:甲子、甲寅、乙亥、己巳、乙卯、丙戌、丙午、丙辰,已上日大吉。

《灵宝经》曰:所谓宝日者,谓支干上生下之日也。若用甲午、乙巳之日是也。甲者,木也。午者,火也。乙亦木也。巳亦火也。火生于木,故也。又谓义日者,支干下生上之日也。若壬申、癸酉之日是也。壬者,水也。申者,金也。癸者,水也。酉者,金也。水生于金,故也。所谓制日者,支干上克下之日也。若戊子、己亥之日是也。戊者,土也。子者,水也。己亦土也。亥亦水也。五行之义,土克水也。所谓伐日者,支干下克上之日也。若甲申、乙酉之日是也。甲者,木也。申者,金也。乙亦木也。酉亦金也。金克木,故也。他皆仿此。

入名山,以甲子开除日,以五色缯,各五寸,悬大石上,所求必得。又曰:入山,宜知六甲秘祝。祝曰:临兵𩰚者,皆阵列前行。凡九字常当密祝之,无所不避,要道不烦,此之谓也。

山中寅日,有自称虞吏者,虎也。卯日,称丈人者,兔也。辰日,称雨师者,龙也。巳日,称寡人者,社中蛇也。午日,称三公者,马也。未日,称主人者,羊也。申日,称人君者,猴也。酉日,称将军者,鸡也。戌日,称人姓字者,犬也。亥日,称神君者,猪也。子日,称社君者,鼠也。丑日,称书生者,牛也。

食六戊符千日,或以赤斑蜘蛛及七重水马,以合冯夷水仙,丸服之,则可以居水中。

《西京杂记》:董仲舒曰:阳德用事,则和气皆阳,建巳之月是也。阴德用事,则和气皆阴,建亥之月是也。《虞喜·天文论》:汉太初历,十一月甲子夜半,冬至,云岁雄在阏逢,雌在摄提格。月雄在毕,雌在觜。日雄在子,又云甲,岁雄也。毕,月雄也。陬,月雌也。大抵以十干为岁阳,故谓之雄。十二支为岁阴,故谓之雌。但毕觜为月雄雌,不可晓。

《搜神记》:金之性一也。以五月丙午日中铸,为阳燧。以十一月壬子夜半铸,为阴燧。〈注〉言丙午日铸,为阳燧,可取火。壬子夜铸,为阴燧,可取水也。

《华阳国志》:蜀之为国,肇于人皇,其卦值坤,故多斑綵文章。其辰值未,故尚滋味。

《宋书·历志》:昔黄帝辛卯日月,不过;颛顼乙卯四时,不忒。景初壬辰晦,无差光;元嘉庚辰朔,无错景。岂非承天者乎。

《齐书·礼志》:礼以辛郊,书以丁祀。辛丁皆宜。临时详择。《齐民要术》:《泛胜之书》曰: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麦,忌戌。大麦,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谷忌日,种之则多伤败。

《杂阴阳书》曰:豆生于申,壮于子,长于壬,老于丑。禾生于寅,壮于丁,长于丙,老于戊。

麦生于亥,壮于卯,长于辰,老于巳,死于午,恶于戌,忌于子丑。

《龟经》:春灼后左,夏灼前左,秋灼前右,冬灼后右。其后左者,乃下丙丁也。是寅卯之位,故为木兆。前左者,乃上丙丁也,是巳午之位,故为火兆。前右者,乃上甲乙也,是申酉之位,故为金兆。后右者,乃下甲乙也,是亥子之位,故为木兆。

《北史·庾季才传》:昔周武王以二月甲子定天下。享年八百。汉高帝以二月甲午即帝位,享年四百。故知甲子、甲午为得天数。

《诗经·四始疏》: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鱼在巳火,始也。鸿雁在申金,始也。

《元女房中经》:王相日,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唐·韦绚·嘉话录》:绚曰:五夜者,甲、乙、丙、丁、戊,更相送之。今惟言乙夜与子夜,何也。公曰:未详。

《酉阳杂俎》:七守庚申,三尸灭。三守庚申,三尸伏。《岭表录异》:十二时,虫五色者,身尾长丈馀,脑上连背,有髻鬣,草树上行,极迅速。亦多在人家篱落间。俗传云,一日随十二时变色,因名之。

