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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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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玄义记卷第一。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知礼俯伏惟念,早秊慕学,投迹宝云,遇授法师,讲说此品,神根既钝,遂数谘疑。先师念我学勤,不辞提耳,故所说义,粗记在心。昔同闻人,今各衰朽,虑乎先见,不益后昆,共勉不才,抄录于世。但疑识暗,谬有所传,圆宗哲人,刊正是望。时天禧五年岁在辛酉八月一日,绝笔故序。

观音玄义卷上。

观音玄义,从略标之,具存应云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以其序中及以正文具明人法,故且略标。言玄义者,能释之义门也。玄者,幽微难见之称;义者,深有所以也。斯盖大师以三昧力彻法性际,深见今品人法之意也。应知名等五义皆悉幽微,七方便人智莫能见。卷上者,既有两轴,乃以上下而甄别之。

次示能说之人。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即天台智者。既是门人记录所说,故不敢正斥其法讳也。天台山者,即大师栖身入寂之所,故以此处显其人也。若山之得名,居之所自,入灭相状,灭后灵异,具于大本及辅行别传等文,今不备述。智者者,即隋帝求受菩萨大戒讫,师云:大王迂遵圣禁,宜号总持。王曰:地持经云:传佛法灯,即是智者。师既传灯,可号智者。自此凡上书疏,皆云弟子总持和南智者。言大师者,斯乃帝王大人所师,故称也。非同今时补署之号。说者,悦也。纵乐说之辩,悦妙悟之怀,异乎诸师採摭经论,著述疏章,消解经文也。故大忍法师覩智者说法,对众歎云:此非文疏所载,乃是观机纵辩。般若非钝非利,利钝由缘。丰富适时,是其利相;池深花大,钝可意得。

门人灌顶记。

记录乃是章安尊者解行灵异,始终事迹,本传具彰。

释文为二:初、释序文二:初、叙真应益物二:初、正明真应二:初、示二身妙用三:初、明体妙故二用泯亡二:初、法融应泯。

夫法界圆融,像无所像。

法界圆融者,色心依正以即性故,趣指一法徧摄一切,诸法徧摄亦复如是,法法互徧皆无际畔,乃以无界而为其界,此之法界无不圆融,即百界千如、百如千界也。是故得云唯色、唯心、唯依、唯正,若不尔者即非圆融。观音证此以为本体,全此妙体而起应像,以法界应赴法界机,亦是以法界机感法界应,法界无二能所自忘,感应尚忘体用宁异?故虽设应无应可存,故云像无所像。

二、真如下。性淨真忘。

真如清淨,化无所化。

真如清淨者,起信论云:真如者,所谓心性不生不灭,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既不可破立,自绝言想,则与?河沙烦恼本不相应,故曰清淨。观音证此而为本体,即以此体示诸众生,令观行知。或真似见此知见者,成伏断益;若其未有此知见者,但能三业精进成机,亦离众苦,悉得名化。此皆真身益物相也。问:同缘曰应,欻有名化,此二种身皆非智德,今何以化而为真身?答:欻有之化,即化、现化也。今对像论化,取化、转化也。所以者何?上言于像,则应化皆像,自实报下至他狱身,皆已摄尽。若欲化转,凡贤入圣,须示真智;若非真身,不能化转。言化无所化者,据性平等,忘于化功,虽令九道皆趣涅槃,而无众生得灭度者,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终日化物,终日无化。

二、虽像下,明用忘故。二、益周故徧二:初、显益周。

虽像无所像,无所而不像,

色心诸法,虽无生性,因缘和合,法尔而生。观音妙证,同诸法性,虽无形相,众机扣之,无像不现。此由绝于垂应之念,故能徧应法界群机,其犹明鑑无念而现,故云无所而不像。

二化无下冥益徧,

化无所化,无所而不化。

以上虽字,贯此句初。虽中实性,不可变化,不变而变,迷悟宛然。观音顺理,虽知不变,常以真智化一切凡,成不二圣。此则由无化物之念,故徧令他革迷成悟,其犹磁石无念而吸,故云无所而不化。

三、故无下,遮照相,即结。二、身德相二:初、应身相。

故无在无不在,化应九道之身。

中道、法界双遮二边,故无所在;当体双照,故无不在。化应九道之身者,此中云化,作欻有释,并应成二,显益相足也。问:经云应以佛身得度,即现佛身,今那云九?答:佛界身者,有通有局。局在妙觉智相之身,三千实相以究尽故,尚非等觉心眼观见,况乎下地及凡小耶?通则三教果头之相及以圆教凡圣所见,虽分麤妙,皆名佛身。然是随机应现之相,是其事识或是业识之所见故,虽是佛身,而通二乘、菩萨界摄。经文从通,故云现十;今文从局,故云九道。

二处有下真身德。

处有不永,有寂入不二之文。

通以九界,名之为有,以其皆有业报故也。应身虽乃处在其中,而其真智自冥极理,故云寂入不二之旨。前即真身而垂应相,此即应相而示真身。

二、是以下,明两用摄生。

是以三业致请,蒙脱苦涯;四弘为誓,使霑上乐。

上明真应两用既然,今示与拔摄生之相。初二句明真身拔苦,次二句示应身与乐。佛答前问,三业显机感乎冥应,七难二求及以三毒尽诸苦际,故云蒙脱苦崖。佛答后问,三业显应赴其冥机,三土众生十重获益终归祕藏,故云使霑上乐。然其四誓非专与乐,虽在此明实通上句,以上三业即能感之因,此明四誓是能应之本,上下互显彼此无亏,应知三业亦通冥机,现在虽无宿生须具。

二、故娑下,兼明本迹二:初、示诸名二:初、今昔因名。

故娑婆世界,受无畏之名;宝藏佛所,禀观音之目。

今堪忍土称无畏者,此经两出,怨贼难中一人唱言:诸善男子勿得恐怖,汝等应当一心称观世音名号,是菩萨能以无畏施于众生。乃至云:称其名故即得解脱。又劝供养中佛自歎云:是观世音菩萨摩诃萨于怖畏急难之中能施无畏,是故此娑婆世界皆号之为施无畏者。宝藏等者,悲华经云:过去散提岚界善持劫中,时有佛出名曰宝藏,有转轮王名无量淨,第一太子三月供佛及比丘僧发菩提心。若有众生受三途等一切苦恼,若能念我称我名字,为我天耳天眼闻见不免苦者,我终不成无上菩提。宝藏佛云:汝观一切众生欲断众苦,故今字汝为观世音。

