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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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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奉 诏译

天台教观 一松大师 讲录

清 东瓯释氏 晓柔广和 编定

△三重明释迦。前总明中。既已明矣。故言重也。分文为四。初开权显实。

舍利弗。我今亦复如是。知诸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著。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方便力。而为说法。舍利弗。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

文有三意。我今下。开权显实。如此一句。为实施权。一切一句。废权立实。我今等者。谓施开废三。同乎十方三世诸佛。故云我今亦复如是。知诸下。观机也。随其下说法也。欲即乐欲。以其众生。或乐欲于有。或乐欲于空。或乐欲于中。各各不同。故言种种。此欲乐。乃是现因。然此现因。由于宿种。故云深心所著。着即贪着。谓现因有此种种乐欲者。由于宿种。有种种贪着故也。宿著于有。故今乐有。乃至宿著于中。故今乐中也。如来以不思议化他权智。照知众生现因则有种种之乐欲。宿种则有种种之贪着也。既观机已。则因机以设教。以教而逗机。故即随其本性。还以种种方便。而为说法也。性即习性。言本性者。谓本所习性也。宿既著有。今复乐有。则其性习于有。而不可改。乃至宿既着中。今复乐中。则其性习于中。亦不可改。众生之乐欲。贪着。及以习性。既有种种。故如来说法。则还以种种因缘。种种譬喻。种种言辞。种种方便力。而为其说也。方便亦有种种者。按上叹释迦权智之文可知。彼既释迦权。此亦释迦权。自应同耳。其因缘等义。如彼所释。亦可知习有之众生。则以有之因缘譬喻言辞方便。为说有法。乃至随其习中之众生。则以中之因缘譬喻言辞作方便力。而为说中法。然此所说。皆是方便。向不说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则以开其权。既已开权。实即自显。故以开权。文兼显实也。皆为得一佛乘者。即为实施权也。如此二字。指上所开之权。原为所施之权。而此施权。原为佛乘之实。故云皆为得一佛乘。言一切种智者。即废权立实也。此一句。应连上皆为得三字看。盖上三字。义本贯乎此句。谓皆为得一佛乘。皆为得一切种智故也。唯一佛乘之知见。一切种智故。则无有若二若三。以及余乘。实立而权废矣。所以是废权立实也。

△二申明方便三。初标意。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无二乘。何况有三。

谓四十年前。所说方便。及以今日所说真实。既皆是金口所宣。何不为两存。故释云。十方世界。尚无二乘。何况有三。既无二三。则唯一实。所以废其权。而立实也。

△二示相三。初标。

舍利弗。诸佛出于五浊恶世。

言诸佛等者。谓既唯一佛乘之实。无有二三。何不直说一乘耶。故释云。诸佛本欲说一实乘。缘在五浊恶世。众生之机。有所不契。乃先且说三乘之权。以调熟之后。乃说于一乘实相。而度脱之。使从权而归实。故曰诸佛(云云)。

△二列。

所谓劫浊。烦恼浊。众生浊。见浊。命浊。

劫浊者。梵语劫波。此云时分。时本无浊。由烦恼等四。聚在一时。故亦成浊。乃大小三灾。一时感召。即烦恼等四为体。自无体也。烦恼浊者。即贪瞋痴慢。思惑为体。以贪等四。皆是昏烦之法。能恼乱行者心神。故名烦恼浊也。众生浊者。但是假名而已。亦无自体。由于见命烦恼三浊。故亦成浊。以由集因感此果报之身。致遭恶名秽称。故名众生浊也。见浊者。见以分别为义。此即五利使为体。以由五使皆能浊乱身心。故名见浊也。命浊者。一期色心连持为命。以其摧年减寿。暮死朝生。故亦是浊。此以见及烦恼二浊为体。感为命浊也。

△三释。

如是舍利弗。劫浊乱时。众生垢重。悭贪嫉妒。成就诸不善根故。

如是二字。总牒上五浊也。亦即五浊之体。劫浊乱时等。是出四浊聚在一时。成于劫浊之相也。谓众生。既为见及烦恼所感。则其心不清净而垢。根不轻利而重。于己之物。则心心不欲与人名悭。于他之物。则念念欲得于己名贪。又且于能则嫉。于贤则妒。以是诸不善根。悉皆成就。由此四浊聚在一时。故成于劫浊。此约四浊成于劫浊而释也。若别对五浊而释者。劫浊乱时。释上劫浊。众生垢重。释上众生浊。悭贪二字。释上烦恼浊。嫉妒二字。释上见浊。成就诸不善根。释上命浊也。

△三结显。

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

此明诸佛开权。即以显实之意也。谓诸佛出世。本欲直说一乘。以由浊世众生机宜不契。故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之为三。故曰诸佛(云云)。于一佛乘二句。若常途而解。谓从一佛乘。分说为三。此是权也。还收三乘。归一佛乘。此是实也。然毕竟何以而一佛乘。说之为三。三乘还可收归于一也。良繇一佛乘。全以十法界。而为其体。虽有高下不同。而总唯一佛乘所具。若夫声闻缘觉。以及菩萨。乃十法界之少分耳。由众生闻一佛乘不契。故于一佛乘所具中。分别说为三乘。如欲逗声闻机。则说一佛乘所具之声闻乘。乃至欲逗菩萨机。则说一佛乘所具之菩萨乘。既三乘全于一佛乘中。分别说出。故还可收归三乘于一佛乘也。

△三敦逼令信二。初拣非弟子。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谓阿罗汉。辟支佛者。不闻不知。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罗汉。非辟支佛。

此自谓等。非增上慢未证为证者。乃是实证罗汉支佛也。彼虽实证。然诸佛出世。但化菩萨。而无二乘。故二乘人。自谓为二乘。非佛说有二乘也。故曰自谓(云云)。以其自谓为二乘故。则如来但化菩萨大事因缘之事。亦不闻知。故曰不闻(云云)。若闻知如来但化菩萨者。是人便可名佛弟子。既不闻不知。则非佛弟子矣。故曰此非佛弟子。既其非佛弟子。即所得罗汉支佛。亦非矣。故曰非阿罗汉(云云)。

