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革命之路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每个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史蒂夫·科维克四重奏乐队都会在十二号公路上的维托木屋酒吧表演。“为了让大家快乐地跳舞”,就像史蒂夫喝着威士忌时喜欢说的那样,这两个晚上他们确实让这酒吧火爆了起来。

钢琴,贝斯,萨克斯风,架子鼓,这个乐队的成员都以多才多艺自居。他们什么乐器都能玩,而且可以演奏任何风格的乐曲。从他们怡然自得的眼神来判断,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很不入流的乐手。听众或许可以谅解那三个没有自知之明的成员,想到他们缺乏经验而且非常业余,但是他们对担任鼓手的领头人就没有那么宽容了。他是一个又矮又壮的中年男人,差不多有四十岁,他已经当了二十年的专业乐手但还没学到真正的本领。受到美国爵士鼓手克鲁伯的唱片和电影的启发滋养,他整个青春期最快乐的时光就是模仿偶像——先是敲打电话号码簿和洗脸盆底,后来才在充满了汗酸和药味的高中体育馆里用一套真正的鼓操练。他永远不会忘记高三那个意义重大的夜晚:乐手停止了演出,观众安静地站了起来,他在舞台中央一个人独奏了三分钟,真切地感受着观众们的愉悦。只是当鼓棒最后一下击向鼓钹标示着演出结束时,也标示着他的天分达到顶峰并开始衰退。他再也不能奉献出这么好的表演,再也不能博得这么多的注意和青睐,而且他再也无法从这样的幻象中走出来:他是优秀的并且越来越棒。就算现在蹲守在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酒吧里,他仍然摆出高高在上的架势,眉头紧锁地检视鼓槌,拨弄鼓钹,然后要求灯光师把聚光灯调整一寸。开始演出之后,他会看起来很认真地在狐步舞曲里击打着节奏,或在拉美小曲里挥动着沙锤;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只是在消耗时间,等到合适的时机,他就会让乐队在自己喜爱的怀旧摇摆乐里释放出来。

只有在摇摆乐响起之后,他才会全心投入到音乐中。他会把鼓敲得雷鸣般响,咚咚地击打着客人的耳膜。他会自我陶醉在节奏里直到头发被汗水浸湿,直到像孩子那样筋疲力尽而快乐着。

在这样的夜晚,维托木屋酒吧的顾客主要是高中生。虽然乐队很差,但这是方圆几英里唯一的现场演出。这里不需要他们出示身份证明,而且还有一个宽敞又昏暗的好停车场。另外一些顾客是当地开小店的生意人和建筑工人,他们会搂着自己的妻子开怀地看着年轻人扭动身体,同时感觉自己的心境也跟着年轻起来。此外还有一些穿着黑色皮夹克和皮靴的“硬汉”,他们慵懒地靠在男厕所左近散发着尿骚味的角落里,手插进牛仔裤口袋,瞟着来来回回的女生们,并且一次次地回到厕所去摆弄他们的头发,梳完又梳。除了这三类客人之外,剩下的就是不管什么时间都会过来的常客了。他们都是孤独寂寞的人,没有家庭——要么就是单身,要么就是婚姻不幸福。他们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并不在乎到底有没有音乐。他们借着简陋吧台的暧昧灯光、夸大的喧闹和酒精,来浪漫化他们不幸的人生。

在过去的两年当中,经常来到这里跳舞的客人多了四位谈吐幽默,并不属于前述的任何一个群体的年轻人:弗兰克夫妇和坎贝尔夫妇。弗兰克搬来郊区不久就发现了这个地方——那是某晚跟妻子争吵后出门买醉,无意之间找到了这里。两人和好之后,他马上就把她带过来跳舞。

“你们去过木屋酒吧吗?”刚结识坎贝尔夫妇时弗兰克问。爱波抢在他们之前答了一句:“亲爱的,他们当然没有去过,而且他们会讨厌那个地方的。那里太糟了。”谢普和米莉两人面面相觑,脸露不确定的微笑,他们不知道应该喜欢还是讨厌还是给出别的答案,才能讨好弗兰克夫妇。