《兼明书》:《史记》云:禹辛日娶妻,甲日生启。明曰:司马迁约《尚书》之文,而为《史记》。其于经义,多不精详。按《虞书·益稷篇》云:予创若时,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孔安国曰:禹言,我惩丹朱之恶,如此,故辛日娶涂山氏之女。甲日复往治水,复往之后,而启生焉。启生之后,或从东往西,或从南徂北,经过其门,闻启泣声而不暇入。子爱于启,以其水灾未去,唯大度水土之功故也。而马迁以涂山之女聘禹,之后四日之内,而生启。故闻其呱呱泣声而不入。爱子其不近人情,一至于此。且禹所以言此者,以己勤于治水,而不顾其家,不私其子,所以能成大功耳。若马迁之意,是禹疑其妻,而恶其子,何勤劳之有。《周易集解》:天一水甲,地二火乙,天三木丙,地四金丁,天五土戊,地六水己,天七火庚,地八木辛,天九金壬,地十土癸。

《正易心法》:大凡一物,其气必有本有馀,如十干,甲乙,乙者,甲之馀气也。丙丁,丁者,丙之馀气也。如十二支,子丑,丑者,子之馀气也。寅卯,卯者,寅之馀气也。卦亦犹是。

《续博物志》:丑为星纪,初斗十二度,终于婺女七度。子为元枵,初婺女八度,终于危十五度。亥为娵觜,初危十六度,终于奎四度。戌为降娄,初奎五度,终于胃六度。酉为大梁,初胃七度,终于毕十一度。申为实沈,初毕十二度,终于井十五度。未为鹑首,初井十六度,终于柳八度。午为鹑火,初柳九度,终于张十七度。巳为鹑尾,初张十八度,终于轸十一度。辰为寿星,初轸十二度,终于氐四度。卯为大火,初氐五度,终于尾九度。寅为析木,初尾十度,终于斗十一度。

《汉·律历志》: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二十七岁至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孟康曰:言复得者,上元泰初时,亦是阏逢之岁。岁在甲,曰阏逢,在寅曰摄提格。此谓甲寅之岁也。然则乙卯曰旃蒙单阏。丙辰曰柔兆执徐。丁巳曰强圉大荒落。戊午曰著雍敦牂。己未曰屠维协洽。庚申曰上章涒滩。辛酉曰重光作噩。壬戌曰元黓阉茂。癸亥曰昭阳大渊献。甲子曰阏逢困敦。乙丑之岁,曰旃蒙赤奋若。

正月得甲,则曰毕陬。二月得乙,则曰橘如。三月得丙,则曰脩寎。四月得丁,则曰圉余。五月得戊,则曰厉皋。六月得己,则曰则且。七月得庚,则曰室相。八月得辛,则曰塞床。九月得壬,则曰终元。十月得癸,则曰极阳。十一月得甲,则曰毕辜。十二月得乙,则曰橘涂。太岁在丑,乞浆得酒。太岁在巳,败妻鬻子。藕生应月,闰月,益一节。芋以十二子为卫,亦应月之数也。燕避戊己,蝠伏庚申。

徵姓举事,当忌亥日,以火绝在亥。

巳日巳年,不杀蛇。

《宋史·天文志》:尝读《黄帝素书》,立于午,而面子。立于子,而面午。皆曰:北面。至于自午而望南,自子而望北,则皆曰南面。乃常以天子为北也。

日晕甲乙,忧火。丙丁,臣下忠。戊己,后族盛。庚辛,将利。壬癸,臣专政。

寅卯辰木,招谋者,司徒也。巳午未火,招谋者,太子也。申酉戌金,司马也。亥子丑水,司空也。

《搜采异闻录》:十干,戊字只与茂字同音。俗辈呼为务,非也。吴中术者,又称为武。偶阅《旧五代史》梁开平元年,司天监上言,日辰内戊字,请改为武。乃知亦有所自也。今北人语多曰武。朱温父名诚,以戊类成字,故司天谄之耳。