△二斥为上慢四。初正斥。

又舍利弗。是诸比丘比丘尼。自谓已得阿罗汉。是最后身。究竟涅槃。便不复志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当知此辈。皆是增上慢人。

是诸等。承上文自谓罗汉支佛者。及非佛弟子等。然不唯非佛弟子等而已。又是增上慢人。故曰是诸(云云)。不复志求菩提者。以其不知如来但化菩萨故也。

△二释明。

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实得阿罗汉。若不信此法。无有是处。

不信此法者。盖罗汉等法。乃如来方便之说。唯一佛乘。乃如来真实之谈。前既信如来方便。既已得罗汉。今岂不信如来真实之谈一乘之法。故曰若有实得阿罗汉。不信此法。无有是处。则知实得罗汉。必能信也。若不信者。乃彼自谓为罗汉。而实非罗汉。乃是增上慢也。

△三姑纵。

除佛灭度后。现前无佛。所以者何。佛灭度后。如是等经。受持读诵解义者。是人难得。

除佛等者。意谓不信此法。便是上慢。则今日法华已去。凡是二乘。皆是上慢耶。故且为之纵云。除佛灭后现前无佛。许其不信此法。不成上慢。故曰除佛(云云)。谓所以者何。佛灭后不信此者。不成上慢。以其佛灭度后。如是之经。信受者难。是故不信。许其不成上慢。故曰佛灭后(云云)。

△四释疑。

若遇余佛。于此法中。便得决了。

或疑云。既佛灭后。不信此者。不成上慢。此人终是小乘。而不得开显耶。故释曰。若遇余佛。便得决了。开佛知见。故曰若遇(云云)。既得决了。唯一佛乘。尚得证入。何况信也。此从上若我弟子文中来至此。名敦逼令信者。无他。初则拣其不闻知如来但化菩萨事。则非佛弗子等。次则言其不信此法。则成上慢。三则纵许不成上慢。乃在佛灭已后。四则不唯灭后不成上慢。终于方便有余土中。遇佛而得决了。以其二乘生界外。故四依菩萨。亦名余佛。以其弘通妙经。亦能决了彼二乘故。此重重敦厚追逼。令其必信。故言敦逼令信。是则二乘于法华。无不开显者矣。所以唯识之惑。不得不破也。

△四诫无虚妄。

舍利弗。汝等当一心信解。受持佛语。诸佛如来。言无虚妄。无有余乘。唯一佛乘。

谓何以须信解佛语。盖佛语无虚。故曰诸佛(云云)。无虚妄者。若实若权。皆无虚妄。既无虚妄。故当一心信解受持也。无有余乘二句。谓权实相即。实既无虚。权亦无虚也。

△二偈颂四。初颂退席。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比丘比丘尼。有怀增上慢。优婆塞我慢。优婆夷不信。如是四众等。其数有五千。不自见其过。于戒有缺漏。护惜其瑕疵。是小智已出。众中之糟糠。佛威德故去。斯人鲜福德。不堪受是法。

此不先颂许说。而颂退席者。以三止。原为四众未退。今已退而许说。则退席依文。宜先颂也。初有怀者。怀即私心自谓之义。优婆塞我慢者。身虽近佛。心犹染俗故也。优婆夷不信者。非谓不信三宝。乃不信女身当体便可作佛也。佛威德故去者。盖五千已去。皆是如来大悲之威。大慈之德。使其去也。乃系折摄二门。若五千人不退。而闻广说。则必不信。生谤堕苦。如来以大悲之威。使之而去。此乃折伏之门也。五千已得闻略开显。一乘圆种。已纳在怀。得为未来度脱因缘。若不退而闻广说。未免生谤以致堕苦。失于得度之缘。故如来以大悲之德。加之令去。此如来摄受之门也。余皆可见。

△二颂在会。

此众无枝叶。唯有诸真实。

△三颂许说。

舍利弗善听。

△四颂正说三。初从此去。颂总明诸佛。二从过去无数劫下。颂别明三世。三今我亦如是下。颂重明释迦。初又四。初颂开权显实。二十方佛土中一行三句。颂为实施权。三诸佛出于世三行三句。颂废权立实。四若人信归下十六行。颂劝信不虚。初又二。初明诸佛开权。二我设是方便下。明释迦显实。初为二。初开权。

诸佛所得法。无量方便力。而为众生说。众生心所念。种种所行道。若干诸欲性。先世善恶业。佛悉知是已。以诸缘譬喻。言辞方便力。令一切欢喜。或说修多罗。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说于因缘。譬喻并祇夜。优波提舍经。

诸佛所得法。即得实智。无量方便力。即得权智。而为下。明欲以所得之权实。为众生演说。而先鉴机。佛悉下。明既鉴机已。乃因机而设教也。昔不言此是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则开权也。

△二出意。

钝根乐小法。贪著于生死。于诸无量佛。不行深妙道。众苦所恼乱。为是说涅槃。

钝根等者。谓诸佛最初。先设方便。由于众生乐小法。故曰钝根(云云)。言非但乐于小法。而犹贪着世间五欲之乐。故有生死也。又其以乐小法故。于诸佛所有深微玄妙之道。则不能行。故曰于诸(云云)。盖深妙之道。即佛之知见也。以其着生死故。而为众苦之所恼乱。为其不能行深妙道。及众苦恼乱故。且先为说小乘涅槃。而引导之。故曰为是说涅槃。然诸佛之意。本在于大。以钝根乐小。故设方便。而力便之体。全即真实。则开权之意明矣。

△二明释迦显实。又二。初叙意。

我设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说汝等。当得成佛道。所以未曾说。说时未至故。今正是其时。决定说大乘。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入大乘为本。以故说是经。

此叙显实之意。以由所设方便。本欲众生入佛之知见。昔不言者。时未至故。今既时至。是故说之。故曰我设(云云)。决定说大乘者。昔日所说。九部权法。乃随顺众生。元非如来本意。如来本意。唯在一实。故曰我此(云云)。小乘权宜既施。一乘佛道得说。所以说此妙法华经。开昔之权。显今之实。故曰以故说是经。叙显实之意如此。