“不不,我不觉得他们会讨厌那里,”弗兰克坚持道,“我敢打赌他们会喜欢那里的。只不过要喜欢上那里需要一种特别的品味。你知道的,我觉得木屋酒吧的特点就在于——”他解释说,“它太滥俗了,所以才有那么点意思。”

1953年的春天和夏天,他们四个还只是偶尔来这里一趟,把这里作为高档娱乐之外的一种放松消遣。然而到了下一年夏天,他们已经沉溺其中,就像一种低贱的陋习。正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退化,所以成立桂冠剧社的想法一出来就把他们吸引住了。在《化石森林》的排练期间,他们很少来这里,即使排演结束后从学校回来,他们也会选择路上更安静的地方来聊天喝酒。演出失败以后那段长长的沮丧期,他们越发不踏进这酒吧一步,就好像来这里就承认了他们的道德挫败。

“他妈的,”不过这个傍晚弗兰克终于再次提起了木屋酒吧。他们正在坎贝尔家的客厅中,聊到无话可说时,弗兰克说:“我们干吗不放松一下,干脆去木屋酒吧疯一次吧。”

于是四个人来到了这里,叫了一轮又一轮的酒水饮料,站起来,跳舞,然后回到座位,在欢腾的音乐里安安静静地坐着。这一晚的气氛是有点尴尬,但长期以来的紧张压力已经一扫而空——至少弗兰克是这么觉得的。爱波虽然还跟以前一样冷漠,一样高深莫测,一样疏离于圈子就像之前那些最坏的时候,但是今天弗兰克不想去操这个心。他不再卖力地自我嘲笑来赢得她动情的微笑,他不再故作活泼地侃侃而谈,来缓解爱波对坎贝尔夫妇的傲慢无礼。(她像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女王端坐在平民之间,那副高不可攀的样子确实很傲慢无礼。)相反的,弗兰克安然坐在椅子上,一只手随着史蒂夫的鼓点敲打节拍。他把心思放在自己的思绪中,再也不想刻意去说笑来活跃气氛。

他的妻子不高兴?那是很不幸的,不过说到底,这是她的问题。他还有自己的问题呢。这个想法干脆利落,不带困惑和负罪感,让他觉得新鲜而轻松,舒服得就如自己身上穿的轻薄秋装。这件衣服是羊毛质地的华达呢外套,颜色是讨人喜爱的暗黄,让他看起来就像是更年轻更有品位的波洛克。跟莫莉再续前缘后,他又重新找到了自尊,每次经过镜子时他不再羞愧地直视里面的面孔。那当然不是什么英雄人物的面孔,但也不再是一个自怜自艾的男孩,更不是一个焦躁不安的丈夫。现在这张面孔稳重而平静,是一张装下了一些事情的男人面孔。他更喜欢自己这个样子。不久之后,他该潇洒地结束这段婚外情,因为他已经得到他想要的——不过这一刻,在史蒂夫·科维克挑逗的印度长鼓声中,在舞池里扭动的那些躯体里,他更愿意放纵自己去回想她的唇,回味那些缠绵的时刻。

由于晚上她室友在家,之前的三次幽会他们必须另外找地方。当他提出到酒店开房的时候,她出奇爽快地答应了。他们匿名而安全地躲入酒店一间空调房里,门上加了两道锁,当他们吃着客房服务送来的羊扒和红酒时,马路的喧嚣隔着二十层听来已经很遥远了。浴室里成叠的白毛巾足够他们把自己清洗得干干净净,然后躺倒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面。每次结束以后,他会给她拦一辆出租车,才独自走去中央大车站。在路上他总是忍不住想要大笑起来,因为他发觉这么轻易地一个已婚男人的白日梦就被满足了。没有闲言碎语,没有复杂程序,所有的一切就这么不露痕迹地留在那个杂乱不堪的、以另一个人名字登记的房间里,最后他还来得及赶上十点十七分的那趟火车。这一切太好了,好得有点不真实,让他想起以前那些老兵跟他吹嘘过的,他们跟红十字会女护士们之间的风流韵事。当然他知道这些不会持续太久,也不能持续太久。