二、已成下,过未果号。

已成种觉,号正法明。次当补处,称为普光功德。

已成等者,千手眼大悲经云:此菩萨不可思议威神之力,已于过去无量劫中已作佛竟,号正法明如来,大悲愿力安乐众生,故现作菩萨。又观音三昧经云:先已成佛,号正法明如来,释迦为彼佛作苦行弟子。次当等者,观音授记经云:观世音菩萨,次阿弥陀,后当成正觉,名普光功德山王如来。补处者,犹储君之义也。

二、其本下,结难测。

其本迹若此,宁可测知?方便随缘,趣举一名耳。

如上经说,或已成如来,或现为菩萨。往世正法,曾作释迦之师。今日观音,仍补弥陀之处。亦如妙德,元是能仁九代祖师。孙已果圆,祖犹因位。本迹高下,安可测量。然须用其高下四句,以显诸圣难思之相。

二、今言下,叙人法标题二:初、叙人兼经字二:初、叙人二:初、对梵翻名。

今言观世音者,西土正音名阿耶婆娄吉低输,此言观世音。

诸神呪经先称梵名,今文稍略,而其华语名多互出,此云观世音,馀云观自在,唯千手眼大悲经中云观世音自在菩萨,其义似足。然约境智而明别应,则今三字诠显无亏,若依今解已彰自在。

二、能所下,约华释义二:初、别释二:初、释二:初、释观字二:初、中边妙达。

能所圆融,有无兼畅。

能所圆融,中智也。有无兼畅,二智也。只于一心双遮双照,于照中时即达二谛,故云兼畅。是则十界言音即起即观,常遮常照。

二、照穷下,修性俱明。

照穷正性,察其本末,故称观也。

照穷正性,见性德也。察其本末,见修德也。此约妙境,显其妙智。本具三千,虽即三谛,对修故合,但云正性。修中缘了,各有本末。合掌低头,缘之本也。福德庄严,缘之末也。一句一偈,了之本也。智慧庄严,了之末也。顺修既尔,逆修亦然。造恶之时,慧数诸数,岂非其本。受苦之时,习果报果,即是其末。若以修性,论其本末,义复臻极。性德三千,语本方尽。修起三千,论末乃穷。非上三智,莫照斯境。非此妙境,莫发其智。函盖水乳,聊可方之。

二、释世音。

世音者,是所观之境也。万像流动,隔别不同,类音殊唱,俱蒙离苦。

即十界众生遭苦求救称名等音也。是所观境者,上之境智皆是能观,可譬槌砧;此之世音可譬淳朴。非前境智观此世音,焉令十界俱脱三障?又复应知,前之境智即是菩萨难思体用,即能应也;世音之境乃是众生由苦成机,即能感也。此即境智及以感应,三字之中悉得成就。万像等释世,类音殊唱,带世释音,俱蒙离苦,致感获益。

二、菩萨下,结。

菩萨弘慈,一时普救,皆令解脱,故曰观世音。

可见。

二、此即下,总示。

此即境智双举,能所合标。

观等三字,境智也。能所者,感应也。能即能应,所即所应,岂可重云能照所照?

二、叙经。

经者,由义文理表发织成行者之心,故曰经。

此品既已别行于世,本多题云观世音经,或云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经,故今叙人名,后略释经字。言由义者,淨名玄义云:经由圣人心口故称为经,悉檀致教经由如来心口故名经也。又云:前圣后圣莫不经此悉檀所说之教而得成道。文理等者,取经纬义法喻参明,文经理纬互相表发,织成行者观智之心也。

二、普门下,叙法兼品二:初、叙法二:初、消二字。

普门者,普是徧义,门曰能通。

二、用一下,示十普。

用一实相,开十普门,无所障阂,故称普门。

实相者,三千皆实,相相圆融,而言一者,不二义也。万德总称,一乘异名,下文十义,以示其相:一无缘慈悲,二无作弘誓,三圆修之行,四不断之断,五圆入法门,六无记神通,七体内方便,八施开说法,九普供诸佛,十普益众生。从愿立行,自因之果,全体起用,上供下益,原始要终,摄诸法尽。十皆实相,互通徧摄,无所障碍。

二,叙品。

品者,类也。义类相从,故名为品也。

虽顺别行立乎经目,然是法华流通一品,故今叙之不忘本也。中阿含云:䟦渠,此翻为品。取义类同者,集为一章也。

二、大部下,释正。文二:初、例部大。

大部既有五章明义,今品例为此释。五意者:一、释名;二、出体;三、明宗;四、辩用;五、教相。

妙玄五章,解释甚委。经之一品,妙义岂殊?彼但正明五字通目。今之所释,一品别题,况复坑行?故须自立五义分别。虽复自立,还须符彼开权显实圆妙之文。故释名则纯妙人法,显体则不二理智,明宗则难思感应,论用则无缘与拔,判教则终极醍醐。此之五章,名总三别,教判总别(云云)。

二、释名下,释今文五:初、释名四:初、列章。

释名为二:一、通释;二、别释。

二、通者下,示相。

通者人法合明,别者人法各辩。

三、何故下,对根。

何故尔?缘有利钝,说有广略。

通既是略,一往对利;别解则广,一往对钝。若其二往,须明二持,闻持则以广说为利,义持则以略说为利,钝可意得。槃特名钝,是就闻也;目连称钝,盖约义也。今之二释,对乎两根,须约义闻,互论利钝。四、今就下,正释二:初、通释二:初、标列。

今就通释为四:一、列名;二、次第;三、解释;四、料简。

二、一列下,正释四:初、列名三:初、略标示。

一、列名者,十义以为通释。

二、立名意二:初、明理超名数。

所以者何?至理清淨,无名无相,非法非人,过诸数量,非一二三。

大师虽用十种义门通释题目,而深体达观音至人普门妙法,本离言说心缘之相,故云至理清淨等也。故起信云: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

二、但妙下,名数显理二:初、约义示。

但妙理虗通,无名相中假名相说,故立无名之名,假称人法。虽非数量,亦论数量。

上言至理清淨,无名相等,盖约自证,绝乎言思也。今云妙理虗通,假名相说,乃据被物设教而谈也。言虗通者,此明妙理无坚住性,虽无名数,而能徧应一切名数。故荆溪云:性本无名,具足诸名,故无说而说,说即成教。是则离言依言,皆顺至理,圣默圣说,俱有大益。故起信论:问曰: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今亦如是,以十种义,无说而说,意令学者无念而念。