△二正显三。初约别教显。

有佛子心净。柔软亦利根。无量诸佛所。而行深妙道。为此诸佛子。说是大乘经。我记如是人。来世成佛道。

心净等者。别教无有二乘。独菩萨法。菩萨绍如来大乘家业。故称佛子。然其初心。但观清净真如。又不能即烦恼生死。为是菩提涅槃。须此九界。证佛一乘。所谓缘理断九。良繇是也。故称心净。圆教一修一切俱修。一断一切俱断。故非柔软。别则须先修空。以断见思。次乃修假。以断尘沙。后方修中。以断无明。不能一修断一切修断。故称柔软。若藏通二教。则是钝而非利。圆则是利而非钝。今别教望前称利。望后亦称钝。故曰亦利根。行深妙道者。于无量劫中。历事无量诸佛。而行恒沙法门。以其能横竖两番。为深而且妙。实非圆教之深妙也。明别教之机如此。为此下。明为别机开权。说此大乘妙经而显实也。

△二约通教显。

以深心念佛。修持净戒故。此等闻得佛。大喜充遍身。佛知彼心行。故为说大乘。

言深心者。以通教人。能体达所念之佛。能念之心。皆悉即空。藏则但能见空。不见不空。通能兼见不空。则比藏为深。以此念佛。故言深心也。修持净戒故一句。是明其外身。上略言念佛。此略言修戒。既念佛。必念法念僧。而三宝同念。既修戒。必修定修慧。而三学同修。二各举初。以该后耳。明通教之机如此。此等下。明为通机开权。说此大乘妙经。而显实也。此等闻得佛二句。以其不但知得一念相应慧。断残习之佛。若能闻得虚空为座之佛。不唯喜。乃大喜矣。不唯心喜。乃身亦喜矣。故曰此等(云云)。佛知彼心行一句。是结上一行也。知彼心。是结深心念佛。知彼行。是结修持净戒也。

△三约藏教显。

声闻若菩萨。闻我所说法。乃至于一偈。皆成佛无疑。

初一句。举藏教之机。三藏正化二乘。故初言声闻。旁化菩萨。故次言菩萨。闻我下。明为藏机。说大乘妙经。而显其实也。上之通别。皆约能说。故有为此及故为之语。今就所说。故云闻我等也。闻所说法者。即闻今经权实不二之妙法也。或闻全部。或闻一卷。或闻一品。乃至或闻四句之一偈。故曰乃至(云云)。盖虽所闻有多少不同。皆得成佛无疑也。此中有人难云。既闻一偈。皆得成佛。今现前闻经者。何不成佛也。殊不知成佛无疑之语。乃是开显之语。盖彼三乘。自不知能成圆佛。今闻法华以开显之。令其亦知圆佛也。然既知已。自当依佛起行。而后得成。岂一闻之时。不待修习。便成佛耶。若一闻便成。但名字即佛。了今现前闻经者。若即依解起行。不久自得证入。纵未能即修即证。已纳种在怀。将来成佛。有何疑哉。所以下文云。闻一句一偈。一念随喜者。皆成佛耳。

△二颂为实施权。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说佛智慧故。

假名引导。即是施权。说佛智慧。即是为实。为欲说佛慧之实。故先施三乘之权。此诸佛设化之仪式同也。

△三颂废权立实。

诸佛出于世。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终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自证无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于一人。我则堕悭贪。此事为不可。

初二句。是立实。次三句。是废权。皆可见。佛自下。出立实之意。谓如来自既住于大乘。得于大乘。还以所住所得。而度众生。令其亦住佛所住。得佛所得。定慧庄严。即佛之所住所得耳。故曰佛自(云云)。自证下一行半。出废权之意。谓自证大乘。而以小度生。未免堕于悭矣。然佛度生。先破其悭。自悭未免。何能度生。是以不可。所以终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则废权之意明矣。

△四颂劝信不虚三。初正劝信。二若我下。举五浊。三我有下。结不虚。初又二。初举心色劝。

若人信归佛。如来不欺诳。亦无贪嫉意。断诸法中恶。故佛于十方。而独无所畏。我以相严身。光明照世间。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

初一行。举心劝。次一行。举色劝。若心若色。悉皆殊胜。以表其所说之法不虚也。信信受。归归仰。如来既不欺诳。又无贪嫉。何以一佛乘。本来是实。而四十年前。曾不说之为实。则似乎有欺。所说三乘。本来是权。而四十年前。曾不说之为权。则似乎有诳。又四十年前。不为二乘说大。则似乎于大法有贪。但为说小法。则似乎于二乘有嫉。而不知所以如是者。总由时未至。机未熟故也。到今日法华会上。时既至。机既熟。不妨明言昔日所说之三乘是权。今日所说之一乘是实。则知如来似欺诳。实不欺诳也。又开昔之小。全即今日之大。则知如来似有贪嫉。实无贪嫉也。是宜众生之信归乎佛也。然如来不唯如是而已。于诸法中所有之恶。皆能断之。以如来五住究尽。二死永亡。故云断诸法中恶。是则内心清净。于十方世界。自无怯弱。而有威可畏矣。言我以相严身者。即三十二相。相相无边。以为庄严也。光明者。不唯相严而已。亦且相相有无量光。光光有无量明。以是相严光明。照临世间。则一切世间。莫不尊敬矣。故曰无量众所尊也。既为无量众之所尊。还为无量众。说实相印。实相印者。印以楷定不易为义。如世间之印信也。盖实相。乃佛佛道同。而一切天人魔外。所不能变易。故称印也。若但言于有。则为空之所破。但言于空。则为有之所破。但言于中。则为二边之所破。皆不得名之为印。而实相。则非空。非假。非中。即空假。故非中。即假中。故非空。即空中。故非假。此则非空。而还即乎空。一空一切俱空。乃至非中。而还即乎中。一中一切俱中。为诸佛之所秉持。而魔小不能变易者。故言实相印也。上来举内心。内心清净。于十方界而无畏。举外色。外色光严。为三世之所尊。更所说者。乃实相印。既不可易。岂有虚妄。所以约此为劝信也。

△二举誓愿劝。

舍利弗当知。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如我昔所愿。今者已满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