遐想的同时,他还得匀出点热诚跟米莉·坎贝尔跳两支慢舞。她潮乎乎的邋遢的肉体靠在他的臂弯里,不着边际地说着蠢话:“天哪,弗兰克,你知道吗?我觉得我已经好多好多好多年没有喝过这么多酒了……”,但弗兰克担心如果选择跟爱波一起跳舞,她只会反反复复地说:“这里真是太糟了,我们赶紧回家吧。”而他并不想这样。他倒不介意自己独自回家,在他脑海里有个美好的画面:他像个单身汉那样给自己铺床,床边整齐地摆着书和睡帽。如果要一起回去的话,他却宁愿继续留在这个拥挤而生气勃勃的地方,这里饮料便宜乐声震天,他可以感受到一种内在的安详,一种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又光鲜又合体的舒适感。

“天哪,弗兰克,我想我可能有点——不好意思,我走开一下。”米莉蹒跚着脚步可怜兮兮地走到女厕所。弗兰克趁机到吧台自得地喝点酒。过了相当一段时间她才从卫生间出来,看上去精疲力竭,在酒吧蓝光的照耀下脸色灰白。她勉强露出一笑,发出呕吐物的味道,“弗兰克,我想我跟谢普该回家了。我大概是生病了。我想我可能把这次聚会给搞砸了,你肯定会觉得我——”

“不不,别这么说。你等我一下,我马上把谢普找来。”他晕眩地扫视着满屋子摇摆的躯体,直到找出了坎贝尔粗红的脖子和爱波纤细的脑袋在远处靠墙的地方舞动。他朝他们做了一个紧急的手势,于是不久后他们四个人就走在碎石子路上,迷失在停车场浩瀚的车海里。

“到底在哪边?”

“这边,就在这边。”

“你还好吧,亲爱的?”

“这里太黑了。”

在黑暗中,跟下巴一样高的光滑车顶四方八面地延伸出去。下面是一排排挡泥板的暗影,杂乱无章的排气管反射出无数的霓虹光点。有一次弗兰克点着一根火柴来照明,不料火光中出现了一对向后躲闪的人脸,离他不过几寸——他吓到了一辆车里的情侣。他连忙跑到下一排车子当中,开始咒骂:“我们到底把那该死的车子停到哪里去了?你们有谁记得吗?”

“在这里,”谢普应了一声,“在这里的最后一排。哦,上帝!看哪,我的车被别人堵在里面了。”几个小时前他把车子停在树边,现在有两辆车直直堵在他车子前面,朝哪边都没法把车子开出去。

“上帝啊,怎么这么混乱啊!”

“这些不为别人着想的混……”

“这棵该死的树!”

“这样办行不行,”弗兰克说,“我们还有一辆车可以开走,那么我们可以先把米莉送回去,然后把谢普带回这里来,或许到时这辆车就已经……”

“但来回需要好几个小时,”米莉的声音很虚弱,“你们就得多付许多钱给保姆了,噢,亲爱的。”

“不不,先等等,”谢普说,“我们可以先坐你们的车回家,然后我开着你们的车过来,然后——哦,不对,等等啊……”

“你们听着,”爱波冷静而权威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家不由得停止了说话,“这很简单。弗兰克,你可以开车送米莉回家,然后你自己回去。这样两边的保姆也都可以离开了,然后我和谢普留在这里直到车子可以开出来。这是眼下唯一可行的办法。”

“那好吧,”弗兰克一边回答一边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这样大家都能同意吧?”