二、故大下,引文证。

故大论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异字。

般若无相,即是一法。悉檀为物,立种种名。

三、今处下,正列名二:初、明中当。

今处中说,略用十义以释通意也。

今立十义,离于太广及以太略。广则令智退,略则义不周,我今处中说,令义易明了。

二十义下,正标列。

十义者,一人法,二慈悲,三福慧,四真应,五药珠,六冥显,七权实,八本迹,九缘了,十智断。

二、第二下,次第三:初、标示两意二:初、正标示。

第二、次第者,此有两意:一、约观明次第;二、约教明次第。

约观约教,各有生起,次第不乱。

二、约观下,明总该。

约观则总初中后心,因圆果满。约教则该括渐顿小大诸经。

若观若教,能总能该。观总三心:人、法、慈、悲,初心也;福、慧,中心;真、应至八,皆在后心。缘了极性,示因方圆;智断究尽,明果方满。教约五时,无不该括:华严,顿也;三时,渐也。复于渐中,三藏唯小,二酥部大。若论法华,出前四味,以非兼但对带故也。已备诸说,故今略之。

二、约观下,解释两意二:初、观次第十:初、人法二:初、能冠九双。

约观以人法为初者,欲明观行必有其人、人必秉法,譬如人受一期果报揽阴成人,虽具无量德行必先标名字,故以人法居初,意亦例此。

慈悲等九,皆以人法而为所依,是故品题特标此二。故以凡夫假实为譬,先有揽阴所成众生,方可论其种种德行。人法冠九,义岂不然?

二、人法下,当科次第二:初、疑。

人法居九义之初可尔,何意乘以人法为次耶?

何意乘以人法为次者,法是所乘,人是能乘,理合先说本性所乘,方论始觉能乘,今何反此?

二、此须下,释。

此须据经。经云:以是因缘,名观世音。即前辩人。后云:方便之力,普门示现。即却论于法。人能秉法,故言人法也。

能乘、所乘,先后无在。今有二意:先人、次法。一、据经文,二、从义便。人能秉法,即其义也。

二、慈悲二:初十中,次第二、二法前后。下去诸科,例有此二。

二、次慈悲者,良由观音之人观于实相普门之法,达于非人非法实相之理,一切众生亦复如是。故华严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理圆足,无有缺减,云何众生理具情迷,颠倒苦恼?既观是已,即起慈悲,誓拔苦与乐,是故明慈悲也。复次,若就言说为便,初慈后悲,亦是就菩萨本怀,欲大慈与乐,既不得乐,次大悲拔苦,故初慈后悲。若从用次第者,初以大悲拔苦,后方以大慈与乐。又就行者,先脱苦,后蒙乐,故先悲后慈。今从前义次第也。

次于人法论慈悲者,大士既观本性普门之法,乃达生佛无差之理,而闵迷者枉受众苦失于本乐,故起誓愿永期与拔,观境发心正当其次。先慈次悲者,文有四释,今从语便及以本怀,不从用次及以行人,故结示云今从前义。

三,福慧中。

三福慧者,初则人法相成,此据其信;次则慈悲与拔者,此明其愿。欲满此愿必须修行,修行不出福慧,慧即般若、福即五度,互相资导以行填愿事理圆足。若智慧增明则大悲誓满拔苦义成,若福德深厚则大慈誓满与乐义成,故福慧居三也。复次言说为便先福后慧,若化他本意先欲实慧利益,如其不堪方示福德。又资故先福、导故先慧。

人法据信者,愿行之前。人观圆法,止且成信,依乎忍乐,立其四弘。若匪行山,莫填愿海。行即福慧,义当六度。五资于慧,慧导于五,其犹目足,不可互阙。五除事障,慧消理惑,此二功圆,则悟理得事矣。是知福慧成前慈悲之心,起后与拔之用。先福次慧,亦从语便,不据本怀。若论资导,复何先后?

四真应者。

四、真应者,若智慧转明则契于法性,法性即实相名为法身,法身既显能从真起应,真显应起只由福慧开发,故次第四也。又若就方便化物,先用应后用真,今从前义为次第也。

信愿福慧皆在于因,因能尅果故成真应,福资于慧显出真身,慧导于福显出应用。真应次者,若就渐化先示应身接其小器,后令入实方示真身,亦可先顿次渐则真前应后。今不从设化,但就真显应起而立其次,故云从前,亦是语便。

五药珠者。

五、明药珠二身者,先明真应直语证得未涉利人,今明两身俱能益物,真身破取相谕如药,应身对万机类于珠。就两字明次第者,与慈悲相似也。

福慧二行显发真应,故云直语证得未涉利人。今明药珠则示两身益物相也。真身冥理见则三惑皆消,即差病益也。应身赴物感则众善普会,即雨宝益也。言真破取相者,既以三智冥理为真,岂但能破见思取相?应知见思取生死相,尘沙取涅槃相,无明取二边相,若次不次俱有其义。药珠次中与慈悲相似者,药即同悲,珠可类慈。彼有四义定乎先后,言说本怀即先慈次悲,从用就机则先拔后与,今之次第似彼后二。

六、冥显者。

六、明冥显者,前明二身道理即能显益,今辩被缘得冥益或得显益,故次二身后明也。

前明二身破惑如药、对机如珠,机既破惑则显见真身,故云二身即能显益。今辨二身常普被物,有见知者俱名显益,不见知者称为冥益,如是说者方尽圣人益物之相。二益先后不可定判,亦从语便故云冥显,此既易解故不言也。

七,权实中。

七、明权实者,前缘得益,何意不同?良由权巧无方,赴机允当,不失其宜,二智之力,故以此为次也。先权后实者,此就浅深为次也。若依文者,先以实益,次以权度,此随物为次。若就佛本意,先只为一大事因缘,先显实益,众生未堪,后用权度。

前缘不同者,盖所被之机根性差别也。权巧无方者,即能鑑之智无定方所也。或冥或显破恶生善,深浅不同广狭有异,皆由二智逗会无差,故于益后须论权实。二智前后虽有三义,且据浅深为次。八本迹中。

八明本迹者,虽复益物权实之巧,而巧有优降,必是上中下智本迹之殊,权实略而且横,今欲细判高下以明次位,若其本高,所作权实之迹则妙,是故次总略之后,辩其细妙之能也。非木无以垂迹,故先明木,非迹无以显本,应先迹也。