《云笈七签》:官荣于亥水,帝旺于子水。

《埤雅》:䗪,一名过街。言:逢上申日,则过街。殆与鶝忌庚申,燕避戊己无异。

蜥易,日十二时变色,故曰易也。

《梦溪笔谈》:欧阳公尝得一古画牡丹丛,其下有一猫,未知其精粗。丞相正肃吴公与欧公姻家,一见,曰:此正午牡丹也。何以明之,其花披哆而色燥,此日中时花也。猫眼黑,睛如线,此正午猫眼也。有带露花,则房敛而色泽,猫眼早暮,则睛圆。日渐午,狭长,正午则如一线耳。

甲子岁,天数始于水十一刻。乙丑岁,始于二十六刻。丙寅岁,始于五十一刻。丁卯岁,始于七十六刻者。谓之客气。

《补笔谈》:世俗,十月遇壬日,北人谓之入易。吴人谓之倒布。壬日气候如本月,癸日差温类九月,甲日类八月。如此倒布之,直至辛日,如十一月。遇春秋时节,即温。夏即暑,冬则寒。辛日以后,自如时令,此不出阴阳书。然岁候之亦时有准,莫如何谓。

《苏氏易传》:阴阳均也,稚于子午而壮,于巳亥始于复姤,而终于乾坤者也。

先甲三日子,戌申也。后甲三日午,辰寅也。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后,甲之所先也。

《物类相感志》:猫儿眼知时。有歌云:子午线,卯酉圆,寅申巳亥银杏样,辰戌丑未侧如钱。

《坦斋通编》:古今涓吉,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如甲子为刚,乙丑为柔。至为简易。甲午治兵,壬午大阅,吉日庚午。既差我马,皆外事也,故用刚日。丁丑蒸己丑,尝凡祭之,用丁、用辛,内事也,故用柔日。然社祭用甲,郊以日至,亦不拘也。

《艇斋诗话》:陶渊明诗,自宋义熙已后,皆题甲子。此说始于《五臣注文选》云尔。后世遂因仍其说。治平中,有虎丘僧思悦者,编《渊明集》,独辨其不然。其说曰:渊明之诗,题甲子者,始庚子,迄丙辰。凡十七年间,九首皆晋安帝时所作。及恭帝元熙二年,庚申岁,宋始受禅。自庚子至庚申,盖二十年,岂有宋未受禅前二十年,耻事二姓,而题甲子之理哉。思悦之言,信而有證矣。《演繁露》:若干者,设数之言也。干,犹个也。若个犹言几何枚也。又说,干者十。干自甲至癸也。亦以数言也。睽车志:人以子时祀鬼。言子者,鬼也。

《西溪丛语》:绛县老人云: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季者,末也。今今日也谓已得四百四十五全甲子。其末一甲子六十日。而今日乃癸未,才得二十日也。故曰三之一。文公之十一年至襄公三十年,通七十四年,以年表考之,文公之十一年,岁在己巳,襄公之三十年,岁在壬午。今乃云七十四年者。盖谓襄公之三十年。上距文公之十一年,得七十四年也。所谓亥二首六身者。注云:亥字二画在上,并三六为身,如算之六,盖古之亥字。如此二多写,故曰二首六身。其下六画,如算子三个六数也。所谓下二如身。是其日,数则六千六百六旬也。故曰:是日,数也。且四百四十五甲子,合得二万六千七百日,乃差四十日。则前所谓其季于今三之一,谓其末一甲子才得二十日,故少四十也。且不谓之日而谓之旬者,盖古以甲子数日,故谓之旬。如今阴阳家所谓甲子旬中,甲午旬中之类是也。与书期三百有六旬同。

日者,众阳之母,阴生于阳,故潮附之于日也。月者,太阴之精,水乃阴类,故潮依之于月也。是故,随日而应月,依阴而附阳。盈于朔望,消于朏魄,虚于上下弦,息于辉朒,故潮有大小焉。今起月朔夜半子时,潮平于地之子位四刻一十六分半。月离于日,在地之辰次,日移三刻七十二分,对月到之位,以日临之次,潮必应之。过月望,复东行,潮附日,而又西应之。至后,朔子时四刻一十六分半,日月潮水,俱复会于子位。其小尽,则月离于日,在地之辰次,日移三刻七十三分半。对月到之位,以日临之次,潮必应之。至后,朔子时四刻一十六分半,日月潮水,亦俱复会于子位。是知潮常附日而右旋,以月临子午,潮必平矣。月在卯酉,汐必尽矣。或迟速消息之小异,而进退盈虚,终不失其期也。