本誓愿者。即指本昔最初发心时。所立之誓愿也。心之所发名愿。愿之所期曰誓。即是欲度无边之众生。乃至欲成无上之佛道等。为誓愿也。一切众即九界众生也。如我无异者。欲令九界众生。亦如我所发。誓愿断烦恼。乃至成无上佛道也。如我等者。谓本昔欲度众生。而众生已度。乃至本昔欲成佛道。而佛道已成。故言如我(云云)。如是则知今日所说。乃称本昔誓愿而说。岂有虚妄而不可信也哉。所以结云。化一切(云云)。然劝信者。欲其信于诸佛所说。唯一佛乘。而无余乘。故初举色心劝。所以结云。为说实相印。印既实相。则相相皆真。岂一乘外更有余乘之虚而不可信乎。次举誓愿劝。则结云。皆令入佛道。入皆佛道。则法法俱实。岂一乘外更有余乘之虚而不可信乎。所以约此二番劝信。疑无不断也哉。

△二举五浊三。初标意。

若我遇众生。尽教以佛道。无智者错乱。迷惑不受教。

谓既唯一乘。而欲令众生。皆入佛道。则何不直说一乘。而先说三乘耶。故意云。若我等(云云)。我遇众生。如世之人。彼从南来。此从北去。终不得遇。若南从北来。而北从南去。则必相遇。今诸佛是极圣。众生是下凡。云何相遇。总由诸佛。以无缘大悲。遍缘法界一切众生。而众生则为诸佛大悲之所缘。犹如磁石吸铁。法尔如然。是故云遇。此即悲苦相遇也。但此众生。不能皆是。有智之人。若直说大。而有智者。固能信受。若无智者。则必错乱。而迷惑矣。既错乱迷惑。何能受教。所以不直说于大。则知五浊世中。先为说小之意。明矣。错乱者。以小为究竟。不信唯一佛乘。乃小大错乱也。迷迷于小。惑惑于大。迷小不能舍。惑大不能受。所以不受教耳。

△二示相。

我知此众生。未曾修善本。坚著于五欲。痴爱故生恼。以诸欲因缘。坠堕三恶道。轮回六趣中。备受诸苦毒。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长。薄德少福人。众苦所逼迫。入邪见稠林。若有若无等。依止此诸见。具足六十二。深着虚妄法。坚受不可舍。我慢自矜高。谄曲心不实。于千万亿劫。不闻佛名字。亦不闻正法。如是人难度。

初一行。示烦恼浊相。我知者。即是以化他权智。而照了也。善本者。即佛乘也。于五欲境。无所明了曰痴。于五欲境。生诸染着曰爱。由此痴爱。致生昏烦恼乱。故曰生恼也。二以诸下一行。示众生浊相。诸欲者。即五欲也。五欲为因。三毒为缘。于顺情五欲。则生于贪。于违情五欲。则生于瞋。于中平五欲。则生于痴。以此因缘。还招苦果。而堕恶道也。由于贪故。则堕地狱。由于瞋故。则堕饿鬼。由于痴故。则堕畜生。故曰以诸(云云)。三途罪毕。得生人天。人天造罪。还堕三途。从于三界六道中。头出头没。如车之轮而不息。似环之回而无穷。故云轮回也。六趣者。若在地狱道。则有刀山剑树。镬汤炉炭。乃至一日一夜。八万四千生死之苦。饿鬼道。其咽如针之细。其腹如海之大。咽既如是细。腹既如是大。纵使时刻饮而食之。尚不能止饥渴。况经百千亿劫。不闻浆水之名。畜生道。披毛带角。负债含冤。总言之。若羽族毛族。及鳞甲之族。或丧身于刀砧。或殒命于汤火。此三途之苦报。为何如哉。至若修罗。于天斗战。不胜等苦。人中有生老病死等苦。天上则有五衰相现等苦。故云备受诸苦毒也。三受胎下一行。示命浊相。言受胎者。即父母己三因缘和合。为受胎也。微形者。连持色心。以为命根。即凝私也。世世增长。即胎中五位。薄德少福者。无功德庄严。为薄德。无出世法财。为少福也。众苦逼迫者。即是摧年减寿。朝生暮死等也。入邪下二行。示见浊相。五于千下一行。示劫浊相也。

△三结显。

是故舍利弗。我为设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

是故二字。承上五浊相而言。长行中。用如是二字。其意同也。谓诸佛所说。本唯一乘。以由五浊众生。机宜不契。是故先施三乘之权。故云我为设方便等也。然虽先设小乘涅槃。乃非真灭。如诸法寂灭。乃真灭也。故曰我虽(云云)。言非真灭者。小乘涅槃。以其所破之惑。但是见思。所出生死。但是分段。故非究竟真灭也。如何是真灭。故即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诸法者。有世间法。有出世法。有凡夫法。有圣人法。如是诸法。若以情见观之。则以世间法为迁移。出世法为不动。凡夫法为流转。圣人法为常住。皆不名寂灭相也。若克就其法体论之。不独出世法是不动。即世间法。亦复全体不动。不独圣人法常住。即凡夫法。亦复全体常住。故言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也。此寂灭相。即是理妙。若依此寂灭妙理。而起乎寂灭妙行。则能成于寂灭妙果。故云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也。若得作佛。则五住究尽。二死永亡。是乃真灭也。则知若堪闻诸法寂灭相之一乘者。固不必先说三乘。但五浊众生。机宜不契。不得不说也。然虽说三。意在一乘。所以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也。

△三结不虚。

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一切诸世尊。皆说一乘道。今此诸大众。皆应除疑惑。诸佛语无异。唯一无二乘。

初二句。明释迦开权。次二句。明诸佛显实。此亦文互显耳。释迦开权。所以显实。诸佛显实。亦必开权。皆说一乘句。言其究竟也。后一行。正明不虚。言今此诸大众。即指在会一切也。意谓。我既先以方便而开三乘。而诸佛亦必先开三。则说权不虚。可知矣。诸佛既皆说一乘道。我亦必当说一乘道。则说实不虚。亦可知矣。如是就释迦之不虚。论诸佛之不虚。皆可知矣。故应除疑。就诸佛之不虚。论释迦之不虚。益可知矣。亦应除疑。故示大众曰。皆应除疑。然毕竟应除疑者无他。以诸佛之语。既皆无异。则一乘外。更无有二乘。而诸佛所说。为真实不虚矣。此疑惑之所以应除也。