巧有优降者,谓智有高下也。上中下者,以妙觉为上、等觉为中、降此为下,前权实鑑机必须双用,故云横也。今本迹约位既论高下,人必从本方乃垂迹,故云竖也。二法前后可见。

九、缘了二:初、指前顺论自他。

九、明了因缘。因者,上来行人发心修行,从因尅果,化他利物,深浅不同。从人法至真应,是自行次第;药珠至本迹,是化他次第。此乃顺论,未是却讨根木。

如上八双,从微至著,皆是顺论,仍未分配。今挹流寻源,须明性德,而为诸法生起之本。

二、明今却讨种子

今原其性德种子,若观智之人,悲心誓愿,智慧庄严,显出真身,皆是了因为种子。若是普门之法,慈心誓愿,福德庄严,显出应身者,皆是缘因为种子。故次第九也。

则逆推真身智慧悲誓观智之人,元以性德了因为种。若应身福德慈誓普门之法,元以性德缘因为种。自行既然,以例化他。本证实智,冥益药王,属乎了种。迹化权智,显益珠王,功归缘种。乃以顺论,却讨为次。

十次缘了论智断者。

十、明智断者,前明缘了,是却讨因源;今明智断,是顺论究竟。始则起自了因,终则菩提大智;始则起自缘因,终则涅槃断德。若入涅槃,众行休息,故居第十也。

前既逆推尽乎因德之始,今更顺说至于果德之终,即以始终而为其次,过荼无字,故十后不论矣。二、二约下,明教次第二:初、牒章立门。

二、约诸教明次第者,又为通别。

二、通义下,依门释义二:初、通者。

通义可解。

五时四教各可论十,随法义立不可深穷。且如三藏立十双者,人法则揽阴成人谛缘度法,慈悲则声闻法缘菩萨生缘,福慧则声闻三学菩萨六度,真应则五分法身作意通应,药珠则治四住病雨三乘宝,冥显则众生获益有见闻不见闻,权实则称真之实随情之权,本迹则自证之本示现为迹,缘了则一句了因微善缘种,智断则声闻四果菩萨顿成。三藏尚备,通别可知。

二、别今下,别二:初、五味二:初、释五:初、乳二:初、明具前六义。

别今当说。如华严顿教,教名大方广佛。华严依题,初明人法。此人秉法,必具慈悲。菩萨修因,居然福慧。既入地位,必证真应。既能利物,则辩药珠。物得其益,有冥有显。

乳即部顿,故指华严六字别题。具法人喻大方广法也,佛是舍那果人也。华严喻诸地因,华严果德也。只就一题已含六义,以慈悲乃至真应不出自行因果,药珠冥显只是化他能所,即就中道别论六义也。

二、而未下,明阙后四义二:初、明通别二:初、明无别。

而未得别论权实,本迹缘了智断者。

二、通义下,许有通。

通义则有,别意则无。

若以别圆对权实,体用论本迹,微因之缘了,大觉之智断,亦有理存焉。

二、何故下,明阙具二:初、约化始明阙。

何故尔?佛一期化物,明于顿渐,顿教虽说,渐教未彰,故不明四意也。

权实等四,说出世意,示久远成,却讨三因,终归祕藏。初成设教,别接大机,既匪终穷,故阙斯意。

二、所以下,对具明阙二:初、对法华。

所以不明者,彼经明小隔于大如聋如痖,覆于此权未显其实,故云久默斯要不务速说,故言无权实也。言无本迹者,彼经未发王宫生身之迹、寂灭道场法身之迹,未弹指謦欬发久远所得生法二身之本,故言无本迹。

言小隔于大者,传经三十七云:时舍利弗祗园林出,不见如来自在庄严变化及生意念,亦不乐说,不能讚歎,以声闻人出三界故。此即如聋如痖之文也。以未说为实施权,开权显实故也。言无本迹者,华严初云:于菩提道场始成正觉。今法华云: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谓今释迦牟尼佛出释氏宫,去伽耶城不远,坐于道场,得三菩提。然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斯是华严被废之文也。言弹指謦欬者,如神力品:释迦牟尼与分身诸佛出广长舌相,上至梵世,一切毛孔放无量光,皆悉徧照十方世界,满百千岁。然后还摄舌相,一时謦欬,俱共弹指。是二音声徧至十方诸佛世界,地皆六种震动。乃至佛告地涌诸菩萨:汝等于如来灭后,应一心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如说修行等。此乃本门,为嘱累地涌菩萨通经,现斯神力也。疏云:謦欬者,通畅之相。弹指者,随喜也。盖表如来远本之意。已获通畅随喜菩萨,闻于远本,增道损生也。

二、言无下,对涅槃。

言无缘了智断者,不明小乘根性及有心之者,本自有当住之因,当剋智断菩提本果,故言无也。

言不明小乘根性等者,不如涅槃明二乘之人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悉当作佛,故阙后二双。

二、次约下,酪二:初、大师明阙具二:初、正明阙具。

次约三藏教,但明人法慈悲福慧三义,无真应等七种。

二、何故下,明阙具所以。

何故尔?二乘教中但明灰身灭智,那得从真起应?既无真应,将何益物?

言二乘教者,以三藏菩萨果同二乘,如大论中通指阿含为声闻经耳。此教不谈妙有之真,故身智灭不能起应,既无真应岂有药珠等邪?

二、私难下,章、安私料简二:初、正料简二:初、难者。

私难:通论备十,别语但三。此三若约真谛,则随通义乃具十意,何止但三?若言是别,别应约中道,既得有中道、人、法三种,何意无七?