《小学绀珠》:乾纳甲壬,坤纳乙癸,震纳庚,巽纳辛,坎纳戊,离纳己,艮纳丙,兑纳丁。

《臆乘左传》:成公九年,云浃辰之间,楚克其三都。辰指十二辰,自子至亥也。《周礼·天官》云:浃日而敛之。以甲至甲为浃日,凡十一日也。

《癸辛杂识》:或云:上巳,作十干之己。盖古人用日,例以十干,如上辛上戊之类。无用支者,若首午,尾卯,则上旬无巳矣。故王季夷嵎上巳词云:曲水湔裙三月二。此其證也。

凡人损目者,命多是卯酉克。盖卯酉者,日月之门户,所为光明也。卯为子所刑,击酉,乃自刑,必有此疾。芒种后,壬日,入梅。壬日所种花草,虽至难活者,亦皆活,申日亦可。

《浩然斋视听抄》:雪多作于戊己日,尝考丁亥冬雪,率多馀近戊子。十二月八日己未雪,十八日己巳,夜雪,二十七日戊寅,夜雪。大率丙丁戊子皆雪日也。赵云洲云:凡遇戊午、己未日,天必变雨。或遇亢壁,二宿值日则可免,馀宿不可免。

宋少帝,辛未九月二十八日申时生。〈辛未己亥己丑壬申〉甲戌正月十一日登位,号天瑞节。丙子三月十七日,北游。宋高祖刘裕,丁亥生,庚申即位,国号宋。丙子渡江,国亡。凡七百二十年。至赵太祖,丁亥生,庚申即位,国号宋。先丙子俘李主,后丙子大元渡江,国亡。据人所云,未考。

吴谚曰:正月逢三亥,湖田变成海,谓之水大也。壬辰年正月初六日,己亥;十八日,辛亥;三十日,癸亥;是岁大涝,湖田颗粒不收。癸巳正月亦有三亥,然一亥在立春前,是岁无水灾。

《游宦纪闻》:自甲至癸,为十干。自子至亥,为十二枝。后人省文,以干为干,以枝为支,非也。

《宾退录》:世有十干化五行真气之说。究其理,洪文敏载《郑景实录》之语,谓取岁首,月建之干所生。如甲己丙作首。丙属火,火生土,则甲己化土。他仿此颇通。余记昔年一术士云:遇龙则化龙,辰也。甲己得戊辰,属土,故化土。乙庚得庚辰,庚属金,故化金。丙辛以降,皆然其实一也。

《蠡海集·地理类》:潮之说多矣。盖潮本属阴,阴极则动。月亦阴也,与之同类,月行过于子午,极处则潮起。初一二日卯时,月在卯,自卯顺数一时一位,当时至午位,故午时潮。初三、初四日卯时,月在寅,以寅加卯,顺数至未时,在午位,故未时潮。初五、初六日,卯时,月在丑,以丑加卯,顺数至申时,在午位,故申时潮。初七、初八、初九日卯时,月在子,以子加卯,顺数至酉,时在午位,故酉时潮。初十、十一日卯时,月到亥,以亥加卯,顺数至戌时,在午位,故戌时潮。十二、十三日卯时,月在戌,以戌加卯,顺数至亥,时在午位,故亥时潮。十四、十五、十六日卯时,月在酉,以酉加卯,顺数至子时,在午位,故子时潮。下半月与此同。

