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洞天奥旨

杖疮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杖疮,受宫刑而成疮也。气血有余,易于生合,气血不足,难于化消。倘受刑少者,血不凝滞,受刑多者,血必秽瘀;受刑轻者,气不萧索,受刑重者,气必败残。盖刑轻刑少,忍痛而断不叫号,刑重刑多,悲伤而自多涕泣,此气血所以愈亏也。倘受刑之先,身体原弱而不强,则恶血奔心,往往有死者。必须活其血而补其气,败其毒而消其火,然后外用膏药贴之,或末药敷之,不至死亡也。

调中化瘀汤 巫彭真君传。内治杖疮神效,服之无性命之忧。

当归五钱 生地五钱 三七根末三钱 丹皮二钱 白芍三钱 生黄芪三钱 生甘草一钱 大黄一钱 枳壳三分 虚极者加人参三钱 水一碗、童便一碗,同煎服,二剂瘀血即散,外用末药、膏药贴之即愈。

仙花散 外治杖疮。

凤仙花叶捣汁 马齿苋捣汁 黄蜡二两 葱白捣汁 松香二两 五倍子为末一两 乳香二钱 将凤仙、葱、苋先捣取汁二碗,将黄松香熬膏,入倍子末,指令膏贴之自愈。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