恐人不了大师立今通别之义,故设兹难作说示之由,乃约真中设通别难,由此二是通别理故。

二、私答下,释者。

私答:通论十意,此约三乘;别语三科,的据菩萨。三藏菩萨得有慈悲福慧伏惑之义,既伏而不断,故无真应七法。

不以真谛通对中道别,盖约三乘通对菩萨别。若三藏三乘从因至果,可就真谛通论十义。今释观音须在因位,此教菩萨因中唯有求佛人法、四誓慈悲、六度福慧,伏惑未断,故不得论真应等七。岂唯无于中道之七,亦乃未有真谛之七。

二、师云下,指师意。

师云:齐教止三。

只齐三藏别论菩萨,前之三义异于二乘,不就中道别论三义。

三、生酥

若约方等教对小明大,得有中道大乘人法至冥显两益等六意。然犹带方便调熟众生,故不得说权实等四意。

部虽四教,今对偏小明圆中道人法等六,未开权迹及却讨等,故无别四。

四、熟酥

若明般若教,虽未会小乘之人,已会小法,皆是摩诃衍。但明人法等六意,亦带方便,未明权实等也。

虽会小法,未开小人,同前二部,但明六意。

五、若约下,醍醐二:初、法华二:初、明部彰八意。

若约法华教,则会小乘之人,汝实我子,我实汝父,汝等所行是菩萨道,开权显实,发本显迹,了义决定,不相疑难,故知法华得明中道人法。至本迹八意,前诸教所不明,法华方说,故云未曾向人说如此事。今所说者,即是今当为汝说最实事也。

六虽同前不无小异,前是隔偏之圆,此乃开麤之妙,故人理教行咸会一乘,权实本迹唯彰此典。若约自他及以偏圆论权实者,前部非无,今所论者为实施权、开权显实、会权归实、废权立实,此之权实馀部永无。若理事理教教行体用四重本迹,不独今经诸部容有,若尘点劫前最初成佛而为实本,中间今日示现成佛皆为权迹,是名权实本迹。本门开竟,此身即本迹门已说,及诸部谈皆名为迹,是名今已本迹。此之二重诸经绝议,故云诸教不明法华方说。

二、三世下,明化满一期。

三世诸佛调熟众生,大事因缘究竟圆满备在法华,故二万灯明但说法华息化入灭,迦叶如来亦复如是。

方便品中五佛章内,皆先施方便,后显种智。方便即四时三教,种智是法华一乘。是知诸佛化终此典,灯明迦叶出于淨土,故至法华即入灭度。今佛释迦现于秽土,故说涅槃以为赎命。

二、若约下,涅槃二:初、明摄机罄尽。

若约涅槃,即有二种,所谓利、钝。如身子之流,皆于法华悟入,八义具足,不待涅槃。若钝根弟子于法华未悟者,最为此人却讨源由,广说缘了,明三佛性。

渐化已来法华入者,望前已钝复有未入,待至涅槃法华犹利。然法华破大阵,涅槃收残党;法华为刈穫,涅槃是捃拾。大化之功在乎灵鹫,馀机未尽故至双林。极钝既昧法华八义,须为此人委明佛性,一代之机终穷于此。

二、若论下,明示法无遗。

若论性德了因种子,修得即成般若,究竟即成智德菩提。性德缘因种子,修得成解脱断德涅槃。若性德非缘非了,即是正因。若修得成就,则是不纵不横三点法身。故知涅槃所明,却说八法之始终,成智断十义具足。

涅槃既摄钝机,故始穷本性,终显极果,十义整足,故以性三起于修三。既修性各三,则因果不二,双非缘了,即是中道正因之体。而此正体必具双照之德,故至修成三点法身也。例知缘了亦各具三,修德须云三点般若、三点解脱等也。当知今文为顺经题人法二义,故立十门,始终皆二,二即不二,中在其中,数有亏盈,法无增减。故止观云:首楞严偏举一法具一切法,亦不减少,名祕密藏。乃至涅槃三法具足,法亦不多,亦名祕密藏。盖诸经赴缘不同故也。

二、此历下,结中。

此历五味论十法次第。

云此历五味,论十法次第者,问:前约观明十法,自行化他,原始要终,实成次第,生起不乱。今历五味,但明诸部具法多少,何名次第生起耶?答:前约观中,正论修证次第;今约教中,乃论用与次第。明其十法,随于部味,次第被机,前之四味,但三但六,后至醍醐,具八具十,岂非用与次第邪?应知前明诸教观法次第,今明观法随教次第,虽乃约修约用不同,而皆得名十法次第也。

二、约四下,四教者。

约四教则可解。

通论则随真随中各有十双。若别论者,三藏别就菩萨,唯有人法慈悲福慧三双,以未断惑故无真应等义,具如前说。例此通教亦就菩萨,而可别论真谛六双,以第七地去誓扶馀习,神通託生双流化物,得有真应药珠冥显之义,二乘无此故名为别。若其别教行虽次第,而可就中明乎六义,凡三圣三其相可见。法华前圆亦只有六,涅槃四数皆知十双,然约重绝不无进不,前历五味已含教义,故云可解。

三、故知下,结歎两意二:初、结歎。

故知十法收束观教,结撮始终,商略大意,何观而不摄?何教而不收?意气宏远,义味深䆳,前后有次第,麤细不相违,以释生起意也。

观论此十,则因有愿行,果有力能;教论此十,则论法有始终,被机尽利钝。故禀教修观者,何莫由斯道也。商略,犹较量也。以此十义,较量一代教观,摄无不尽。该修德之极,故云意气宏远;彻性德之本,故云义味深邃。又横收四教,故云宏远;竖摄五味,故云深邃。人法至真应,自行之前后;药珠至本迹,化他之前后;缘了与智断,修性之前后。三义为麤,六义为细,乃至八义犹麤,十义最细。此就略广以辩麤细。若以麤妙释麤细者,诸味纯杂,可以意得。二、问法下,料简。

问:法华前教同有六意,云何为异?答:华严六意,于利人成醍醐,于钝人成乳。三藏中三意,于利人密去,于钝人成酪。方等六意,于利人成醍醐,于钝人成生酥。般若六意,约利人成醍醐,于钝人成熟酥。若法华八意,于钝人成醍醐,

问意者,法华之前别论华严、方等、般若,同有六义、有异意否?虽问三味、六意同异,答中委出酪味中三及醍醐八,以五味中根有利钝,利人部部得入醍醐,钝者随味次第转改。故华严六义,高山王机即入地住,穷子迷闷见思全在,三藏但小故无显露。得大益者,若八万诸天获无生忍,故云密去;二乘之人方破见思,故但成酪。方等中六有褒有贬,利者闻褒即得圆益,小人被贬冥入通门。般若中六意在淘汰,利闻圆空得不共益,声闻转教密破尘沙。法华八意调机已熟,开彼权门即示实理,复废近迹令见本身,钝人皆得一乘,利者复增圣道,涅槃同味故略不言,但为捃拾具说十双,于极钝根亦获常益。故知四味虽谈圆顿机悟浅深,至第五时益无差降,不禀山门焉知一化机教之相?