等谢普明白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情景时,弗兰克的汽车尾灯已经消逝在十二号公路,而他正搭着爱波纤细的胳膊,踏着宛如华尔兹的缓慢步伐走回酒吧。在他那些带着负罪感的幻想中,从没构想过比这更美好的情节。而且更好玩的是,他根本就不用自己去安排。这件事情发生是因为:这是眼下唯一可行的……不,等等。当他们踏入酒吧的红蓝射灯之中,他脑袋一下子清醒了过来。等等——为什么她不开车送米莉回家,让弗兰克留下来呢?这不也是可行的办法吗?

等到他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和爱波已经在舞池里了。她严肃地面向他,眼睛定定地看着他右边的翻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轻轻地扶着她的腰继续跳舞。他不会愚蠢到直接问她是不是有意这样安排,更不至于愚蠢地放纵自己去幻想这肯定是她蓄意为之。于是他只好羞涩地让张开的手指紧贴在她细柔的背,他热辣的下巴摩挲着她的头发,随着音乐迈动着步伐时,他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帝让这件事情发生了;至于是怎么发生的,那都无所谓了。

现在的情景就跟去年夏天的那次共舞一样,只不过这次要好得多。上一次她喝醉了,他知道就算他可怜巴巴地抱紧她、挤压她,那也只是单向的动作;她已经不太清醒,根本不知道自己施予了他多少恩典。而且她总是仰着头喋喋不休地跟他说话,就像两人隔着一个长桌或别的什么,而不是像情侣那样颈部以下紧紧地贴在一起。这一次完全不同,她很清醒,几乎不发一言,而且她跟他一样,对身体的接触,对每一次的试探、赋予、羞涩的躲闪和再一次的试探,有着微妙的敏感和反应。谢普心猿意马,感觉自制力快要达到极限了。

“还想再喝点东西吗?”

“好。”

当他们站在吧台边,在那些常客中间喝着酒,抽着烟的时候,他却根本找不到话说。他就像第一次跟女孩约会的小男孩,对处女之身的纯真和秘密充满着渴望;他已经开始冒汗了。

“要不这样吧,”他终于憋出了一句话,“我回去看看车子怎样了。”他对自己承诺,如果这时她给他哪怕一点点的暗示,比如说一句:“干吗急着走啊,谢普?”,或者别的什么,他就会把一切抛诸脑后——他的妻子,他的恐惧,所有的一切——无所顾忌地奔向她。

然而她灰色的眼睛无动于衷。这是一双愉快的眼睛,但跟其他郊区年轻家庭主妇一样,因为过了上床睡觉的时间而显得疲惫。“嗯,好吧,”她冷静地说,“你去看看。”

谢普顺着木头阶梯走到了黑暗当中。他用力踩踏着脚下的石子路面,感觉到理性和循规蹈矩的力量紧紧地束缚着他。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跟她一起他妈的什么都不会发生了。她为什么不回去属于她的家?她为什么不去欧洲然后消失或者干脆死掉?去他妈的磨人的、恼人的、半生不熟的所谓“爱”的幻觉。去他妈的“爱”,以及所有这一类浪费时间的愚蠢的感情,他希望所有这些东西都在他生活里消失,永远永远。然而等他走到最后那排车子时,他双膝颤抖地默默祈祷:哦,上帝,车子千万别挪走了。

上帝听见了他的祈祷。车子开不出来,刚才那两辆车还是把它堵在树的前面。当他转身面向那栋建筑物时,酒吧的灯光照头倾泻了过来,他差点摔倒在地。他身子铅般沉重,最后喝的那杯酒起了作用。他的肺好像吸不进多少氧气了,他知道要不做点什么来停止光晕乱窜的幻影,他很快就要躺下。他开始原地踏步,双臂快速地摆动,膝盖抬高到齐腰的位置,鞋子把地面的碎石踩出了急促的声响。他默数到一百,深深地吸了几次气,到他完成了所有动作之后,灯光终于不再乱晃。他兴冲冲地回到木屋酒吧。这时候乐队已经开始演奏拙劣版的大乐队怀旧歌曲。这种音乐总会勾起谢普的军训回忆。

她离开了吧台,走进了附近一个昏暗的小隔间,挺着腰坐在皮质的座椅上,身体略侧朝着他回来的方向。透过烟雾,她对他羞涩一笑。

“还是堵在里面,没办法。”谢普说。

“哦,好吧。过来坐一会儿。我其实不很介意,你呢?”