△二颂别明三世为三。初二十七行半。颂过去。二六行半。颂未来。三四行半。颂现在。初二。初颂略开显。

过去无数劫。无量灭度佛。百千万亿种。其数不可量。如是诸世尊。种种缘譬喻。无数方便力。演说诸法相。是诸世尊等。皆说一乘法。化无量众生。令入于佛道。

初二行是开权。言百千亿等者。盖过去灭度之佛。既有无量。则有无量百千之名号。有无量百千之国土等。如是差别之数。固有不可得而测者。故曰百千(云云)。后一行。颂显实可知。

△二颂广开显二。初总标。

又诸大圣主。知一切世间。天人群生类。深心之所欲。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

言又者。已上略颂诸佛开显一番。今更广颂。故言又也。知乃化他权智。即照了也。天人一句。具标五乘。天人是别举二乘。群生类。是总摄三乘也。深心所欲。即乐欲五乘法也。更以异方便者。更之一字。对上略颂而言。上言演说诸法相。乃是约能诠教。此言助显第一义。乃是约所诠理也。以异方便。即是开权。显第一义。即是显实。有人云。异方便者。对正而言。所说三乘。乃是正方便。更说人天。乃是异方便也。今言五乘。同是所开之权。何分正异之别。盖推其异义有二。一则别异之异。二则隔异之异。别异者。五乘各别不同。而皆属方便。故言异方便。隔异者。若未开显。则五乘与实相。隔别不同。但是实相之方便。而不能全即实相。故言异方便也。言助显者。若依第一义。以实相之理。发实相妙观。而照第一义理。如是境观相研。而得显于第一义。乃是正显。今则不以境观。相研而显。但开五乘。即显实相。故言助显也。

△二别示二。初二十二行。约缘因明开显。二于诸过去一行。约了因明开显。初又三。初约菩萨。

若有众生类。值诸过去佛。若闻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进禅智等。种种修福慧。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

修福慧者。以六度分之。前五是福。后一是慧。然有三教之不同。或修有相福慧。或修无相福慧。或修相无相福慧。故言种种也。此是开权。皆已成佛道者。即是显实也。如上种种所修。若不开显。则修于有相者。但成三藏菩萨之道。修于无相者。但成通教菩萨之道。修于相无相者。但成历别菩萨之道。皆不能成无上佛道。由过去诸佛。一番开显。故能使彼皆成无上佛道也。

△二约二乘。

诸佛灭度后。若人善软心。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

善软心者。以二乘人。能观谛缘。发真无漏。则比人天善矣。但断见思。而不能断无明。比之菩萨。则软矣。如是下二句。正明开显。以未开显。则观四谛十二因缘。但成藏通两教二乘。由彼诸佛一番开显。即其所观生灭无生四谛十二因缘。而是不思议无作四谛十二因缘。不须改转。全成圆因。故言皆成佛道。如下文云。我等今者真是声闻。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是也。

△三约人天三。初明起塔。

诸佛灭度已。供养舍利者。起万亿种塔。金银及玻璃。砗磲与码瑙。玫瑰琉璃珠。清净广严饰。庄校于诸塔。或有起石庙。栴檀及沉水。木樒并余材。砖瓦泥土等。若于旷野中。积土成佛庙。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

此文义。有敬心散心。初三行半明天。乃至下二句明人。如是下二句。约开显意。以明皆成佛道。言舍利者梵语。华言灵骨。亦云坚固。若世间凡夫。念念唯起于贪瞋痴。而通身为三毒之所流注凝结。故其所有之骨。终于败朽。不得坚固。若诸佛圣人。则心心修于戒定智慧。而全体为三学之所流注凝结。故其所有之骨。最为灵明。而且坚固。所以名舍利也。言清净严饰者。不必约能达三轮体空为释。但银钱工料。一无所苟。即是清净。然深约三轮体空释亦得。开显中。皆已成佛者。若不开显。则敬心而起塔庙。但成天乘之因。散心而起塔庙。但成人乘之因。若一开显。即人天乘。而是佛乘。故敬心散心。皆是成佛之因。盖人天乘。及以佛乘。本是同一实相。而若不为开显。则凡夫不知人天之因。全即实相。若为开显。则了知人天全即实相。故能以人天因。而成于佛道也。

△二明造像。

若人为佛故。建立诸形像。刻雕成众相。皆已成佛道。或以七宝成。鍮鉐赤白铜。白镴及铅锡。铁木及与泥。或以胶漆布。严饰作佛像。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彩画作佛像。百福庄严相。自作若使人。皆已成佛道。乃至童子戏。若草木及笔。或以指爪甲。而画作佛像。如是诸人等。渐渐积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但化诸菩萨。度脱无量众。

初四行。明天业。有杂像宝像画像不同。开显可知。次乃至下一行。明人业。如是一行半。约开显。言但化诸菩萨者。谓彼自既成佛。而复化他也。

△三明供养三。初意业。

若人于塔庙。宝像及画像。以华香幡盖。敬心而供养。若使人作乐。击鼓吹角贝。箫笛琴箜篌。琵琶铙铜钹。如是众妙音。尽持以供养。或以欢喜心。歌呗颂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若人散乱心。乃至以一华。供养于画像。渐见无数佛。

此下三业中。亦皆有敬心散心。初一行。明色尘。次一行半。明声尘。色尘中。华香幡盖者。华以表因。因必克果。以华供养。乃表行人现前修因。当克如来之果也。以香供者。香则清远潜通。乃表行人潜通果德也。以幡供者。幡有动转之义。乃表转生死成涅槃。转烦恼成菩提也。以盖供者。盖有覆护之义。乃表如来以无缘大慈。覆护于我及一切众生也。然此一华一香。乃至一举手一称名。皆成佛道者。盖以一华与香。全体即是法界实相妙行故。不为之兴供则已。若能兴供。虽一华香之小。不为小。法界实相之大。不为大。以由法法俱真。相相皆实。莫非是性德具者。全性起修。全修即性。是故无论敬心散心。天业人业。而皆成佛之因也。然此广约过去明开显。无他。所谓寄之空言。不若验之实事。故以过去已成者言也。若现在及夫未来。犹未显著。故例此可见。果能如是种种供养者。虽未显著。又可知也。