第三、解释三:初、略标。

第三、解释者。

二、人即下,广释十:初、人法三:初、立。

人即假名所成之人也,法即五阴能成之法。

所言人者,阴中主宰也。略论四名,所谓我、人、众生、寿者。具论十六,即于四上加其十二,谓命者、生者、养育者、众数、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见者。言假名者,自无实体,但藉五阴和合而成,如揽五指假名为拳,是则拳由指得、指非拳成,拳如于人、指如于法,能成是实、所成是假。此之假实,就大小教辩常无常,小明人法终归无常,大说假实究竟常住。如藏通教,始从凡地至有馀涅槃皆有假实,若入无馀,身智既亡假人安寄?若别圆教,三惑二死尽淨之时,人之与法常住自在,假人是尊极众生,实法名常住五阴。以要言之,若云惑尽人法永无,斯是小乘亦称权教;若言惑尽人法不灭,斯是大乘亦称实教。凡言别圆初后知常,盖知人法不可灰断,藏通反是,故曰不知。又复应知假人之号,多从依正实法而立,如世人称谓,或从形貌、或从德业,即正报实法立名也;或从住处、或从统摄,即依报实法立名也。今观世音为假名者,观是观智、世音是境,此是自他正报,岂非实法?但以名为观世音菩萨,故判属人;普门既是此人所乘,故判属法。若云普门法王子观世音者,即须却判普门属人、观音属法。盖由今品以观智目人,是故释义皆用智慧而对人也。须知观智体是实法,既以观智目人,则九双中悲慧真药冥实本了智皆是实法,目其假人于今知已。释下诸文则皆可见。

二、此之下,释二:初、总示二:初、示通凡圣。

此之人法,通于凡圣。

虽漏无漏偏圆因果优劣不同,而其假实终无暂阙。

二、若色下,各明假实二:初、凡。

若色、受、想、行、识是凡鄙法,揽此法能成生死之人。

庸常曰:凡弊恶曰鄙,即六道五阴,唯成分段生死人也。

二、戒定下,圣二:初、示相。

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是出世法,揽此成出世圣人。

既革凡成圣,即转五阴而为五分。三乘四教,虽权实异,皆能转阴而为法身,随位揽法,成其假人。

二、故大下,引证。

故大论云:众生无上者,佛是;法无上者,涅槃是。

妙觉极位,人法二执,究竟尽处,假名一千,皆成四德,名无上众生。依阴二千,一一四德,名无上实法。故偏小及圆因位,无非本性无上人法。但二执未尽,而其修得,不名无上耳。

二、虽通下,委释二:初、凡。

虽通凡圣,不无差别。上中下恶,即成三途之人法。上中下善,即成三善道之人法。故有六趣阶差。若更细论,百千万品。

善恶为因,人法是果,各论三品,此约总示。其中别业交互感果,非算数可及。

二、圣人下,圣。性德人法何甞改变?但以随机教门示观,致有小大、共不共异,故于圣中分别其相。此二:初、小三:初、就有门释。

圣人人法,亦复不同。若三藏有门,观众生我人,如龟毛兔角,毕竟不可得,但有五阴之法,此即人空法不空。观此法无常,生灭不住,发生煖顶等位,即是揽方便之法,成似道贤人。若发真成圣,生方便有馀土,揽法性色识等,成彼土行人。

即毗昙中人法观也。言人空法不空者,非全不破实法,盖此门观行破假人时,未破五阴,且云不空,以此二空前后观故。而前后相两途不同,若观假人如兔角等,惑落见谛,即于修道观阴无常,破彼思惑。若其人执虽被穷逐,见惑不破,而更度入实法之中,于阴生见,即须观阴无常、无我,破此见惑。故法空观能破二惑,乃于节节各有人法。若见惑未伏,即有漏人法;其能伏者,即方便人法;发真断结及生有馀,皆无漏人法。然小教中不说生处,今约跨节,故生界外。如大论云:出三界外有淨国土,声闻、缘觉出生其中。以大乘说身智不灭,无漏业牵,生彼五阴。

二、若空下,就空门释。

若空门明有实法之体,揽此实法,得有假名之人。观三假浮虗,会入空平煖顶,即揽方便法,成似道贤人。若发真成,无学生方便土,揽法性五阴,成彼土行人。

即成实中二空观也。揽阴成人,不同有门。阴中求我,三假浮虗,且异实法生灭。人既揽阴而有,观乃即法观人。从始至终,假实双破。言三假者,谓因成相续相待,名不殊大,义归小乘。大观三假,生即不生,亦复无灭。令观三假,因缘和合,体性不坚,大若空华,此如云霭。由此观故,会入真空平等之道。

三、馀两下,例二门释。

馀两门人法,例此可知。

亦有亦空门,即昆勒论之所申也。非有非空门,未见论来。有人言:犊子阿毗昙申此门意,未可定用。然假人不有,四门是同,唯论实法,四相有异。若毗昙明析色存于邻虗,成实析色破于邻虗,昆勒说色亦有亦无,第四门意例应双遣。然此四门,诠法虽殊,谛理是一,若不得意,四门成诤。故大论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毗昙即堕有中,入空门即堕无中。又大师云:数存邻虗,论破邻虗。此与邪无相滥等。若得意者,色若麤若细,总而观之,无常无我,破于见爱,得入空平,双亦双非。语似中道,理只在空,但能从容会入空理,节节人法,例前可知。

二、摩诃下,衍三:初、明体空通三教。

摩诃衍中明人法者,亦不言人空法不空,亦不言体有假用,但观假名阴入等性本自空。故大品云:色性如我性,我性如色性。始从初心,终于后心,常观人法俱空。故大论云:菩萨常观涅槃行道。

不言人法空不空者,异彼毗昙观人空时未破实法。不言体有假用者,异彼成实揽实法体成假人用。但观人法本自不生今亦无灭,色是五阴之首,我是十六之初,故各举一以例其馀,人法即空故曰如也。观此二空始因终果,若人若法不生不灭名为涅槃,常修此观以行正道。应知大品谈空义含深浅。何者?若钝根者谓但空有,即入偏空证其通理。若利根人一闻于空知空二边,名见中空属后二教。又此中空复分二种,离边而解此当别理,即边而解乃属圆理。如来巧智善谈于空,能被三根断证不等。又复应知彼经空义虽通三教,今之人法非前二种,唯用最后即边之空,淨其二执成圆假实。若不尔者,非今人法。