《路史》:房乔按《月令》蜡法:以季冬前寅,蜡百神南郊,以卯日祭社稷于社宫,以辰腊飨宗庙五祀。及开元定礼,乃命三祭皆从腊辰,以应土德。

男十月毓于寅,女十月毓于申。申为三阴,寅为三阳。〈注〉男子阳火,元气起戊子三十丁巳十月至丙寅,此火生木也。女子阴水,元气起庚子二十辛巳十月至壬辰,金生水也。

《吹剑录》:丙午、丁未年中,国遇之必灾。近衢,士上丙午丁未。《龟鉴》谓:自秦昭襄五十二年,迄五代,凡二十一次,某年皆不靖。文豹闻乾,兴间营定陵,信用徐仁旺,请用山前地。丁晋公坚主山后。仁旺奏云:坤水长流,灾在丙午年内。丁奉直射,祸当丁未岁中。及靖康丙午,时事更易。次年丁未,高宗渡江。淳熙丁未,高宗上仙其说,皆验。然淳祐丁未,则无他异。惟自夏迄冬不雨。所在湖波河井枯竭尔。虽然仁旺所言,则一时事耳。而历代皆忌此两年,何也。意者丙午、丁未在天之中,丙丁属火,皆在午位旺乡。五行中,惟水火不宜旺。旺则不可救药,非有道盛时,兴王盛德未易当也。故大挠作甲子于丙午丁未,则配以天河水,以水能制火也。戊午己未,则谓之天上火,以戊己土盖其上,庶不燄燄也。

《元史·礼乐志》:阳律六,黄钟子,太簇寅,姑洗辰,蕤宾午,夷则申,无射戌。阴吕六,大吕丑,夹钟卯,仲吕巳,林钟未,南吕酉,应钟亥。

《祛疑说》:地道右旋,故每日之太阳在子位,为子时。顺子、丑、寅、卯,历十二方隅,而定十二时也。盖太阳每一日顺行十二方隅,而为十二时。

《研北杂志》:吾家太史云:冬至后九日,遇壬,法当有年。閒中今古录:宋太祖建隆庚申受禅,后闻陈希夷只怕五更头之言。命宫中转六更,方鼓严鸣钟。太祖之意,恐有不轨之徒,窃发于五更之时。故终宋之世,六更转于宫中,然后鸣钟。殊不省,庚更同音也。至理宗景定元年,历五庚申,越十七年末,宋亡,而希夷五更头之数信矣。到元朝廷祐七年庚申,而至正帝生帝,乃宋少帝赵显子。详见稷录。明兵入燕都,遁去,当时人只呼庚申帝。观《刘尚宾集·庚申帝大事记》是也。后方号顺帝。由此观之,与宋祖命转六更之言,益信数之不爽。

《周易稽疑》:己日乃孚汉上。朱氏曰:十干自甲至己,然后为庚庚革也。自庚至己,十日浃矣,己日浃日也。例以先庚先甲为训,似为近之。

《杨升庵集》:西域一岁分三时,以寅卯辰巳为雨时,午未申酉为热时,戌亥子丑为寒时。

《碧里杂存》:按《邵子·皇极经世》:断自陶唐甲辰年即位为始,我国家万载无疆之历:自洪武元年戊申即位,至三十一年戊寅建文元年己卯,至四年壬午永乐元年癸未,至二十二年甲辰;洪熙元年乙巳,宣德元年丙午,至十年乙卯;正统元年丙辰,至十四年己巳;景泰元年庚午,至七年丙子;天顺元年丁丑,至八年甲申;成化元年乙酉,二十年甲辰,至二十三年丁未;弘治元年戊申,至十八年乙丑;正德元年丙寅,至十六年辛巳;嘉靖元年壬午,至二十三年甲辰。盖自戊申迄,兹三历甲辰,一百七十七年。计自陶唐至此,共六十五甲辰,整三千九百岁也。至嘉靖一百四十七年,满四千岁。

《清暑笔谈》:卯者,冒也。阳气冒地而出。建二月,卦则自泰而之大壮。外卦,坤变为震,月令雷始发声,蛰虫启户,故曰卯为天门。

《群碎录》:尧元年至万历元年癸酉,计三千九百六十二年,六十七甲子。

洪武十七年甲子,为中元。正统九年甲子,为下元。弘治十七年甲子,为上元。嘉靖四十三年甲子,为中元。《岩栖幽事》:斸竹根以辰日捕鱼虾,以亥日栽种,忌焦枯日。

《农田馀话》:世俗占候雨,晴惟甲子、壬子、甲申、甲寅四日,颇可凭此。外俗说,占测水旱丰歉,未甚可稽。故伯翔陆先生尝著《田家五行志》若干卷,专述田家俗谈,为农家占候一家之书,率多可验。