△二身业。

或有人礼拜。或复但合掌。乃至举一手。或复小低头。以此供养像。渐见无量佛。自成无上道。广度无数众。入无余涅槃。如薪尽火灭。

△三口业。

若人散乱心。入于塔庙中。一称南无佛。皆已成佛道。

△二约了因明开显。

于诸过去佛。在世或灭后。若有闻是法。皆已成佛道。

闻是法者。或有闻于有相之法。或有闻于无相之法。或有闻于相无相之法。一经开显。皆是圆教。得成佛道。则知闻法。乃一乘了因种矣。故科云了因。又可是法即指法华。如前文云。声闻若菩萨。闻我所说法。乃至于一偈。皆成佛无疑。此即闻说法华为开显。亦即闻法华。为了因种。其义更显矣。

△二颂未来三。初颂开权显实。二颂为实施权。三颂废权立实。初二。初正明。

未来诸世尊。其数无有量。是诸如来等。亦方便说法。一切诸如来。以无量方便。度脱诸众生。入佛无漏智。若有闻法者。无一不成佛。

初一行半开权。次一行显实。次言无漏智者。即是一切种智。以其不漏落于二边也。亦不漏落于中道。故称无漏智也。若有等者。谓任其是人天。是二乘。是菩萨。闻于法华而开显。无不成于佛道也。

△二出意。

诸佛本誓愿。我所行佛道。普欲令众生。亦同得此道。

意谓。诸佛虽说于权。后必开权以显实者。无他。总由诸佛誓愿。自既成佛。还欲一切同得佛道故也。乃是众生。秪堪先说权耳。故曰诸佛(云云)。

△二颂为实施权二。初正明。

未来世诸佛。虽说百千亿。无数诸法门。其实为一乘。

无数句。即施权。其实句。为实也。

△二出意。

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

知法常无性者。谓诸佛能以权实不二之妙智。了知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常自空寂。本来无性。无何等性。所谓诸法无自性。无他性。无自他共性。无自他离性。不但无于四性。并无性之无。亦复无也。何者。以诸法从本来。自性相皆空故也。如现前介尔一念心起。即便具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而此三千。不从自性生。亦不从他性共性离性生。故此无性。如来究竟了知。所以知法常无性。然此无性之法。乃是一切众生之佛种。而此佛种。须藉因缘得起。如世之谷种。须藉水土因缘。才得发起。佛种亦然。须藉教行因缘。方能发起也。以由佛种从缘得起。是故诸佛为诸众生。说一乘之教。令其依教起行。即得起于种种也。则知诸佛出世本意。元欲发起佛种。欲起佛种。必须一乘之教。以为其缘。故凡有所施之权。皆为一实。故云佛种等也。

△三颂废权立实。

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于道场知已。导师方便说。

是法者。即指上知法常无性法字而言也。谓有世间法。出世间法。圣人法。凡夫法。清净法。染污法。有漏法。无漏法。如是诸法。虽则千差万别种种不同。而皆当体全即实相。莫不住于真如法位之中。所谓唯一真如实相。故言是法住法位也。世间相常住者。相有世间生相。有世间住相。有世间异相。有世间灭相。常住者。常即不生不灭。住即无去无来。若诸法不住于法位。则无论世间相非常住。即出世间相亦非常住。今皆既住真如法位。则无论出世间相是常住。即世间相亦常住。何者。以一切法。若以情见观之。则有生住异灭之相。若以真如法位论之。则悉皆实相。无有一法不真。无有一相非实。故即生相。而实不生。乃至即灭相。而实不灭也。良繇法位是常住。故诸法住于法位。亦复常住。所以世间相常住也。总而言之。是法住法位。唯是诸法实相而已。世间相常住。亦复是诸法实相而已。此法位常住。诸佛于是得道之场。已能证知。自既知已。还须导人。但机不契。故方便说。既云方便。乃即权是实。则实立也。既即权是实。实外无权。则权废矣。故名废权立实也。

△三颂现在三。初颂开权显实。

天人所供养。现在十方佛。其数如恒沙。出现于世间。安隐众生故。亦说如是法。

如是法者。即权法也。以其众生乐小。先施权法。以安隐之。亦之一字。对上过未而言。谓施权佛佛同耳。此约权而释也。若约权实并释。如是法者。即权实法也。众生乐小。施三权法。而安隐之。众生机熟。说一实法。而安隐之。初句所安隐。次句能安隐。以此权实之法。安隐大小之机。则三世皆然。故云亦说也。

△二颂为实施权。

知第一寂灭。以方便力故。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

知第一寂灭者。谓诸佛以自行实智。了知诸法。悉皆实相。非三乘九界七种方便。故言第一。诸法之体。本来自寂。不复更寂。本来是灭。不复更灭。故言寂灭也。余可知。

△三颂废权立实。

知众生诸行。深心之所念。过去所习业。欲性精进力。及诸根利钝。以种种因缘。譬喻亦言辞。随应方便说。

知之一字。即化他权智。为照了也。诸行。是外身之所行。心念。是内心之所念也。过去等三句。释明上之诸行及心念也。此是知机。以种种下。正明说法也。既言方便说者。则权自废矣。权若废。而实自立也。

△三颂重明释迦二。初颂略开显。

今我亦如是。安隐众生故。以种种法门。宣示于佛道。我以智慧力。知众生性欲。方便说诸法。皆令得欢喜。

颂重明释迦有二。此略颂开显。次舍利弗下。广颂开显。有此广略二番者。不无其意。盖如来预知法说。唯是上根得悟。中下犹迷。还须喻说。然喻乃由法而立。法则须喻而明。方得法喻相成。而无不齐也。若不明法者。因喻而得解。既得解喻。自知法矣。故此中略颂。为下喻说中总譬作本。下广颂。为下喻说中别譬作本也。初略又二。初一行是显实。次一行是开权。初中种种者。即是权也。佛道者。即是实也。既言种种法显示于佛道。则所显之实。乃即权而实也。次中智慧者。即是实也。诸法者。即是权也。既言以智慧力而说诸法。则所开之权。乃即实而权也。皆令欢喜者。由方便而显真实。无明若破。中道即显。便得登欢喜地之初住位。故云皆令欢喜。则知此句。即开佛知见之异名也。以开佛知见。对十住故。本文大意如此。若为下譬本而言。两行中。我之一字。为下长者譬之本。安隐。为下火宅譬之本。以安隐对不安隐也。众生。为下五百人譬之本。种种。为下一门譬之本。知众生性欲。为下三十子譬之本也。