二、以观下,明缘、了、通、别、圆者,前明二空,未明缘、了,意虽在圆,通人有分;今约二空,明二佛性,故在圆、别,不涉通门。今文既以观人、法空明二因种:一、言于空须分二种:若毕竟空,观于人、法,显圆二因;若次第空,观于人、法,即别二因。文以无上人、法为缘、了种,亦须善别百界假实为佛涅槃,斯为圆观;若唯佛界,故属别也。文意在圆,别人有分。释此为二:初、了因中,

以观人空即是了因种子者,论云:众生无上者,佛是。佛者,即觉。觉是智慧,始觉人空,终觉法空。故知观人空是了因种也。

以观人空即了因种者,大乘空观荡情显德,今经既以智慧目人,故人执空则智人显,况观本空乃显本智,本智即是性德了因,故引论文果佛为证,则因果不二修性一如,故知今文正明圆观。言始觉人空终觉法空者,人是觉智不独自空,人执复能空于法执,虽云始终非次第观,此由大乘观性相二空,破生法二执显真俗二谛,观虽不次说有始终故也。如大本疏云:真谛即法空,俗谛即生空,俗假真实。辅行云:若有性执世而非谛,破性执已乃名世谛,故云世谛破性。性执破已但有名字,名之为假,假即是相,为空相故观于法性,观理证真名真谛破相。空非前后二谛同时,为辩性相前后说耳。思之思之,不见此意徒谓即空(上皆辅行)。此明觉智一念之中空人法执有始终义,勿迷此语定判属别,说时非行时斯之谓也。

二、缘因中。

观法空是缘因种者,大论云:法无上者,涅槃是。以生死阴断,涅槃阴兴。大经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乃至识亦如是。大品云:菩萨行般若时,得无等等色,无等等受、想、行、识。当知涅槃是无上法也。揽此法成无上之众生,号之为佛。故知观法空是缘因种也。

观法空即缘因种者,由觉智故法执既亡五阴清淨,乃以淨阴而为缘因,况了本空乃阴本淨,本淨之阴名性缘种,故引大论大经极果法空及大品真因法空以显缘因相。当知真因极果既十界圆融,则百界五阴皆无上之法,揽此等法称之为佛。若以三千言之,则众生一千皆佛之假名,阴土二千皆佛之实法。故荆溪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又云:一佛成道法界无非此佛之依正。修德既尔,性德本然。问:文中缘了竝云种者,其义何耶?答:夫言种者凡有二义:一敌对论种,如三道是三德种;二类例论种,如缘了是智断种,性德法身为修德法身种,此二皆取能生之义也。若以二空为种即类例义,若以二执为种即敌对义。今文既云观人法空即缘了种是类非对,若就觉智观于二空为二因种,则取修二类于果二;若就性德本自二空为二因种,则取理淨类于已淨。故圆论性种有对有类别无对种,学者审思。圆教反是,学者思之。

三、以观下,明即离唯圆顿二:初、约六法示三因二:初、引经标即离。

以观人法空,即识三种佛性。故大经云:众生佛性,不即六法,不离六法。

众生佛性者,性德三因也。六法者,五阴神我也。斯盖本觉常寂常照,常非寂照,寂是缘因,照是了因,双非是正因。此三于六不即不离,乃不思议不生不灭之六法也。立门既妙,故别初心,不能造趣。

二、不即下,据理明即离。

不即者,此明正因佛性非阴非我,非阴故非法,非我故非人,非人故非了,非阴故非缘,故言不即六法也。不离六法者,不离众生空而有了因,不离阴空而有缘因,故言不离六法也。

正因不即者,正非寂照,故不即一切。迷时不即我阴人法,解时不即修中缘了,良以始终无变改故也。缘了不离者,性德二因既当,而寂而照,寂是百界实法,照是百界假人。此之假实,能迷能解,迷故举体而为一界假实,即非局而局,是故二因不离六法。若即迷成解,转成修中缘了,破于二执,显本寂照。百界假实,名为二空,即非徧而徧,故云不离众生空而有了因,不离阴空而有缘因。结云不离六法者,不动我阴而成二空故也。只一觉性,具三种德,名为三因。即三而一,即一而三,非一非异,不纵不横,欲彰祕藏,绝乎思说,故对六法,言非即离。人见文中正因不即,缘了不离,不达妙旨,分对而已。应知一王、一数、一根、一境,随迷随解,从因至果,但趣举一,皆名佛性,不可谓是,不可谓非,故云不即六法。不离六法,亦名一念,即空、假、中。中故不即,空、假故不离,义非异途,故此观唯属圆教。

二、佛从下,约三性明分证。

佛从初发心,观人法空,修三佛性,历六即位,成六即人法。今观世音未是究竟之人法,即是分证之人法。

言佛从者,欲对观音明分满故。佛于三性六即究满,良由初心能以三观观于六法,应知三性即是性中三德三观。初发心时须于性三起于修三,六位虽殊三性无别,是则六即皆是无上人法。故下结云二番问答,是分释无上人法也。

三、前一下,结。文有二:初、结指经文。

前一番问答,是分释无上之人,称观世音。后一番问答,分释揽无上之法,故称普门。

二、当知下,结归题目。

当知人法因缘故,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可见。

二、慈悲三:初、标示。

二、释慈悲者,悲名愍伤,慈名爱念。愍故拔苦,念故与乐。

二、菩萨下,解释二:初、约四誓论功二:初、明须誓三:初、须誓意。

菩萨若但起慈悲心,不牢固故,须发弘誓加持使坚。

所言慈悲弘誓者,简于凡小无誓慈悲,显今菩萨有誓慈悲。

二、譬如下,举喻显。

譬如工匠造物,节廨虽复相应,若无胶漆,则有零落。

慈悲摄生,如节廨合。无誓胶漆,拔与不长。

三、誓愿下,牒喻结。

誓愿如胶,亦复如是。

二、悲心下,示运心二:初、二誓明悲。

悲心愍伤,拔于世间苦集因果,兴两誓愿,所谓: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量誓愿断。此两誓愿,从大悲心起。

今既通示世间之言兼两三界,后出世间亦当例此。

二、以慈下,二、誓明慈。

以慈爱故,欲与道灭出世因果之乐,兴两誓愿,所谓法门无边誓愿知,无上佛道誓愿成。此两誓愿,从大慈心起。

前拔苦中,果重因轻,故先拔重;今与乐中,因显果密,故先与显。斯是菩萨利物之心,则与声闻知苦断集、慕果修因不同故也。若璎珞中明四誓云:未度苦谛,令度苦谛;未解集谛,令解集谛;未安道谛,令安道谛;未得灭谛,令得灭谛。彼经所立,四皆利他;今文所列,三通自行。应知语有自他,意必双具。