吴下大水,岁饥,多是纳音属土之岁。如至顺庚午,至元戊寅,至正丁亥,洪武丙辰,理不可晓。

《稗编》:或问:蛊之先甲后甲,有以甲子戌申为先,甲午辰寅为后者,有以丁辛为甲三日之先后者。巽之先庚后庚,有以庚午辰寅为先,庚子戌申为后者,有以丁癸为庚三日之先后者。不知蛊何取于甲,巽何取于庚也。曰:蛊随相伏,蛊之三阴,随之三阳伏焉。蛊初爻,变大畜,则内卦为乾,先甲也。至五爻,变无妄,则外卦为乾,后甲也。蛊之彖传,言先甲后甲,曰天行也。所以言甲者,乾甲也。巽震二卦亦相伏,所以言庚者,震庚也。又闻乾甲震庚于纳甲,通矣。蛊之先甲后甲,于卦辞言之,巽之先庚后庚,于九五爻辞言之,何也。蛊随反对,以卦之全体得乾。故言,先甲后甲于卦辞也。重巽伏震,先庚也。九五变,则三至五又互震,后庚也。周公因蛊之乾甲,记巽之震庚巽,九五变为巽之蛊。六五变为蛊之巽。庚甲相直,巽蛊相入,特于五爻言之,宜也。三日者,或曰三爻也。

《居家必用》:正月丁卯、甲辰、丙辰、丁未、己未、乙酉、丁酉、造面、酱酒、醋吉。《群芳谱》:十二时,竹产蕲州,其竹绕节凸生,子、丑、寅、卯等十二字。

《戒庵漫笔》:杂俎谓数相从曰:支夷坚志,甲乙等,以支名者,取此也。

《日知录·吴才老韵补》:古巳午之巳,亦谓如已矣之已。《汉·律历志》: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史记》:巳者,言阳气之已尽也。郑元梦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岁在辰。明年岁在巳。〈《洪·容斋三笔》亦引历书为證〉愚按,古人读巳为矣之證不止此。《淮南子》:斗指巳,巳则生,已定也。《说文》:巳,已也。四月阳气已出,阴气已藏。万物见,成文章。故巳为蛇象形。《释名》:巳,已也。阳气毕,布已也。《诗》:似,《续妣祖笺》云:似,读巳午之巳。巳续妣祖者,谓已,成其宫庙也。《五经文字》:起,从辰巳之巳。《白虎通》:太阳见于巳,巳者,物必起。《晋书·乐志》:四月之辰,谓之巳。巳者,起也,物至此时毕尽而起也。《诗》:江有汜,亦读为矣。《释名》:水决,复入为汜。汜,已也。如出有所,为毕,已复还而入也。以享以祀,亦读为矣。《说文》:祭无已也,从示,巳声。《公羊传·何休注》言:祀者,无已,长久之辞。《释名》:商曰:祀,祀巳也。新气升,故气已也。今人为辰巳之巳,读为士音。宋毛晃曰:阳气生于子,终于巳。巳者,终已也。象,阳气既极,回复之形,故又为终已之义。今俗以有钩为终已之已,无钩为辰巳之巳,是未知字义也。

季春之月辰,为建巳,为除。故用三月上巳祓除,不祥。古人谓病愈为已,亦此意也。

《韩诗》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二水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祓,不祥。 《后汉书·周举传》三月上巳,大将军梁商大会宾客,宴于雒水。 《袁绍传》:三月上巳,大会宾从于薄落津。《周公谨·癸辛杂识》:以为戊己之己者,非。

戊己之己,篆作。辰巳之巳,篆作。象蛇形。隶书则混而相类,止以直笔,上缺为己,上满为巳。

《尔雅疏》曰:甲至癸为十日,日为阳。寅至丑为十二辰,辰为阴。此二十二名,古人用以纪日,不以纪岁。岁则自有阏逢至昭阳十名,为岁阳;摄提格至赤奋若十二名,为岁名。后人谓:甲子岁、癸亥岁,非古也。自汉以前,初不假借。《史记·历书》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其辨晰如此。若《吕氏春秋·序意篇维》秦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贾谊鵩赋:单阏之岁兮四月孟夏,庚子日斜兮鵩集予舍。《许氏·说文后叙》:粤在永元困敦之年,孟陬之月,朔日甲子,亦皆用岁阳,岁名不与日同之證。《汉书·郊祀歌》:天马徕,执徐时。谓武帝太初四年,岁在庚辰,兵诛大宛也。自经学日衰,人趋简便,乃以甲子至癸亥代之。子曰:觚不觚。此之谓矣。