在那一刻,他很可能会爬到皮椅跟前,把头埋进她的大腿里。不过他克制住了自己,只是尽量大着胆子坐得离她近一些。他从烟灰缸里拿出一个火柴盒,用拇指甲小心地把它扯成了一根根细条。他皱着眉头全神贯注的模样,活像一个摆动着细部零件的钟表匠。

她茫然地看着舞池里的人群,微微抬起头随着音乐的节拍舞动。“这样的音乐总是让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产生怀旧感。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啊?”

“我不知道,我想可能没什么感觉吧。”

“对我也没起作用。我希望能有感觉,但没有。这样的音乐应该让我们回想起兴奋狂喜的少年时代,但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在战争结束以前我从来没有约会过,等到仗打完了,已经没人会去演奏这样的音乐了,而且即使有,我也没那样的闲情逸致去欣赏。我错过了整个大乐队摇摆的时代(2)。吉特巴爵士舞(3)。噢,不对,这种舞可能年代要再早一些。我想在莱尔乡村日念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人们就在谈论它。至少我还记得自己在课本的边角上写满了‘阿蒂肖’和‘本尼古特曼’(4)的名字,我不太确定他们是谁,我这么做只是因为那些学姐在书本上写了这些名字。就像我学她们在脚踝涂抹指甲油来防止丝袜下滑一样,我觉得这样可以让我显得更成熟一些。天啊,当我十二岁的时候多么盼望赶快长到十七岁。我见过那些十七岁的女孩放学之后爬上男孩的汽车,然后一起开到什么地方去。我当时很确定,她们会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

谢普出神地看着她的面孔,其他的东西已经从他的意识中消失。她说什么都无所谓了,他甚至不在乎她是在向他倾诉,还是在自言自语。

“等我长到了十七岁的时候,我被关进了一所古板的寄宿学校。唯一跳吉特巴的机会,就是跟另一个女孩一起躲在更衣室,用她那台便携式维克多唱机播放葛林米勒的唱片,然后开始练习,一遍一遍。现在这种音乐只能让我想起,当年我怎样穿着丑陋之极的体操服在充满汗味的更衣室里跳来跳去,然后越来越相信,真正的人生正弃我而去。”

“太难以置信了。”

“什么?”

“你竟然从来没有约会过,从来没有?”

“这有什么奇怪的?”

他想说的其实是:“我的天哪,爱波,你知道原因的。因为你太可爱了,因为你身边的所有人肯定都爱你,永远爱你。”不过他到底没有勇气说出来。他说出口的是:“呃,我是说,那么学校放假的时候,你从来没有好好玩过吗?”

“玩?”她闷闷地重复了一遍,“没有,从来没有。现在你说到点子上啦,谢普。我不能把青春期的苦闷全都归咎于寄宿学校,对吗?至少我还有放假的时候,而每次放假我能做的就是看书,或者一个人去看电影,再不就是跟哪一个姨妈或表兄妹或妈妈的朋友吵架,这要看那年的夏天或圣诞节我是跟谁住在一起。这听起来很不正常,不是吗?那么你是对的,这不是寄宿学校的错,也不是其他人的错,而是我的情绪失常。让我告诉你一个经验之谈,谢普,如果有人在担心真正的人生弃她而去时,那么百分之二百这个人已经情绪失常。”

“我并没有这个意思,爱波。”谢普感到难堪。他不喜欢她嘴角向下弯展露出的嘲讽表情,他不喜欢她现在说话的声音,他不喜欢她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然后夹在唇间的动作——这跟他想象中十年后从欧洲回来的凶悍沧桑的爱波太相似了。“我的意思是,我从没想过你曾经那么孤独寂寞。”