△二颂广开显四。初舍利弗去。至大悲心。颂申明方便。次我始去。至亦当作佛。颂开权显实。三如三世去。至优昙华。颂叹法希有。四汝等下。至卷尽。颂劝信不虚。初又二。初示相。

舍利弗当知。我以佛眼观。见六道众生。贫穷无福慧。入生死险道。相续苦不断。深著于五欲。如牦牛爱尾。以贪爱自蔽。盲瞑无所见。不求大势佛。及与断苦法。深入诸邪见。以苦欲舍苦。

初一行。示众生浊相。我以佛眼观者。释迦如来。于法身地中。以无缘大悲。而观众生也。若是观于六道众生。应是法眼。何言佛眼。此有二义。一举胜以摄劣。佛眼胜。法眼劣故。所以不言法眼。而言佛眼也。二者。如来五眼。一眼中观。四眼入佛眼。同名佛眼。故不言法眼。而言佛眼也。贫穷无福慧者。非无世间衣食受用之福。及世智辨聪之慧。乃是无出世法财故贫。无功德庄严故穷。既其贫穷。故无如来所有之大福德大智慧也。次入生死二句。示命浊相。以其色心连持不断。所似摧年减寿。朝生暮死。展转无穷。而诸苦相续不断也。三深着下一行。示烦恼浊相。如牦牛者。众生贪爱五欲。致使亡于法身。丧于慧命。犹如牦牛之爱尾。而亡失身命也。四不求下二句。示劫浊相。佛能断众生之难断。破众生之难破。有大势力。故称大势。不求佛。即不见佛。不求法。即不闻法。既无佛法。唯是四浊。聚在一时。成一劫浊也。五深入下二句。示见浊相。邪见是苦因。而此苦因。必招苦东。计此邪见苦因。还欲舍此苦果。故曰以苦欲舍苦也。

△二出意。

为是众生故。而起大悲心。

所以如来本意。欲直说一乘。但为此五浊众生。机宜不契。故如来以大悲心。而先说方便也。故曰为是(云云)。

△二颂开权显实二。初我始去。十七行半开权。次舍利弗当知去。六行显实。初又二。初六行半隐实。次十一行施权。初又二。初四行半。大乘拟宜。次二行无机息化。初又二。初三七思惟。

我始坐道场。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众生诸根钝。着乐痴所盲。如斯之等类。云何而可度。

我始等者。若论如来。久远所证。本中之本。焉有于始。良繇如来自既久证。还以大悲。怀念众生。欲令同证如来之所证。故垂于本中之迹。及以迹中之迹。不妨于无始而言始也。言我始者。即今日释迦。一代施化。最初坐道场时也。然有大小。二时不同。如来本一。由机不同。故有大小。若见千丈舍那身。于七宝座。说修多罗。此即大始。若见丈六劣应身。于生草座。说四阿含。此即小始。今言始者。乃大始也。坐道场。而观树经行者。既坐于道场已。则当说法度生。若欲说法。必先鉴机。故内心思惟筹量。而观树经行也。既坐树下成道。故观机还观其树。既依其地成道。故观机还经行其地。此无他如古所谓。报树地之恩也。所得智慧者。即佛之知见也。不可心思言议。故微妙。非九界三乘所及。故第一也。云何而可度者。正是思惟之谓。非是弃绝之词。正欲度之。乃不胜踌躇耳。意谓不知如何方法。能令众生钝根者得利。乃至痴盲者得明。而得开佛之知见也。

△二诸天请转。

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护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并余诸天众。眷属百千万。恭敬合掌礼。请我转法轮。

诸天请转者。既知如来思惟观机。必当说法。故请如来转大法轮。而利济也。

△二无机息化。

我即自思惟。若但赞佛乘。众生没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坠于三恶道。我宁不说法。疾入于涅槃。

此谓众生不契大化也。言没苦者。即是钝根众生。著于五欲之乐。而为无明之所盲瞽。故曰没在苦也。此众生。必不能信一佛乘法。不信必谤。谤必堕苦。言我宁不说法者。如来说法。本欲众生得乐。今乃不唯无乐。而反坠苦。不若不说矣。故云我宁不说法等也。

△二施权二。初念同诸佛。二随顺施小。初二。初释迦正念。

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应说三乘。

寻念者。寻即随也。谓息大化之时。随即念同诸佛。亦应先施于小。故曰寻念(云云)。

△二诸佛慰喻二。初叹同。

作是思惟时。十方佛皆现。梵音慰喻我。善哉释迦文。第一之导师。得是无上法。随诸一切佛。而用方便力。我等亦皆得。最妙第一法。为诸众生类。分别说三乘。

言善哉等者。若直说一乘。则不得名善。若但说三乘。则不名第一。今先说三乘。次说一乘。还会三乘。同入一乘。故言善哉释迦第一导师也。

△二出意。

小智乐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别说诸果。虽复说三乘。但为教菩萨。

△二随顺施小三。初随顺。

舍利弗当知。我闻圣师子。深净微妙音。称南无诸佛。复作如是念。我出浊恶世。如诸佛所说。我亦随顺行。

圣师子者。十方佛是圣中圣。人中师子也。深净微妙者。以十方佛。证三德为深。断五住为净。非九界所知为微。不违实相为妙。所以能慰释迦。先开权。后显实。今欲赞其能说之人。不赞其所说之音也。南无者。此云皈命。亦云救我。亦云敬从。此中唯敬从之义耳。

△二施小。

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罗奈。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说。是名转法轮。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罗汉。法僧差别名。