二、但前下,约四教辩相。以其立誓须依四谛,若不依谛,名为狂愿。何者?四既称谛,则能审实迷解之相、苦乐之际,依此起誓,方有拔苦与乐之理。傥于法不谛,徒兴与拔之心,终成狂简之愿。此有二:初、例前科。

但前明人法,凡圣不同,今辩慈悲,大小亦异。

二、若三下,明四教依谛立誓。须知权实各有事理,故以四教明乎谛相。生、灭、无生、无量、无作,皆明菩萨依之起誓。初三藏。

若三藏行人,观分段生老病死八苦,即起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若观分段颠倒结业,而起誓愿:烦恼无量誓愿断。欲令众生观此因果无常生灭,念念流动,修于道品,即起誓愿:法门无量誓愿知。若观真谛无为之理,即起誓愿:无上佛道誓愿成。如此慈悲,缘有作四谛所起也。

此教为于迷真重人,说世出世二因二果,不即真理,故互生灭。菩萨观此,兴有作誓,有生可度,有惑可断,有法可知,有佛可成,四皆有作,谛使然也。问:三藏所谈,灭非真谛,今文依灭起第四誓,那云真谛无为理耶?答:灭谛之体,是二涅槃,虽非真谛,能冥于理,故云因灭会真。道是灭因,苦集违理,佛既契真,故成佛誓,观真而发。

二、复次下,通教。

复次,通教观老死八苦如幻如化,众生颠倒谓为真实,即起誓愿。观贪恚痴等如幻如化,众生颠倒为之受恼,即起誓愿。观即色是空,即识是空,即贪痴等是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空亦不可得,而众生不能即色是空,即起誓愿。又观涅槃,若有一法过涅槃者,我亦说如幻化,而众生谓有佛道可求,即起誓愿。是约无生四谛起慈悲誓愿也。

所拔所与,二因二果,大同前教。但以此教所被之机,迷真轻故,事皆即理,四竝如幻,不生不灭。所谓苦无逼迫相,集无和合相,道不二相,灭无灭相。观此四谛,而起四誓。谛既如空,誓亦如幻。言若有一法过涅槃等者,大论第五十先引经云:诸天子心念:应何等人听须菩提所说?须菩提知诸天子心念语言:如幻人听法,无听无闻,无知无证。乃至云:佛亦如幻化,涅槃法亦如幻化。论释云:一切众生中佛第一,一切法中涅槃第一。闻是二事如幻惊疑,谓须菩提错说,为听者悞,是故更问须菩提。须菩提言:以二法皆从妄法生故,法属因缘,无有定实。须菩提作是念:假令有法过胜涅槃,能令如幻,何况涅槃?

三,别教。

别教观假名之法,森罗万象,应须分别导利众生,那得沉空取证。观此苦果,非止一种,即起誓愿。无量之苦,由无量集,集既无量,治亦无量,灭亦无量。如此誓愿,缘界内外苦集因果,无量四谛,而起誓愿也。

此教为迷中重者,虽谈无作,果不通因,故初发心但依无量所诠森罗万像之法,皆为迷于如来藏性而起。然此藏性虽不具九,而能随缘变造诸法,性随染缘则起世间无量苦集,性随淨缘则起出世无量道灭,故玅玄明别教如来藏者名为妙有,为一切法而作依持,从是妙有出生诸法等,但由苦集定能为障,故须别缘道灭对而翻之,先以生灭四谛伏于通惑,次以无生四谛断于见爱,中以无量四谛破于尘沙,后以无作四谛断于无明,此四四谛在于别教皆名无量,故云缘界内外苦集因果无量四谛而起愿也。所以然者,盖知一切迷解之本皆是佛性,性无量故谛称无量,前教不尔故不受名,圆教虽有无量之义,三皆即实故云无作。

四、圆教二:初、示四誓二:初、明誓相。

圆摄观法界圆融,本非违非顺,非明非闇。无明闇故则违,违之则有苦集因果。智慧明故则顺,顺之则有道灭因果。缘此违顺因果,而起慈悲。

法界者,即十法界也。圆融者,总论百界,别语三千,既生佛依正互具互徧,故曰圆融。非违等者,以性夺修,千法皆性,何修不泯?破戒比丘不入地狱,清淨行者不入涅槃。岂唯地狱、涅槃即性,抑亦破戒、淨行非修。非违非顺,泯苦灭也;非闇非明,泯集道也。无明闇故。则违等者,上示全修即性,是故俱非;今论全性起修,是故俱立。荆溪云:性无所移,修常宛尔。既观不违而违,故起悲愿拔其二苦;既观非顺而顺,故起慈愿与其二乐。由知法界圆融,故非违顺;亦由法界圆融,故有违顺。有违顺故起誓,非违顺故无缘。

二、譬如下,明无缘二:初、喻。

譬如磁石,不作心想,任运吸铁,

不得前意,此喻莫销。

二、今此下,法。

令此慈悲不作众生及以法想,任运拔苦与乐,故名无缘慈悲也。

正以三慈分缘、无缘。若依生法,则缘有空;心若即中,方绝缘念。以绝念故,乃能周徧法界,任运与拔。大经十四梵行品初云:慈有三种:一、缘众生,二、缘于法,三者、无缘。众生缘者,缘一切众生如父母亲想;法缘者,见一切法皆从缘生;无缘者,不住法相及众生相。大论二十亦云:慈有三种:众生缘者,谓缘十方无量怨亲中人;法缘者,谓缘无漏罗汉、支佛、诸佛、圣人,破吾我相,但观四缘空、五众法;无缘者,不住有无,唯诸佛有。此与涅槃文意大同。又大论第五明悲亦有众生等三,故知将三慈悲以对三谛,义甚显了。今从胜说,但云无缘,若得无缘,必具生法。

二、菩萨下,明六即。

菩萨从初发心修无缘慈悲,历六即位,今此观音是分证慈悲。

皆由理具,方有事用。今全理慈,起修德五,而观世音未臻究竟,犹处分真。欲令众生知理慈悲,修成五即,故兴两问,以生二答。槌砧相扣,器诸淳朴。

三、若前下,结归二:初、结指经文。

若前一番问答,明无缘大悲拔苦,一心称名,即得解脱。后一番问答,从无缘大慈,普门与乐,皆令得度。

二、故知下,结归题目。

故知以大慈大悲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可解。

观音玄义记卷第一。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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