“很好,”她说,“上天保佑你,谢普。我一直希望人们不会这样去想我。这就是战后在纽约生活的好处——即便他很孤独寂寞,旁人也根本看不出来。”

现在她提到了自己的纽约生活,谢普控制不住想把心里那个问题拿出来,这个问题自从认识她那天起就一直困扰着他:遇见弗兰克的时候,她还是不是处女?如果不是的话,他对弗兰克的嫉妒就可以少一些;而如果她还是,也就是说弗兰克是她的第一个恋人,以及现在的丈夫,那么他对弗兰克的嫉妒就会强烈得让他无法承受。以前他没有找到机会提问,现在是他距离答案最近的一次。然而就在这一刻,他在脑子里绝望地搜索着,也找不到可以组成这个问题的字眼。他永远不会知道答案了。

“在纽约的那几年,嗯,确实是相当愉快。我总是把它看成是一段非常幸福,多姿多彩的时光。只不过……”这时候她的语气不再那么平淡了,“只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还是觉得真正的人生在弃你而去?”

“有一点这种感觉吧。我还是认为,这个世界有很多优秀矜贵的人,他们远远地超越了我,就像我小学六年级时的学姐们一样;他们天生就对所有的事情了如指掌,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他们无需想方设法去补救某样工作,因为他们第一次就能把所有事情干得漂漂亮亮。他们都是超凡脱俗,英雄一般的人物,他们美丽,机智,冷静,友善。我一直幻想,等我有一天找到他们的时候,我会突然发现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也属于这个群体,而且我生来就应该是他们当中的一员。之前我所经历过的一切都是错误的。而他们也会一眼把我认出来。我就是白天鹅里的丑小鸭。”

谢普平静地看着她的侧脸,希望自己沉默的爱意能产生力量,能够感动她转过脸来。“我想我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他说。

“是吗?我怀疑,”她没有看着他,嘴角又显出嘲讽的表情,“至少我希望你不理解,这对你没什么好处。这种事我希望别发生在任何人身上。这是最愚蠢最可笑的自我麻醉,除了麻烦,它不会带给你别的。”

他长出了一口气,然后仰靠在椅背上。她并不想交谈,至少不想跟他交谈。她需要的只是抒发,只是把自己的感伤和麻木都演绎出来,这样她就可以感觉舒服一些,而他只不过是她挑选出来的观众。她并不想跟他谈论任何事,也不需要他出谋划策;他只需扮演好那个粗大、愚笨、可靠的老谢普,直到她从自己的声音中得到了满足,直到他的车子可以开出来,然后他送她回家,在这一路上她可能再发出几句睿智的感叹,到了家门口她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脸颊轻轻吻一下,像个亲切的姐妹一样,然后她会转身下车,“啪”地关上车门,回到房间跟弗兰克大被同眠。他暗骂自己:我这到底是在期待什么?我他妈的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谢普,”她冰凉纤细的手伸了过来,抓起他的一只手,秀美的脸渐渐靠了过来,露出一种带着恶作剧意味的微笑,“谢普,我们去吧。”

谢普以为自己会马上晕倒,“我们去干什么?”

“跳吉特巴,快,走吧。”

史蒂夫·科维克的演奏快达到高潮了。现在差不多到了酒吧打烊的时间,绝大部分客人都已经回家,老板正在柜台后面数钱。史蒂夫就像好莱坞爵士电影里的主角一样,知道这应该是演出最辉煌的时间。