《宋刘恕·通鉴外纪·目录序》曰:庖牺前后,逮周厉王,疑年茫昧。借日名甲子以纪之。是则,岁之称甲子也。借也,何始乎。自亡新始也。王莽下书言,始建国五年,岁在寿星,填在明堂,仓龙癸酉,德在中宫。又言,天凤七年,岁在大梁,仓龙庚辰。厥明年,岁在实沈。仓龙辛巳。《隋书·律历志·王莽铜权铭》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又曰:龙在己巳,岁次实沈。是也自此。《后汉书·张纯传》言:摄提之岁,仓龙甲寅。朱穆传言:明年,丁亥之岁。《荀悦·汉纪》言:汉元年,实乙未也。《曹娥碑》亦云,元嘉元年,青龙在辛卯。《蜀郡造桥碑》云:维延熹,龙在甲辰。而张角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矣。

以甲子名岁,虽自东汉以下,然其时制诏、章奏、符檄之文皆未尝正用之。其称岁,必曰元年、二年。其称日,乃用甲子、乙丑。如己亥格,庚戌制,壬午兵之类,皆日也。惟《晋书》王廙上疏言:臣以壬申岁见用,为鄱阳内史。按怀帝以永嘉五年辛未,为刘聪所执。悯帝以建兴元年癸酉,即位。中间一年无主,故言壬申岁也。后代之人无大故而效之,非也。

自三国鼎立,天光分曜,而后文人多舍年号而称甲子。魏程晓赠傅休奕诗:龙集甲子,四时成岁。晋张华感婚赋:方今岁在己巳,将次四仲。陆机悯怀太子诔:龙集庚戌,日月改度。陶潜祭从弟敬远文:岁在辛亥,月惟仲秋。自祭文:岁维丁卯,律中无射。后周庾信哀江南赋: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而梁陶隐居真诰,亦书己卯岁至。《杜预·左传集解后序》则追言魏哀王二十年:太岁在壬戌矣。

晋惠帝时,庐江杜嵩作《壬子春秋》。壬子,元康二年,贾后弑杨太后于金墉城之岁。

唐人有以豫书而不称年号者。《旧唐书·礼仪志》曰:请以开元二十七年己卯四月禘,至辛巳年十月祫,至甲申年四月又禘,至丙戌年十月又祫,至己丑年四月又禘,至辛卯年十月又祫。其辛巳以下,不言开元某年。又《博古图》载唐鉴铭曰:武德五年岁,次壬午八月十五日甲子,扬州总管府造青铜镜一面,充癸未年元正,朝贡。其癸未亦不言武德六年者。当时,屡改年号,故也。此一鉴而有正书,有豫书之不同,亦变例也。

史家之文,必以日系月,以月系年。钟鼎之文,则不尽然。多有月而不年,日而不月者。商母乙卣,其文曰:丙寅,王锡口贝朋。用作母乙彝。丙寅者,日也。《博古图》乃谓:商建国始于庚戌,历十七年而有丙寅。在仲壬即位之三年,则凿矣。岂非迷于后世之以甲子名岁,而欲以追加之古人乎。

春秋之世,各国皆自纪其年。发之于言,或参互而不易晓。则有举其年之大事而为言者。若曰:会于沙随之岁;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铸刑书之岁。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是也。又有举岁星而言。若曰:岁五及鹑火,岁及大梁,岁在娵訾之口者,从后人言之,则何不曰甲子也,癸亥也,是知古人不用以纪岁也。

《太祖实录》:自吴元年以前,皆书干支,不合古法。太祖当时实奉宋小明王之号,故有言当纪龙凤者。考之,《史记》,高帝之初,不称楚怀王元年,而称秦二年、三年,又太祖御制滁州龙潭碑文云:元末,帝至正十有四年,窃意其时,天下尚是元之天下,书至正,正合《史记》书秦之例。又有兼书者。《汉书·功臣侯表序》:汉兴,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陈之岁,是也。