诸法寂灭等者。此法已寂。不复更寂。已灭不复更灭。此真空之相也。尚不可以心思。那可得以语议。故曰诸法(云云)。然有因缘。亦可得说。所以假方便。而为五人。说小乘涅槃也。故曰以方便(云云)。言便有涅槃音者。即是如来说四谛法竟。问陈如云。汝知否。陈如云。我已知。汝解否。我已解。故言便有涅槃音也。险如但得初果。此是分证涅槃也。

△三释疑。

从久远劫来。赞示涅槃法。生死苦永尽。我常如是说。

疑如文句释。言久远者。盖昔日十六王子。覆讲法华。结缘已后。退大取小。及乎中间相值。一一调停。至于今日。王城开显。一闻得悟。按彼可见。不尔说。何为久远也。

△二显实二。初明大乘机发。

舍利弗当知。我见佛子等。志求佛道者。无量千万亿。咸以恭敬心。皆来至佛所。曾从诸佛闻。方便所说法。

佛子等者。非指菩萨为佛子。乃指二乘人。一经开显。即能承绍如来大乘家业。故称佛子也。

△二明如来演说四。初作念。

我即作是念。如来所以出。为说佛慧故。今正是其时。

如来所以出。出之一字。有二义。一是如来出现世间之出。二是如来从三昧起。出定之出也。如来出世出定。所以唯欲说佛知见。今乃正当可说之时。故云如来所以出。所以出者。即出之所以也。

△二拣机。

舍利弗当知。钝根小智人。著相憍慢者。不能信是法。

钝根等者。钝根故智小。著相故憍慢。如斯之人。那堪信受。盖即指五千退座者也。故前云是小智已出。及增上慢人退亦佳矣。

△三正说。

今我喜无畏。于诸菩萨中。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

喜无畏者。喜者喜此在会之众。无复枝叶。唯有贞实。无畏者。若小智在座。闻必不信。不信生谤。生谤堕苦。则我有畏。今既退去。故无畏也。舍方便者。即是废权也。

△四结益。

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已除。千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

疑网除者。谓如来入定放光。现种种瑞。菩萨亦皆有疑。不知是何因缘。如堕于网而不能出。今开三显一之说。疑既释。如除网一般。故云疑网除也。菩萨既其疑除。则亦当作佛。罗汉既其作佛。则亦除疑网。文互显耳。又菩萨言其疑网除。举其能断权疑。罗汉言其当作佛。举其能生实信也。

△三颂叹法希有二。初颂如是法妙。

如三世诸佛。说法之仪式。我今亦如是。说无分别法。

如三世等者。初则为实施权。次乃开权显实。后则废权立实。此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设化之仪则法式。故曰如三世(云云)。无分别法者。以法体是妙。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故言无分别法也。

△二颂时乃说之三。初法。

诸佛兴出世。悬远值遇难。正使出于世。说是法复难。无量无数劫。闻是法亦难。能听是法者。斯人亦复难。

总明四难。初二句。明佛出世难。并值佛亦难。所谓诸佛出世。我沉论。我出世时。佛灭度。故值佛是难也。次正使下二句。明说妙法难。如今释迦虽出于世。而四十年来。或兼或但或对或带。逗留四十余年。至于今日。犹然三请三止。才为之说。岂不难乎。次无量下二句。明闻妙法难。法音历耳。无论迷解。总名闻法。如五千人。如来正当许说。而乃礼佛退去。故闻是妙法亦复难也。次能听下二句。明听妙法难。闻已信解。而能受持。名之为听。如今世尊长行重颂。一一广明五佛开显。此但得上根信解。而中下犹迷。故能听是法者亦复难也。虽云闻听皆难。闻不及听。听则深于闻也。

△二喻。

譬如优昙华。一切皆爱乐。天人所希有。时时乃一出。

时乃出者。谓是其时。方乃应时。而得出也。故云时时乃一出。此一行偈义。总喻上之四难(云云)。

△三合。

闻法欢喜赞。乃至发一言。则为已供养。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过于优昙华。

合颂此经乃是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出世本怀。是故闻之。而发言称赞。则是以法供养一切佛矣。言过于优昙华者。优昙三千年一现。则定限有于时分。若闻法能赞之人。则不定其时分。而必有者。故言过也。又闻法。是合上第三闻法难。欢喜赞。是合上第四听法难。闻听难。过于优昙。值佛说法。其难亦然。举后摄前。故但言后二难也。

△四颂劝信不虚三。初颂正劝。

汝等勿有疑。我为诸法王。普告诸大众。但以一乘道。教化诸菩萨。无声闻弟子。汝等舍利弗。声闻及菩萨。当知是妙法。诸佛之秘要。

此颂文有二番。初明能说之人是法王。法王所说。自当信也。次明所说之法是秘要。秘要之法。亦当信也。言秘要者。四十年来。曾未显说。故言秘。诸佛出世本怀。唯此一事。故言要也。

△二颂敦逼。

以五浊恶世。但乐着诸欲。如是等众生。终不求佛道。当来世恶人。闻佛说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堕恶道。有惭愧清净。志求佛道者。当为如是等。广赞一乘道。

此颂文有三番。初一行。明现在着欲之人。不当为说也。次一行。明未来恶人。亦不当为说也。后一行。明若现若未。有惭愧者。当为广说。此三番。重重敦逼令信。则知着欲及恶人。自不为说。今既为说。正如来之深心。岂可不生信乎。如若不信。何异于着欲及恶人乎。所以警䇿而敦逼也。惭愧清净者。若上慢人。未得谓得。未证谓证。乃是无惭愧。与不清净者。若非是上慢。即名有惭愧清净也。

△三颂结显。

舍利弗当知。诸佛法如是。以万亿方便。随宜而说法。其不习学者。不能晓了此。汝等既已知。诸佛世之师。随宜方便事。无复诸疑惑。心生大欢喜。自知当作佛。

初一行半结开权。二一行半结显实。诸佛法如是者。谓法尔先施权也。其不习学者二句。谓其不能了权。乃为实而施也。盖深体权实相即者。为习学耳。次汝等下结显实。谓汝等既知诸佛随宜所说。皆为一实。则无复疑三乘之权。不即一乘之实也。若疑三不即一。则二乘不知自当作佛矣。今既了知全三即一。则自知作佛。而当生大欢喜也。释方便品竟。

妙法莲华经演义卷第一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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