谢普从来没有真正学会跳舞,更别说这种摇摆爵士舞了。但地球上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让他停下来。他转身,笨拙地蹦跳,在光彩夺目的舞台中间拖沓着脚步,允许噪声、烟雾和灯光在身边环绕着一圈又一圈,因为现在他已经拿得住她了。在他有生之年从未看过这么美的舞姿,在他的掌握中她轻巧地荡开,一个转身又荡了回来。噢,看看她吧。他心里一阵骚动。看看她,看看她。他知道音乐停止的时候,她就会跌进他的怀抱里放声大笑,结果她果然这么做了。他知道,当他温柔地领着她走向吧台,两人再喝一杯饮料时,她会让他的手臂贴近她的身躯。而她果然这么做了。当他们轻声细语时谢普不再在意自己说些什么——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语言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现在他的心里已经装满了兴奋狂乱的想法。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家汽车旅馆,他看到她坐在外面的车里等他,然后他来到前台填表入住。他听到了接待员跟他说:“谢谢您,先生。一共是六十美元,12号房间……”他想象到一个硬冷的完全私密的小房间,里面有枫木桌椅,有一张宽大的双人床,想到这些他有点担忧:我真能把像爱波这样的女人带到汽车旅馆去吗?但为什么不呢?而且汽车旅馆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周围有好几英里的荒凉地带,今晚那么暖和而他车里有一张行军用的防水布,他们可以把车开到一个僻静的高处然后以星空为被。

不用去汽车旅馆,也不用到山上去,因为在停车场事情就发生了。在距离酒吧阶梯不到十码远的黑暗中,他停下脚步把她搂进怀里,在他嘴巴的袭击下她张开了双唇,然后他把她按在一个车子上时她钩住了他的脖子。两人分开一阵,然后又贴在一起;他领着她磕磕绊绊地越过空荡荡的停车场,走向他的车。现在这辆车孤零零停放在黑色的树影下,闪动着炫目的星光。他找到了右侧车门,把她扶上车,然后他以不躁不急的脚步绕到司机座。当车门在他身后闭上,她的手臂和嘴唇又纠缠上来了。这是她的触感,她的味道,他的手指在穷尽办法解开她身上的衣裳,然后她高耸的乳房就被他握在掌中。“哦,爱波,我的上帝啊,我,爱波……”

昆虫发出巨大的鸣声,十二号高速公路车辆飞驰尖啸,酒吧传来女人尖锐的笑声。钢琴和鼓,一切一切别的声响,他们全都听不见了。他们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亲爱的,等等。让我带你找个地方——我们先出去——”

“不,求求你,”她低声呢喃,“就在这里,就现在。我们到后座上。”

于是一切都在后座发生了。就在这里,在这个狭小的黑暗空间,在汽油味、孩子酸臭的鞋子和汽车后座的罩布里,他们缠绵、挣扎,听着一阵阵溜进车里来的史蒂夫·科维克最后的鼓声;在这里,谢普·坎贝尔终于满足了爱的欲望。

“爱波。”结束的时候,他轻柔地放开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叠好枕在她头下面,让她柔弱的身体独自躺在后座上,而他则缩着蹲在下面,握着她的双手说,“爱波,这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听我说,我一直以来都——我,我爱你。”

“不,你不要那么说。”

“但这是真的。我一直都爱着你。我这么说并不是——听我说。”

“谢普,请你不要这样。我们静静地待会儿,然后你就开车送我回家。”

这时候有个念头震惊了他——一个他整晚都强迫自己把它抛在脑后的念头,一个有那么一瞬间冲淡了他的欲望的念头,一个现在带着道德重量压向他的念头:她怀着孩子。“好吧,爱波。我并没有忘记该做的事情。”他松开了握着爱波的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和嘴唇,然后长叹了一声。“我猜你肯定觉得我是个白痴,对吗?”

“谢普,你不要这么想。”

微弱的光亮只能隐约显现她脸孔的轮廓,但不足以让他看清她的表情,或者分辨出她到底有没有表情。

“不是那么回事。坦白说,问题在于,我其实并不知道你是谁。”

一阵沉默。“不要跟我打谜语。”他低声说。

“我没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

他看不到她的脸,但他至少可以触碰它。于是他像盲人一样伸出手去,让自己的手指从她的鬓角滑落到脸颊上。

“而且即使我知道,”她说,“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因为你懂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