三代以前择日,皆用干。《郊特牲》:郊日用辛,社日用甲。

《书·召诰》:丁巳用牲于郊,戊午乃社于新邑,而《月令》择元日,命民社。郑注,谓春分前后戊日,则郊不必用辛,社不必用甲矣。

《诗》:吉日惟戊,既伯既祷。《谷梁传》: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月令·仲春》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仲丁,命乐正入学,习学。季秋上丁,命乐正入学,习吹。春秋: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易·蛊卦》: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之类,是也。秦汉以下,始多用支,如午祖,戌腊,三月上巳,祓除。〈张衡南都赋于是暮春之禊元巳之辰〉及正月刚卯之类是也。《月令》择元辰,躬耕帝藉。卢植说曰:日甲至癸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阳也。故以日藉田阴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云:日,干也。辰,支也。有事于天,用日。有事于地,用辰。此汉儒之说。考之经文无用支之證。

夏小正二月丁亥,万用入学。二月不必皆有丁亥。盖夏后氏始行此。礼之日值丁亥,而用之也。犹《郊特牲》言: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言周人以日至郊,适值辛日。谓以支取亥者非。

《月令》:择元日,命民社。注,祀社日,用甲。据《郊特牲》文,日用甲,用日之始也。《正义》曰:召诰,戊午乃社于新邑,用戊者周公,告营洛邑位。成非常祭也。《墨子》云:吉日丁卯,周代祝社,疑不可信。〈礼外事用刚日丁卯非也〉汉用午,魏用未,晋用酉,各因其行运。潘尼皇太子社诗:孟月涉初旬,吉日惟上酉。则不但用酉,又用孟月。唐武后长寿元年,制更,以九月为社。元宗开元十八年,诏移社日就千秋节。皆失古人用甲之义矣。

《元江府志》:日中为市,率名曰街,以十二支所属分,为各处街期。如未日,名羊街,丑日,名牛街之类。

干支部外编

《汉武内传》:上元夫人语帝曰:阿母今以琼笈妙韫,发紫台之文,赐汝八会之书,五岳真形,可谓至珍且贵。上帝之元观矣。子自非受命合神,弗见此文,今虽得其真形,观其妙理,而无五帝六甲左右灵飞之符,太阴六丁通真逐灵玉女之箓。太阳六戊招神天光策精之书,左乙混沌东蒙之文,右庚素收摄杀之律。壬癸六遁隐地八术,丙丁入火赤班符。六辛入金致黄水月华之法,六己石精金光藏景化形之方,子午卯酉八禀十诀,六灵咸仪,丑辰未戌地真素诀,长生紫书。三五顺行,寅申巳亥,紫度炎光,内视中方。凡缺此十二事者,当何以召山灵,朝地神,摄总万精,驱策百鬼,束虎豹,役蛟龙乎。子所谓,适知其一,未见其他也。帝下席叩头曰:彻,下土浊民,不识清真。今日闻道,是生命会遇。圣母今当赐以真形,修以度世。

《十洲记》:元洲在北海之中,戌亥之地,方七千二百里。去南岸三十六万里,上有太元,都仙伯真公所治。聚窟洲,在西海中,申未之地,上多真仙,灵官,宫第,北门不可胜数。

《真诰》:五卯之日,当斋心存神念,气常如此者,玉女侍降。

《抱朴子·微旨篇》:身中有三尸,三尸之为物,虽无形,而实魂灵鬼神之属也。欲使人早死,此尸当得作鬼,自放纵游,行飨人祭酹。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为过失。

《五代史·唐·刘延朗传》:初,废帝起于凤翔。有瞽者张濛,自言事太白山神,神魏崔浩也。使濛问于神,神传语曰:三珠并一珠,驴马没人驱。岁月甲庚午中兴,戊己土后,即位之日,岁次甲午四月庚午朔。

《避暑录话》:道家有言三尸,或谓之三彭。以为人身中皆有,是三虫。能记人过失。至庚申日,乘人睡去而谗之上帝。故学道者,至庚申日,辄不睡,谓之守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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